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优质15篇)

小编: 飞雪

实施方案可以帮助组织达成预定的目标,并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学习和研究成功的实施方案,可以提高我们的执行能力和创新思维。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xxxxx。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

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

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第二阶段:农户自评(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农户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差,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第三阶段:申报互评(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向农民广泛发放早报表,由农户自主申报星级。

2、初评委初评。

3、如开村民大会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4、村民小组将村民大会评议结果报村委会审核,结果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四阶段:验收(20xx年xx月底完成)

将评议、公示结果上报小雪镇党委备案,由乡镇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领导小组发放星牌,由村委会组织授牌、挂牌。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20 年 月)

小雪镇党委把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中的先进典型代表上报市文明委,由市文明委进行表彰奖励。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农民努力成为“四有”新人;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把握好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与保护群众积极性相协调。评星活动虽然不与农户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但事关人的名誉,必须慎之又慎,对暂时未达到标准没挂牌的,村委会要帮助其查找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争取让其早日挂牌上星。

6、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文明户在培育文明乡风家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在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安乐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村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选

根据省文明委《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村级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村村作为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来抓,把争创全国文明村村与各行各业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最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争创活动,促进提高村(居)民的文明养成水平,全面提升三友形象,力争“十一五”期间将我村建成全国文明村村。

“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抓好村(居)民素质、文明示范、秩序治理、文化先导、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达到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村村形象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十五”期间,我村通过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城村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加大对村域内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对村域内环境卫生保洁、乱堆乱放和摊外摊、店外店、户外广告(牌匾)的监管,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市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同时使得村容村貌形象和市场秩序规范得到了一定改善和提高。“十一五”期间,我村将按照进一步加强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要求,实现全国文明村村目标。我村争创工作将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五大工程。

(一)突出一个重点

环境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相关的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我村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我村城村综合管理职能,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举全村之力量,组织开展各项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文明创建常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三友村的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创建优美整洁的村村环境。重点开展四项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

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卫工作,提高环卫人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主动上门等有效形式实现城村规划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做到村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确保日常保洁。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倒现象查处力度,整治河道卫生,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

以农民新村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包亮化、包绿化)和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

加强村域内施工弃土管理,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减少弃土(建筑垃圾)运输污染,以主动服务促进项目建设与文明创建协调发展。取消公路沿线不符合要求设置的洗车点、修车点。

2、整治交通秩序。

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开展机动车尤其是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等的专项治理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治理;机动车在指定的地点内有序停放。

3、整治违法建设。

村建管站在日常巡逻中加大对违章搭建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执法局反馈。应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禁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和有碍市容市貌的建筑。

(二)抓好五大工程

1、村民素质提升工程。

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强化文明创建成果宣传;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和文明创建宣教工作。

(1)思想道德教育。一是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培育“四有”公民。二是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三是要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并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家庭、学校、单位、社会全方位的道德教育网络,着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2)城村意识教育。一是要开展以“创文明村村、做文明村(居)民”为主题,开展各类群众性的公益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增强村(居)民现代文明、旅游、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七种意识。二是加强城村先导意识教育,引导村(居)民充分认识“文明村村”在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引导示范作用,强化“文明村村”的观念,使村(居)民自觉地将自身素质的提高与村村的先进性统一起来。三是加强村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明三友,从我做起”系列活动,让广大居民充分参与文明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共同维护三友的文明新形象的氛围。

(3)法律规范教育。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在全体村(居)民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二是要做好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三是坚持教育与惩诫结合,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评”,设立“曝光台”,切实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强化村(居)民法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2、文明示范创建工程。围绕总目标,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涵括各个层次的文明示范工程。

(1)开展创“文明村(居)民”活动。党风政风决定民风,要坚持以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文明建设为先导,推动文明村(居)民工程建设。通过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效应,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引导村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村(居)民。

(2)开展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评比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活跃家庭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和落后习俗,和睦家庭邻里关系,热心公益事业。每年全村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户”和“文明婆媳”。

(3)开展创“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以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为主题,加强村(居)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整治社区“脏、乱、差”,完善村(居)全民健身场所,加强村(居)居民自治。深入井展“安全文明村”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广大村(居)民做文明市民。

(4)开展创“文明行业““安全文明景点“活动。以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接待服务为中心,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各行业的文明程度为目标,促进各行业和景点两个文明协调发展。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做到:遵守职业道德,在单位做个好干部;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三是妻围绕行业工作和旅游接待业务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创建服务、接待行业“零投诉”。四是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旅游环境,以优美的环境影响人。

(5)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一是要大力开展党政机的使民服务。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首问制、一条龙服务,实行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按期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改变政府工作作风。三是要在政法、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坚持文明执法。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力戒以罚代管、粗暴执法、徇私枉法、执法违法等现象,打造三友良好的法制环境。

3、专项秩序治理工程。主要抓好三个“专项治理”,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1)专项治理治安秩序。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控制各类刑事案件上升幅度,及时依法查处聚众赌博等案件;完善综合治理网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群防群治、毗邻地区联防调解制,维护村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2)专项治理文化市场秩序。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网吧和电游市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在市面露头,大力整顿电子游戏厅等“两室一厅”,净化文化市场。

(3)专项治理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各种欺行霸市行为、偷逃骗税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选择一批购物商场开展文明示范商场活动,创建全村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4、先进文化引导工程。

(1)加大文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新风。以先进的文化教育人,以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生活吸引人,引导人们自觉反对和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各种活动。

(2)加大文化投入力度,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根据财政的增长幅度,按比例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

(3)加大文化引导力度,培育文化市场。在各村(居)设置必要的文化配套设施和网点,满足和扩大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文化建设,活跃旅游文化、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三友文化建设大讨论氛围。

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

(1)加强村民自治,努力推进民主科学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二是进一步提高村(居)规范化工作,健全各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村居两委议事、党员议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开展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监督和各类民主评议活动,使村民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实施“村财村管、组财村管、村管村用、村管组用”的财务管理体制。管好、用好村(居)集体资金,大力发展村(居)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它基本建设。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为杠杆,倡导文明新风尚。对关爱老人、文明行商、科技致富、回乡创业等村(居)民予以扶持,对天灾人祸、孤寡老人和弱智人群等村(居)民予以帮助,对不务正业、违法乱纪和不遵守村规(村规)民约的村(居)民实行有效制裁,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孝顺爱家、关爱社会,实现乡风文明。

(2)继续加强干部驻村制,积极将文明创建工作向村组延伸。一是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村(居)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村(居)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和队伍,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帮助、指导、督促各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卫生大扫除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村公共卫生委员和村护林员作用,改善村(居)的公共卫生环境,创建文明卫生村村。三是加大生态建设。要求各村(居)认真落实生态致富家园项目,大力推广沼气一池四改;加强村庄周围的生态的保护,特别是古木名树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四是以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各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的卫生条件为基础,加快各村(居)农民新村建设,有计划地加大村庄道路硬化、供水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

(3)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依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在全村范围内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参加外出务工,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家乡创业;组织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为农民解决科技难题,加快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大力开展“三反对”(反对赌博、反对封建迷信和反对婚丧嫁取大操大办),规范棋牌室经营活动,加大对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查处力度,提倡农民从简操办婚丧事,移风易俗,创建健康、文明、祥和居民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新型的婚育观念,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少生优生;实行殡葬改革,积极落实殡葬管理措施,完成各村公墓建设;积极开展“祟尚科学,远离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旅游淡季村(居)民管理、服务技能培训活动,提高村(居)民就业技能,为凤凰旅游输入大量服务人才,强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教和卫生事业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文化育人,质量强校”战略,积极开展“助学”“奖教”活动,创建我村教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办学质量高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制;以“关注卫生保健,倡导科学文明”为主题,创建我村拥有集医疗、保健于一体的理疗机构,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给群众和游人营造良好的就医、保健环境。

(4)扎实开展综治工作,夯实村(居)综治基础。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综合治理网络,维护村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五星文明户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镇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

各村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根据区文明委《关于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安排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农户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细胞,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只有不断深化文明农户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入户到人,才能有效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近年来,全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各村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为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已经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群众参与积极性逐渐淡化,直接影响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纵深发展。区文明委结合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总结“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经验,结合全区广大群众的思想实际,决定在全区农村试点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五星文明户”是原有“十星级文明农户”创评活动的改进和创新,提炼和浓缩,创评标准简明具体,更加贴近农村实际,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创评方法更具有操作性,创评机制更加完善,对于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三、创评标准。

1.科技致富之星。

(1)积极学习推广新技术,家庭成员中有1—2名科技明白人。

(2)积极发展生产,带头创业增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遵纪守法之星。

(1)积极参加普法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办事。

(2)热心集体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无违规行为。

(3)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3.诚实守信之星。

(1)诚信从业,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欺诈抵赖。

(2)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

(3)家庭成员诚恳待人、恪守信用,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4.和谐友爱之星。

(1)夫妻和睦,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2)邻里团结,互帮互促,不搬弄是非,无矛盾纠纷。

(3)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5.文化卫生之星。

(1)家庭成员坚持读书看报,室内有图书字画,参与并支持文化教育事业。

(3)移风易俗,勤俭办事,反对封建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方法程序。

“五星文明户”评选采取全面参与与树立典型相结合、综合评选与单项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镇“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分推荐初评、评审公示、命名表彰、集中宣传四个程序进行。

1.推荐初评。以社为单位,分别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每社推荐评选综合性“五星文明户”2户,科技致富之星、遵纪守法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和谐友爱之星、文化卫生之星等单项典型户各1户。

2.评审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各社推荐评选情况进行复审评定,对评审确定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在全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命名表彰。经公示后确定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分级进行命名表彰:各单项典型户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命名表彰,报乡镇备案;“五星文明户”报乡镇审定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命名表彰,报区文明办备案,并择优推荐4—6户,以乡镇党委正式文件报区文明委,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区文明委表彰的乡镇不再重复表彰)。

4.集中宣传。各村设置“五星文明户”光荣榜,对评选出的“五星文明户”和各单项典型户进行宣传。区上确定部分事迹突出的“五星文明户”通过电视、网络进行集中宣传。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以推进“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宣传发动,突出打造品牌,注重体现实效,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扎实推进创评活动深入开展。试点村要选取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热心精神文明创建的人员,组成评议会,把好推荐审核关,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规范评选程序。各村要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的原则,坚决避免减少程序、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增强创评活动吸引力和凝聚力。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确保奖励扶助措施落实到位,真正把创评活动纳入有经济支撑的规范化轨道。对评出的“五星文明户”和各类单项典型户,一方面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面,增强农户的荣誉感;另一方面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优惠扶持政策,使创评活动与农户切身利益挂钩,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创评质量。

4.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有效载体,大力宣传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程序及优惠支持措施,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典型引路、示范推动,在科技致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谐友爱、文化卫生等方面培养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从不同侧面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广大农户依据身边的典型来衡量自己,以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事迹来加强自我约束和教育引导,通过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村容村貌,建设“三个文明”相互促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xx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xx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电子邮箱。

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引导农户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村民健康向上、积极进取意识,增强村民荣誉感,经乡党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村范围内继续开展以“遵纪守法星、整洁优美星、计划生育星、科技致富星、文明和谐星”为主要内容的“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改善村居环境和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坚持为了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遵纪守法星。

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用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发生纠纷能够通过合法途径加以解决,无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民事纠纷;无赌博、偷盗、诈骗等违法行为;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洁优美星。

个人言行文明,举止端庄,讲究卫生,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家庭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因地制宜做好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不乱倒垃圾,禽畜圈养,厨房整洁干净,厕所达到卫生厕所要求,人畜粪便定期处理;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积极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

(三)计划生育星。

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国策,自觉遵守婚姻、家庭、生育的有关规定,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做到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家庭中无近亲结婚,杜绝痴、呆、傻人结婚、生育。重视对子女道德品质的培养,未成年人讲文明、懂礼貌,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科技致富星。

家庭成员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乡、村举办的各种科技培训班,家庭中有1名科技明白人,掌握1-2门实用科技知识,科学种田。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时,自觉杜绝假冒伪劣农、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勤劳致富,节俭持家,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同时帮助周围低收入农户,使其能够增加经济收入,做科技致富的带头人。积极发展二、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做到既增产又增收,同时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五)文明和谐星。

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助人为乐,扶贫济困,见义勇为,注重子女教育培养,不搞封建迷信,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当地的公益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公益事业建设作贡献;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婚丧喜庆的乡规民约,实行简办省办,反对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文化素质。

“五星文明户”分为乡级、村级。乡级“五星文明户”,由村委每年评选一次,由乡党委、政府授予称号;村级“五星文明户”,由村委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一)宣传发动。各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宣传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的.标准与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二)乡级“五星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由各户家庭对照“五星文明户基本标准”自评星级,并填报自愿申请表交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会,对照“五星文明户基本标准”再次进行自评互评,确立各户的星级。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德高望重村民代表,对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公布栏上公示一周后报乡党委、政府,由乡党委、政府审核命名。

各组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五星文明户”一经命名应及时挂牌。

各组要通过开展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活动,利用村民文明学校、村级农家书屋等设施,大力普及社会公德、科技、法律、文化、人口、家庭伦理等知识,推进“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入户到人。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有关会议精神,镇综治委决定,在全镇开展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平安创建活动精神,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平安村建设,逐步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平安村创建活动达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维村、护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村村群众争创平安村的良好氛围。

1、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无治安乱点,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学习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全,不发生村民重大违法问题,创法治之星。

1、“两委”班子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巡逻防范严密。村级巡防队人员、阵地落实,治安片区群防群治常年坚持。无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

3、普法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经常性的政策法规宣传,主动做好对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能力明显增强。

4、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扎实,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不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

5、科技防范成效明显。建立“平安互助”报警服务系统,接入农户达80%以上;每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个以上。

(一)是平安模范村的要保持,没有达到平安模范村的.要创建。

(二)坚持全镇党员群众齐动员、全民动手、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动员全民力量投入到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中。

(三)进一步强化各村在建设平安村活动中的责任。

(四)坚持严格奖惩,加强督导指导,推动平安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生态宜居籍山的目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宣传表扬一批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宜居村庄”、有创意、有特色的“最美庭院”、门前洁、庭院洁、厕所洁的“清洁示范户”和符合孝老爱亲星、诚信守法星、环保卫生星、移风易俗星、热心公益星五星标准的“五星文明户”,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