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模板14篇)

小编: 灵魂曲

通过总结学习心得,我们能够发现学习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学习心得范例,供大家借鉴和参考。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已很快接近尾声,不得不恨时间飞快,所以心中有些许矛盾,既高兴又可惜,高兴的是马上就可以踏上回家的火车。有游子归乡的愉悦心情,以所说高兴;可惜的是离开了xxx,听不到这一节节受益无穷的优质课堂,以所说矛盾,俗话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谁又舍得这一堂堂赞赏,让人启发的课呢?虽然是短短为期两周的学习,但是我们的收获却不是这为期两周所能预料,其精彩处就更不止是超越两周时间那么简单了。说句实话,还真会舍不得xxx。是你——xxx,xxx给了我们学习的平台,感谢xxx的每位老师,不管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还是课堂去听讲座、还是到班级听课、评课,都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有为人处事、有思想觉悟、有教学经验……这就是一笔财富,是无价的。

千里求学,咫尺逢缘。之前我迷茫,到底什么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要怎么搞,最终要怎么发展?这一个个谜团终于在这两周的学习中解开,已不再迷茫。一个个答案已闪烁在胸中。对,这就是职业教育,咱们来到xxx,真的是找对了,xxx就是职业教育。

一个优秀的团队,必定有自己独到的特色风格,更重要的是领导团的那面大旗,这个的团队里就是以张奕校长有首的,张校长就是这面大旗。在张校的讲课中,更是精妙绝伦,没有一定高度境界的人是不敢评价他的课堂,我也只能说在他的授课堂里,你要想什么来什么,你要什么有什么。对,很多东西年轻时我们不懂,当懂时已不再年轻了。

在xxx学习的日子很开心,xxx不且在后勤上给了我们很大的关怀,让我们无后顾之忧,而且还安排了很多老师来给我们上课,还安排走进他们的课去听课,特别重谢的是这里,让我们去听xxx的办学理念,同时去听他们是如何进行言传身教的。这就是把理论活生生的联系实践展现在眼前,这就是理论是为实践作指导的完美结合。在这里,每位老师都把教学搞活了,在这里教学是有生命的,有自己的血液,有自己的特色。在课堂中,不管是哪位老师,不且有知识和教学的广度,更多的是具有一定的深度。可谓是教师队伍里的典型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来到这里,不管是听到、看到,还是学到的,终将受教一生,在这里充满友善,充满团结,充满敬意,更是充满阳光,充满生机。同时这里也是勤干事业的地方。有以张奕校长为首的程桥科长、钟杰洪科长、黄生辉科长、谢少安科长、谢刚科长等等科长,都是我学习的典范。你们开创的职业办学模式是全国职校的学习典范。在这里一切都是健康的,一切都是阳光的,一切都是正面的。从你们身上,我学会了教学,更多的是学会做人,如果说今天是本次学习的结束,不如说这是我人生的起航,是我人生的开始。

下午4点的结业会上,xxx以独道的方式欢送我们。虽然你们的民乐队尚未完善,但音乐声中渗透浓浓的眷恋之情。这是你们独特的仪式和一句句难舍的话语编织在一起,我心颤抖了,心里酸酸的,心血澎湃了,眼睛湿润了。为什么我眼里的泪水经不住触碰,因为我爱上了xxx,爱上了这里的每一个人,爱上这里的一草一木,爱上这里的一情一景。明天我已踏上回乡的火车,我走了,但心还在,情还在!

再次感谢xxx!同时也欢迎你们到我们贵州去做客。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增加了“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在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做了修改。作为一名职业院校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养成和道德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配合专业课老师的教学工作,营造良好学风,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感悟

我校--年职业培训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所有项目的组班培训教学考试考核工作环节,并上报了所有各类培训项目专业班的全部资料。这里就本年度职业培训工作情况作一总结。

一、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年,我校承担了市人社局、农业局、市总工会、扶贫移民局各类培训任务,共举办--个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其中:春雨四期项目之精品农业种养殖技术培训--人,精品创业培训--人,就业再就业培训项目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农业实用技术--人,创业培训--人,品牌项目--人,市总工会会员培训--人;阳光工程农业技术培训--人;扶贫培训(食用菌种植技术)--人。

培训专业或工种涉及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砌筑工、钢筋工、保育员、花椒、辣椒、蔬菜、葡萄等作物种植技术及生猪等畜禽养殖技术、创业培训、园艺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培训等十余个,实现95%的转移就业安置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强化培训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

加强领导,做好每个培训班的宣传动员、组班、培训等工作,确保理论教学、实际操作、后续跟踪服务等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理,确保培训在主管部门和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

(二)强化职培精细化管理,确保培训落到实处。

实施项目管理。即该班一切培训有关工作,都由班主任完成。包括人员的组织,名册的收集,参培人员条件的审核,培训的实施方案、培训的课时计划、培训时间的初步安排、开班申请上报、参培学员学习、考试,过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培训学员的台账建立、培训资料的整理归类、培训补贴申报资料建档、典型学员资料收集、对培训学员的跟踪服务等,全部由班主任完成。我们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在培训过程中求真务实,杜绝虚假,凡是要求学员签字的,一律由学员本人亲自签字认可,所有相关资料,一律尊重事实,做到培训资料真实可信可查。

(三)改进培训方法,注重培训实效。

1.大量宣传春雨过程培训工作的亮点,报道典型学员事迹。不仅在本校的网站上宣传,还要在更多更高层次的媒体上宣传报道我市的培训经验。

2.做好跟踪服务,加强后续指导。

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了解掌握培训后的生产情况,更好地为学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工作报告范文工作报告。特别是生产指导,上门服务,惠农政策等。

3.开拓培训业务,拓展培训渠道。

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发掘新的培训渠道,将培训转向一、二、三产业。加强同企业联合,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受益。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

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法站位高、定位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通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对职业教育的信心更加坚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转化为规范,聚焦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增加了一系列支持和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定,从法律层面肯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让我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有信心!

二是为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感到高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职业学校学生在专业学习、实习实训、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孩子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将“普职分流”变为“普职协调发展”,职业学校学生有了更多机会去提升自己的学历,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真正诠释了人人皆可成才的教育理念,可以说新法为职业学校的孩子们打开了新的大门,提供了新的出路。

三是深刻认识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中华职教社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与义务,规定了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我们职教同仁面对职业教育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要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拓展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明确把加强领导落实到职业教育制优化了双轨并行、协调发展的新型职普关系。

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灵宝中专全体教师要做到牢记使命,在教学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学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融合,坚持以技能教育为龙头、素质教育为基础、合作教育为支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灵宝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让每位中职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我们坚信,乘着新《职业教育法》全面实施的东风,灵宝中专一定会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让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更高的“培养目标”与务实的“评价标准”。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的人以为读职高成不了大“才”——对这个“才”的'认识是肤浅的,低级的,不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模糊的,不明确的。“上职校的都是差生,调皮生。讲德,德不行;讲习惯,习惯不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等方面都差,都不行。讲技术技能,技术技能不行。能学到啥技术啥技能?读了职校等于没读,都是混人长大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不!绝不是这样的。首次颁布的原《职业教育法》与时隔26年首次修订后的新《职业教育法》,其实都强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只不过是把原来的“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修改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添加了“高素质”这三个字就说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高了,评价标准也更高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技能型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这个目标要求不能弱化,只能得到强化,要大力深化这个目标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职业学校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掌握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技能等”这个评价标准,也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务必要严格执行这个评价标准。

职业学校形象不能再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再被受到歧视,关键在就看这个“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目标要求能够达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与担当,不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一定倍加努力!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受益匪浅。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形成了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校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了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此法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响应向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和作用。

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防政策。

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凭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从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开展职业教育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并切实加以引导,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品味,真正办好老百姓信得过的职业教育。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

新法已于20xx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了新《职业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保障,正在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一、“职普同重”意味着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不被多数公众认可,究其原因主要是初中毕业后读中等职业学校升入本科比例不高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考公、事业单位招聘、考研时往往容易遭遇学历歧视。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二、“协调发展”不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三、“新增三章”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

相比修订前的职业教育法,此次修订增加了三个章节,分别是第四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五章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第七章法律责任。这些变化体现了“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这么做既有利于职业教育法的落地实施,也能提高职业教育领域的法治化水平,这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自上而下,也有自下而上的基于受教育者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

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国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国家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国家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逐渐成为各国教育改革的重要领域。作为一种强调实用性与职业能力培养的教育形式,职业教育在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规范职业教育行为,各个国家都陆续制定了相应的职业教育法。在中国,2013年12月,《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本文将从宣传职业教育法的重要性、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的必要性、完善考核评估体系以及加强与企业合作等五个方面,对《职业教育法》的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探讨,并对其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宣传职业教育法的重要性。宣传教育法对于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各方面遵法守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即使有了法律的支持,如果没有得到广泛的宣传,很多人可能仍然对该法律存在一定的陌生感。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入了解该法律,并在实践中加以遵守。

其次,职业教育法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职业教育法应当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例如,要精确把握社会发展的脉搏,加强对新兴职业的培养,以适应新兴经济的发展需求。只有不断使职业教育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才能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的作用。

第三,加强教师培训的必要性。教师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直接参与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我们必须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这不仅要求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还要具备与企业合作、与学生沟通的能力。只有通过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才能更好地培养出合格的职业教育人才。

第四,完善考核评估体系。考核评估是对职业教育实施效果的评价方式。完善考核评估体系,能够更好地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也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除了学生的考核评估外,还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机构的评估,确保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最后,加强与企业合作。职业教育的特点之一是与企业合作密切。只有通过与企业的合作,才能更好地了解企业实际需要的人才,并根据需求调整职业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同时,通过与企业合作,学生能够更好地接触实际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因此,加强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合作,有助于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职业教育机会。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规范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性,推动职业教育法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遵法守法意识。与此同时,要注重职业教育法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不断更新和完善职业教育法的内容。加强教师培训,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并加强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合作,是推动职业教育法全面实施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的作用,培养更多具备实用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人才,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职业教育法

《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

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

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前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为此,我县职业教育改革是势在必行,充分学习并领会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提升职业教育品味,真正办好老百姓信得过的职业教育。

(二)教师素质必须能适应高职教育的需要。

要想大力发展高职教育,提高师资水平是关键。学校生产的产品质量的好坏,根本上取决于教师这些特殊的工程师。但高职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或普通教育,因此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双高”的文化修养和“双师”的素质。

所谓双高文化修养,即科学修养和人文修养。现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高职教育是与社会紧密联系着的一类教育,社会需要什么行业的人才,对人才的要求有哪些变化,需要教师及时把握;各行各业知识与技术在不断更新,有的行业更新速度十分惊人。不仅需要高职教师掌握自己专业的新知识、前沿技术,而且还必须具有非常强的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所以高职教师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信条,要善于学习,不断接受各行业的新情况,及时掌握新技术,勤奋地、持续不断地从各种渠道汲取和补充自己的一桶水,确保传授给学生的是足够的有营养的水。

效结合,才有可能培养出全面的人才。所以提出了双师的岗位资格,即高校系列职称和专业技术职称。仅仅考取专业技术职称还是很不够的,高职教师必须有实践工作经验。

(三)一定要让学生好学、学好,成为全面的人才。

高职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让学生的精力集中于学习并且好学。“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特别是对于年轻而尚缺乏自制力的学生,更加需要来自环境的压力。要从考试、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入手改变目前高职教育的现状。比如,学生考取各种专业证书是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一个方面,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奖励证书。应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获得“双证书”,即毕业证和岗位资格证书,以起到促进学习提高质量的作用。用技术的魅力吸引学生。科学技术改变生活,与艺术一样有其独特魅力,特别是前沿知识及应用可以极大的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

培养人才仅仅有理论和实践技能还不够,还必须心理健康的人,否则可能是祸害社会而非造福人类的“人才”。所以,在高职教育中,特别还要加强以下教育内容:加强人文教育、重视德育教育以及注重培养高职学生的时代意识。

好,学生不学,也达不到教学的目的。没有“学”,就无所谓“教”,因此,教学层面必须着力寻求“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方面的统一。教师要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由传统的教书、教知识向教人、教学生转化。这样就得深入了解学生,认识学生,尊重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特点、学习兴趣和知识结构,认识学生的接受能力、接受特点和接受规律,尊重学生的价值选择,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这样才能够因材施教,实现高职教育的目的。

二是做到爱岗敬业,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职业高中对于教师的教学能力以及德育能力都有着很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由于教师所从事的职业特殊,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事业,因此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一言一行,都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做人的道理,帮助学生完善人格。

三是教师必须做到博学多才,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教师博学多才,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所以教师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它表现在精通与知新的方面。精通,就是对所教学科,要掌握其基本理论,了解学科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和社会作用,掌握重点、难点。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抓住要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运用自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知新,就是要学习新知识,讲课要有新意。当代科学知识分化急剧,新陈代谢迅速,应用期越来越短,知识的创新性越来越鲜明,这就要求教师要及时吸取新信息、新知识.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在培养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技术人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障和规范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近日通过了《职业教育法》,该法对职业教育的目标、体制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文将从五个不同角度出发,对《职业教育法》的心得和体会进行探讨。

首先,《职业教育法》在明确职业教育的定位上具有积极意义。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创新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这一目标的明确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职业教育的规划和发展。同时,法律强调了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将职业教育与现代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果。

其次,《职业教育法》在构建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包括全日制职业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等,为职业教育的分类和分层次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职业教育学校的审批、评估和监管制度,对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评价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构建健全的职业教育体系,有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标准化水平,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对接。

第三,《职业教育法》在教学质量与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律规定了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和教育质量保证机制,要求学校通过开展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多方参与的方式,评估和监测教学质量。此外,法律还对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和评价等。通过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合格技术人才。

第四,《职业教育法》在职业教育与工匠精神培育上具有积极意义。法律规定要发扬工匠精神,弘扬工匠文化,培养学生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这对于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技术人才来说非常重要。通过引入工匠精神,可以激发学生对技术的热情和探索精神,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后,《职业教育法》在维护职业教育权益方面具有积极意义。通过法律的规定,规范了职业教育学生的权益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学生享有与其他学生相同的权益,包括受到公平对待、受到良好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的保障等。同时,法律还规定了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机制,有助于维护职业教育学生的合法权益。这将有助于提高职业教育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质量。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法》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果。同时,法律还强调了发扬工匠精神和维护职业教育学生权益的重要性,为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职业技术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相信在《职业教育法》的指导下,我国的职业教育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