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实用18篇)

小编: 梦幻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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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制度管理制度

1、确保公司iso管理体系通过监督审核或扩大认证。

2、建立和完善质量体系文件,各项工作严格按体系文件规定运作,没有严重不合格,轻微不合格低于5项。

3、确保通过区、市、省、全国的文明小区评比(或复检)。

4、实际工作达到国家示范小区标准、市级文明安全小区。

5、建筑及供水、供电、消防、电梯等关键设备完好率99%以上。

6、卫生、绿化市级达标率100%。

7、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机动车辆一台不丢。

8、保安员军训不少于250小时,年终考核良好率100%。

9、管理员工和专业技术员工持证上岗率95%以上。

10、加强和业主(住户)之间的沟通及联系,抽样征询业主意见不少于2次/年。

11、按章及时处理住户维修外,住户对维修满意率不低于90%。

12、人事、财务、设备、居住人员等档案资料电脑化管理,各种资料齐全。

13、管理服务工作文明、规范,全员掌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60句。

1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账目,接受业主监督,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控制目标。

15、重大节日举行联欢联谊活动,社区文化活动经常、健康、丰富。

16、员工队伍爱业敬业,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重违纪率低于1%。

17、办好员工食堂和各项福利,广泛开展文体活动。

18、拓展社会经营业务,以业养业,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便民服务利润达。

21、社会公关良好,内外宣传及时、全面,市级新闻单位宣传企业不少于次。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党支部工作制度。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的情况。严格执行。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rdquo;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和、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为仔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矿通防科安全会议精神,举一反三地接受通风、瓦斯煤尘事故,巩固矿通风达标成果,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通防全部管理人员要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工长、班长实行分片,分专业包干责任到人,一包究竟,使通防工作到处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3、通防区(队)长全面负责区队的管理工作,是本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并保证人员的出勤、所需材料,每天组织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解决详细问题。

4、技术员全面负责职工的通防安全宣扬教育工作,组织编写通防规划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对区队安全负技术管理责任。

5、(区)队工长是所管辖区域内通防工作的安全责任者,详细负责通防设施的'施工、使用和管理及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

6、瓦斯班(组)长是本班组的通防工作安全责任者,详细对全班人员的安全,并负责对区队所下达的动作任务等严格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落实,并对现场的工程质量负责。

7、科队形成组保班、班保队、队保科,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厂长负责审批安全目标、指标及实施方案;。

4、安全科对本厂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全体员工进行沟通,对合理的建议予以接受,对不合理建议予以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安全目标、指标落实状况,并定期回顾和监测本厂的安全目标。

5、安全目标的内容应体现本厂风险特性,并反映持续改进的承诺;每年应当依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

6、安全生产目标应悬挂于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及厂区醒目的.位置,便于本厂全体员工清晰了解本厂的安全目标。

7、厂长应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改进安全绩效做出安全承诺,并保证供应所需的人员、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使本厂真正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8、本厂员工和相关方可以通过信函、看法箱、调查表等渠道监督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承诺。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一般党支部的县扶贫办公室制定本系统根据实际的组织建设工作。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后,支部召开党员会议,根据申请人的实际表现,讨论是否可以成为积极的党员。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同意,研究确定党员积极分子的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党员积极分子的联络人。

2、分支应该系统地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帮助他们纠正动机加入共产党,定期报告他们的思想和组织工作,并定期报告的性能和训练活动分支以培养联系人。

3、经过一年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教育,该处讨论了他们是否可以列入发展目标。支部委员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目标。

4、向县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报告积极分子的有关调查材料,并由总支派出专门人员到发展目标所在地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合格的检验材料送至开发对象填写的《加入乙方bb0的自愿信》,交分公司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吸收预备党员问题。全体党员投票通过后,填写《支部会议决议》,签字盖章,逐级上报审批。

(2)聚会费用的收取制度。

1、有工资收入的党员,应当按照每月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党费。

2、方支付费用的比例如下:那些月薪收入低于400元(包括400元),那些支付0,月工资收入的5%,那些支付超过400元至600元(包括600元),那些支付1%,那些支付超过600元至800元(包括800元),那些支付15%,那些支付超过800元(税后)1500元(包括1500元),那些支付2%,那些支付超过1500元(税后)。支付3%。

3、离退休干部和工人的党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费用缴纳党费;领取养老金的党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党费。

4、储备党员应当支付聚会费用来自国会的日子分支采用它们作为储备党员,党员应当向党组织聚会费用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和党员应当支付费用按照规定比例的基础上新的工资收入月当他们收到工资后根据新的工资标准提高工资收入。

5、按时支付聚会费用。党员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组织应当及时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由本人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在总支部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逐步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方法简单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举行一次。

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动党政机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党政机关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促进“两个礼貌”建设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目标管理,是指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的中长期奋斗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各党政机关的目标职责,并对目标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全市党政机关实行分级分类目标管理职责制。

市委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法院、检察院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政协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市委、市政府授权承担相应党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区党委、政府,中央在汉和省垂直管理部门,为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

并入、归口或挂靠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党政机关以及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列为市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由主管部门对其实行目标管理。

列为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和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名单,由市目标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全市目标管理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对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分类根据党政机关的性质另行规定。

第四条:武汉市目标管理考评奖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市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全市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职责体系,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决定和协调解决目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年终目标检查考核评比,审定考评奖惩方案。

第五条:中共武汉市委督查室(以下简称市委督查室)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在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目标管理的组织实施。市委督查室负责党群部门工作目标及共性目标管理,市政府目标办负责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二)拟定工作目标方案,指导全市目标管理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工作实际,拟定全市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和目标值;。

(四)对全市工作目标执行状况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目标职责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目标管理第一职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本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具体的目标管理职责制,并明确承担目标管理工作职责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目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全市年度工作目标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拟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予以下达。

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目标值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三)先进可行、高效规范的原则。要做好年度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衔接,用年度目标保证和促进中长期目标的实施,做到激励高效、量化可行、便于操作和实施。

第八条: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下达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科学论证、民主集中的办法进行。具体拟定工作目标的程序另行规定。

年度工作目标正式下达前,可进行预安排。

年度工作目标正式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重大原因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

第三章:目标的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应建立目标管理分析协调会制度,强化工作目标管理的跟踪分析、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定期对目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协调,监督检查目标实施进度,保证工作目标顺利执行。

第十条:目标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日常跟踪、季度通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

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目标职责单位的目标执行状况进行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目标执行状况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

第十一条:工作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属于哪一级职责范围内的就由哪一级职责单位协调解决;涉及到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由目标主办单位负责与目标协办单位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牵头单位商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呈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二条:各级统计部门应根据工作目标管理统计考核指标体系的需要,负责进行数据统计和数据处理,按时向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带给完整、真实、准确的目标统计资料和数据。

市统计部门应充分行使目标统计职能,检查监督工作目标管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根据统计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第四章:目标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三条: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应遵循下列要求: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各目标职责单位绩效;。

(四)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由主管职责单位会同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组织考核。

第十四条:每年年终,对目标职责单位年度目标的绩效实行考核。考核的主要资料是:

(一)全市工作总奋斗目标执行状况;。

(四)依法行政和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状况;。

(六)完成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交办的职责目标状况。

第十五条: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的考核,实行综合计分制。综合计分由四个部分组成:市委督查室对党群部门工作目标及共性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政府办公厅对依法行政和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统计局对政府工作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政府目标办对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计分。上述部门应制订相应的考核计分办法,报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专项目标完成个性突出或受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奖励的,可适当加分。

第十六条:根据年终考评状况,对目标职责单位分为立功、先进、完成、基本完成和末完成五个等次,分别予以奖惩。

第十七条: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应贴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年终考评结果及分类排序位居前列;。

(三)共性目标得分到达或超过规定分值。

第十八条:全市工作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原则上按照全市工作目标职责单位总数的15%和35%的比例进行。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依综合计分分类排序,按比例提出立功、先进单位推荐名单,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透过后予以表彰。

第十九条:获立功单位的目标职责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职责人”荣誉称号;对在目标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由各目标职责单位申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审核汇总后提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透过后,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目标管理的优胜职责人和先进工作者,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职责人”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可享受提高5%退休费标准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目标职责单位对本单位工作目标的考评应与公务员年终考评相结合。在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年终考评中,适当增加市级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评选优秀公务员的比例。

第二十二条:对目标职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目标职责保证金制度。目标职责保证金的数额和奖惩办法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对未完成目标的职责单位,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酌情扣减年终目标奖金。

凡在工作目标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目标职责单位,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目标管理评先资格,并按党纪、政纪追究该单位主要职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目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党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街道党工委决定从今年起,对党建工作全面实施目标管理。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依据,以党支部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为基本内容,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基本要求,通过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评定等过程,把党建的经常性工作落到实处,使党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扎实有效,更好地为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二、基本目标

通过实施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使街道和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

三、目标管理内容

( 一)抓机关党建工作

1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到位。党工委书记重视并带头做好街道党的工作,分管领导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基层党的工作。

2 、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党工委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一起筹划和落实。党工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各社区党支部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解决活动经费。

3 、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街道和社区党组织活动,每年参加社区基层党组织活动不少于6次,自觉接受监督。

4 、关心爱护党员干部。重视对德才兼备、成绩突出党务干部的提拔任用。在对党务干部严格要求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 二)思想政治工作

1 、抓好理论武装工作。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情况分阶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笔记规范、清晰,每年每人撰写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并及时上报。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注重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2 、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根据街道、社区工作的任务和特点,通过组织报告会、专题学习等,有针对性地安排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的重要决定、决策,并坚决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

3 、落实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党员干部收看远程教育课件。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一般每月安排二次,每次收看时间不低于2小时。

4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思想汇报和定期思想分析制度。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思想交流,支部、总支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思想。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活动每年每人不少于5人次。通过谈心活动,加强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基层党建工作

1 、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有序年度工作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时上报。组织活动有详实记录、字迹清楚、格式规范。工作资料齐全完整,分类合理。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和报表。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报送街道党建工作信息,撰写党建论文,并按规定要求上报。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 、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社区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1次;支部(党小组)学习教育活动每两个月组织1次。支部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支部积极参加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活动,活动实录形成的书面上报材料每年在1篇以上。

3 、保证新党员发展质量。树立党员发展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不降低标准,不追求数量。认真把好积极分子确定关、发展对象接收关、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政审、预审和公示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与监督,严格用党章规范党员行为。街道党组织在对党员严格要求的基础上,关心和爱护党员,热情为党员服务,注重调动党员积极性。

2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率达100%,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3 、党员领导干部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情况如实登记,每半年公示一次,并按要求上报。

4 、党员根据规定标准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交纳党费使用党费证。街道党工委每年公布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并按规定比例上交党费。

四、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街道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有效实施,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干部任用、评比先进的依据。

(一)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街道党建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街道党建工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支部实施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支部、小组组织活动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文章进行评比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一般在年底进行。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考核情况

街道党工委每年评选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优秀党员2~4名。被评为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支部及个人,由街道发文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将作为上级党组织评选表彰的推荐候选对象。

五、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街道和社区党建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及其考核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根据街道党工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把年度工作目标分解成若干具体目标,明确提出实现的方法、时限和质量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三)各社区党支部在认真搞好自身目标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对工作进行分类指导,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要创新开展党建工作的手段。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街道党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使目标管理充满生机和活力。要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街道党工委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在经常性工作上下功夫,逐步深化目标管理的质量与效果。

(一)制定目标的'原则和依据

党员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是运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对党员实行科学管理的党内责任制度。制定党员目标,必须坚持党员标准,体现先进性、激励性。要以《党章》、《准则》为依据,把党员作用的内容进行分解,确立为若干具体指标。目标要切合实际,体现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党组织和单位的工作任务,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有质量、数量和时限要求,便于检查考核。制定目标要适应行业特点,由于每个党员所从事的工作行业不同,党员的义务又会呈现出各自的特殊性,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也不能一样,要把握住不同行业党员的特点,以及这一行业对党员要求,体现出行业特点。落实目标要区别党员的职务、岗位职责及年龄、能力等情况,既坚持原则性,又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目标的基本内容

党员年度工作目标的基本内容可分四个方面:

1、物质文明建设。包括模范完成本职工作,生产任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带头完成公民对国家和集体应尽的各项义务等具体内容。

2、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包括带头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宣传、实行计划生育,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带头遵纪守法和乡规民约,带头移风易俗,带头争创“文明家庭”、“十星极农户”、“党员十颗星”等内容。

3、群众工作。包括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做好联系户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等具体内容。

4、党的建设。包括坚持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参加党的生活,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等内容。

(三)落实目标的方法步骤

落实党员目标责任可按四个步骤进行:

1、党员自报公议,认定目标。先由党员根据党支部的工作目标,结合个人实际,对年内预期达到的目标及责任自已提出意见,报党支部审批。

2、党支部审批。支委会党员自己认定的目标,逐个进行讨论并分别提出意见。 3、签订目标责任书。党员年度工作目标确定后,党支部要与党员签订《党员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书)》,责任书由党支部、党员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由党员和支部分别收存。

4、公布党员目标责任。党员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后,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大会或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布党员的目标责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检查考核

党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结合日常党的组织生活一道进行。

1、结合党小组生活会按月进行自查互查。要利用每月的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自我检查,集体讲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2、党支部每季度检查、考核、公布一次党员实施目标情况,表扬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3、结合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工作。

4、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党员冬训,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考核党员目标责任的重要途径,全面考核党员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通防区全体干部职工为考核对象。通防区区长是通防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区长是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队长为本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所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每月组织人员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以确保制定目标的完成。

3、每月由区领导班组不定时抽查考核班组及个人确保目标实现的'详细方法。

4、每月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对各班组进行日常安全活动考核。

5、实行嘉奖与惩罚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深化开展。

6、井下一旦发觉瓦斯隐患现象,队长必需半小时到达事故地点,一小时跟班人员到达事故地点。准时排解各种隐患,确保通风安全。

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到达工效果,每年务必明确制定企业的纲领、经营决策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産品品种、质量産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要求。

第二条:国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资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平、管理水平等)。

第三条:本厂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産品开发规划、産品质量级及全面质量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産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第四条:工厂的实际潜力和现有水平,上年度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第五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构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第六条:由专人组织,并根据厂长指令,分生産行政部、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发至各部门徵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八条: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构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九条:经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透过,由专人负责按系。

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工厂方针目标执行图。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十条:方针目标展开必须要坚持以资料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资料般包括品种、质量、生産潜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礼貌生産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资料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校对,厂长批准。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四条: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职责人、部门方针、目标专案、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五条: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産品産量、质量、安全生産、礼貌生産、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资料、目标值、采取措施、职责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

第十六条: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産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围绕工厂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回圈每月××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状况,并由主管厂长检查批示。

第十八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回圈","阶段pdca回圈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

第十九条: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用心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状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状况登记在案,逐步到达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目标管理制度

总目标:加强管理,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

第二条。

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1)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2)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3)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4)呆品处理。

(5)外销成长率%,年度外销金额元。

2.内销部:

(1)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量,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2)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3)呆品处理。

(4)内销成长率%,年度内销金额元。

3.供应部:

(1)建立机物料ab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取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3)降低平均库存量:a料天,磅。b料天,磅。机物料降低%,元。

4.总务部人事科:

(1)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2)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厂管理规则。

(2)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目标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村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必须保证村委会办公室在上班时间有人办公,每周要有集中办公时间,并将值班情况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处理各项事务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场地打牌、赌博,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村干部全部外出时,需在公示栏内说明去向。

二、参加会议制度。村干部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学习,以通知时间为准,按时点名,自觉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不无故缺席,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三、请销假制度。村干部因集体事情或个人事务外出3天以内的,以书面形式报包村领导及乡党委委员、组织员批准,3天以上者,外出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包村领导、乡党委组织员及党委书记请假批准,经批准后方能外出,并按请假时限按时归队销假。

四、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对乡党委、政府安排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村要千方百计想办法,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乡党委、政府对村两委实行党建经济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年目标考核办法规定,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五、村民议事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活动中最体现民主的主要组织形式,各村必须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党务)公开制度,制订议事规则。同时,要有专门的记录本,分别对党支部生活、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工作作好完整的记录。

六、干部任期承诺制度。对村委会主任实行任期承诺制。任期中不能实现承诺的,劝其自动辞职。对本人既不愿申请辞职,又不履行职责的,依法予以罢免。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届中辞、免职的,乡党委按有关程序办理。村民委员会成员届中自愿辞职的,应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办好工作移交后方能离任。对既不写辞职申请,也不请假,在一个月以上不履行职责的村委会干部,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按自动辞职处理。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和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按规定依法进行调整。

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

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目标管理制度

为充分调动员工之积极性,开展公平的劳动竞赛,促进工作,提高效率,完善花园管理员之责任制度,根据公司之实际管理要求和实践经验,特对原《管理员岗位目标责任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责任书应用管理处主任、管理员之任务。

考评分自评、互评、住户评议、上级鉴定四种,每月、每季、第年进行一次,采用工资奖金相结合之考评形式。

责任区住宅楼及公共设施完好率;治安案件、火灾、刑事案件、小区秩序;保洁、清洁、绿化;住户评议;工作作风、纪律;工作日记及房屋管理档案。

坚决服从公司领导之安排,认真学习物业管理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热情服务,做到业主、公司满意,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1、要熟练掌握好物业管理之有关知识和公司之管理制度,树立为住户服务的思想。

2、要切实熟练掌握好责任区内之物业情况,合理安排责任区的所有员工之岗位(注:保安员之岗位应与保安队长协商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其余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岗位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

3、要熟练掌握好责任区内之管理有关资料(其中包括收楼数据、锁匙交收情况、维修情况、配套设施情况、入住情况、租户情况、治安巡查、探访登记数据、清洁卫生情况等数据),且要有条理地进行整理归档。

4、统筹监控好责任区内之客户服务、治安、维修、清洁、绿化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办事,确保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业主满意(注:公司将于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花园检查,检查结果按本办法奖罚标准执行)。

5、要及时组织人员修复损坏之楼宇及设施。

6、按公司之规定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修复业主/住户要求之维修。

7、严格按照公司之规定组织人员做好责任区内之装修监控,严防违章事件发生。

8、严格按照公司之要求办理装修手续,严禁以任何理由及方式私人承接或私自代人承接装修工程。

9、确保责任区内正常之生活条件不受影响,严禁无缘无故停水电供应及公共设施之正常使用。

10、确保责任区内工作人员保持服装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配戴好员工证。

11、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公平及时地处理一切违纪事件。

12、严格按照公司之制度组织员工做好住户、探访者、车辆、物品之出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之工作程序接待业主/住户,并作好有关记录。

14、有效、有礼及时处理业主之投诉(业主投诉的问题如能及时处理应实时处理,如确不能及时处理的,应要同业主另约时间到时安排人员跟进投诉)。

15、不准与业主发生一切任何之私人经济来往,严禁以任何借口向业主索要什费及钱物。

16、按公司之规定组织好员工之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员工之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

17、按公司之规定按时、按质组织好员工之巡查工作。

18、积极做好本花园之宣传工作,定时按质整理告示箱及宣传栏,坚持每月更换一次版面之要求。

19、认真积极地做好工作日记及周报表,按时按质召开周务会。

20、积极及时地处理突发事件,且要将此事件作好详细记录并要汇报公司(注:如发生重大事故除了组织人员处理外,还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司按指示处理)。

21、要保守公司之内部秘密和业主/住户资料(公安机关查案要求除外),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用职务之便做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22、认真审核水电工所抄之水电表,准确率达100%,并按时上交公司。

23、积极配合财务部做好管理费及其它费用之收取工作,努力使管理费收费率达到95%以上。

24、认真做好辖区内之水电管理工作,确保水电损耗达到公司规定之要求。

25、要积极主动管理好花园日常工作,按质完成公司领导下达之临时任务。

26、要服务公司领导之安排,不准有瞒骗、恐吓公司领导之行为。

以上之二十六条工作细则是以每个项目点作为一个考评单位,管理处之主任为主责任人,管理员作为付责任人按照考评形式根据以下奖惩标准进行考评。

目标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利润等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2、依据企业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全面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

3、依据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等。

4、依据企业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及上年度企业经营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1、在每年的11月,由各部门提出下年度企业目标设想,总经理室集体讨论,形成企业目标指导思想,并由总经理室下达指令。

2、营运安全部根据要求组织各职能科室提出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3、营运安全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论证,,形成目标计划。

4、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5、经总经理室、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营运安全部在12月中下旬编制出企业经营目标。

6、各子公司经营目标展开一般包含分管责任人、子公司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等。

7、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公司的经营目标,保证企业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子公司和人,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各子公司要在12月中旬前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编制。

8、营运安全部汇总各级经营目标报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工作需在12底前完成。

1、为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由营运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年度经营目标安排的进度情况分析。

2、各子公司要围绕集团公司目标和本公司经营目标。每月26号前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制订下月份计划,并报营运安全部备案审核。

3、在经营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员工,调动大家积极性,广泛开展提案改善、劳动竞赛等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4、建立经营目标管理卡,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经营目标管理标准化。

5、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目标管理制度

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

3职责分工。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更新以及更改,同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年度目标与指标。

3.2各部门、车间对该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进行编制。

4.1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依据:

4.1.1上级下达给公司的目标与指标,公司必须完成;。

4.1.2必须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公司“安全发展”的需求;。

4.1.3.1事故指标。

(1)杜绝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2)公司没有行政性处罚事件发生。

4.1.3.2管理指标。

(2)公司每年的“安全资金投入”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16号)中指标提取。

4.1.4根据“pdca”管理思路,在评估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2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要求做到层层分解:

4.2.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与指标,结合各部门、车间的实际情况,将目标与指标分解给各部门、车间,通过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式来完成公司与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工作。

4.2.2各部门、车间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与本部门、车间下属单位(班组)、重点岗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3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组织实施:

4.3.1公司通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达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以及实现目标与指标的相应措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个部门、车间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进行监督工作。

4.3.3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目标和实施计划进行编制;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进行组织实施;车间应当将目标与指标分解到班组、关键岗位。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

4.4.2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5附录。

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职责,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局各项工作均实行目标职责制管理。

(二)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即将目标管理职责书中职责指标分为职能目标和共同目标,各为100分,总分值200分。

(三)局属单位的职责指标完成状况由目标管理职责书中确定的科室进行督促检查,各有关科室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各单位、科室对职责指标要经常性地进行自检自查,并要有完整的自查资料。

(四)各科室、单位的目标管理职责书完成状况由局目标管理考评小组统一考核。考评小组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季度、半年等重点考核,年终进行全面考核。科室考核采取集中统一考核或按科室分别考核的办法进行。年终考核每项指标超额完成10%,加1分,加分不得超过10分;少完成10%,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另有注明的除外)。

(五)局目标管理考评小组由党办、行办、计财科、人事科、监察室及有关业务主管科室组成,行办牵头。

(六)考核局属单位时主要有主管领导,考评小组各成员,被考核单位党政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干部等参加。科室集中统一考核时主要有局各领导,考评小组成员,机关全体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分别考核时,由主要领导、考评小组各成员、科室全体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七)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听汇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一般状况下的程序为:被考核科室、单位汇报完成状况考评小组逐项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考评小组评定等级提交局务会议审定。

(八)各单位、科室因工作变化要求调整职能目标时,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提出职能目标和分值调整意见,经局务会议审查同意后,按调整方案执行和考核。进入第四季度,本年度职能目标不再调整。

(九)各单位、科室目标职责书经年终全面考核后,由考评小组打分,并提交局务会议根据考核分值综合评定。

二、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科室发生各类生大事故,都务必在当日内及时告知局局办公室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个性重大事情须在2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办公室,必要时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凡隐瞒不报者,加倍扣分,并追究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凡年内发生重大问题或事故的单位、科室,不得评优。

(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职员、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挂钩,考核总分值低于160分的,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评优。

(三)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目标管理制度

2、结合实际制定出党员在支部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和务必完成的任务,提出具体的数量和时间要求.

3、透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实现党员和支部的目标任务。

4、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职责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职责人。

5、党员职责目标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党员用心参加党内各种政治生活,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二是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三是作风建设;四是用心参加精神礼貌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争先创优。

6、目标管理与争创活动相结合,目标管理的考核实绩作为创先争优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依据。

7、每年度党支部对当年目标管理进行总结讲评,先进促后进,并由党支部全体同志讨论下年度目标的拟定,每年一次构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