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调研报告范文(18篇)

小编: FS文字使者

通过调研报告,我们可以识别出问题的核心要素和关键因素,提供优化和改进的建议。接下来是一份完整的调研报告,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和探讨。

房屋征收调研报告

根据《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调研方案》精神,现将我市房屋征收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条例》是施行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开展情况。

共做出征收决定1起。

二、已开展的房屋征收项目,征收程序是否规范,制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是否符合当地实际。

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启动征收程序,并通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召开方案论证会确定补偿安置方案。

三、公共利益的具体界定办法,是否存在非公共利益项目实施房屋征收情况。

在符合四个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同级人大审核。

四、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开展情况。已开展。

五、强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收,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无强制执行。

(一)机制建立。

1、监测和预警机制。

2、现场处理机制。

3、预防和处置机制。

(二)问题和对策问题:

1、项目合法性、合理性。

2、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群众抵制征收的风险。

4、项目可能引发社会矛盾风险对策:

1、审查项目决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抵触。

2、减少房屋拆除带来的环境影响。

4、加强征迁政策宣传力度,争取补偿安置政策最大限度的考虑到被征迁户的合理诉求。

七、房屋征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任务情况。未设置。

八、《条例》施行前遗留项目的处理情况及主要举措。沿用老的拆迁许可或者重新按条例做出征收决定,以协商谈判为主。

九、房屋征收配套政策制定情况。

(一)《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暂行办法》。

(二)《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行办法》。

(三)《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房屋拆迁调研报告

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政策性和计划性,它活动的每一步都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拆迁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城市功能的提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总之城市拆迁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之所以如此,笔者就当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政府应该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完全脱离出来城市拆迁是一种民事活动。是被拆迁人通过放弃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以货币形式或产权调换的形式而取得拆迁补偿;拆迁人通过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而取得拆除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权利的活动。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就是说城市拆迁工作已由原来的政府行为,转为民事行为,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的民事活动。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不再是领导者,而是监督者、管理者。因此,政府必须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中脱离出来,行使好“三种权利”,即:拆迁计划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再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切实履行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职能,使城市房屋拆迁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

二、拆迁管理部门应该从宏观上加强对拆迁规模的计划与控制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城盘区域发展,城市国民经济计划,居民安居乐业,城市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符合城市规划的原则。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开发的生命线,也是城市房屋拆迁的生命线;规划是制定拆迁计划的依据,拆迁计划又是实施规划的前奏曲。如果拆迁计划缺乏科学性,不按规划定计划,必然导致拆迁工作滥而无序,难而无策。

三、制定和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是当务之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实施一年的多了,有些地方拆迁仍按原条例办事,补偿安置政策还是以前的,引发了不少上访、围攻、堵门、堵塞交通等事件。因此,当前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或完善既切合本地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又符合现行条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既要防止拆迁人为牟取暴利而任意压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又要防止被拆迁人漫天要价,胡搅蛮缠。众所周知房屋拆迁受损失、受影响最大的是被拆迁人。因此,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拆迁安置政策时,尽可能在政策上给被拆迁人一个宽松的补偿安置的选择方案,如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不能采取单一性或类似于单一性补偿、安置方案。没有挑选余地的补偿、安置方案,会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陷入困境。

四、拆迁人要注意准确定位自己城市拆迁本身是民事活动,民事活动中的拆迁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集中表现在:

1、享有平等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2、享有在行政裁决和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位的权利;

3、各自都有不服拆迁管理行政行为,并提起诉讼的权利;

4、各自都有权放弃或处分自己权利;

5、都有遵守拆迁法律、法规和拆迁期限的义务;

6、都有接受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监督的义务;

7、都有履行拆迁合同约定的义务;

8、都有履行法院对拆迁纠纷所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义务。

总之,拆迁人无论是手握大权的政府机关,还是腰缠亿元的开发商,在拆迁中他与平民百姓的身份是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现在有些开发商或拆迁人在拆迁中不能准确的定位自己,故意夸大拆迁的行政意义。有的不是与被拆迁人平等协商,而是把申请行政强拆或申请法院强拆放在前提,有的该测算补给被拆迁人的,而漏算、少算、甚至故意不算。这结真让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五、要注意加强拆迁队伍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从当前拆迁市场来看,能胜任城市拆迁工作的拆迁企业还为数不多,他们除了机构的功能不健全,自有资金缺乏,抗风险能力差等原因外,主要还是队伍不适应拆迁工作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明显缺少,尤其缺少能熟练掌握与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拆迁业务知识的人,缺少有一定社会阅历、工作经历,且知识渊博的、资深的、善做思想工作的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危险性很大的工作,是利益冲突最突出的工作,因此,建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仅要严格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颁发,还要加强对拆迁人员的资格培训,尽快培养一批能掌握拆迁政策法规、熟悉拆迁业务、接受群众监督、遵守职业道德的拆迁业务骨干充实到拆迁队伍中去,实行无证不上岗的制约机制。

六、要稳妥应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在原条例基础上作了较大的、切合实际的修改。

但是社会又进步了,经济又发展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又表露出来,如:

1、对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私有厂房、设施的拆迁,如何补偿和安置?

2、企业拆迁后,职工解除合同的损失谁补偿?

4、对恶意违章搭建、抢种抢植企图套取拆迁补偿的,如何处罚?

5、拆迁计划制定后,拆迁地块上的建筑物、种植物的现状保全工作由谁完成?

6、拆迁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如何确定和监督?

等等,这些问题已经给城市拆迁工作带来了影响。立法部门应尽快修改、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或补充办法外,建议当前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使拆迁中的私有企业财产权、职工收益权和其他土地使用权都得到有效的保护,使他们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加大对借拆迁之机套取拆迁补偿的违章搭建、违法种植等违法行为的制止力度,确保城市拆迁与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租房,对很多人而言是一个伤疤,疼但是又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近年来涌入一二线城市的异地打工群体持续壮大,但高企的房价让大多数人在“买房扎根”面前望而却步,只能选择租房继续漂泊;而不少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住房的人,也因为上班路远或子女上学等原因成为租房族。

居高不下的租金、苛责的房东,加之不小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多的人正放弃当初背井离乡、外出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本次报告通过在线问卷的调查方法采集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租房族,能全面展现人们的租房和居住现状。

1.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10%租房族月收入一半以上交房租。

房租是每个租房族首要面对的问题。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平均房租为1051元/月。房价疯涨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族压力不小。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们要承担更重的房租压力。其中,北京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月均房租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1140元/月。

2.北京房价地图:东高北平西低一街之隔价翻倍。

北京大商圈附近的住房租金高的让人咋舌。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圈周边的小区租金差别较大,租房族对不同小区进行比对后再做选择,能获得更好的性价比。以国贸-建国门商圈为例,同样是一居室整租,国贸旁边小区温莎大道为11450元,而大望路旁边的珠江帝景小区仅为4400元。

3.上海房价地图:豫园最高新上海商业亲民西藏南路南外滩暗藏洼地。

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租价格较高,整租一室价格在3000元以上,而整租2室、3室的价格更高。由于靠近商圈,很多公司也整租房子用来办公。

4.广州房价地图:番禺大北路白鹅潭良心价一线城市中最接地气。

与北京、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显得不那么“尖锐”。因而打工族也对广州趋之若鹜。在珠江新城商圈整租一室价格为2880元/月,2室价格为4370元/月,3室价格为5410元/月。而在番禹大北路商圈及白鹅潭商圈,整租价格更低。

5.深圳房价地图:关内关外冰火两重天人民南房租令人咋舌。

与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一致的是,居住在深圳商圈外围的区域房租价格较低。莲花二村、华强南、深大北门、国贸、皇岗、白石洲、龙华、横岗等区域成为深圳租房洼地,也成为租房族首要考虑的地点。

6.近半租客选择合租6%租房族成蚁族。

整租自由、合租省钱,这两种不同的租房方式各有利弊,而58%的人会选择整租,42%的人选择合租。在合租的人群中,有39%的人只与一个人同住。同时有6%的人群比例选择与7人及以上的人同住,成为蚁族一员。

7.北京租房族上班耗时最长需44分钟长沙福州耗时最少仅为25分钟。

在对租房族上班时长的统计中,北京、上海、昆明、西安、郑州、南京等地“名列前茅”。从租住的房子到公司所需要的时间依次为44分钟、36分钟、33分钟、33分钟、32分钟、32分钟。与一线城市相比,布局规划更紧凑的二线城市的上班耗时明显更短。

8.网络时代:近6成租房族认为宽带是必需配置电视仅为3成。

床、热水器、家具、宽带网成为租房族租房要求的必备品。59.97%的人要求有宽带网,而32.45%的人要求有电视。租房族对宽带网的需求远远大于电视、有线电视等传统信息获得渠道。

9.超7成租房族在30岁以下30岁以上租房族更倾向于买房。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自己的房子才算家。但随着城市化进展的加快,生存压力进一步增大,很多年轻人无法负担一个家。调查显示,在30岁以下的租房族占到76.54%的调查比例,30岁以上的租房族表示更倾向于买房。

10.超6成人更换租住房周期为1年及以内2年以上更换者不足25%。

工作生活的变动或者与房东不和等种种原因会带来房租地点的变动。调查发现,65%的租房族的租住周期为1年甚至不足一年,两年以上才会换一次房子的人仅占到24.96%。这需要房东在1年合同到期时应多加关注,以便房屋出租能持续进行。

11.沈阳近4成租房族更青睐中介租房一线城市上海中介租房比例最高。

熟人关系在房源信息获取渠道上仅次于网络,甚至远超租房中介。选择从网上获取租房信息的人群比例占到本次调查的36.40%。不同城市的租房族对租房信息获取渠道有不同青睐,其中沈阳的租房族更青睐中介租房,该比例近4成;而一线城市中上海的租房族更青睐通过中介租房。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深圳是一座充满机会和极富诱惑力的城市,每年来深淘金、逐梦和打拼的四方来客络绎不绝,他们中,既有匆匆的过客,又有落地生根者。租房,承载着多少人的奋斗与无奈,不管是工商巨富,还是职场新人,也不管是小资中产,还是底层民工,大部分人都曾经有过租房经历,甚至于,现在很多人还是租客身份。本期月度调查“深圳住房租赁市场调查”,就是从租客的角度来了解深圳房屋租赁市场的方方面面。

网络问卷调查自9月24日开始,截至10月8日,累计近点击率:23018,跟帖25条。其中,一共有1828位网民参与了调查,跟评有25条。

二、统计数据分析。

1、现在是否正在租房。

根据调查结果,在参与调查的1828网民中,正在租房的有163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89.5%。

2、现在租住居所所属的社区类型。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64.43%的被调查网民生活在城中村,而生活在商品房小区的被调查网民占23.96%,这从某种程度上能够反映网民社会背景。

3、每月房租占月收入的比例。

4、现在租住的房子居室状况。

根据调查数据,42.91%的被调查对象租住一室,45.97%的则是两室,这表明被调查网民总体上租住空间相对狭小。

5、现在的租房方式。

根据统计结果,73.72%被调查网民租整套,24.08%的被调查网民则是租单间,被调查网民的生活空间具有一定独立性。

6、房东多久涨一次房租。

租金问题一直困扰着不少租客。表示房东每年会涨房租的被调查网民高达50.12%,而表示房东每半年会涨房租的被调查网民则占29.22%。

7、涨房租后会选择续租还是离开。

虽然对于不少民众来讲,租房压力始终如影随形,但很多人还是不会频繁变换租地。从调查中看出,66.75%的被调查网民认为“如果涨幅能够接受就会续租”,相反,认为“不接受房东涨房租,坚决离开”的被调查网民只有5.5%。

8、租房是否签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签订必要的合同是维护租户利益的需要。所以,50.12%被调查网民“与业主自订的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了租赁事宜”和“与业主自定的口头约定”的分别有23.96%和11.12%,租客维权意识仍有待提高。

9、直接向谁交租。

在向谁交租的问题上,56.48%的被调查网民表示是向业主本人,而向二房东交租的被调查网民也高达24.69%,显示二房东现象依旧普遍。

10、是否遭遇过租赁纠纷。

租房与租住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事情。在被调查的网民当中,68.22%的人认为自己遭遇过租赁纠纷,这反映住房租赁市场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化。

11、与房东的纠纷有哪些。

租客与房东之间的纠纷似乎成为家庭便饭。在租客与房东纠纷的选项中,30.32%的被调查网民认为“房东涨房租过于频繁”,其次17.48%的人认为“生活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与此同时,34.11%的被调查者认为与房东之间“没有纠纷”。

12、纠纷最终如何解决。

不得不说,在卖方市场的环境下,租客与房东的博弈处于下风。49.63%的被调查网民在面对纠纷时采取“忍气吞声”,相反表明自己会采取“法律手段”的被调查网民则只有4.16%。

13、最关心下列哪项租房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租房始终是一件苦恼的事情,在租住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不如意。其中,68.34%被调查网民关心的是“房东是否会涨租”,紧随其后,15.53%的被调查网民看重“周边是否会有污染源或噪音源”的情况。

14、最讨厌哪类房东。

房东在很多租客眼里并不是善类,厚道的房东受人尊敬,而尖刻的房东则使人厌烦。在“最讨厌哪类房东”的选项中,高达45.48%的被调查网民认为是“经常涨房租”,其次才是“小气,斤斤计较”和“居住时遇到问题不给解决”,比例分别为26.28%和14.06%。

15、是否遭遇过黑中介。

黑中介令租客深恶痛绝,但黑中介一直以来又大行其道。就调查结果来看,高达73.59%的被调查网民认为自己遭遇过黑中介,这也证实了民众租房生活的“一把辛酸泪”。

16、黑中介的类型。

根据调查结果,在被调查网民的眼中,黑中介排名前三的类型为:发布假消息钓租客、退房时百般刁难克扣押金和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其比例分别为30.56%、26.28%和16.26%。

17、若不堪租房压力,是否会考虑离开深圳。

虽然深圳吸引力一直不减,但在租房压力居高不下的情况下,部分租客倍感无奈。其中,65.16%的被调查网民认为“生存压力大到超出我的承受能力,我会离开”,与之相较,认为“不介意房租上涨,不打算离开”的被调查网民只有7.4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西昌市尤家屯安置小区2号门28栋15楼2号三室二厅二卫住房一套。

第二条房屋用途。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租房期间乙方不准转租和买卖抵押等违法行为,如有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一年租金共计壹万伍仟元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房租三年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协商)。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租房期,按年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日常的房屋水电正常使用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太阳能维修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在该房屋发生自然灾害(地震、房屋建筑本身的质量事故)以外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停车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壹仟元作为押金,待解除合同后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房屋征收调研报告

xx年,在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下,我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精神和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房屋征收工作任务,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xx年个人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

xx年,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在思想上与街道办事处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勤勉工作。我在工作上除了学习政治理论外,重点是学习街道办事处的各项制度、工作纪律及业务知识,做到学深学透,掌握在脑海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自己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刻苦勤勉,努力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我负责房屋征收工作,深刻知道搞好房屋征收工作,对于加快经济建设,促进区域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我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为推动街道整体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一是坚定信心,努力工作。房屋征收工作难度较大,存在群众不理解和期望值高的不利因素,我坚定工作信心,不怕困难,不怕麻烦,认真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说明房屋征收工作的必要性,按照上级部门的政策,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二是细致工作,和谐征收。我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进村入户与群众用心沟通,做到“阳光透明”,正确把握政策,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尽量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房屋征收工作和谐进行,不发生矛盾和纠纷。三是关心群众,解决问题。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我关注弱势群体,关心存在实际困难的特困户,把他们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尽可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他们最大的关照,充分体现政府的关怀。由于自己刻苦勤勉、认真细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房屋征收工作任务,获得了上级领导部门的肯定与群众的基本满意。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

我认真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工作细节考虑不够周密,做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自身执行力还需要加强。这些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提高和改进。

xx年过去了,展望新的xx年,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深化管理,掌握房屋征收工作必备的知识与技能,在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房屋征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促进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近年来,因拆迁引发的社会热点问题频发。如何防止和减少拆迁矛盾,已经成为了全民关注的,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回避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有的城市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这些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群众上访,甚至造成了许多“悲剧性”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也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过度投资。尤其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改拆迁为征收,更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且围绕强制拆迁的话题,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观点。拆迁已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我们在现实中应在全社会形成合力解决。

二、老条例背景下的拆迁现状。

(一)、法律层面来说,xx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出台之后,拆迁制度的合法性受到置疑。《物权法》秉承《宪法》的精神,明确宣布“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xx年重庆最牛“钉子户”的女主人公吴萍,就是通过悬挂国旗、打标语、拿宪法等手段来以示对抗的。

(二)、利益冲突,凸显拆迁矛盾。

城市房屋拆迁牵扯多方利益,包括有政府、开发商(拆迁人),还有被拆迁人。在社会资源和财富的稀缺性与有限性,以及各拆迁利益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共同作用下,矛盾冲突在所难免。

从经济学上讲,每一个“理性人”都是力图最求利益最大化的人。作为拆迁方的开发商也好,作为被拆迁的群众更是如此,矛盾的焦点就凸现出来,那么怎样在拆迁这场利益博弈中取得胜利,双方就此展开拉锯战,矛盾急剧升级。而在此背景下,本应作为制度设计用来公平裁决规范拆迁行为的政府,为各种利益的驱动加入到拆迁人一方,急功近利,造成对抗升级。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不对称、不公开透明。现实中,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是由拆迁人单方确定的,而被拆迁人对于拆迁区域如何划定、危旧房屋认定的标准、评估标准、安置地点等信息均并不明确,没有公平、主动的参与权,致使拆迁信息严重不对称,缺乏公开、透明,被拆迁人认为难以确保公平、公正,加重了误解和疑虑。

2、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及时到位。现实中,先拆迁后安置现象普遍存在,被拆迁人房屋拆迁后,得不到及时安置,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以县为例,南部乡镇存在xx年拆迁户产权调换安置房未安置到位的现象。另外,政府主导制定货币补偿的标准往往比市场上商品房价位低,与群众理想价位相去甚远,被拆迁人抵触极大。

3、拆迁手段不文明。各种野蛮拆迁、强制拆迁花样翻新,夜袭常有,威逼时有发生。成都的唐福珍事件,清华博士公开信事件等一系列悲剧事件的产生,社会影响极大,民怨极大,群众对政府不信任,进而怀疑法治进程、社会公正,造成了一种偏执的对抗情绪,形成了不合作的社会氛围。

(三)、非法利益诉求在拆迁中得到满足。由于拆迁带来的巨大利益,各种非法利益诉求纷纷涌现。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失职,导致违法建设大量滋长,“隔夜楼”、“住该非”等拆迁顽疾如雨后春笋,政府执法的失职、失衡、不公平,将自身拖入矛盾对抗的漩涡。

(四)、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角色错位。

长期以来的“土地”财政政策,不正确的政绩观,以及急功近利的工作态度造成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错位。不管是商业拆迁抑或公共利益拆迁,政府往往以城市建设需要、国家政策需求、经济发展诉求等各种理由,冲到同被拆迁群众对立的在强拆中的种种不当行为,报到存在偏向性,影响了社会舆论导向。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一点小事,通过网络推手、水军的炒作,产生蝴蝶效应,无限放大,普通事件极易发展成群体性事件。

(六)、对法律、执法的不信任,司法机关公信力的缺失。理想中的司法总是给人以公正的向往,现实中的司法有时却出现有所偏向的局面,原因就在于,司法亦非不食人间烟火,必然会受到现实中各种利益主体左右。在强拆中,行政方的主导力量显然是强势的,被拆迁的力量则是极不对等的弱势。这种力量较量的结果是,司法往往会站在行政一边,站在所谓的代表公共利益的一方。

(七)、拆迁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从现实中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村拆迁骤富者会越来越多,因财富来得太容易而且巨大,对不少拆迁富翁的生活和家庭带来了不少冲击,因此心理迷乱者并不鲜见,有人开始游手好闲比奢、赌博,有家庭因财产分配导致矛盾重重,更是引发了一系列案件,如北京被拆迁户的“灭门案”。(我们现实工作经常出现大量的因拆迁利益分配不均,产生的家庭和社会矛盾),如何帮这一群体在心理上重新建立起一种合适的生活理念,亟待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益的范围界定,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我国立法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条例矛盾。另外,更要关注由拆迁带来的新的社会矛盾,用社会管理创新来化解矛盾,注重在被拆迁群体中探索实行“心理干预”的手段,以推广健康生活方式为主,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公民意识,才能避免出现子女争夺家产、亲情丧失等“人伦、社会悲剧”,已达到合理引导化解纠纷的目的。

强调征收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要建立一支精法律、熟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专业化征收队伍,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征收过程中多让群众代表参与、多征求群众意见,多做一些贴心的小事情,化解矛盾。

4、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用群众的力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群众路线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法宝,处理新时期征收矛盾,也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为此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群众管好自己的事情,处理好矛盾。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工作的作用,强化群众调解、人民调解,调动一些有文化、有威信、懂政策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参与到政策宣、矛盾化解中来,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合力。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努力营造一种向上、诚信、公正、透明的征收环境。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注重发掘网络等新媒体的潜力,通过论坛、微博等群众易受的新手段,积极转化社会价值观,通过开诚布公的宣传重新树立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如市瑶海区的“拆迁围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虑。其次,法院大力推进司法调解工作,在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的同时,通过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以化解纠纷、案结事了为目的,推进当事人间的平等对话,促成当事人间的自愿和解;再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行政机关以座谈会等形式,加强行政审判与依法行政工作的交流;增强法制意识,优化司法环境。通过《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形式,通报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推进依法行政。最后,司法部门要抓住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打击经济犯罪,严办职务犯罪,特别是严惩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推进普法工作,通过适用法律,来宣传法律。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租房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伤疤,但是很痛却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居住空间,近年来,一二线城市的农民工持续增长,但高房价让大多数人留在“买房生根”我气馁,只能选择租房子继续漂泊;很多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房子的人也因为上班距离远或者孩子上学的原因成为租房者。

房租高,房东苛刻,工作压力大,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离开家乡出去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这份报告通过网上问卷收集第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的租房者,可以充分展示人们的租房和生活状况。

1、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10%的租房者支付超过其月收入一半的房租。

租金是每个租房者面临的首要问题。到现在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房价飙升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者的压力也不小。在一线城市努力的人,要承受更重的房租压力。其中北京月租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和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和1140元/月。

2、北京房价图:东高北平西低街价格翻了一倍。

北京大商业区附近的房租高得惊人。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业区周边住宅区的租金差异较大,租房者在做出选择之前,通过比较不同的住宅区,可以获得更好的性价比。以国茂—建国门商圈为例,也是一居室整租。紧邻国茂的温莎大道售价11450元,而紧邻大王路的.珠江帝景社区售价仅为4400元。

3、上海房价图:豫园最高的新上海商圈,亲民。西藏南路南外滩隐藏着洼地。

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体租金价格较高。一间房整体租金价格在3000元以上,两室三室整体租金价格更高。由于靠近商业区,许多公司也出租房屋用于办公。

4、广州房价图:番禺大北路白天鹅塘良心价是一线城市中最实惠的。

与北京和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并不怎么样。夏普”。因此,农民工也涌向广州。珠江新城商圈,一房全租价2880元/月,两房4370元/月,三房5410元/月。在番禺大北路商圈和白天鹅塘商圈,整体租金价格较低。

5、深圳房价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方房租高得惊人。

与北京、上海、广州一致,深圳商圈以外地区租金价格较低。莲花二村、华强南、深大北门、国茂、黄冈、白石洲、龙华、横岗等地区成为深圳租房的低地,也成为租房者最重要的地方。

6、将近一半的租户选择将6%的租户分成蚂蚁。

整个房租免费,合租省钱。这两种不同的租房方式各有利弊,58%的人会选择整租,42%的人会选择合租。39%合租的人只和一个人住。同时,6%的人口选择与7人或7人以上共同生活,成为蚂蚁家族的一员。

7、北京租房者上班最多44分钟。长沙福州至少需要25分钟。

在租房者工作时间的统计中,北京、上海、昆明、郑州、南京等地“列表顶部”。从出租屋到公司需要44分钟,36分钟,33分钟,33分钟,32分钟,32分钟。相比一线城市,布局规划更紧凑的二线城市上班时间明显更短。

8、互联网时代:近60%的租房者认为宽带是必需的,只有30%的电视是必需的床、热水器、家具和宽带网络已经成为租房者的必需品。59.97%的人需要宽带网络,32.45%的人需要电视。租房者对宽带网络的需求远远大于电视、有线电视等传统信息接入渠道。

9、超过70%的租房者更倾向于购买30岁以下和30岁以上的房子。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自己的房子就是家。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很多年轻人买不起房。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30岁以下租房者中,76.54%的人表示,30岁以上租房者表示更愿意买房。

10、不到25%的6岁以上的成年人在1年内和不到2年内更换了他们的租赁住房。

工作生活的变化或与房东的不和谐都会带来房租地点的变化。调查显示,65%的租房者租房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只有24.96%的人每两年换一次房。这就需要房东在一年合同到期的时候多加注意,这样租金才能继续。

11、沈阳近40%的租房者更喜欢中介租房。上海中介租房比例在一线城市最高。

熟人在获取房屋信息方面仅次于互联网,甚至远远超过租房中介。选择从网上获取租房信息的比例占调查的36.40%。不同城市的租房者对租房信息获取渠道的偏好不同,其中沈阳的租房者更倾向于中介租房,占近40%;在一线城市,上海租房者更喜欢通过中介租房。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租房,对很多人而言是一个伤疤,疼但是又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近年来涌入一二线城市的异地打工群体持续壮大,但高企的房价让大多数人在“买房扎根”面前望而却步,只能选择租房继续漂泊;而不少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住房的人,也因为上班路远或子女上学等原因成为租房族。

居高不下的租金、苛责的房东,加之不小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多的人正放弃当初背井离乡、外出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本次报告通过在线问卷的调查方法采集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租房族,能全面展现人们的租房和居住现状。

1.全国平均房租1051元/月10%租房族月收入一半以上交房租。

房租是每个租房族首要面对的问题。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平均房租为1051元/月。房价疯涨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族压力不小。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们要承担更重的房租压力。其中,北京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月均房租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1140元/月。

2.北京房价地图:东高北平西低一街之隔价翻倍。

北京大商圈附近的住房租金高的让人咋舌。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圈周边的小区租金差别较大,租房族对不同小区进行比对后再做选择,能获得更好的性价比。以国贸-建国门商圈为例,同样是一居室整租,国贸旁边小区温莎大道为11450元,而大望路旁边的珠江帝景小区仅为4400元。

3.上海房价地图:豫园最高新上海商业亲民西藏南路南外滩暗藏洼地。

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租价格较高,整租一室价格在3000元以上,而整租2室、3室的价格更高。由于靠近商圈,很多公司也整租房子用来办公。

4.广州房价地图:番禺大北路白鹅潭良心价一线城市中最接地气。

与北京、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显得不那么“尖锐”。因而打工族也对广州趋之若鹜。在珠江新城商圈整租一室价格为2880元/月,2室价格为4370元/月,3室价格为5410元/月。而在番禹大北路商圈及白鹅潭商圈,整租价格更低。

5.深圳房价地图:关内关外冰火两重天人民南房租令人咋舌。

与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一致的是,居住在深圳商圈外围的区域房租价格较低。莲花二村、华强南、深大北门、国贸、皇岗、白石洲、龙华、横岗等区域成为深圳租房洼地,也成为租房族首要考虑的地点。

6.近半租客选择合租6%租房族成蚁族。

整租自由、合租省钱,这两种不同的租房方式各有利弊,而58%的人会选择整租,42%的人选择合租。在合租的人群中,有39%的人只与一个人同住。同时有6%的人群比例选择与7人及以上的人同住,成为蚁族一员。

7.北京租房族上班耗时最长需44分钟长沙福州耗时最少仅为25分钟。

在对租房族上班时长的统计中,北京、上海、昆明、西安、郑州、南京等地“名列前茅”。从租住的房子到公司所需要的时间依次为44分钟、36分钟、33分钟、33分钟、32分钟、32分钟。与一线城市相比,布局规划更紧凑的二线城市的上班耗时明显更短。

8.网络时代:近6成租房族认为宽带是必需配置电视仅为3成。

床、热水器、家具、宽带网成为租房族租房要求的必备品。59.97%的人要求有宽带网,而32.45%的人要求有电视。租房族对宽带网的需求远远大于电视、有线电视等传统信息获得渠道。

9.超7成租房族在30岁以下30岁以上租房族更倾向于买房。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自己的房子才算家。但随着城市化进展的加快,生存压力进一步增大,很多年轻人无法负担一个家。调查显示,在30岁以下的租房族占到76.54%的调查比例,30岁以上的租房族表示更倾向于买房。

10.超6成人更换租住房周期为1年及以内2年以上更换者不足25%。

工作生活的变动或者与房东不和等种种原因会带来房租地点的变动。调查发现,65%的租房族的租住周期为1年甚至不足一年,两年以上才会换一次房子的人仅占到24.96%。这需要房东在1年合同到期时应多加关注,以便房屋出租能持续进行。

11.沈阳近4成租房族更青睐中介租房一线城市上海中介租房比例最高。

熟人关系在房源信息获取渠道上仅次于网络,甚至远超租房中介。选择从网上获取租房信息的人群比例占到本次调查的36.40%。不同城市的租房族对租房信息获取渠道有不同青睐,其中沈阳的租房族更青睐中介租房,该比例近4成;而一线城市中上海的租房族更青睐通过中介租房。

12.租客对黑中介定义宽泛中介行业服务口碑亟需提升。

究竟什么是黑中介?目前为止并没有关于黑中介的严格定义。本次调查显示,租房族对黑中介的定义也非常宽泛。其中有68.42%的人群比例认为先交定金后看房属于黑中介的类型,认为黑中介发布假消息钓租客的人群比例为65.38%。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起来,工业、商业、住宅和办公等各类房屋的租赁活动不断增多,城镇房屋出租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对发展经济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房屋出租户纳税意识淡薄,租赁双方由于受经济利益的影响,想方设法隐瞒房屋租赁收入,这给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房屋租赁业税收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1、房屋租赁大部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租赁,收入控管难。

(1)房屋租赁行为大部分是出租户将私有房屋出租给个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给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因承租者业务较小,交纳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时租赁,即时收取租金,不需要开具发票,业主多以自制收据或白条代替正式发票,租赁收入核查难度大,税源难以控制。

(2)有相当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一次性结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结清几年房租,由于税务机关对租赁信息掌握的滞后,无法及时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愿代为缴纳,给税款征收工作带来困难。

(3)部分下岗职工或不达起征点的业户对国家下岗再就业和不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认为减免的税收应包括缴纳房产类税收,加之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的不到位,纳税人对房产税收的征管产生不少怨言,抵触情绪很大。

2、租赁双方恶意勾结,降低计税依据,租赁收入认定难。

(1)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正常使用和结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赁合同,但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提供给税务却是虚假的合同(甚至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额远远低于原始签订并实际操作的合同,而税务机关对其收入取证相当难,由于其手续完备,税务机关只能按照虚假合同计征税收,虽然税务机关有核定征收权限,但实际征管工作中难以操作。

(2)出租方将房屋出租后,不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按期从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变相将实际的租金收入人为地转化为联营利润,税务机关难以认定。

3、特权思想严重,政府机关的税款征收难。

政府机关作为政府的财政供给对象,作为一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发生房屋租赁纳税义务,理应带头缴纳相关税(费),但实际上这些单位特权思想占主导地位,内部资产账目不清,纳税意识非常淡薄,出租房产与自用房产混在一起,偷逃出租房屋的税款,或以各种理由不缴或少缴出租房屋税收,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给社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4、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弱化,部门信息取得难。

由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银行利率不断降低,许多人将购置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行为,这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件好事,但由于目前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弱化,房屋租赁市场基本上处于管理无序、监督不力的状况。房屋出租经营是一项特殊的经济活动,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房屋租赁经营应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公安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许可证》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房屋租赁计划生育责任书》等,但在实际工作中,经调查发现房屋出租基本上没有纳入这些部门的监管范围,税务机关要想从这些部门获取有价值信息难度可想而知。

5、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税收政策执行难。

(1)根据税法规定,房屋出租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以及按收入扣减一定的费用依10%或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收负担较重;而自行经营的纳税人仅按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额后,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税收负担则相对较轻,不同的经营方式,税收负担差异较大,有失税收公平原则,税款征收难度大。如,面积为200平方米、原值90万元的房屋,年出租租金收入9.6万元,按原值计算年应缴纳房产税0.86万元,而出租经营按租金收入计算年应缴纳各项税收2.89万元,为自行经营按原值的3.34倍。

(2)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下发《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清理检查时,可规定承租人为房产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实际征管工作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但上述规定与现行《征管法》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相违背,容易引起税务纠纷,还会纵容纳税人不主动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行政区域适用税种的多寡,会产生税负不公,容易造成征纳矛盾的激化,有损税法尊严。

6、税源零星分散,税源监控难。

(1)房屋出租税收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低下,在“任务至上”的计划管理和税收考核体制下,往往对面广量小、税源分散的房屋出租税收没能给予足够重视,加之监控手段落后,国家税收法规相对滞后情况,造成了许多出租户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使税收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其税源增长速度。

(2)房屋出租点多面广,收入较为隐蔽,而基层税务机关人手又少,征管力量薄弱,加上享受不达起征点或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相关减免税手续后,就不再申报缴税,对于已养成“以税控管”习惯的基层税务机关来说税源控管难。

1、完善税收法律,规范税款征收。

(1)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提高房产税收政策的立法层次,使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有章可循,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原则,将房屋租赁业税收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合并统一征收营业税,设计合理的房屋租赁业营业税税率,建议选择10%—20%之间较为适宜。

(2)完善房屋租赁监管法规。一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政策税收监管措施,建立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制度,以市场租金价格为依据,政府测算、制定并公布阶段性租金,宏观引导房屋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并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发生房屋租赁行为,租赁双方必须签订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统一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执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订的政府指导价,合同事项中注明应缴纳的税款和合同需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等事项;二是考虑到出租方会通过合同、协议将税负转嫁给承租方,法律应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如果没有按期申报纳税,限定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找到出租方,并要求出租方按规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否则承租人将承担连带纳税义务,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直接由承租方缴纳或由承租方担负代扣代缴义务。

(3)改变房产税收计税依据。科学认定房产出租行为经营方式,租赁双方必须提供实行房产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承租合同等资料,确保能准确区分房屋自营行为和租赁行为,对自营行为改从原值征收为从市值征收,定期评估房产价值,使计税价值与房屋实际价值相差不大,从而实现从值与从价征收的税负相对公平。

2、加强登记管理,健全征管档案。

(1)加强登记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发生纳税义务,自租赁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管法》的规定持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2)加强部门配合。结合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与国税、地税、公安、工商、房产、土地和城建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科学的信息采集机制,积极开展房屋出租税源普查,充分掌握房屋租赁的第一手资料,将所采集的资料与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真正建立起分街道、分经济类型的税源档案,使税源信息涵盖房产原值、租金收入、产权所有者、承租者及经营方式等各个方面。

(3)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房屋租赁业的协税、护税、动态的网络信息平台,开发出租房税收管理软件,规范数据信息采集过程,对房屋租赁实施动态监控,实现数据资源信息共享。

3、强化宣传力度,提升纳税意识。

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和贴近纳税人”的三贴近原则,充分利用媒体,做好房产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1)房屋租赁涉及到社会各方面,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还有不少中介机构和服务性单位参与其中,针对房屋租赁税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纳税意识差、税收流失严重的实际情况,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房屋租赁税法,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主动申报纳税的观念。

(2)发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优势,采取逐户走访、个别宣传、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把房产税收征管与社区评先评优相结合,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全社会真正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3)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强化震慑教育作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探索征管方式,实施源泉控管。

依据纳税人取得的租金特点,分别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和“以票控税”三种征管方式。一是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的,以实际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税法规定依法计算征收各项税款;二是对不申报租金收入或申报不实的,不能提供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或提供的合同、协议和收费依据记载的租金收入明显偏低的,由主管地方地税机关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制订的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以纳税人实际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和适用的租金标准计算出的应税租金收入,依法计算征收各项税款;三是将“以票控税”作为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税务统一发票对税源进行监管,要求承租方办理租金结算手续时应取得租赁业统一发票,出租人凭经过房产管理部门监证的租赁合同开具租赁业统一发票,对取得租赁收入未开具租赁业统一发票的出租人或未能取得租赁发票的承租人,按照《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发挥协税作用,依法委托代征。

(1)建立规范化管理的私房租赁市场,根据房产税收征管的特点,依法委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建设管理部门等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政策依据和征管办法,代征出租房屋税款,并定期反馈房产税收征管信息。

(2)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和财政。

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职能,全面准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房产原值和房租收入,在准确掌握征管基础资料的前提下,计算房产租赁税收的应纳税额,依法委代核算中心将房屋租赁税款集中划缴入库。

6、加大稽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深入分析房屋租赁行为的新动向、新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房产税收专项检查,将重点稽查与日常征管有机结合,整顿和规范房产税收秩序,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主体的岗责体系和税务系统内部横向和纵向信息交流的征管体系,提高税务稽查效能;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实施小税重罚,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屋出租的税款征收、减免税、停歇业、处罚等情况,曝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教育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房屋征收调研报告

2011年05月16日08:47我来说两句(0)。

国土资源部要求坚决查处强征强拆行为。

就近期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与此同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相关。

征收房屋补偿禁低于市价。

取消行政强拆。

多数人不同意拆迁要组织听证。

据新华社电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下称“新拆迁条例”)。新拆迁条例规定,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多数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方案的,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视频:新拆迁条例已通过取消行政强制拆迁。

2010年,条例草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和37898条;起草单位召开45次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中央各部门、地方政府、被征收人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选取40多个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专项调查研究;组织力量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研究论证,力求从制度上加以解决。

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关于社会关注的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由国务院尽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新拆迁条例五方面内容。

除了补偿还给奖励。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安居工程纳入计划。

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建设单位禁止参与搬迁。

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行政强拆予以取消。

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拆迁“变法”时间表。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时城市建设的主体多是国有单位,以政府为主导的拆迁行为,较少涉及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的区别。

2001年6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修改后的《拆迁条例》颁布并沿用至今,其运作模式依然沿袭了建设单位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实施拆迁、发生纠纷由政府裁决、被拆迁人拒绝拆迁的实行强制拆迁等做法。

2004年3月《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增加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等内容。

2007年3月《物权法》规定了“拆迁补偿”: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2009年12月7日北大五名法学学者沈岿、王锡锌、姜明安、钱明星和陈端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言,认为《拆迁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等抵触或冲突,建议对《条例》进行审查。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座谈会,邀请了包括北大的这五名学者(其中陈端洪因事先安排有事而未出席)在内的专家研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

2009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这五名学者就修改拆迁条例进行座谈,直言最近有些地方突击拆迁现象严重,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关注,由国务院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遏制突击拆迁的发生。

2010年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再度就“新拆迁条例”立法征求公众意见。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

文/据新华社。

农村房屋调研报告

建设美丽乡村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选择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外部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良好,宜居宜业宜游的小城镇及村庄作为试点,推进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基于***镇***村比较好的交通区位、生态基础、环境基础、产业特色基础、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把***村作为全县首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进行重点打造。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居住景观,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对提升***景区形象,在全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示范和带动意义。

三是产业基础优势突出。传统农业以水稻种植为主,特色产业有茶叶、花卉苗木、板栗、中药材和养殖业等,目前已形成了万亩木瓜基地、千亩茶叶种植基地、花卉苗木繁育基地、猕猴桃繁育基地等四大生态基地。此外,***村利用其卧山滨水近城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游、景点游,带动旅游及饮食业的发展,拥有农家乐40多家,年均接待游客2万余人。 四是区位优势明显。***村隔淮河与g312相邻,距离***县城5公里距离,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五是领导重视优势突出。***村是***县的3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之一,2015年被评为全市十大特色村庄,项目建设受到了南阳市及***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就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县政府下发文件,专门成立了***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指挥部,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示范工作。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健全、坚强有力,干群关系融洽,在申报项目上,利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征求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意见,并得到了村民的大力支持,村民已经成为***建设美丽乡村的主体力量和主力军。 三、规划发展 ***村美丽乡村建设聘请具有甲级资质的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考虑村民的利益及需求,贯穿传统村落的保护,围绕特色产业的发展,突出旅游带动的发展思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村庄。根据***村生态山水资源,将整个村域划分为生态休闲旅游区、新村新貌提升区、户外健身野营区、花卉苗木种植区。通过四区发展,把资源优势变为优势资源,走出一条营造环境、发展旅游、带动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和居民致富的有效途径。

道路建设、桥涵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给排水、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公厕建设工程等10个项目。 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房屋整治改造、塘堰整治等2个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是***村文化广场项目、旅游服务广场项目、村民广场等3项工程。 目前,***大桥已建成通车。8公里环村路已全部完成沙石方铺垫,其中2公里铺完柏油,2公里完成水泥硬化。道路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打造两处可视绿化景观20亩。以徽派建筑为主,完成10户农村房屋改造。完成5口塘堰清淤整修加固。新建公厕5所,完成改厕200户。新建文化广场1处。 六、资金来源 ***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概算134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省级补助资金62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77万元,整合资金46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县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指挥部,要求县直各部门积极主动去完成各项工作,配好建设。***镇成立了***村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在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领导下,以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为重心,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好工程协调、衔接工作,监督督促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工。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一要建立健全县相关部门及乡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金和政策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的集聚效应,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加强沟通交流,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二要加强监管,对内严格要求,对外宣传到位。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和服务,简化审批手续,优化服务质量。

根据政治理论课程的要求,我利用国庆假期,选择自己的家乡,开展了以“农村住房建设”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

1,家乡的整体面貌有了较大地改善,但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房屋是村民居住和进行日常活动的基本场所,有了钱,首先要盖房,是中国农民的传统。住房在中国农民的心中有着较重的地位,因而在新农村建设中,正确地解决住房建设问题是重中之重。

农村住房建设中的问题:

一、村庄布局相对散乱,

旧村面貌有待改善。目前,农村住宅由于分散建设,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村庄形象。村庄四周新房林立,村内破破烂烂,布局散乱,形成了“空心村”。旧村、空心村布局混乱,道路不畅,配套缺乏,卫生较差,与新农村建设极不相称。新农村建设面临着“年年建新房,年年不见新农村”的尴尬局面。

二、农民正常建房需求量大,建房用地得不到保证。近年来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从严审批,而相应配套政策却未及时跟上,导致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无法申请宅基地建房。而这些农户当中许多又属于无实力到集镇和城区购房,迫于无奈在本来应该拆除整理复耕的旧村庄内,再次进行翻建加层,甚至未批先建,给村庄建设和宅基地整理复耕工作带来极大的被1 《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动。

三、违章建筑势头难控,“一户两宅”情况普遍。近年来,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房的管理力度,但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仍十分突出。部分农民违章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企盼在今后旧村改造、征地拆迁中得到更多的补偿,从而使得违章建筑越来越多。同时,农村建新不拆旧的情况十分普遍,部分农民建了新房不拆旧房。

四、农村建房用地困难,新农村配套设施跟不上。在新农村规划点集中建造村民住宅,必然涉及农户之间宅基地调剂问题。由于群众“恋土”心态较为严重,村民补偿要求高等因素的存在,使得村民之间难以达成调剂共识,导致土地征用、调剂难以实施,农民建房无法供地,无形中加大了村民建房的难度。部分村民借土地征用之机,对拆迁安置提出过分要求,不给满足就不让征地,阻碍建设,也是导致农村建房用地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新农村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做好路、排、水、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房后基础设施配套不及时,提供配套后相应设施不完善或档次不高,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民进入新农村生活的意愿。

根据调查成果,结合老师的指导,我认为,农村住房建设作为加快新型城市化的重要载体,多层次推进农村住房集聚建设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的同时,应不断完善相关体系、机制。

特别是要加快完成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鼓励村庄整理,优化资源利用。加快改造步伐,允许以房屋置换土地,获取建房指标,加大宅基地整理力度,盘活闲置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后增加的农用地要全部用于农民建房,把节约出来的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农民社保和小区配套、物业管理资金以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是科学合理分配建房指标,加大帮扶力度。年度用地指标分配,优先考虑并保证一定比例的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切实解决农民住宅建设难。对无力建房的困难户、危房户,可通过村集体统一调剂农户新建住宅后闲置的部分旧房,安置一批无力建房的无房户、危房户,确保其居住安全。

在编制农村新社区布点规划的同时,抓好旧村改造利用规划和宅基地整理复垦规划,使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和宅基地复垦工作得以统筹有序推进。坚持节约用地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村庄规划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努力实现农村住房建设新增用地与建设用地复垦土地总量平衡。

四是打造平安工程。坚持“凭图施工、内行人建房、凭合同审批”的工作要求,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加强施工队伍和施工环节管理,将规划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从土地使用审批、登记延伸到建筑施工管理。加强农民建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农民科学建房,提高农村房屋防灾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安全、工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资质管理,推行建筑许可证制度,坚持有图施工、持证上岗、按图施工,保证农民住宅建设的安全与质量。

五是加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民主及法律监督作用。避免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侵犯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破坏土地资源。依托旧村落的现有规模进行改造,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发展模式。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利用新农村建设政策,破坏土地资源,大搞房地产开发的政府部门和其他人员,坚决给以严厉的打击。确保党的农村经济改革路线顺利的进行下去。

最后,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2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新农村住房建设问题的背后是深植于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切实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农村经济改革路线,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建设水平;有利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为城乡建设发展赢得空间;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实现农村跨越式发展。

近几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乡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由于地域发展条件差,农户经济仍然相对滞后。使得我乡目前仍然存在有不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为了进一步掌握我乡农村危房情况,最近,我同有关人员深入到全乡各村,就危房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

一、基本现状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我乡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情况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

1、分布范围广。从调查的情况看,住房困难问题和危旧房问题在大多数村都还仍然存在。

2、工作压力大。这些住房困难户和危旧房问题大都比较严重。而且在这些农户中,能够自筹资金进行新建住房或者修缮的并不多。

3、自建能力弱。从调查的情况看,这些农户家庭经济普遍困难,都属于农村的弱势群体。大致有这样四种类型:大病致贫型、身残力缺型、债务积压型、鳏寡孤独型。

4、改造时间紧。从调查的情况看,由于家庭因素的影响,大

多数住房困难户对新建住房的要求比较迫切。而有部分危房户的住房则顶多能再坚持1—3年。如果今冬明春雪雨大,有的房屋还要缩短使用寿命,要是得不到及时的维修或重建,很可能造成倒塌。将严重威胁极贫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加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建议及对策

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乡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具体体现。对此,应切实采取措施,把农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问题彻底解决到位,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解决农村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必须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根据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现状,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期分批的原则。对部分严重危房户和住房特别困难的农户要纳入首批计划,优先给予享受安置政策。对短期内无倒塌危险的危旧房农户,要做好思想工作,延期进行改造。二是以乡为主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政府是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主体责任者,增强超前意识,摸清底数,明确哪些该修,哪些不该修,制定好工作计划,确保真正困难无助的群众得到帮助。三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要确定好翻建和维修标准,切实保证该维修的不翻建,该小修的不大修。尤其是对重建户,要严格把握修建标准,确保每个极贫户都能及时住上放心房。

2、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广辟渠道,多元筹资,保证财力投入到位。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是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关键。由于县乡两级的财政实力较弱,要把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彻底解决到位,必须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坚持多条腿走路的办法,广泛筹措资金。一是县乡两级补一块。县乡两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列出预算计划,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二是农民自筹一块。极贫户通过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自己拆借一部分资金。

3、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肯于让利,积极扶持,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具体就是要做到“免、补、帮、送”。免,就是对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房屋翻建、手续审批、证照办理等各种规费,一律免收。补,就是根据极贫户房屋破损程度和家庭状况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补助标准,把危房改造补助金补到位。帮,就是以村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动员广大村民,组织义务帮工队,解决极贫户维修改造房屋的劳动力问题。送,就是对一些鳏寡孤独极贫户,要适当放宽政策,送他们去敬老院集中供养。

4、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既是一项为民谋利的好事,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5、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着眼长远,标本兼

治,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是一个动态的问题,解决一批,又会出现一批,要想彻底消除,必须从治本入手,强化监管,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极贫户脱贫致富的步伐。一要强化已改造房屋的后续管理。从调查的情况看,有些极贫户因外出打工等原因,举家搬迁,对已经修建完毕的房屋进行变卖或出租,导致政府修建他赚钱问题的出现。因此,在解决今后的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中,要打破无论国家投资还是集体投资全归极贫户所有的现状,对极贫户危房改造的资金、物资,乡村两级要分别设置帐目,与极贫户签定协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许变卖、抵押,更不允许用房屋还债。如出现上述情况,乡村两级有权收回房屋,用作扶持资金使用,而且对这类极贫户今后将不予扶助。二要强化现有危房治理。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会,对农村贫困户的无房特危房问题,要经常抓,抓经常。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本地的贫困户房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发现处于危房边缘的房屋,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解决,避免积少成多。三要强化极贫户的造血功能。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仅靠各级政府的扶持远远不够,根本上还是要引导极贫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积极寻找致富项目,拓宽致富门路,增强造血功能。如对那些家中有劳力的极贫户,要鼓励其外出打工赚钱,并要帮助搞好家中的生产生活,解除后顾之忧。对身体有病不能干体力活的极贫户,要引导他们发展养殖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

2015年7月,我们迎来了大学里的第一个暑假。如何利用好暑假,也是我们大学生的必修课。因此,我们土木工程系利用了短学期组织了实践活动,我们土木0801第二小分队的活动名为“农村住房调查”,意在让同学们通过收集资料,对农村住房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为未来专业学习打下感性的基础,切身的体验。

我的家乡是浙江省丽水市,本市位于浙江省的西南部、浙闽两省的结合处,经济发展相对于浙江省的其他市要有所靠后,但是丽水是个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山清水秀的天然大氧吧,是个修身养息的好去处。

此次调查,是我单独进行的,观察了丽水市莲都区近郊的黄泥敦村,使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了该村的大体住房状况以及环境、生活状况。

关键词:实践 农村住房 环境卫生 生活条件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作为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和专业培养能力的重要途径,一直来深受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今年,土木系领导组织安排我们土木专业的大一学生进行农村住房调查的暑期实践活动,使同学们对农村住房有所了解,对未来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所帮助。紧密结合土木专业的同时,更让同学们对农村建筑,建设新农村等有所关注。通过对农民进行问卷调查,锻炼了同学们的交流能力,又使广大学生加深了对社会、农村、群众的了解。

一、农村基本情况

该村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东郊的火车站附近。据该村村民介绍,进入90年代后,交通便利多了,近郊的农村随着市区的发展也渐渐的发展起来,村民许多都去了市区打工赚钱,农产品的销量也逐渐好起来,一些村民将祖先那留传下的土房子拆除,建起来新房。先富带动后富,一些发家致富的.村民调动了其他村民,开始种植越来越多的水果蔬菜,越来越多的人到城里工作。村里的人们渐渐都富裕了,土房子越来越少,取代它的是一幢幢崭新的楼房。 而今,绝大部分村民都住上了舒适的房子,但是还是有很少一部分村民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

二、房屋状况

走进村落,首先观察到房屋分布非常整齐,主干道两边各分部房屋,户与户之间的前后间隔大约为5~7米。每户人家的房子都是三层楼的,很少看见有两层的住户。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一般农村一户人家都是4口人,有的孩子多的也有5、6个人住一户的。

计过的房子住起来安心且舒服,的确如此,有几户人家连顶层漏水都罕见。70%的住户的住房是全屋装修的,他们住房的外墙大多数用的是瓷砖,但是也有少数是马赛克和瓷砖同时使用,还有及少数是用砖。另外30%的住户外墙并没有经过特殊的装修,只是用水泥。

大部分的住户卫生间和室内地板均用瓷砖,根据他们所说的,瓷砖清洁起来比较方便,而且价格也不是很高,但也有一小部分的住户用的是水泥地。过去,他们在修建的过程中,房屋楼板材料均用预制板,且房屋层高大多数用户都设计为3.2m,每家每户都拥有两个或者三个厕所,方便家庭成员的使用。

三、农村居住的环境 “干净整洁的村道,错落有致的房舍”,这是走进黄泥敦村的第一印象, 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村民处理垃圾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2003年以来,该村进行垃圾集中处理,要求村民将生活垃圾倒在垃圾桶里。但那时很多人不习惯用垃圾桶,他们习惯于将垃圾倾倒在自留地或是河边,有的村民甚至把垃圾扫到路上。为此,该村按照热爱家乡、尊老爱幼、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创业致富、家邻和睦、生态绿化、勤俭节约、乐于奉献、卫生整洁十项要求,修改完善了《村规民约》,并将村民中存在的陋习搬上广播进行曝光,让村民在收听中提高文明意识,改变村民的思想,渐渐地,垃圾桶里满起来了。 垃圾桶越来越满,带来的是村庄变得干净而整洁了。以前的黄泥敦,被形容为“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村民卫生意识极差,垃圾到处扔,污水随地流,村庄环境极为恶劣。而今,黄泥敦村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道路两边整齐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眼下,“干净整洁”已成为黄泥敦村民心目中衡量家庭文明的标准之一。

四、关于新农村建设

据新华社国家环保总局2015年10月26日发布《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出我国将在2015年初步解决并改善农村环境问题。

《行动计划》说,我国将在2015年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新增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我市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搞好土地合理供应、集约利用和管理,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坚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促进房产业的持续发展。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廉租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型普通商品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资融资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

由此可见,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各个部门,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所以我认为,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们原有的方针政策,总结经验、纠正不足,除此之外,我想还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2. 在医疗方面,相关部门应多组织村民,居民体检,开展传染病的宣传防治工作;

3. 在收入方面,需要为百姓提供多方面的收入渠道,特别是需要扩大农产品市场,为农民增收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也为缓解就业压力起到一定作用。

4. 在社会保障方面,要坚持实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空间”,是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一定要更加重视、强化这项工作。

5.在住房方面,要尽快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使危房住户尽快新搬入新建住宅。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抓紧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保障体系。

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打算,在发展规划上要有长远眼光,在产业发展上要有长期考虑,在制定目标上要把握关键,在工作开展上要有重点,同时通过全民动员、城乡互动、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的方式,共同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

房屋租赁调研报告

租房,对很多人而言是一个伤疤,疼但是又不得不面对。

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近年来涌入一二线城市的异地打工群体持续壮大,但高企的房价让大多数人在“买房扎根”面前望而却步,只能选择租房继续漂泊;而不少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自己住房的人,也因为上班路远或子女上学等原因成为租房族。

居高不下的租金、苛责的房东,加之不小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多的人正放弃当初背井离乡、外出打拼的初衷,选择逃离大都市。本次报告通过在线问卷的调查方法采集一手数据,涵盖各个年龄段租房族,能全面展现人们的租房和居住现状。

房租是每个租房族首要面对的问题。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平均房租为1051元/月。房价疯涨也抬高了一二线城市的租房价格,租房族压力不小。在一线城市打拼的人们要承担更重的房租压力。其中,北京在本次调查覆盖的36个城市中月均房租最高,达到1479元/月,上海、深圳分别为1328元/月、1140元/月。

北京大商圈附近的住房租金高的让人咋舌。但本次调查发现,北京各大商圈周边的小区租金差别较大,租房族对不同小区进行比对后再做选择,能获得更好的性价比。以国贸-建国门商圈为例,同样是一居室整租,国贸旁边小区温莎大道为11450元,而大望路旁边的珠江帝景小区仅为4400元。

本次调查发现,上海淮海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豫园商圈、南京路-人民广场商圈整租价格较高,整租一室价格在3000元以上,而整租2室、3室的价格更高。由于靠近商圈,很多公司也整租房子用来办公。

与北京、上海相比,广州的房租显得不那么“尖锐”。因而打工族也对广州趋之若鹜。在珠江新城商圈整租一室价格为2880元/月,2室价格为4370元/月,3室价格为5410元/月。而在番禹大北路商圈及白鹅潭商圈,整租价格更低。

与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一致的是,居住在深圳商圈外围的区域房租价格较低。莲花二村、华强南、深大北门、国贸、皇岗、白石洲、龙华、横岗等区域成为深圳租房洼地,也成为租房族首要考虑的地点。

整租自由、合租省钱,这两种不同的租房方式各有利弊,而58%的人会选择整租,42%的人选择合租。在合租的人群中,有39%的人只与一个人同住。同时有6%的人群比例选择与7人及以上的人同住,成为蚁族一员。

在对租房族上班时长的统计中,北京、上海、昆明、西安、郑州、南京等地“名列前茅”。从租住的房子到公司所需要的时间依次为44分钟、36分钟、33分钟、33分钟、32分钟、32分钟。与一线城市相比,布局规划更紧凑的二线城市的上班耗时明显更短。

床、热水器、家具、宽带网成为租房族租房要求的必备品。59.97%的人要求有宽带网,而32.45%的人要求有电视。租房族对宽带网的需求远远大于电视、有线电视等传统信息获得渠道。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自己的房子才算家。但随着城市化进展的加快,生存压力进一步增大,很多年轻人无法负担一个家。调查显示,在30岁以下的租房族占到76.54%的调查比例,30岁以上的租房族表示更倾向于买房。

工作生活的变动或者与房东不和等种种原因会带来房租地点的'变动。调查发现,65%的租房族的租住周期为1年甚至不足一年,两年以上才会换一次房子的人仅占到24.96%。这需要房东在1年合同到期时应多加关注,以便房屋出租能持续进行。

熟人关系在房源信息获取渠道上仅次于网络,甚至远超租房中介。选择从网上获取租房信息的人群比例占到本次调查的36.40%。不同城市的租房族对租房信息获取渠道有不同青睐,其中沈阳的租房族更青睐中介租房,该比例近4成;而一线城市中上海的租房族更青睐通过中介租房。

究竟什么是中介?目前为止并没有关于中介的严格定义。本次调查显示,租房族对中介的定义也非常宽泛。其中有68.42%的人群比例认为先交定金后看房属于中介的类型,认为中介发布假消息钓租客的人群比例为65.38%。

房屋租赁租金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零租金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甲方位于的租给乙方使用。

1、租用期限: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

2、房屋租金:鉴于甲方为乙方的股东之一,为加强合作,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此房屋。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

2、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3、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调研报告范文

倪牌坊村位于丁嘴镇西南部,东与本镇岔河村交界,南临陆塘河,西与大兴镇交界,北与大兴镇高圩村交界,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全村区域面积2.1平方公里,辖6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567个家庭住户,总人口2069人。

通过逐户走访排查的形式排查,长期居住有343户,占60.49%(其中长期居住的房屋中18.07%为1-2人居住);短暂居住有38户,占6.7%;长期无人居住186户,占32.81%。上述数据反映,农村房屋闲置现象十分严重,有将近五分之二的房屋半年及以上时间无人居住管理,房屋利用率呈现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占78.72%村民表示所居住的农村环境有待改进,主要体现在住房条件、农村饮用水和交通方面。

在调查中发现二组共有98户人家,其中仅有57户有人长期居住,占58%,有将近一半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或不定期短暂居住。倪大爷就是其中之一,今年82岁,自己有两个儿子都在城里买了房子,老伴前不久刚刚过世,平常到两个儿子家轮流居住。由于家里还有一亩多土地,赶上农忙时会回来收割,平常回来的很少。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倪大爷家的房子周围杂草丛生,屋前的房檐上的瓦被猫趴得已开始漏雨,墙角处清晰可见半米长的裂口。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来,大部分无人居住的原因,不是出去务工没有时间回来,就是孩子在城里有房子,与孩子一起居住。

通过对长期无人居住或不定期短暂居住的房屋所有者的了解,大部分村民希望有关部门能优化当地资源配置,把闲置房屋的土地进行流转。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吸引更多本村劳动力,提高村民经济收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形式的转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就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或建议:

一、改造农村闲置房,开辟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建议加大对闲置房改造的资金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房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闲置房,大力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养老中心、村图书室等,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二、创新流转制度,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宅基地使用权人投资建造,是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私有财产。农房如果长期闲置无人维护,会逐渐破烂,但要卖掉并不容易。与此同时,部分贫困农民又无力建新房,存在住房不安全问题。因此,不妨花较少投资帮助贫困户解决燃眉之急,也可通过补助少量资金鼓励危房改造对象购买安全流转房,这既解决了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又盘活了农村闲置房,更节约了农村新建房占用耕地,使农村富裕户的闲置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充分发挥效益。

三、以经营理念盘活闲置房。企业用地难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瓶颈之一,可以将农村闲置房屋改造成生产加工车间,引导企业将生产车间搬到农村。这样既可缓解用地难题,又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增加集体和村民收入,还解决了企业用工难和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实现了多方共赢。

四、发展特色旅游经济。近年来,农业旅游蓬勃兴起,农村的各种要素被盘活,其中包括农民的闲置房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生活在钢筋水泥丛中的都市人更加向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一些有识之士抓住都市人的这一心理需求,积极开发农村丰富的资源,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租金成本较低、人力成本相对便宜等优势,把农民的闲置房租赁下来后改造成为乡村酒店,并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做乡村观光农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房屋租金租赁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租赁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进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所示的代收代付对象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租金账户“专门用于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账户“应与甲方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

除甲方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外,租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务的,应在出租代理合同中注明所提供延伸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系统据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送交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向出租人代付租金并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

第四条甲方将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与承租人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时,应在合同中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赁房屋的租金。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单,甲方据此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

第五条甲方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的,应不超过租金账户同期收入的'10%。确实超过同期收入的10%的,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乙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对后予以划转。

第六条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能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将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

第七条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应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甲方可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

第八条甲方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的,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自有资金账户。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发生变更、终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日内,在网上备案系统予以变更、注销。未及时变更或注销造成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租金账户“计息。

第十一条乙方详细记录“租金账户“资金收支情况,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

第十二条租金账户存续期间,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租金账户“进行冻结或扣押,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租赁代理租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三条市、区县建委(房管局)及中介协会履行对租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监督检查职责时,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经银行和机构盖章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服务费用: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金租赁合同

函件编号:

尊敬的_____________:

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本人租金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贵方与本人经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了《_________合同》。双方约定,贵方应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然而贵方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现共欠租金人民币_______元。

本人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长期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所欠租金支付本人。否则,我将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届时可能给您造成不良影响并将有损您的诚信形象。特此函达!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单位/小区。

房屋租金租赁合同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2、注资期限:乙方一次性支付办公地使用费用,时间为12个月。

5、债务划分:乙方不承担甲方本协议签订前任何债务,及工商税务罚金及其他费用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承担甲方运营过程中任何债务。

6、公司分红:甲方应按季度进行财务报表交于乙方进行财务审查,保证本协议签订到期日进行分红,保证红利正常归属到乙方账户,不得随意扣除、挪用、侵占等。

6、违约责任:如乙方按________期支付股权投资款。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实际注入资金:实际注入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正常运营期间,乙方拥有办公设备拥有权,甲方仅有使用权;办公设施若损坏,甲方应按照原价赔偿,含在公司正常运营成本内;若甲方搬离该办公场所,物品均归乙方所有,股权仍然有效;若甲方因经营原因,导致公司负债、破产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办公设施仍归乙方所有。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金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给乙方使用。

1、租用期限: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

2、房屋租金:鉴于甲方为乙方的股东之一,为加强合作,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此房屋。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

2、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3、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