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责任协议书(实用15篇)

小编: 琉璃

合同协议是商业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能够明确双方的权责,预防纠纷的发生。如果您需要签订合同协议,但不清楚如何起草,不妨参考以下范文以及注意事项。

爆破安全协议书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甲方负责指定爆破地点,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爆破时间表。

4、甲方需对其所属的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落实爆破区周边警戒,疏散滞留人员及车辆,维护通往爆区通道畅通。在装填炸药前将所有施工人员及装备退出爆破现场,提前排除爆破周边的安全隐患。

6、起爆后15分钟内,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爆区,若在乙方人员未确认安全后进入爆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1、乙方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和爆破员进入甲方爆破区域,安全员和爆破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施工;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并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该职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个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备案手续。

4、乙方负责办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续。

5、乙方负责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业点,并负责安全的送至爆破作业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施工的,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对于现场临时放置的仓库,除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8、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发出的违章违规指令。

10、乙方监管人员到爆破现场有权纠正违规现象,检视现场周边安全条件,切实落实爆破器材现场临时存放的安全。

11、爆破前清理现场由乙方人员负责,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发出撤销警戒信号后,乙方人员才可以进入工作面。

12、乙方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爆后检查,处理盲炮、哑炮后,由甲、乙双方委托的工作人员在《爆破记录》上签字确认,单次爆破任务结束。

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根据公司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不准无故刁难用户,必须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旗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为亲朋友好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1、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若经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旗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爆破安全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20xx)14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

二、作业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三、爆破工期:共计60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数量:详见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说明书》,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爆破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严格贯彻落实《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精神,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使用与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甲方同意聘请乙方进行基建矿井爆破作业,特签订爆破安全作业协议书,共同信守。

工程名称: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矿井基建

工程地点:临汾市洪洞县万安镇

工程内容:基建矿井基建施工范围内爆破作业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到期后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服务期限。

爆破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爆破服务管理费每月________元整,按季度计算收取,每季度为_________元整。

甲方应承担变更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制证费用,变更费用,爆破作业人员ic卡、上报卡、单位卡、手持机费用,共计_______元整( 元)。

甲方应承担乙方两名爆破设计人员工资,每人每月肆仟元证(4000元),共计捌仟元整(8000元)。

付款方式:甲方在爆破作业前预交一个月费用,如一个季度到期后工程未结束甲方继续预交下季度费用。

民爆信息系统的配置、上报、管理费用,爆炸物品的审批、购买、配送、储存库管理维护费用,爆破作业所需的爆破设备及爆破器材购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变更聘用甲方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巡守员等涉爆热源的劳动关系、保险缴纳、工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承担。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甲方应及时发现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在基建爆破施工过程中矿井应“水”、“火”、“顶板”、“瓦斯”、“防尘”五大自然灾害及机械,越层越界等一系列引发的安全事故,均承担所有责任。

甲方负责编制矿井基建施工设计方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援。

甲方有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爆破作业的权利和责任,并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和规定,对乙方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备案,监督检查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现乙方违反《爆破安全规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时,有权要求丙方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进行整改。

甲方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确定乙方爆破作业地点。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要求要遵守劳动法和爆破规程。

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民爆物品储存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甲方负责监管部门审批的核定用量批文和日需审核。

乙方是民爆物品安全使用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乙方必须配置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获得相应资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及保管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并定期对所有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乙方负责民爆物品购买审批、入库出库、领取使用、清退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民爆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与使用,建立健全各类基本台账。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矿井基建施工要求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指导爆破现场的参数确定、炮孔、布置、装药、填塞、网络连接、爆破及相关工作,乙方所有人员要遵守甲方规定的各种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乙方租赁甲方符合安全评价要就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双方应当签订租赁使用协议,包括人员、防护犬的配备,视频监控、红外报警、周界报警、防避雷设施等“四防”措施应当符合要求。

参加甲方的安全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列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乙方在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员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操作,要服从甲方爆破现场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的管理规定,乙方要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乙方保证民爆物品的供给,若乙方因本身人为原因使民爆物品的供给不足或不及时(上级监管机关或自然环境原因除外)导致工期延误和矿井停工,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应本着互相谅解、信任、平等、互利的我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管主管部门申请调节争议;若调节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变更聘用的爆破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归乙方管理,甲方监督。为了便于管理,变更聘用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工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统一发放。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和辖区派出所各一份。

甲方: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洪洞县陆合控爆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爆破作业安全责任协议书

乙方:深圳市宏业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爆破安全协议书

与采矿作业相邻,放炮互相发生危险影响。为搞好放炮时互相联系避炮措施,防止发生放炮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放炮安全协议。

一、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有专职生产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布置警戒,并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由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与对方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互相面对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准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间联系警戒。

三、现场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员必须到避炮棚(室)内避炮,没有避炮措施的人员必须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严禁以设备等做掩体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时,在运矿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邻近作业人员及住所都必须安排专人把守警戒。

五、易发生人员进入爆破区的位置,要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

六、警戒人员必须使用警戒红旗。

七、有放炮声响警报信号的必须使用,没有声响信号的,警戒人员必须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响结束后都必须进行验炮。然后与对方联系通知解除爆破,没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员不准离开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时间放炮时,必须由双方现场爆破指挥人员同时联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时派出警戒人员进行双重警戒。点炮时必须同时联系统一进行。同时要遵守由上向下和从里向外的点炮顺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时各相邻现场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现场和到达安全避炮地点一律不准点炮。

十一、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持证上岗爆破,爆破员必须听从放炮指挥领导的.指挥和口令。指挥领导没有发出点炮口令不准点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间没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准爆破。

十三、硐采和竖井在地表掘进前50米,必须执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险范围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时,硐口或井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时,对相邻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硐采或井采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准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时,对相邻露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露采作业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

十七、避炮人员和避炮单位必须服从爆破方的警戒指挥,及时到安全地点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责任与处罚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发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放炮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因避炮方不服从放炮方指挥发生事故的,避炮方负连带责任。

(二)、双方在爆破作业当中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对违反协议规定的有权劝告制止或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处理。安全部门可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此协议安环处备案一份。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爆破安全协议书

与采矿作业相邻,放炮互相发生危险影响。为搞好放炮时互相联系避炮措施,防止发生放炮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放炮安全协议。

一、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有专职生产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布置警戒,并严格遵守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时都必须由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与对方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互相面对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准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间联系警戒。

三、现场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员必须到避炮棚(室)内避炮,没有避炮措施的人员必须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严禁以设备等做掩体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时,在运矿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邻近作业人员及住所都必须安排专人把守警戒。

五、易发生人员进入爆破区的位置,要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标志。

六、警戒人员必须使用警戒红旗。

七、有放炮声响警报信号的必须使用,没有声响信号的,警戒人员必须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响结束后都必须进行验炮。然后与对方联系通知解除爆破,没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员不准离开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时间放炮时,必须由双方现场爆破指挥人员同时联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时派出警戒人员进行双重警戒。点炮时必须同时联系统一进行。同时要遵守由上向下和从里向外的点炮顺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时各相邻现场人员和设备没有撤离现场和到达安全避炮地点一律不准点炮。

十一、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持证上岗爆破,爆破员必须听从放炮指挥领导的指挥和口令。指挥领导没有发出点炮口令不准点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间没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准爆破。

十三、硐采和竖井在地表掘进前50米,必须执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险范围设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时,硐口或井口必须设专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时,对相邻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硐采或井采内的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准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时,对相邻露采有爆破危险影响时,必须通知露采作业人员和设备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

十七、避炮人员和避炮单位必须服从爆破方的警戒指挥,及时到安全地点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责任与处罚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发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放炮方负责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因避炮方不服从放炮方指挥发生事故的,避炮方负连带责任。

(二)、双方在爆破作业当中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对违反协议规定的有权劝告制止或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处理。安全部门可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

十五、此协议安环处备案一份。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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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厂员工的安全协议书

爆破安全协议书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爆破安全协议书

爆破是利用炸药在空气、水、土石介质或物体中爆炸所产生的压缩、松动、破坏、抛掷及杀伤作用,达到预期目的的一门技术,爆破时需要签订爆破安全。

协议书。

甲方:达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宣汉县俊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础单价》中工爆协(20xx)14号函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爆破作业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

二、作业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三、爆破工期:共计60天,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数量:详见p202集气站入口两侧边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六、工程价款:据实决算。

七、付款办法:另行约定。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协调和纠正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的违规爆破作业或不安全行为。

2、负责确定爆破现场的基准点和爆破作业范围,向乙方提供该项爆破工程《地面建设工程中标。

通知书。

》和施工图纸。

3、确保乙方在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线、网线、下水道、构筑物、树木和农作物等全部拆出。

4、处理好用地矛盾,协调因爆破震动而受到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住户关系,保证爆破作业工程顺利进行。

5、承担废弃土、石方的堆放场地选择和挖运等相关费用。

6、按时按约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2、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和《爆破。

说明书。

》,并报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爆破作业。

3、办理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等相关手续,负责爆破作业工地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审查和确定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

5、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设备及运输机具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6、持《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安全运输民爆物品到工地,负责对工程结束或当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组织现场销毁或回运仓库储存,并承担在运输中的责任。

7、建立并登记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况,由爆破员领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检查和指导安全员、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安全作业。

九、税费承担: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涉及税费由乙方交纳。

十、工程验收:按照约定的爆破作业范围和设计方案甲、乙双方到现场实地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条款,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各项规章,因爆破震动过大,周边单位或住户反映强烈吗,导致行政干预、或单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实施爆破作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若因爆破过程中爆破物品丢失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有效期限:该《爆破安全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爆破安全协议书》正式签订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结束,该《爆破安全协议书》自行终止。十四、其他事宜: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与本《爆破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营业执照。

甲方(盖章):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业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甲方:

乙方:天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依照双方签订的爆破工程合同,天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爆破一体化服务,为明确用工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甲方本厂(包括挂靠在乙方名下)的安全员、爆破员、库管员等作为甲方员工由甲方管理,一切工资、福利等均由甲方发放。

2、甲方负责对本厂涉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本企业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循《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操作,否则由甲方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和责任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3、甲方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定期组织对本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搞好事故预防。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爆破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爆破工程作业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爆破警戒范围内的乙方(构建物)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周围民房及人员安全。

二、乙方同意甲方进行爆破作业,在实施爆破作业时,听从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

三、爆破作业时,甲方派出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相关人员,并提前通知乙方负责人,张贴告示。

四、若发生个别飞石损坏乙方构建物,甲方负责修补赔偿。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爆破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抚养人):乙方:(被抚养人):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五人平等协商一致,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如下:

一、甲方作为乙方四人的父亲,乙方四人对甲方具有共同的抚养义务。

二、乙方任何一人,不得以个人继承财产的多少为由主张要求减轻抚养义务,乙方四人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应当相同。

三、经同意,现甲方暂时与共同生活。其他被抚养人,虽未与甲方共同生活,但是在平时生活上应当关心甲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如遇甲方生病等困难时,乙方四人都有无条件义务进行照顾。

四、乙方四人自愿按月每人支付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抚养费。五、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抚养费的开支情况,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购买生活用品享受生活,个人开支不受乙方任何一人干涉。

六、如甲方因特殊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导致费用增加的,乙方四人应当平均分配承担。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如乙方任何一方无力赡养甲方的,应当由无能力赡养一方的子女共同承担抚养义务,并按照本协议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八、因紧急情况,甲方需要支付大笔费用的,乙方任何一方如先行承担的,其他三位抚养人应当按个人承担比例返还给先行支付的一方。未在一个月支付的,应当双倍支付。

九、乙方或者乙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未按照支付抚养费的。甲方或者乙方其他人员有权以虐待罪或遗弃罪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并要求双倍补交未支付的抚养费。

十、本协议在甲方生前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事先提出解除本协议。

十一、乙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守约方代理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约方双倍支付未支付的抚养费,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作者:杨夏冬律师,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手机:。

爆破安全生产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2.工程地点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天内一次付清。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份,承包方执___份,副本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地址:地址: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爆破安全责任书

竹溪兴业建材有限公司: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我兴业建材有限公司与爆破队队长、爆破员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做好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作业,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爆破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爆破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施工。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爆破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爆破队队长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爆破队长负责。

1、所有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警戒措施。

3、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不准酒后施爆。

5、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甲方:竹溪兴业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爆破安全员责任状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乙方在生产岗位的职能作用,特与乙方签订本责任状,乙方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爆破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持《爆破员证》上岗。

2、熟悉常用爆破器材的基本常识、基本特性,熟悉掌握导火线与雷管的连结、起爆药包的装配、装药、充填等基本操作技术。

3、根据当班实际打好的炮眼数,由两人以上到仓库分别领取雷管、炸药。

4、认真执行爆炸物品材料领取、装药、安装爆破、退库等各项规程与安全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矿山爆炸物品材料的相关管理规定。

5、在施工作业现场,应选择安全地段,按规定装配起爆药包;装药及充填炮眼时,严禁使用铁器类工具。炸药和雷管在工作面不得混合存放;严禁边打-炮眼边装炸药。

6、严格按照现场爆破设计方案或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7、多班组爆破现场,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信号、统一警戒、统一点炮。

8、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挂“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前必须喊话清场,连续喊话5分钟后方可连接放炮母线;爆破时必须使用起爆器。

9、放炮时要数清响炮数与点炮数是否相符。遇哑炮须20分钟后由爆破员进入炮区确认是哑炮时,才能解除警戒,并按哑炮处理方法处理。

10、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天送回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不得私自转借、转卖、私藏滥用或带回工棚、宿舍及其他场所乱存乱放。

11、其它应尽责任。

12、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2015年3月1日止。

甲方:***************矿 分矿代表 (签字):

乙方:爆破员 (签字):

签订时间:2012年3月 日

为了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减少伤亡和经济损失,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铁岭市柴河丰源铅锌矿特与矿山爆破队长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 安全生产目标

(一)杜绝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杜绝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四)严格控制轻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任务要求

(一)负责爆破队业务的全面管理工作,对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的安全负全责。

(二)主持制定爆破工作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三)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四)监督爆破员遵守爆破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

(五)有权制止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六)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七)建立现场管理制度。生产现场每班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发放爆破材料。要有使用情况登记薄。

(八)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

(九)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三、惩罚原则

(一)发生死亡事故或爆破器材流失并造成不良后果(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罚款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刑事责任自行承担。

(二)发生重伤事故或爆破器材流失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罚款2000元。

(三)发生轻伤事故,罚款1000元。

(四)发生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罚款500元。

(五)违章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岗位责任制、违反矿山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但未造成事故,依照矿山《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矿山和爆破队长各存一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15年6月30日终止。

爆破队长(签字):

2015年5月22日

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破物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建设的发展。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民用爆破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特订立如下安全责任状:

一、服从项目领导和项目安全部门领导的指挥,认真执行工作指令,一切施暴行为向项目负责。

二、严格执行项目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1、自觉接受安全员的监督,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做好现场爆炸物品保护和防盗等管理工作;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循《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或处理。

2、经常检查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在搬运过程中防止爆破器材遗失。

3、对当时未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做到及时退库保管,并做好使用量、剩余量的账目登记。在施爆工地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炸药和雷管临时保管箱内存放。a工地爆破器材不能运往b工地使用。

4、在安全员未到现场时,不准装填爆炸物品施爆,必须爆破员安全员双人在岗时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三、按时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爆破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情节严重,分别给与警告、罚款、清除出本项目、提请公安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的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立状人:

年 月 日 电话:

工地

加强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工程又快又安全的进行,特签定本责任状。

1、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进行爆破工作。

2、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在所有爆破危险区域的通道上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

3、全方位加强对爆破器材领用退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放炮前的警戒、三次警报及放炮后解除警报、现场清理、撤除工作。

4、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一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一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一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

5、保证依法依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私藏、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购买、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7、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危险物品从事人员指导、监查、监督、检查。

8、工作中如自身原因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自愿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项目经理(签名): 爆破员(签名):

2015年 12月 日 2015 年 12月 日

爆破安全责任书

甲方:_______(工程爆破点当地社区)。

乙方: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工程爆破建设主体)。

因湘湖二期同杆四回路(工程名称)建设需要,拟在(实施地点)实施工程爆破作业。为保证工程爆破作业安全,减少因爆破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明确工程爆破建设主体单位和爆破点当地行政村(街道、社区)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民用爆炸物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工程爆破审批手续。

2、对设定的危险区内的房屋、结构物、各类管线、机具设备等进行调查,并在爆破前1周向乙方提出区域内需进行安全防护的报告。

3、爆破前三天,联合当地派出所、交警、联防等向沿线影响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含暂住户)入户发放《爆破告示》。

4、配合乙方在有关新闻媒体、报纸报刊、社区(镇或村)广播和爆破现场及周边做好告示宣传、安全提醒以及临时安全管制工作。

5、选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参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1)警戒区范围内须设置安全防护、隔离的房屋、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的检查。

2)协助乙方完成爆破前安全警戒区范围内人员撤离情况的排查、巡视。

3)需要当地社区(村镇街道)的协调处理的.居民工作。

1、按照要求办理工程爆破审批手续和临时交通管理手续。

2、按照要求安全储存、运输、使用和清理爆破器材和爆炸药品。

3、按照要求设置安全警戒区,对危险区的房屋、结构物、材料和机具设备要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统一调度,按照规程实施爆破作业。

5、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爆破施工单位,并督促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代号产品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规程。

6、在各路卡设立岗哨,插上红旗及其它醒目标志,以示安全警戒。

6、安排救护应急,确保现场医护人员在爆破前做好一切急救设施准备工作。

7、待各岗位警戒信号确认到位后,方可发出警戒信号并实施爆破。待爆破后15分钟,确定无危险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的信号。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爆破员安全责任状

为了切实抓好我场非煤矿山开采爆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每个采石场作业人员每次爆破,开采有人抓、有人监督,人人遵规守纪,使事故控制为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安全员职责要求,特签订如下监督管理责任状。

一、安全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获取安全员合格证才能上岗。安全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常对采石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监督所有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规定作业,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员要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岗。发现矿山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产整改或将人员撤离隐患现场,等隐患排除后,方能恢复生产。并认真做好每次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安全员不在岗或上岗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安全员承担相应的事故和法律责任。

三、安全员必须配合爆破员严格执行爆破物品退库手续,监督爆破员对爆破物品的管理,严把常规爆破等安全监督关。

四、安全员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开采的国家操作规程和场部有关安全的一切规章制度,负责抓好本矿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配合好邻边矿爆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安全员负责本矿区员工安全生产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六、安全员每年都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证件年审,审验合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经年审,由场部收回《安全员证》,不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确保本人监督职责范围内全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为零。

八、此责任状一式四份,林场一份,安全员一份,采石场承包塘主一份,上报荞麦岭派出所一份。

特立此状

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减少伤亡和经济损失,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铁岭市柴河丰源铅锌矿特与矿山爆破队长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 安全生产目标

(一)杜绝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杜绝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四)严格控制轻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任务要求

(一)负责爆破队业务的全面管理工作,对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的安全负全责。

(二)主持制定爆破工作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三)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搞好安全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实施情况。

(四)监督爆破员遵守爆破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制止。

(五)有权制止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六)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七)建立现场管理制度。生产现场每班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发放爆破材料。要有使用情况登记薄。

(八)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指导。

(九)负责对过期、报废爆破器材的销毁处理工作,并在销毁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销毁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三、惩罚原则

(一)发生死亡事故或爆破器材流失并造成不良后果(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罚款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刑事责任自行承担。

(二)发生重伤事故或爆破器材流失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罚款2000元。

(三)发生轻伤事故,罚款1000元。

(四)发生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罚款500元。

(五)违章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岗位责任制、违反矿山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但未造成事故,依照矿山《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矿山和爆破队长各存一份。

五、本责任状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015年6月30日终止。

爆破队长(签字):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