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优质17篇)

小编: QJ墨客

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国际间合作与交流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总结的实用技巧和经验分享,请大家多加利用。

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一、加大专利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三、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专利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四、知识产权工作仍不能适应“入世”的要求。

今年及明后两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对策措施。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

合同。

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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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二、困难和不足。

x、知识产权经济的评价考核体系尚不完善。

x、对专利知识产权的产出和实施转化扶持的倾斜度不足。

x、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程度和运用能力低。

x、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三、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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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XXX乡农民增收调研报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增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现阶段农民是否能够增收,增收的速度和质量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而且关系到大多数农民的情绪,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威信和执政党地位问题。我们必须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

xxx乡位于xx县东南部,区域面积203.6平方公里,辖13个村,总人口2.15万人,有耕地11.5万亩。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16元,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60元,比上年增长11%。农民增收缓慢。

为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查找影响农民增收的原因,采取相关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那么,现在农民的收入状况如何?存在着哪些制约因素?该采取何种措施解决?下面我就从我镇的农民收入情况入手,通过分析现状,提出几点农民增收的建议。

一、 当前我乡农民的收入情况

产业达到1.5亿元,第一产业达到0.4亿元;第一产业所占份额仅约为11%。

2、城镇化程度不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农民务工收入逐渐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部分,然而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未能以劳动力产生价值,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据2017年统计,我乡农村总劳动力人口1.26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劳动力仅为2200人,约占总人口1.79人的12%,外出务工收入仅为2546万元。同时一些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的增收困难。

3、当前农民的农业生产消费开支负担相对过重。农民的收入主要支付于农业生产,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日渐增长,农业生产的费用占农民收入相当大的部分。

二、 制约农民增收的几个因素:

1.劳动者素质不高。建国50多年来,农民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农民形象的传统认识。但是从当前的形势要求看,农民的整体素质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文化科学素质、生产经营管理素质和观念意识等方面。

2.农业结构不合理。一是种植结构不合理,大多数农民仍然把粮食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又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增收困难。二是品种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经济作物中名优稀特品种少,不利于农户经济效益的提高。

3.农户生产经营粗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

产规模过于狭小,规模经营还只是极少数。二是科技含量低,农户缺少农作物新品种的应用、种植、病虫害有效防治等技术。三是管理粗放,尤其是缺少精耕细作的田间管理以及经济核算。

4.农户信息不灵。改革把农户推向市场经济的前台,农户成了真正意义上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者和决策者,在这种情况下,农户正确地掌握信息,指导生产经营成为在市场中取胜的必要条件。但就目前而言,农户信息不灵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5.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户家庭经营来自于非农产业的收入也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但从近几年势态看,城市就业压力增大,乡镇企业对农业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使农业劳动力进一步转移发生了困难,转移速度减慢。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6.农产品价格不高。农产品的上涨属成本推动型,但单位农产品价格已经是连续几年下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增收缓慢。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

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针对以上原因,要加快农民收入增长,当前应主要抓好如下几点:

1、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四种意识。一是树立质量效益意识。调整农业结构是在农产品相对过剩、消费结构转型、农民增收趋缓的背景下进行的,必须适应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把提高农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以此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二是树立市场主导意识。调整农业结构必须面对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不仅要以当前市场行情为导向,还要以未来市场变动趋势为导向,要重视开拓市场,抢占市场。三是树立竞争风险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既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又要增加抗御市场风险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四是树立特色创新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一定要树立创新意识,注重特色,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变粗放经营为精细管理。实践证明:农民家庭经营,管好管坏大不一样,在同等条件下,实施精细管理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农户家庭经营同企业经营一样,必须搞好收支账目记载,搞好成本核算,分析某一项农产品的投入产出比,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径和对策。营销是产品成效的最终实现的环节。搞好营销,对提高农户的经济效益,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对内抓改制规范,抓科学管理,对外抓市场开拓,尽快把企业改制中的体制优势转换为效益优势。同时,要以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为依托,调整乡镇企业发展的方向,积极发展果蔬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走一、二产业紧密衔接连带发展的路子。“活三”即搞活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重点把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个体商贸业和运输业,把农民的闲余时间转移到家庭工副业方面。通过推进两个转移,在农村培植出更多的农民老板和打工者,以此提高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率,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今后,我镇将以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为依托,拉动我乡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4、加强服务,逐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全力搞好农村科技培训工程,农技推广部门跟踪提供技术指导,手把手地教农民干。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杂志、互联网等传媒手段,为农民解疑释惑,最快捷地推广普及农业实用科技,满足农民对科技的渴求。对农民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市场意识教育和科技知识教育,培养农民的市场头脑和科技头脑,提高农民一切围绕市场转,一切依靠科技干的致富本领。要把说理教育和典型引路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

指导方式。二是转变指导目标。在搞好对常规农业指导的同时,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抓“关键的少数”,把工作指导重点集中转移到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具有支撑主导作用的工作上来,着重搞好高效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开发、农业科技普及、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好自己不会干和办不到的事情。

6、争取项目,改善农业和农村的条件,从夯实农业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1)加快农村交通、水利、通讯设施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公路硬化,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的市场化运作进程,组建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投资主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专门设立农副产品供求信息、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栏目,构建农村信息平台。(2)加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实施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项目,在参合率95%的基础上,争取所有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发展农村经济,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这是我们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不能回避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增强促进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尽快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努力开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

年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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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二、困难和不足。

x、知识产权经济的评价考核体系尚不完善。

x、对专利知识产权的产出和实施转化扶持的倾斜度不足。

x、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程度和运用能力低。

x、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三、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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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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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专利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三、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专利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四、知识产权工作仍不能适应“入世”的要求。

今年及明后两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对策措施。

民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情况调研报告

在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和人才兴企行动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以强化核心竞争力,是民营企业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和现有人才状况,为企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交流盘活现有人才,实现企业与人才有效对接,切实满足全县民营企业对人才需求,最近,我们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各乡镇和重点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民营企业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全县民营企业人才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环境的不断优化,民营经济成为促进全县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领域人才队伍迅速壮大,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是人才数量有所增加。截止目前,全县民营业户已达1.5万户,从业人员12万人。调查的102家民营企业中,从业人员达64406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892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948人,中专及以上的人才达5504人,分别占从业人员的6.1%、1.5%和8.4%。

二是人才结构和分布逐渐合理。在专业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具有初级职称的2554人、中级职称的1513人、高级职称的594人,分别占从业人员的3.9%、2.4%、0.9%;学历结构不断优化,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达5504人,其中大专及以上人员1020人,中专4484人,分别占从业人员的1.6%和7%,比例明显提高;年龄结构逐渐优化,各类人才逐步趋于年轻化。在调查的人才中,46岁以上6144人,36-45岁的13872人,35岁以下的44390人,分别占从业人员的9.6%、21.5%和68.9%;人才在产业中的分布结构日趋合理,各类人才有序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转移,企业愈来愈成为吸纳人才和用好人才的主阵地。

三是企业对人才和智力的引进更加重视。从近几年人才招聘会的情况看,各类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根据自身人才需求,自主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才招聘活动。泉林纸业夏津有限公司分别从山东轻工业学院、齐齐哈尔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引进各类专业人才100余人,为公司更好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发达面粉集团通过与河南工业大学对接,从该校成功引进高素质粮食加工专业人才6名,并聘请该校专家和工程师作为公司顾问,定期来公司进行生产指导和技术创新。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企业还注重引进高科技智力项目,帮助企业解决研发和技术创新中遇到的难题。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与省科学院热能研究中心合作,达成了混合低碳醇合作项目;发达面粉集团通过与河南工业大学、北京糖安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等学府加强合作,致力于制粉技术、功能性特殊膳食产品、小麦胚芽全利用关键生产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研究,现已成功研制出黄镜面和黄精粉等降糖产品,并通过技术合作,改进了公司现有磨辊喷砂技术,提高了磨粉机的使用性能,大大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全县民营企业多数产品以粗加工为主,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很多企业招收的都是农民工,技术人员比较少,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营销人才严重不足,技术熟练工也相对较少。人才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全县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和“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招工难度加大,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调查发现,目前全县有80%以上的企业招工不足,尤其像棉纺织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问题更为突出,用工难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发展。二是企业人才层次较低、人才结构亟待优化。全县民营企业人才存在“一多三少”的现象。“一多”即初级人才、一线工人相对多。“三少”即有专利、有项目,能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延续产业发展链条的高级人才少;能够促进企业和本行业大发展、快发展的管理人才少;掌握专业技术、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型人才少,人才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人才分布不均衡,严重影响中小企业发展。全县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而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则人才匮乏,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四是人才不稳定,流失严重。据调查,民营企业的科技人才大多是聘请的,投入大,稳定性差,流动过度频繁,技术保密程度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很多在企业工作半年至一年就跳槽辞职,流失率较大。

三、对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工作的建议。

(一)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导向作用,合理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全县大部分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量比较大,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是用工短缺的深层次原因。目前来看,全县劳动力的供给远远跟不上企业的需要,只有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化为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企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招工难问题。在转化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好引导作用,从财政、税收、用地、审批等各个环节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控制。同时,抓住国家、省市出台产业振兴规划的机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搞好企业自主创新,推进棉纺织、植物油等传统产业做大做强。

(二)企业应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充分认识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企业在重视资金、土地、设备等其它生产要素的同时,更应该重视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全县大多数民营企业虽已渡过原始积累阶段,但发展已进入瓶颈阶段。如何突破自身局限性,已成为民营企业所面对的一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转变观念,把人才的开发使用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用人才来改造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增强市场竞争力,是民营企业成功转型、实现二次创业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所在。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就是财富,人才就是效益,人才就是竞争力,人才就是发展后劲”的人才观念,真正做到求才若渴、爱才如命、惜才如金、唯才是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把关心人才、尊重人才、激励人才放在重要位置,使企业人才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三)企业应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人才三个环节,提升人才队伍数量和整体素质。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建立注重实绩、公平竞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以及由知识、能力、品德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能力评价和绩效考核为依据,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引进人才和智力。要丰富人才引进形式,通过聘用、兼职、咨询、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到民营企业工作。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人才开发观念,坚持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相结合,推行“项目+人才+智力”模式,变高薪引才为项目引才,用事业来吸引和留住人才。三是抓好人才的培养。要引导企业把人才资源当作人才资本来开发经营,把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计划,在企业内部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才生存、创业、成长、发展的人文环境。

(四)加大科技创新人才的投入力度,着力引进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人才创业基地,为各类人才实现创业理想提供舞台;要梳理和补充现有人才文件,不断完善人才政策,制定人才创业资助、人才住房等具体实施办法,发挥政策导向和保障作用。政府在保证增加财政经费对科技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增加研发投入。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组织大型人才招聘会、小分队外出招聘、网上招聘等活动,努力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五)要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积极为企业人才工作提供优质服务。涉企部门要建立科学的“民营企业人才调查机制”,及时掌握全县民营企业的人才基本情况、需求和建议;要加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夏津人才信息网,建立人才信息库,开通企业人才引进“直通车”,做到企业与人才供求信息及时传递,帮助企业与人才有效对接。适时组织行业性、专业性的民营企业人才交流会、引才引智洽谈会等,组团到经济发达地区选聘优秀人才。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协调、联系,通过产学研相结合引进人才、成果带进人才、技术入股拉进人才。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人事代理制度,健全人事代理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人才争议仲裁制度。同时,为企业人才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户籍转移、代办养老保险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舒心工作。

(六)要加大人才资本投入,加强培训,提高企业人才综合素质。大力开展以企业人才培养工程为重点的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继续教育力度。要舍得在人才上花本钱,全力支持人才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促进人才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要继续做好技工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能力。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实行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订单培养”、“委托培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采取定期培训、邀请专家讲课、到院校进修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县民营企业人才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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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当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出现,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以下简称高法司法解释)于**年1月1日正式施行,急需在实务中将其精神贯彻落实,挖掘一些解决审判实务的办法,以正确地定纷止争。现仅就公诉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进行讨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属性及特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结合。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同一行为引起的,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在刑法上是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则是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本质上附带民事诉讼仍属于民事诉讼,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对刑事的依附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在程序运用和法律适用上均优先适用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侵权范围之内。附带民事诉讼的依附性还体现在诉讼时效、地域管辖、上诉期限、审判组织、送达等方面的一致性。

2、相对独立性。

附带民事诉讼可分开审理、分别判决;在适用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即民事诉讼规定的原则和制度可在附带民事诉讼中适用,如诉讼启动的自愿原则、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则等。

3、赔偿范围的物质性和直接性。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而且,物质性损失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具体实务问题。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

1、赔偿权利主体。

(1)被害人。即被刑事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病等,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现。

(2)已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近亲属按继承法等民法规定的顺序行使,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3)犯罪致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由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的实际扶养的人提起。被扶养人包括抚养、扶养、赡养三种情形,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4)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因种种原因未提起时提起。

(5)财产保险关系中,先行支付赔偿金的保险公司。

2、赔偿义务主体。

(1)刑事被告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

(3)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及共同犯罪中无刑事责任能力致害人的监护人。

(4)共同犯罪中,已死亡犯罪人的遗产继承人或财产保管人。

(5)单位犯罪中的.单位。

(6)其它与犯罪相关的民事责任承担者。如交通肇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按劳务关系、职务关系等转由行为人之外的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犯罪的,赔偿权利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4、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5、在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说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存在,则应当将承担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而对于那些并不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规定,而是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签订的其它保险合同而发生的保险,由于保险公司不是法定的其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及赔偿范围要另行审理才能确定的,不应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在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宜昌中院在去年调研我市部分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上,再次深入我市食品、化工、医药、机械等多个重点产业的数十家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型企业,就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核心技术研发与保护、知名品牌创建与维护、知识产权侵权与犯罪行为的打击等方面展开了进一步的深度调研。此次调研既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需要,也是宜昌中院突出能动司法,实施“进百村访百企”实践活动,加强与辖区企业沟通联络,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重要举措。

一、宜昌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宜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相继颁布实施,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水平显著增强,核心技术与品牌效应在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

截止20xx年底,全市累计注册商标达4838件,其中农产品商标达1858件,集体商标3件,地理标志商标10件,占全省26件的38.5%;全市注册商标中,被认定为宜昌市知名商标的达65件,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的达73件,占全省704件的10.4%,被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的达13件,占全省63件的20.64%,其中行政认定11件,占全省45件的24.4%。

全市专利申请量累计达13803件,全市专利授权量累计达7256件。申请国外专利实现零的突破,宜化、安琪、三新磷酸向29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富硒酿酒酵母、富硒酵母产品及其生产方法”发明专利被评为第十二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和第三届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20xx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上,我市的黑旋风锯业、妙奇照明、五峰檀木、湖北新桥、五峰小江炉业5家企业揽获湖北省全部6项专利金奖。

20xx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547.3亿,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35.5亿。20xx年12月,我市继成都、武汉之后成为全国第三个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也是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城市。20xx年6月1日,我市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首批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之一(市州级城市20个)。20xx年8月26日,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确定的作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的32个城市之一,也是湖北省唯一入选的地级市。

20xx年,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处理商标案件121件,罚没83万元;查处冒充专利案件21件,立案受理3件专利侵权案件。自去年11月全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侵犯商标权案件81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54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84件。20xx年,宜昌中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5件,其中知识产权特别程序9件,刑事案件1件。

宜昌市部分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表。

企业名称年销售。

收入年利税。

总额专利授予发明专利注册。

商标驰名。

商标著名。

人员。

三峡全通涂镀板100亿5亿6项06件0020xx万35人。

湖北稻花。

安琪酵母。

宜昌萧氏。

集团11亿0.3亿11项4项30件1件2件1000万50人。

湖北三峡。

新型建材9.3亿0.48亿2项1项2件01件1000万45人。

宜昌人福。

药业8亿3.9亿6项4项80件03件3300万50人。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商业品牌打造、核心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战场。近年来,我市企业品牌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体制日趋完善,知名品牌与核心技术拥有量大幅上升,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1、知识产权创新意识普遍提高。近年来,我市企业规模快速扩张,实力不断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工作越加重视,许多企业已将品牌的打造与维护,核心技术的研发、商业秘密的保护、侵权行为的打击等工作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我市重点企业湖北稻花香集团公司,建立了集团领导挂帅、技术开发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员三级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商标专利的申请、商标的监测、打假维权等工作。目前,该集团已投入资金近亿元进行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已申请注册商标302件,获准注册200件,申请专利120件,获准注册109件,“稻花香”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连续七年蝉联“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20xx年该商标品牌价值达83.65亿元。“”期间,该公司力争再创建4件中国驰名商标。

2、知识产权投入不断增加。知识产权投入是指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过程中投入的人员、资金等总支出。近年来,我市企业在核心技术的研发、商标注册和维护,知名品牌的打造、商业秘密的保护、侵权行为打击等方面的投入在不断增加。如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在新技术研发方面的经费就高达数亿元,20xx年,该公司研发投入资金为6亿元,20xx年,该公司的研发投入达到9.8亿元,同比增加63%。20xx年,其销售收入达到410亿元,同比20xx年提高34.4%。在其年销售收入有200亿元由其含有专有技术的产品所创造。目前,该集团公司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多元醇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化肥制造商和中国最大的联碱、氯碱化工生产企业,在中国500强企业中排名第180位。

3、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上升。知识产权拥有数量是衡量企业规模实力与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准。近几年,我市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已初显成效,专利、商标拥有量呈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如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马德里注册或单一注册的方式,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注册商标1083件,已获准注册商标453件,涉及20余个商标图样,4大类产品;在国内注册商标800余件,其中拥有“安琪”驰名商标一件,“安琪纽特”、“康普力星”、“福邦”、“喜旺”4件湖北省著名商标。基本形成了一个以“安琪”商标为核心的商标圈。该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212件,其中国内94件,国际108件,其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专利“一种适合于酒精浓醪发酵的复合酵母”及“一种富硒酿酒酵母、富硒酵母产品及其生产方法”分别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为第十届及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4、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合理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是激发员工创造性,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自主产权创造,降低知识产权维护成本,最大程度发挥知识产权经济效益重要因素。它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专业人员水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内容。此次调研的企业中,已设立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的企业达18家,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有13家,具备省级以上设计研发机构的企业也达到8家。如湖北兴发集团公司成立了法律事务部和技术中心,分别负责公司的商标管理与专利研发事宜。同时成立了由该公司董事长为组长,法律事务部、质量管理部、市场部、总经办、销售业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为组成成员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技术研发、专利申报、商标注册、维权打假等相关事务。为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公司成立了一个国家级实验室,一个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该公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不断优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其自主研发的二甲基亚砜废盐和六偏磷酸钠聚合尾气综合利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公司荣获中国化工行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5、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更加优化。企业不仅要强化自主研发、形成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知识产权,更要通过有效措施对知识产权成果加以保护,使已形成的技术成果和品牌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此次调研了解,我市大部分企业都采取了很多措施对企业知识产权加以保护:(1)及时申报专利,通过专利法赋予的专有权利和救济手段保护各项技术成果。(2)在技术研发与合作中,以协议形式界定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避免不必要的权利争议。(3)与技术人员和其它核心管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避免重要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泄漏。(4)积极开展对驰名商标的行政和司法认定,加强对已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5)通过有效使用行政、司法和中介机构力量,主动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如湖北枝江酒业公司,采取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构筑由公司知识产权办、打假办、售后服务部、销售商家共同配合的严密打假体系,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公司注册商标、假冒伪劣公司产品等侵权行为。同时,该公司还长期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通过司法程序追究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民事与刑事责任。

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已取得很大进步,但也存在知识产权战略缺乏、自主核心技术偏少、创新成果保护不力等突出问题,如对这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势必将影响到企业的长足发展,进而对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转变,以及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打造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实现形成制约。

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策略与手段,它是企业从长期发展目标出发,结合生产、营销等各环节,对知识产权创新、运用、管理与保护等问题进行的统筹考虑与谋划。此次调研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在此方面做的还不够。许多企业虽然已意识到品牌建设、自主技术研发等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并通过加大投入、设立机构、制定制度等措施予以努力,但真正将知识产权发展上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与生产经营环节统筹策划考虑的企业并不多见。大部分企业都未能从自身实际出发,针对品牌建设、核心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问题,制定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前瞻性。

(二)自主核心技术总体偏少。

拥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企业占据行业领域制高点,取得竞争力优势的关键;企业能否独立发展进步,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和水平。此次调研发现,大部分企业的核心技术数量总体偏少,不少企业的专利拥有量不足十件,且在已授予的专利当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占比例较大,而真正反映专利水平的发明专利数量较少。部分企业的发明专利经济价值不高,专利的产业化程度较低,专利资源的浪费与闲置现象严重。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部分企业热衷品牌建设,忽视技术研发,核心技术创新的投入不足;二是部分企业因为已经在该行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掌握部分关键技术,缺乏持续创新的动力。三是部分企业因产品生产技术成熟,产品效益可观,不愿在技术改进和创新上努力。四是部分企业出于对核心技术保密的考虑,不愿将研发的技术申报为专利。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资源应当进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运营,而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只有建立起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资源效益。此次调研的企业中,许多企业虽然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但大多数机构的设置或者依附于公司办公室,或者横跨公司多个部门,不仅组成人员的专业性较差管理效率不高,而且由于机构的层级太低,其权威性和协调性也大打折扣,不能起到相应的管理效果;部分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制度也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还有不少企业的技术研发、专利申报、产品推广等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致使研发的新技术不能进行及时申报专利保护,形成的专利又不能迅速转化为产品,知识产权的运用效率比较低下。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也是此次调研发现的重要问题。有企业的科技人员在离岗后,无视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或到其它他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自己创办同类型企业,并将原企业关键技术或秘密私自使用或带给新企业;部分企业的相关研究人员或合作单位人员,在发表论文和会议讲话等过程中泄露了企业商业秘密;还有企业对科技创新成果未能及时申请专利保护结果被其他后来企业捷足先登,造成企业科研投入的巨大浪费;另有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未评估或低估那些已创造效益的专利权、商标及技术秘密等无形财产权。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企业自身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缺陷因素,也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还与社会整体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程度不高有着深刻的联系。

当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或犯罪时,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救济有三种途径:自力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此次调研,企业普遍反映在知识产权救济方面重重困难。一是企业自身维权取证难、成本高、效果不理想。当前,许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案时间短、地点隐蔽且反复变换,即便被发现,企业也很难掌握上述侵权行为的有价值线索。二是部分执法机关出于地方保护,对于受害企业反映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提出很多限制条件,致使部分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查处。三是部分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知识产权案件,因诉讼时间长,经济赔偿数额少,受害企业的损失得不到充分的赔偿。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人,民事赔偿更是很难落实。四是由于司法和行政机关的在立案管辖、定罪标准等问题方面存在争议,个别新型知识产权侵权或犯罪行为难以被追究责任。

三、相关建议与措施。

针对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强烈持久的创新责任感和自主创新意识,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和价值的首要前提。建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意识,将创新作为一种企业文化来建设,深入到企业每一位员工、每一个环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将知识产权的各项工作纳入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统筹考虑。通过扩大知识产权宣传,召开高层次知识产权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各项有效的激励制度来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二)加大对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

只有在关键技术领域不断有新突破,拥有更多高技术含量的核心技术,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持续竞争的优势。建议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核心技术的攻关,创造出一大批高技术含量、高效益的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规模小、资金不足的企业,可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的方式来加强技术研发。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设立科研中心,引进高水平研究人员,加大奖励力度等措施,来提升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议政府部门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自主研发。

合理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是企业形成创造—发展—再创造的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市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粗放的问题,建议设立由公司高层领导专门负责的管理机构,机构分设包括技术研发、专利申报,商标管理、维权诉讼等部门,组成人员由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担任。建议与相关执法和司法机构形成定期沟通的长效机制,争取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上寻求及时有效的行政司法指导。建议加大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既解决企业资金的短缺,也弥补自身专业技术的不足。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的是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并行的“双轨制”。行政保护职责主要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行使,而司法保护主要由承担司法审判职责的人民法院行使。建议企业要充分利用我国现行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在不同的情况下合理选择好两种保护方式。对于侵权范围广、涉及行为人多、时间紧迫的情况,可选择通过行政保护手段进行维权。反之,可选择司法程序进行权利救济。同时,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合起来,主动为企业维权排忧解难。真正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标准统一、公正高效”的联合保护新局面。建议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新型疑难侵权案件的研究,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避免因法律理解的不同而对企业维权带来困难。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群体性诉讼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分化和不同社会层次矛盾冲突的必然反映,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现实利益问题的直接体现。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加大,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成为群体性诉讼的新增长点,出现了较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并寻求应对之策。为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此展开专项调研。

(一)案件增长快、影响广。

本课题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标准界定为,原告一次性起诉5个以上被告的关联案件。以湖北省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为例,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年度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数量分别为2196件、4758件、5982件、2560件,其中,群体性诉讼案件数量分别为56起1462件、103起3252件、68起4161件、36起1845件,群体性诉讼案件的比例分别占到该年度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66.58%、68.34%、69.56%和72.07%(见图一),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在当地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影响。

(二)诉讼规模大、被告多。

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权利人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一般采取批量起诉的诉讼策略,一次性地起诉数十个甚至上百个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被告。以湖北法院受理的若干系列案件为例:20xx年,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在125起案件中起诉130个被告侵害其商标权;20xx年,软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71起案件中起诉75个被告侵害其著作权;20xx年,广州美即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诉30个被告侵害其商标权,并且将每款被控侵权商品上的3个商标分别提起诉讼,该系列案件总数达697件。据统计,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湖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数在20至49个的有36起,被告人数在50至99个的有9起,被告人数在100个以上的有3起(见图二)。

(三)矛盾尖锐、对抗性强。

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往往矛盾较为尖锐,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的对抗情绪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上诉率高,如广州美即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诉武汉市汉正街等小商品市场经营者侵害其商标权的697件系列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有586件之多,上诉率达到84.07%;二是调解难度大,如部分地区的卡拉ok经营者持“抱团”态度拒绝调解,既拒绝缴纳版权使用费,也拒绝就涉案被控侵权行为进行调解;三是文书送达难,相当一部分被告不出庭、不应诉、不签收法律文书,法院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比例较高;四是被告的对抗情绪严重,众多被告基本上是作品的终端使用者或产品的终端零售商,往往认为自己也是侵权作品或产品的受害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而原告有意选择经营获利最少且诉讼能力最弱的终端使用者或零售商起诉,却不追究侵权源头的责任,有悖情理。

(一)被告人数的群体性。

传统的群体性诉讼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和农村土地纠纷等类型。这些群体性诉讼一般是原告为数众多而被控侵权或违约的被告只有一个(或是有关联关系的若干个),故而可以适用代表人诉讼。但对于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来说,一般是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原告只有一个,被控侵权的被告则为数众多,但因被告侵权行为各自独立,人民法院只能分别立案、分案审理。

(二)发现侵权的主动性。

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高度分散,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维权人往往通过对市场进行调查而主动发现侵权,明显区别于传统的群体性诉讼基于被动发现侵权或违约而委托他人诉讼获取司法保护的诉讼活动。

(三)维权主体的专业性。

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维权人一般是律师事务所或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专业的维权团队,在维权活动中采取分工负责、流水作业的工作方式,调查侵权行为、公证保全证据、出庭参加诉讼往往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分工负责。

(四)商业维权的普遍性。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知识产权权利人往往不再亲自从事维权和诉讼活动,而是以各种授权的方式将权利许可、转让或委托给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职业律师行使。商业化维权模式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有效地制止侵权,其消极作用则在于诉讼牟利的动机较强,少数权利人会采取“放水养鱼”甚至不惜采取引诱侵权的手段,这也是被告对抗情绪强烈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主要问题。

(一)权利难以认定。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一般可以以许可或转让的方式流转,其权利并不必然归属创造者,需要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权利状态进行审查与认定。例如,各地法院在审理著作权案件中,对于作品权利归属和权利来源的分歧较大,在单独的个案审理中,这一问题还不是特别明显,一旦涉及到群体性诉讼,各地法院认定结果不一致的矛盾就立即凸显出来。如中国台湾著名音乐人叶佳修在全国各地起诉卡拉ok经营者侵犯其《外婆的澎湖湾》等歌曲的词曲著作权系列案件,有的法院支持了叶佳修主张的复制权、放映权、署名权中的一项或是几项权利,有的法院则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至于叶佳修作词作曲的部分歌曲,因各地法院对证据审查的严格度不一致,有的法院认定其享有著作权,有的法院则认为其未举证证明享有著作权。此类截然相反的裁判结果,必将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涉及众多被告的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中,也容易成为引发不满的导火索。

(二)调判难以结合。

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首先要求对原告享有权利的事实有一个清楚明确的判断。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法院为避免案件被改判,权利归属争议越大反而越加强调解的现象,以至于部分案件在原告并不享有权利的情况下,以被告支付赔偿款的方式调解结案。这样一来,法院在审理群体性诉讼案件时容易导致两种后果:一是为避免颠覆性判决而将错就错,在后续无法调解结案的案件中明知原告不享有权利却仍然判决其胜诉;二是在同一批关联案件中,部分案件以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的方式调解结案,而其他案件却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利益难以平衡。

在商业维权的诉讼模式下,维权有时不仅仅意味着制止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在网吧、卡拉ok等多个行业的案件中,维权本身就是迫使侵权人与权利人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重要手段,部分原告甚至坚持将案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与涉案的侵权赔偿款捆绑在一起调解。人民法院如果脱离基本国情盲目地拔高经济赔偿标准,必将导致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水涨船高,进而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知识产权价值的难以确定性的特点,决定了侵权人的获利和被侵权人的损失往往均难以确定,这需要人民法院合理酌定赔偿数额,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一)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树立司法公信。

1.统一裁判尺度。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是一批各自独立而又互相关联的案件的集合,审理此类案件,应当高度重视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和论证理由的一致性,对于分属不同被告但侵权情节基本相同的案件,在裁判结果上应避免出现重大差异,防止因“同案不同判”激化社会矛盾。

2.加强案例指导。典型案件的裁判往往会产生超过案件本身的影响,具有规范引导的重要功能,比起个案的调解更加具有法律价值和社会意义。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的知识产权审判中,加强案例指导制度可以有效地克服成文法的滞后性的不足,及时总结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形成具有规范导向意义的司法政策,指导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的裁判,避免二审或再审程序中出现大面积颠覆性的改判。

3.完善陪审制度。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的特点,可以考虑引入专家陪审员制度,由专利技术、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专家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的不足,对专业事实作出准确判断,又可以体现出司法民主的价值。

(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形成解决合力。

1.引导被告合法经营。审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不仅要解决个案的纠纷矛盾,而且还要积极创新调解方法,引导被告合法经营,预防重复侵权现象的出现,避免群体性诉讼的再次发生。例如,20xx年,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玛姬尔”压缩纸面膜生产厂家浙江临安中正无纺制品厂系列案件中,引导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最终促成双方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变“侵权赔偿款”为“进货款”,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促使被告今后合法经营,实现了双赢。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差距较大,原告基本上是由专业维权人员或职业律师代理,而被告往往是网吧业主、零售商店店主等小本经营者,诉讼能力较弱,且部分被告无法负担律师费用。加强对被告的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弥补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的差距,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寻求纠纷解决方式。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于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这类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纠纷,充分发挥网吧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有利于疏导被告一方的对抗情绪,促进群体性诉讼的顺利解决。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形成,部分原因在于行政主管单位在管理上存在问题或疏漏,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针对有关行政主管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具有加强源头治理的积极作用。

2.建立信息报备制度。及时和全面掌握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的信息,可以为预防矛盾激化、控制冲突升级、统一裁判尺度创造必要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建立逐级上报的信息备案制度,掌握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诉讼动态,实现对群体性诉讼的动态跟踪、及时反馈和提前预判,及早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3.制订应急反应预案。群体性案件经常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容易引发群体性的连锁反应。在审理知识产权群体性诉讼案件时,要针对此类案件被告人数众多、对立情绪严重等特点,制订相应的应急反应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纠纷复杂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报告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字,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在xxx村精准扶贫蹲点的调研报告范文

只有把官当小,才能把事干好。“官当小”核心两个字“清”和“钻”。“清”就是政策清、下情清、干部队伍现状清。“钻”就是要有钉钉子精神,不断钻研、突破难点。做不到这两个字,就会误事。

小穷村应合大战略。

低层次更应高起点。

我包抓的x村地处xx镇西北角,距离市区xx公里,是全区最偏远的山村之一。全村有x个村民小组,xx户x人,总土地面积x亩,其中林地x亩。20xx年人均纯收入x元,属省级贫困村。截至目前全村共有贫困户xx户x人,其中一般贫困户xx户xx人,低保贫困户xx户xx人,五保贫困户x户x人。

20xx年,我初到这个村,心里沉甸甸的,看到的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道路都是土路,有许多贫困户还居住在土坯房中,群众安全饮水没有彻底解决,三堆(土堆、粪堆、柴堆)随处可见,在当时的农村已很少见到这一景象。

二是医疗水平低。村上没有卫生室,群众看病远,全村xx户贫困户中,有37户的致贫原因之一是因病,占比高达%。

三是收入渠道单一。主要是种植业,大多数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少数种有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木,大多农户主要依靠外出务工。因村穷民苦,30岁以上的光棍25人,不少青年去外面“倒插门”。

20xx年xx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就认真思考这个地方如何挖穷根、换穷貌。结合是老城区,又是主城区的实际,请专家和研究机构,总体规划布局全区产业,对提出产城融合、全域旅游的发展方向,先后委托xx集团、x大学研究生院、策划x人对河流域进行整体策划规划,对xx镇最终定位为“天问、多彩”,并把河作为全域旅游的一个重要节点,打造“五彩山村”,以期达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为了破好这个题,在“彩”字上做文章,我安排当时负责农村工作的副区长和xx镇镇长专门到等地考察多彩山村建设情况。回来后,我们一起研究,认为多彩山村投资量不大,全国发展的点位也少,有旅游引爆点的效果。

因此,我们整合资源,一方面先期拿出x万元作为启动资金,硬化道路,安装路灯,实施饮水工程,并建成了标准村化卫生室、农村幸福互助院等。另一方面开展环境整治,使河的村容村貌、生活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具备了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

这时,又请先生对x乡村旅游实地指导,建成了村口游乐广场、休闲啤酒广场、五彩池、孔雀谷等景观节点。并和文理学院美术系合作,把这里作为美术系学生的实习基地、体验基地,让他们的毕业作品在x村农户外墙上来展示,制作3d油画彩绘墙面幅。同时,我们在xx高速制作宣传牌,利用微信平台推送,加大对旅游宣传力度,使原来无人问津的小山村,变得游客络绎不绝,还出现了高峰堵车现象。

在旅游产业有了起色后,鼓励农户发展农家乐、彩色草编、彩色食品、土特产销售等相关旅游业态,带动当地农民和贫困户增加收入。同时,逐户落实中省市“八个一批”脱贫措施;对7户贫困户实施易地移民搬迁,一次建成景观房、产业房;发展农家乐x户,今年计划xx户;推出彩色餐饮系列,发展农产品销售x户,从事彩编多人;规划并启动了谷建设,提出了和旅游相关的x亩红豆杉、x亩药材和特色经济作物的种植计划。通过一年多的努力,x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收入情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市xx集团感到这里很有商机和潜力,与区政府签订了协议,要进行深度旅游开发,一个充满希望的新景点呼之欲出。

启示一。

条件可能是其他地方的百分之一,就要用倍的创意、思路和干劲,来弥补这一差距。

小问题折射大农村。

精准扶更应开放帮。

这次全省精准扶贫整改工作启动后,按照省市安排,我住到,解剖麻雀,同时调研了、等邻村。从走访的情况来看,大家对精准扶贫政策都很赞成,对帮扶措施的落实基本上持肯定态度。正如xx村x组xx岁的老人说“咱干部比儿强,前两天还给我理了发,帮助我劳动,还要怎么呢”,等等,这是好的方面。

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我让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抓干部将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反映的问题,不管是大事小情,都逐一查找。

扶志层面。

x村一组的建房户白让绪,是一名多岁的光棍,老父亲瘫在炕上,自身没有技术,说没有精力和力气去发展其他产业。我们觉得在实施移民搬迁、产业帮扶的同时,要扶其志,帮助他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增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政策落实层面:x村一组的尹绪生,种了x亩药材,区上有相关政策扶持资金,但在走访时说自己没有见到钱。这说明我们的一些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

医疗层面。

一组尹朱贵,本人患脑溢血,老伴是肺结核,因为老伴要照顾他,无法住院医疗,只能自费买药。这说明,我们在健康扶贫上有政策,但操作上还有一些实际情况没有照顾到,要研究解决。

产业扶持层面。

在xx村集中安置点,有的农户房子盖的很漂亮,进去后家里都是六七十年代的旧家具,很简陋,炕上就一张席、一床被子。这说明,移民搬迁后离“稳得住、能致富”还很远。有的农户反映虽然搬到安置点,但离耕地太远,去耕作需要一个多小时,非常不方便。这说明群众一些具体问题和困难还没有解决,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等工作上,还需要我们下更大的功夫。

非贫困户层面。

x组从事农家乐炸油糕的,他说“少一个懒汉,国家就少一份负担,就少一个贫困户,政策很好,但要惠及全体农户,不能让贫困户手一操,等着人来帮扶”。三组有个留守老人,儿子儿媳都在城里打工,孙子在城里上学,他说“我想当贫困户,人家能免费体检,我啥都没弄上”。现象上有贫困户自身问题,也有非贫困户心理不平衡的问题。但深入分析,会得出农村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要精准扶贫,也要开放扶农,整体推进农村工作。

村干部层面。

我和市级劳模、大柳树村党支部书记贺斌等村干部座谈,大家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这次精准扶贫政策既要掷地有声、落实到位,也要帮扶非贫困户发展产业。因为农村资源有限、劳动力有限,总体上贫富悬殊不是很大,对非贫困户的产业帮扶是必要的,从根本上说也有助于贫困户的脱贫产业发展。

一个药方治不好所有人的病,所以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条分缕析,总体上共梳理6类100多个问题,涉及产业、医疗、村务、低保等方方面面,并分类施策“开方子”拿出三个办法。

1、对小问题逐一解决,对需要时间的拿出方案,逐一销号,并体现在村规划和户计划中。

2、在精准扶贫中开放扶贫,并以扶贫为契机整体推进“三农”工作,我让区xx局拿出非贫困户产业帮扶政策,在发展规模化种养殖、特色农场、农家乐、光伏发电等项目方面,根据规模效益和吸纳农户人数等,都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

3、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一般农户家中一人大病全家返贫率达70%的实际,安排区卫计局等拿出一般农民大病救治政策。

至此,

我觉得这次精准扶贫可产生三件好事:

一是干部作风大转变。

二是农村情况大调研。

三是三农工作大推动。

启示二。

群众要脱贫致富,必须要有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强主导产业是经济要素的最优组合,而贫困户在劳力、智力、动力、财力等方面,是目前社会上最弱的一个群体,很难完成搏击市场、做强产业的任务。要形成产业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就要导入非贫困户和优势企业的力量,来共同完成这一使命。在扶贫方法上,既要扶、更要带,既要予、又要激,避免一味地给钱给物“养懒汉”,造成一些非贫困户争当贫困户或对政策、对扶贫工作有怨气,挫伤一般农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出现“干得好”不如“扶得快”的思想。

全域清则一户准。

眼光远则小康近。

做强脱贫产业思路上要纲举目张,实施中要抓纲带目,而这个纲就是一个县区或者一个乡镇的产业规划之“纲”。用主导产业的市场功能优化产业分布和区域分工,带动每户产业脱贫的精准度和长效性。我们这次扶贫工作,许多帮扶干部从主观愿望出发,为贫困户购买了鸡苗、猪苗、种子等,这些措施在短期内是有效和管用的,但不少措施的持续性和长效性不强。可以说,给贫困户送鸡苗、猪苗,第一年可以增加收入,但这些鸡和猪养大卖掉后,第二年收益怎么考虑。不少干部帮农户种这种那,单家独户,五花八门,技术问题、销售问题、持续问题等很难统筹,弄不好就会出现一次性或短期性,好心无“好效”。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把河放在河、国际旅游度假区51公里旅游环线上的一个重要节点来思考和谋划。通过这一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链和社会分工,让每一户农户选择最适合他的发展方向,达到产业聚集、特色聚集的目的。于是我们首先是加快区镇两级和xx集团达成的投资亿元的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实施,尤其是4个节点的规划建设。目前已委托xx大学和设计团队进行策划设计,然后择优选用,确保项目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同时,加快投资亿元的谷建设,力争今年10月份建成开放,形成示范引领。

在这一大前提下,我们确定河的发展方向:

1、创办农家乐。

按区上政策,对贫困户发展农家乐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并对非贫困户在开办农家乐方面也给予适当补助,调动群众积极性;对集中安置的贫困户,我们建成产业景观房,后边住人,前面搞特色旅游产业,制作销售彩色草帽和彩色食品。

2、发展孔雀养殖。

加快孔雀谷开发建设,先期引进孔雀500只,引导全村95户村民以家庭散养的形式,大力发展孔雀和鸵鸟等特色珍禽养殖,既增加了景区的观赏性,又可以销售羽毛、孔雀肉和孔雀蛋。

3、发展红豆杉产业。

红豆杉释放的负氧离子是其他植物的十几倍,而且它可以吸附化解空气中的尘埃,在环保方面的作用非常大。我们有全国最大的红豆杉基地,又有全国唯一的侯惠民院士工作站,这里的红豆杉栽培技术也是最先进的,移栽成活率达到95%,在全国竞争力很强。我们发挥这一优势,先期种植红豆杉500亩,让红豆杉既成为生态旅游产业,又成为农民增收产业。

4、发展特色经济作物。

比如柴胡、油葵、药用牡丹等,规划种植700亩以上,这些都是结合村上劳动力不足,病人较多而发展的“懒作务”,每年主要是除草,而且观赏性、体验性较强。

5、加快土地流转。

结合村里劳动力不足,把撂荒地集中起来流转到合作社,发展樱桃、葡萄、草莓等特色采摘。

这些计划,使河的主产业把镇村的大产业和每户的小产业结合起来,把主项目和分项目串联起来,把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融合进来,既接国内外市场的“天线”,又接各个农户的“地气”,大家认可,也有积极性。

启示三。

扶贫既要用政策,又要用市场,产业的精准度上不能想当然,更不能“形而上”,要把每家每户的产业发展放在全域产业的布局中去谋划、去创新,产业的竞争力—“纲”才能出来。

小事最连民心。

扶志首先扶情。

x村第一书记有次外出办事后回村,在村口遇见了住在x组的老太太,老人刚下班车坐在村口歇脚,旁边放了两袋土豆,很主动地帮老人扛起了土豆,一路拉着家常送回了家。一件很小的事情,却让老人非常感动,觉得干部好。xx村第一书记,他从20xx年x月任职以来,坚持把xx村当作“第二故乡”,把村民当“家人”,带着感情,扑下身子,做了许多小事、具体的事,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扶志的前提是扶情,如果干部和群众的感情不好,感情浅或者没感情,干部的话就没人听,群众也不会买你的账。所以我们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九个一”帮扶活动,即:在困难群众家中住一晚上、和困难群众一起做一顿饭、帮助困难群众洗一次衣服、打扫一次室内外环境卫生、讲一次个人卫生、和困难群众一起干一次农活、给困难群众家中至少栽一棵树、和困难群众谈一次心、联系医务人员给困难群众做一次病情会诊。正是这一件件的小事,使干群关系融洽了,干部号召力增强了,开展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跟着干群众就有心劲。下一步,我们将把“九个一”帮扶活动拓展到非贫困户,特别是贫困户的左邻右舍和“三留守”人员,让扶贫工作成为一个群众工作的练兵场,成为干部作风转变的大机遇。

扶病最显扶情。在x村的xx户村民中,大多数家中有病人,原来全区实行贫困户看病“零支出”,但还有慢性病门诊、居家就医等问题没解决好,下一步要拿出具体办法。针对非贫困户大病返贫率高的问题,计划推出一般农户在新农合和大病救助报销基础上的政策,目前正在算账拿方案。想法是把大病救助帮扶措施和村风、家风挂钩,对孝敬父母、子女教育好、勤俭持家的家庭,给予优先全部报销。这样既解决了医疗扶贫、医疗扶农的问题,又倡导了好村风、好家风的形成。

启示四。

农村工作有大事,但更多的是小事,看不见、看不上小事,就做不了、做不上大事,甚至没资格做大事。只有从最基础、最具体、最琐碎的事情做起,才能一步步融入群众之中,获得他们的信赖和支持,才有前提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干部的能力也才有展示的平台。

XXX: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黑恶势力盘踞一方、经营多年,无法无天、恣意妄为,导致的恶果就是基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使广大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无从谈起。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载着新时代党和国家的政治使命,对此,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新时代、新目标、新使命的高度,充分认清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黑恶势力往往集多种违法犯罪于一体,与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相互交织,一旦坐大成势,必然会涣散人心、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安全。黑恶势力的组织形态、行为手段、攫取利益的方式出现新动向,严重地践踏了法律的底线与红线。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标本兼治既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推行法治文明的具体行动。

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和威胁作恶多端,公然挑战人们的生存底线,破坏的是公平和正义。集中打击整治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正本清源,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让正义之剑震慑黑恶势力,是人民安居乐业之所盼,是社会公平正义之所需。

黑恶势力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之所以滋生蔓延,与其背后庞大的“关系网”“保护伞”支持有关。他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直接威胁到国家基层政权。扫黑除恶与“拍蝇”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通过从源头上对黑恶势力进行根本性治理,打掉其“关系网”和“保护伞”,并通过综合治理,修复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的环境。

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基本特征

党和政府在各个不同时期对黑恶势力进行了严厉打击,犯罪势头总体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行业、领域黑恶问题时有死灰复燃现象,有的黑恶分子通过“保护伞”躲在群众当中进行漂白甚至渗透到基层政权之中。

过去,黑恶势力人员的主要构成人员为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团伙成员的组织多以宗族,家族,地域为纽带,受教育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通过施行敲诈勒索获取钱财为己用,或结伙成群喝酒打牌,为圈子里的人“出头”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如今,一些黑恶势力不再满足于打打杀杀,为了逃避打击开始洗白,利用旧宗族观念、家族势力、地域纽带笼络不明真相的社会人员,广泛渗透经济领域,利用经商包装自己,扩大和巩固自身影响,在承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往往在前期并不直接以武力相威胁、以违法为代价,而是大搞“曲线救国”,通过腐蚀拉拢基层干部,借助他们手中的权力捷足先登。一些黑恶势力通过染指、干涉、破坏村“两委”选举,妄图操纵基层社会运转,肆意挤压村民群众正当合法应得权益。有的黑恶势力也开始贿赂党政干部,寻求”保护伞”,培植黑帮势力的情况。一些领导干部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滋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是一种相对比较草根的组织犯罪形式,但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入以及社会转型的加剧,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带和法规漏洞让其可以谋取利润,给黑社会性质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留下可乘之机。黑恶犯罪组织以暴力和威胁为手段,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通过实施暴力犯罪获取利益。采取所谓“谈判”、“协商”、“调解”出场摆式、言语恐吓、跟踪滋扰、聚众哄闹等形式干扰被害人,破坏群众的日常生活秩序。黑恶势力往往对群众心理造成恐惧,因害怕受牵连、遭报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案件发生后,有些受害人本着破财消灾、怕找麻烦,而不跟警察讲实情,甚至不报案,使案件无法立案。有些知情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愿作证,使案件无法查处,造成黑恶势力人员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惩罚。

一些黑恶犯罪团伙在成形后,为扩大自己的利益范围,实施手段更恶毒,规模更大,往往采取强行垄断某种经营渠道,排挤他人,强占市场,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作为黑社会组织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手段均较隐蔽,往往以公司社团的名义出现,而且生产和经营自成系统,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该产业形成相对或绝对的控制。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联络工具和手段的翻新让黑恶势力自认为有了规避法律的办法,骨干头目藏匿于幕后,利用社交工作、通讯工具远距离遥控、操控全盘,逃避打击。

持之以恒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第一年是治表,摸排取证,高压震慑;第二年是治根,重点攻坚,深挖彻查;第三年是治本,全面肃清,夺取全胜。

着眼强化成员单位充分履职、主动作为,杜绝个别成员单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作只是政法部门的事,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落实雷声大雨点小的问题。要实现成员单位由副职抓到正职抓、由部门抓到系统抓、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的转变和提升。要建立完善信息通报、绩效考评等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加大工作通报力度,既有经验交流,又有进度比拼。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创新宣传方式,充分采取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海报、布告、宣传标语、横幅等方式,有条件的乡镇和单位要制作固定性的横幅标语,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要关注舆情,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工作声势,使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扫黑除恶以及打击“保护伞”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弘扬正气。要把扫黑除恶的打击重点、检举揭发方式,以及奖励制度宣传到每一位群众当中,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在全社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案件和人群的摸排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线索核查力度,对重点线索要集中力量,加大核查强度,确定核查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涉黑涉恶线索的搜集、管理、核查、移送等工作。要聚焦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建设、校园安全等领域,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毯式线索摸排方式,全方位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排查线索无遗漏、无死角、全覆盖。要落实专人负责,推动关口前移,变坐机关“等线索”为主动出击“找线索”,重点搜集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信息,认真梳理研判,深挖细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即时分类、汇总,建立线索台账,做到可查询、可追溯。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线索核查的责任,重点线索分类督办、分级核查,问题不查透不放过。

要加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力度,对线索经营成熟的,及时立案侦查,对在侦案件,全力开展调查取证、缉捕追逃工作,重点侦破一批违法犯罪案件,集中打掉一批黑恶势力团伙。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组织专家实地阅卷指导,固定完善证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案件侦办质量。要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聚焦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深挖线索、精准研判、串并分析、主动出击,对已核实的案件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尖刀作用,全警动员,全员参战,出手“稳、准、狠”。法院、检察院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政法机关特别是公检法要互相监督,形成合力。组织部门、宣传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确保专项斗争稳步推进。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对于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回头看”,逐案进行剖析总结,真正把工作做透做细,对于行业管理漏洞和问题,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既要破大案,满足群众对安全的基本诉求,又要回应群众期待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得到更好保护的要求,以及群众期盼个人尊严得到足够尊重,人格权力得到有效保护的要求,多破案,办好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截至9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展会(博览会)知识产权案件133件,受理50件,受理40件,受理36件,截至209月受理7件,其中一审案件93件,占69.93%;二审案件35件,占26.32%;诉前证据保全5件,占3.76%。截止至年9月,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6件,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19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5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1件,不予受理的1件。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中,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案件92件,不构成侵权的为27件,权利人的胜诉率较高,达77.31%。

从审理情况看,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存在如下特点:

1.从案件来源看,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是权利人通过诉前证据保全、公证保全等方式固定侵权证据,进而主张被控侵权人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以展会地点作为侵权行为地来建立管辖,此类案件占总数的72.18%。主要集中在规模较大的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世博展览馆、上海光大会展中心等地。

2.从案件涉及的主体看,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的当事人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参展商之间,但也有案件权利人将展会组织者和参展商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这些案件的权利人多为企业法人,有111件,占总数的83.46%,其中权利人为涉外当事人的案件22件,占16.54%。

3.从案件涉及的类型看,案件类型复杂多样,但主要集中于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既有因展会软件开发产生的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也有因申请证据保全措施错误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但主要集中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占案件总量的94.74%。其中主要表现为参展产品侵害他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也有因擅自使用展会自身的名称、设计等知识产权资源产生的侵权纠纷。

4.从侵权行为的种类看,展会涉及的侵权行为涵盖了侵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各种类型,但主要集中于侵害专利权纠纷,共有82件案件涉及侵害专利权纠纷,占61.65%。其中,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43件,占52.44%,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27件,占32.93%,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14件,占17.07%。

二、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展会主办方、参展方以及相关的权利人,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虽然总量不大,案件数量亦较为稳定,但从案件的审理看,展会涉及的各方主体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一)展会主办方层面。

1.展会主办方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和知识产权保护密切相关。展会知识产权总体上分为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展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当前,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展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引起了广泛的重视,但对展会本身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展会的设计理念(项目创意),展台搭建设计,展会的logo及展会域名、网页、展会名称等。在实践中,展会名称相似,展会创意、展会内容雷同的现象比比皆是,由于主办方未能及时对展会logo和名称进行有效保护而导致展会logo和名称被他人抢先注册为商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展会主办方对参展方知识产权审核有待强化。

在展会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化背景下,主办方的主要精力多用于招揽更多参展商,以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够重视,明显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展会主办方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所缺位。此外,大多数中小展会主办方实力相对较弱,在知识产权审核、监督、管理方面缺乏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支持,客观上亦无法对参展方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例如,有的案件中,权利人已经向展会主办方发出了明确的侵权通知和警告,但展会主办方处于展会顺利开展的需要,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而是对侵权通知置之不理。有的案件中,权利人和被告的企业名称、商标等基本相同,但仍出现在相同的展会中,主办方亦没有进行任何的审核。还有的案件中,展会主办方甚至未对参展方进行实名登记,导致展会结束后,权利人无法明确侵权行为的具体信息,最终不得不撤回起诉。

3.展会主办方侵权认定及责任承担不明确。

虽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定了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但对于参展商在展会上展出的展品发生侵害知识产权的问题时,展会主办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何承担责任现有法律法规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是一定程度上展会主办方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不作为或难作为”的部分原因。一方面,展会主办方具有一定程度的事先审核义务,但如果展会主办方没有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如何确定展会主办方的侵权责任,是只要存在侵权行为,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是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还是只有主观上存在明知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人向展会主办方发出了侵权通知,展会主办方应当如何采取合理措施,如果采取措施不当,或者权利人的权利通知错误,展会主办方是否应当对其采取的合理措施而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规定都未进行明确。

(二)知识产权权利人层面。

1.权利人取证意识有待加强。

展会是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获得侵权人信息,收集侵权证据的重要场所,现有法律也已经通过证据保全等规定为权利人提供了较为有效、完善的取证方式和手段。现有案件中虽然权利人大多能够通过公证取证、证据保全等方式及时固定侵权证据,但是仍然有案件反映出部分权利人尚未意识到公证保全、证据保全等在固定侵权证据方面的重要作用,仅仅通过在展会过程中拍照、录像等方式对侵权产品进行固定,导致在诉讼中只能通过产品照片进行比对,进而使得有的产品特征无法通过照片进行准确认定,从而承担担败诉的风险。此外,有些商标权的权利人未能充分利用参加展会的机会固定商标使用的证据,从而丧失了证明商标使用情况或商标知名度的有效方式。

2.权利人非理性维权时有发生。

从权利人维权的胜诉率看,权利人虽然在77.31%的判决结案案件中取得了胜诉,但在权利人败诉的案件中仍然反映出权利人存在草率维权、盲目维权等非理性维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权利人在进行维权前,未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专利、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进行认真比对或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检索,导致有的案件中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明显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权利人仍然提起诉讼。例如被控侵权产品明显缺少专利技术方案的某个技术特征,被控侵权产品使用的商标明显与权利人的商标不同,也不近似。上述非理性维权行为,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还可能因此承担维权不当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例如,在原告佛山市南海区雍兴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欧某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中,欧某因为在展会中申请诉前保全原告的参展产品错误,而被法院判令承担因申请证据保全错误给原告造成的损失6万余元。

3.权利人据以维权的知识产权质量有待提升。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宣传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权利人意识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均积极主动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方式来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然而,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部分权利人据以维权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质量有待提高,继而导致知识产权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例如,有的专利权属于已经在市场中公开的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有的权利涉及抢注国外权利人的商标、商品名称、商品装潢等。上述现象的存在均可能导致权利人维权失败,甚至可能因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参展方层面。

1.自主创新的意识有待加强。

很多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仍然存在侥幸心理,缺乏创新意识,只看到短期利益,忽视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最终只能为他人作嫁衣裳。大多数侵权案件都反映出,部分参展商参加展会的目的不在于展示自身的创新成果,而是为了打探行业内其他竞争者有何最新的产品、技术,进而进行模仿、借鉴。例如,有的被告发现权利人的产品比较畅销,便故意登记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字号,生产相同的产品进行销售,以达到市场混淆的目的,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被告发现其他参展商品的外观、装潢较为新颖,便稍加改进,生产类似的产品,继而构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有的参展商以征集展台设计方案为名,擅自将征集的设计方案予以使用,最终被认定构成侵害商业秘密或著作权。

2.恶意竞争时有发生。

展会往往是行业内竞争者集中进行产品竞争、实力展示的舞台,行业关注度、曝光度等成为参展商积极参加各类展会的重要原因。但有的案件中反映出展会亦成为竞争者开展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时机。有的被告故意利用展会关注度高、曝光率高的特点,在参加展会期间通过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行为,恶意排挤、诋毁竞争对手,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3.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参展方在参加展会时,主要就是通过推出新品来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很多创新成果都是在展会中首次亮相。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很多参展商忽视了对创新成果的保护,未在参展前及时申请专利登记,导致创新成果因展出而公开,沦为现有技术,不但丧失了竞争优势,研发心血也付诸东流。例如,有的案件中,权利人在第一次参加展会前并未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事后其虽然获得了专利权,但在侵权案件中被告往往能成功的援引现有设计抗辩,从而导致权利人的创新成果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三、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展会主办方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义务。

展会主办方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贯穿于展前、展中以及展后等全过程。因此应当对展会主办方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义务予以明确。目前,关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规定,主要体现为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及各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一方面,立法层级不高;另一方面,关于展会主办方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不全面。为此,我们认为考虑到展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可以在立法层面提高立法层级,制定专门的保护条例或者专门立法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体系化的规定。具体内容方面,可以借鉴知识产权现有立法以及《电子商务法》关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法律地位以及“通知-删除”规则的借鉴,明确展会主办方对于展会期间参展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负有展前、展中以及展后的注意义务,对于展会期间发现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以及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展会主办方对于展会参展商的知识产权状况未尽到审核义务,造成权利人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展会主办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参展方展示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存在侵害知识产权情况,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参展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明确展会主办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即在展会结束后,对于权利人提交初步证据证明参展方可能侵害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参展方的身份信息,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完善涉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及时有效审理机制。

探索完善专项合议庭集中审理涉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建立与展会周期短、时间紧、影响大等特点相适应的审理程序和机制。对于展会期间的证据保全申请,建立审理执行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实现当天受理、快速执行。对于侵权行为明显或重复侵权、多次侵权的参展商,可裁定先行停止侵权行为;同时确保案件的审理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对于专门利用展会实施假冒、模仿、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侵权行为的,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适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营造良好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三)切实提升展会参与各方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首先,作为负责任的展会组织者,主办方从始至终都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招商招展时,在招展通知书中就要对参展商提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并与参展商签订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对存在侵权嫌疑的产品,应让参展者提供相关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证明文件;对于可能侵权的产品严格限制展会准入门槛,对于确有侵权问题的展品和单位,应停止其参展资格。

其次,参展方在参展前,应确保自己在展会举办国家拥有合法有效的且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对于自己展出的新产品要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同时,应当注重知识产权检索,通过检索等方式来确保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没有侵害他人在先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在参展中,参展方要对自己展示的物品作好历史记录;如果发现被侵权,可先通过拍照、索取产品宣传册或购买等方式先行固定侵权线索,及时通过公证保全、诉前证据保全等方式及时固定侵权证据;发现竞争对手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采取沟通协商、发警告函、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禁令等方式先行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方面的作用。通过公开庭审、典型案例宣讲、发布审判白皮书等方式,让社会公众,特别是相关展会行业协会、展会主办方直观感受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应当注意的问题,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理性维权,提高参展商尊重知识产权、积极开展自主创新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借助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XXX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研究调研报告

新型社区和农村警务运行机制”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对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运行机制等软环境建设上采取有效措施。

一是对警务室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地督导检查。局里要求党委成员按照联系派出所分工、各科队按照科挂所分工加强对各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每周至少要督导调度一次。局三基办专门设计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检查记录》,与治安部门联合对全局警务室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全面地掌握工作实况,力促警务室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改进和完善警务室薄册档案。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我局本着实用、实效的原则,对原有的30余本派出所基础台帐进行了梳理、整合,根据现阶段警务室开展工作的需要,整合为16本警务室基础档案,既减轻了基层民警的记录台帐、整理档案工作上的负担,又着重体现了警务室民警日常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已在所有警务室施行。近期,我们正组织专人对警务室相关薄册再次进行整合、精减,最大限度为警务室民警减负,让他们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投身各项基础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警务室弹性工作运行机制。为完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局里根据警务室建设现状,研究出台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弹性工作实施意见》、《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考核办法及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指导全局面上工作。各派出所也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本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弹性工作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在具体实践中及时调整。例如:xx派出所结合城区各个警务室辖区人口、地域、治安复杂状况不同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和“实用、实效、可操作”的原则,在工作中探索总结出社区警务工作“正时制、错时制、分时制、隔时制和定时制”“五个时制”,在社区警务弹性工作机制建设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推动了全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素质。民警下社区后,怎样开展各项基础业务工作,采取什么方法,达到什么标准等等,这也是我局警务室全面铺开后的工作重点。为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外出学习、集中培训、分头指导、现场教学、跟班学习、个人自学、以老带新传帮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民警公安业务和开展群众工作等基层工作能力进行强化学习和培训,有效提高了民警的综合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今年x月份,我们组织全局各科室警种,对需要派出所警务室民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系统整合,出台了《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内容》,对各种业务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指导警务室民警有效开展工作起到了良好效果。近期,我们还准备对社区民警开展刑侦基础、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消防安全等方面业务知识的专业培训将陆续展开,确保民警胜任工作。

五是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为检验、自查我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由三基办牵头,组织了xx个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开展情况、警务室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同步考核验收,就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及应掌握的辖区基本情况对各派出所长及全体警务室民警组织了闭卷考试,并将考核考试作为各派出所三基建设和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我们又根据城区社区警务现状,召集治安、户政、刑侦、经侦、政工等部门全体人员和xx派出所全体社区民警召开讲评会并组织考试,通过这些考试考核,要求各警种部门都要关注并积极参与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对全局各单位在抓警务室建设的认识上和工作力度上都是一个很大的促动。

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调研报告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调研发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十点: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字,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XXX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党课是中国共产党为教育党员和积极分子而组织的一门课。各级党组织定期通过党课向党员和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性党纪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必修课,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方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今年来,办事处纪工委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不断加强街道、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纪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了纪检工作在机制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值得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事处事处地处老城区东北部,面积**平方公里,居民**户,**余人。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省、市、区出台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文件和工作措施,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街道纪工委紧紧依据上级精神,在落实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方式等方面大胆实践,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每年都查处了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一是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通过实行监督途径,整合群众资源,调动了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和查办案件难的问题,确保了每年处理党员违纪任务的完成。

事日程,纪工委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次,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落实监督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对街道和社区领导班子及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是加快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工委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低保、廉租房、独生子女费、环境卫生、小区管理、综合治理等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帮助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纪工委参与解决信访问题8起,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7起。

一是办案力量不强。一是人员不足,虽然街道纪工委都配备了1名纪工委书记和2名纪工委委员,但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事务,从事多项工作,疲于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监督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人员调整频繁,即使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更谈不上监督经验,主观上造成监督工作的低效率;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带有相当的隐蔽性,手段不断翻新、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显得无从下手。

的追究。其次是街道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工委的领导下,对主要领导存在监督不力的现状,同时在同事之间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导致这种对身边的党员干部监督不力,对远的又监督不到的窘境,完全是靠举报得到案件线索。

三是监督手段有限。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手段无非是问询、调查、查看资料等,在办理案件时,特别是对一些社区党员和干部的查处,显然是比较虚的,既不牵涉提职,也不影响工资,如果涉案人员不配合组织的调查,就更缺乏硬的措施。四是违纪手段隐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有的社区以办理低保之际,强行搭车收卫生费,以社区办公经费缺乏为名,强行收取居民盖章服务费,对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低保户就收取其公益劳动金等;有的以办理低保为借口收受居民贿赂;有些党员干部、社区干部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

一、拓宽监督渠道。一是把那些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信息作为重点,经过调查核实,及时立案上报和总结;二是在街道和各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各社区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从而拓宽案源渠道;三是从源头上发现违纪线索,重点是加强对财务、民政、城建部门和管钱的干部的监督,主动从中查找线索。

二、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对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与管。

理,以廉政文化进社区为载体,着力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宣传面和覆盖面,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基层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街道纪工委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网络,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日,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强化民主监督。为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同时与社区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素质好的党员和居民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各项政策,经常收集基层干部廉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加强对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到外地学习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与自学党纪党规条例,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掌握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设,重点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完善社区监督组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七、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制定编制和人员配备标准。联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制定纪工委或纪检委员的人员设置标准。保证街道配备专职纪委工书记和两名专职干部。二是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

八、加强监督水平。一要优化干部结构。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注重选调35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养高、原则性强、有专业知识的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二要加强干部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覆盖。新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干部必须进行培训。三要规范干部管理,确保人员稳定。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多岗位锻炼等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任用。适当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激励,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享受的办案补贴。

九、健全监督网络。一要健全社区监督组织。社区在监委会的基础上都要配备纪检委员。二要明确社区监督职责。社区监督组织的职责是协助纪工委和社区“两委”做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完善社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社区干部行为的制度、监督组织整合力量开展监督的制度、对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的有关制度等。

勤得利第七管理区为扎实做好此次党建工作调研工作,特成立专项调研小组,以党组织建设、党员服务情况、党员文化生活及民主决策等四个方面为切入点,以调查问卷及基层走访等方式进行细致调研,总结汇报如下:

第七管理区党总支,下设两个党支部:第一综合党支部:书记席加宁,在职党员15名;第二综合党支部:书记杨春林,无职党员13名,预备党员1名。

党总支书记:张念军副书记:周长纪。

组织委员:杨英河纪检委员:刘朝江。

宣传委员:董辉学习委员:刘祥海。

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方案、制度,档案已全部建全。2017年我单位发展预备党员一名,在预备期间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各项程序。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分析:我区积极分子2名,重点培养1名。党总支下设两个综合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载体活动,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上半年党课培训集中学习6次,讨论党建工作会议5次,重大事项讨论研讨会议4次。宣传任务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上半年的宣传报道。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中:上半年为职工群众办实事21件,帮扶5户低收入职工。

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加大干部作风建设:通过三严三实整改落实,按照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区党员干部认真自检自查,及时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廉洁自律,用权为民,在工作中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此次调研历时两天,参与党员29名,群众5名,通过调研及自查计划总反映问题如下: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一是个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

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农业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三是党的支部执行力不高,对党总支下发的任务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

(二)党支部教育活动不经常。

基层党支部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学习重点不突出。

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

部分党员先锋模范意识不强,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

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支部活动造假现象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腐化堕落,丧失了党员干部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部分在职党员干部不善于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因循守旧,致使工作停滞不前。

三是极个别党员干部先锋模范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能力较差。

(二)机制管理不到位。

(三)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

基层党组织由于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视与工作服务对象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倾听工作服务对象意见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没有深入周到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在分析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中时可能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经费的制约。

由于基层党组织的党务活动经费的不足,所以不能保证党建工作的经常性。党务经费的不足可能会制约党建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同时还会影响到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好支部的作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树好形象,创优服务,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服务为本,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

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提高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这样党要管党的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

一是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二是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

第七管理区为扎实做好此次党建工作调研工作,特成立专项调研小组,以党组织建设、党员服务情况、党员文化生活及民主决策等四个方面为切入点,以调查问卷及基层走访等方式进行细致调研,总结汇报如下:

第七管理区党总支,下设两个党支部:第一综合党支部:书记席xx,在职党员15名;第二综合党支部:书记杨xx,无职党员13名,预备党员1名。

党总支书记:张xx副书记:周xx。

组织委员:杨xx纪检委员:刘xx。

宣传委员:董xx学习委员:刘xx。

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方案、制度,档案已全部建全。20xx年我单位发展预备党员一名,在预备期间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各项程序。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分析:我区积极分子2名,重点培养1名。党总支下设两个综合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载体活动,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上半年党课培训集中学习6次,讨论党建工作会议5次,重大事项讨论研讨会议4次。宣传任务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上半年的宣传报道。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中:上半年为职工群众办实事21件,帮扶5户低收入职工。

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加大干部作风建设:通过三严三实整改落实,按照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区党员干部认真自检自查,及时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廉洁自律,用权为民,在工作中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此次调研历时两天,参与党员29名,群众5名,通过调研及自查计划总反映问题如下: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一是个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

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农业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三是党的支部执行力不高,对党总支下发的任务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

(二)党支部教育活动不经常。

基层党支部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学习重点不突出。

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

部分党员先锋模范意识不强,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

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支部活动造假现象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腐化堕落,丧失了党员干部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部分在职党员干部不善于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因循守旧,致使工作停滞不前。

三是极个别党员干部先锋模范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能力较差。

(二)机制管理不到位。

(三)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

基层党组织由于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视与工作服务对象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倾听工作服务对象意见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没有深入周到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在分析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中时可能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经费的制约。

由于基层党组织的党务活动经费的不足,所以不能保证党建工作的经常性。党务经费的不足可能会制约党建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同时还会影响到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党建工作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好支部的作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树好形象,创优服务,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服务为本,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

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提高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这样党要管党的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

一是抓制度完善。

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二是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

蒙城,隶属亳州市,国土面积2091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2个办事处、1个工业园区和1个林场,人口132万(县城城区人口25万)。拥有年产300万吨的许疃煤矿,以及正在建设的年产300万吨的赵集煤矿。蒙城产业支柱明显,主导产业为汽车制造、轻纺食品、煤炭煤电等。县域东接京沪铁路中心站蚌埠市90公里,西连京九铁路中心站阜阳市90公里,南毗淮南,北邻淮北,南京至洛阳高速横穿东西,省道307线、305线、203线交汇于县城,涡河、茨淮新河经淮河通江达海,长年通航。

蒙城是中国楹联之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农业机械化建设示范县、全国农机安全生产示范县、全国绿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工作模范县、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安徽省文明县城、安徽省园林县城、安徽省平安县。2009和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

蒙城地处淮北平原,自然灾害以旱灾、水灾和暴雨冰雹为主;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社会安全隐患增多,尤其是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信访案件也有增长的趋势;卫生类安全隐患以春夏季肠道传染病为主。我县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上突发事件开展:

(一)应急预案体系已初具规模。蒙城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于2009年8月以蒙城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了《蒙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成立了蒙城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013年我县修改完善了《蒙城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完善了乡镇应急预案19个,部门预案21个,专项应急预案26个,以及各类厂矿企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预案体系已基本建成。

(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认真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报告、信息汇总、辅助决策、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职能;参与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参与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春运安全工作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高温、台风、暴雨、干旱、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的进行了预测预警,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应急原则。二是加大了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县应急办每年印制应急防灾宣传资料15在我县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台向广大市民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13年印制《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1500本发放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学习;5月17日,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期间组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对《条例》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宣传工作“五进”活动成效明显;三是强化了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了城关镇、乐土镇双龙村、蒙城第八中学、安驰公司等8个应急管理示范点;投资1.5万元,建设了梦蝶广场应急疏散基地;投资205万元,建设了人防应急机动指挥平台;投资1500万元,建设了治安视频监视网络和快速反应系统,并和县人防、应急平台、城管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了共享;设置了短信群发提示平台;在县委党校完成了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四是加强了应急组织和保障体系建设。2013年,我县对19个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应急机构进行了重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村(社区)均成立了应急组织,明确了人员、职责,成立了应急队伍和专家队伍,目前,全县共成立应急队伍30多支500多人;专家队伍15支60余人;成立了一支50人的综合救援队伍;成立信息员队伍1800多人,组织、协调地震、燃气、教育,交通等单位完成多场次的应急演练;全县所有单位、乡镇完成了重大事项、工程的风险评估工作。五是深入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2013年,县应急办出台了《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蒙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7份文件;编制了《蒙城县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用于规范、指导全县的应急管理工作。每年县应急办都组织召开了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部署,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任务、责任,规范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的工作程序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步骤。

(一)各级应急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对应急工作认识不足,应急组织的作用发挥很不明显。

(二)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是应急工作的基础,信息渠道不畅通、报送不规范、不及时直接影响了应急处置的结果,部分单位对报送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强。

(三)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无法按预案操作。应急队伍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演练,在执行任务中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四)县应急办人员短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一)进一步明确应急办的编制人数,解决基层应急部门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解决部分应急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的问题。

(三)加强对县级分管领导的培训,解决领导不重视应急工作的问题;。

(四)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解决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训练问题;。

(五)制定相应的补助标准,解决应急管理人员生活待遇问题。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解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提升安全风险应对和治理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5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厉秀珍副主任带队,对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实地调研了瓯海区、乐清市、永嘉县和苍南县,实地视察了部分街道、村、企业和社会救援组织的应急管理建设情况,暗访了瑞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和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分别召开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了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要求未实地调研到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上报自查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去年以来,按照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要求,坚持边组建、边应急,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9年全市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2%和7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8.2%和27.6%,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先后整合了7个部门的20大类职责,2月底前完成人员转隶。紧接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也先后挂牌和完成“三定”。为做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市应急管理局、市编办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优化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完善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健全预警制度,完善“分类管理、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强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应急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联合会商,及时商议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防指工作导则印发实施,制定下达信息报送标准模板、救灾物资联动保供机制、高速应急通行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控体系逐步建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任务清单,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消防工作纳入平安督查暗访和安全生产巡查。强化道路交通、火灾防控、危化品、加工制造、建筑施工、渔业船舶、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城乡民房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出台“厂中房”整治标准和《居住出租房管理办法》。印发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区域)名单的通知及2020年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计划表的函,省市已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70处。全市成立7个安全生产巡查组,计划开展4轮安全生产巡查,第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的214条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防灾减灾抢险救灾能力稳步提升。认真落实《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50条措施》,截至5月31日,全年度需要完成的53项,已完成38项,其中7月15日主汛期前需要完成的47项工作任务,已完成38项,完成率80.8%。全市已完成六大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地质灾害、病险水库、屋顶山塘、低标准海塘和小流域山洪易发区等危险区风险图制定,初步确定人员转移阈值。完成1052台卫星电话配备,储备和协议代储冲锋舟、挖掘机等大型抢险设备1675台(套)。市县两级现有应急救灾物资合计60万件,物资储备库19个,总建筑面积22730平方米。完成预案修编和3662个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绘制。在全市11个易成为防台孤岛的区域全部建立一线防台指挥部。建成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612家,培育社会化救援队伍30支,温州市代表队蝉联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团体第一名。构建起多层次多行业多领域的水陆空一体化应急救援体系。

(四)科技措施推广应用逐步到位。防汛智慧大脑和“应急一张图”一期信息化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应急一张图”被省应急管理厅确定为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消防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结合民生实事项目、“智慧用电”建设和电气火灾治理,先后在出租房和老旧小区安装“漏保”56.3万套,为独居老人免费安装独立式烟感7.6万个,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全部接入远程监控。消防“秒响应”平台建设列为市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渔业充分运用ais和北斗功能,重点加强对恶劣天气生产、单船作业生产、渔船海上离线、超航区生产、敏感水域生产等事故易发多发渔船的动态干预和动态监管。住建开发完成全市智慧安监防汛防台信息动态更新系统,建立了危房地址、人员信息、转移责任人和避灾安置场所“四大要素”的危房人员清册,并一周一更新一汇总。“安监云”平台得到推广运用。

虽然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有序,但还存在跨部门协调体系不健全、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薄弱、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实际救援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一)统一指挥、上下联动、跨部门的协调体系不健全。一是安全共享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应急响应启动机制不够顺畅,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之间存在职责重叠。二是要进一步处理好救与防的关系。虽然各部门职责明确,但各阶段要分工不分家。三是在消防工作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剥离后,基层消防监管和出租房管理力量力度要继续加强,进一步明确职责。四是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支队之间的关系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二)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薄弱。一是我市各类安全隐患多。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隐患压力大。全市35.6万家居住出租房、16.7万家合用场所、50余万栋“通天房”、5129幢高层建筑、179万辆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量大面广。小微企业众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直接影响安全投入。我市现有各类海洋渔船6136艘,渔船作业受海洋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险情常有。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执行不到位。今年因为疫情,部分企业急于复工复产而忽视安全,导致日常管理缺失。三是个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人员调动频繁,工作缺乏积极性和针对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规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我市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大,且文化水平总体较低,对安全生产、消防知识接受能力不强,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难以提升。

(三)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一是各镇街在机构改革之后虽然设立了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应急管理中心,但人员力量大部分还是保持原有的状态或增加不多,在承担更多职责的情况下力量相对弱化。二是乡镇(街道)存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存在大量转岗混岗现象,不利于奖罚措施落地。三是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空编较多,专业性和稳定性不足。惧怕安全生产追责压力,不少干部不愿考取执法证,存在着畏难情绪,人员流动十分频繁。全市200个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安监所)人员编制总数1379人,实际到位879人,到位率63.7%,持有执法证的仅占30.8%,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占比30.9%。

(四)实际救援能力有待提高。一是《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50条措施》中机制体制类项目尚未开展演练,物资储备、抢险救援类成果未逐一核查,未集成到智慧应急一张图。危险区风险图和人员转移指标还未经过演练和论证。二是针对道路塌方、山体滑坡、山洪灾害等突发情况,应急演练以单一部门自行组织多,涉及多部门综合演习组织不多、联动不够,军地应急救援协调机构不完善。三是救援力量有待加强。全市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员2610人,其中工作满2年以上的仅816人,人员流动性大。个别专职队仍缺少独立的营房、车库,器材配备不达标,人员待遇保障落实不到位。

(五)社会救援队伍需要规范提升。现在社会救援组织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社会救援组织缺乏必要的救援资质,不少资金场地缺乏,救援人员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

要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向专业化、制度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应急跨部门协调体系。一是适应大部制改革要求,发挥应急管理局牵头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完善相关责任制度,使应急工作流程常态化。二是进一步理顺转隶后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调整优化防汛防台抗旱等相关应急预案,从细从紧,理顺职能。三是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支队之间的关系。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派出所要继续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层层压实每一个行业领域、每一个园区、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企业的指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强化持证上岗,切实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生产的每个环节。二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基础台账,加强标准化建设的评估、考核工作,健全企业基础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进一步加强销号管理和执法。落实好《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能力提升50条措施》,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紧盯任务清单,落实任务销号管理。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发出预警,明确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认真核实情况,做好及时上报,早销号。集中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大巡防大巡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逐一制定整改清单,实施隐患挂图销号。加强分级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的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不间断开展行业督查。市场监管部门和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持续开展整治,坚决取缔非法改装电动车销售经销商,严厉打击违规载客。

(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权重,引导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要推进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化,增强稳定性。加强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在空编补员时,要选择与应急岗位要求匹配的专业人才,专编专用,规定从事应急管理岗位未满一定年限的干部不得转岗。三要加强基层社区、村(居)干部应急业务培训。四要加强队伍锤炼,不断充实救援力量。强化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救援和社会救援队伍专业性救援训练。组织多部门协同作战应急演练,促进军民融合,通过共同救援模拟训练,提升实战处置突发事件协调联动能力。五要加强培育扶持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推行政府购买应急救援社会服务,加大对社会救援队伍的资金投入,规范提升社会救援队伍。

(五)进一步提升智能监管能力。一是强化安全应急信息及时共享,实现各单位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二是大力推进智慧安监,积极推广运用高危作业场所视频监控、有害物质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隐患防控的标准化、可视化、制度化。三是重点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着力提升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的入网率、上线率和数据合格率,及时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以及打电话、吸烟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四是依托“安居码”搭建出租房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出租房线上动态监管。将“两类场所”智能终端设备全部接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调度。

为全面了解xx区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区委组织部成立督导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全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xx区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基础,以推进党建工作计划为前提,以实施“红色系列工程”、机关“党建提升年”和“两新”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为保障,按照“整体推进、重点培育、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全领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得到强化。

(一)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大力实施“红色系列工程”,着力打造社区党建示范点x个,培树街道党建品牌x个,社区党建特色x个,初步形成了“一办一品牌,一社一特色”党建特色品牌的党建格局。一是在“红色系列工程”推进方面。各街道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实施“红色品牌”工程中,xx街道、xx街道、xx街道和xx街道所属社区的党建特色选题准确、内涵丰富,成效明显;在实施“红色爱心”工程中,xx社区的“爱心驿站”、xx社区的“慈善超市”、xx社区的“微心愿”,参与人数多,活动经常,实效性显著。二是在示范点创建方面。各街道能够结合自身实际,注重抓好党建特色品牌的“选点、申报、实施、督查”四个环节,取得了一定成效。从走访的示范点来看,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硬件设施较好,制度落实严格,工作推进有序,党建特色明显。但也存在着各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示范点创建目标、思路不明确、工作载体不切实际,老示范点提升慢,新示范点创建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三是在党建品牌创建方面。各街道、社区能够按照“选题、命名、实施、提升”四个环节,积极推进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初步形成了“一办一品牌一社一特色”的格局。xx社区的“四点半学校”、xx社区的“党旗下的邻里情”、xx社区的“十五分钟生活服务圈”、xx社区的“心灵社区”、xx社区的“道德银行”、xx社区的“一站式服务”等党建特色,与党建工作结合紧密,服务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但是调研中也发现,有的街道、社区在党建特色品牌创建过程中,选题不准确,结合工作实际不紧密,推进效果不好,得不到群众认可。如xx街道虽然在每个社区都确定了党建特色,但是推进措施和成效不明显;xx街道、xx街道各社区确定的党建特色与社区实际结合不紧密,选题无特色,创建工作推进滞后,成效不明显。四是在“大党委”推进工作中。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工作开展扎实,能有效联合辖区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共驻共建活动,特别是xx社区总结形成了“1+n”的区域化党建模式,先后吸纳x家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兼职委员,共驻共建活动成效显著。同时,调研中还发现,在“大党委”工作推进工作中,大部分单位存在工作思路不明确,共建活动开展无特色,工作成效与要求有差距等问题。

(二)机关党建工作提升情况。我区将2019年确定为机关“党建提升年”,通过实施“基层党建规范化、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机关党建载体创新”三大工程,在机关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七个一”红色系列活动和固定组织生活日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亮身份,做表率,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活动和“三亮三比三创”活动,着力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x个,小学党建示范点x个,创新特色服务品牌x个。从检查情况来看,xx小党支部党建制度落实较好,党建载体丰富,党建特色突出;检察院党总支硬件设施齐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工作资料规范,分类齐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升;区残联能够将党建工作与残疾人服务工作有效结合,活动开展经常;区卫计委党总支以“五型”机关创建为抓手,通过打造党建展示长廓,规范党建阵地建设,带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但同时在调研中发现,区直机关和街道机关支部党建推进情况与要求差距较大,有的甚至停滞不前,坐着吃老本,存在党建氛围不够浓,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活动开展不经常,党建工作缺乏有效抓手,特色品牌创建成效不明显,整体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两新”党组织星级创评情况。我区以“五个一”主题活动为重要抓手,在“两新”党组织中开展了“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全区新建“两新”党组织x个,着力打造“两新”党建示范点x个。xx公司党委党建氛围浓厚,并每年都能结合企业中心工作开展一个党建特色活动,有效的推动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互促双赢;xx公司和心理咨询师协会,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党建工作,街道联系指导到位,党建基础工作扎实,活动开展经常;xx公司党建基础扎实,氛围浓厚,通过实施“双培”工程,层层带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但也存在部分街道对“两新”党组织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措施推进“两新”工作开展,示范点工作推进缓慢。

(四)后进社区整顿情况。第x批后进社区整顿工作中,各单位累计投入整顿资金x万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x件。此次重点对x个后进社区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其中,xx社区不仅在硬件设施方面有明显提升,还结合实际以“移动办公桌”“服务评价器”等载体不断强化社区服务质量,整顿效果明显;xx社区、xx社区,后进整顿目标明确,资料齐全,同时能结合社区特色,通过“红色套餐”“党群驿站”等有效载体,推进后进整顿工作开展。

(五)基层阵地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大对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投入力度,着力建好用好各类阵地,为基础党组织开展创造条件,为广大党员、群众学习生活提供服务。一是提升基础阵地。xx街道累计投入x余万元,新建党群服务中心x个,便民服务站x个,接待来访群众x人次,提升了为民服务环境;xx社区建成2000平米的二层社区办公楼,对xx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善了党群活动条件。此外,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等都对原社区重新进行规划改造,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彰显出了各社区特色,密切了党群之间关系。二是创新打造组织生活基地。我区利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区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立了xx区示范性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创新了党员组织生活形式。各党(工)委也都积极行动起来,结合辖区实际,有效整合资源,分领域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如xx整合街道党员服务管理中心、联合xx博物馆,打造红色型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xx办依托xx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设计开放式组织生活活动流程和服务菜单,打造公益型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xx公司正着手在物流园,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三是构建服务平台。我区投入xx余万元,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并在全区xx个城市社区全面推行,除x个社区因小区拆迁、社区用房另有安排以后再完成外,x个城市社区服务大厅已完成了标准化场地改造任务,逐步形成了“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公共服务为支撑,以‘三社联动’为依托,以志愿者服务为载体”的具有xx特色的社区服务体系。

(六)党员队伍管理情况。各党(工)委围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同步完成党员信息库采集、党员档案整理,为全区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单位都能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类数据,按时按规组织开展党员排查、党员处置工作。其中在党员信息库建设方面,完成较好的有xx办、xx办、xx办,三个单位在党员基数大、人员情况复杂的情况下,提前安排、认真部署,主动对特殊人群上门走访,高质量的完成信息录入。机关工委依托老版软件定期更新的党员数据,在信息录入方面的各项数据最为详实。在党员档案规范整理方面,主要是在xx个街道建立党员档案室,收集整理无职党员档案。其中xx办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建立条目清晰的入档清单,统一社区分色分类整理,为其他街道档案室建设提供可参考、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在党员发展方面,各党(工)委均按照全年党员发展计划完成指标任务。

我区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党建工作发展不够均衡。社区党建发展西高东低,社区党建好于机关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示范点创建质量还不高。对各单位确定的党建示范点,个别党(工)委在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用力不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没有梳理出汇报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特色还不明显、内涵挖掘提炼不到位等问题。

(三)特色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有些单位在党建品牌和特色服务打造过程中,主动创新意识不强,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搭建富有实效、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载体,导致亮点不突出,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一)压实责任强基础。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坚持“述职述党建、考核考党建、用人看党建”工作导向,将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和目标管理相结合,逐级建立基层党建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月组工例会、季观摩评比、半年考核排名等制度。每月召开组工例会,由街道分管党建工作领导汇报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个月党建工作具体目标;每季度召开观摩评比会议,会前随机抽取观摩单位进行现场观摩;每半年对区属各党(工)委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切实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三是抓好基层基础。重点实施四个计划,实施“社区头雁”计划,开展“书记提质,头雁储备”工程,组织对x个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每个社区培养x名以上后备干部,加强社区党组织队伍建设。实施“红色风景线”计划,按照“点上建精、连点成线”的工作思路,重点打造社区、“两新”组织、机关、学校党建示范点x个以上,建好xx商圈党群服务中心,着力把“盆景”打造成“风景”,推进“党建计划”在xx落地生根。实施“分类提升”计划,主要在xx个机关和xx个学校党组织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本着“一类党组织上水平、二类党组织上台阶、三类党组织换面貌”的工作思路,实行年初分类定级、年内着力转化、年终考评升级,通过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着力促进机关、学校党组织晋位升级。实施“双培双创”计划,在“两新”组织中开展以“把党员培养成企业标兵、把企业骨干培养成党员,党员带领职工创名优品牌、党组织带领企业创更高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双创”活动,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发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引领作用。

(二)大胆创新求突破。一是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区委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党员信息管理、党员志愿者服务项目,党员日常管理等纳入信息平台,通过信息提醒,党费缴纳,组织生活等,让党员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员的先进性及党组织的关心与关注。二是实施“红色堡垒”工程。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入手,以开展“134”系列行动为载体,着力实施“红色堡垒”工程。“1”指织好一张网,在社区采取“一网格一支部、多网格一支部、一网格多支部”等形式,实现支部与网格相对应,打造一张由一个个“红色网格”构成的党建工作网,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中党组织覆盖率达100%。“3”指在“红色网格支部”下,重点打造“党建项目”“特色楼道”“先锋团队”。“4”指从“项目激活、干部常联、培育提升、保障推动”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达到完善优化组织框架、打造特色党支部、提升党员整体素质的目标。三是打造三条“红色旅游线路”。结合xx实际,打造不同类型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形成三条线路,即以区、街道、社区党建阵地建立的“基础党建线路”;以xx博物馆、xx纪念馆、xx事迹展览馆等党建资源建立的“红色工业线路”;以辖区非公企业(xx物流园)、社会组织(xx市心理咨询师协会)、xx商圈党群服务中心、xx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立的“公益型线路”,进一步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提升组织生活的针对性。(三)强化保障促提升。一是加强学习,确保工作开展。强化对辖区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夯实理论基础,提高观察问题、综合分析、调查研究、开拓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开阔视野,转变作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的需要。二是加大投入,紧盯示范点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党建经费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精心打造各领域党建示范点。三是选树典型,注重营造氛围。培育、挖掘和总结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好做法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通过《xx要闻》、微信平台等媒体深入宣传,通过典型示范引导,促进工作提升,努力形成在全市、全省、全国具有xx特色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群体。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党支部按照农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研组,通过下发调查问卷、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扎实开展调研工作,现将党建专项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党支部现有在册党员15名,其中在职党员9名,退休党员5名,工作外调党员1名(党组织关系正在办理外调)。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党支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围绕单位重点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高质量的完成了单位的各项工作。但在党建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是生产经营单位,党员群众工作时间比较紧张,特别是7月份飞机航化这一个月,党员干部每天凌晨3点上班,晚上7点多下班,这样就存在着党员集中学习时间比较少,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透彻等问题。二是个别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够,有的党员满足于平平淡淡,在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方面信奉既不出事、也不多事,有的党员在参加党员活动、履行党员义务时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三是党建氛围不浓,由于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繁忙时,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就好受到一定影响。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单位体制机制上的,由于是生产经营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相对重视生产经营,在开展党建活动中人力较少。二是个别党员自身定位不对,认为只要干好了工作就够了,对平时自身的学习教育不够重视,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不足,组织性、纪律性不强。

(一)理清思路,创新党建工作。

一是围绕单位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把党建工作与单位的种子繁育、加工、飞机航化、土壤化验、气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小组细胞工程,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在每项工作中树立优秀的党员典型,建立党员示范岗,以优秀党员作为引领,带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是建立月例会制度和领导干部坐班制,建立。

年统计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调研报告市级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了此次调研活动,成立专项调研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实地走访调研了部分企业、相关单位,重点了解了企业对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知晓情况以及企业在专利管理、申请、维护、运用、纠纷等方面现状,并归集整理了有关问题、需求与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1、xx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

近年来,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知识产权方针政策,着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知识产权发展成效明显。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针对我市知识产权拥有量极少的状况,近年来我市将提升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狠抓落实,围绕能源化工、现代农业、中医药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通过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对发明创造进行鼓励资助、科学设置政府考核任务指标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xxxx年至xxxx年,专利申请平均年增长率xx%,专利授权平均年增长率xx%。xxxx年,全市专利申请、授权累计分别达到xxxx件、xxxx件。xxxx年,截止x月份,全市专利申请、授权累计分别达到xxx件、xxx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x件,有效发明专利总量xxx件。

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重点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围绕特色产业,探索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不断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

2、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近年来,重点落实中省有关政策,我市出台了《xx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本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加大科创投入,努力形成各类成果,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用,x年来共资助专利申请xxxx多件,资助企业xx余户。

近几年,专利侵权纠纷数量在不断增加,发生纠纷的主体涉及企业、个人、社团组织等,以企业居多,且具有群体性,即一项专利被多人侵权,侵权成本低,给专利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挫损了专利企业的研发信心,侵权企业专利保护意识不强,涉嫌侵权后,不太配合专利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自xxxx年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单位依法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xxx件,办理审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xxx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xxx件。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x件。另外,因当事人不服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应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x件,应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上诉案件x件,应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再审案件x件。

xx市本土目前无独立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只有xxxx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在x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实地解决我市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大多数企业都是与xx或xx等地的服务机构合作,但是外地服务机构不能实时快速的解决企业的服务需求也是当前企业所面临的困境。

1、调查企业情况。

本次调研企业x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x家、私人控股企业x家,大型企业x家、中型和小型企业各x家,制造业企业x家、采矿业企业x家、服务业企业x家,x家规上工业、x家限下服务业。据调查,x家企业都有大小不同、类型不一的知识产权,整体来看,发明专利的占有量仅有xx%,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是绝对的主体,其占有量达xx%,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占xx%。

根据调查,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政策知晓度一般、满意度较高,被调查x家企业中有x家企业对政策是完全知晓的,其它x家都是听说过但不了解,企业获得政策信息的途径主要是同行企业告知、关注政府网站以及政府机构举办的论坛或峰会、咨询政府管理部门、各类培训等。对政策的满意度较高,xx%的被调查企业表示对政策满意,表示“一般”的、“不满意”的各占xx%。xx%的被调查企业都表示享受到了政策,xx%的企业认为政策办理手续繁杂,享受政策的成本高而没有享受到政策。另外通过调研了解到,企业在知识产权申报时可以得到知识产权的申请费、代理费、授权登记费等补贴。

3、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比较规范。

xx%的被调查企业都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其中xx%的企业有明确的详细的战略,xx%的企业有大概的战略的方向,另外xx%的企业是没有制定战略规划。全部被调查企业都制定了各式各样的规章制度。xx%的被调查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评估和公开,xx%的企业正在推进该工作,xx%的企业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上,全部被调查企业都采取了“开展或接受相关培训”措施,xx%的被调查企业采取了“跟踪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措施,有xx%的企业采取了“制定未来发展规划”措施,xx%的企业采取了“推进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措施。

4、知识产权申请途径单一,申请目的较为统一。

知识产权申请途径全部被调查企业都是委托代理申请,没有其他申请方式。xxx%的企业表示申请专利是为了保护技术研发成果,xx%的企业表示申请专利是为了进行技术储备、获取相关资质认证、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广告宣传等。

5、知识产权维护积极性高。

从调查企业情况来看,目前企业全部都在正常维护所拥有的没有过时、没有失去它应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没有一家发生过由于未缴年费而导致专利失效事件,只有一家被调查企业由于知识产权已失去价值而主动放弃了专利。

6、知识产权交易状况不佳。

被调查的所有企业都没有买卖过国内外的知识产权。

7、企业如果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会通过合法合理途径处置。

当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都会通过发停止侵权律师函后协商解决、寻求政府或行业组织的支持、举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办法来保护知识产权。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创新驱动战略的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成果日益丰硕,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维持和运用等方面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

(一)行政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人才不足。

目前全市只有x名专利代理人,其中x人已经退休,x人不能从业,在行政单位上班。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专职人员,就是原知识产权局的xx名在职人员,但由于机构改革原事业编制人员不能继续承担行政职能。执法人员中多为原县科技局的兼职人员,而且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没有梯队。各县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中,懂法律又有理工科教育背景的人才短缺,企业缺乏具有知识产权管理实务技能又熟悉商贸规则的专业人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奇缺,很难适应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各项工作要求。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二)知识产权服务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工作需求,中介服务机构严重缺乏。

xx市目前没有一家独立的本土中介机构,知识产权代理全部依托外地中介机构,给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申请带来诸多不便。

(三)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高。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有发生,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比较弱,企事业单位领导往往重视有形资产的管理,忽视无形资产管理,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保护意识差,更多的是由于个人不重视、不懂得、不及时保护造成知识产权损失。

(四)侵权易,维权难,保护难度大。

通过调研了解到,一是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不足,缺乏有效的导向,创新活动起点低、重复多、模仿多。二是专利技术质量低,像一层窗户纸,一捅便破,同行业内其他企事业单位通过观摩即可仿造,易学易会,很难做到技术不外传,机密不外泄,保护难度大。对于企业来讲,虽知道被侵权,但是考虑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举证列证难,诉讼周期长,所耗人力、物力、财力高,企业望而却步,想维权而不敢维,只能放弃。三是企业的成果技术在参与各级各类奖项评比的过程如果全程监管和保密工作不到位,就会极易造成成果技术的泄漏。

(五)知识产权运用、推广、转化率低。

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形成的知识产权都是为了提高本企业生产功效,只适用于本企业,且成果技术质量低,价值不高,推广转化面小,产品化、商业化、产业化意义不大。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

着眼于专利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人才需求,加快培养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专利工作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为我市专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并且还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

(二)加快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步伐。

积极培育和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打造并完善我市科技服务体系,应对专利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一些优惠政策,为我市提供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以加速知识成果的产权化和商品化进程,从而为知识产权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保护。

(三)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一要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的力度,树立大局意识,站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展开;二要在方式方法上善于创新,在把握宣传重点的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专利工作,让接受知识产权宣传的人群不断扩大,使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得到不断提高,所以最好的保护就是知识产权意识。

(四)建立扶持激励机制。

建立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制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各类研究机构加大研发、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等投入,对于形成的高技术、含金量高、有绝对市场竞争力、领先国内外的知识产权应当重点扶持奖励,从而不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改变由于专利技术质量低而导致保密难、侵权易的现状。同时支持专利申请,实行专利申请资金资助,依法保护专利权的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发明人创造人的技术创新精神。

(五)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和监管工作,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司法便利。

一要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多办案,办大案,通过执法办案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努力净化知识产权运用环境。二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在形成、运用、推广和转化的全流程监管,做好“堵口子”工作,杜绝核心技术成果被动、变向公开化,造成知识产权侵权。三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机构协调配合,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司法解释、推荐专业律师等法律援助,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便捷服务。

(六)强化服务,努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推广和转化工作。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产生、保护和转化的载体,应以强化服务为宗旨,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推广和转化。一是搭建权威的技术交易平台,使其成为知识产权推广的主阵地。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扶持、鼓励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孵化器等。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实施专利战略,重点是引导企业善于运用专利制度,使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核算评估体系建设,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核算评估专门机构或引导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的核算评估工作,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核算、评估提供专项服务。五是为企业及时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引导企业积极跟踪知识产权发展动态,鼓励企业推进知识产权贯标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