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15篇)

小编: 影墨

阅读是一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而读后感则是将这种碰撞和交流转化为文字的表达。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读后感,其中涵盖了不同题材的书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新的阅读体验。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英国作业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每一页字里行间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线索,可福尔摩斯总是能轻松地破解它们。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侦破各种奇怪的案件,破案过程中十分细心。例如在“红发会”故事中,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到伙计的裤子膝盖有多么破旧,说明他们花了长时间去挖地道。他还发现城市与郊区银行和他们朋友的房紧挨着,进一步证实了挖地道的目的。因为他的细心,许多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鹰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请他出马。

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比较粗心。比如平时观察事物不留心,写作文时经常无从下手。做数学题目也经常丢三落四,小错不断,几乎没有一次全部正确。

福尔摩斯不仅细心,而且知识渊博。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写着“rache”,许多人以为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有福尔摩斯知道在德语中“rache”的意思是复仇。顺得这条线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见要想获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蕴必不可少。

这本书使受益非浅,让我懂得要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做个有坚定毅力的人,就象福尔摩斯一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高中生

在一百多年前,曾经有过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神探,他对毒品方面有很深的了解,对刀剑、地质学、解剖学、化学都十分精通。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子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讲了一起发生在劳里斯顿花园的惨案,一个名叫德雷伯的人被杀害,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而且,在墙上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凶手还留下了一枚戒指,这让警察们百思不得其解。但后来警察格雷格森却找到了”凶手“。但是,在”凶手“被抓的时候,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却在哈利迪旅馆被人用匕首刺中心脏。而且,在死者的脸上也有用血写的rache。然而贝克街小侦察队引来了真正的凶手,福尔摩斯立即捉住了凶手,连凶手也对福尔摩斯心服口服。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很想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推理能力。比如,在一天中午爸爸递我一粒种子,并说:”你知道这是什么种子吗?“我把米黄色的种子放到桌上,它形状像玉米,但比玉米小得多。爸爸又提示说:”它是在餐桌上被发现的。“我立刻来到餐桌旁仔细观察。突然,我发现在餐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一小片西红柿皮,就想:那粒种子会不会是西红柿籽?我又看到地上有几粒沾满西红柿汁的种子与爸爸递给我的那粒几乎一样时,我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对的。我认为,细致的观察是推理的基础,一个人就算再聪明,如果观察不细致也发现不了什么。

要是福尔摩斯生活在现在,他的演绎法加上现在的高科技,就如虎添翼了。比如,可以先将福尔摩斯发现的血红蛋白试剂和罪犯留下的血迹混合成血红蛋白混合体在用高科技提取出dna。这样,逍遥法外的罪犯们就难逃法网了。

如果福尔摩斯的破案技巧与现代高科技结合起来,那他的经历一定会更加精彩。在我们的生活中,细致的观察、严密的逻辑、科学的知识、将使我们拥有福尔摩斯般的智慧。我,要做这样的人。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x年5月22日出生,193x年7月7日去世。他还在190x年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精彩

我前段时间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勇往直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高中生

读了《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后,我知道很多关于侦探的故事。

在以前,我做事都马马虎虎的,总是随随便便的,做一样又漏了一样。现在看了这本书后,我从中知道和学到了好多东西,知道了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了很多。

福尔摩斯在仔细找真时,往往要收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虽然有人在暗中阻止他们,但是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查找、分析,直到找到真相为止。

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于是,第三个星期,我早早的来到了书店门口,这时,书店还没开门呢!我就坐在石凳上等书店开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店的门,生怕们开时我没注意到,书让别人买走了。终于,书店的门开了,我以火箭般的速度第一个冲进去,在货架上寻找着我心爱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终于,我在离收银台不远货架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我便立刻付了钱,兴高采烈地抱着书一蹦一跳的回家了。走在回家的路上,花儿在灿烂地微笑,鸟儿在快乐地欢叫,我的心情啊,像吃了蜜一样甜。

回到家,我看着那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但里面的内容仍然那么生动,那么有趣!

这让我知道,只要坚持不懈,就会达到目的。所以我会像福尔摩斯一样,要学会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来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高中生

昨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恐怖的带子》,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叫海伦的小姐向福尔摩斯那里发出了电报,因为前不久她姐姐认识了一个海军少校,并答应了他的求婚,然后没几天就神秘死亡了。在姐姐临死前,姐姐曾经说过听到过有人吹口哨,并说了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一条带子!带点的……“。最近海伦也答应了一位小伙子的求婚,心想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不太喜欢的家了,但她的继父又让她睡在那个”死亡房间“里,因为她一直想查清姐姐为什么会神秘死亡,但又怕自己也会跟姐姐有一样的下场,所以才给福尔摩斯发去了电报。

福尔摩斯在海伦继父不在家的时候去了海伦的家,这个房子有三间卧室、一间客厅,左边的卧室是海伦的,中间的是姐姐茱莉亚的,右边的是继父的。福尔摩斯去了继父的卧室,看见里面有一把椅子、一个保险柜,保险柜上面是一个盛了牛奶的碟子,还有一张床,床头上挂着一根鞭子。尤其引起注意的是在继父和姐姐的房间墙壁上有一个通气孔,通气孔里有一条绳子。

半夜11点左右,福尔摩斯看到了海伦小姐的信号灯,便准备了一根藤鞭,一盒火柴和一根蜡烛,然后从窗子爬进了”死亡房间“,过了一会,福尔摩斯听到了海伦所说的哨子声,便一跃而,用鞭子抽打那根绳子,等到隔壁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喊叫声后,福尔摩斯和华生、海伦进了她继父的房间,发现继父已经死在那里,身上有一条毒蛇。

海伦看到这一切全明白了,原来继父吹口哨是把毒蛇赶到姐姐那里,姐姐就是被毒蛇咬死的,那条毒蛇就是姐姐所说的”一条带点的带子“。这次因为福尔摩斯敲打绳子,所以毒蛇没有办法过来,然后就把继父咬死了。

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和他的智慧才帮助他破了很多的案子,所以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用智慧的头脑来谱写曲子,把我钢琴家的梦想变成现实。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前二章,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奇怪,但有很神奇的人。

他只要看你一眼就能判断出你是干什么的.,从哪来的。他是一个非常善于观察,爱思考的人。我也要向他一样在生活和学习中多观察多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__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福尔摩斯》读后感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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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很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刺激,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在《四签名》中,你会以为凶手有四人,而实际上只有一人。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会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我看福尔摩斯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名侦探柯南。柯南在福尔摩斯的影响下,也破了许多奇案。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人们的脑海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他断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机会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虽然与小说初次碰面,心中却像遇见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说也奇怪,读完整篇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的神秘光环却是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满理性的人,从不感情用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是表现出令人赞叹的自信和从容。

其次,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一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察案件过程中,更能将一团乱麻般的众多线索迅速清理、归类、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剑指真凶绳之以法。

比如: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当中,靠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枚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足迹和车轮印等线索,来推断凶手是一个身高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福尔摩斯通过线索,最终锁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细节,微处入手。福尔摩斯之所以断案如神,是因为他往往能在调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常人无法发现的蛛丝马迹,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们忽略掉的.琐碎细节,他却也能过目不忘。最可贵的是,他能将搜集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他的推理当中来。

他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除了他智慧的头脑外,还因为他掌握了比我们更正确,更有效的思维方式,还有细心和永不放弃的决心。

能细心肯动脑,方能百战百胜。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位全新的福尔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细如丝的智者。从这本书,我懂得的道理: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有所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