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实用24篇)

小编: 紫衣梦

规章制度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它代表着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以下是一些优秀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

化学品管理制度

保管员和值班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并加强对库区、库房的巡视、检查工作,不得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房或库区内会客、留宿他人。

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未当面交接班的,不得交班离岗。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不得在库房内乱拉电线和私装用电设备,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要注意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静电工作,人离开时,必须全部切断电源。

保管员、值班员要加强进入库区人员的检查,防止带入火种,引发事故。

保管员、值班员要经常检查仓库报警装置、消防器具、避雷装置、和应急设施等是否完好、齐备有效,确保库房安全。

未经批准库房内不准存放任何与帐面不符的货物、材料。

库房内货物要堆放整齐,类别明确,层高及存放量符合要求。

值班人员、保管员在上班期间不准饮酒、打扑克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收存和发放必须当时登记下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出入库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拒绝入库和发放。井下炸药临时存放点保管员要严格按规定对领料人员及手续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可不予发放。

领用爆炸器材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领料单必须经领用单位、辅助生产部、武装保卫部领导签字或盖章后有效,缺一不可。

库区周围要清洁,做到无杂草,不得堆放杂物。

库区200米内不得使用手机。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购买、贮存和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挪作它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7号),特制定本办法。

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员,1名联络员,1名采购员。每次申购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填报购用申请。

办理购用证明完成后,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由采购员购买。

1、学院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库。按公安部门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准私设易制毒化学品库。任何个人不得携带易制毒化学品擅自离开使用场所或存放地点。

2、学院易制毒化学品库保管工作由保管员承担。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

3、易制毒化学品的申领、出库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凭证和批件要妥善保存,不准涂改或销毁。

4、易制毒化学品库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在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保证帐、物相符(包括品种、规格、数量)。

5、易制毒化学品库管理员严格遵守“四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的管理规定,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

1、易制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有两人同时进行。领取易制毒化学品,应由领用人填写“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易制毒化学品申领单”,经系主任和联络员签字后,指定双人领取。

2、易制毒化学品领取后由各实验室管理员登记在册并负责保管发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1、未经系主任、联络员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要有详细记录,发现易制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时,必须立即向系主任报告,再由系主任上报到学院主管领导。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部门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学院主管部门。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的化学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采购、贮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宿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有关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和废弃的管理,并监督承包商对所使用的化学品参照公司制度进行管理。

5.2各部门采购人员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及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收集。

5.3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化学品的管理进行监督。

5.4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1化学品的请购、采购。

6.1.1使用部门根据生产使用实际情况以及安全库存量(满足生产使用1月的量),并按公司采购程序填写“请购(定购)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6.1.2各部门采购人员根据“请购(定购)单”对化学品的供应商进行选择,确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资质,若购买的是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则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按《财务及信息管理手册》的“采购”程序进行。同时编制本部门的“化学品清单”,汇总新使用化学品的类别、特性等内容,并按清单向供方收集有关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然后将msds反馈至公司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

6.1.3若危险化学品采购后由供方负责运输及装卸,采购人员要求其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若由本公司人员负责运输及装卸则须经过化学品安全知识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进行;若是大批量的运输和装卸,可由采购的部门选择合格的承包方进行,并要求其按国家防范措施,严防化学品的泄漏及出现意外。

6.2、储存。

6.2.1各部门须设置化学品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化学品保管人员。化学品采购人员对送至公司的化学品进行确认,对其数量、包装情况、标识、有效期等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将化学品全部放至于各自的化学品仓库,并将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入库时期等登记在“入仓登记本”上。所有化学品均报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备案。

6.2.2仓库应根据贮存的化学品特性,符合通风、防盗、防火、避雷等要求;应设置防泄漏用的布碎、细沙、灭火器,及应急处理时的个人防护用品;库房外应设应急冲洗装置。仓库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6.2.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6.2.4化学品保管人员须经过相应的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备好个人防护用品。

6.2.5化学品保管人员应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若出现泄漏等情况,按相应的msds泄漏应急处理方法及时处理。

6.2.6、仓库内须张贴所有危险化学品的msds,以便随时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数据。

6.3、使用。

6.3.1各部门的化学品保管人员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登记。

6.3.2、使用部门、人员应根据现场使用量适当地向仓库领用化学品,并保持化学品的分类存放。

6.3.3、各部门须根据所使用化学品的工序或作业流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3.4化学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围裙、雨鞋),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3.5、苗圃、研发部门的组培室、实验室应设置防护用品专柜、泄漏应急器材、紧急冲洗装置、洗眼器等。

6.3.6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或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淋浴更衣。

6.3.7公司各部门所使用农药、杀虫剂属于危险化学品中毒害品类的应寻找高效低毒的代替品,属于世界卫生组织和森林管理委员会禁止使用的化学品不得使用。

6.4废弃。

6.4.1化学品使用后的废弃物包括含危险化学品的废抹布、手套、废液以及废容器等。

6.4.2各部门需设置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库,建立废弃物清单。化学品废弃物由化学品使用人员集中收集交化学品保管人员,由化学品保管人员对废弃物分类放置于废弃物回收库,其中废液应采取密封措施分类收集在不同容器中,防止其污染或出现意外。

6.4.3对化学品废弃的手套、抹布、容器各部门可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上门收取,其中容器和淘汰不用的化学品也可联系供应商回收。

6.4.4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废液、容器、淘汰不用的化学品各部门可委托当地具有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化学品管理制度

1、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注:经台州市公安局授权委托,目前由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办理),并由购买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经销资格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

2、购买之前,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销售单位存查联)复印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背面,并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的来源、品名、数量、运输单位、购买凭证号码、准运证号码等。

3、购买之后,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在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核查存档。再由保管员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入库的时间、数量,经保管员双人签字,并由安管员签字予以确认。

4、《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由购买经办人负责保管、填写,应当至少保存2年。

5、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以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剧毒化学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接收情况,并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存查。在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存查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备案存查。

6、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7、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8、《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只能一证一购,严禁一证多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只能一证一用,严禁一证多用。

9、严禁无《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严禁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而造成人体伤害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2.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发放管理。

2.4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5技术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1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氮气、六氟化硫、氩气、乙醇等。

3.2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淘汰、过期和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4.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1.1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采购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负责调查、收集、保存危险化学品供方的资质;

b)供货方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与其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物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生产部负责保存采购的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传递给相关使用单位。

c)要求供方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箱上,标注醒目的“危险品”、“防火”、“防爆”及“有害”等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标识。

4.1.2生产部要确保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转运。

4.2.1装卸人员,必须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和警示标志,堆放稳妥。

4.2.2装运汽油、乙醇、煤油等易燃液体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2.3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

4.2.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3.1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分类、分库存放,存放地点和数量要适宜,性质相互抵触的严禁一起存放(详见jhaj027);储存地点应注明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式,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4.3.2储存地点要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作业指导书和应急救援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

4.3.3危险化学品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根据不同要求设置防火、调温、泄压、防爆、导除静电、防护堤等安全防护设施。

4.3.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专人保管,同时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3.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4.3.6生产部于每月5日前,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统计表》(jhaj026)报安监部。

4.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岗位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严禁超量使用和违规操作。

4.4.2特殊情况需要将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在容器上张贴安全标签标志,消除容器的静电隐患,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有安全标签,防止爆炸、火灾、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4.4.3生产作业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作业现场应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措施和配备急救设施。

4.4.4作业人员必须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专用器具操作,防止泄漏、火灾。

4.4.5使用单位负责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掌握识别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4.5.1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对使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或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4.6.2管理部每季度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此管理制度执行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q/tyg19033—2001《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

gb15603《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jhaj027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二)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三)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四)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五)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六)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发现意外情况按照公司《紧急应变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条例:

1、对存有的危险化学品的各类、数量要进行认真登记,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上要有“危险品”字样或标记,存放专柜且专人保管。

2、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核对,做到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饮料、双人记帐,双锁锁门。

3、实验室保持通风良好,备有废液桶、废液缸、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蔓延、污染、扩散。

4、指导学生正确规范地操作,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清洗。

5、实验室内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室内明火,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总开关。

6、教师领取危险品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记录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实验员签字后方能领取,剩余归还实验室,实验员核销用量,验收签字。

7、危险品的报废或购进,作非教学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并办好手续方可。

8、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发现其他问题要及时上报。对违反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一般对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的管理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化学品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1

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20xx版《剧毒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4.1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4.1.1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4.1.2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资名称、数量、规格上报仓库,由仓库人员根据库存量上报原料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按计划负责采购。

4.1.3物资采购进厂后由仓库人员报物资进厂请检单,要求品管部中心化验室检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入库。

4.2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4.2.1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剧毒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4.2.3剧毒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2.4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4.2.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剧毒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要害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3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4.3.1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4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

4.3.5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3.6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4.3.7剧毒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3.8根据不同的剧毒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3.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并不得在剧毒品场所饮食。

4.4.3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4.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4.4.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4.8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剧毒化学品一旦散落于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9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5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等,必须严加管理,立即浸入消毒液内彻底消毒,并有专人负责处理。

4.5.2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4.5.3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毒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验合格方可上交。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的化学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采购、贮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适用于本公司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元素(也称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宿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有关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和废弃的管理,并监督承包商对所使用的化学品参照公司制度进行管理。

5.2各部门采购人员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及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收集。

5.3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化学品的管理进行监督。

5.4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1化学品的请购、采购

6.1.1使用部门根据生产使用实际情况以及安全库存量(满足生产使用1月的量),并按公司采购程序填写“请购(定购)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6.1.2各部门采购人员根据“请购(定购)单”对化学品的供应商进行选择,确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资质,若购买的是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则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按《财务及信息管理手册》的“采购”程序进行。同时编制本部门的“化学品清单”,汇总新使用化学品的类别、特性等内容,并按清单向供方收集有关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然后将msds反馈至公司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

6.1.3若危险化学品采购后由供方负责运输及装卸,采购人员要求其应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若由本公司人员负责运输及装卸则须经过化学品安全知识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进行;若是大批量的运输和装卸,可由采购的部门选择合格的承包方进行,并要求其按国家防范措施,严防化学品的泄漏及出现意外。

6.2、储存

6.2.1各部门须设置化学品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化学品保管人员。化学品采购人员对送至公司的化学品进行确认,对其数量、包装情况、标识、有效期等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将化学品全部放至于各自的化学品仓库,并将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入库时期等登记在“入仓登记本”上。所有化学品均报可持续发展部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组备案。

6.2.2仓库应根据贮存的化学品特性,符合通风、防盗、防火、避雷等要求;应设置防泄漏用的布碎、细沙、灭火器,及应急处理时的个人防护用品;库房外应设应急冲洗装置。仓库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6.2.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6.2.4化学品保管人员须经过相应的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备好个人防护用品。

6.2.5化学品保管人员应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若出现泄漏等情况,按相应的msds泄漏应急处理方法及时处理。

6.2.6、仓库内须张贴所有危险化学品的msds,以便随时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数据。

6.3、使用

6.3.1各部门的化学品保管人员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登记。

6.3.2、使用部门、人员应根据现场使用量适当地向仓库领用化学品,并保持化学品的分类存放。

6.3.3、各部门须根据所使用化学品的工序或作业流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3.4化学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围裙、雨鞋),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3.5、苗圃、研发部门的组培室、实验室应设置防护用品专柜、泄漏应急器材、紧急冲洗装置、洗眼器等。

6.3.6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或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淋浴更衣。

6.3.7公司各部门所使用农药、杀虫剂属于危险化学品中毒害品类的应寻找高效低毒的代替品,属于世界卫生组织和森林管理委员会禁止使用的化学品不得使用。

6.4废弃

6.4.1化学品使用后的废弃物包括含危险化学品的废抹布、手套、废液以及废容器等。

6.4.2各部门需设置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库,建立废弃物清单。化学品废弃物由化学品使用人员集中收集交化学品保管人员,由化学品保管人员对废弃物分类放置于废弃物回收库,其中废液应采取密封措施分类收集在不同容器中,防止其污染或出现意外。

6.4.3对化学品废弃的手套、抹布、容器各部门可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上门收取,其中容器和淘汰不用的化学品也可联系供应商回收。

6.4.4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废液、容器、淘汰不用的化学品各部门可委托当地具有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化学品管理制度

规范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及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和对人员造成伤害。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化学品:在本体系中是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性质的物质。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

4.1技术部负责收集、编制msds 和“化学品清单”,并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2采购部负责采购、运输化学品及与相关方的沟通。

4.3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4服务部负责销售的化学品的贮存、运输管理。

4.5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外委托服务承包商处理化学品废弃物。

4.6其他有化学品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化学品的管理。

4.7安全环保办负责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

5.1分类

5.1.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 5.1.2易燃固体(如铝粉)、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

5.1.3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强腐蚀性酸、碱等。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

5.1.4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 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

5.1.5技术部应制定目前本公司所使用的化学品的分类明细表,该表每年修订一次。

5.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2.1采购部在签定化学品购买协议时,须向供应商索取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则须提供该化学物质的成分、化学名称及其危险特性。

5.2.2采购部、技术部及生产部均有责任通过其他可能的渠道,获取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5.2.3技术部负责确认各部门收集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格式,并统一存档管理。

5.2.4安全环保办应组织对化学品使用及保管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培训。

5.3化学品的标识

5.3.1根据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危险特性,安全环保办应制定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防护措施、急救、储运、泄露处置等内容在内的化学品标牌内容草稿。并将该标牌草稿提交行政部制定相应标牌。

5.3.2主要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场所都应设置有效的并经安全环保办批准的化学品标牌。

5.4化学品管理

5.4.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在生产储存时,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电器设备、照明等应采用防爆装置,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做好防静电措施,不能与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混存,通风要良好。

5.4.2易燃固体(如铝粉),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生产和储存,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严防有水渗入,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储存地方必须干燥,不准露天堆放,不能和含水的液体及其它化学品混存,特别是要与酸类物品隔存,灭火时严禁用水扑救。

5.4.3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有着氧化性和着火爆炸并存的双重危险性,在生产和储存中,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受热,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避免与可燃物、还原剂(如铝粉、锌粉)、酸碱接触。有机过氧化物对眼睛有严重的伤害作用,要避免与眼睛接触。

5.4.4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不允许随意混存,以免起化学反应后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极易引燃,储存和使用时应严禁火种,并妥为保管。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要严格管理,切勿触及伤口和误入口内,其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使用和保存上述物品,应了解其性能和保存方法,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试剂的名称、数量、规格以及进出时间,必须进行详细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贮存室内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严禁烟火,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5.4.5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接触皮肤后会破坏皮肤组织,一些树脂(如低分子量异氰酸酯)对身体有很大危害,切勿吞入或接触皮肤。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5.4.6化学品使用部门的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程要求,使用时须注意个人防护。参照各岗位操作规程。

5.5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5.5.1由供应商或委托外方提供运输的化学品,采购部、服务部必须确认其具有资质,服务部须检查其是否三证齐全。

5.5.2运输、装卸参照《运输管理规定》及《成品仓操作规程》。

5.6化学品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任意抛弃废弃物,污染环境。

5.7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

5.7.1泄漏或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如发生人员受到伤害或环境受到污染的事件时;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或起火、爆炸等严重事件时,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的规定实施。

5.7.2对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后必须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并作出预防措施。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便于企业规范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及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后方可入库。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根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行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须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及时检验核对并进行登记,规范入库。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实进行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接受相应的知识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监督,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行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当日返库,及时进行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意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原因,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应当建立严格审批制度,不得私自买卖,回收销毁或丢弃。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本单位可自行回收和利用的,要及时对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再利用进行登记说明,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查。本单位不能自行回收再利用的。必须出售给具有回收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理,并附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开具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的复印件。

3.在库存中或使用中,易制毒化学品因其他因素导致变质而做废料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有相关部门按有统一规定处理。

4.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每月底或每季度末及时对单位产出相关资料与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废料收购凭证回执单进行核查校对,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统计结算台帐报公安主管部门备查。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制度关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三、使用单位购进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四、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五、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六、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七、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八、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九、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房、设置警示标识、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

3.2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求生产单位立即整改。

3.3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的消防管理。

4内容。

4.1专人管理: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

4.2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以下条件:。

4.2.1库房不得有地下室,耐火等级符合储存危险品要求。

4.2.2必须远离公共场所、生活区、水源、交通干线等。

4.2.3消防、供配电、防雷、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晒、反腐蚀、防渗漏、仪表、安全阀、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齐备,要符合规范,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

4.2.4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4.3危险标志:各单位应在危险品库房、罐区设置危险标志,以及毒物周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

4.4库房管理: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危险品台帐,严格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5各单位每月必须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要有记录。

4.6综合管理部、行政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危险品库房、罐区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

一、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

二、配足消防器材,并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明确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四、按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系统。

五、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正常进行点检,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消防用水设施要采取防冻措施。

化学品管理制度

仓储物品的接运方式有四种:铁路专用线接车、车站提货、库内接货、外出提货。

本公司采用库内接货的形式,即供货单位直接或委托运输部门送货到库。收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送货人的当面开箱验货,并做好验收记录。

2、外观检查时,发现短件、缺件、损坏、受潮、变质等情况,应请送货人当场复查,签字认可,留作凭证。

3、无采购计划送来的物品,拒绝验收,更不能代管,以免发生纠纷。

4、一时不能全部安全完成验收项目时,应进行外观初验并点清数量,在验收记录备注栏内写明情况。

仓储物品的验收包括验收准备、证件核对、实物验收、验收报告等环节。

1、验收准备:收集和熟悉订货合同、物品技术标准等有关订货资料,准备已校验过的计量器具,根据到货的数量、性质和特点,准备仓储货位,检查必要的堆码、苫垫材料及起重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防护设施。

2、证件核对:核对入库单或订货合同中的供货单位、收货单位、物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实收数、制单时间、收单时间及验收完毕时间;核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明细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核对承运单位的运单及有关证件等。

3、实物验收:包括验收物品数量和验收进货质量。

4、验收报告:包括物品名称、规格、供货单位、出厂日期(或批号)、运单号、到达日期、验收完毕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抽验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

仓储物品验收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做到“六清”:渠道清、数量清、规格清、价格清、用途清、质量清。

1、仓储物品验收后,应填制仓储物品入库单。

2、建立仓储物品明细账(登帐)。

3、建立仓储物品实物卡片(料牌)。

4、建立仓储物品档案。

1、保管员发料必须以手续齐全的发货凭证为依据。

2、保管员发料时,出库凭证上没有规定发货批次的,应按物品入库时间前后顺序,先进先发。

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不准私自购买和转卖剧毒化学品。

二、不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三、不准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使用剧毒化学品。

四、不准擅自携带剧毒化学品离开存放、使用场所或在库外私自储存剧毒化学品。

五、不准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指定位置存放,并交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中和、消毒处理。

六、不准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工作时必须配戴防毒防护用具。

七、不准在使用剧毒化学品场所饮食、抽烟。

八、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剧毒化学品库房。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九、不准在剧毒化学品库内存放其它类物品。

十、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案件、事故,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卡使用管理制度

凡在zz百货累计购物满200元高档商品1000元(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音响、厨具、钢琴、电子琴、健身器材、摄像机、高档手表及名烟名酒等),即可办理会员卡一张。华联会员卡可以同时使用。

申请者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购物小票或财务收款收据,到一楼总服务台填写会员卡申请表,填写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准确,经总台服务人员审核后发给会员卡,并在会员卡背面填写会员姓名和发卡日期。

1、持本卡购男女服装,鞋帽、针纺及洗化类商品,每消费1元积1分,小家电5元积1分,高档商品(大家电、摄像机等)10元积1分。

2、顾客缴款后方可积分,积分时由收银员在小票上盖“已积分”章,顾客退货时要同时退去积分,参加积分的商品退货无卡时,扣积分金额的3%积分费用,由导购员在开据小票时直接扣除。

3、以下情况不参加积分:

(1)商场举行大型优惠促销活动,现场公告不参加积分的;

(2)明示不参加积分活动的部分专厅;

(3)已给予特殊优惠的(由经理签字优惠的');

(4)团购商品。

以上不参加积分的商品和品牌,导购员应在销售小票上注明,收银员不得擅自进行积分。

奖品根据季节随时确定,以当时商场内公布的海报为准。

1、每季度最后一周为会员兑奖周,兑奖点设在商场三楼。

2、当积分达到各兑奖数额时可以兑取相应奖品,兑奖时由持卡人到财务信息部开据积分证明,会员卡由财务信息部收回(同时发给新卡),并在电脑上注销该卡,会员持积分证明到营销部兑取奖品。

3、会员也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积分,累积换取下一个等级奖品。

4、顾客兑奖时需持会员卡及办卡时登记的本人有效证件,财务信息部出据积分证明应仔细校验有关证件及消费记录。

5、会员可自行查询自己的积分,查询电话xxxx。

1、本会员卡仅供持卡人在zz百货使用;

2、购物付款时应提前向收银员出示,以得到相应的消费积累;同时收银员在顾客购物小票上加盖已积分字样章。

3、会员卡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供原卡编号方可补办,并交工本费10元,否则恕不办理。会员卡因条形码损坏而不能确认或卡身残缺的,一律不能使用,需交费10元方予重新办理,有效期限照旧。

1、商场部、各职能部室员工在为会员办理积分相关手续时,严格按照会员积分规则办理。

2、商场所有员工不准办理zz百货会员积分卡。

3、导购员不准代顾客进行交费、积分。

4、导购员应积极主动的向顾客介绍会员卡使用办法。

5、收银员在收款时应热情的告知顾客“请出示会员卡”,并按照规定给予积分。

6、收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为员工办理积分。

7、导购员在见到顾客联上盖有“已积分”印章的顾客退货时,如果该顾客携带会员卡,要向其说明在退货时扣除相应积分。如果该顾客未带会员卡或者其不想退积分时,要在退货联上注明按3%扣除积分费用,收银员据此扣除相应金额费用。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包赔损失外,还将予以行政处分。

二0xx年九月十日

使用管理制度

一、硝酸出、入库必须做好登记记录,形成报表报送厂有关部门。

二、装卸、使用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三、装卸工、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装卸时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搞好互保联保工作,必须监守在现场,不准离岗。

五、严禁用手或者身体任何部位触摩硝酸,以防止被烧伤。

六、硝酸储罐区、使用点必须悬挂有安全标志,以示警示,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七、硝酸储罐存放点必须远离热源、火种,避免撞击、摩擦、震动。

八、硝酸保管单位,使用单位加强对硝酸罐、硝酸输送管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作好整改。

九、硝酸储罐必须按要求做好安全检验评价。

化学品管理制度

监控3个环节(采购贮存领用)、索取一书(安全技术说明书)一签(安全标签)、审查一资质(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做好二本台帐(出入库台账)、实现采购合格率100%。

3.1采购环节

3.1.1工段按《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程序》申报危化品采购计划。

3.1.2物资采购中心采购员找供应商(厂家)索取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同货物交仓库保存。

3.1.3物资采购中心须从有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并索取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存档。

3.2贮存环节

3.2.1危化品验收按照《物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员按照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合格后入库并登记。

3.2.2保管员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化品不得进入仓库。对无瓶帽、无防震圈、存在明显外观缺陷、泄漏等现象的气体钢瓶不得进入仓库。

3.2.3存放在生产现场的危化品,由所在单位规定检查频次,岗位巡检人员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4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与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分开存放。

3.2.5遇热和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采取隔热、降温或防潮、防雨等措施。

3.2.6仓库所存放的危化品须明确标识,并分类存放;仓库内采用防爆电器。

3.2.7存放危化品的仓库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2.8危化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保管员工作结束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3.2.9生产现场用贮罐贮存的危化品,贮存量不得超过其最大容量的80%。

3.3领用环节

3.3.1领料时仓库保管员向使用方提供同类危化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3.2如存在购买剧毒化学品由物管处直接交使用单位存放到专用库房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3.3.3搬运工在装卸仓库所放的危化品时,仓库主管或保管员应对其进行危害告知,在搬运工了解其危险特性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危化品。

3.3.4保管员发货时核准发放的品名、数量,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误发向保卫处报告。

3.4台帐

仓库保管员建立危化品出入库台帐,内容包含名称、数量、日期、领用人员、流向(用途)等。

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1、本单位计算机登陆帐号、密码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2、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帐号、密码,是指登陆各应用系统、网络设备等各类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3、所有人必须提高安全认识,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保留,不得泄漏或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借用他人帐号;不得利用帐号、密码从事破坏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的活动。

4、各类帐号的密码设置使用如下规则:

4.1、密码字应超过8个字符;

4.2、密码字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重要帐号不要使用仅由字母或者数字组成的口令字;

4.3、避免使用姓名、生日以及其他常用的密码;

5、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密码需部门负责人在场时由系统管理员记录封存,由技术部负责保存。

6、技术部有权力检查封存密码的有效性。检查时须由部门负责人启封,并由系统管理员登陆验证。

7、密码及口令要定期更换(视网络具体情况),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三个月,更换后系统管理员要销毁原记录,将新密码或口令记录封存。

8、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泄密现象,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技术部负责人,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记录,需接到上级批示后再更换密码和口令。

9、遇到安全问题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10、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12、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给予行政处分;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化学品管理制度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0、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经营单位销售时应当做到

3、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4、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经营情况。

5、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购买使用

一、购买第一类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购买使用时单位应当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2、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

3、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购买(使用)情况。

4、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第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一、备案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5、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二、销售时应当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7、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运输由货主(销售方)办理有关手续、办理运输许可需提供的材料:

1、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备案证明;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单位提供的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6、购销合同;

7、运输单位的相关资料(运输许可证、运输人等);

10、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单位的运输人应当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

12、运输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卡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局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根据《**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号)、《**市公务卡制度改革暂行规定》(**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本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公务卡由局财务室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对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局财务室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还请卡内债务。

2、公务卡只限本人使用。目前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和现金支付并行,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工作人员出差应在具备刷卡功能的酒店住宿,并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乘坐飞机的工作人员,购机票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或转账支付。

3、公务卡用于本局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期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未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按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审批程序报请审批。

2、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证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将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4、确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传真等方式委托本局其他人员填制借款单,并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时间和每笔消费金额的明细信息,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先办理借款手续,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报销手续并冲销其借款。

5、超过还款日还款的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因单位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担利息等费用。

6、对确实不能采用银行转账结算和公务卡刷卡结算的公务消费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经办人应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证实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经办人将审批后的《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告》和原始发票,及时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7、有下列情形之一所产生费用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消费按有关财务管理程序应事先报批而未报批公务卡管理制度的;

(2)报销费用与提供的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的内容不符的;

(3)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的手续费;

(4)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

(5)其他不符合本局财务管理规定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化学品库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危险化学品库房、油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2相关文件。

外来文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危险化学品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

4职责。

5.1.1库房管理部门须指定专门的化学品库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库房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5.1.2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所保管的化学品性质、灭火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持证上岗。

5.1.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都应为防火、防爆电器。电器维修时必须由设备动力科专业人员进行。

5.1.4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5.1.5库房内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要求留有通道(1m)、垛距、墙距(0.5m),储量不超过0.5t/m2。

5.1.6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要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在库房内及库房周围动用明火,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能动火。

5.1.7库房安装有避雷设施,避雷设施每年检测一次。

5.1.8库房内不许设置办公室,除库房管理员及安检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必须进入库房的搬运工等,严禁携带火种。

5.2操作管理。

5.2.1库房管理员接班后,应对库房全面巡视,检查存放物品、设备设施、防雷设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或制造部。

5.2.2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杜绝隐患。对于物品性质不清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5.2.3运输甲类危险物品的车辆须停放在远离库房10米之外的空地上,再通过叉车转运到库房门口,叉车不得进入库房,要求叉车排气口距离库房门口不得少于3米,然后通过人工转运进库。

5.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2.4库房内严禁分装作业。

5.2.5库房管理员应做到对库房一日两检,及时开启通风设备强制通风。

5.2.6对于初起火灾库房管理员应及时组织扑救,并按应急响应流程执行。

5.2.7下班时应仔细检查库房内物品、设施,确定正常后,关闭电气、门窗。

6记录。

编号。

名称。

保存期。

7修定内容一览表。

章节号。

修改单编号。

修改标记。

修改人。

修改日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