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优质20篇)

小编: 翰墨

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形成有效合理的制度体系。规章制度对于员工的成长和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重视学习和执行。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3.1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3.2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4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4.1运营改善部职责。

4.1.2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4.1.3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1.5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4.1.6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4.2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4.2.1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4.2.2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4.2.3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2.4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4.3.1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4.3.2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4.4.1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5.1管理原则。

坚持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动态维护、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公开,制造商为主的原则。

5.2供应商评级。

5.2.2各主责部门制定详细的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报招标办审核后执行。

5.3供应商库建立与维护。

5.3.1供应商入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5.3.1.1资质符合要求;

5.3.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5.3.1.3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质;

5.3.1.4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5.3.1.5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5.3.1.6代理商的要求。

b.进口品牌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c.授权期限起始时间及授权内容应明确,有授权人签字(国内代理商需加盖授权单位行政章)。

5.3.2供应商入库流程(附件8)。

5.3.2.1推荐。

b.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2.2资质审核。

采购主责部门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

b.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间、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c.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况等;

f.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h.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i.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提供。

5.3.2.5招标办审核通过统一办理入库手续。

5.3.3.1需求单位或采购主责部门收集该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料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3.2审核通过后,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3.3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连同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3.4招标办审核通过办理入库手续。

5.3.4代理商入库。

采购主责部门审核后,再履行供应商入库程序。

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维护,待现有供应商入库后,可随时推荐新的供应商;当出现供应商信息变化或数据需要维护时,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附件4)、《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附件5)。

5.3.6在库供应商的选用。

a.拟推荐供应商接受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积极响应;

b.同一采购项目受邀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行业内同档次供应商;

c.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d.采购时原则上选用生产制造企业,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况除外。

5.3.6.2供应商选用流程。

a.需求单位、采购主责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拟邀请供应商;

b.采购主责部门进行确认;

c.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潜在供应商,由采购主责部门审核供应商资质资料,合格的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7在库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3.7.2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公司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5.3.7.3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5.3.7.4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5.3.7.5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5.3.7.6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承诺;

5.3.7.7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5.3.7.8及时向采购主责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5.3.8供应商评价。

5.3.8.1评价程序。

对供应商的评价采取日常评价与月度、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c.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e.招标办根据月度年度评价结果,随时按照5.3.8.2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5.3.8.2评价结果处理。

d.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8至20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加5分;

e.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以外情况,由招标办视情况进行处理。

6.2发现在供应商入库、选用、审核、评价等环节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1本办法由运营改善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3合金料、冶金辅料、耐火材料等工艺消耗性原材料的供应商选用暂执行《原材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1.1为加强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有义务、有权利负责对供应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认证考核。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对供应单位的控制和管理。

2.1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要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进行评价,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和合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评价内容包括:

2.1.1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2.1.2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及准用证明文件;

2.1.3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2供货合同中要约定安全物资的规格、型号、登记及品名;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货合同签订前要按如下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分公司经营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各种资质资格,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技术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安全部门和质量部门审核供应单位的验收准则和方法,合格后签字确认;分公司经理对分包合同进行批准,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2.3安全物资进场后项目部应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应做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和规格检查查看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会同供应单位负责人完成。

2.4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

2.4.1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4.2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及防护用品的生产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产、经营单位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配件及防护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4出租单位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4.5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单位在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

1外形、钢结构、主要焊接部位;

2各工作机构;

3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险装置及防护罩;

4各电气、液压系统;

5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1国家明令淘汰的;

2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3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

4检测不合格的。

2.4.7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2.4.8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4.9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4.10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2.4.11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5管理责任

2.5.1按供应单位在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隶属关系,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负责做好供应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不得推脱或放弃管理。

2.5.2各单位要按规定核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其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2.5.3各单位要建立供应单位管理记录,健全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每月对分供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2对违反本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供应单位或责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

本规定从20××年01月01日起执行。

重庆国豪建设有限公司质安部

20××年12月20日

供应商管理制度

1.1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无。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4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光,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光、紧急物料的交货时光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三)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资供应的管理。

3、职责

经营部是供应商及物资供应的主管单位,负责根据安全标准要求选择并建立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并负责采购计划的提报和采购产品的验证。

4、程序

4.1确定合格供应商

4.1.1经营部按照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价,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供应商资料库。

4.1.2收集、建立、定期评审并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和相关资料。

4.1.3经营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法人、地理位置、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3)过去3年来的业绩表现。

4.2物资采购

4.2.1经营部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向《合格供方名单》中的合格供应商询价采购。当需要新的供应商时,需按4.1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列入《合格供方名单》后,方可实施采购。

4.2.2经营部与合格供应商洽谈后,按《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长期供货协议。

4.3物资验收、入库、保管及发放管理

4.3.1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书,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

4.3.2生产厂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检验、入库,并填写检验记录。

4.3.3各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做好物资的.入库存放,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管理,确保物资安全。

4.4供应商评价、考核及续用

4.4.1每年经营部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形成《供应商表现评价表》。

4.4.2根据《供应商表现评价表》,淘汰不合格供应商,重新编制《合格供方名单》。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一、总则

为加强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和选择的管理,保证本厂采购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等能满足产品生产质量及安全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为本厂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的管理。

二、职责

1.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供应商的开发、资格初审、供货服务的考评和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2. 生产部协助采购部对供应商的评审考核。

三、管理内容

1. 供应商的选择:采购部负责收集有能力满足本厂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的供应商,产品质量符合本厂要求,经生产部对产品样品检验合格,由采购员评定为初步合格的供应商。

2. 供应商的资格初审:

1)采购员先按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本厂所需原料的技术指标要求等进行初审。

2)供应商通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3. 供应商的评审和评估

1)供应商的评审:

a. 若实际需要时,由评审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了解,并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及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定表》。

b. 原料样品质量及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厂长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员填写《购销合同》或由供应商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应提出对供应商安全管理的要求,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2)供应商的评估:

a. 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地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及原料样品,由评审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生产部分析检测。

b. 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提供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供应商。

c. 原材料的供应商经本厂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经厂长审核,由采购员录进《合格供应商名录》。

4. 供应商的定期考核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由生产部和采购负责评定。

a. 质量考核由生产部评定,具体为:

a)供应商产品总体质量好,全年来货不合格次数在5次以内,出现质量问题能及时做出有效的改善;评定为合格供应商。

b)供应商产品总体质量差,经常退货,质量出现问题又没有进行改善,全年来货不合格次数在6次以上;评定为不合格。

b. 服务及安全考核,由购销部负责评定,具体为:

a)供应商能准时交货,能够及时处理品质异常与退货事件,产品或生产符合安全要求,评定为合格。

b)供应商经常无法交货,对品质异常与退货事件处理较拖拉或很被动,产品或生产不符合安全要求评定为不合格。

2)以上考核由各部门于每年年终提供给采购员进行汇总,填制《供应商考核表》,成品运输服务供应商的考核得分由销售部汇总,填制《供应商考核表》,由总经理审核。

5.原材料供应商的考核结果与奖惩:原材料的供应商一定要采购部和生产部两项评审都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的,给予续用,酌情增加业务。

2)凡是考核不合格,停止来往业务,待改善质量后重新评审、评估。

6. 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

1)采购部负责经常、及时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上报厂长并反馈给供应商,制定控制措施,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2)本厂采购活动风险识别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由采购部归档。

7. 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管理

1)为本厂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b)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c)所提供的产品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上述资料由采购员负责收集,由采购部归档。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加强能源供应控制,减少能源消耗,加强水、电、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生产用水、用电、用汽的管理。

3.1供用水管理

3.1.1机电公司要确保全厂生产用水的供应。水泵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启动设备,并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种信号,保证生产用水供应;搞好设备保养、维护,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主管单位修复;水池缺水要立即报告,由机电公司负责及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问清停水原因,上报生产计划部协调生产、合理安排供水;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停水而影响生产正常秩序的,视其缺水时间长短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1.2机电公司应加强供水管网维修,减少能源消耗,管道维修人员要加强所辖区域的巡视检查,及时修复供水管网的堵塞、滴、漏现象。如接到使用单位维修通知而不及时修复的,每个阀门、水龙头按每天10-50元罚款。

3.1.3各使用单位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水龙头要管好、用好,杜绝浪费,明确班组或个人负责;不得乱开阀门、水龙头,更不允许有长流水,否则罚单位5-10元;凡阀门、水龙头长期漏水而又不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的损坏阀门、水龙头,每处罚单位或责任人50-100元/次。

3.1.4严格消防栓的管理使用,消防栓由武装保卫部负责管理,除非消防队试水和灭火用水及管道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外,严禁动用消防栓放水冲沟、搞卫生、洗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单位或责任者50-100元,若武装保卫部对消防栓的管理失职,将影响其年度评先,并罚款50-100元。

3.2供用电管理

3.2.1机电公司负责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确保生产用电的正常供应。配电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各种信号,搞好设备保养、维护,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通知;除非供电公司停电或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维修,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停电而影响生产正常秩序的,视其停电时间长短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2.2各使用单位照明灯、用电器要有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灯灭,产停机停。非生产必需的照明灯、用电器不应乱开,不许照长明灯、开空机,否则每处罚单位或责任人10-20元/次;电器开关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修复,否则因此而造成电能浪费的,罚责任者10元。

3.2.4各单位使用电炉须征求技安环保部同意,发放电炉使用证,否则物资部门不发电炉;各电炉使用单位在电炉使用中应当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妥善保管,严禁挪为它用;对无证使用或违反规定使用电炉的,每次罚责任者或单位100-200元。

3.3供用汽管理

3.3.1机电公司要负责锅炉和热力管道干线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生产用汽正常供应。对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而影响生产用汽的,对责任单位处50-1000元。

3.3.2加强供热系统的保温维修工作,对使用多年而老化脱落的保温层,机电公司要做好计划,准备型材修补,不允许供热管道裸露。

3.3.3加强对蒸汽跑、冒、漏的管理。管道维修人员应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热力管道疏水器、阀门的巡视、检修;接到用户或管理人员的维修通知后,未及时修复而造成浪费的,每次以50-100元的罚款。

3.3.4各单位要严格采暖装置的使用管理。凡发现漏汽而不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各单位不能随意增设散热器,如确实需要,须办理申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生产计划部下计划安排,机电公司实施安装。

3.4.5各单位要严格澡堂和蒸饭柜的使用管理。生产区各单位不得私自乱设蒸饭柜,乱开汽,否则罚责任单位或个人50-100元;生产区各单位的澡堂要有专人负责,定时冲水,按时开放,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100元。

3.3.6各单位要加强对蒸汽使用的控制。哪道工序和哪栋工房停产,就应关闭其蒸汽阀门(须烘烤、保温的产品库房除外),以避免蒸汽有不必要的浪费,否则罚使用单位或责任人50-200元。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4)依规定奖惩。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能够作供应商复查。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理解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到达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理解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能够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景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供给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本事等。经过分析这些信息,能够评估其工艺本事、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本事。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并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包含很多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一样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景,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景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景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下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下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景,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供给的资料,构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能够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1、目的。

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经过评审以证实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评审与选择。

3、定义。

3.1【供应商】为本公司供给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本公司供应商主要有以下情景:a类:由本公司直接评审选定,包括:

a)物料供应商--直接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制造厂商。

b)外部协作加工商--按照特定的要求为我公司制作、加工的部件和器材,简称“外协厂”。c)物料代理商--根据协议要求为我公司供给标准产品的经销商。

d)oem--按照规定要求供给完全属于我公司品牌的成品制造厂商。

b类: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和服务商,包括物料供应和货运商等(此类供应商我公司不再进行认证和建立其档案)。

3.2【产品】(product):活动或过程结果。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3.3【基本物料】是指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物料。基本物料分为采购物料和外协加工物料两种。

3.4【非基本物料】是指不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但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消耗的辅助性物料。

3.5【采购】为取得外部产品所付出成本的商业行为。本文指物料供应采购。3.6【安规器件】在特定条件下,因其失效或不能承受高压而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危险的物料。如保险丝、隔离变压器和光耦等。

3.7【物料替代】在不能采购标准物料情景下,行使风险采购方式,采购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物料替代标准物料。

3.8【一次性物料替代】在特定条件和要求下,采购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替代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注:“特定条件和要求”应在构成申请单时确定,它能够是以下情景之一:一次生产任务令、规定时期内的用料、限定的'产品数量、特指有限的非标产品、一个限定的采购批次、一种技术状态下的用料。

4、职责。

4.1采购部。

a)负责组织评审选定供应商活动,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b)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档和定期复审。确保这些供应商具有供给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本事。

c)采购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采购合同的批准,和对物料的紧急采购的批准;

d)分派采购任务,负责对采购订单的批准。按计划与认证结果进行采购工作,并跟踪到货情景,确保如期完成采购任务。

e)理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协助改善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4.2公司领导。

负责确定相应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批准和发布。

4.3技术工程部。

a)按规定程序验收采购物料。

b)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本公司与元器件供应厂商、外协加工制作厂商合作的质量信息。

5、过程要求。

交流根据初定方案,进行有目的的考察。

03技术认证。

在贴合技术条件情景下,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重复谈判)。评定小组。

05综合评议。

06意向协议。

07试合作。

a)此期间,我方必须明确并传递与对方采购、加工、验收等要求。

08阶段评定。

09签订协议。

10执行采购。

a)按协议要求执行下单、采购。

b)当技术要求变更时,订单应予明示。

c)无协议约定的,按即时条件采购。采购部采购订单。

11验货按程序要求实行验货。

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技术工程部检验和试验程序验货记录。

13复评与改善。

根据历次合作、考核等情景,为实施持续改善,在以下情景进行复评:

a)质量问题频繁或严重;

b)合作本事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c)成本控制需要;

d)公司经营策略调整;

e)其他重要原因。评定小组采购部供应商评定表。

6.1操作程序。

6.1.1本公司规模经营情景下,对基本物料的定点外协厂、oem的选择(a类供应商)按照“过程要求”执行。

b)小数量加工;

c)当前供应商不能供货而执行物料替代流程;

d)进口物料;

e)来自关联公司的物料;

f)已获得行业品牌认可的标准物料;g)元器件代理商;

h)友好合作厂家的物料;i)非基本物料;

j)运输、服务等供应商;k)其他新情景。

6.1.3在保证过程受控的条件下,“过程要求”中的01至10过程能够并行或超前。

6.1.4其他另外情景以公司领导批准为准。

6.2.1直接选用的外部组织推荐的供应商,各业务主管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向评审小组反馈与之合作的质量信息。

6.2.2风险采购和一次性临时服务需求可不在此列,但其相应的供应商必须由评审组织进行确认。

6.2.3评审人员应拥有工程技术背景,良好的商务谈判、管理才能以及对制造商质量体系进行评审的本事。

6.2.4评审和认证活动应由指定的小组进行,成员必须包括技术、质量、商务等专业人员,活动形式能够是以下方法或其组合:

a)现场考察、验证;

b)样品检验和试验;

c)以供给可证实质量保证本事的数据进行验证;

d)试合作必须的期限;

f)历史业绩情景;

g)委托外部组织验证或认证;

h)直接选用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商。

6.2.5所有的合格供应商都应建立并保存见证性文件和记录。

6.2.6凡复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可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或降为试用供应商,每次评审结果应反馈给供应商。

6.2.7b类供应商在本公司无评审要求。

6.3采购控制程序。

6.3.1采购工作以“采购计划”和“认证结果”为依据。

6.3.2采购安全性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

6.3.3在可行时,能够委托物料加工者或采购代理方进行进货检验,但应与之构成质量保证协议。

6.3.4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采购活动需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电脑在信息网上进行数据处理工作,有必须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谈判技能。

6.3.5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下达经批准的基本物料采购计划、零星采购计划,该计划是采购活动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何时到货?”的基本依据。

6.3.6采购部根据器件的分类,把基本物料采购计划分配给不一样的采购职责人。

6.3.7采购职责人员在收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核对计划的可执行性,如有不可执行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计划制订部门,以便计划部门及时调整计划。

6.3.8采购人员将采购计划逐项核对评定的供应商相关信息,拟制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应清楚列明采购物料对应的本公司编码、生产厂家、相应的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和要求交货的日期等。货期不能满足时,需注明新的定约时光。

6.3.9采购订单必须按采购订单审批、签返流程进行规范化和审批,采购人员将经采购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订单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光内签返以示确认。采购订单签返后即生效,其复印件应由采购部存档并妥善保管。

6.3.10签返的订单如有价格、货期、包装的更改,采购人员应重新评议。

6.3.11采购计划中,未列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物料,则属风险采购;风险采购必须在申请单获得准许后,方可实施采购。此物料的使用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明确特定用途和要求,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此类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6.3.12订单下达后,采购人员负责跟单,不断提醒供应商按期交货。

6.3.13货到暂存库,采购员应告知暂存库收货人员物料的紧急程度,以便及时送检。

6.3.14采购安全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未获认可不得采购;因技术改善或其他特殊要求需作物料替换时,必须履行规定的认可审批手续。

6.3.15当顾客异常要求时,可在本公司或供应商处对采购物料进行贴合性验证。

6.3.16外协加工控制。

c)由采购部负责坚持和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协调解决外协加工过程中的品质、工艺等问题。

d)由技术工程部组织对外协供应商实施定期考评,组织工艺辅导和品质稽查,监督供应商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e)外协供应商必须按公司的要求供给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品质数据,该数据由质量工程部管理并纳入公司质量月报中。

6.4验货控制程序。

6.4.1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暂存库,暂存库管理人员在接收送来的物料时,应对其品种、数量和包装进行核对和登记。

6.4.2暂存库管理人员填写送检单并送到iqc,由iqc人员实施验证,对于风险采购物料iqc应按加严方式验证或检验方可入库。

6.4.3对于已经在外协厂或其他场所检验的物料,暂存库根据iqc开具的合格单据进行“直接接收”操作。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免了考察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

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含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含目前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含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目前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健全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不错、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目前供应商总户数的`80%;2。目前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不错直接进入;其他目前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不错、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的评价和选择合格供应商,优化公司供应结构,完善公司供应体系,提高供应水平,确保供应商其供货质量、价格、生产交付能力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在采购原辅材料、五金配件、机器设备、机械加工、办公用品、维修、工程、劳务、物流运输时开发供应商;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工作程序、规范。

评定小组–供应商资质评定。

采购部-采集供应商的资料和查证合格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对供应商的交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的资质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品环部–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定、样品验证、供货质量管理及考核。

4.1.1.1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如属特种行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如有知识产权注册,应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4.1.1.2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生产营业场所;有必需的行业法规,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交付与服务能力。

4.1.1.3具备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并同意缴纳质量保证金。

4.1.1.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产品及服务。

4.1.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

2)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行业应用经验,可以提供相关客户使用案例。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公司指定承认的供应商。

5)若供应商已取得qs9000/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则优先考虑。

6)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4.2.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4.2.2对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组织品环、生产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生产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部、生产部及品环部人员一起进行。

4.2.3现场评估结束后应组织评审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告知供应商以及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2.4现场评估完成后,参与评审的采购、品环、生产等相关人员应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在《供应商供货能力评价表》上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对达到合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此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资料,按照供应商审批程序上报,经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2.5对小五金配件、办公用品新供应商评估时,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现场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4.2.6对一次性采购或偶尔采购(同样产品一年采购不超过3次)的非生产常用的材料或配件设备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供应商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且在做采购呈批时,应在呈批表上注明是“一次性采购”,且将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其它相关资料附后。

5.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部门应组织品管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技术验证,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5.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造成损失,应按质保金制度向供应商索赔。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销供应资格。

6.1为规范对供应商的管理,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采购部门不得向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采购。

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将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及服务记录在《供应商供货情况统计表》中,品环部将供应商的交货质量记录在《供应商供货质量合格率统计表》中,作为半年一次的供应商考评依据。

6.3每半年由采购部组织品环部对供应商的业绩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定在当年的6月、12月份,评分标准按照《供应商业绩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批准后生效。

6.4对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采购量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终止采购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供货。

6.5未经审核的供应商财务有权不支付货款,并由评定小组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辞退。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1 管理原则

4.1.1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 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 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 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 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 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 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 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 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 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 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 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 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 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 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 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 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 管理措施

4.6.1 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 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 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合格供方评审表》aq-bzh43《合格供方跟踪表》aq-bzh44。

《合格供方名录》aq-bzh45。

供应商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前台是来访人员接待的直接接待人。

第二条来访客人进门后,公司前台应立即起身相迎,并发出“您好,请问你找谁”的询问,并将来访人员引领到接待区,做好来访登记,送上茶水。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明来访者事由及被访者后,要立即通知被访者;如需引导,则应使用正确的引导方法和引导姿势进行引导,具体如下:在走廊引导——接待人员在客人两三步之前,配合步调,请客人走在内侧在楼梯引导——当引导客人上楼时,应该让客人走在前面,接待人员走在后面;若是下楼时,应由接待人员走在前面,客人走在后面。上下楼梯时,接待人员应该注意客人的安全在客厅里引导——当客人走入客厅,接待人员应用手指示,请客人坐下;看到客人坐下后,才能行点头礼后离开。如客人误坐下座,接待人员应请客人改坐上座。

第四条来访人员接待地点的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普通来宾,一般安排在公司接待区接待。

2、对于贵宾,应由具体接待者安排接待地点。

3、对于面试人员,如果会议室条件允许,应尽量安排在会议室接待。

4、对于外来对帐人员,一律安排在三楼接待区等待。

第五条预约人员到达后,若被访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接见,接待人员一定要说明理由与等待时间,若来访人员愿意等待,则应向其提供茶水和杂志,如有可能,还应该不时为来访人员更换茶水。

第六条如果预约来访人员要找的负责人不在,接待人员要明确告知负责人的去向及回公司的时间,请来访人员留下电话、地址,并明确是来访人员再次来公司,还是本公司人员回访来访者单位。

第七条如果来访人员未预约,接待人员应首先明确对方姓名,委婉询问对方来意,并初步判断能否让他与相关人员见面。

第八条接待人员经过初步判断,如果不能直接回答,应使用“让我看看他是否在”等言辞,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最后决定是否安排接待。

第九条接待来访人员时,接待人员应礼貌大方、热情周到。若因处理不当,造成来访者不满或造成接待秩序混乱,视情节每次给予接待者50—100元的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订并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供应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一)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