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精选22篇)

小编: 薇儿

通过工作汇报,可以向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展示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和成果,提升个人和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样例,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如何撰写一份完美的工作汇报。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社会心理服工作,我镇持防为主、实出重点、问题导问、注重实效的原则,高度重视,结含实际,多举措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探索积累经验。扎实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力人民群众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定团结的.美好环境。

我镇大力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资源,镇综治中心、信访、妇联、团委、村(社区)服务中心等多部门的精干力量,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小组,统协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建立镇、村二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镇社会心理服务站,设在镇综治中心内,村(社区)社会心理导室,设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咨询室环境温馨,制度健全。同时,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图书室等阵地,为空老年人、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活动、心理疏导等服务。

建立特殊人群信息预警和干预机制。在健全协同机制、完善健康促进等机制的基础上,着重建立特人群信息预警和干预机制,镇、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内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衝、行为失常及性格执等五类特人群,特别是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社区矫正、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其他人员等八类特特对象,建立信息报收集、预警、干预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会心理服务工作。

今后,我镇将持续开展社会心理务体系建设,从组织、宣传、队伍建设、网格管理等工作方面入手,按照责任分工,条逐项好实,夯实社会稳定根基,不断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4月12日,我区召开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专题汇报会议,省综治办基层指导处处长周瑞、市综治办基层指导处处长徐志明、省精卫办专家王淑敏、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专家宋海东一行4人到会听取汇报并指导工作。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炜,副区长王书评,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孙倪华,区卫计局副局长盛咏梅,区综治办副主任姬毓华,区质量学会会长陈欣祥,社会心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相关公司负责人及区心理服务建设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曹云主持。

“服务流程全息化、服务体系标准化、预测预警科学化、心理服务普遍化”的项目特色。在论证需求方面,区委政法委、区卫计局、区质量学会、浙江省社科院、天阙公司等单位,分别从体系架构、业务流程、质量标准、评估量表、体验馆构思、信息系统6个方面,对“三色警预系统”后期处置工作流程、拱墅区社会心理服务地方标准、重点人员评估量表、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及社会心理服务信息信统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系统介绍,充分征求领导、专家的意见、建议。

听取汇报后,省、市综治办领导对我区前期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区在试点工作推进中,工作进度快、措施实,主要体现在思想高度重视、思路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标准制定迅速等方面,同时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加强普遍宣传、加强全面排查、加强应急处置、科学精准干预等意见建议,并提出了要积极探索实践,为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模板、标准等工作要求。省、市专家在听取汇报后,提出了加强信息数据整合共享、完善地方标准制定、科学选取案例、突出青少年群体心理服务等意见建议。

要针对不同预警级别,提升工作标准,采取对应措施,提高处置工作实效。三是要高起点设计规划。在区中心体验馆建设上,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确保一次规划到位,同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可分步实施,努力将区中心体验馆打造成为“浙江一流,全国领先”。

最后,李炜副书记对领导、专家亲临指导表示感谢,指出这次会议是既是推进考评会、专家评审会也是领导汇报会,我们要拿出落实的步子、落实的样子和落实的效果。对于下步工作,要求:一是思想上要有新认识。要充分认识组织发动、专家推动、社会驱动的作用,采取网上与网下的联动,深入普遍宣传,努力做到让社会心理服务深入人心。二是推进中要有新调校。在试点工作的推进中,面对问题和困难,要树立信心、迎难而上,在逐一克服和解决问题中,实现和达到试点工作的预期目标。三是迎检上要有新考量。我们要站在更高的平面、经纬度看待试点工作,把社会心理服务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做到边构建、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提升心理服务试点工作的成效。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1.加强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卫生保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情况:街道依托社区卫生室,在辖区36个社区内完善了心理健康工作室,由社区医生兼任心理咨询师,同时在街道成教中心设立了专门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心理师定期开展心理咨询。

2.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险、用药补贴、生活保障、转诊就医、报销结算等情况:街道87名精神障碍患者都有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全部按照规定结算。

3.对智力、精神类残疾病人的机构托养、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情况:北宅街道依托广济托养中心托养精神障碍患3人,政府补贴机构每月1400元,对于居家托养的65名精神障碍患者政府每月给每家发放生活补贴520元。

4.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及时进行医治情况:北宅街道辖区内未发现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

5.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的情况:今年以来对2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纳入低保,每月给予生活补助1500多元,对18名精神障碍患者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通过临时救助每人每次最高给予12500元补助。

6.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基层医务人员、民警、志愿者等成立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负责定期随访、责任落实评估,帮助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生活与治疗困难的情况:街道由综治办牵头,街道卫生中心、社会事务办、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干部以及志愿者等组成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对65名居家托养的精神障碍患者按时走访,及时解决生活困难,帮助2名患者纳入低保,给18名患者临时求助。

7.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对15名涉毒人员、4名泽雨人员、153名精神障碍患者、19名社区矫正监管人员、126名社区安置帮教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网格管理,明确责任人,加强管理。组织网格员不定期走访,一方面进行法制教育宣传,采取心理疏导,加强沟通交流,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做好隐患排查。

1.学习城阳区和胶州市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在我街道全面落实,打造具有街道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咨询、心理卫生保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一步完善办公设施,加大人员培训。

2.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是营造浓厚氛围。指导各社区在进村路口显要位置,社区宣传栏,车站、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横幅,向各个社区发放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资料。二是广泛发动群众。发放《致广大居民朋友一封信》,组织社区群众参加心理健康知识问卷调查,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对特殊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基层医务人员、民警、志愿者等成立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爱帮扶小组,负责定期随访、责任落实评估,帮助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生活与治疗困难的情况。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关于养老服务重要精神,回应社会关切,督促政府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应对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提升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成色、彰显“老有颐养”幸福图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题调研组,由陈玲玲主任亲自担任组长,董巧娟副主任为副组长,赴部分县(市、区)实地调研,与重点部门、养老机构、基层社区、康养企业等分层次座谈交流12次,委托9个县(市、区)人大联动调研,结合省人大有关跟踪监督工作,同步排摸调查48项养老服务数据,查阅11个部门报送的工作报告,赴绍兴、舟山等地学习考察养老服务工作先进经验,以及通过访谈人大代表和基层养老机构代表、全面了解近三年代表相关建议等形式,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结合历年养老专项视察调研等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金华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约22.37%(以户籍人口算),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3.42%、占老年人口15.29%,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占老年人口8%。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扎实、创新有力、成效明显。“金东模式”被国家爱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授予“中国养老模式创新与老龄产业发展十佳典型”;20xx年我市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评审获优秀并得到中央奖励,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养老服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我市养老服务规划、政策等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养老服务目标、内容,出台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幸福颐养样板市”新目标,先后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实施意见,对养老服务补贴、护理人员培训、医养结合、购买服务、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方面,加强利好政策供给,出台各类扶持养老体系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金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已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今年9月将形成草案初稿,我市养老服务法治体系迈出新步伐。

(二)养老服务硬件设施有所完善。我市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2019-20xx年,全市财政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共计9.52亿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建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5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3006家,均超出“十三五”规划目标值。增加养老机构床位3000余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57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3%,实现“十三五”目标值略有超出。兜底保障能力增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对象3.65万人,占老年人口数的3.3%,略超出“十三五”规划目标值,实施敬老院改造三年提升工程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努力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40台。增加老年教育服务供给,全市建成社区老年教育学校895所。

(三)养老服务重大改革不断探索。医养结合方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纳入《健康金华2030行动纲要》及“十四五”专项规划,全市已建医养结合机构63家,在全省率先出台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实施办法,推进“互联网+护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义乌、金东医养结合工作做法被全国推广,磐安“医共体+医养”模式获省领导肯定,拟在全市推广;磐安试点“家庭病房”融入居养中心,破解医疗和养老政策壁垒取得进展;东阳试行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改革,部分解决老年病人住院难、住院贵问题;婺城开通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康养结合方面,按“五有”标准,试点建设康养联合体21家,兰溪医养康护一体化“百城模式”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2018年9月起义乌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形成覆盖全民、待遇均等、服务便捷的基本政策体系和经办服务机制,累计待遇享受6236人,基金支出1.31亿元,“一人失能、一家失衡”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方面,各地着力推进“浙里养”平台场景应用建设,义乌在全省率先推广使用“一人一床一码”机制,打造“怡养义乌”智慧平台,金东区“智慧养老”平台7月份上线试点,实现了养老服务在线点单、配送智慧监管、居家安全守护等服务,永康试点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智慧监管,大大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

(四)养老产业发展向好前景可期。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我市传统产业和积极培育的五大千亿产业,20xx年规上产值170.3亿元,增幅居全省前四,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贡献较大。中医养生药物及保健品业重点分布在兰溪、武义、磐安、义乌等地,全行业产值31.71亿元。时尚健身用品业分布在武义、永康、金东等地,已经培育出一批骨干企业,发展后劲十足。我市20个健康养老服务项目列入20xx年省级生命健康工程项目,义乌森山健康产业园、金东积道山康养小镇、磐安环白云山康养旅居综合体等养老第三产业正在逐步培育,“颐养金华”前景可期。

(五)养老服务力量建设日趋壮大。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备案制,乡镇居养中心全部实现公建民营,引进绿城、绿康、百城等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培育众邦、普济等本土品牌,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积极培育助老类社会组织发展,武义“民生大篷车”等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形成品牌声势。提高护理员待遇,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补贴、职业技术等级补贴、紧缺工种政府津贴等政策;搭建成长平台,鼓励金职院等职业院校培育护理后备人才,多部门联合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竞赛,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水平。

“十四五”期间,我市老龄化程度将加深,到“十四五”末将达25%以上,高龄人群、失能失智老人、空巢老人占比将越来越大,养老形势愈发严峻。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诉求增多,养老服务专业化、多样化要求提高,失能失智照护刚性需求突出,养老服务消费爆发增长,给养老服务工作带来更高更多的要求。在资源、财力有限的基础上,我市要实现“2022年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5年打造养老服务供给创新区”等目标,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还面临更多挑战和困难。

(一)统筹协同格局有待健全。全社会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视程度、统筹应对理念还不强不充分,政府、社会、社区、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定位不够明确,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都还不足,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不够浓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机构改革后,老龄委职责划转至卫健委,老龄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间工作协同有待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了评估、保障和供给等制度设计,但总体上养老服务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政策体系没有系统形成,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没有很好发挥,部门条块分割现象突出,基层满足于完成上级硬性指标的多,统筹思考、协同配合、有效运转的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理念还不强,统筹布局养老产业思路不宽、规划欠缺,对发展银发经济重视性、投入力度还不够大。

(二)兜底要素保障有待加强。村社照料中心建设地区间、城乡间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因资金不足、居住分散、管理不力等原因或开开停停、或挪作他用,难以维继,甚至有“造盆景”应付检查现象。部分乡镇及城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因土地指标、用房困难等原因,存在规模小、选址不佳、作用发挥受限等问题,运营压力大、难持续发展。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未完全有效落实到位,部分城市社区虽配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但因产权不清晰、建筑面积小、场地位置差、设施不齐全等原因,建而未用、建而不能用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缓慢。生活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度不够、质量不高,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改造需求。

(三)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我市养老机构基本以福利性、非营利性为主,服务内容同质化,预防保健、特殊护理、康复保健、休闲养生等中高端优质养老服务缺乏,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不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部分居养(照料)中心服务内容单一,只能提供就餐、配送餐、简单娱乐等基本服务,康复护理、临时托养、家庭支持、心理疏导、康复辅具租赁等开展较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还不充分,多数居家老年人享受不到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的上门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类公共服务供给短缺,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现象依然存在。

(四)智慧养老尚在起步阶段。从总体看,政府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独居关怀、家政预约、健康保障等服务较为缺乏。省统一开发的“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应用场景偏少,很多还在各地试点阶段,集成度不高、存在碎片化,供需对接智能程度和群众知晓率不高,可操作性有待提高。智慧养老产品市场尚未成熟,部分社会养老机构正在探索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上门,但设备便利度不够、推广效果不佳,大多数居家老年人对于花钱买养老服务还存在观念不接受、经济不允许等困境。

(五)医康养结合瓶颈有待破解。医养康养结合的体制机制瓶颈依然存在。医康养结合机构总数不多,每千名老人拥有老年康复床位仅5.7张。卫健、民政、医保工作存在“三张皮”,对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生活护理尚未作明确界定,如何使用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医保基金、医疗卫生资金还存在分歧,政策对接、资源共享不够,不利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现有医保政策还不完善,一些康复项目没有列入医保报销范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按床日医保支付标准低、周期过短,病人“被出院”现象成顽疾;家庭病床费用报销额度过低,不能满足有需求的长期卧床的肿瘤、偏瘫患者;长期护理险仅义乌有试点、未能全面推开。老年医疗资源紧缺,家庭签约医生上门随诊频次不高、服务效果不大,康复、老年病等重点专科建设滞后,医养结合没有专项资金补助,医院转型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性不高。卫健部门开展社区老年医疗服务时较少发挥居养(照料)中心功能,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的配套政策暂缺。

(六)护理力量短缺依然严峻。无论是居家养老服务还是机构养老服务,护理队伍以40-60岁为主,都存在数量紧缺、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已成为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目前,我市每万名老人拥有养老护理员15人,距离2025年达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的25人指标较远。开设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较少、招生较难,就业前景狭窄,养老护理员职业认同感差、待遇低,人员招不进、留不住现象明显。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民生福祉、社会安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新起点,围绕落实“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举措、创新探索,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努力形成“浙里健康”“浙里长寿”的“金”字招牌、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幸福颐养“重要窗口”。

(一)紧扣顶层设计,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抓“十四五”时期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窗口期挑战和机遇,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统筹完善,树立系统观念,科学谋划好养老事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发挥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和部门协同作用,高水平谋划“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科学编制新一轮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使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专项规划资源共享、有机衔接、统筹谋划,系统性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思路,在理念、机制、手段、方法等方面精准对标,加快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兜底保障充分、中端供给优质、高端发展领先的一体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紧系改革发力,着力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等关于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要求,加强老龄化应对政策系统性研究,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社会力量办养老政策供给,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医保体制机制改革等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创新、攻坚破难的精神,逐个破解养老服务中规划、土地、金融、税费、补贴、人才等方面政策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聚焦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养老、长期护理等有关政策难打通问题,总结推广磐安“医共体+医养结合”模式、金东和义乌医养结合模式经验,争取长期护理险试点覆盖全市,改革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老年康复医院、设置家庭病房、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改进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试点社区护理站等举措,进一步加大财政、公益福彩金用于养老服务力度,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养老事业活力。充分发挥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民政、发改、财政、规划、建设、社保、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政策执行检查,保障相关规定落地落实。加快养老服务地方立法进程,提供富有“金”味、走在前列的法治保障。

(三)紧贴民生需求,着力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建立由供求关系为主要依据的养老床位建设引导机制,合理布局康养联合体、公民办养老机构、乡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机构点位,推进各层次、各类别养老服务机构错位有序发展。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四同步”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求,继续推行好“统分结合”“多村合建、中心配送”“乡镇(街道)中心老年食堂+集中配送”等“嵌入式”居家养老模式。着力扩大各类养老机构康复、护理床位供给,健全老年人就医、应急“绿色通道”,满足日益增长的康养需求。要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等级评定和养老服务标准设定,推进城乡敬老院、居养(照料)中心提档升级,积极拓展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日托全托、家庭支持、社会工作和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多项服务功能。全面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进一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兜底性适老化改造要实现能改尽改、愿改尽改,扩大适老化健身场所供给,扩大老年大学覆盖范围,增加基层教育点。持续推进“浙里养”平台场景应用,建立“养老云”数据库,同步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数据对接共享,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的养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链接市场服务,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将智慧养老设施建设纳入新基建,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化人性化。

(四)紧抓医康养结合,着力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落实五中全会发展银发经济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挖掘自身优势和潜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水平。扩大医养融合型、康养护养型养老机构、养老产业供给,支持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学科建设,支持医疗机构提供“移动式”康复、护理、药事等居家康养服务,打造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多层次康养联合体,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健康评估制度,完善康复护理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医疗卫生、康复护理与养老服务在服务、资源、政策上深度融合,更好满足多层次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利用金华生态宜居环境优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优势,着力招引、培育和发展康养旅居养老产业,建设康养小镇、颐养社区等,吸引长三角地区养老人群来金养老。着力建立健全养老产业链,加快康养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大力培育发展老年疗养、老年用品、老年服务、养老地产、老年文化产业、老年护理业、智慧养老等养老系列产业,注重发展老年出行、老年餐饮等多方位养老新消费产业。

(五)紧盯素质提升,着力强化养老服务力量建设。对标2025年实现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量25人这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指标,把加强养老服务力量建设摆上更重要位置。建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核心、中职教育为主体、高职以上教育为补充、学历提升为辅助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做到储备一批、培养一批、提升一批。健全并落实入职奖补、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和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列入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不断增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职业吸引力、事业荣誉感。加强城乡社区养老专员配备,逐步完善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独居老人巡回走访等制度。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孝文化,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护工市场,巩固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加大政府向社会采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成立养老服务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治理,重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支持开展“党员微心愿”“时间银行”志愿互助等活动,不断形成全社会敬老孝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要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协调好多元主体间的互动响应关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多个领域、多个层面、多个环节,因此其建设主体是多元的。《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名单及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试点地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参与,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这说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主体是党政部门。在核心主体之外,还有不同的社会主体参与其中。核心主体内部有“条”与“块”之分,社会主体则有公益性组织与互益性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等。多元主体参与,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开放性、共享性、互动性的共建特征。主体之间如何协调?核心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积极协作,履责到位;党政部门在处理与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时,要强化协商意识,淡化命令色彩;在处理不同主体之间的分歧与矛盾时,则要突出集体意识、合作意识与法律意识。惟其如此,方能联动各方,协调多元主体的行动一致性,提升主体之间互动响应的快捷有效性。

处理好服务资源对不同人群的科学分配关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实施服务全覆盖,各类个体、各种群体要分享其不同服务。但在服务资源分配中,不宜采取平均原则,这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必须要考虑的。从心理健康与否的角度,社会大众可分为两类:一是心理健康指标处于正常值的绝大多数人,可以称为普通人群。二是心理健康指标偏低、心理行为问题较为突出的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和特殊群体,如失独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以及遭遇生存困境的其他类型人等,也包括服刑人员、刑释人员、戒毒人员等,可以统称为特殊人群。按照“二八定律”这一法则,在社会心理服务及其体系建设中,占比大的普通人群因其心理健康而耗费较少的社会心理服务资源;而占比小的特殊人群则要耗费更多资源。对普通人群,主要是提供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咨询、辅导等日常化、常态化的心理健康服务,资源消耗的总量和力度都不大;而特殊人群很容易因心理等问题而造成社会危害,危及社会治理。对特殊人群,我们要投入大量资源,用于建立监测预警干预机制,做到严密筛查发现风险、及时预警防范风险、果断干预消除风险,以及帮助实施人格重塑与心理重建等。

完善好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的良性互补关系。社会心理服务需要专业技术人才来确保服务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但目前这方面的人才缺口相当大,因此需要更多的兼职人员与志愿者参与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截至2017年底,我国专业精神科医师有3.34万人,心理治疗师只有约6000人,能提供专业服务的心理咨询师不到3万人。世卫组织建议,每千人拥有一个心理咨询师是健康社会的平衡点,就此而言,中国所缺心理咨询师超过130万人。因此,在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需要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兼职人员与志愿人员参与其间。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之间如何良性互补?志愿服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环节,在危机干预方面,兼职者和志愿者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在危机干预的第一现场,由于缺乏专业技能,不恰当的志愿服务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二次伤害”或“次生伤害”,从而给社会治理增加难度。因此,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必须实现无缝对接,专业心理工作者要承担起责任,在提供社会心理服务的同时,加大对志愿者的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意识与专业能力;志愿者也要加强学习,提升相关专业素质,使志愿服务拥有更多的专业技术含量和更优的心理服务质量。

联接好“说”与“做”的正向赋能关系。搞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努力去“做”,但也要借力于“说”。“说”体现在三类事上:一要营造舆论氛围,为建设“施工”铺路。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这就需要让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与迫切性,为此需要强化社会心理服务的宣传引导,营造友好互信、积极进取的社会氛围。二要把握正确导向,解决认识偏差。受传统观念影响,群众对心理问题一直存在观念上的盲区和误区,即相信生理疾病,却不认同心理疾病,从而选择性忽略自己或他人存在的心理障碍问题。同时,把心理疾病完全等同于狭义的精神病,对患者排斥、歧视、冷漠。为此,我们需要通过舆论引导纠正广大群众的认知偏差,重建正确认知。三要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从宣传中获取健康知识,致力打造自己更加健康的心理世界。只要我们“说”得准确、“说”得真实、“说”得到位,那么就能“做”得扎实、“做”得精彩、做到事半功倍。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几年多来,我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现汇报如下:

(一)建立心理健康组织机构。

为使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科学、有效,我校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委 员: 。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校长: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组织与管理工作。

书记:负责教师心理健康工作。

副校长:负责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分管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工作。

德育主任: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教务主任: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施安排和资料收集,

德育处副主任:与学校行政分别负责协调安排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

后勤主任为心理健康教育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充分保障。

教务处副主任: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工作。

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校医:负责心理咨询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心理辅导教师的队伍建设。抓好心理课程的自学工作,提高教师从事心理教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教师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在学校指导下,以班主任为骨干,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和辅导。开设心理信箱,建立心理咨询室,学校有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三名,积极开展个别辅导,指导广大学生做好心理调适工作。同时利用家长学校的辅导时间,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和辅导,针对学生青春期的特征,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面授和函授资料辅导,多方面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为此,需要提供完善的心育制度作为保障,形成从相关管理部门到心育教师到班主任老师等一套系统的规范管理制度。我校的做法是:

1、每学期初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的工作调整,明确理健康教育领导组、完善我校教育心理研究室组织机构。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整体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文件,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学期初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我校教育心理研究室主任许灵韬对下个阶段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总体部署,提出了十项具体要求。

3、期初明确心理咨询室建设方案并研究制定各项相关制度。

4、期中对上半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跟踪,并进一步落实学期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要求。

5、期末对本学期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反馈。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

只有提高了教师的理论素养,才是有源之水,教育学生才会产生正确的积极的影响。学校可利用教师继续教育的机会,有选择地选学一些理论书籍,多订阅一些相关的杂志让老师借阅,也可以请专家给老师们进行专题讲座。

2、在教师中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做学生的心理保健医生,首先,教师必须是一个专家。每一个教师必须重视这个问题。多取它山之石,多加强自我修养,多关注心理卫生知识,这样才会发现并及时诱导学生身上存在的问题。

3、开展针对教师的心理咨询活动。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作为软环境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心理发展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心理健康的老师往往营造和谐温馨的气氛,使学生如沐春风,轻松愉快。相反,一个心理不健康的教师往往会直接危害学生的心理健康,如老师的恶意,专横的态度,不妥的言行,这些都会扼杀学生的创造性、健全的人格。一个健康的教育,必须有健康的老师。学校应重视对老师的心理健康的咨询活动,了解老师的心理健康水平,疗治教师的心理。

4、重视优良校风、班风的建设。

营造平等民主的心理氛围。学校大力提倡学术民主、教学相长,鼓励教师和学生独立思考,敢于向权威挑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师生关系既为师长,又为朋友;既是领导,又是同志。学校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个老师和同学。

倡导团结、合作、互助精神。一个积极健康向上、团结合作互助的才是有战斗力的集体。一个学校形成了上下一致、互尊互爱、互帮互助、精诚合作的校风班风,那么,学生也就会形成与之相应的心理品质。所以,学校和班主任、老师都要在这方面作文章。

培养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学校中学生敢说敢想敢做,还要求教师和学生都是遵章守纪的楷模,做致合理奖惩,形成有章可依,有章必依的良好风气。

5、我校广播站每周四有一期《心灵驿站》栏目,心理老师给播音员提供稿件,已播出《自信的力量》、《轻松迎考》等内容。这种形式听众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总之,从学校环境的改善和建设入手,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环境,是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精神裨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因此,学校要加大软环境的建设。

动员全体教师参与到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中来,通过理论学习、问题讨论、专题讲座、工作研究、经验总结、案例剖析、典型分析等方法、引起大家对心育工作的重视,逐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为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的实践与探索打下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积极倡导学习之风、反思之风、研究之风,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再回到实践中去,反复循环,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全方位渗透的大环境。继续加强对校本课程教材的修订,并在全校范围内开设。教育科研将成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新动力,不断推动着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向进一步发展。

一年多来,组织教师参观学习了市内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听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心理沙龙,参与省级课题研究的工作,参与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课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状况调查”的工作。

1.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有待进一步规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着理论性太强,实践性不够的问题,因此,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加强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向各位心理教师前辈学习,向其他的教师学习教学,学习的形式可以是现场请教、网络请教、书信请教、电话请教等。

2.心理咨询有待完善。心理咨询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心理老师有必要不断的学习,学习心理咨询的各种理论和实践知识,并积极地参加培训和交流,通过学习、培训、交流、实践、反思、总结,不断的提高心理咨询的水平,为来访者提供更好的心理咨询。

3.继续积极地参与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这对于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水平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也是提升能力最快的方式。因此,心理老师要积极地参与,让每一次活动或研究都成为进步和成长的途径。

总之,为使心理健康教育稳步、有序的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我校年轻的心理健康教育需要向各兄弟学校学习的地方还很多,需要各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更需要广大师生多提宝贵建议,请大家多多指导。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和我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的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梳理赋权事项清单。按照县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要求,我局承担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在参照全省赋权指导目录清单的基础上,通过对县各相关部门几轮征求意见和县里召开调度会,形成了我县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两个送审清单。两个清单事项总数112项,其中审批服务事项清单7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6项。

二是组织赋权事项培训。依照《平山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针对112项拟赋权乡镇事项清单编制培训资料。以事项实施清单为基础,完善事项法定依据、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要素,将事项办理所需申请表格等文书规范纳入培训资料中。目前各部门培训资料已编制完成,并向县直各有关部门发文,确定赋权乡镇事项指导人员等事宜,制定培训计划。

三是推进基层行政服务机构平台全覆盖。按照省、市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要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程(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列入我县2020年民心工程。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同时出台了我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作方案(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并印发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目前,共有26个乡镇,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全部建有便民服务中心,并统一命名为“xx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我县共有321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设立综合服务站,名称统一为“xx村(社区)综合服务站”。

四是强化场所建设,统一规范外观标识。按照《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提升工作方案(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要求,在乡镇和街道设置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在村(社区)设置综合服务站,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经向各乡镇统计,场所建设均已符合条件。目前各乡镇按照方案中的要求制作牌匾和标识。

一是丰富服务内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依据确定后的我县《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指导清单》、《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清单》,我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向乡镇和街道确权赋权工作,待乡镇机构改革完成,人员配备到齐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赋权事项培训及交接工作。乡镇和街道实施的审批服务事项,要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代替原乡镇和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专业章,新印章具备全省通用效力,要加强对审批服务专用章的管理,严格规范使用程序。

二是推进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一网通办”。各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要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线上受理审查、审批办结、现场出证,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提高服务效能,降低办事成本,让数据多跑腿,百姓少跑路。提供免费邮寄服务,根据自愿原则,已审核批准的证照、批文等资料免费邮寄,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乡镇、开发区和街道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纪律好、服务态度优的业务骨干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进驻乡镇和街道的县级部门人员,要接受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站要由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坐班值守,不得空岗缺人。乡镇党委、开发区党委和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为民、便民、利民意识,掌握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

五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乡镇、开发区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要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值守、行为规范、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并要上墙公示。建立健全乡镇和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考核机制和窗口人员奖惩激励机制。同时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和网上可办程度等信息。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部门名称、工作人员姓名和照片、是否在岗及联系电话等。

一是事项办理专网系统使用权限问题。目前有部分事项专网系统使用层级到县本级,各乡镇和街道没有使用权限。建议省市赋权专网系统使用层级,能满足乡镇和街道事项办理需要。

二是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直接赋权下放法无授权问题。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设定上基本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赋权乡镇存在法律障碍。建议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先行采取委托乡镇和街道办理,县相关部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国家、省级层面要通过人代会来修订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从法律角度授权乡镇和街道行使权力。

三是事项办理能力承接问题。有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目前乡镇和街道办理还不具备条件,在承接能力上存在不足。建议遵循成熟一批赋权一批的原则,随着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深入,待乡镇和街道工作逐步捋顺、工作人员办理能力提高具备承接能力后再逐步赋权下放。

四是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资金紧张问题。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要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来满足工作需求,资金缺口较大,建议从省、市层面为基层预算列支并落实专项经费,弥补县级财政支撑不足的问题。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根据上级要求,**自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明确任务,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镇人民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大局稳定。现就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镇把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相关软硬件建设。成立社会心理服务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政法、卫计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卫计、综治、派出所、司法所、妇联、残联、卫生院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知晓率和部门的实操能力。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村(社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互相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措施,积极推进。一是强化基层建设,镇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完善办公室(咨询室)、档案室等各项配套;村级成立社会心理服务管理小组,同时。。。。等5个村(社区)建立基层社会工作室。二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对辖区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跟踪、随访、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册。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格落实每月一随访制度,督促患者落实服药;对一般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每季度一随访制度。现全镇在册的206个精神障碍患者都得到有效管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级基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在本年度内完成社会工作室建设任务;二是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室;三是强化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调解家庭矛盾;四是完善村(社区)心理服务能力,利用网格员、精防人员、义工组织等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关爱帮扶及救治救助,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要求,**自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明确任务,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镇人民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大局稳定。现就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镇把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相关软硬件建设。成立社会心理服务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政法、卫计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卫计、综治、派出所、司法所、妇联、残联、卫生院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知晓率和部门的实操能力。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村(社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互相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氛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措施,积极推进。一是强化基层建设,镇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完善办公室(咨询室)、档案室等各项配套;村级成立社会心理服务管理小组,同时。。。。等5个村(社区)建立基层社会工作室。二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对辖区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跟踪、随访、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册。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格落实每月一随访制度,督促患者落实服药;对一般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每季度一随访制度。现全镇在册的206个精神障碍患者都得到有效管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村级基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在本年度内完成社会工作室建设任务;二是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室;三是强化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调解家庭矛盾;四是完善村(社区)心理服务能力,利用网格员、精防人员、义工组织等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关爱帮扶及救治救助,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镇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镇相比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试点工作,促进本辖区平安、和谐、稳定发展。

街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1.为加强我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区教育局成立了xx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及xx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教育局副局长xxx担任领导小组组长,xxx为指导中心主任,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指导中心设在xx。

xx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2.各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之中,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保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力、物力、资金。

3.根据文件要求和各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建设情况,确立了六所学校为示范点。

(一)将心理健康课纳入课表。xx学校于2018年率先将心理健康可纳入到学校课表,三至五年级每个班一周一节课,内容涉及情绪、友谊、身体与青春期、性别平等、防性侵、校园欺凌等,同学们通过学习,了解自己的性格、情绪,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及正确看待身体的变化和发育,掌握校园欺凌的应对方法和防性侵的知识与技巧,让孩子们积极、健康、阳光的成长。

(二)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学校通过学校社团、少队课、学生心理课堂、家长心理讲座、研学实践活动等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开设空中网络心理课堂。3月3日,xx学校为引导全校师生科学应对疫情,做好心里防护,在线开展了一堂主题为“防护疫情,守护孩子心理健康”的网络心理课,观看人数达2000多人。3月16日,xx学校将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在线学习,继续开启空中心理健康课堂,心理健康教师为大家分享了一节非常有意义的生命教育课。6月3日下午,xx学校心理辅导教师通过校园广播为全校学生开展了“深入认识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

2.利用中午时间开设学生心理课堂。xx学校从11下旬开始利用中午时间为全校将近2000名学生开设普及型心理课堂,内容涵盖积极自我、积极情绪、积极关系、积极成就、积极意义、积极成就,每天中午一小时全员覆盖,到后期,学校继续开展心理课堂,内容会涵盖青春期性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和积极心理学内容,让学生心理课堂成为xx学校常规化活动。

3.开设家长心理课堂。

为了提升家长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与孩子的沟通、相处技巧,懂得青春期孩子的心理特点,xx学校于10月14日正式启动家长心理课堂,为全校家长了家长心理课堂,每天下午2点30分——4点30分,每次五个班,轮流开展,心理健康教师李春芳为家长们授课的主题是《做一个传承幸福的人》。让家长先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非暴力沟通,处理好家庭关系,多关注孩子、疼爱孩子,给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多给予温暖、支持和力量那么孩子的大部分问题迎刃而解。xx学校在区妇联的组织下,于10月底邀请了专家为家长开展了一次家长心理讲座。

4.2020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各具特色。

各学校紧紧围绕“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在校园醒目的位置悬挂横幅,引导全体师生了解世界精神卫生日相关知识;二是在升国旗仪式上,学生代表作了以“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讲话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人物事迹引导同学们学习和弘扬抗疫精神,自觉维护心理健康,珍爱生命;三是组织学生进行“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为主题的手抄报评比,让学生在参与中学习感悟,自觉护佑心理健康。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10月12日下午班会课时间,各学校在教室召开了“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同时渗透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珍爱生命,守护生命。各班主任精心组织,班会课形式多样,趣味盎然;同学们积极参与,主题班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心理健康团体辅导。xx等四所学校于10月12日至14日分年级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心理健康团体辅导。通过丰富有趣的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真是生命健康。开展心理书籍的读书活动。xx学校阅读社团的孩子们在社团xx老师的组织指导下开展了心理书籍的阅读活动,学生认真阅读,提出问题,x老师耐心细致的指导讲解。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孩子们赵老师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5.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各学校紧密结合春暖校园关爱行动,班主任加大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孤儿、残疾学生加大帮扶力度,引导他们正视问题,努力生活。此外,学校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科教学相结合,特别是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接纳自己、欣赏自己,勇敢超越自己,成就更好的自己。

各学校在根据实际情况和师资力量,进行了个别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子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特别加强对孤残儿童、发生重大变故家庭学生、存在心理障碍学生等特殊个体的心理辅导及心理干预,必要时求助于专业部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每个来做心理咨询的孩子都做了记录,咨询内容都是保密的。通过个案发现,自杀、自残、逃学、休学的孩子比较多,第二就是家庭问题带给孩子的困扰比较多。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和学习。xx教育局在今年7月暑假期间,安排各学校共35名教师参加了中科院基础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共77个课时,这些教师绝大部分都通过考试取得心理咨询师的证书。11月19——24日,教育局安排了五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参加了海东市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11月24日,七名心理健康教师将参加团市委组织的培训。

3.目前,全区直属中小学心理咨询室配比达100%,其中标准化心理咨询室2个(二中、三小),各乡镇中心学校心理咨询室配比为55.6%,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均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其中专职教师3名,兼职教师45名。

(一)存在的问题。

1.心理健康教师的水平有限,大部分是非专业,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困惑,学生尤其中学的的问题非常复杂,很多时候专业能力不够,面对学生的问题有时不知如何帮助。

2.有些学校没有很好的指导,不知如何开展工作。

3.心理健康教师基本是兼职,不能全身心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因为还有很多课业负担。

4.心理健康教师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制定教育系统层面的工作方案和指导纲要,指导各个学校有序开展工作。

2.开展教育系统内部的师资培训,第一批是各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第二批是全区所有任课教师。

3.加强示范点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

4.继续开设学生心理课堂、家长心理课堂、教师心理课堂,慢慢形成一种积极的、良好的学校氛围。

5.打造幸福教育的特色品牌及落实。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9月9日下午,凤阳县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多部门协调会议。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两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卫健委对凤阳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县疾控中心对《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凤阳县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下一步工作推进理清了思路。会议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与试点工作办公室及时对接,报送信息。三是加强督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夯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根基,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造福凤阳人民。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突出亮点,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凤阳特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提升试点地区基层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精神障碍防治的专兼职医务人员。

(二)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街道(乡镇)或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及社区救助站、职业康复站工作人员等。

(三)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人员: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会(共青团)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掌握以下技能:

(一)了解精神心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在伦理规范的指导下开展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二)熟悉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基础知识,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主要表现特征,生活应激与压力管理的相关基础知识等。

(三)掌握一定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能力,掌握基本的宣教方式方法,帮助群众获取专业精神心理服务资源。

(四)能够初步运用一般的人际沟通技巧和基本的心理干预方法,为具有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人群、重点人群、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协助其解决日常问题;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协助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应激管理和心理支持。

(一)实效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培训实效。

(二)分类培训原则。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工作内容的基层人员,选择不同的培训模块,提高对基层心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性和引领作用。

(三)培训方式灵活性。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采取案例示范、角色扮演、情境模拟、小组讨论等形式,增加学员的参与度,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内容采用“8+x”模块化设计,所有受训人员需要参加8个基本模块的培训,并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选择特定的附加模块进行培训。8个基本模块如下:

(一)基础知识模块(4个学时)。与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的基本概念和知识。1.心理健康概念,心理健康素养的基本内涵,心理保健的原则和方法,异常心理的区分标准和原则,心理健康与躯体健康的关系等。2.精神心理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精神卫生法》《民法典》《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相关内容要求。

(二)科普宣教模块(2个学时)。科普宣教的基本原理、方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资源的获取途径等。

(三)问题识别模块(4个学时)。聚焦于提升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人员对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理解、识别和转介能力。1.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识别:如失眠、焦虑、抑郁、痴呆等精神障碍主要表现特征;2.家庭(邻里)一般心理冲突的识别及原因分析。

(四)人际沟通与干预模块(8个学时)。主要包括与具有常见心理问题及精神障碍人群的沟通原则,通过有效的沟通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及时识别有关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在此基础上运用常见的心理干预方法提供支持和帮助。1.常用的有效沟通原则和具体方法:有效沟通的一般原则,同理心与理解,倾听与表达;提问与引导式发现,冲突管理和高难度沟通技巧等。2.常用的心理干预方法:支持性心理干预技术、心理教育、认知及行为干预一般策略等。

(五)生活压力与应激管理模块(4个学时)。主要包括:1.应激(压力)的定义,应激人群的常见反应、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识别。2.应激的应对和自我管理技术:应对应激的资源,应激的一般处理方法,重大公共事件下应激的处理方法,压力的自我管理技术。

(六)精神康复管理模块(2个学时)。主要介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和管理等相关知识:如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的意义、类型;精神康复服务的对象、原则和主要方法;精神康复人群家属的协作;康复人群的社会化等。

(七)重点人群服务模块(4个学时)。主要针对儿童青少年(留守、流动、困境)、孕产妇、老年人(失独、无赡养、伤残)、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的心理特征、主要心理问题、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估、心理支持和解决问题技能等。

(八)特殊人群服务模块(4个学时)。主要针对基层无业人员、流浪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心理特征、常见心理问题、心理支持和解决问题技能等。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增加风险评估与转诊培训模块(4个学时):包括社区常见精神疾病患者自杀、冲动和暴力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紧急处理的基本技巧,转诊指征、途径和方法等。

针对基层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需要增加相应的培训模块。

在培训结束后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针对本次培训的意见建议、既往实践案例分析、培训心得等。可对完成受训学时和问卷调查的学员给予培训学时证明。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试点地区遴选论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指导试点地区做好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启动培训、试点任务组织实施等工作,定期对试点地区进行督导,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指导思想。

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

工作目标。

1、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

3、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4、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1.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

3.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设立心理服务场所,对系统内部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4.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试点地区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辅导等服务。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

3.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4.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

5.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试点地区卫生健康、政法委、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

保障措施。

2.加强政策扶持。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

3.加强经费保障。鼓励试点地区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4.强化督导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省份试点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培训会议5次、部门协调会议4次、工作调度会议3次。

(2)开展社会活动。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心理健康课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40余次,分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各心理咨询室接待来访咨询群众430余人次。

(3)关注重点人群。组织专业医师深入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常见心理健康知识,剖析相关易感心理情绪问题。对中小学校60余名师生进行个体心理测评,了解心理精神状况,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7次组织专业医师深入到病例辖区居民家中和集中医学隔离点,为居民、医学观察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开展个体心理访谈和心理疏导。

(4)进行科学调查。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统筹有关部门和乡镇力量,随机抽取部分村或居委会作为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抽取一定住户,每户抽取1名常住居民,对其进行一般情况调查、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和精神障碍筛查等问卷调查,以掌握全县各种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精神卫生服务费用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调查1503名常住居民。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红河州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全州共建成各类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584所,建有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911个,设置养老床位1.86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28.5张,居全省前列。

一是政策引领,完善养老服务发展制度体系。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内容的11项政策文件,着力破除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了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规范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机制,拓展养老模式,创新经营方式,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优化管理,引导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政府服务,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整合注册审批流程,让申请登记注册、餐饮服务、药械经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办事只进一个大厅、最多跑一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社会力量新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民政部门不再审批。维护养老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局面。

三是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服务优质化的公办养老机构。认真落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37个养老院进行提质改造、47个进行消防改造。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规范各类养老机构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内部管理方法和措施,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四是龙头企业引领,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强劲发展。红河州利用自身优势,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一批以社会力量兴办、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制定实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红河州公建民营发展模式成效明显。20xx年,红河华山医院创办个旧市老年人公寓,云南省首个民办养老机构在红河个旧落地;2012年,开远市创办朋阳敬老中心,在云南省率先开展“公建民营”养老模式试点,20xx年9月被列入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得益于优质的管理服务,该养老机构已满员收住200名来自开远和周边地区的老年人,“一床难求”;20xx年,引进全国知名养老连锁品牌上海洪天养老有限公司,在弥勒、泸西2个县市创办养老机构;20xx年,开远市在全省率先探索ppp养老项目建设模式,投资1.32亿元建设旅游与养老相结合的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目前项目有序推进。同时,国内外许多养老集团纷纷到红河考察,对参与红河州养老产业和事业发展兴趣浓厚。目前,全州已引进民间资本投资新建27所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床位5731张,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1所,设置床位3299张,实现了以政府为主承担向政府、社会共同发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转变。

五是多元化发展,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立足社区现有资源,按照就近方便、功能齐全的原则,大力开展日间照料、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精神慰藉、上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如,个旧市、开远市城市社区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全力打造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成为红河州城市居家养老的示范品牌;又如,石屏县、建水县等县市的老年协会组织筹集资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探索出一条解决居家养老问题的新路径。

六是推进“银发经济”、融入健康生活目地产业布局。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目标,推进“候鸟式养老”“银发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名片,以金平县首家“中国长寿之乡”为契机,进一步激活红河两岸的“长寿基因”,推进红河州健康医药、健康医疗、健康养生、健康养老等产业集群,促进“医、药、健、养、游”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新业态发展。

七是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5284万元,惠及8.6万老年人;积极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系统的应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医养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驻养老机构,依托医疗机构打造养老产业,走医院+医养(康养)路子;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拓展日间照料、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精神慰藉、上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以助餐为突破口,新建了13个“老年幸福食堂”,解决居家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吃饭难为问题;加大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特别是今年争取到了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在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先行开展2500个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5000次以上,为以后在全州失能半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提更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新经验、新模式;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全州实名注册志愿者达68.3万人,共组建志愿服务队2706个,实施志愿服务项目2.1万个,志愿服务记录时长达945.9万小时。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工作程序的应用非常广泛。从适用主体来看,既可以是各级党政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社会组织。从工作内容上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培训会议5次、部门协调会议4次、工作调度会议3次。

(2)开展社会活动。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心理健康课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40余次,分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各心理咨询室接待来访咨询群众430余人次。

(3)关注重点人群。组织专业医师深入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常见心理健康知识,剖析相关易感心理情绪问题。对中小学校60余名师生进行个体心理测评,了解心理精神状况,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7次组织专业医师深入到病例辖区居民家中和集中医学隔离点,为居民、医学观察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开展个体心理访谈和心理疏导。

(4)进行科学调查。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统筹有关部门和乡镇力量,随机抽取部分村或居委会作为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抽取一定住户,每户抽取1名常住居民,对其进行一般情况调查、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和精神障碍筛查等问卷调查,以掌握全县各种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精神卫生服务费用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调查1503名常住居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青浦区卫健委、青浦区政法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努力打造平安练塘、健康练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绪潜滋暗长,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等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冲击正常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工作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干预机制建设,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成与我镇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练塘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原则,在全镇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一)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依托村(居)委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2020年底达60%,2021年底达100%。同时,完善4家中小学和1家健康企业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各村(居)委或卫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主题活动日,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提升阳光心园康复服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对70%以上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医生团队、卫生干部、综治队员、民警、助残员等人员组织的心理服务管理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等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加强综合管理,推进关爱帮扶举措,落实好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疑似患者协助做好到专业机构就诊工作,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及时纳入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以及部门财政预算,从人、财、物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月度督导评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报。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形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

附件。

按照《青浦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陆秋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肖菁(副镇长)。

倪争艳(副镇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佳妮(社区管理办)叶洲(社会事业办)。

沈冬林(蒸淀派出所)沈庆华(综治办、综治中心)。

张志清(练塘派出所)陆丽丽(信访办)。

肖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洲兼任,蒋辉、崔金煌、陶婉婷、李顺辉为办公室成员。

下设工作组,由蒋辉、崔金煌担任组长,俞春明、鲁晓丽、陆叶秀、徐梅芳为工作组成员。

今后,上述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继任者自然替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文明武汉、健康武汉、平安武汉的总体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平台、机制、队伍、能力、重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设,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主体心理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跃上新台阶,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有效干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具体指标。

1.全面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城市、农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市属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依托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武汉社区干部学院建设武汉市党政干部、社区(村)干部心智拓展实训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领作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培养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师)队伍。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的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综治中心、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作用,为职工、老人、妇女、青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师生开展心理筛查、辅导与咨询,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的学生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市属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支持在汉高校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校内精神(心理)科门诊。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公安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每年至少为职工及其服务对象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武汉社区干部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4.规范发展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7×24小时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系统性培训。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站)相互对接的远程心理会诊机制,试点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加入远程会诊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1.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依托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信息库,增加心理体检、心理课程、在线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实现心理预警功能。定期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服务热线等对市民心态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市、区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定期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建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和演练,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风险对象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

3.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有序规范行业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收费标准、信息保护、督导考评、检查申诉等具体内容,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组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培养职业化队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立专业化督导机制。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工部,通过招聘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专业化队伍。委托在汉高校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订制化培养一批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壮大专业化队伍。组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鼓励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高端人才,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在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的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育社会化队伍。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心理医院)、心理行业协会等,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遴选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市级人才信息库。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志愿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专科的合作,构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心理联络会诊机制。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强对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抑郁症知识的普及和筛查。加强非精神科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在线问诊、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等。切实做好特殊场所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平台建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援助技术指导专班,各区设置区级心理援助服务专员,街道(乡镇)设置心理援助服务心理专干,统筹指导同级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心理需求人群筛查发现、心理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闭环式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对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属、康复患者及其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引导有需要的重点人群,通过心理援助平台获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自助式专业服务。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转介至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一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病情不稳定患者的个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快速转介工作机制,确保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区、各相关部门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相关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平安武汉、健康武汉、文明城市建设的考评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各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各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及时了解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组长:陈邂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红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第一书记。

罗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严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李辉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辉市委党校秘书长。

夏春胤市教育局副局长。

夏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莉莉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诗高市普法办主任。

袁运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冬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云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喻思源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新兴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李宗华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盖松梅市总工会副主席。

隋鹏团市委副书记。

杜小彩市妇联副主席。

黄丽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云兼任。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xx市位于山西省的中部,背倚吕梁山脉,西俯晋中盆地,我市市域面积945.8平方千米,我市60岁以上老人78396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6%,现阶段老年人口仍然处于逐年增多的趋势。我市人口老龄化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人口老龄化增速快;二是高龄老人不断增多;三是老年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为全面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我市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下,坚持以实现“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惠老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顺利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安排,现将“十三五”期间所做的养老工作及“十四五”工作规划总结如下:

(二)坚持以实现“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安排。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惠老政策,老年优待水平逐步提高,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开展敬老院改造建设提升整合。2018年起,入住不足10人的敬老院一律取消。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建、改造敬老院7所(市级1所、乡镇6所)村级老年公寓1所。民办养老院1所(紫玉山庄养老院)。在建敬老院有三所:下栅敬老院、大孝堡敬老院、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其中:

下栅乡老年公寓项目位于xx市下栅新区西南角,中和路东侧,梧桐街北侧。总建筑面积为13429.13平米,建筑结构为地下1层,地上10层,裙房3层,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包括、餐厅、活动场所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其中设计床位300张,可满足300名老年人居住。项目总投资421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5.83万元、其他费用362.98万元、基本预备费200.94万元。现正在准备内装璜工程。

大孝堡乡敬老院建设项目位于大孝堡乡大孝堡村北,项目占地面积29亩,总建筑面积为8000m,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砖混结构。建设内容包括老年公寓、餐厅、洗浴室、医疗保健室、健身房、活动室等。其中设计床位280张,可满足280名老年人居住。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该工程于20xx年开工,截止目前到位资金1802万元,已完成投资1100万元。目前正在内装潢。

xx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建设项目概算投资9000万元,建筑面积21250㎡,建设床位500张,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xx年底竣工。该项目总体设计一栋综合服务楼、六栋老年公寓楼,其中:综合楼地下1层地上3层,1、3、5号公寓楼为四层,2、4、6号公寓楼为三层。综合楼设置接待室、健康体检中心、活动室、多媒体体验厅、小超市、办公室、护理中心、开放式书吧、手工制作室、乐器活动室、美术训练室、棋牌室、多功能活动厅等服务空间。1至6号养老公寓楼布置厨房、公共餐厅、老年活动用房、浴间、活动、值班室等服务空间。该项目在5#、6#公寓楼三层房间设计了护理、氧气及一些必要的医疗设施,以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以养为主”为核心的健康养老专业服务,提供日常保健、健康促进、中医康复、养老护理及其他生活便利服务,秉承“尊重、朴诚、平等”的核心价值观,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为不同需求的老人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真正实现“医养结合”的总体目标。截止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屋面及室内施工。

2、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20xx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我局开展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整改效果明显,全面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20xx年年度我市为养老机构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向消防部门咨询政策要求及相关技术,全面开展消防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降低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对存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养老院,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肃查处、限期拆除。对没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的养老院,落实每日防火巡查要求,对所有员工每半年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制度,规范消防台账管理。2018年我市11所敬老院安装了消防器材和微型消防站,经过检查验收,已进入使用。

3、高标准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指导做好我市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工作,对申报的44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严格按照“四室一厅”建设标准设置,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建立财务台账,为服务对象建立档案,签订服务合同,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一)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一是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把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抓在手上,逐步完善,增强服务能力,让农村特困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颐养天年。

二是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有识之士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20xx年建设1所2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敬老院。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市所有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逐步形成覆盖区、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信息系统,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四是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敬老月”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五是根据上级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为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乡镇所在地和千人以上村先行配置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到20xx年底,新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4所、新建幸福小院32所;互助小院45所;20xx年底新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4所、新建幸福小院31所;2022年底新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3所、新建幸福小院31所。我们将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闲置的学校、医院、村委会、村民屋舍等设施建设或改造,有条件的村要把养老服务设施与村卫生所有机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养服务。

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要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xx】48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建立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模式,遵循“合理选址、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方便老人”的原则,现我市正在申报两所20xx年城镇养老幸福工程项目。

1、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仍存在一些体制和政策障碍:一是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有待完善;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及配套法规不健全;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薄弱。此外,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以及社区之间的关系松散,联动性不强。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政府增加了扶持支持政策,但养老服务政策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老年人基本保障水平仍有待提升,购买服务的能力相对不足;二是城乡和地区差异明显,农村地区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三是服务设施不足,虽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数量增速明显,但由于运行机制障碍和政府补贴不足导致作用发挥受限;四是信息平台建设滞后,难以实现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

3、缺乏专业化的服务队伍。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工资报酬低,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4050”人员,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水平,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家庭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坚持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服务模式。政府加大财政拨款力度,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和运作机制。采取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多种投资渠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提高社区服务资源利用率。建立居家养老的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平治理,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服务的多元化和针对性。在提供养老服务时,要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与针对性。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医疗服务、聊天解闷、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的多元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个体差异化,对不同年龄阶段和生活层次的不同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购买服务、社区集体服务等多样化服务。通过实现服务过程的社会化,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和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发展。

(三)强化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队伍的服务水平。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是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大多是“4050”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服务人员培训和考核标准,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吸引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服务人员,引进优秀人才。三是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年轻人在空闲时间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行列,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弥补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的缺憾,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依据呼市卫健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和林格尔、健康和林格尔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二)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及用人单位规模达到4000人以上应当设立专职心理咨询服务人员,不能设立专职人员或规模在4000人以下的,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工作人员逬行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特别是从事服务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购买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等服务。

(四)县人民医院、蒙中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基层综治中心等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政法委、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教育局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密切与村(社区)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每年对教师不少于两次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文明办协调各相关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的建设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夯实文明城镇创建工作基础。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及用人单位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每年不少于一次心理健康体检。从事服务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购买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心理咨询服务和心理健康体检等服务。要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四)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卫生健康委牵头,政法委等10部门要积极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五)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县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蒙中医院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鼓励医疗集团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等方式,通过热线、网络、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七)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宣传部、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徼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八)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各乡镇、政法委、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疔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贯彻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辖区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快速转介。

(九)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要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十)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研究制定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十一)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卫生健康委要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县医院(含蒙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

(十二)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奖励表彰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十三)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政法委、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卫生健康等十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研究制订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制度,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将机构服务数量、质量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图亚副县长。

副组长:乔波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李全贵政法委主任科员。

刘迷所宣传部副部长。

曹海军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永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伊俊文教育局局长。

李生栋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云楠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陈勇民政局局长。

秦少飞司法局局长。

魏斌财政局局长。

马志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银良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云福珍医保局局长。

王建功总工会**。

张海清共青团县委书记。

武荣华妇联**。

武俊伟残联理事长。

马俊伟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白皓盛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晓旭新店子镇党委书记。

郭鹏飞巧什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建平舍必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瑞丽大红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孟东升羊群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云青黑老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乔波兼任。领导小组要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政法委、卫健委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卫健委要对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宣传部、政法委、卫生健康、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政府办(信访)、残联等部门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各行业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加强政策扶持。研究制定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移动心理服务应用程序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民政、卫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三)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督导评估。政法委、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工作完成差、重视不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联络。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管领导及一名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15661087723@。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助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县政协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深入11个镇村、3个社区,走访了县民政局、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老龄人口现状:主要特点是规模大、增速快,。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近6.5万人,占总人口的17.8%。其中:60-64周岁老年人1.8万人,65-69周岁老年人1.6万人,70-79周岁老年人2.2万人,80-89周岁0.75万人,90-99周岁700多人,百岁老人13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五保)2070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发展社会养老事业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全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政策,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县、镇两级设置了养老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健全。15个镇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对“五保”老人实行免费医疗。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及高龄补贴等惠民政策,使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积极投入,着力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全县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新(改、扩)建了1所中心敬老院,3所区域敬老院,1所“公建民营”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安置农村特困老人1000多人。全县建成农村幸福院180所,运营的120所,累计服务老人3000多名;在城区建成名州镇上郡路、东街、文化路、朝阳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累计服务老人800多人。投资150万元在朝阳路社区新建老年人服务中心1个,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午休和生活用品代售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和帮助。

3.创新思路,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从20xx年底起,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城区7个社区、3个城中村及城郊24个自然村的5000多位老年人购买了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呼叫上门服务。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新建田庄养老服务中心1个,配备床位24张夕阳红养老院1个,配备床位80张。

4.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86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55人。全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80796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为61160人,5433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被列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干部职工参保人数为1957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06997人。

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能力减弱,社会养老任务加重。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迫于生活的压力大部分选择外出务工,大部分子女不能专门留在父母身边对老人进行周全的日常照料,“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老已成为发展中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养老机构运行单一,补充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全县敬老院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入住敬老院的主要是“城市特困”、“农村特困”等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如中心敬老院设计床位150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0人;义合区域敬老院设计床位65个,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5人;两个民办养老机构田庄养老服务中心和夕阳红养老院入住不到50人;新建并运营的3个区域敬老院为我县异地移民搬迁安置点,配备床位888张,集中安置人员865人,长期入住人员240多人。二是敬老院的设施、设备仅能为老人提供吃、住和日常看护等基本服务,生活比较单一,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还不到位。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市场运行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缺乏运行资金支撑,幸福院在运营过程中每年支出水、电、暖、数字电视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约为3-5万元,而市、县财政给每所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营资金2万元,剩余资金依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捐赠或集资,很多幸福院因资金不足只能低成本运营,有的为节省成本时关时开,给群众带来了很大不便。五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困难,社区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专项的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因此,完全依靠社区自筹资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基本上不能实现。六是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刚刚在区域敬老院实施,起步晚,水平低,服务没有形成合力,服务能力不强。

(三)社会养老氛围不浓,爱老敬老宣传不到位。在调研中,提到养老的问题时大多数群众干部都能侃侃而谈,但是真正坐下来思考,行动上推进,口头上宣传的很少,养老问题依然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一是对养老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的主动性。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优待政策宣传不到位,创业氛围不浓。很多企业家近年来只看重了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很少有人动心思参与养老事业。三是传统养老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新型养老模式宣传不到位。据业内人士介绍,就我县目前敬老院的水平,即使腾出一部分床位用于其他群众的有偿养老服务,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住进来。

(四)宏观政策执行不力,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2013年至今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养老服务业新政策,涵盖了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规划布局、设施用地、融资政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多个层面,而我县跟进不力,没有形成合力,也未见到有关贯彻文件。再如榆林市两办出台的《榆林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榆办发[20xx]46号),我县也未见相关文件落实。

(五)农村养老基础薄弱,留守老人养老压力大。虽然近年来我县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并运营幸福院老年餐桌,日托型“朝至夕归”养老模式已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亮点,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更大,目前农村幸福院覆盖面小,还存在主体关系不顺、管理职责不明,运行体系有堵点,服务供给不到位等问题。

(六)养老从业人员不足,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养老护理人员数量少。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养老护理员是每天负责老人吃喝拉撒的下等工作,许多中青年人都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目前我县敬老院服务群体近400人,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仅有50人,缺口很大。二是养老专业人员匮乏。现有服务人员大多年龄在40岁以上,学历为初中以下,且绝大多数未经专业护理培训,专业执业人员寥寥无几。加之养老护理员面临的压力和风险诸多,待遇却较低,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养老机构工作。三是没有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选拔、管理、激励与评价机制,缺乏相互配合和协作发展的纽带。四是缺乏规范培训。政府、社会、部门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业人才规范培训少,且培训存在重理论、轻实操现象,缺少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精神关怀等专业规范培训。

(一)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

一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要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群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三要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全县镇村(社区)要继续组织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五要积极组织初高中学生进社区开展爱老敬老活动,解决老年人家中卫生清洁等问题,掀起全民尊老爱老社会氛围。

(二)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

一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我县公办敬老院承担着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农村幸福院承担着农村留守孤寡老人吃饭等日间照料任务,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幸福院安度晚年。二是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全县应建立光伏扶贫资金与农村困难建档立卡老人户居家养老协助机制,解决村级幸福院运转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出台参与养老事业优惠优待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事业,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中安度晚年。四是继续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扩大城乡光彩智慧居家养老覆盖面。五是将城乡养老事业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中,结合扶贫集中安置房建设、危房改造项目、镇村闲置资产整合等,将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六是加强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智慧养老事业。智慧养老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传统养老服务行业有机融合的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我县要抢抓机遇,在绥德县光彩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绥德县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对智慧养老的目标、原则、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做出明确规划,尽快建立更新全县老年人信息动态数据库,推进全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三)创新养老工作思路,多渠道发展养老事业。

一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模式,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带动全县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挖掘农村闲置资源,利用闲置学校、房屋等设施,采取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单位帮一点的思路,将其改造成为幸福院,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进入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服务,将农村幸福院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转型提升为集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三是镇政府积极引导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结合公益岗位开发,成立村老龄服务协会,组建老年人服务队,每天定时上门照顾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使老年人住在家里安享晚年。四是充分利用各镇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加强对各村60岁以上老人日常护理、康复服务,缓解老年人就医难问题。同时建立老年人健康诊疗档案,做好预防保健干预,使疾病得到及时治疗,降低因病支出负担,减轻养老支出费用。

(四)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医养合作共享机制。

在现有医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继续鼓励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签约、托管、对口支援、合作共建等形式开展合作,进一步整合医疗、养老、护理和康复资源,扩大“卫生服务+生活照料”养老模式覆盖面,实现双方深度融合,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消费群体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五)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

一是抓职业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抓专业人才引进。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的优秀执业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三是抓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必要的公益岗位参与社区养老工作,力争在社区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队伍。

(六)优化公共养老服务,提高全县“适老化”水平。

县乡各单位应优化电子政务服务应用,保障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需要,主动开展互联网适老化改造,提供“关怀模式”“长辈模式”的服务应用,在车站、银行、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建立“无码绿色通道”,采取替代措施,保留现金支付及线下办理渠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改善“面对面”服务,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

一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尽量将任务指标化,纳入县乡部门的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各镇应将村级幸福院的运营管理纳入村干部工资绩效考核指标中,切实夯实村级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幸福院正常运转。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认识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来部署的重大意义,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主体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补齐养老服务短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政治情怀,全面完善和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质量,确保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建成与我区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政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构建共同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的建成率达到80%。

(二)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各类学校针对儿童青少年身心特点开展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实践活动,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均要设立心理治疗门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

(五)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

(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城市、乡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

1.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解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并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基层综治中心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民情走访调查机制,网格管理员要会同心理服务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共同摸排居民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化解,将心理疏导先期介入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特殊人群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

教育主管部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学前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积极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并将其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共青团等组织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尤其是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要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文教局、团区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

员工思想。

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单位依托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医务室等建设心理辅导室,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加强特殊职业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和促进工作。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公安、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信访接待场所、社区矫正场所、监狱、戒毒所等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公安干警、武警、调解员、信访接访等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党工委、区总工会、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

(五)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动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建立孕妇学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合作,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评估。鼓励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牵头,卫生健康综合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

进一步加强依托市心理医院建立的心理危机援助热线建设工作,逐步建立通过网络、app、公众号、远程会诊指导等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要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各部门按职责分工)。

(七)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和宣传网络。

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播健康知识。并发挥社区基础作用,面向全体居民开展多样化的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利用社区网站、讲堂、宣传橱窗和宣传册页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居民健康心理养成。[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保障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教局、区总工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综治、卫健、公安、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例会制度和“四位一体”管控机制,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报告、随访管理、治疗评估、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建立“一站式服务”,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60%以上有需求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社会发展局、公安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试点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逐年制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考核体系,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如期实现。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任务落实,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四)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五)严格奖惩制度。实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采用评估、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

(六)强化督导评估。社会发展局、政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每半年一次,督导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试点工作进展等情况,2021年10-12月份对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工作安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秀芳带领调研组,深入到百善、孙疃等镇养老服务机构,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政府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大力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县已建成了一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8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基本实现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一)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目前,全县还没有一所功能完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大部分镇、村没有老年活动场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21.9张,没有达到小康社会数据指标要求,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还很突出。

(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我县各镇养老院、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都是临聘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能不高,均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对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有一定的困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偏低、劳动强度较大,队伍不稳定。

(三)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亟待提高。养老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部分农村敬老院基本设施配置不齐、维护管理不到位,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养医结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缺乏。多数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仅能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关爱、紧急救援等体系建设不充分、不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一)完善并落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系列办法,制定实施有关扶持政策,放大政策驱动效应,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提升力度,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学校、医院等资源,尽早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符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积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成为能够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阵地。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养医结合的新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适合老年人需求的基本诊疗设备,配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方便大部分老人不出社区就能够享受到医疗康复、紧急照护等基本医护服务。加大力度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效形成合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注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行业管理制度,针对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监督,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依托职业学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提高工资待遇和补贴奖励标准。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搭建志愿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各种为老志愿服务。

(四)切实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为有需求的其他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和个人利用空置房或空闲地,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区、小型托老所等,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力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内完善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有效保障。加快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相关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我们要深入学习和理解十九大报告这一精神实质,这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

(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落脚点是要培育一个具有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为目标的良好的社会心态。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社会心态培育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联系起来,明确了社会心态培育的重点内容和社会心理服务的切入点。社会心态是指具有一种普遍性和共同性的心理状态,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在一定社会发展条件下,形成的价值取向和认知社会的状态。社会心态的核心要素是社会情绪和社会认知,它对社会动态起着信号作用,对社会行为起着调节作用,对社会运行起着动力作用,对社会稳定起着阀门作用。良好的社会心态对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反之,则会引发个体、群体对社会的消极、对立,甚至破坏的后果。因此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对促进和形成良好的社会心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和社会的快速转型,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分化,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变化,出现了各种社会心理问题。一方面是社会心态出现某些偏差,如失落的社会情绪、失调的社会认知、失衡的社会价值观、失范的社会行为;另一方面是个体乃至群体在某些心理问题上呈现消极趋势,如人际关系信任的衰落、心理健康问题的增加等等。在这种形势下,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必须认识到,如果说个体上的社会情绪和社会认知出现问题,我们可以借助社会工作个案手法和心理学的一些手段来解决的话,那么,对于在社会层面出现的社会情绪和社会认知问题,就要纳入到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审慎对待和积极应对。因此,在社会治理也是社会情感的治理,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心理服务不仅要从微观层面促进公民的心理健康,更要从宏观层面着眼于在整个社会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情绪和社会认知步入到正确轨道上来,形成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社会建设营造积极健康的心理环境。

(三)把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三个层面重点,积极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中,社会心理服务是一个新的概念,对此,我们要有新的认识。通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要对社会情绪和社会认知加以正确引导与控制,从个体、群体、社会三个层面来实现它的目标,也就是个体层面,良好的社会心态是自尊自信,是个体对自我持有积极的评价;人际层面,良好的社会心态是理性平和,是客观地对待外在的人和事物,以平衡的心态面对和解决问题;积极向上则是对良好心态在社会层面的概括。因此,社会心理服务建设是社会心态培育的基础,社会心态培育则是社会心理服务的必然产物。通过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促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形成,不仅是社会转型时代背景的需要,也是在新时代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我们要抓住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处理好社会心理服务建设和培育社会心态的关系,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

社会心理服务是要解决社会心态所发生的问题,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则是指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过程中有关事物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为社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基础。造成社会心态出现问题,其产生的因素,往往不是孤立的,而是历史、社会、文化、经济等各种因素综合作工作岗位、工作评估等予以明确规定,以保证社会心理服务能够得以科学实施。四是平台。就是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研究,搭建符合我国国情与人民群众需求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面对海量的社会心理服务需求,要聚焦社会心理服务主要内容,利用互联网+提升社会心理服务承载能力与工作效能,发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且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作用,促进社会心理服务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五是核心。核心就是根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细化社会心理服务的工作内容。要围绕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年龄阶段,不同的组织单位为背景,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单位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保障各年龄和阶层人群的心理健康,满足百姓心理健康的需求,从根本上提升百姓的生活品质,形成良好的社会心态。六是网络。就是通过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不断完善,助力构建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心理服务的有效开展,需要整合各方面、各部门的力量,需要构建起以党和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要推动建立合理、科学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建构起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单位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

县卫健委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青浦区卫健委、青浦区政法委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我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风险、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努力打造平安练塘、健康练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多,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加,心理失衡多,一些人不良情绪潜滋暗长,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等为目的的重特大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冲击正常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按照工作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疏导机制和干预机制建设,培育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成与我镇社会发展和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

二、工作任务。

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练塘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原则,在全镇构建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组织完善、平台健全、人员齐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

坚持统筹推进,依托村(居)委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为村(居)委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2020年底达60%,2021年底达100%。同时,完善4家中小学和1家健康企业心理咨询室建设。

1、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在各村(居)委或卫生室等向市民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宣传主题活动日,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在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中开展心理健康有关活动。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落实在册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85%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提升阳光心园康复服务,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7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属护理教育培训,对70%以上的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在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建立起家庭医生团队、卫生干部、综治队员、民警、助残员等人员组织的心理服务管理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和指导等主题活动,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加强综合管理,推进关爱帮扶举措,落实好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和摸排工作。充分调动各村(居)委疑似精神病人线索排查排摸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动态排查,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对疑似患者协助做好到专业机构就诊工作,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信息核查,及时纳入管理。

三、工作要求。

利用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以及部门财政预算,从人、财、物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月度督导评估考核和定期分析通报。通过建立定期通报形式,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