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小编: 灵魂曲

规章制度是为了避免个人主观行为带来的风险和不良影响。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是保障组织正常运行和员工权益的必要条件,让我们共同努力。

制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在本制度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术语。

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即公司法人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即公司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即公司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制度安排,包括企业经营目的和观念、企业目标和战略、企业的管理组织以及各业务职能领域活动的规定。

4、管理职责与分工。

4.1企业管理者组织形式:厂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

4.2厂级领导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整体经营活动;中层干部负责把厂级领导制定的战略具体化,并指挥和协调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人员接受上级指挥,负责协调基层组织的基本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基础管理。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企业的科技信息管理、企业的设备技术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的经营管理。

5.2重视推行现代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a)统一目标原则。即组织各部分都要有实现有关任务的分目标,为完成组织统一的总目标而努力。

b)权力系统原则。即企业从厂长到一般员工有一个统一的权力系统。组织各层次的每个员工均有上级,一个人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避免多头指挥造成混乱。厂长应把一部分权力逐级下放,使各级管理者有职有权。责任到哪里,权力到哪里。

c)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各部门及各成员都有明确规定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三者相互协调统一。

d)精干、高效原则。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合理、精干,相互分工明确,协调有序。

e)组织弹性原则。组织的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能根据组织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变革。

5.3积极推广应用国际、国内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以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5.4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5.4.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5.4.2企业应确立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并制定保证目标实施的措施。

5.4.3积极开展"三安三化"工作,并注重实效,全面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5.4.5保持生活区、厂区清洁整齐,道路畅通,绿化面积达到宜绿化面积的93%以上。

5.4.6烟尘、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

5.4.7工作场所的粉尘、室温、噪音符合劳动保护规定。

5.5企业的科技信息管理。

5.5.1认真落实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及主管公司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系,制定科技、信息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

5.5.2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积极承担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5.5.3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

5.5.4大力推广应用国际先进水平的电力科技新技术,电力信息化达到国际先进火力发电厂水平。

5.5.5积极开发应用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设备管理(缺陷管理、检修管理、状态检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物资管理、实时数据、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班组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领域的功能开发与实际运用,形成覆盖全厂各生产岗位、管理岗位和检修维护班组的计算机管理网络。

5.5.6企业档案目标管理达到国家一级。

5.5.7广泛采用目标管理、tqc、网络技术、量本利分析、定额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5.5.8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奖惩力度,以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科技兴企的积极性。

5.5.9建立较为完备的竞价上网技术支持系统,成立竞价上网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按照电网竞价上网规定,进行市场运作,以提高企业效率和效益。

5.5.10加强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管理,成立规划目标管理机构,制定其管理控制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建立起规划制定、分解实施、评价改进、监督考核一体化的闭环管理体系。

5.5.11加强调研和指标分析,建立与国内国外现代化火力发电厂的信息和技术交流制度,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创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指标体系。

5.6企业的设备技术管理。

5.6.1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设备技术管理发展规划,并落实设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5.6.2加强各项指标管理,使各项生产技术指标达到国际一流的标准值。

5.6.3积极推行优化运行、耗差分析,降低煤耗,提高设备可靠性。

5.6.4建立和完善设备检修质量保证监督体系,实施检修全过程管理,消除设备"七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国际一流规定的目标值。

5.6.5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状态检修、在线监测等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设备检修点检制,不断提高发电厂的安全性、经济性和自动化水平。

5.6.6强化、细化设备技术管理。努力实现设备管理的安全性、基础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十项监督的时效性、工程管理的计划性、节能管理的效益性、科技管理的群众性、环保管理的合法性、备品管理的科学性、状态检修管理的可追溯性。

5.7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5.7. 1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企业方针,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建立"以业绩考核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手段,以分配差距为杠杆,以调动职工积极性为目的"的良好的用人、用工、分配机制和管理体系。

5.7.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采取多种分配形式,合理拉大分配差距,实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作责任心、积极性,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机制。

5.7.3积极推行职工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来选拔和任用人才;形成全厂岗位靠竞争、报酬凭贡献的良好局面。

5.7.4建立健全各级岗位培训标准,加大培训力度,使全员岗位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三高人才比例达到国际一流规定的目标值。

5.7.5按照"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理念,从着眼于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出发,建立科学的、可持续的职工培训计划和奖惩制度,逐步实现培养人才由数量发展型向素质提高型的战略转变,实现职工"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5.7.6注重人才的开发和应用,建立科学的调动、提升等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5.8.1建立起完善的生产、经营经济责任制和严密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8.2严格企业法制化管理,建立企业法制化管理体系,依法经营,从严治企。

5.8.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系。制定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建立内部模拟市场机制。将工资与可调电量挂钩,以提高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关切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8.4按照"超罚节奖"的原则,将"三费"进行分解承包给各二级部门,由二级部门按月申报、控制使用,以实现人人身上有指标,人人肩上有压力。

5.8.5加强成本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成本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进行成本控制、监督和考核。

5.8.6根据市场经济需要,建立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并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5.8.7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控制各项收支,制定预算管理制度,每月在经济活动分析会上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调整。

5.8.8加强资金管理,把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结算资金分开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控制各项资金支出。

5.8.9加强审计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审计管理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常规性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加强重点工程、合同、资金、资产及成本管理制度的审计,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

5.8.10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对合同管理实施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强化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和效能监察,推动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5.8.11强化计划管理的龙头作用和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把所需的材料费、管理费等纳入年度综合计划和月度计划,形成计划、合同、限额三重控制。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制度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标准化管理机构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1.2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行制度化管理,达到制度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6.2考核。

对违反本制度各项条款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给予经济考核。

制定企业管理制度

(1)应该掌握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令和法规。

(2)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定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首先考虑的是安全。

(3)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适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之前,应充分研究企业生产的工艺流程、危险源分布、员工的教育和学历状况、事故记录、环境状况等因素。

(4)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要贯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即制度要涵盖到企业生产的所有场所、所有人,现代企业的任何一个人的失误、违章,任何一个部件,哪怕一个螺丝钉损坏,都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

(5)安全管理制度,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条文要具体,制定的指标要切实可行。对于原则性的条款,必须颁布相应的执行细则。

(6)企业的各项规定要与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切忌各项制度与规定之间互相冲突。

(7)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完整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管理科学,而有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内容十分简单,局限在控制事故指标方面。有的部分条款不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标准。有的企业按厂级、科处级、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从上到下,按大类制订了内容相同的责任制,如领导干部责任制、中层干部责任制等。殊不知由于职能不同,作业条件及作业对象不同,在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责任同职能不能对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观能动作用,责任不能到位,使企业人、机、环境及生产经营过程部分失控。在安全管理中,纵横接口处的责任有的重叠,有的遗漏,造成了遇事不是相互推诿,就是无人管。在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必须明确规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才能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不相对应,影响执行效果有的企业在制订责任制度时,为了走捷径,将兄弟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加修改照搬过来,换个企业名称,反正“天下秀才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造成责任制与企业实际组织机构及职能不相对应。如有的企业本来没有铁路,却有《道叉工责任制》,闹了很多笑话。有的企业在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企业机构、产业结构、干部职务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厂变成了集团、公司,厂长变成了董事长、经理,而原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作相应调整,已自然失效,形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充分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有岗位、有负责人就有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必须与企业现行组织机构及职能相对应。在分级、分线的基础上进行分权分责。有的企业由于责、权、利的关系不协调,造成有权者不一定负责,负责者不一定有权,担风险者不一定获利,获利者不一定担风险。企业应当尽量做到责、权、利相当。有利于调动各级责任人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3)企业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配套,在实施中无工作程序,落实十分困难如企业安技部门要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履行这项责任),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相配套。工艺部门不得允许不合格的工装流入生产岗位以免造成事故,那么就应有相应的工装设计、评定、验证、复制、修理、报废、保管、领用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往往一项安全工作要经历一个过程,或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共同协作才能完成,那么就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去各司其职,才能做到有条不紊。如三级安全教育、涉及横向有劳资、教育、安技、生产等部门,纵向涉及厂级(公司)、车间(分厂、分公司)、班组等层次。所涉及的单位在三级教育中,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干,谁干,根据程序和责任一一落实三级教育才有实效。有的企业新工人进厂,劳资部门未通知安技部门就分配到工作岗位,安技部门发现后才重新安排教育。劳资部门在三级教育方面干什么(通知安技部门),怎样干(向安技介绍新工人基本情况),干到什么程度(只干到知道进行教育的程度),什么时间干(新工人进厂即通知安技部门),谁干(谁负责这项工作,谁通知安技部门),都存在着问题,其三级安全教育程序也乱了套。因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劳动卫生制度和程序文件作支撑。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按合法程序制定,影响权威性新的安全管理体制规定企业自己负责安全管理,很多企业因此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但是有些企业不少职能部门不知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别人告诉后却回答:“那是别人订的我们无法执行”。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不是职能部门自己起草的;二是由安技部门起草后,未通过各有关部门,成为“一家之言”;三是“拿来主义”,照抄兄弟单位的东西。由于责任制本身不具权威,企业安技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根本没有说服力。一旦企业出现异常事件去查找那些责任制文本资料来追查责任时,那些不伦不类的条款,使责任者或受害者都哭笑不得。这种被动式的落实责任制而不是用责任制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主观能动作用的办法,绝对是搞不好安全生产的。制定安全法规,要弄清楚立法与司法的关系,立法有权威,司法才有力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不论是由那个职能部门起草制订,都必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厂长(经理)发布,这是企业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由之路,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所肩负的责任落到实处。由职代会讨论通过,才能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厂长(经理)发布是对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定责授权的具体表现。有了较高权威性的制度和行动准则,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才能做到执法必严。

制定农机安全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上级关于创建“农机安全镇、村”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依法管理农机、全面提高农机驾驶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为重点,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农机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扼制各类农机事故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创建目标

全镇各村均要完成创建工作,100%达到“农机安全村”标准。

三、创建标准

(一)健全村级农机安全组织。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村委主任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专兼职联络员。

(二)完善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健全并公布上墙,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人、联络员职责及任务明确。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台帐齐全、准确。建立农业机械和驾驶人员台帐,建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安全检查、农机驾驶人员安全学习记录簿。

(四)村内农业机械和驾驶人员牌证管理率达标。农业机械挂牌及检验率达到95%以上,农机驾驶人员持证率及审验率达95%以上。

(五)村内农业机械作业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依法整治

各村要组织力量对本村的农业机械和驾驶人员进行详细调查摸底,仔细摸清农机挂牌年检情况、驾驶人员的持证情况以及农机主要用途等基本情况,特别是做好各类违法违章情况的汇总、整理,认真梳理出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难点。根据掌握情况,对无牌无证、不按时年检年审的农机和驾驶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依法整改。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限期整改,主动上门、耐心说服,促使农机户合法驾驶操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各村按创建工作要求,建立起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全村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主要有: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农机安全学习、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安全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

(三)巩固提高,检查验收

各村在创建任务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对创建工作标准,认真组织自查、互查活动,查找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彻底解决,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并进行总结,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五、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有利于建立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有利于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既是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应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把创建工作摆上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自然村黑板报、标语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农机安全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机驾驶人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主动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工作各阶段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贯穿始终。镇将给每个农机户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向每个村送一套农机安全警示图片,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农机安全手册,各村要积极配合好宣传教育工作,至少组织一次创建工作宣传动员会议。

(三)加强检查,确保实效。镇将整合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行综合治理。将严格把握机械检验及驾驶人员考试考核关,在大忙季节开展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无牌无证,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在重点地段和重点地区实施路检路查,及时纠正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擅自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农机安全生产形成长期严管的态势,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的各种农用拖拉机、自走式农业机械、农用动力机械以及与其配套的作业机械。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作业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是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农业机械应经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或者作业证后方可用于作业。行驶证或者作业证应随机携带,不得转借、涂改或者伪造。

农业机械转让、报废时,须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转籍、过户、注销手续。

第六条农用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在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之前,需要移动或者试车的,应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临时号牌或者试车号牌,并按规定的要求驾驶。

第七条农业机械应保持技术状态良好,机容整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用于道路运输的农用拖拉机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管理。

第八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对农业机械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为新购置的农业机械办理有关手续时,应进行技术检验;对已申领号牌的农业机械,每年应进行年度技术检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对农业机械进行不定期检验。

第九条对农业机械进行改装、改型必须确保安全,并应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供或者报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资料。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对农业机械的'改装、改型进行安全指导,对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核准。

第十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或者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者操作农业机械。

第十一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操作要求;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驾驶、操作技术知识。

第十二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按时参加审验,服从安全检查,接受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农业机械,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规章。

第十四条农机事故的具体处理程序和办法,按照《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使用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上从事各项作业时,违反本规定以及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章行为。

第十六条对违章的责任人员,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予警告、吊扣或者吊销驾驶、操作证件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因违章需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违章行为人给予处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的,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票据。罚款收入全部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财务成本管理制度制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

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

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 ,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 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制定酒店管理制度

一、仓库应当确定一个专管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管理工作。

二、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

三、仓库保管应分类摆放物品,并按时盘存。

四、所有物品入库必须凭购物发票和申购单。

五、按规定时间领取物品,并按规定程序出库。

六、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消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防火安全制度,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七、仓库管理人员应加强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制定灭火责任制,制定灭火应紧方案。发现火情应迅速采取措施扑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制定管理制度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就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到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制定酒店管理制度

一般分为前台(服务管理)和后台(厨房)管理。以下是服务管理。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一、扣分制度: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2分。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2分。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2分。

4、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2分。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2分。

6、当班时打盹睡觉者。4分。

7、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2分。

8、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4分。

9、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2分。

10、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3分。

11、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2分。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2分。

13、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5分。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3分。

15、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5分。

16、当班时间看杂志或无故串岗而怠工者。2分。

17、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2分。

18、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1分。

19、在营业场所奔跑者。2分。

20、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5分。

21、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2分。

22、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3分。

23、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2分。

24、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2分。

25、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2分。

26、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1分。

27、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2分。

28、当班时间聚堆聊天。2分。

29、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3分。

30、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2分。

二、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情节严重,将受到10分以上罚款。

1、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2、酗酒、赌博、打架者。

3、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4、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5、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6、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7、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8、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三、奖励制度:

2、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20分。

3、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40分。

4、讲诚信,拾金不昧者。5—10分。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5分。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92;鞋,肉色统补袜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

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

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

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

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奖惩条例。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扣除一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二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辞退。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仪表不整洁;

a留长发;

b手脏;

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裤脚卷起;

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训课旷课;

8、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1、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上班时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厕所;

14、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7、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8、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上下班不签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卡和替别人签卡;

2、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隐瞒事故;

5、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上班时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违反安全规定;

10、在酒店内喝酒;

11、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不报告财产短缺;

17、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不遵守消防规定;

19、损坏公物;

20、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24、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泄露酒店机密情况;调戏或欺侮他人;

27、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28、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29、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30、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31、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33、旷工。

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负责,校医、教师、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设立餐厅、小卖部。学校餐厅、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小卖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过期食品。对此,学校办公室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报有关部门处理外,学校还将予以经济处罚。

3、学校餐厅、小卖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4、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饮水机制水操作

1、深圳市康桥书院提供设备、工作室及一切附件,承包给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责全校饮用水桶装制作与操作。

2、食堂按要求每天安排一名专业员工,工作2-3小时进行制水作业,该名员工必须经过安吉尔公司委派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制水机操作程序。(制水房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爱护制水设备)

3、全校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与质量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该名员工负责。康桥书院每月付人工制水费给承包公司。

4、因该员工违反操作过程及食堂任意调换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进行操作,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全部责任。

四、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师包干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会中应设置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4、首席导师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班级的垃圾实行袋装化。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首席导师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月考核。

五、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日教师、值周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食品供应除外),包括饮料。

六、行政办公室卫生

1、行政系统各处室要搞好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2、对接待工作使用的饮水器具实行消毒制度,作清洁消毒。

3、室内物品摆放自序,椅子放在办公桌下面。

七、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卫生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

2、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 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3、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4、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八、宿舍卫生

1、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2、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3、学校工会应组织文明家庭及文明单身宿舍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科学合理调整学校(教学点)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鼓励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者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专业化和集约化。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政府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本办法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就近入学、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作用的基础上,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校车服务需求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校车服务方案。校车服务方案的制定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

第十条校车服务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校车服务水平和服务标准;

(二)校车运营模式;

(三)校车服务的资金筹措机制、财政支持范围、政府的保障措施;

(四)校车服务方案实施的时间和具体步骤;

(五)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三)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

(四)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五)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二)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负责校车标牌的核发和回收工作;

(五)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参与制定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二)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

(三)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四)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依法查处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与校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信息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和校车驾驶人档案;

(二)配备安全管理和随车照管人员,加强对校车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维护,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第十七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基本情况;

(二)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三)明确学校及校车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十九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下列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六)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七)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八)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第二十条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二)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校车运行方案、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校车运行方案等进行审查,并向教育部门回复意见。

第二十三条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对校车行驶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为校车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四条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教育部门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条为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切实保障搭乘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自购或租借的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加强对校车的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协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第六条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学校需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

第八条 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车辆牌证齐全;

(二)粘贴有效的年检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

(四)专用校车涂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车身前后及两侧应当粘贴、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标志、标牌;临时租用的校车在车身前后及两侧应当粘贴校车标志。

第九条 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五)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第十条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一个月(含)以上较长期配备、租用校车的学校,在校车投入使用前,应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三)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

(四)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一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校车备案登记表后,应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有关内容符合相关要求的,上报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核发校车专用标志和标牌,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核定校车准载人数,在核发的校车专用标牌中注明。

第十二条校车专用标志、标牌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需申领、发放。

第十三条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有效期与该机动车承担校车任务的有效期相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使用校车的学校需要延续其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15日前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备案。

第十四 条校车上路行驶时,应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正确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第十五条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制定有关学生搭乘校车的安全指引,并教育学生在搭乘校车时必须遵守安全守则,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抄告其所属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其不符合驾驶校车的条件时,应建议学校终止其与该驾驶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和学生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

第十八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的,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十条使用校车的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将情况通报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该学校及其法人代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给予该校法人代表行政处分:

(一)使用未取得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车辆运送学生,不及时整改的;

(二)骗取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

(三)上路行驶的校车不按规定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

(四)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五)不遵守既定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的;

(六)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识、标志。

(七)雇佣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标识、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标识、标志。

第二十一条使用校车的学校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制定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岗位的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支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努力实现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赏的薪酬分配原则,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绩效管理,形成员工薪酬差距。

本公司所有员工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等级和绩效成绩。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公司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共享成功资源。

1.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2.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绩效奖金(入职后,前15天不予发放)

1.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前厅部门、后厨部门技术配供四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行政管理

1.企业高层领导(总经理、餐饮总监)

2.各分部餐厅经理、厨师长、部门主管

3.行政部(勤务人员除外)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所有职员

技术、配供

炒锅厨师、凉菜厨师、面点厨师、菜品研发部、技术工程部所有员工、采购部门所有员工

前厅部门:

服务人员 收银人员 传菜人员 保洁人员 保安人员 点菜人员 迎宾人员

后厨部门:

切配厨师 打荷厨师 海鲜养殖员 初加工人员 洗碗工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主管以上的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职务基础上试用二个月,享受该职务等级试用期工资待遇。经考核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的`转正级别。

2、岗位变动:凡在酒店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应等级转正级别执行。

1、新招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招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纳入相应技能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职高、大专、本科)直接来本店实习,根据实习生级别确定生活补助标准。按实习合同期限(一般为1――3个月),实习期满,愿留店工作的,根据所在岗位确定技能等级,可直接评定技能工资,若变动岗位,则按上述第五点岗位变动的工资规定。

3、社会招聘录用有熟练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进入试用期,经试用一个月期满考核之后,按实际技能等级评定。

4、社会招聘录用无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按实习生待遇执行。

(一)公司原则上根据经营业绩的成长,每季度进行员工调薪。

1、以本季度该员工考核结果为依据;

2、以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为依据。

(二)下列情况不在调薪范围:

1、本季度之内因升职或变动岗位而调薪不满一季度者;

2、本季度新入职员工,正式服务时限不满一季度者;

3、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

4、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5、因缺勤停职达10天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实际天数累计,旷工按10倍天数累计)

6、本季度内受重大处分者。

制定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岗位的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支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努力实现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赏的`薪酬分配原则,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绩效管理,形成员工薪酬差距。

本公司所有员工。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职务级别专业技术等级和绩效成绩。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公司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共享成功资源。

1、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管理层薪酬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奖金。

(2)员工薪酬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工龄工资+绩效奖金。

2、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生活补贴+绩效奖金(入职后,前15天不予发放)。

1、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前厅部门、后厨部门技术配供四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行政管理。

1、企业高层领导(总经理、餐饮总监)。

2、各分部餐厅经理、厨师长、部门主管。

3、行政部(勤务人员除外)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所有职员。

技术、配供。

炒锅厨师、凉菜厨师、面点厨师、菜品研发部、技术工程部所有员工、采购部门所有员工。

前厅部门:。

服务人员收银人员传菜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点菜人员迎宾人员。

后厨部门:。

切配厨师打荷厨师海鲜养殖员初加工人员洗碗工。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主管以上的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职务基础上试用二个月,享受该职务等级试用期工资待遇。经考核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的转正级别。

2、岗位变动:凡在酒店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应等级转正级别执行。

1、新招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招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纳入相应技能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职高、大专、本科)直接来本店实习,根据实习生级别确定生活补助标准。按实习合同期限(一般为1——3个月),实习期满,愿留店工作的,根据所在岗位确定技能等级,可直接评定技能工资,若变动岗位,则按上述第五点岗位变动的工资规定。

3、社会招聘录用有熟练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进入试用期,经试用一个月期满考核之后,按实际技能等级评定。

4、社会招聘录用无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按实习生待遇执行。

(一)公司原则上根据经营业绩的成长,每季度进行员工调薪。

1、以本季度该员工考核结果为依据;

2、以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为依据。

(二)下列情况不在调薪范围:。

1、本季度之内因升职或变动岗位而调薪不满一季度者;

2、本季度新入职员工,正式服务时限不满一季度者;

3、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

4、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5、因缺勤停职达10天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实际天数累计,旷工按10倍天数累计)。

6、本季度内受重大处分者。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以及各类仓库。

第二章组 织 管 理

第七条 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二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企业   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织条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三)火源管理制度;

(四)电源管理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

(六)车间、库房、班组防火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九)火灾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  

(十一)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防火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人员消防职责:

(一)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二)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三)保卫处、科、股长管理职责;

(四)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

(五)专职消-防-队长、指导员职责;

(六)专职消-防-队员职责;

(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八)车间、库房、科(室)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

(九)班、组长防火安全职责;

(十)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部门、仓库对防火责任区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当对所属机台、库房和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逐条登记存档,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集体)应当认真整改。

第十四条 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火险隐患整改要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

第四章建筑防火

第十六条 工厂、仓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如因生产、储存确需搭建时,应当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第十七条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和库房,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厂房、库房内的吊顶、隔墙不准采用可燃材料。

第十八条 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第二十条 库房内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堆放要整齐,并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米?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   垛与用于商品养护的电器设备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每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八件,烤烟原烟堆垛不得超过六包,复烤把烟不得超过六包。

第二十一条 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的最大储量不得超过   20000吨,超过的应分场堆放。分场堆物,堆场与堆场之间不应小于 40米,每垛占地面积一般不应超过100米2,堆高不宜超过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应小于15米,五垛为一组,组与组之间不应小于15米。半露天库房支架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二十二条 厂区、库房、车间、仓库的重点防火部位,防火标志要醒目。占地面积超过500米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米2的库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各厂及大型卷烟和烟叶仓库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应当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并保障通讯畅通。

第五章电源管理

第二十三条 车间、仓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根电线杆上。

第二十五条 车间、库房的照明设备悬挂应当牢固。发酵房照明灯具应安装在墙壁四周。香精、油料库必须安装防爆灯。贮丝、烘支房和各库房内不得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线路应采用暗管敷   设,开关应安装在室外,做到人走灯灭,并有断电指示灯。库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

第二十九条 厂区、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条 配、发、变电房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和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十二条 配、发、变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室内通风要保护良好。?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厂区、库区禁止流动吸烟。吸烟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室内要通风良好。吸烟室周围30米内不得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吸烟室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生产区、库房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动火必须向保卫处、科(股)申请办理临时动火证,方可动火。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二)固定动火须经保卫处、科(股)防火安全审核同意,报经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固定动火证。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备相应灭火器具,主管安全部门应当经常检查和加强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厂区和车间内的蒸汽管道应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并用难燃材料保温,其保温厚度以表面不超过50℃为宜。车间 内的暖气包、管、片等0.5米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车间、库  房内的送气、通风、送料、除尘、空调管道应当分开安装并安装阻火阀,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四十三条 消防装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确保完好能用。地处寒区的企业,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十四条 消防器材维修、更换、添置经费,应优先给予保证。各单位每年应根据消防设施、装置、器材使用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需要,进行一次消防经费预结算。消防经费不得擅自挪用。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六条 单位(集体)表彰、奖励条件:

(一)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重视消防工作,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的;

(二)防火组织机构健全,防火措施落实,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完善,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县级以下企业(含县级)不得评为烟草总公司和省级公司的先进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省级公司不得评为总公司先进单位。

个人表彰、奖励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的;

(二)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  

(三)发现和消除隐患,表现突出的;

(四)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第四十七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

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水电站大坝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 

水电站运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七条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三)负责水电站大坝日常安全运行的观测、检查和维护; 

(八)负责水电站大坝险情、事故的报告、抢险和救护工作; 

(九)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绩考核。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编制年度水库调洪调度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水库在汛期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调洪调度方案运行,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九条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配置水电站大坝应急处理需要的报警设施和通讯系统。 

第十五条 水电站运行单位在排除水电站大坝险情后,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对排除的水电站大坝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申请大坝中心检查。经大坝中心检查,并报电监会同意后,水电站大坝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评级

第十六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年度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监测资料进行年度整编分析; 

(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 

(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

大坝中心委托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的定期检查,由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专家组名单。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的组成,审查专家组确定的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并派人参加定期检查。专家组向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提出的定期检查报告,必要时对有关的专题报告复审,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第二十条 特种检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提出,大坝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大坝中心应当定期将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结果,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 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业绩。大坝中心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分为正常坝、病坝和险坝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正常坝: 

(一)设计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二)坝基良好,或者虽然存在局部缺陷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整体安全的威胁; 

(三) 坝体稳定性和结构安全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 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总体正常; 

(五) 近坝库区、库岸和边坡稳定或者基本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病坝: 

(一)设计标准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已限制水电站大坝运行条件; 

(二)坝基存在局部隐患,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的失事威胁; 

(四)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异常,但经分析不构成失事危险; 

(五)近坝库区塌方或者滑坡,但经分析对水电站大坝挡水结构安全不构成威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险坝: 

(一)设计标准低于现行规范要求,明显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 

(二)坝基存在隐患并已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三)坝体稳定性或者结构安全度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四)水电站大坝存在事故迹象; 

(五)近坝库区发现有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的严重塌方或者滑坡迹象。 

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变更的,大坝中心应当报电监会备案。

第四章 安全注册

第二十五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实行安全注册制度。 

电监会主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大坝中心负责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具体事务。 

第二十七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大坝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二) 符合安全注册条件和管理实绩考核要求的病坝,颁发丙级登记证; 

(三) 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被评定为险坝的,不予注册。 

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未能注册的大坝应当限期进行整治。 

第二十九条 大坝中心负责对水电站运行单位的管理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情况; 

(二)水电站大坝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四)水电站大坝安全资料及档案管理情况; 

(五)水电站大坝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换发登记证。 

大坝中心应当分年度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情况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五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电监会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三)参加水电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三条 大坝中心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技术监督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二)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检查; 

(三)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病坝、险坝进行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电站大坝事故隐患; 

(五)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建立并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数据库和档案库; 

(七)参加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站大坝附属设施更新改造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六章 罚  则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的; 

(三)未按照规定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四)未及时报告水电站大坝险情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和有关专项检查的; 

(六)未按照规定开展定期检查有关工作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特种检查的; 

(八)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九)发现险情未采取措施的。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核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向电监会报告、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的; 

(六)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七)未按照规定对水电站运行单位进行管理实绩考核的。

第三十八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四十条 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十一条 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小型水电站大坝,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部机关会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压缩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委会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以省委组织部名义召开,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以市委组织部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

(二)原则

遵循保证工作需要、注重实效,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程序,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三)基本要求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召开会议,尽量压缩会议数量,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改善会议形式。能够透过文件、电报、电话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

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会议讲话应简明扼要,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应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和确定与会人员,切实减少领导陪会。

(一)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拟召开的会议计划,由办公室分类、汇总和审核后,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报部长办公会审定。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二)实行会议方案备案制度。会议承办科室应在会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送办公室。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

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布置会场;

印发会议材料;

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

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一)会议经费支出。会议经费支出应按照《市委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会议支出标准,会议用餐标准为80元/人/天。

(二)会议经费结算。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如何制定班级管理制度

3、各种班级活动(如升旗礼、级会、校会等)不准时参加每人次扣0.2分,缺席按每人次扣0.3分。

4、上体育、音乐等外堂预备铃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否则扣0.2分。

3、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吃东西等影响他人学习的每次扣0.3分;。

7、外出活动,不听从指挥者每次扣0.3分;。

8、擅自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内的每次扣0.3分;。

9、上课期间及自习时间不允许去小卖部买东西,否则每人次扣0.2分;。

11、发生打架,每次扣2分;。

2、乱扔垃圾、乱涂乱画、随地吐痰每人次扣0.4分;。

3、被学校扣分的值日组除第二天接着干另外扣值日生0.1分;。

1、课间操不准时集队的、站队不端正的、做操不认真、说话的每人次扣0.1分;。

2、眼保健操不按要求做的、不认真做的每人次扣0.1分;。

3、早操,住校同学必须跑操(除值日生、请假者),否则每人扣0.5分;。

4、三操迟到、缺席的均按出勤方面扣分制度进行扣分。

2、随意进出老师办公室,在办公室大声说笑等影响老师办公的每次扣0.2分;。

3、不戴校牌上学的每人次扣0.1分,校牌必须贴身随带;校牌上贴他人图像或图片的每人次扣0.1分;穿拖鞋的每人次扣0.2分,抽烟的每人次扣2分。

1、教室无人,未及时关闭灯的值日生组长扣0.1分;。

2、放晚学后,教室门、窗未关的每次扣0.1分;。

3、损坏学校公物的除按要求赔偿外,每次根据情况酌情扣0.1~0.5分;。

2、每生每投中一篇广播稿给该生加0.5分;。

3、为学校赢得荣誉、作出一定贡献的可根据情况给予该生2—20的加分。

4、拾金不昧、帮助他人等加1—5分。

1、早操、课间操要履行“快”“静”“齐”三原则;。

2、见到老师主动问好;。

3、多向老师反应最近学习状况,使老师更了解我们的学习问题;。

4、多向老师、班委提意见;。

5、见到垃圾主动拾起;。

说明:

1、评比总分为100分(周评月评均以100分计);。

2、分别评出总分前三名和月总平均分;。

4、评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团员、品德优秀等荣誉项目以此为参照;。

5、每周加减分超过5分者,即时向家长汇报情况;6、每周扣分超过10分者,请家长到学校协助教育。

制定管理制度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加强发热病人留观管理,预防医院新冠肺炎及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把我院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导诊台对将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确定其体温37.3℃或可疑病例及早期症状者,即护送其到留观室,采取隔离措施。

2、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人员、防控办(院感办)、院领导。

3、按流程立即向社区报告或打120。

4、做好病人的.相关信息采集及记录。

1、进入留观室的工作人员采取一级防护,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手套。戴医用外科口罩。

2、严格执行手消毒,接触隔离患者后及时更换手套并进行手部卫生清洗消毒(6步洗手法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拭)

1、对隔离留观室每天进行湿式清扫,对桌椅、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 500mg/l-1000mg/l)进行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空气采用紫外线消毒。

2、隔离留观者转诊后,要对留观室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地面、空气)。

如何制定薪酬管理制度

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能够让企业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在众多的激励方法中,薪酬可谓是一种最重要、最易使用的方法。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对员工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着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因此,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度及运用将会对留住人才、保持竞争力具有巨大作用。

在制订企业的薪酬上,这点表现尤其明显。企业往往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误区,而不是考虑到员工的需要。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在理念上雇主认为支付员工薪酬是一个成本。 而事实上,薪酬应该被看作是一种企业的投资。如果把薪酬看成是一种成本的话,雇主首先考虑到的是对成本的控制,落实到很多具体政策制订的时候,薪酬便没起到对员工的激励的作用,而这点恰是薪酬制订的出发点。

在薪酬制订上,往往以职位为中心确定工资及报酬基准,谁的官大,谁的工资就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没有错,但它没有体现员工工作对企业的价值贡献。员工感觉不到企业对它工作的承认,故会挫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在薪酬结构上,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划一的,比如由固定工资、业绩工资及一些法定的福利与津贴构成。对员工的生活质量缺少必要的关怀,如果外派一名分支机构经理,而他有家庭与子女教育,公司应该在待遇上如何处理?相信这个问题很多企业都没能制订出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来,或者,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

公司如何制订一个满意的薪酬制度,大体可以从以下三点考虑:

改善工作结构。当我们说到报酬的时候,很多人一反应就是钱。其实,一个员工工作会有很多原因,并不单纯为了钱。在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应该也被看作是报酬的一部分。认识到这一点,公司首先要做的是改善工作的结构,只有好的工作,才会有满意的员工。什么是好的工作?工作对员工来说有意义,有完整性。如果公司强迫员工做他们不感兴趣或让员工觉得他决定权不足的工作,那么就算是有好的工资,他个人也得不到满足,就更不用说工资还在市场平均线之下了。

确立以价值为导向的薪酬管理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以价值衡量员工岗位的价值以确定其基本工资,二是以价值衡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的业绩,这部分可以叫奖金,也可以叫业绩工资。很多企业仅凭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确定员工的薪酬,这样很容易造成工作上的形式主义,也会挫伤一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为,学历与工作经验并不能担保该员工就能为企业创造出价值。

自助式薪酬。这种做法现在开始在外国流行。其核心理念是把员工当成客户。不同员工因为其个人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对工作报酬有不同的要求,企业应该尽量满足不同员工的不同需求。所以,企业在薪酬的指引下划分不同的报酬结构,并在同一薪酬类别下设置多个选项,让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挑选。这样的做法是考虑到员工的需要,并让员工自己确定薪酬结构,员工的参与感增强,同时对工作的满意度也会相应增加。

我们在咨询过程中碰到很多老板,当说到管理改革的时候,非常积极。但说到要为员工加薪,那是很困难的事。他们认为,员工薪酬增加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但有一点可能他们没有想到的就是: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顾客。满意的顾客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一忌书生意气,分清狭义广义。

一般来讲,民营企业的老板在尚未认识到薪酬的重要性时,容易犯“随心所欲”的毛病。由于在这一时期,尚未涉及薪酬设计,所以暂时先不予以考虑。然而,当有些老板认识到薪酬设计的重要性时,便开始一边“苦读经书”,一边模仿运用,以求大解。但是,这个时候就要防止犯书生意气这个毛病了!我们知道,就“薪酬”二字来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的角度来讲,薪酬是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劳保等所有现金类、物资类甚至还包括名义、荣誉之类的所有的“收入”。但是,狭义的薪酬就简单得多了,一个字———钱!

一般来讲,应聘者在和老板谈薪酬时所说的“薪酬”是指每月实际能进入的钱,是狭义的“薪酬”,其他的都是附加或附带条件!作为老板,应该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切忌书生意气,把书本上的“薪酬”和应聘者的“薪酬”划等号。这样做,一是达不成交易,二是,即便侥幸达成了交易也会很快分手!

二忌拼命压价,看重“相对公平”!

有的老板在和应聘者谈薪酬时,总喜欢询问应聘者“原来的薪酬水平”,以便拼命压价。明明依照应聘者的水平应该享受更高的薪酬待遇,但总有“少给一个算一个”的思想,这是最为忌讳的!

三忌面面俱到,方向多了等于没目标!

有的老板在设计薪酬方案时,总喜欢询面面俱到,这也是最为忌讳的!我们知道,薪酬的重点应该放在我们最想达到的目标上。比如,销售不好的时候,我们可以制定依据实际销售量计算的薪酬方案;产量上不去的时候,我们可以制定以产量为主要依据的产量工资等等。薪酬是一个“杠杆”,员工是一个“车轮”,要向撬动车轮快速向前滚动,必须有一个“支点”,这个支点就是我们的切入点。笔者认为,切入点多了不是好事,这是因为,当我们面面俱到的时候,员工的思想可能早已经模糊了,思想模糊的员工不仅不会找到目标、而会迷失方向!

一、用人单位应该对工资的构成有一个准确、清晰的把握国家法律对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精确把握,以便在工资的操作管理中合理合法,规避各类风险,比如社会保险的缴纳、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工资,尤其是要注意合理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加班加点工资、病事假工资、年休假工资以及停工期间的工资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特别是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和扣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二、提供具有公平性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公平,是实现报酬制度达到满足与激励目的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员工而言,必须让他们相信付出和报酬一定是相适应的。如果企业在薪酬问题上未能建立必要的信度,那么员工对薪酬制度的信任感也会下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大打折扣。

富有竞争力的薪酬能够使员工从进入企业的第一天起就懂得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因为支付高工资的企业最能吸引企业所需的员工,尤其是那些出类拔萃的员工,这对于行业内处于领头羊地位的公司尤为重要。较高的薪酬必然带来较高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与之俱来的还有较低的离职率。薪酬缺乏市场竞争力,将使企业可能流失核心员工,会形成企业不断的招聘新员工以满足企业运营的同时老员工不断离职的恶性循环,必将导致企业资源的巨大浪费。企业薪酬制度的公平性和竞争力是相对的,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经济承受能力决定。

三、合理的设计符合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薪酬的激励作用与员工的福利密切相关。员工的个人福利通常情况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福利,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按照既定标准为员工支付的各项福利,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第二类是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设置的福利项目,常见的有旅游、健康检查、带薪休假、脱产学习、提供公车交通、提供住房支持或者购房支持计划等。员工在衡量个人薪酬水平的时候通常会把这些福利折算成收入,用以比较企业间薪酬的吸引力。因此完善的福利系统对于吸引和保留员工具有特殊意义,也是衡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福利结构设计的好,不仅能为员工带来方便,增强企业对公司的忠诚度,而且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声望,能够为公司获取运营和发展获取源源不断的优秀的员工。

四、实现薪酬与绩效挂钩单纯的高薪难以起到最佳激励作用,只有薪酬与绩效紧密结合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薪酬结构上看,绩效工资的出现极大的丰富了薪酬的内涵和作用,过去那种单一的无激励的薪酬形式已接近绝迹,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紧密结合的灵活多样的薪酬系统。绩效工资为公司绩效的创造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并非实施绩效工资就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企业绩效薪酬的设计是否合理,如果绩效薪酬方案设计不当,负面影响可能很大,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薪酬实施成功的重要保证。绩效薪酬要有具体的兑现日期并及时兑现,不能拖延,否则绩效薪酬对员工的即时刺激作用会大大减弱;另外绩效薪酬体系设计要覆盖所有员工,不能有的员工有绩效薪酬而有的没有;公司制定绩效工资体系时要吸纳员工参与,参与的过程既是一个沟通和培训的过程也是让员工和公司发现问题并树立实施信心的过程。

五、支付薪酬要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巧付薪酬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认为,需求是人内在的、天生的和下意识存在的,而且按先后顺序发展,满足了的需要不再是激励因素等。员工只有在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能考虑更高层次的需求。企业在设计薪酬的时候应该有针对性的了解员工的需求,适时的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因此对收入较低的员工适宜于经济性的薪酬;对高层次的员工应将经济性和非经济性薪酬结合起来。

另外,将经济性和非经济性薪酬的有机结合适当缩短常规奖励的时间间隔,保持激励性的及时性,有助于增强激励效果。薪酬管理不是对金钱的直接关注,而是关注如何正确的使用薪酬的激励作用。即使薪酬绝对金额相等,支付方式不同带来的激励作用和绩效有可能大相径庭。

六、薪酬的支付要透明薪酬是保密还是公开是现代企业处于两难境地的一个课题,这源于员工对薪酬公平性的高度敏感性。企业无论采用绝对的薪酬公开制度还是绝对的保密制度都是不可取的,企业必须在两者之间权衡,把握好保密和公开的“度”,因为尺度的把握直接影响到激励效果。实行密薪制的企业可能禁止员工相互了解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但是这并不影响薪酬信息的沟通。员工总能通过一些途径获取其他员工的不完整的薪酬信息,并对薪酬的公平性做出一个判断,这个判断极有可能是扭曲的,扭曲的判断难免使员工带来负面情绪。同样完全公开的薪酬也不能使员工对薪酬的公平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企业要有选择的传递一些薪酬蕴涵的信息,借以表达企业推崇和鼓励的思想。

改善工作结构。当我们说到报酬的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钱。其实,一个员工工作会有很多原因,并不单纯为了钱。在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应该也被看作是报酬的`一部分。认识到这一点,公司首先要做的是改善工作的结构,只有好的工作,才会有满意的员工。什么是好的工作?工作对员工来说有意义,有完整性。如果公司强迫员工做他们不感兴趣或让员工觉得他决定权不足的工作,那么就算是有好的工资,他个人也得不到满足,就更不用说工资还在市场平均线之下了。

确立以价值为导向的薪酬管理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以价值衡量员工岗位的价值以确定其基本工资,二是以价值衡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的业绩,这部分可以叫奖金,也可以叫业绩工资。很多企业仅凭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确定员工的薪酬,这样很容易造成工作上的形式主义,也会挫伤一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为,学历与工作经验并不能担保该员工就能为企业创造出价值。

自助式薪酬。这种做法现在开始在外国流行。其核心理念是把员工当成客户。不同员工因为其个人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对工作报酬有不同的要求,企业应该尽量满足不同员工的不同需求。所以,企业在薪酬的指引下划分不同的报酬结构,并在同一薪酬类别下设置多个选项,让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挑选。这样的做法是考虑到员工的需要,并让员工自己确定薪酬结构,员工的参与感增强,同时对工作的满意度也会相应增加。

在市场中,无论是什么行业,薪酬这个词一直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词。要想保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人才就是决定因素,那么又是什么影响了人才的招募呢?薪酬就是一个很大的因素,现实层面来讲,当两家企业的发展平台对于一个员工来说差不多的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那个提供薪酬比较高的企业,所以如何制定薪酬,薪酬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也是是至关重要的。

      接下来,时代光华就带大家去了解员工薪酬是如何制定的?

第一步:薪酬基础和标准设定

员工获得薪酬的原因不外乎两点:第一、达到岗位任职要求;第二、按照岗位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表现。人力资源制定薪酬首先就需要了解公司的各个岗位职责,然后把各个职位以说明书的形式将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明确下来。有了职位说明书,人力资源部门就能按照任职资格要求招聘新员工,新上岗员工也可以参照职位说明书所描述的职责开展自己的工作。

      第二步:薪酬设计

基于职务说明书和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起来的薪酬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包括固定薪酬+业绩薪酬+福利等形式。固定薪酬设计必须使员工薪酬水平保证相对的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一般来说,人力资源部需要从三个方面对岗位进行评估:岗位对知识技能的要求;岗位对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岗位承担责任的大小。在制定了基本的一些薪酬设计职位,还要给于一些福利,这是补充的部分,是能有效缓冲员工对固定薪酬和业绩薪酬的相对不满的。

      第三步:员工发展

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往往也会涉及到员工的发展,毕竟一开始进入公司可能看重的是薪酬,要想待的长远,就必须考虑到员工今后的发展和空间,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明确不同岗位的职业发展路线,完善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竞争上岗或进一步提升的机会。这样才能更进一步地给于员工激励,使其对工作充满动力,否则薪酬的激励只是昙花一谢,不长久。

总之,薪酬管理的制度设定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所以这对于人力资源部门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压力,可以提的建议是: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增强激励效果、提高员工满意度的保证。也可以在这方面多下点功夫。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4、学校食堂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二、个人卫生。

1、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清洗、消毒双手。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3、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用手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