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小编: 影墨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该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着装1、上岗须着公司统一的工作制服。

2、上岗须佩戴好工作牌。工作牌统一佩戴在外衣左上衣袋上方。

3、喷洒农药等易伤皮肤工作时应穿长袖衣服戴口罩等。

4、要求工作服干净整洁。

行为举止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3、使用礼貌用语。

工作制度1、爱岗敬业、服从指挥、积极主动、任劳任怨、遵纪守法、严以律己。

2、按规定着装上岗。

3、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4、认真参加培训和学习。

5、绿化养护要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加强业务培训,使员工成为一专多能的骨干力量。

6、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完后妥善保管,未经主管同意不得外借。

草地养护1、清除绿地、花丛内砖石、铁丝、干枯枝叶等杂物。

2、拔除绿地的杂草。

3、草坪修剪,绿篱、花球造型。

4、加土滚压,填平坑洼。

5、适时松土、淋水、施肥。

6、裸露地、草皮死亡及时补植。

7、加强草坪病虫防治工作。

荞灌木养护1、做好乔、灌木修剪和造形,及时修剪枯枝、病虫害枝、有碍观瞻和影响行人的枝条。

2、及时除草、松土、培土。

3、台风季节对荞灌木进行加固,防止刮倒。台风过后及时松绑,避免橡皮带嵌入树皮内。

4、淋水、施肥,保证乔、灌木水分和养分供给。

5、死亡乔、灌木及时补植。

6、做好乔、灌木病虫防治工作。

7、修整树穴。干旱的秋冬季修成水窝状,多雨的春夏季修成丘状。树穴内经常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细粒疏松,不见杂草,清除石杂物。树穴要美观精致,大小、形状与乔灌木地上部分相协调。

浇水、施肥1.草坪浇水。

1.1在干旱和少雨季节,要经常进行草坪浇水,保证草正常生长的需要。

1.2草坪浇水,最重要的是一次浇足透水,避免只浇表土。至少要浇湿透土层5cm以上。如草坪过分干旱,土层的湿润度则应增至8cm,否则就难以解除旱象。

1.3草坪浇水最忌在中午阳光曝晒下进行,应尽可能安排在早上与傍晚前后进行。

1.4草坪浇水要喷洒均匀,免于遗漏,无固定喷灌设备的,浇水要先远后近,逐步后移,避免重复践踏。

1.5久旱不雨,可连续浇水2~3次,否则难以解除旱情。正常情况下,无雨季节每周可浇水2~3次。

2.草坪施肥。

2.1堆肥施用量一般为1000~1500kg/亩,每2~3年施用一次。

2.2化肥施用多以氮肥为主,以促进其茎叶繁茂。施用磷、钾肥以增加草坪的'抗病与防病能力。

2.3氮、磷、钾三种化肥的施用比例,通常控制在5:4:3为宜。

2.4化肥的施用量为3kg/100m2为宜,入冬前忌施氮肥。

2.5施用化肥应在阴天或雨前撒于草坪场地,或与草坪灌溉浇水密切结合进行,以防施用不当损坏禾苗。

2.6在每年的4、7月进行。在其它时间,应视其生长情况,适当补充追肥。

2.7草坪施肥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3.乔、灌木施肥细则。

3.1在乔、灌木根部挖条形沟,或在树冠外缘的投影线下,每株挖对称两穴。

3.2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为30×30×40cm,灌木施肥穴的规格为20×20×30cm。

3.3将肥料用铁楸倒入沟内或穴内。

3.4回填泥土,踏实,淋足水,切忌肥料裸露。

4.注意事项。

4.1施肥要根据花卉不同品种及生育期,适时、适量、氮磷钾配合施用。

4.2施肥前要松土除草。

4.3施肥后要淋足水,第二天早晨要淋清水,俗称'回水',这有利肥料的分解吸收。

4.4施肥时,不论哪种肥料,切忌施于花卉幼芽和新叶上,以防灼伤。

病虫害防治1.病虫检查。

2.喷施药物。

2.1在喷药前至少应提前12小时张贴通知告知业主(业主),提醒注意,避免对人、畜造成危害。

2.2喷施后立即清洗喷雾器中剩余药液,将药物和用具回收库房并清洗全身。

3.注意事项。

3.1配制、喷施农药应穿长袖衣、裤;戴口罩、橡皮手套。

3.2喷施时间以8:00~10:00点、14:00~15:00点为宜。

3.3喷施时遇大风、下雨时要停止喷施。

3.4不可随意提高或降低药液的使用浓度。

3.5保管好农药,不要随意丢放,以免误使人、畜中毒。

修剪1.草坪修剪。

1.1草坪修剪的标准是草坪高度不超过8cm-12cm。

1.2正确使用割草机,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使用。

1.3在割草机不能操作的小块草地或草坪边缘,应用修剪刀进行人工修剪,使草坪修剪整齐。

1.4草坪边缘超出生长范围而遮盖路面、路牙影响美观,应采用月牙铲进行切边。

2.乔木修剪。

2.1乔木修剪要注意冠形美观,下缘线整齐,枝叶不宜密集、重叠,也不能太疏。

2.2剪口要平滑,避免粗糙,要尽量缩小伤口面,不能起'树钉'。

2.3剪除荫枝、干枯枝、病虫枝、下垂枝,下缘线以下的荫蘖枝要及时剪除。

2.4乔木移植后必须修剪,修剪程度以主枝2/3处修剪为度,保留4~5个主枝,每个主枝留取2~3个侧枝,以利成活。

3.灌木修剪。

3.1修剪以修枝为主,剪除枯枝、弱枝、病虫枝、过长的徒长枝、过密枝、交叉枝等。

3.2修剪要控制好株形。

4.注意事项。

修剪后要将剪下的草叶、乔灌木枝条清理干净。

1、保护好绿化设施(护栏、护树架、水管、水龙头、喷头等),对任何人的破坏要加以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反映到管理处。发现绿地及设施受损坏要立即上报。

2、绿地和绿化带内不准堆放东西,不准单车、机动车辆驶入和停放绿地,不准在绿地内设摊及摆卖。

3、不准在草地上踢足球及进行损害花木的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4、保护好供水设施,节约用水,淋完水后要关好水闸开关,严禁任何人盗用绿化用水。

5、保护好护树架。护树架或护树板霉烂或绑带脱落断裂要及时更换,使其达到护树效果。

6、绿地设施遭到破坏,要自觉修补维护,保证绿地和设施完整。

工具使用。

1、做好工具的领用、使用、保管、保养等记录。

2、熟悉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保养要点,爱护工具。

3、保持工具刀锋利,定期打磨上油,随时保洁,紧固接合部位。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各项目内的乔木、灌木、绿篱、攀缘植物、草皮、及其他植物的养护。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内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任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项目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主管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并做好工具的维护维修工作。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实施植保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对他人的影响,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人员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在使用水管淋水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和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汇报。

3.4.2绿化主管按养护标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上级处理。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各物业公司(处)绿化班。

1绿化工认真执行公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类苗木的绿化、养护工作。

2-1按制度要求,对油料、各类农机具等,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做好登记。

3管理部主管对'绿化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4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枝叶和杂物,保持绿化环境整洁;。

5对遭受损害的花木要及时进行修补、扶持和补栽,确保绿地环境的观瞻效果;。

1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绿化机具,尽力减少损耗和不必要的损坏;。

6建立健全机具管理台帐,分类造册登记,定期盘点检查。

3、浇灌用水管理。

1合理安排浇灌时间,避开用水高峰,缓解居民用水与绿化浇灌可能发生的冲突;。

2绿化浇灌需启用大流量用水时,必须事先向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启用;。

4绿化工在浇灌时,必须手持水管,严禁放任自流,以杜绝资源浪费。对不按规定执行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同时对物业主管处以200元罚款。

1非指定人员禁止进入绿化库房动用机具和各类消耗物品;。

3机具各类配件要登记造册纪录,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或私自挪用;。

4绿化机具和配件消耗品的库存量应掌握节俭原则配置,不准大量库存积压。

5.1绿化队长每周至少对整个小区的绿化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3物业总公司对各公司'绿化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同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环境的正常维护和管理,给住户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小区绿化发包给分承包商负责,公司要求分承包商按合同中签定的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即乙方责任来实施绿化管理。

3.1质量手册第4.6、4.9、4.10、4.12、4.13章。

3.2iso9002标准第4.6、4.9、4.10、4.12、4.13章。

4.1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绿化设计,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审批工作。

4.2工程维修部负责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施工计划,预决算审核监督、检查、验收和对分承包商的日常绿化维护监督、检查工作。

4.3工程维修部负责分承包商的选择与合同签定工作。

5.1工程维修部汇同其它部门一起研究提出小区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计划,上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5.2计划审批后,工程维修部根据计划要求,选择分承包商。

5.3根据小区绿化特点,在与分承包商签定的合同中,要详细制定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即乙方责任。

5.4分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对小区绿化管理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5.5工程维修部根据合同要求,每月二次对分承包商的具体工作按每周工作安排内容进行检查并做《绿化工作检查记录》。

5.6检查达不到合同要求,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如仍达不到要求,工程维修部研究上报副总经理批准,撤消合同,另择分承包商。

5.7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制止一切对绿化植物,绿地和园林小区设施的破坏行为,对已形成的破坏行为,由经营管理部对其实施教育及赔偿,在工作过程中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ej-wi-qp4.6-01。

6.2《整改通知书》ej-qr-qp4.9-05。

6.3《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ej-wi-qp8.1-02。

6.4《对物业分承包商的选择和控制》ej-qp5.3。

6.5《绿化工作检查记录》ej-qr-qp4.6-02。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00-11:30,下午14:30到17:30,一天工作时间为6个半小时,每周工作六天共39个小时。按合同计算每周工作小时为40个小时,现按实际情况计算余1小时,每月余4个小时,剩余的4个小时需根据我站工作需求,服从主管领导安排。由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考核绿化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第三条、病、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站主要领导批准;对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时间在4小时以内,按脱岗论处,满4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对未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者、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实者、病假无诊断书,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一个月内经巡查发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二次者,按比例扣除当月基本工资。一年内经巡查发现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十二次者,扣除年度双饷;一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七天者,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者,视工作表现,按比例扣除年度奖金。

第五条、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事。

第六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xxxxxxxx管理站。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保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保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8.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达到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9.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10.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2.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绿化植物养护的检查提供标准,为绿化养护工作的成效提供一个具体的衡量尺度,确保小区的环境及绿化品质得到广大顾客的认同,特制定此管理程序。

1、保洁主管负责绿化检查标准的制定、修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

2、保洁、绿化班(组)长负责绿化员的日常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和考核。

4、绿化员负责管辖范围内一切植物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达到绿化养护标准。

1、乔木:主干明显,养护水平要求较低。

2、花坛:一般以某种形状种植,植株以灌木、木本、多年生花卉为主,养护水平要求较高。

3、植物造型:通过修剪、艺术手段使植物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形状,把绿化效果提高到更高层次。

4、绿篱:一般种在绿化带周围,起保护绿化带的作用,也有一定的美化作用,以规整式种植为主,对修剪方面要求较高。

5、攀援、藤本植物:一般用于花架的攀爬,以立体式种植为主,合理应用就可以增加绿化立体美感,如爬墙虎、金银花、炮仗花等。

6、草坪:主要品种有台湾草、马尼拉草、大叶油草、假俭草、地毯草、狗牙根、多年生黑麦草、结缕草等。

1、乔灌木应保持美观的的形状,枝条无杂乱现象,需修剪的树木品种要修剪成型。

2、行道树排列整齐,无枝条乱生现象。

3、风景树应保持树形优美,无枯枝枯叶。

4、背景树树形整齐紧密,无枯枝枯叶、无突出长枝。

5、无明显病虫害现象。

1、所用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应保持设计的形状,棱角分明,形状优美。

2、所有花坛不能有杂草或不属于花坛的其它植物品种。

3、无枯枝,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1、造型要合理、有美感,修剪后枝叶密度大于80%。

2、应保持原有的形状,无突生枝条。

3、新生枝不超过10cm长,枝叶颜色无不正常表现。

4、无枯枝,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1、绿篱花球必须形态明显,新生枝不超过10cm。

2、规则式绿篱一定要修剪整齐,外形一定要整齐。

3、绿篱之间无缺口,无人为破坏现象。

4、无枯枝死苗,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1、枝叶美观,攀援程度好,不易脱落。

2、枝叶嫩绿,无枯叶黄叶。

3、枝条健壮,无杂乱的感觉。

4、无枯枝,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1、所建植的草坪均匀、美丽、覆盖面好。

2、草坪密致,枯黄率不大于2%。

3、草坪高度应保持在3-5cm左右,立春前一般保留草茎2cm-3cm为宜,立秋前修剪的高度为草长的一半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为草长三分之一。

4、草坪上无枯叶死草、无各种垃圾,无病虫害。

5、草坪中的杂草面积不超过1%,杂草高度不超过原有草坪3cm。

1、生长繁茂,长势好,叶形美观,草坪碧绿致密,植物造型有艺术美感,环境清新怡人。

2、色彩效果协调好,开花植物的数量配合搭当。

《管理处绿化(地)养护巡查周记表》。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

3.内容。

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3.4.3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绿化管理制度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总务主任、政教主任、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小品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九、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金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绿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管理制度

目的:规定绿化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对绿化工作的质量实施控制,使绿化面积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

1、负责人制定年度绿化实施方案和月工作计划。

2、绿化员负责花草树木的养护和修剪工作。

在花草树木的保活期内,物业管理人员要根除杂草。

(1)、每年年初编制一个绿化实施方案,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实施。包括需调整移栽的树木和更新长势不好的树木和草皮等内容。

(2)、负责人每月制定一个绿化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将绿化带划分责任区,并建立标识。

3、建筑小品。

在院内增加适量的建筑小品,增加业主的生活品位。

(1)、拥有自己的园林公司,可以在搞好地面绿化管理的同时,。

开展空间绿化、室内绿化工作。向空中索要绿色,形成一个绿色世界。

(2)、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做好绿化工作。

5、相关标准:。

绿化工作质量标准及作业频率。

分类项目质量标准频率。

整形。

造型造型美观、形态逼真。

春、秋季一遍。

施肥。

树木采用穴施或沟施,覆土平整,肥料不外露。4次/年。

草地播施和喷施,不伤花草1次/年。

花卉保证基肥,追施化肥,少量所次,不伤花草使长势而定。

防病。

治虫无明显枯枝、死枝,有虫害枝条2%以下防治1次/月,发现病虫及时喷药。

花草泥土不染花叶,土不压苗,水不冲倒苗2次/天。

补栽补种无明显黄土裸露按花草树木在栽种季节,及时补栽补种。

绿化管理制度

1、总务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0%,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二、绿化职责。

(1)由德育处协助总务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四、绿化养护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二)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8公分,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15公分;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1平方米以上的草皮死亡。

五、考核要求。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4、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5、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绿化管理制度

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绿化管理。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组实施日常巡查与监控。

3.2绿化组绿化员负责对绿化的具体实施。

4.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4.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4.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2绿化组组长填写《绿化工作周计划表》交物业绿化主管审核后,绿化组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绿化养护周计划表》。

4.2.3绿化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绿化设备。绿化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入库管理。绿化员每次使用绿化设备后,必须清洗干净后再入库。每月由绿化班长组织对绿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项目外包工具由分包方负责管理。

4.3工作检查。

物业绿化组组长依据绿化管理规定对本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和管理,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绿化工作检查表》(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上日检,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下周检)情节严重把《工作整改通知》发给责任人,限期返工,并跟踪验证,并把处理结果填在上《绿化工作检查表》。

4.4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环保意识培训,重点关注化肥、化学试剂的使用,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等。

4.6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职业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化学试剂的使用等,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4.4绿化分包控制参见《分包方管理及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绿化管理制度

规范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成本。

适用于公司绿化部。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总经理审批合同、物资申请。

分管总助审批标书,审核/审批合同、物资申请。

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合同,审核/审批物资申请。

部门经理组织编制标书、合同评审及竣工验收。

工程主管协助编制标书,确定施工方案,监督施工过程。

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督施工,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物资申请。

现场施工人员组织施工、物资验改、工程记录。

绿化员负责协助施工、养护。

4.1标书的编制。

4.1.1标书内容包括:招标函、合同样本、报价表。

4.1.2绿化部在收到委托方的招标信息后,工程主管、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参与甲方安排的答疑,结合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咨询有疑问之处。

4.1.3部门经理负责按招标要求组织专题会议,由分管总助、绿化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制定并审核标书。

4.1.4经部门经理和分管总助审批的标书由专人按指定时间、方式送达招标方。

4.2中标后,按《合同管理程序》进行合同评审后方可签订合同。

4.3由部门经理任命工程项目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前期准备并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

4.4根据工程施工的要求,按《绿化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物资采购。

4.5项目负责人按《绿化部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保质按时完成。

4.6绿化部会同地产公司进行初验(必要时品质管理部参与),对验收不合格的地方积极给予整改。

4.7初验合格后由工程项目养护组按合同规定养护期进行养护。

4.8竣工验收。

4.8.1按合同验收的时间,绿化部组织竣工验收。

4.8.2竣工验收后,由项目负责人准备竣工验收报告资料。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

a.物资采购单。

b.施工图。

c.苗木清单。

d.技术资料和隐蔽工程资料(指喷灌工程)。

e.竣工图(须有竣工效果图,可以实景拍摄)。

f.设计变更记录、签证等。

g.竣工和使用注意事项。

h.其他必备资料。

4.8.3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应装订成册,由绿化部保存。

4.9工程完工验收交接后,根据工程施工的有关数据按甲方要求的格式进行工程结算。

4.10保修期满后向相关的物业服务中心移交相关的资料,如苗木清单、技术资料和隐蔽工程资料(指喷灌工程)、竣工图(须有竣工效果图,可以实景拍摄)。

5.相关文件。

vkwy7.2.2-z01《合同管理程序》。

6.记录表格。

vkwy7.2.2-z01-f1《策划方案/合同评审记录表》。

绿化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校的公物、绿化得到有效的保护,特做规定如下:

l、班级课桌椅由班级包干负责,学校定期检查,根据保护情况进行奖励或赔偿。

2、教室中黑板、门窗玻璃、照明灯具、投影仪、电视机等均为易碎品。应小心使用并加以保护。课桌椅要轻拿轻放,不准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留下字迹。应保持教室、墙壁的整洁。不准在墙壁上涂抹。不准留下脚印。

3、爱护实验仪器,不随便使用,不浪费药品,不丢失仪器,爱护体育器材,借用后正确使用,并及时归还,不准用脚踢排球、篮球,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4、爱护学校图书、报刊。不准在所借书刊上乱涂乱写,折面损坏,到期后应及时归还。

5、爱护学校绿化。班级包干的绿化园地应定期浇灌打扫卫生。不准随便进入花圃,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采摘花卉,攀折枝叶。也不准将瓜皮果壳、废纸等扔进花圃中。

6、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上水龙头和电灯。

学校公物一律不准带出校门。(除领导批准外)。

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将作出赔偿或罚款处理,并将给予纪律处分。

绿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绿化工作小组的设立。

第一条:成立跨部门绿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构表详见附表。

第二条:绿化工作小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绿化工作小组设专职副组长一名,专职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各成员代表各自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应的工作。绿化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大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目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人工水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用。

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方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心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方案评审,透过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用适宜当地生长,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规苗木种类。每个项目设计开始之前,设计人员就应进行苗圃考察,会同采购人员一齐选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种类指导设计工作。

第六条:销售中心、销售通道等展示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行,确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

第七条:天力公司苗场每月带给场内苗木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小组,苗木价格由供应部核定。绿化小组采购、设计人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结合当地公司实际状况优先思考天力苗场的苗木。

第八条:对于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地被,可由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对外采购;对于销售展示区域或其它重点区域少量的重点景观树,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又为保证效果无法更换品种的,经过设计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对外采购。

第九条:对外采购按原流程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条:工程部务必严格执行乔木的进场验收及种植定位;设计人员须参与把关重点乔木(由设计人员提前给出重点乔木清单)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种植定位。未经上述人员签字认可,核算中心不得计价付款及结算。

第四章:苗木种植和养护。

第十一条:施工前,销售、设计和招投标提前完成各部门相应的工作。销售展示区域、重点部位的大型树木,工程部协调各专业带给施工场地并工安排施工单位提前种植,确保苗木恢复期,满足售楼时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条:绿化设计图需明确销售区、重点部位的大树及规格较小的苗木应全冠移植。: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运苗、种植、养护(包活6个月)原则上须由同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部务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须及时向设计人员反映,设计人员务必保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视察,随时带给施工作业指导,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绿化工作小组会同工程部、设计研发中心共同进行。只有带给由工程部和设计研发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资料,核算中心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为该手册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其指引开展园林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在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和采购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上述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绿化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绿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