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报告(精选16篇)

小编: 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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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学校安全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我校历来十分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第一”、“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认识,严格管理,严密防范。

接到通知后,我校积极行动,重点对学校校门、围墙、厕所、车棚、库房、室内外悬挂物、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处理措施。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英杰(校长)。

副组长:范思广(书记)、高志平(副校长)、关大志(副校长)成员:谢忠岐(总务主任)、侯玉荣(主任)、马二庸(主任)、夏志中(主任)。

1、我校不存在d级危房。

2、由于8月份大暴雨,使我校西侧大墙倒塌两处。

3、篮球场地篮球架子螺丝有些松动。

1、领导重视,加强教育。

学校领导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来抓,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近期尽快将倒塌大墙重新修好并加固。

3、篮球架子已于近日修好。

3、防患于未然,落实责任。

学校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每学期对房屋进行维修并落实岗位职责,规定保卫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从领导到老师的一条信念。我校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工作的讲话精神,把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对师生的卫生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狠抓薄弱环节,清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班班主任,对学校可能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检查和逐一排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以汇报。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

全力做好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把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经常性工作当中。建立健全卫生安全领导机构、各项卫生安全规章制度,细化并明确各部门相关部门人员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的管理,使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食堂、生活饮用水。

我校没有食堂。而生活饮用水(没有二次给水),是政府水改民心工程,从山上接来的清澈山泉,经过两次过滤,符合卫生要求。

三、传染病防治。

学校是人口集中的场所,我校重视学生传染病防治。要求全校教1。

职工“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积极行动,把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学校大事来抓,做好我校卫生工作。为保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运转协调,制定了《苏林小学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利用了广播、墙报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控知科普识传播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常见传染病的诊治》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

我们还对教室和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较好。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四、克服不足,再上台阶。

对照检查标准,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尽管我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但终因各种条件所限,在卫生工作还存在硬件设施方面的一些不足,今后,学校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条件,使学校卫生工作乃至整体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xx小学。

2007年9月19日。

专项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麦政办[]3号“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系统党委狠抓落实,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教育系统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学校要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为确保学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学校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和教育系统党委的要求,积极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查工作,重点对学校的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室、食堂、楼道、住房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

一是各学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均专人负责,并经常督促有关人员定期对学校所有电路和消防设施进行检修,做到规范用电,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和食堂卫生的管理,消除了安全隐患,各学校在宿舍、教室、楼道、实验室等重要部位都置了灭火器。

二是各学校都有较完善的《应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都认真制定了节日期间值班表,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带班。

三是有施工场地的学校,用围墙把施工场地和学生活动场所隔开,学校并对师生进行不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全县各校通过黑板报、广播、标语、警示牌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用大家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来警示学生,向学生传授自救常识。

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学校有乱拉电线现象,没有及时将电源开关关好,有废弃电线没有及时清理等。要求学校立即整改。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某某办[20xx]号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项目部x月/x日下午召开了项目部安全会议,现场负责人佚名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主要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全力做好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把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经常性工作当中。建立健全卫生安全领导机构、各项卫生安全规章制度,细化并明确各部门相关部门人员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学校食堂卫生、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的管理,使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我校没有食堂。而生活饮用水(没有二次给水),是政府水改民心工程,从山上接来的清澈山泉,经过两次过滤,符合卫生要求。

学校是人口集中的场所,我校重视学生传染病防治。要求全校教1。

职工“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积极行动,把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学校大事来抓,做好我校卫生工作。为保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运转协调,制定了《苏林小学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利用了广播、墙报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控知科普识传播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常见传染病的诊治》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

我们还对教室和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较好。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对照检查标准,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尽管我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但终因各种条件所限,在卫生工作还存在硬件设施方面的一些不足,今后,学校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条件,使学校卫生工作乃至整体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xx小学。

20xx年9月19日。

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昌江县卫生局、昌江县教科局就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下发的昌卫(2007)78号文件的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安全是学校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学校校内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的管理。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由分管校长牵头,各部门参加组织自查。我们先后对各部门进行了相关检查,现就我校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学生427人,教职工31人,10个。

教学。

班。学校内没有食堂和小卖部,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小卖部4家,流动饮食摊点4个。其中教职工家属参与经营的流动摊点两家。学校生活饮用水均来自县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水源,没有二次供水和自备供水设施,也没有分散式水源。

二、开展自查情况。

1、学校领导重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利用晨会向全体学生宣传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强化了全体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在校长直接指导下我们成立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完善了历年来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档案材料,补充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方案》,《学校晨检制度》、《学校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使得全面的自查工作基本上按预定的计划完成。

设立了红领巾卫生监督岗,使得学生一下课就涌向摊点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3、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我们十分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全校教职工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积极行动,把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学校大事来抓,做好我校卫生安全工作。为保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运转协调,制定了《学校传染病防治方案》、《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

同时利用了广播、墙报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控知科普识传播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讲座。组织老师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常见传染病的诊治》等。

我们还对教室、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较好。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

克服不足,再上台阶。

对照检查标准,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尽管我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但终因各种条件所限,在卫生安全工作还存在硬件设施方面的一些不足,今后,学校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条件,使学校卫生工作乃至整体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安全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针对全市在建重点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我项目部自接到文件起,应对文件各项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本制度已落实到桥梁、路基工区及各施工班组组长,各岗位责任人均已签订责任书。包括路基责任人吴庆立,桥梁责任人方夏友,桩机班组责任人***,钢筋班组责任人***等。项目部严格要求相关责任人负起应有的责任。做好带头作用,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操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完成。该制度落实到相对应的工作岗位,每一环节多有制度,具体制度包括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制度、施工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该制度落实到各部门、各相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遵照相关制度来做好自己的岗位工作。

三、施工设备及工作状态。

本工程到目前阶段已进场震动压路机yz20jc一台,液压挖掘机pc20一台,推土机j1440-1,装载机zl50c一台,型光轮压路机3y25-21一台。另有桩机gps-15型5台,18型1台。进场设备较为陈旧,有些个别设备型号未达到施工要求。目前这些设备工作状态良好,并附有出产合格证明,未出现机械故障、损坏等问题。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已经开展,但效果不够理想,近期项目部正针对存在问题及相关难点进行处理和设计方案解决。

1.存在问题有泥浆排运问题,由于下新窝桥所处河道不能通船,***桩机所产生的泥浆得不到及时排运,必须要采用车辆运输跨***运送到***所在河道采用运浆船排放。由于最近几天接连雨天,雨量中等,泥浆得不到及时排放,泥浆池有泄露、溢出现象,使附近场地有泥浆存在,没有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2.*****穿插***国道施工,没有设置相对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如:前方施工,减速慢行,还应在规定的距离设置相应的前方x米施工,请减速慢行等标志牌。西桐加油站往泽国方向以门面店和居民居多,有些户主不愿意标志牌树立其家门口,因此也影响到标志警示牌的摆放问题。

3.现场相对应的标志牌,材料标识牌已经摆放。由于预制场正在标化中,项目。

部已经要求工区尽快落实挂牌制度,相应的料仓和设备均要挂上对应的操作规程和制度。

五、事故隐患处理制度。

开工至今日,项目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已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具体有安全隐患通知书001(便桥防护不足),此通知书已于2011年1月15日进行整改,安全隐患通知书002(用电不规范),此通知书已于2011年4月20日进行整改。但时至今日,仍发现存在用电不规范现象,项目部于2011年4月27日下发整改通知书,该通知书正在整改当中。

上述几点是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如有不足之处,望请领导指出。

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集团公司“2.13”事故发生后,江南燃气公司及时召开了紧急安全会,在会上传达了事件的经过及集团公司领导对于此次事件的相关讲话精神,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起重设备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对钢丝绳进行编号清理,杜绝各种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发生,做了以下工作:

一、编写了江南燃气公司起重工培训题纲、试题,对于全公司17名指吊起重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强化起重指吊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并在培训后统一考试,二、开展生产系统起重设备的专项检查,发现三处隐患,(1)管网部脱硫箱行吊行走轮轴承断裂,行吊钢丝绳断裂严重(2)天安公司行车行走轨道轻微变形(3)原料分厂龙门吊抓手钢丝绳磨损,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下发整改单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安环部,天安公司行车现已停用。

三、对操作人员、指吊人员进行清理,组织7名操作指吊人员外出学习取证。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安环部统一制作起重工安全规范操作提示牌放于公司所有起重设备驾驶室,以便于提醒设备操作人员。

四、对于所有钢丝绳建立编号档案,对于磨损钢丝绳一律弃用。

江南燃气公司安环部2012年3月31日。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

1职责:

4.

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

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

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

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12个月)。

4.

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

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

1.7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门负责租借和管理,保证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4.

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质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借或发放。

4.

1.9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由物质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4.

1.10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4.

2定义;

a.

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机、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b.

小型机具是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c.

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钩、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e.

起重机(crane)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f.

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操纵控制及必要的辅助装置组合而成

4.

3采购要求;

a.

物质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优先考虑。

b.

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4.

4机具使用要求;

a.

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b.

机具的转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c.

机具的压力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完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d.

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名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e.

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f.

机械操作人,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临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分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推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为事故负责;有关专业接到报告后妥善处理,否者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g.

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子贴挂简明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及负责人。

h.

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s1102的规定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应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浸油一次。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可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允许用应力应减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锁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4.

5滑车:

a滑车应按名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名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b.

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损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着,不得使用。

c.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d.

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得钩环锁紧。

4.

-->。

a.

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b.

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c.

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1次.应检查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运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d.

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e.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f.

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

7检查、维护、试验:

a.

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b.

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坚定。修复后的起重机械、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

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

待修与完好的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4.

8下列情况必须报废:a.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开车前,必须提示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提示或报警;

2、

操作中,对紧急停车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3、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4、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5、

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当班人员;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7、

物品重量不清不准起吊,不准超过起重机额定载荷起重、不准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物品;

8、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准起吊;

9、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准起吊;

10、

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时,不准起吊;

11、

起重机(包括葫芦)严禁载人作业,重物下严禁站人,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12、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13、

起重机(包括葫芦)使用完后,严禁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14、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15、

所吊重物不得长期悬停空中;

16、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序.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1.

起重机械安装必须选择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2.

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1)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2)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3)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4)应急救援预案。

3.

安装单位在安装起重机械前,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

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

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

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

日检。

由起重工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

周检。

由维修工和起重工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

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

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安排大修、改造、更新。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2适用范围。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该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

4实施细则。

4.

-->。

4.

2接班操作人员负责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并与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实并签字,如交班记录与实际不符可拒绝签字。

4.

3如有故障发生,操作人员同时要记录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日期和维修日期。。

4.

4交接班记录要如实、认真填写,如果弄虚作假或填写不正确、不认真,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100元。

5记录的保存与归档。

交接班记录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报告

根据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部署,我区于今年3月1日至12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检查工作指导思想,我们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为期八个月的专项活动开展,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各成员单位(部门)的通力协作,我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预期工作成效。现将我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检查工作自3月初全面启动以来,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全力落实工作责任。经过部署、排查、整治、督察、总结阶段,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于11月底全面完结,并圆满实现预期工作目标。

此次全区环保大检查共排查77家污染单位(不含三产)和1个开发区(即南部城区的三个工贸园)。根据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区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现状及工作实际,通过企业自查、企业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逐户登记,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组的集中检查方式,对全区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在此基础上,深入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并对各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对77家企业进行了监管级别划分。77家单位分三级监管,其中一级监管10家、二级监管21家、三级监管46家,并正在建立“一企一档”。此次大检查共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3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责令整改告知函12份。其中责令停产整治企业1家,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1起,罚款金额3万元。

(一)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成立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经发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局,统筹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区市容局),法制办,南部城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的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检查工作开展。按照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制定了《郊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以郊政办[20xx]xx号文印发南部城区、乡镇办执行。通过明确各部门主要任务分工清单,强化各部门检查工作责任。南部城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按区政府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属地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1、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检查情况。为准确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在区环保部门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南部城区、乡(镇)、办负责全面核查辖区排污单位底数,本次环保大检查的排污单位底数为77家(不含三产),对南部城区三个工贸园实行统一摸排,自20xx年3月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启动以来,一季度排查了71家工业企业,二季度对剩下的6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和对一季度查出的问题企业进行再检查,并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目前对77家企业进行了监管级别划分(分三级监管,其中一级监管10家、二级监管21家、三级监管46家),并正在建立“一企一档”。

2、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一是全面整治矿山开采及石子加工企业、选矿企业,源头防治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影响。近年来,共关闭(取缔)石料矿山及石子加工企业11家,选矿企业25家。同时,不断加大后督查力度,严防非法盗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二是实施集中式饮用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全面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工程水源地环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2座集中式饮用水工程(和悦水厂、永平水厂)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定。现今已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方案制定工作,并将方案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正式公布后,我区将按照划定方案落实水源地保护工作。

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制定了《郊区20xx年建设项目环保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建设项目大检查工作会议,全面布置大检查工作,迅速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和部分重点行业生产经营者的工业项目和电渡、油库等危险化学品仓储和运输单位的所有的老项目、子项目、新项目是否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批建不符”,是否履行试生产报批手续,存在超期试生产或“久拖不验”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排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2个(均为20xx年以前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8个,超期试生产13个,批而未建1个。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市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拟定分类整治意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4、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情况。印发的《郊区20xx年建设项目环保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郊环〔20xx〕3号),明确了工作重点和牵头部门,对区域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梳理清查,未发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5、环境信访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投诉,有效保护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年以来,共受理、处理有效环境投诉10件,协调处理环境纠纷1起。近年来,全区未发生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行事件。

(三)联合执法,强力推进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

区环保、经发、建设、农林水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南部城区、乡(镇)、办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联合开展了尾矿库、危化品等专项检查。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名单,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完毕。对恶意违法排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积极营造大检查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区组织召开了4次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调度会,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开展、信息报送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部署。牵头部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形式,第一时间将上级指示和有关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进行反馈通报,按时报送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等。同时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大检查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结合安徽省环保宣传周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环保知识等宣传品1000余条。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现特建立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登记备案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严格把关,加强监管督查,确保生产安全。为了使我合同段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符合业主安全生产规范、标准的要求,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转和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施工现场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测验收登记工作具体由材设部进行操作,建立完整、准确的设备技术档案,数据应准确、真实,验收、检测项目应齐全。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验收登记,应当按台建立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技术档案。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由租赁单位提供该台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机械设备登记管理台帐应包括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交接验收等原始资料文件;

2、

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3、

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4、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载;

5、

该设备累计运转记录

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材设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无违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的现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日常保养维修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违规作业、违章操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实施处理或处罚。

须严格执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或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维修保养,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接受委托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必须与我项目部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对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使用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

1、

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2、

发生设备事故;

3、

停止使用1年以上。

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实施大修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大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报告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建筑工地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日益严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2、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3、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

5、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容易引发火灾。

9、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0、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8、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随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不断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防止起重设备事故发生。

第二条起重设备指行车、电动葫芦、导链、抓斗。

1、

业务主管部门对在用起重设备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

-->。

3、

-->。

4、

起重设备安全性能,主要部件以及安全装置必须符合规定,并完好使用。

5、

每天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6、

经检查发现其中设备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7、

使用倒链不得采用管线、电缆、运行种设备作锚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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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按规定制定起重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员对起重安全使用和设施完好负责。

1、

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起重物必须捆绑牢固,经检查确认方可起吊。

3、

起吊物件前必须设立警戒,禁止起吊物下行人。

4、

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

5、

指挥人员必须按规定发生口令,起吊司机严格按指挥人员信号操作。

6、

严格执行起吊“十不吊”规定。

7、

严禁斜拉歪吊,多人工作时应1人统一指挥。

8、

工作时,严禁检修起重机各部位。

9、

起吊指挥信号必须符合标准,严禁多人指挥。

第六条违反下列规定按厂有关规定处罚。

1、

无证上岗作业者。

2、

无安全防护装置作业者。

3、

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带病作业者。

4、

无专人指挥,未设安全警戒作业者。

5、

违反起重十不吊规定者。

6、

安全整改指令期限未整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