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定心得(模板17篇)

小编: 温柔雨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接下来是一些来自不同人的真实心得体会,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新的思考。

宿舍管理规定

目的:规范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为员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适用范围:分公司属下各办事处员工。

执行时间:20xx年3月1日。

1、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权在公司综合部。

2、各办事处宿舍日常管理权归当地办事处主任。

3、办事处主任对宿舍的具体管理责任如下:

1)根据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设施的检查、保养和维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监督入住者严格遵守公司对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宿舍进行日常清洁卫生的管理;

5)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

1、入住者必须是公司员工,非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员工家属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综合部决定是否批准入住与各房间入住人员定编数。

3、被批准入住者,须在15日内入住,否则视为无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资格。

4、采取弄虚作假入住或已经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住资格。

1、入住员工必须入住者必须严格地遵守本规定,自觉地维持单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体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员工亲属。否则给予违规员工与办事处主任严厉处罚。

3、员工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办事处主任。

4、入住员工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办事处主任通报。如果主任不在,应当直接向公司综合部通报。

1)建筑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出现其他需通报事项时。

5、入住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小心使用各种设施;

2)保持居室的清洁卫生;

3)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注意用火及煤气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持秩序。

6、入住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借宿舍给其他人住宿;

2)改变居室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3)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4)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5)将公用物品随便带出宿舍;

6)在宿舍内散发或张贴广告;

7)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小动物;

8)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入住员工离职时,需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将居室清扫干净,返还所有借用品,经办事处主任清点检查后,才可以退房。

1、入住员工应注意公共卫生,努力保持厨房、厕所的清洁卫生。

2、入住员工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定期大扫除,努力保持居室内部清洁。

3、入住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举行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公司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4、入住员工患病时,应及时向办事处主任报告。

5、入住员工患传染病时,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并听从后者的具体安排。

6、入住员工应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电器和煤气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7、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现火灾等,员工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同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入住员工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

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合理用电及空调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及员工人身安全,同时更好的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将员工宿舍用电及空调使用作以下规定:

1.公司每月每个宿舍提供底电300度(本公司在职住宿员工),超过部分按公司用电价进行平摊(由宿舍所住人员共同承担),当月用电不超标不补不扣,以每月电表读数为准。

2.每个宿舍各安装一块电表,每月25日由办公室、生产部、各宿舍员工联合进行读表、登记,各宿舍用电量报财务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宿舍不得私自乱拉电源,否则罚款200元。

4.空调使用实行“宿舍负责制”,本宿舍人员人人有责任爱护空调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避免人为损坏;每发现一次将对个人进行罚款50元。

5.在使用空调期间,要将宿舍的门窗关闭,以确保空调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人员离开房间应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6.空调开放使用期间,宿舍空调摇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负责空调的开启和关闭,在空调停用季节,摇控器交给办公室统一保管。

7.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空调的使用情况,若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造成空调及摇控器损坏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将有损坏人进行赔偿,找不到损坏人时,将有本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宿舍管理规定

一、集体宿舍卫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保持宿舍整洁,创建“文明寝室”是寝室每个同学的责任。每个同学必须积极参加寝室卫生劳动,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寝室内务管理实行寝室长责任制,寝室长由每个寝室民主选出,寝室人员在寝室长的统一管理下,处理好寝室内一切事务。

三、寝室卫生要求:

1.“八净”: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

2.“六无”: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3.“三齐”: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交通运输学院卫生检查标准》统一要求排放整齐。不在寝室内拉绳晾衣服。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门。

7.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楼道口垃圾桶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8.在寝室、走廊、楼梯等场合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9.便后要放水冲洗,养成良好清洁卫生习惯。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处理。

四、寝室风气要求:

1.每位同学要定时作息,不赖床,保持良好精神风貌。

2.寝室内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

3.不聚众赌博、不观看不良音像制品。

4.午休或学习时间,不在寝室内使用电脑上网、玩游戏。

5.在寝室内不使用违禁电器或明火。

五、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每周不定期检查三次,班长、团支书考评。

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是学校的最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创“洁、齐、美”的寝室是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也是成才的需要。

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洁、齐、美”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共分三个规范,一个规定。

1、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卫生习惯养成等。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学生负责。值日生工作范围包括:卫生打扫、清倒垃圾、物品摆放,离开宿舍检查门窗,有权监督其他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3、要求门窗整洁明亮,物品放置整齐划一,衣服凉晒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过道无积水,大花板、墙角无蛛网,墙面、箱橱、多用柜无污点。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外、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用膳、洗涤饭盆等。禁止学生随地倒水。

5、自觉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楼道、走廊、盥洗室筝),实行楼长负责制。

1、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温馨友爱氛围。

2、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

3、不准打朴克、杜绝赌博。不堆酗酒、抽烟。

4、垃圾人箱,不准把垃圾、生活用水从窗口倒下。

5、晚上熄灯后,不准讲话、敲墙壁等。禁止在寝室点蜡烛。

6、爱护公物,不准用脚踢门,开窗后用窗钩钩好。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7、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回家日回家,特殊情况回家,应向班主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给教导处及舍务老师。

8、按时起身就寝,认真参加旱锻炼,早锻炼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9、自行车要统一登记,办理好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1、离开寝室,关好门窗,不得将钥匙随意借给其他寝室同学。

2、寝室内如有失窃、丢失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应将贵重物品、钱、菜票、钥匙等保管好,以免失窃而造成损失。

4、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玩火(点蜡烛等)。

5、通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男。女同学之间不得相互串宿舍。

1、个人内务不按规范要求整理摆放的,每项扣1一5分,劝导无效,可加倍扣分。

2、地面不扫。位权不倒、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当天值班人5一10分。

3、每次规定的大扫除项目,没有做到的,全室每人扣5一10分,局部没有做到的,扣分工负责人5一10分。

4、从窗口倒水或将水倒在室内、过道、楼梯口者,扣10一30分。劝导无效的可加倍扣分。

5、因使用明火(点蜡烛、焚烧废纸等),扣当事人5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负责一定的赔偿外,依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处分。

6、对寝室内用膳者扣20分,酗酒者扣50分。

7、熄灯后讲话,听收录机影响他人休息者,扣10分,劝导无效者,加倍扣分。

8、寝室内打扑克者扣20分,赌博、抽烟者扣50分。

9、私配钥匙者,扣20分。

10、回家不请假或私自在外住宿者扣20分,劝导无效的,加倍扣分。

11、不按时起身,早锻炼迟到者,每次扣5分。缺席者扣10分。

12、不服从舍各老师,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者,每次可扣l0-50分。

13、每位同学的扣分情况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个学期内扣分累计满50分者,作书面检查。扣分满200分者,移交学校教导处处理,扣满400分者取消住宿资格。

14、每天上午或下午学校组织检查宿舍,次日公布分数。

15、以“洁、齐、美”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并给予公开表扬。

16、学期结束,根据寝室内学生扣分及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光荣称号次数,评选出“模范宿舍”,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17、各个班级宿舍得分情况。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次数与评选优秀班集体等挂钩。

18、每个学期学生扣分递交班主任,与思想品德评语、操行等第、评选三好学生等挂钩。

宿舍管理规定

1、不准在宿舍内或走道生火、点蜡烛、洗漱,不得破坏公物和私接线路,公物损坏,由本宿舍或实施行为者照价赔偿。

2、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乱倒饭菜、剩汤,果皮、纸屑、卫生纸巾放进垃圾桶内。每天由舍长派值日生负责当天的值日工作。本层洗漱间、厕所下水道堵塞,由本层宿舍或实施行为者负责,学校请施工队维修疏通。

3、按时作息,午休铃声、晚睡眠铃声响后,全体学生务必回到宿舍休息(中考班有特殊要求除外)。休息时间不准高声喧哗或从事娱乐活动,更不得以娱乐形式进行变相赌博;不准在宿舍区打扑克、大字牌或从事体育活动,违者除没收器具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不准留宿外来人员,男、女生不得相互到宿舍串门,贵重物品、人民币自行保管好,避免丢失造成损失。人离开宿舍要随时关好窗,锁好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床铺。

被子、床单、毛毯折成四方形靠墙放,枕头放在被子上。床面不准有散乱的东西,如有一两本书或一两件折好的衣服或小包,可以放在被子的一侧,但外沿线要与被子外沿线平齐。

2、鞋子、木箱。

鞋尖向内摆放于床下,鞋跟线大致与床的外沿线平齐。木箱、背包统一放到储物框内。

3、桶、用品。

提桶口朝上靠墙放,口盅、牙刷、牙膏整齐放在桌子上(牙刷、牙膏放在口盅内),口盅把的方向一致,牙刷毛在上且往同一方向倒,牙膏口朝上与牙刷的方向一致,毛巾统一挂于毛巾钩上。其它日用品整齐排列于桌子内。

4、宿舍内和窗户上不准晾挂衣服,洗的衣服一律挂在阳台的铁线上。不准在宿舍走道、阳台、楼梯打地铺。

宿舍管理规定

1、各种生活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坚持地面、门窗、墙面、卫生间和走廊的清洁。

2、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俭的良好习惯。不在寝室就餐、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不浪费水电。

3、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及时冲洗干净;蹲坑内不留废水、杂物。坚持寝室干燥、通风。

4、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每一天早晚打扫卫生,早晨必须清理纸篓、垃圾桶等。寝室长每一天督促、检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摆放情景并协助教师做好点名和检查工作。

1、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上点名以后不许外出,平时无急事不进出寝室。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并经班主任(或学校值班领导)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床铺、寝室。

3、不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4、不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买东西等。

6、不吸烟、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许可,不换铺、合铺睡觉,不窜寝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寝室留宿。

8、不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9、不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钉钉子,不在楼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1、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以免发生意外,不拨弄电风扇,电灯等设备。

12、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更不离开寝室楼。

13、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注意用火安全,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14、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1、团结友爱、互相帮忙,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

3、争创“礼貌寝室”,争做“礼貌住校生”。

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有良好的住宿环境,结合我院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景,特制定本条例。

凡住校学生每年须按照规定向学院缴纳住宿费后,由学生处、系统一安排住宿,并于新学年第1--2周内进行住宿注册登记。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早上6:00开门,晚上10:00熄灯闭门。夜间晚归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事由,入楼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待验明身份并登记后方可入楼。

凡住宿学生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确需外出者,应向寝室长讲明情景并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外出并及时返校和销假。住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

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需进入对方宿舍找人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情景。在值班室外等候叫人,不得擅自入楼。

住宿学生应服从值班人员管理,不得将自行车搬进楼内。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严禁猜拳行令,酗酒闹事和赌博。

住宿学生应坚持室内外卫生。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不许随地吐痰;不许抽烟;不许在室内及走廊内泼水,严禁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不许在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严禁随地大小便。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由寝室长督促检查。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节俭水电,室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室和院保卫处报告。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现金、物品等。宿舍无人时应锁门关窗。

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我的钥匙和寝室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值班员说明情景后,方可自行配制,同时寝室钥匙上交值班员一把,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住宿学生应主动配合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所安排的卫生、纪律、消防等检查工作。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各系及舍管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放假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住宿学生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宿舍楼。

学生宿舍实施以系为主责,舍管中心督查评比的管理模式,所有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管理,进取主动配合工作。

凡取得我院学籍的新生,可在第一学年入校时办理住校手续,并向学校缴纳住宿费。

新住校学生凭备品费收据由学生处发放一套生活用品(床单,被罩,蚊帐,脸盆及餐具等)。

新生应在舍管中心、系调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人员与新生寝室长核准无误后,双方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

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寝室长将钥匙收齐,并将室内公共物品清点完毕后,通知舍管中心审验,经验收无误,学生方可离校。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所有物品带走,腾空房间、柜橱。否则,舍管中心将统一组织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遗留物品。

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如需返校进入宿舍楼,必须向门卫值班人员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1.凡不按时交宿舍房间钥匙者;

2.宿舍内公共物品有损坏,不按规定照价赔偿者。

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1.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

2.向窗外泼水或向窗外抛弃垃圾杂物;

3.擅自调换房间、床位者;

4.在宿舍楼内抽烟者;

5.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不听劝告者;

6.在宿舍楼内打球,或做剧烈体育活动者;

7.不遵守作息时间或晚归、外宿者;

8.不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执行,经说服教育不改者;

9.不配合宿舍管理工作人员、舍务干部的工作,经说服教育不改者;

10.熄灯后点蜡烛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两次违犯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不理解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有不礼貌行为;

3.在宿舍内私自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及酒精炉者;

4.在宿舍内饮酒、焚烧、摔砸物品以及破坏公共水电、卫生设施者;

5.上课时间(包括复习,自习)在宿舍内打牌,下棋或搞其它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学习或公共秩序者,加重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两次违犯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2.未经许可留宿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有意破坏公共设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两次违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2.在宿舍楼道大小便者;

3.破坏消防设施。

述所列条目以外的其它违纪行为参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意识,使宿舍管理逐步到达标准化、常规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职责。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供给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资格。

5、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宿舍房屋问题在宿舍管理群内上报,由宝来宿舍管理员统一维修。

2、寝室内物品摆放统一按照公司标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更换,对室内设施恶意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寝室门锁不得随意更换。

3、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4、住宿寝室人员严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险化学品,如违反规定,对其相应处罚并将物品没收。

5、寝室内只允许在洗漱间吸烟,如在洗漱间外发现烟头、烟灰等,对吸烟者进行处罚。

6、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宿舍管理规定

一、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制度,服从值周教师、夜值班人员及值周学生的管理。

二、学生管理中心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按指定编号使用。

三、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维护公共卫生,节俭水电;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

四、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蚊香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蚊香、焚烧废纸。

五、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行球类和棋牌类活动;严禁在宿舍楼内抽烟、喝酒。

六、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景需经学生管理中心或值班领导同意。

七、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家长)和非住宿生。

八、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九、宿舍内外必须坚持整洁,要求做到:

(一)各寝室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二)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我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放置,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坚持清洁。

(三)各种物品要坚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四)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五)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坚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六)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十、在校期间出外或回家,需书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及值周领导签署同意方可离校。

十一、到指定地点晾晒衣物,楼道及寝室内严禁晒晒衣物。

十二、学生贵重物品要交班主任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

宿舍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2人一间,员工6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4、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6、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7、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8、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9、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衣柜、风扇、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0、公司领导或行政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3: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送往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经投诉三次以上口头警告,再有投诉处50~100元罚款。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自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处100~300元罚款。

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走廊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由各个住宿员工轮流打扫,做好轮值表张贴在房门背面以便上级领导检查监督。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7、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力,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8、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保安部及行政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行政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开。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行政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宿舍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请勿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一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请勿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一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自觉叠好被褥,坚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一天清扫客厅、厕所、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坚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抛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和垃圾。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饭菜或外卖带入宿舍食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或搬出室外。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请坚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予以没收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集会、游行、示威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禁止在宿舍区停放自行车;未经批准,不得将家用电器搬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吸烟危害健康,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在宿舍区内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反动、迷信、黄、赌、毒的书刊、影带、影碟。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生活习惯,树立完美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宿舍礼貌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八条:参照《xx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异常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成绩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团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恶性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提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参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礼貌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礼貌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损坏公物;

(三)焚烧杂物和燃放鞭炮;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图片、画报、音像碟带,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有良好的住宿环境,结合我院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景,特制定本条例。

凡住校学生每年须按照规定向学院缴纳住宿费后,由学生处、系统一安排住宿,并于新学年第1--2周内进行住宿注册登记。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早上6:00开门,晚上10:00熄灯闭门。夜间晚归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事由,入楼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待验明身份并登记后方可入楼。

凡住宿学生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确需外出者,应向寝室长讲明情景并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外出并及时返校和销假。住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学生家长进楼时,须凭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楼,离开时注销。

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需进入对方宿舍找人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情景。在值班室外等候叫人,不得擅自入楼。

住宿学生应服从值班人员管理,不得将自行车搬进楼内。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严禁猜拳行令,酗酒闹事和赌博。

住宿学生应坚持室内外卫生。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不许随地吐痰;不许抽烟;不许在室内及走廊内泼水,严禁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不许在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严禁随地大小便。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由寝室长督促检查。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节俭水电,室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室和院保卫处报告。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现金、物品等。宿舍无人时应锁门关窗。

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我的钥匙和寝室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值班员说明情景后,方可自行配制,同时寝室钥匙上交值班员一把,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住宿学生应主动配合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所安排的卫生、纪律、消防等检查工作。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各系及舍管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放假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住宿学生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宿舍楼。

学生宿舍实施以系为主责,舍管中心督查评比的管理模式,所有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管理,进取主动配合工作。

第三节:新生住校。

凡取得我院学籍的新生,可在第一学年入校时办理住校手续,并向学校缴纳住宿费。

新住校学生凭备品费收据由学生处发放一套生活用品(床单,被罩,蚊帐,脸盆及餐具等)。

新生应在舍管中心、系调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人员与新生寝室长核准无误后,双方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四节:毕业生离校。

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寝室长将钥匙收齐,并将室内公共物品清点完毕后,通知舍管中心审验,经验收无误,学生方可离校。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所有物品带走,腾空房间、柜橱。否则,舍管中心将统一组织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遗留物品。

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如需返校进入宿舍楼,必须向门卫值班人员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有下列情景之一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1.凡不按时交宿舍房间钥匙者;

2.宿舍内公共物品有损坏,不按规定照价赔偿者。

第五节: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

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1.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

2.向窗外泼水或向窗外抛弃垃圾杂物;

3.擅自调换房间、床位者;

4.在宿舍楼内抽烟者;

5.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不听劝告者;

6.在宿舍楼内打球,或做剧烈体育活动者;

7.不遵守作息时间或晚归、外宿者;

8.不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执行,经说服教育不改者;

9.不配合宿舍管理工作人员、舍务干部的工作,经说服教育不改者;

10.熄灯后点蜡烛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两次违犯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不理解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有不礼貌行为;

3.在宿舍内私自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及酒精炉者;

4.在宿舍内饮酒、焚烧、摔砸物品以及破坏公共水电、卫生设施者;

5.上课时间(包括复习,自习)在宿舍内打牌,下棋或搞其它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学习或公共秩序者,加重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两次违犯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2.未经许可留宿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有意破坏公共设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两次违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2.在宿舍楼道大小便者;

3.破坏消防设施。

述所列条目以外的其它违纪行为参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六节: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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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宿舍空调管理,爱惜和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坏,延长其全用寿命,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更好地为员工休息、业余自学、住宿提供舒适的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是员工业余休息和自学的场所,宿舍空调装置属公司财产,凡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本规定的所有条款。

(三)宿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物,不得在空调机装置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四)宿舍员工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装置位置,严禁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五)宿舍空调遥控器由空调管理员管理,并负责把控宿舍空调的开启。空调开启后,设置的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0℃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5℃以上,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六)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

(七)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空调,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严禁宿舍内无人空调机照常开机,自觉保护、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

(八)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宿舍空调管理员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尽快通知,及时安排维修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开启。

(九)凡因空调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十)凡违反以上条例的员工,由办公室酌情给予处理。

为保护空调装置不受损害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全用空调应注意:

(一)适当设置温度,以得到舒适的环境,应避免过热或过冷;

(二)在制冷或制热运行中,应关闭门窗,如果门窗打开,室内空气形成对流,使制冷或制热的效果降低。

(三)请将预定的运行时间用遥控器定时钮设定好。

(四)请勿在靠近进口或出口处放置阻挡气流的物体,否则降低空调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统停止运行。

(五)在雷雨天气,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闪电可能使本机受损。

(六)清洁本机或进行保养时之前,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

(七)切勿使室内机和遥控器受潮,否则可能会发生短路、甚至火灾。

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住校生及所在学院,宿舍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机构和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宿舍区的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礼貌、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居住对象是计划内统招的本科生、研究生,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住。学生的住宿统一由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分配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xx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是学生宿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学管办”),负责对学生宿舍实施教育、管理、服务一体化工作。学管办负责学生宿舍的房屋、家具、水电、卫生安全检查和管理等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家具配备和水电、家具及房屋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第四条:各学院学工干部要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学校定期检查,开展礼貌宿舍竞赛活动。在学生宿舍区设立学生助理团,学生助理团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学管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住宿生的心声,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本事,同时协助学管办做好宿舍区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学生宿舍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由学校统一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学校联系和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由学管办承担,物业管理公司在学管办的指导下,按合同履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学管办负责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xx大学学生手册》及《xx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具有本校学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进行调整,住宿生应进取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

第七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对未办理宿舍区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宿舍区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请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退学、休学、勒令退学的学生持学校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景,请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管办将根据教务规定和相关文件,经院系核实后,对房间进行清理,学生所留物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临时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九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进入宿舍,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第十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请假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回到,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一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本事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经过的学生填写《xx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景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xx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程序。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供给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景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礼貌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一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请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要进取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学校卡,经门禁系统确定允许经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学校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学校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所有学生及来访者请勿在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会客。非本栋人员来访请在会客室会客,本校教工和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宿舍楼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可进入学生宿舍内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我的物品,异常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掉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煤气罐,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夏季使用蚊香,要做好安全措施。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十四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使用电吹风、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烤箱、电暖器、电磁锅、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放在床上;严禁使用一切明火、违章电器自炊;严禁点用蜡烛、煤油灯等;严禁在宿舍区焚烧信件、废纸或其他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以上安全规定,违反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并依照《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供给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俭使用开水,请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十五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物业维修部门每一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凡人为损坏的设施,一律由损坏人员照价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供给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职责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宿舍管理规定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特对空调的管理和开启做如下规定:

考虑盆地内气候特点,春秋两季气候适宜,夏冬两季气候主要受温度、湿度、气压的影响。空调开启符合下述情形即可使用:夏冬两季,环境温度高于摄氏30°c时和低于8°c时。

盛夏使用空调时,空调温度不可调得过低。室内外温差不超过8℃为宜,开冷风时不要直吹人体,满头大汗进入空调室前,应把汗擦干,换掉湿衣。

1、每间宿舍指定由寝室长负责宿舍空调装置的管理,负责人必须对空调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2、宿舍员工必须爱护酒店财物,不得在空调机装置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3、宿舍员工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装置位置,严禁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4、空调遥控器由宿舍管理员处统一保存管理。各寝室需使用空调时,由寝室长作为责任人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并签字,并签定《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书》;如果寝室长本人离职或退宿,须将遥控器退还到宿舍管理员处。

5、各寝室室长负责把控各寝室空调的开启和温度设定,杜绝夏季将温度设定在26摄氏度以下。

6、宿舍员工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7、每间寝室安装独立电表,每月空调运行所发生的费用按住宿人员平均分摊的方式进行收取。

8、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寝室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按酒店程序及时给予报修处理。

9、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器、遥控器损坏或丢失,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和赔偿。

10、禁止空房间开空调。一经发现,按《质量管理奖、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理。

1、适当设置温度,以得到舒适的环境,应避免过热或过冷。

2、在制冷或制热运行中,应关闭门窗,如果门窗打开,室内空气形成对流,使制冷或制热的效果降低。

3、请勿在靠近进口或出口处放置主挡气流的物体,否则将低空调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统停止运行。

4、雷雨天气时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损坏。

5、清洁本机或进行保养时之前,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

6、切勿使室内机和遥控器受潮,否则可能会发生短路、甚至火灾。

7、酒店负责联系供应商定期对空调滤网进行清洗。

宿舍管理规定

1、各种生活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坚持地面、门窗、墙面、卫生间和走廊的清洁。

2、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俭的良好习惯。不在寝室就餐、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不浪费水电。

3、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及时冲洗干净;蹲坑内不留废水、杂物。坚持寝室干燥、通风。

4、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须每一天早晚打扫卫生,早晨必须清理纸篓、垃圾桶等。寝室长每一天督促、检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摆放情景并协助教师做好点名和检查工作。

二、寝室纪律、安全。

1、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上点名以后不许外出,平时无急事不进出寝室。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并经班主任(或学校值班领导)以及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严格按照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床铺、寝室。

3、不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4、不追逐打闹起哄、高声喧哗以及打架斗殴。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买东西等。

6、不吸烟、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

7、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许可,不换铺、合铺睡觉,不窜寝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寝室留宿。

8、不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9、不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带入学生宿舍。

10、不在墙上随意张贴宣传画,钉钉子,不在楼内外墙上乱涂、乱刻、乱画。

11、不在床铺上蹦跳、嬉戏,以免发生意外,不拨弄电风扇,电灯等设备。

12、不翻越栏杆、窗台;不在就寝期间离开寝室,更不离开寝室楼。

13、不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不乱接电源。注意用火安全,不点蜡烛,正确使用蚊香。

14、不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未经许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16、不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

17、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善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违纪现象、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有关教师。

18、保管好自我财物。不携带很多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1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照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同时也按违纪处理。

三、

寝室礼貌。

1、团结友爱、互相帮忙,共创良好的生活环境。

2、尊重生活指导教师、值周教师、寝室长和他人。[网友投稿]。

3、争创“礼貌寝室”,争做“礼貌住校生”。

宿舍管理规定

第1条、遵守学校作息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按时出入公寓(宿舍)楼;公寓(宿舍)楼夜间21∶30熄灯及关门(节假日、周末22∶30熄灯);严禁迟归、夜不归宿和校外租房;对于迟归者,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进入公寓(宿舍)。

第2条、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学校根据各公寓(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2.墙面清洁,无蜘蛛网吊灰,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允许根据个人需要和爱好进行一些不破坏墙体、不影响整洁的`装饰设计。

3.床面不堆放杂物,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的一侧;各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

4.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书架内书本、物品须放置整齐;书桌下鞋子及其他物品放置整齐。

5.保持地面干净无尘、无水、无纸屑、无痰迹,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纸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严禁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

6.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物。

第3条、爱护公物(如电开水器、洗衣机等),保持宿舍内公用区域的整洁,桌椅、水龙头、电开关、水箱等公用设施须妥善使用,保持清洁完好。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杜绝长流水。

第4条、讲究文明礼貌,自觉保持宿舍区的安静。公寓(宿舍)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等。熄灯后,不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播放音响,在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情况下,进行娱乐性的(如打牌、下棋等)。团结友爱,文明交往,不在宿舍区内酗酒、赌博、聚众闹事。

第5条、严禁擅自在宿舍区从事租赁、修理、代销、直销、促销等经营、宣传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旅游票、影视票等代售及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和传销活动。不得在宿舍区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学校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宿舍区内组织的任何集体活动须经学工部门批准。严禁在宿舍内观看、收藏、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的不健康书刊、影碟、网上信息等。

第6条、学生须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第7条、严禁进入异性公寓。如确需进入者,须凭有关部门证明经宿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8条、自行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禁止将自行车带入公寓(宿舍)楼内。

第9条、遵守计算机的使用规定,个人负责计算机的安全防盗工作。

第10条、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11条、积极参加达标寝室(楼幢)、文明宿舍以及党员、团员示范宿舍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