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管理制度(专业16篇)

小编: 纸韵

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统一组织内部的行为规范,防止混乱和不公平的情况发生。规章制度的范文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组织的具体情况。

学生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同学宿舍卫生包括同学个人卫生,同学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同学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同学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同学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磨练身体。

2、常常洗澡、理发,适时换洗衣裳、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番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同学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同学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干净,玻璃光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乾净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聚效。

3、墙壁:墙壁乾净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安全管理常识。

5、桌子:桌面干净乾净,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爽。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乾净、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学生宿舍卫生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__〕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__〕16号)同时废止。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

1、严格把好入门关。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门卫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3、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烫伤、防自伤等工作,做到12个不准:

(1)不准学生在上课和夜自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

(2)不准携带刀、剪刀、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3)不准带贵重物品、不健康的书籍到宿舍。

(4)不准带打火机、火柴到宿舍。

(5)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6)不准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吹筒、充电器。

(7)不准站在水槽上晾挂衣服。

(8)不准爬楼梯扶手。

(9)不准跳跃楼梯台阶。

(10)不准用力碰撞玻璃。

(11)不准打闹或开不正当的玩笑。

(12)不准损坏公物。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舍长(或由班主任指定)。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6点1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门,窗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共同负责,该室卫生成绩计不合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学校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管员每天2—3次,定期检查,宿管员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政教处,均记入文明宿舍的评选条件。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合格宿舍在学期文明宿舍考评项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10、未打扫寝室计0分。

学生的管理制度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子,要尊重、爱护学子,为学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子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子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子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子和学子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子,以便更好地促进学子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子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子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子人数,了解学子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子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子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子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子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辅导内容:

1、了解学子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子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考前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子爱学习、善于学习。

奖惩制度:

1、家长反映作业仅仅是对答案或者直接告诉学子答案,而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2、经过老师检查,没有发现和纠正学子作业中的错误,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3、非特殊原因请假造成学科辅导教师空缺,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天。

4、辅导的学子家长多次反映某科老师优秀负责,学子成绩进步明显,给招生形成良好影响的,该教师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200元。

5、学子每月学科测评,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给予教师适当奖励,辅导效果不明显,成绩不进反退的给予所任学科老师罚款。

学生的管理制度

同学宿舍是同学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紧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同学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同学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乾净、美妙的'宿舍环境,特订立以下措施:

1、同学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布置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乾净。

2、各宿舍应当于每日清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便利面袋(盒)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过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觉,即对当事人处理,或惩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4、同学应当自发维护宿舍墙壁的干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予以惩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取消参加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同学处和各专业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舍管理员定期检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发觉问题随时反映给专业部,均记入文明班级的评比条件。每周(月)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1、按周(月)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予以激励。不达标宿舍按评比文明班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自动搭配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1、地面(10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

网、污损,墙壁乾净无涂画和脚印;玻璃光亮,无破损,无煳纸及贴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洗手间、阳台(10分):洗手间面盆和台面乾净无积水和污垢,面盆等私人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整齐,盆内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别天气,衣裳要整齐悬挂),蚊账悬挂整齐。衣柜上方无杂物。

8、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适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15分):地面干净乾净,便盆要时刻保持清洁,无黄斑污垢,室内空气清爽。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乾净,能呈现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爽。

注1:未打扫:0分;

2:宿舍文化布置待同学处确定方案组织实施。

学生宿舍卫生的管理制度

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奇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学生的管理制度

1、对所有参加本中心的学子,对学习的任何问题,只要在上班的.时间本中心老师无条件的进行解答。

2、学子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有家长签名的假条,班主任和家长确认以后方可批准请假。

3、学子上学、放学途中需注意安全,下课休息时不得任意出校门,不得相互打闹。学子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

4、学子应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发挥各自的长处,相互交流,优势互补。

5、每个班均设有班主任,定期与家长反应学子学习情况以及每天清点学子人数。

6、学子按时完成作业,对老师要有礼貌,做到严肃活泼。

7、各班班级安排值日卫生,班干部起到带头作用。

8、课程结束时,给每个学子发放成绩单,班主任将对每个学子进行学习评定,方便家长全面掌握学子在校期间学习情况,日后可进行参照对比。

学生的管理制度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子,要尊重、爱护学子,为学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子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子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子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子和学子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子,以便更好地促进学子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子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子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子人数,了解学子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子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子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子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子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学校学生的手机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集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生管理制度

:新一届政府强调依法治国,而具体到高校这一社会组织,则应该强调依法治校。本文探讨了法律视角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希望本文能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近来高校涉及法律诉讼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一现象在社会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当前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产生了怀疑。笔者认为高校应该从法律视角看待学生管理问题,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在法律视角之下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就必然要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利范围。高校首先应该明白自身的权责范围,要确保尊重学生的正当权利和义务,高校不能越界行使权力。当前高校存在的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就是无视权利界限“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及学生的感受和学生的正当权利。高校借着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名义随意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一来就很有可能侵犯学生的权益。所以高校应该明白什么事情是自己的权责范围之内的,又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不应该放手的。因此在有关法律条例之中我们应该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责范围并给予明确的定义划分,重点要对大学生所能享有的正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我们同时应该对学生进行知识普及,告诉学生他们合法享有的权利,让学生不至于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还毫不知情甚至无动于衷,要帮助学生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另外对于高校方面也要出台相对应的明确系统的法律条文,规定高校法人的地位和高校所能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当前阶段我国高校大部分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在行政体系之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在其权责范围之内,高校有发放证书、学历证明还有进行惩罚奖励的权利。但是在现行规定的高校权利范围之中有很多都是没有考虑过学生利益的、强制执行的,这对于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高校在某些方面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讲,高校自身有权利决定是否录取一名学生,学生在学习结束之后是否能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等也是由高校自己决定的。不难看出,当前高校是拥有很多的权利的,甚至有很多权利是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的。所以,为了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我们应当确定高校的法人地位,让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明确划分高校和学生的权利的基础之上,我们应该积极保证学生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生的这个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学生应该能够有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首先,应当在当前法律实行的基础之上扩大其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简单来说就是立法部门应该切实尊重学生的权利,将学生的合法权利放到法律实行范围之内,不能让学生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连正常申诉的途径都找不到。对于学生在学校期间确实做出的不正确的事情不能完全由学校一方单独决定,而是应该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切实的保护学生权利,要求高校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合法的处理。其次,行政诉讼的范围也应该适当的给予扩大。在现行的法律之中我国的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还不能真正做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高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学生权利方面发生冲突的时候并没有合适的处理手段。最后,是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科学的检查监督体制对高校进行严格的督察,要求学校切实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给予严肃的处理。

除了上述条件之外,我们还应该严格监督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的形成,确保高校实行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正当权利。在制定的过程之中校长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其沟通联系的作用,通过校长办公室将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教务处还有研究生处等积极的联合起来,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任务划分。在进行管理制度规划的过程之中不能是一群人闭门造城,而是要打开门接受学生们的监督,让学生们参加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中来。在制度规划和形成的工作之中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召开听证会,听取学生代表们的意见。在规划草案形成之后学校应该进行大范围的公示,让学生就自己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问,同时也要将草案提高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学生们和上级部门的意见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并且还应该进行备份。

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人格上一律平等。

7、学校任何部门、各班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学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创造一个舒适、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宿舍每寝室设室长一人,管理本寝室的一切生活事务,负责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教育同学爱护公共设施。

二、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自作调换。学生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学生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室内垃圾由学生倒入指定地方。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三、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四、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五、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六、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生火或点蜡烛读书。

学生管理制度

我校从实际出发,针对我校留守学生多的特点,不断建立和健全留守学生的管理制度,为建立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奠定基础,具体措施有:

(一)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各班建立每位留守学生的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关爱责任帮扶制度。对寄宿在校的留守学生,班主任及生活老师通过经常与他们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对非寄宿留守学生,班主任应定期家访,及时向代理监护人反馈孩子的情况,帮助其做好孩子的管护和教育工作。

(三)建立“谈心日”制度。定期召开留守学生会议,帮助他们理解父母外出务工的艰辛,感受老师、同学对他们的关心,增强师生间的亲切感和信任感。

(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要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对重点留守学生实行了师生“一带一”包教帮扶。

学生管理制度

基础部、各系、教务处、学生处均须对学生成绩认真管理,各负其责。

二、基础部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基础部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文化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基础部有责任通知各系,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三、各系的责任。

1、无论考试与考查,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单。成绩单填毕,分别由任课(评卷)教师及系主任签字作为对成绩的确认与负责。

2、学生的各科专业课成绩一经评定后,各系有责任通知各学生,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存档备案。

3、各系作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基层单位,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包括文化课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同时处理好相关问题。最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生成绩档案。

四、教务处的责任。

1、要求、督促基础部及各系管理好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并按规定报送。

2、依据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按学年、学期、课程、学时及考试或考查的内容另行制表加以记载。在进行成绩记载时,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基础部及各系报送的成绩存档备查。

3、学生毕业前,依据平时对每个学生成绩的记载,填写《毕业生验印审批表》,并为学生处建毕业生档案提供学生成绩单。

五、学生处的'责任。

1、学生处作为全校学生管理的部门,有义务全面掌握学生学习情况,管理好学生成绩,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优、评奖的依据。

2、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成绩,要与教务处认真核对,装入毕业生档案。

六、要求与说明。

1、需基础部、各系填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

2、成绩单的填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3、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由任课教师、基础部、所在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确认成绩有误,需及时报教务处加以更正。

4、学生补考成绩的管理与正常考试(考查)相同,需在补考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5、教务处作为全校教学的管理部门,不接待学生个人有关成绩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