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好书(通用15篇)

小编: 字海

优秀作文不拘泥于形式,而是通过言之有物、意境深远的方式,真实地展现作者的情感和思维。优秀作文汇聚了不同作者的智慧和创意,以下是一些精选作文篇目,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演讲稿

有哪位同学是一个珍爱亲情的人,如果你是,我就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字叫:《蜻蜓,蜻蜓》。

主要内容是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古镇,发生在女孩安安和她外婆之间的故事。安安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8岁时,她的妈妈去城里打工,只剩下安安和大黄狗铁蛋,但由于一个意外事件,大黄儿铁蛋也永远离开了她。安安后来就和从未见过面的外婆生活在一起。

三年多相处中,两个人的非常不好,安安经常和外婆闹别扭。就在安安慢慢地习惯了和外婆在一起的两人世界,并且想努力为外婆做点什么的时候,外婆却要走了,她就跟着妈妈去了外地。

这本书写的是留守儿童的故事,父母为生活背井离乡,留下孩子独自生活,那些孩子孤独、敏感、情感饥渴。这本书传递出人们普遍需要的美好的感情——亲情。当然,阅读这本书,犹如经历一场美丽、温暖的爱的旅程。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作文

《女孩故事》中有三个我喜欢的故事。我从《红心果》这篇文章里,我仿佛真的看到了乐乐这么个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孩子。她过马路,为了救一个小伙伴,被汽车撞断了腿,她从不抱怨,仍然很乐观。有一天,仙女给了她一颗红心果,她吃了一口,可以活动了。她把剩下的果实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她的善良不仅感动了仙女,还感动了我。她教会了我:帮助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快乐。我们应该做个善良的孩子,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作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有许多喜欢的书:如《西游记》、《红楼梦》、《夏洛的网》、《爱的教育》······在这里我想向你介绍《爱的教育》。

它是由意大利著名作家阿米琪斯主编的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一个叫恩利科的四年级小学生,在一学年中发生的许多有趣事情,表达了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展示了人与人之间最淳朴的感情。比如:罗伯第为了救素不相识的小朋友,被车轮轧断了双脚;在大家都有危难的时候,许多年轻人把最后一块面包、最后一份爱都留给了老人和儿童。读到这时,我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心里深深地被那里面的故事感动了。我想说:“他们真的很伟大,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爱的教育将会使教学枯燥、山泉枯竭。使我知道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这本好书带给我们一个真实、善良的世界。我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果你也喜欢的话,就快去书店购买吧!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多读书对于我们的重要性,今天我有一本好书介绍给大家。

这本书名字叫《笑猫日记之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它是一个中国作家杨红樱写的,在明天出版社出版,封面上画着一个壳上刻着甲骨文活了上千年的大乌龟在河里游着,背上背着一只猫和一只老鼠,天空还下着雨,充满了童趣。

我最喜欢的人是笑猫了,它有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嘲笑、大笑、狞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能听懂人话。

从笑猫身上我知道了怎么分别好人坏人和观察人的性格。

读书能让人学到知识、强化自我。大家听了我的介绍后,想看就快去买吧!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作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小时候无知的我以为,翻开书,就有黄金会落下来;就有玉石会落下来。傻傻的我整天缠着妈妈给我买书,于是,妈妈为我买下了这本好书——《女孩故事》。翻开书,我才发觉自己真的很傻,但是,我却深深地被这本书的内容迷住了。

《女孩故事》中有三个我喜欢的故事。我从《红心果》这篇文章里,我仿佛真的看到了乐乐这么个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孩子。她过马路,为了救一个小伙伴,被汽车撞断了腿,她从不抱怨,仍然很乐观。有一天,仙女给了她一颗红心果,她吃了一口,可以活动了。她把剩下的果实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她的善良不仅感动了仙女,还感动了我。她教会了我:帮助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和快乐。我们应该做个善良的孩子,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

我看了《纳兰和纳西》这篇文章,我仿佛亲眼目睹坏心眼的额梅害死了姐姐纳兰,又让妹妹纳西当了自己的仆人,年轻的牧场主识破了额梅的诡计,让她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个故事告诉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邪恶的人总是会被识破诡计,得到应有的报复。我们应该仔细观察,认真分析,让他们露出马脚,落荒而逃。

我读了《报恩的天鹅》这篇文章,我就沉浸在善良的天良救了天鹅,因为不守承诺,天鹅最终离开了天良的情景中。它让我懂得了:承诺是十分重要的。给别人下了承诺,就不能违背诺言,就不违背诺言,否则,你就是不讲诚信的人。

我爱书,它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我的视野,砥砺我的品格。它教会了我:学无止境,知识就像无边的海湾,我们所知道的不过是其中的一朵浪花,我们要活到老学到老。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作文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蓝色的海豚岛》。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在你心里挥之不去的故事,这个的独特的故事有着它永久的、不可磨灭的经典性。这本书曾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等七项儿童文学大奖。本是为青少年读者倾心奉献的一座世界儿童文学经典宝库。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热爱这本书吗?我告诉你,真泵书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格调健康、品味出众,是青少年读者成长过程中的良师益友。《蓝色的海豚岛》打造了完美心灵,培养高尚情操,体味不同人生。

这本书珍贵之处之一在于它的内容。这本书藐视了一个个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在决斗……以前,在这个岛上住着印度安人,他们受到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杀害,后来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居住。他们离开时,留下一位姑娘――卡拉那。她在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十八年,等待救援的船只到来。她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与野狗斗争,历尽艰险才得以生存下来。

这本书的女孩诠释了一个生存所必须拥有的能力,她就是令我敬佩的人――卡拉那。它就是我情有独钟的书――《蓝色的海豚岛》。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演讲稿

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当然也不能落后,要像青铜葵花那样乐于助人、互帮互助、知恩图报俗话说的好:"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如果你待人不够真诚,就不能打动他人,我们一定要要把这中精神发扬光大,让这着种精神永留不衰!

看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青铜葵花兄妹俩人呢?在此,我提倡大家,要做一个互帮互助、知恩图报的人,共同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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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_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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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今天我要介绍:世界未解之谜。我也忘记是哪个时代老妈给我的书了,总之有一定历史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在有时候会看的毛骨悚然,也会看得津津有味。原因尽在其中。我在每天写完作业的时候就来翻翻这本书。书的第一篇是宇宙奥秘——奇妙的天外世界。第二篇是异域魔境——带你穿越神秘地带。第三篇是生物猎奇——千奇百怪的动植物。第四篇是奇闻怪事——无法解答的人类谜团。第五篇是难解数理化——探究科学的秘密。第六篇是历史追踪——没有谜底的悬案。及最后一篇神秘宝藏——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我就不再多说了一起来看看吧。

在第一章里面主要讲的是关于宇宙的知识及奥秘。比如ufo、神秘消失的月球磁场等等等等。一些知识。第二章讲了比较离奇的事件,像百慕大三角区、亚特兰蒂斯这些时件。第三章有许多关于动物的的谜像恐龙是怎么灭绝的、毒蛇朝圣之谜和具有传奇色彩的人蛙大战。既有趣又好玩的故事。第四章主打怪事、怪动物。世界上有狼人吗、小人国存在吗的一些故事。第五章有关于科学的怪问题,像筷子真的能超光速吗、热水比冷水结冰快吗。第六章是历史故事,像林肯遇刺之谜、真假公主之谜的一些故事。最后一篇是和宝藏有关这篇全是宝藏,如神秘的橡树岛宝藏等等等等。

我的书就是这么多故事想看就去买吧,还是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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