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春节工作方案(优质15篇)

小编: 梦幻泡

制定工作方案需要我们有良好的计划和组织能力,能够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和情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尽快补齐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的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20xx年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全面铺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20xx年,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7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尧都区殡仪馆完成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并升格为市级殡仪馆。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20xx年,霍州市完成殡仪馆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全覆盖,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二)稳步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20xx年,尧都区、侯马市、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9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20xx年,霍州市、洪洞县、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8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统筹规划安排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按照省民政厅任务分解要求,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的完成率,20xx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完成率,20xx年底前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殡葬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民生实事、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评价范围。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选址、进度安排和殡葬改革政策落实、部门协调、资金支持、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强化市级统筹,做好统一规划。根据省政府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统一制定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做好总体布局,规定统一建设标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事权在当地政府,各县(市、区)要对当地殡葬设施建设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于20xx年12月底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的.筹备工作,抓紧时间办理选址、立项、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尽快申报材料,加快审批速度,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以争取国家支持,并抓紧时间尽早开工。

(三)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进展情况。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速度。财政部门要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保障建设经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保障用地需求。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殡葬领域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乱收费行为。宣传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督导检查力度,对未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设工作,没有列入议事日程,不研究不安排相关工作,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报请市政府给予责任追究。

春节工作方案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一)火源管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遇晴天镇干部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护林员要全部上山巡查。

2、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3、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

(二)应急准备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物资储备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专业、半专业队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3、半专业扑火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开机。

4、各村实行火灾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火灾,贻误扑火时机。

5、镇防火指挥部每天下午16:30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一)森林火灾处置机构

成立2个工作组:

1、综合调度组

镇政府每天由1名班子带班,安排5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对全镇森林火情进行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及时了解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委会必须立即报告镇防火指挥部,镇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县防火办,并要求每小时报送一次火情。

2、火场指导组

对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威胁居民区、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县防火办派出火场指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地方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火场指导一组:

火场指导二组:

火场指导组携带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将火场扑救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扑火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需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或其它扑火队增援扑救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主要领导或包片、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三)扑火力量的组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火灾发生的当地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火灾发生乡镇的其余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县内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及火灾发生地周边的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扑救。

火灾扑灭后,由镇政府和森林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龙安镇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迎春节工作方案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春节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现将春节文体活动的项目、奖金、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公布如下:

高树华黄家仁。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至初五。

地点:峦城文体中心。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xx元第三名1000。

负责人:黄家仁、苏华干、邓培良。

春节文艺汇演活动方案(篮球赛具体赛程及赛事另行公布)。

时间:正月初六、初七两晚(具体时间以海报为准)。

地点:峦城文体中心舞台。

负责人:施扬新高树华黄家仁刘金屏张荣辉。

春节文艺汇演活动方案(时间及地点以当天海报为准)。

负责人:朱本富。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10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古炳梅刘中新。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9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蒙守机谢运升。

时间:正月初一下午2点。

地点:社区大院。

奖励: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30元。

负责人:颜刚高培光。

时间:正月初三下午2点。

地点:社区门前广场。

负责人:苏小珍余荣丽黎雄香。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止。

峦城社区办公室。

1、篮球赛采取自由组队,运动员只准报名一个队参赛;

2、象棋、麻将、天九赛每人只准报名参赛其中一项,麻将、天九牌参赛者自带;

峦城派出所社区治保会。

迎春节工作方案

2、增强公司员工的集体观念,明确新年度工作方向和目标。

3、表彰业绩优秀的公司内部优秀员工,通过激励作用,将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之中。

xxx。

xx年xx月xx日下午*点到*点。

领导致辞、表彰优秀员工、表演节目、团体聚餐。

xx酒店x楼xx厅(或分公司培训教室+酒店聚餐)。

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组织、执行。

公司领导;公司工作人员。

1.会场总负责:xxx。

主要工作:总体工作协调、人员调配。

2.策划、会场协调。

主要工作:晚会策划、会议节目安排、彩排、舞台协调;对外协调、现场资讯采集。

3.人员分工、布场撤场安排;

4.音响、灯光:xxx,会前半小时检查音响、灯光等设备。

5.物品准备:xxx。

主要工作:礼品、奖品等物品的准备。

会场内:

1、舞台背景用酒店原有背景板,在背景板的中心安装“公司标志”;可用ppt制作公司企业文化宣讲,并采集各部分新出祝福语进行播出。

2、舞台上方悬挂红布幅:xx公司春节晚会联欢。

3、舞台悬挂烘托气氛的红灯笼;

1、形式:领导致辞、表彰优秀员工、奖励及抽奖环节、表演节目+公司聚餐;

2、整个年会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

1.主持人开场白,介绍到会领导,邀请领导上台致辞;

2.表彰优秀员工;

员工文艺汇演、现场有奖问答、游戏;

中间抽奖;

演出内容:

1.主持人宣布晚会开始,介绍晚会内容及奖品,并抽出幸运奖。

2.摇滚歌手。

3.相声。

4.杂技柔术。

5.游戏(游戏获胜者抽奖)。

6.通俗歌手——廉山民族歌舞团。

7.抽奖。

8.民族歌手。

9.武术《武林风》团。

10.小品。

11.抽奖。

12.舞蹈xx达龙艺术团。

13.游戏(获胜者抽奖主持人宣布晚会结束)。

第二部分:公司聚餐。

1.晚会结束,领导上台祝酒;

2.自由进餐;

晚会结束,即可自由散场。

殡仪馆春节工作方案

殡葬服务是特殊的人文服务。各地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群众治丧、祭扫、安葬等殡葬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守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条红线,切实把疫情防控、安全保障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抓实抓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在新春佳节的特殊时期、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保障群众的丧葬事务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中顺利办理。

殡仪馆、公墓要加强进出口通道管理,对进入人员认真落实测体温、扫健康码、扫行程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发现异常人员及时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要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定时对殡葬服务设施和场所进行消杀处理。殡仪馆要严格控制治丧人数和治丧时间,停止提供麻将机、棋牌等娱乐服务,限制餐饮人数;火化场要控制送葬人数,减少人员聚集;公墓要通过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预约祭扫、代理祭扫、网上祭扫等服务,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及时对祭扫人群进行分流,缩短逗留时间。要加大殡葬服务场的巡视巡查力度,及时提示治丧、祭扫群众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确保殡葬服务机构“零感染”。

春节祭扫是我市的民间习俗,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鼓励群众采取小规模家庭追思会、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种植花草树木、向墓碑敬献鲜花、挂丝带等文明祭扫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缅怀。倡导丧事简办、廉办、文明办,不攀比、不讲排场、不搭临街棚占道治丧、不破坏生态环境。

殡仪馆、公墓要加强交通、消防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各地民政部门要督促乡镇、村居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安葬点的管理,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烧香蜡纸烛,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农村地区丧事活动的监督管理,有集中治丧条件的地方,丧事活动一律在集中治丧场所进行,没有集中治丧条件的地方,要合理选择丧事活动场地,不占用公路影响交通,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不占用街道、行人通道影响他人生活,避免社会矛盾产生;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自治作用,指导、帮助群众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办理丧葬事务。

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集中祭扫高峰期,具有“短时间、大流量、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为避免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xx县殡仪馆在2021年3月27、28日,4月3日、4日、5日共五天,采取电话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

xx县殡仪馆限制祭祀人流和时间祭扫时长不超过60分钟。

每天分8个预约时段。

8:00-9:00。

骨灰寄存每个时间段开放40户,墓区每个时间段开放80户,每户人数限制在5人内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名额约满为止。

凭骨灰寄存证(智能卡)和公墓证进馆拜祭,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到骨灰寄存窗口(六号楼)缴交管理费用。

馆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及撒放纸钱,请文明祭祀,在指定位置焚烧纸制品。

请预约成功的市民配合我馆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在入馆门楼处停车或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检查,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缩短祭扫时间,减少人群聚集。我馆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保持馆区环境整洁,消除隐患。

我馆大力宣传现代祭祀理念,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倡导市民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简约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市民朋友可通过“粤省事”平台上的.“云祭扫”小程序开展线上追思活动。

四类人员不可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1、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人员。

2、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3、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未满7天人员。

4、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

祭扫是一种形式,是对先辈的.怀念和尊重;文明是一种风尚,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祭祀的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尚贡献力量!

春节安保工作方案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春节值班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始终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双节期间全市公园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结合秋冬季公园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严格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和"四方责任",切实做好"预约、限流、错峰"、门区扫码测温、检查巡查、员工健康防护等工作,梳理排查隐患、堵塞防控漏洞,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举措、果断的行动,坚决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在公园的传播风险,切实打赢双节期间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严把公园门区游客的"入门关",杜绝不测温、不看码、"放空门"。

1.继续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限流标准,坚持"能约尽约",推进预约常态化。全市客流量较大的公园(包括不收费的公园)严格实行网上预约入园,积极推行分时段预约游园,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游园,继续做好"一米线"排队、科学佩戴口罩等提示提醒工作,减少游客在门区无序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坚持扫码入园。严格实行北京"健康宝"扫码入园,对持红码、黄码的游客一律谢绝入园,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团体,必要时各公园要与属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进行联动,妥善处理,维护门区秩序。做好扫码服务。对不会操作"健康宝"或者手机不支持北京"健康宝"扫码功能的游客,各公园要引导陪同人员帮助扫码,查验健康状况;无陪同人员时,由各公园工作人员帮助扫码。对境外游客、港澳台游客或长期在京居住的外籍游客,按照"health kit(健康宝)"要求进行扫码,查询健康状态。

3.做好体温检测。为提高门区通行速度,按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市所有客流量较大的公园门区,都要安装红外测温设备。对显示绿码,体温高于37.3度的发热游客,要在公园内设置的隔离房或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体温三次检测后正常可入园游览;仍然高于37.3度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卫健部门,请属地疾控部门派车运送发热病人,不允许发热病人擅自乘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冬季气温较低,测温设备的准确性容易受到影响,要及时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联系,确保测温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加强园内客流管控和秩序维护,有效预防疫情在公园内传播蔓延。

4.各公园继续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分段划片、责任到人,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劝导游客不扎堆、不聚集,科学佩戴口罩。继续开展文明游园整治行动。

5.各区公园主管部门要结合冬季工作实际,加强对公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查。各公园对园区出入口、施工工地、食堂餐厅等易发生疫情感染和扩散的重点区域,要重点组织开展检查自查;在拍照景点、狭窄路段等重点部位、危险区域,设置单行线、警示牌进行科学引导,提醒游客有秩序参观、游览、拍照,避免造成拥挤。

6.做好动物类、湿地类公园内游客提示提醒工作,劝导游客与迁徙鸟类、动物保持安全距离,继续停止"动物投喂"等人与动物近距离接触的活动项目。

7.加强信息发布。公园要主动利用自有宣传平台和社会新媒体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客流监测、预测信息和分流、导览信息;鼓励公园利用百度、高德导航系统发布公园信息。

(三)严格文化活动、室内场所和游乐场所安全管理,防止人员聚集。

8.疫情期间,减少公园内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可能造成大人流聚集和交通拥堵的文化活动、禁止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如需举办,要在做好科学评估基础上报相关部门批准。鼓励创新云科普、云观展、云游览、云讲解等线上云活动。对在公园内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做好冰雪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公园内不组织举办、不接待学生冬令营活动。对于游客自发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各公园要及时派专人负责,劝导组织者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遵守防疫规定、履行防疫责任。

9.公园内的宗教场所,要制定完善元旦、春节应急防控预案,采取实名预约、总量控制、入场检查、分时限流等措施,严控觐香、祈福等聚集性活动,严防人员拥挤,确保场所安全有序运行。

10.公园内影剧院、博物馆等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按照75%限流开放。做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一米线"排队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外围疏导、热力提示等限流措施,因地制宜控制瞬时流量,防止人员拥挤。

11.公园内的商亭、小卖部继续采用线上售卖、入室选择售卖等方式开展经营,入室人数控制在室内最大承载量的75%;餐饮店(食堂)、快餐店、食品经营摊点对游客开放、提供餐饮服务,游客可以进入餐饮店的室内空间就餐,就餐时保持合理间距,室内人数控制在室内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加强卫生检验检疫,全面禁食野味;露天游乐设施全面开展运营,游乐人数控制在游乐设施最大承载量的75%;室内游乐设施可以开张经营,入室游乐人数控制在室内最大承载量的75%;具备条件的公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开放夜间游览,游览人数控制在公园最大承载量的75%。

12.公园门票销售和内部消费(如交通、娱乐、餐饮、零售等)均应设置现金收付通道或提供转换手段。

(四)落实"四早"要求,加强公园职工疫情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疫情在公园传播的潜在风险。

13.从严从紧加强公园职工出京管理。各公园要实时完善人员台账,按照"非必要不出京"的要求,干部职工原则上双节期间在京过节,紧急特殊情况必须出京的,由各公园按照流程进行报批,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出京人员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行活动,京内人员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全市要求,指导做好境外返京人员(含亲属)的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

14.加强职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防控工作的要求,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走势,对中高风险地区进京公园职工迅速排查、加强管控,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措施。如发现职工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乏力、腹泻、咽痛等症状时,本单位应立即安排或要求其本人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医,并及时报备。加大对公园出入口工作人员、食堂服务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监测力度,严格落实"四早"措施。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

15.严格控制职工聚集性活动。岁末年初,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年会、团拜会、联欢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教育职工双节期间减少聚餐、聚会。

16.倡导弹性休假机制。元旦、春节期间,鼓励各公园推行弹性休假,合理安排调休倒休,引导职工错峰休假,保障公园正常运行、安全运转。

17.加强防疫物资储备。预先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设备等物资储备工作,保障低温环境下测温设施的有效性。

(五)抓好公园安全生产工作。

18.深刻汲取顺义"11.28"施工工地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动态更新、及时整改,确保两节期间全市公园行业安全运营。

(六)以疫情防控为重点,以垃圾分类为抓手,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9.各公园要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环境消毒和通风管理,做好消毒物品收纳,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

20.做好垃圾分类。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意见》,加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合理布设垃圾投放设施,做好规范分类和储存转运,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改善公园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21.强化园内餐饮场所卫生管理。各公园要认真抓好职工食堂、餐饮店、快餐店、食品经营摊点等餐饮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距离+错峰"措施,严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所有食材须从正规渠道进行采购,并做好采购记录和食堂日常消杀工作。加强食堂餐厨、卫生保洁等人员健康管理,大力提倡"光盘行动"、"公筷行动",倡导健康文明卫生习惯,保障安全就餐环境。

22.开展公园除"四害"行动。消灭"四害",减少疾病传播,保护游客和公园职工的身体健康,是各级公园管理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公园要持续推进除"四害"工作,努力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以内。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防控专班或专人负责相关防控工作,积极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群专结合要求,时刻保持戒备状态,始终绷紧防控这根弦,切实落实"四方责任",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控工作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责任到位,推动节日期间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2.强化沟通联动机制。

各区公园主管部门要继续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工作,取得支持。各公园要进一步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随时应对公园疫情防控、大客流疏导和舆情引导等工作。与属地治安部门进行联动,做好门区、园区内治安管理;与属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联动,实施远端控制疏散游客,防止公园周边交通拥堵;与属地宣传部门进行联动,及时发布游客流量信息;与属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联动,及时制止不文明游园行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联动,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稳妥做好舆情处置。

市、区公园管理部门和各公园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做好"12345"热线、接诉即办、网传公园方面公众舆情的应对工作,积极联络宣传和卫健等部门,做好正面的公众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园林绿化新媒体宣传矩阵、市级新媒体矩阵,适时发布游园服务信息,引导市民错峰错时出游,及时回应市民诉求,消除误会误解,化解游客紧张情绪,引导舆情弘扬正能量,助力公园疫情防控、文明游园、服务管理各项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守。

节日期间,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公园要认真组织好常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有人接,出现问题有人管,保持临战备战状态。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在迅速报告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市局值班室(电话:8423xxxx)。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原则,到20xx年6月底前,全县范围内至少建成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即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原则上全县10个镇建成3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旌阳镇4个、版书镇4个、俞村镇4个、云乐镇1个、蔡家桥镇4个、三溪镇3个、兴隆镇2个、孙村镇3个、庙首镇3个、白地镇3个),按照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的要求,采取多村、邻村合建的方式,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地形环境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完善殡葬配套设施,鼓励各镇进一步压缩公墓数量。

(一)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1.建设主体。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由县国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及标准。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内容包含6000个墓穴(一期建设20xx个墓穴)、1座v类殡仪馆,执行标准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殡仪馆建设标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xx〕60号);农村公益性公墓执行标准按照《安徽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的通知》(皖民务字〔20xx〕35号),建设内容包括10360个土葬墓穴(含整治墓穴和10年新增死亡人口需求墓穴),配套建设公墓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城乡公益性公墓建造规格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4㎡,双穴占地面积不超过6㎡,墓高不超过1.2m,墓穴顶部以土掩盖,不得用水泥浇筑。

3.资金保障。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资金由县国投公司予以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省级“非标专项债”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二)强化公墓审批、运营和管理。

1.依法依规审批。建设凤形山公益性公墓,按照《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履行公墓审批手续,由县国投公司负责履行报批程序;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审批,由各镇负责履行报批程序。

2.规范公墓运营。县民政局是城乡公益性公墓的主管部门。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由县国投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和日常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村负责运营和日常管理。公益性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收入应专款专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收费,其使用期限、续期、年检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认真执行殡葬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墓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xx〕203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监督和管理。县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坚决杜绝炒买炒卖墓穴现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严禁以批代管、只批不管。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公墓经营单位,要依法停业整顿。

(三)规范使用和支配公墓收入。

1.凤形山公益性公墓收入的使用。由县国投公司设立单独账户进行核算,实行专款专用,公墓收入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管理、维护,严禁挪作他用。

2.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入的使用。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制定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入使用管理办法,公墓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指定账户,用于偿还省级“非标专项债”本金和利息。县财政每年按公墓收入的一定比例返还各镇、村,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维护管理支出。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责任单位在殡葬整治办统筹协调下,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有序推进。

1.凤形山公益性公墓。由县国投公司具体负责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负责配合县国投公司做好公墓建设前的各项工作。

2.农村公益性公墓。县民政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启动公开招标设计单位,开展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图及图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完成建设项目招标;县发改委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出具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及土地报批;负责城乡公墓建设布点规划;县林业局负责林地指标保障及林地报批;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墓选址及建墓报批;负责土地流转征用;完成土地、林地勘测定界及报批;负责林地征占用的面积镇域范围内平衡,鼓励各镇通过增减挂解决公墓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

(二)建设施工阶段。县国投公司具体负责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建设(含殡仪馆),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方案须提前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启动建设一个”的原则,由民政部门按镇开展分标段工程招标,各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施工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三)竣工验收阶段。城乡公墓建成后,县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总体思路和具体实施步骤,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县国投公司要主动谋划,在规定时点高标准完成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2.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相关部门,在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大投入力度。县、镇财政要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重点解决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丧葬需求,同时为下步殡葬整治创造条件。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16部委局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xx]91号),加快推进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及纪念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节地生态安葬需求,提高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结合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践行自治区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和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坚持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把以民为本、生态文明的思想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提供优质人文安葬服务,加强政策激励引导,使满足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办【20xx】42号)和《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xx】91号),遵循国家“公益为主、经营为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总体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政策扶持,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xx年底前,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葬和纪念设施建成率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导向基本形成。倡导和鼓励各公墓陵园积极探索墓地和墓位重复利用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公墓陵园生态绿化建设的督导,已建成墓区的绿化率不低于50%,生态化殡葬示范园区绿化率不低于80%。

(三)各公墓陵园组织专业殡仪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四)殡仪馆为群众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或包装材料,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堂。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时间从20xx年5月21日银川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节地安葬设施建设的通知》(银民发【20xx】114号)之日起,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0xx年8月底前完成银川市松鹤陵园、银川福寿园、金凤区千古汉民花园公墓和银川回民公墓4家公墓陵园建设项目,20xx年完成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宁夏马鞍山沭露陵园、宁夏金山陵园3家单位建设项目,到20xx年底,市辖殡葬服务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项目建成率达到30%以上。

节地生态安葬是利国利民的'殡葬改革新举措,是殡葬服务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行动,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项目资金申请自治区、银川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积极争取市财政配套资金,对积极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和纪念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资金投入力度大,具备节地生态安葬条件和服务功能,能够为群众提供安葬、纪念和祭祀服务,群众反响良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殡葬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项目完成后由民政、财政部门和殡葬管理单位进行验收审定,按照不超过其完成设施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贴,接受项目公益金补贴的公墓陵园,不再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收取费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市辖区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提高对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的认识,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自然环境、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尽快推开,获得支持,取得实效。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各级民政要会同本级财政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项目实施前后的各项督查验收手续,要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同时要注重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对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评估,确保质量。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竣工后,银川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兑现补助资金。每年组合公墓陵园年检,对申报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

(四)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知度,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殡仪馆对外承包的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祀活动的高峰期。节日期间群众出行祭祀将出现人流、车流的“双高峰”。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引起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

(一)重点地区。河东镇和尚田公墓、下一村骨灰楼、各村山林墓地。

(二)重点时段。3月25日至4月13日,其中,4月3日至6日为高峰期。

设立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邓日新河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戴文平河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曾世田河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勇鹏河东镇党委宣传委员。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成员: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办主任薛益明同志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宣传组职责:由镇文体服务中心主任周巧青兼任组长;负责清明节期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平安清明的宣传。

森林防火组职责:由镇林业站杨木新兼任组长;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烧纸,抓好火源管控,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

应急管理组职责:由镇应急管理办主任谢灼茂兼任组长;牵头负责祭扫点的防火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依法履行防火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交通组职责:由镇交通管理站长张军华兼任组长;牵头负责设置车辆临时停放点,如出现车辆、人流拥挤,随时调集车辆支援,在最短时间内疏散群众。

治安组职责:由河东三个派出所长张小平、戴伟强、李鉴华兼任;牵头负责清明祭扫期间车辆疏导;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祀活动顺利进行。发生灾害、突发事件等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祀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救援组职责:由河东三个卫生院长李国森、江炬、谢运意兼任;牵头负责落实健康监测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室。负责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按照职责就位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祀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殡仪服务单位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骨灰楼采。

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组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并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设置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祭祀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祀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援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援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5.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对个别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

系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七)突发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

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加强疫情防控。

积极引导全镇城乡居民预约祭扫活动,劝导外地人员今年暂不回五华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倡导简约、文明的祭祀方式。各进墓园、进山路口要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加强疫情监控,对发现体温异常的祭扫群众要及时送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祭祀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镇指挥部各成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须迅速赶赴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加大摸排力度。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的殡葬服务机构、骨灰安葬(安放)设施及各类祭扫场所,包括大姓宗族的宗祠纪念、祭祖扫墓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全面摸清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的风险点,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纾解。

(三)加强部门联动。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四)加强信息报送。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遇有突发事件,各村(居)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春节安保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公园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入园市民人身和公园财产安全,让广大市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公园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和“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公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为营造和谐、平安公园环境奠定良好的基础。

为强化春节期间公园安全保障工作,公园管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春节期间,领导小组将对公园安全保障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1、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信息反馈。每日由主要领导督查分管人员在岗情况,分管人员督查督查公园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和巡查结果。发现脱岗,严格按管理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有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报告机制,遇到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2、安排丰溪明珠广场夜间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对攀爬雕塑人员进行劝阻、制止,确保雕塑周边夜间稳定。

3、聘请管理人员。我局聘请了1名屏风山公园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夜间必须住在管理房,至少每3小时对公园整体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脱岗或弄虚作假,从严处理。

4、制作安装警示牌。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36块,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春节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阶段,我局高度重视这一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公园安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各分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突出重点,强化公园安全重点环节的管理。

1.切实加强公园用电用水安全管理。水电设施是公园的基本设施,也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水电线管经风吹雨打,容易老化,部分设施遭到人为破坏。年前我局将对损坏线管进行彻底修复,管理上从严要求,白天不间断进行巡逻,夜间不定时巡逻,一经发现及时修复,断绝隐患源头。

2.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冬季是火灾多发期,公园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我局将组织人员查找火灾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跟踪措施,坚决杜绝和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3.加强健身器材安全管理。公园内设有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方便市民锻炼身体,但器材容易损坏和老化,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健身器材进行全面“体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拆除,严禁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在公园各路口和显要位置设置各类安全警示牌、安全导游牌和温馨提示牌,条件许可的,可设置广播,滚动播出关于游园注意事项等音频,提醒市民文明游赏,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市民的自我防范能力。

殡仪馆对外承包的工作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中心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中心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和突发性传染性疾病等为依据而制定本应急预案。

在进行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时,应加强领导、党员带头、密切配合、因地制宜、认真部署、科学管理、严防严控、果断处置,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在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遗体时,应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及时稳妥、就近火化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科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患者遗体,加强卫生防护,防范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适用于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内各类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现场防控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世红殡葬中心主任。

副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段云化、杨军红、孙荣山、孙为民、李先高、普昊、于鑫昌、兰春林。

(二)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舆情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综合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等工作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由殡葬中心主任负责;信息舆情组、综合保障组由殡葬中心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小组设置按传染病视疫情防控与处置需要而定,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信息舆情组。

组长:由民政局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

成员:段春红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管理;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相关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材料拟写、发布,工作信息收集、统计、档案管理等;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因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协助综合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2.遗体接运组。

组长:孙荣山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成员:李先高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普昊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于鑫昌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接运人员防护、消毒措施,接运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馆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3.消毒隔离组。

组长:段云化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中心后遗体、场所、设备消毒,人员及场所隔离相关事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4.火化处置组。

组长:杨军红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5.综合保障组。

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辉泽龙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统筹和协调各岗位应急防护用品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应急防护用品供需、储备、采购等事宜;监测应急防护用品市场动态,保障应急防护用品供给;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协助各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和加强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殡葬中心的现场管控、隔离;负责水电、监控、网络等公共设备应急保障修缮职责,协助服务部门进行专业设备运行保障修缮;同时协助信息舆情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6.应急处置组。

组长:李世宏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小组组长。

职责:负责应对突发事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负责临时成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及临场指挥。如遇到治丧家属体温不正常、扫码亮码呈黄色或红色、不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立即进行现场疏散其他人员,将其进行隔离,限制其活动区域到开阔区域隔离区等候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妥善处理。立即向县民政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编制工作通讯录。

信息舆情组负责编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通讯录。所有人员时刻待命,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突发状况。

(一)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蔓延情况及卫生防疫部门应急响应等级,可视情况分类分等级采用如下防控措施:

1.物资保障:综合保障组编制《应急防护用品清单》,并做好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储备号防护装具,如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消毒洗手液、消毒液、测温器、封口透明胶、护目镜等,按照岗位需求,及时、酌量分发到各小组。

2.场所防护:消毒隔离组组好消毒隔离工作。各岗位加强业务大厅、殡仪、殡殓服务登记窗口、取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确保空气流通,每日按要求严格做好工作环境和责任区域公共场所消毒。换下的口罩、手套、隔离衣等医疗用品,集中用消毒液消毒后妥善处理,不得随处丢弃。

3.职工防护: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勤洗手,采用七步洗手法,用流水进行冲净。备好70%—80%的酒精搓手液洁净双手。接待治丧群众和进行遗体服务工作时须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遇疫病遗体还须穿隔离衣、戴护眼罩等;对遗体进行服务时与丧属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职工自觉有发热感冒症状时,尽早就医并戴好防护口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病毒传播。

4.外来人员防护:综合保障组指导安保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遗体到殡葬中心后逐个进行登记缴费,避免窗口人员“扎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遗体等候火化时,劝导丧属只留1-2人守候遗体。

5.信息舆情组收集本中心工作人员外出情况,并登记造册,重点对有往来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疫区人员接触的人员进行防控。

(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等规定,传染病疫情遗体不存放、不探视,不举行遗体瞻仰、告别等活动,应立即火化。

(二)传染病疫情遗体应按如下流程进行接运、火化。

1.前期准备:殡葬服务中心值班室或业务人员收到疑似或确定因患传染病死亡遗体接运通知时,第一时间报告民政局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组织安排与属地疾控机构沟通协调、遗体接运、消毒隔离、火化处置事宜,并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后续防疫防护指导工作;遗体接运组所有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就位;若遇多起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及时安排补充接运力量;遗体接运组人员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备齐所需防护用品;消毒隔离组负责对接火化处置组预留2台专用火化炉(一台火化遗体,一台对使用后的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对火化炉区域及取灰处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并将应对布置情况汇总收集上报领导小组;各岗位应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传递畅通,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2.遗体接运:遗体接运组所有人员做好防护(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连体隔离衣、护眼罩等),配合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妥善消毒处置后入殓至卫生尸袋(原则上为2层尸袋),尸袋密封后禁止打开,每层密封袋外喷洒消毒液,随后装入殡仪车;遗体接运过程中,殡仪车全程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车内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等。

3.遗体交接:遗体接运组到达接运指定地点,接收的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确保已经过医疗卫生机构专门卫生防疫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并按规定完成遗体交接等相关手续(包括死亡证明、已注明立即火化意见的遗体交接单等)。

4.清理接运通道: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即将到殡葬中心前,消毒隔离组和火化处置组均提前做好防护工作;消毒隔离组立即对隔离区域进行肃清,建立临时处置专用通道,与其他情形死亡者遗体进行物理隔离,做到分区分类处理,并对群众及其他人员做好沟通解释;综合保障组配合做好现场疏散、隔离、管控解释工作;遗体下车直接送至拣灰炉进行火化。

5.遗体火化: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达殡葬中心后,应当立即火化,不得存放、探视或开展告别仪式等殡仪活动;消毒隔离组通过专用通道护送至指定火化炉;火化处置组接收到遗体后,立即安全、规范地将遗体进行火化;全程严禁打开卫生尸袋,无特殊原因,应当凭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死亡证明第一时间安排火化。

6.消毒处置:建立户外临时消杀点(停车场),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消毒处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下车后,将车辆开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遗体进炉后,接运人员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并脱下防护用品进行打包、消毒、焚烧;火化人员在所有工作完成后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相同消毒处理。

7.骨灰移交: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结束后,火化处置组拣拾骨灰装袋入盒,并出具火化证明一并寄存;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期间,所有正常遗体的骨灰及火化证明一并寄存;待疫情结束后通知家属领取;家属拒绝取走的,按照无人认领的遗体骨灰处理。

(三)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完毕后,应当有如下处置措施:

1.遗体处置完毕后,消毒隔离组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对殡仪馆转运车辆、设备工具、火化车间、遗体停留区域、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对殡仪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后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2.相关火化手续办理未尽事宜,待遗体送至火化车间火化后,通知家属进行补登记。

3.信息舆情组负责收集、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的传染病疫情(含疑似)逝者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民政部门报告,参与遗体处置的工作人员均须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加强工作期间体温测量等身体状况监测,设置专门隔离室。

春节安保工作方案

20xx年“我们的节日·春节—平遥中国年”即将来临,为全面做好平遥中国年活动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全县人民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让广大游客与群众一道感受古城特色的传统文化内涵,展现晋商旅游中心城市的独特魅力,构建全县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氛围。根据县政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

以确保中国年期间万无一失为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实施各项保卫工作,坚持防与打结合,管理与快速处置相并重的原则,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积极配合上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同时借助消防保卫契机,扩大消防工作的影响树立消防良好形象。

为确保保卫工作顺利完成,成立领导组。主要工作职责为:节日期间,对古城、大型市场商城、大型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型场所以及大型活动集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派驻消防车分别在重要活动地点设立定点安全保卫力量,对现场突发情况实施处置。驻守人员在营地执勤备战,接警后迅速出动处置。

组长:

成员:

职责:对消防保卫工作做出整体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顺利开展各项消防保卫工作。

下设两个工作组:防火巡查组、灭火救援组。负责节日期间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1、防火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对各活动场所及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及时排除消防隐患。

2、灭火救援组。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为:节日期间,派驻消防车分别在重要活动地点设立定点安全保卫力量,对现场突发情况实施处置。驻守人员在营地执勤备战,接警后迅速出动处置。

节日期间超市、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大,重特大火灾事故高发等特点,要突出古城消防、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宾馆、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安全指示标识缺失等隐患,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

本次保卫坚持点与面结合,内与外结合,防与打结合的原则,构筑起多维立体、灵活机动、稳健有序的安全防护网。

1、执勤保卫。

为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消防人员能快速到场,避免引起交通混乱,在执勤点派驻消防车,主要任务是随时消除火种,处置突发事件。

2、流动巡查。

为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处置突发性事件,在执勤的同时,成立巡查小组进行执勤巡逻。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巡查消除消防隐患特别是通道和火源,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游客安全意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平遥中国年”期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人员高度聚集,繁华街区、交通枢纽人流、物流增大,全体人员要认清形势,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组织实施,全力稳控火灾形势。特别是紧盯容易发生大火的公共安全领域,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督促单位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检测一遍消防设施,加强防火检查。对大型节庆活动加强监督,督促主办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平遥中国年”期间,要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火灾形势和部队高度稳定;要掌控全县消防安保工作形势和部队安全状况,及时部署,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集中宣传,形成声势。“平遥中国年”期间,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拓展新型宣传媒介,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持续开展全民喜闻乐见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在商场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挂图,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加强“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布投诉方式及受理范围、奖励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告受理及查处情况。

(四)服从命令,积极备战。加强执勤战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请示报告制度;中队执勤保卫人员着战斗服,其余人员穿冬常服,戴大檐帽,扎腰带,做到仪容严整、令行禁止。中队要提前熟悉保卫对象周围的水源、道路,尤其要摸清消火栓位置,是否完整好用。同时,要保证执勤车辆、器材完整好用,保证油料和灭火剂充足,做好人员和车辆的防冻、防滑措施。全体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文明执勤。

市殡仪馆改制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xx〕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xx年12月4公布)等文件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组长:吕刚。

副组长:郭兵。

成员:贾烽、解虎、刘文军、张双庆、千纲。

做好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将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客观公正”以及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1、评估范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

2、评估内容:。

一是该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保护环境要求;。

二是施工期问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三是运营期间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四是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1、广泛征询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该项目通过公示公告、群众座谈、集体评议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意见和诉求,并征求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政法委员会及当地政府意见。

2、分析预测风险。对重大事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作出等级评估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分析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

3、形成评估报告和结论。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报东胜区委政法委审核。

4、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针对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有效的.化解,同时根据评估风险等级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5、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掌握社会稳定风险突发情况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按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方案,要坚持全程控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稳控情况及时形成报告,报东胜区区政法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