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之品味时尚(优秀19篇)

小编: 字海

优秀的作文不仅体现了学生的语言水平,还能够展示他们的思考深度和创造力。在以下范文中,作者运用了巧妙的比喻和细腻的描写,让人产生共鸣和思考。

江苏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阅读下面的材料:

老王生病,医院全心全力治疗,老板帮忙支付医药费,老王痊愈后回工地赶工,又提出向医院兼职做陪检员以支付剩余医药费,因为感同身受他能更好地照顾病人。

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的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的擦掉眼角的泪水。

高考作文_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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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高考作文范文:品味时尚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江苏高考作文:品味时尚

“妮子,快来帮爷爷瞧瞧这个词儿怎么读!”亮如洪钟的声音第十次传来。

“来了来了!”我高声应和。无奈地瞥了眼桌旁白得晃眼的试卷,我只得先搁下手中微微汗湿的笔。

“真不知道老爷子这次又玩什么花样,唉。”我嘟哝着,一步一拖地朝书房走去。

说起我们家老爷子,偏是个“老不正经”。快七十岁的人了,好歹也是个退休教师,他放着“养鱼晒太阳”的老年生活不享受,偏要赶时髦。穿鲜亮的大红色t恤,穿宽松的萝卜裤,要不是那银光闪闪的白发,还真把他当花季少年呢!

这不,前阵子老爷子又一腔热情的学电脑,说什么要“与时俱进”。这可苦了我哟!从识键盘,到打字再到上网都得手把手教。一遍不行,得十遍二十遍。老爷子戴着老花镜,小鸡啄米似的学得还真上心。怎么着算是出徒了。

“妮子,你快点儿!干嘛呢!”

“来了来了,别急。”我加快了脚步。

“妮子,你看这英文单词怎么读啊?这么多年不操弄,老底子散得差不多了。”只见爷爷眯着眼,用粗大的手指戳着个词急切地望着我。微黄的暖阳透过窗户洒在爷爷镶金边的老花眼镜上,折射出灿然的光星。

“好了,我看看。”接过带着爷爷大手余温的词汇书,一眼便看到了那个用红笔圈出的单词,“听好了,sunshine—阳光,您来一遍。”

接着,爷爷微点着头,嘴唇一上一下地默记了几次,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个勤学的少年隐隐可见。

“爷爷,你怎么学起了英文啊?”奈不住好奇,我问道。

爷爷的脸微红了一下,挠了挠头道:“这不咱城市外国人越来越多了,见着他们,一句话不说多没礼貌。爷爷学会了,也好给咱中国人长长脸啊。”

我愣了,只听爷爷继续道:“你们这些小辈常说我‘老不正经’。可老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早早地服老了,日子多没滋味!别看爷爷年纪大了,可心却是越活越年轻。保持年轻的心,生活才更有动力嘛。妮子,你说是不?”

望着爷爷,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心永远年轻?对。

“糟了,忘了偷菜了!”爷爷一拍脑袋,忙碌起来。

看着我们家的“老顽童”,我的嘴角自然地上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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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卷高考作文题目:品味时尚

为什么流行的东西能那样吸引人特别是年轻人呢?许多流行的东西,总有着能够吸引人的地方,否则,它们就不可能有市场。但心理学上有一种叫“从众效应”的说法,就是说,一旦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喜欢和正在搞什么活动,有些人也就会跟着去喜欢一样,从众的因素可以超过一个人冷静的理智。譬如在不少学校,有许多同学上课听讲时,老喜欢把笔拿在手里,在几个手指间转来转去,搞得非常的“流畅”。一个班级,从几个人到十几个人到几十个人,没有人指导,没有人提倡,就这样做成了,这应该说是一种从众心理的表现。

从众,如果这“众”是健康的,有益的,那么,这个“从”也就对了。如果不一定健康,或者说不一定推广,而去“从”,那就容易出现偏差。譬如穿名牌服装,用名牌产品,当然并不是坏事,当其价钱不菲,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就有些片面性了。流行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东西。

时尚宠物。

一名瑞典青年学者认为,中国人很早就懂得饲养宠物的情趣,并举唐僧去西方旅游时带着的猴子和猪为例。我觉得这很有说服力。这就更进一步证明了我们比西方人开化得早,原先说的四大发明,只不过是证据的一部分罢了。

过去的光辉岁月在史书上沉淀为一块块金子,亮闪闪的,很招眼。我们有理由向唐僧敬礼,他不仅是取经的勇士,更是饲养宠物的先驱。你想想看啊,在那样艰险的西行路上,又要考虑前进方向,又要照顾小宠物们,是多么的伤神!好在唐僧宅心仁厚,慈悲为怀,将猴子和猪呵护得很周到,否则,动物保护协会不将他告上法庭才怪!

有人说,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误读太多了。错!某些西方学者其实是用先进思维审视我们古老的文化,当然常常得出有别于我们传统结论的观点。这是好事。因为我们的思维曾经被禁锢得太久,以至于失去了鲜活,失去了创造,在偏见中意得志满。这些所谓的“误读”,其实有着醍醐灌顶之功效!

所以,在国门开放的今天,应该是西方人研究我们、崇拜我们的时候了。我们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中蕴藏着多少奇异的思想和趣味,没有他们,有时我们自己还挖掘不出来呢!

我每看到街头有靓丽女孩、现代帅哥牵着猫猫、狗狗的,与其说他们是模仿西方国家的民俗,莫如说是继承了唐僧的“遗志”,下一步的取经事业,就靠他们了。

什么是时髦。

当第一条泥盆纪总鳍鱼从泥水中挣扎着爬上岸而其他鱼很羡慕时,那就是时髦。

当第一只森林古猿爬下树木试探着走向林边空地时,在其他古猿看来,那就是时髦。

当魏晋时代的人学着那些因服“五后散”皮肤易裂而不得不穿旧衣的达官贵人的样子,个个穿得破破烂烂的,那就是时髦。

当火车没有马车快,冒出的浓烟熏得人灰头土脸而绅士淑女们却乐此不疲时,那就是时髦。

当法王路易十五因花柳病成了秃子不得不戴上假发遮丑而“上流社会”一哄而起跟着戴假发时,那就是时髦。

当拿破仑下令在他那些粗鲁的将领们衣服袖子上缝上扣子免得他们老拿袖口蹭鼻涕而引得人们纷纷效仿时,那就是时髦。

当三伏天勇敢的小伙子坚持穿名牌牛仔裤、旅游鞋以及长痱子捂脚气时,那就是时髦。

当三九天的小姐坚持穿新潮的裙子而美丽冻人时,那就是时髦。

追求时尚就等于进入圈套。

只要你细心留意,你会惊觉现今社会的文化在被时尚统治着,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绝大部分都在靠时尚支撑着虚荣。女人见面不是问身体健康与否,而是问减肥效果怎样,体重轻了多少,或是互相品评妆化得怎样,眉纹得好不好,发烫得如何。男人见面大多的话题是买车了没有,上网了没有,手机是什么牌子的,表面上是关心别人,而实际上是为了炫耀自己。

拿吃来说,本来吃饱吃好即可,时尚却偏偏叫人补钙补锌补铁,补脑补肾,搞得全国上下好像都营养不良似的。

再说穿,今年流行平底鞋,明年就流行高跟鞋,后年又换成了松糕鞋;今年流行皮夹克,明年又换成了羽绒服,后年又换成了保暖内衣。

总之你刚刚赶上了一个时尚,马上又有另一个时尚在前面等着你,就像你刚配上呼机,马上就流行手机,刚配上手机马上时尚就会说:“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女士们减完肥时尚又告诉你:“做女人‘挺’好!”你刚剃了光头时尚又流行长发;你刚烫完发时尚就流行了七彩,令忙得不亦乐乎的你都不知自己在干什么。

总之每年都会有新的时尚圈套等待着你的加入,不知道你是否还会忠实地追随,但依我看来所有制造时尚的厂家都不会笑到最后,待消费者一个个看穿时,这些所有时尚的商家都该由“乐”变“愁”了,希望消费者早点找回自我,不要再一味地踏入时尚这个误区。

【优秀作文】。

从时尚走到经典。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点题,有力收束全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入耳丝竹声。

五月的天空已有些燥热,我骑着车穿行于来往的人流。

一天的课让我露出了明显的疲态,虽然很想快些到家扔下书包养养精神,然而我还是慢慢地骑着,不想耗费我剩下的一点点力气。

我习惯于观察经过的店铺和广告牌以及快来闪过的陌生脸庞。大概是周五的关系吧,街道比平常热闹些。然而多的或许只是人,这条我每日必经的路还是保持着它的原样。

早已开始营业的那家2046咖啡馆,贴出了打折的广告,从里面飘出的是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歌曲,我扬起嘴角,这与王家卫在电影《2046》中所要表达的经典主题相去甚远了吧。然而咖啡馆里播放的是何种音乐似乎没那么重要,进出的年轻女子脸上漾着的笑容足以说明什么样的音乐合她们的口味,未必是如我所想的缓慢经典。

我在红绿灯前停下,微闭了眼睛,周围变幻得太快的一切让我觉得更累。我想是我全速向着家进发的时候了。

左转,再过20米,就是我家。就在我快到车库的时候,忽然一阵悠扬的二胡声飘进我毫无防备的耳朵。我几乎愣在原地,这久违的音韵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情绪,仿佛一位失散已久的老朋友忽然出现在眼前,我抬头循着声音望去,是一位白衣老人正闭着眼睛全情地演奏。而我停下车,同样闭着眼睛倾听,我不知眼里温暖的是否是泪水,我只是感动那位老人优雅的二胡和纯净的白衣。

我开心地笑着,经历了让我疲惫的所谓流行与时尚,它们不过都是从我眼前快速闪过,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记。然而当我遇到那抹白色,那把二胡,我才知,什么是我心中永远的经典,什么才能唤起我深深的感动。

时尚与经典并并无严格界限与定义,久久存于你心中不黯淡的颜色不消失的乐曲就是属于你的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江苏卷高考作文题目:品味时尚

第一次见到这辆警车的时候,他刚行驶17万公里,对于一辆警车来说,还正值年少。

记得第一天到所里,我竟完全没注意到这是一辆警车,全身被黄灿灿泥土浇漆的完全看不出他原应有的样子,那一抹藏蓝也被掩盖在这身装扮之下。

“刚出警回来,这一代拉沙车多,刚下完雨,路况太差,20多公里路,苦了他了。”大飞警官下车拍了拍车顶,就像是古代戎装的将军征战归来拍打着自己的战马,车子发出低沉的声音,像是对警官的回应。

下来吧!

不消半分钟的功夫,车里跟着下来了好几个人,就像童年时我胖胖的奶奶往石锅里一个一个扔汤圆,他们的动作甚是滑稽,有的双腿打颤,近乎从车上滚了下来,有的大气不出,下车后贼眉鼠眼,东张西望,最后下来的那位最精神,下车后紧了紧上身的西装,扶了扶高鼻梁上的眼镜,剁了剁脚上的泥土,又将裤腰带转动勒紧,暗骂了一句:破车,还是老子的奥迪舒服!

这一骂不打紧,前面那几位忽然来了精神,也跟着附和了起来,破车,烂路,破地方!西装男听的起劲,龇着嘴露出了两个大金牙很是受益,仿佛要向随从的`几个小弟宣示着什么,他抬起一脚踹在了警车的屁股上,警车依旧发出一声低鸣,不过很快被这群人的嘲弄声给淹没了。

这几个字说的很慢,字正腔圆,回答他的,是一阵长久的缄默。

我再问一句,大飞警官说完这一句顿了顿,又接着说,谁踹的警车?这一句比刚才那一句更慢更低沉,也更加有气势。

西装男子低咳了一声,怎么着,坏了老子给你买一辆新的!他的声音似乎想给自己壮壮胆,我却分明从中听到了一丝颤抖,这种颤抖顺着他的声线,让随行的几个彻底没了底气,刚才双腿打颤的那位更是近乎跪了下来。

这时大飞略往前探了一步,西服男警觉的将手伸进西服口袋,大飞眼已瞄到,脚却没停,跟了一步到西服男面前,用双手擎住西服男的手臂,还没站稳,只听西服男大喊一声,老子跟你拼了!他使出了吃奶的劲将手臂从兜里拔了出来,一把弹簧刀也连着带出,大飞没有迟疑,以掌作刀生劈西装男的内膀臂,弹簧刀顺势而落,大飞又接一招鹅头拿,西服男一声惨叫,身体猛然向上一窜,只有脚尖着地,还没等这声惨叫结束,大飞后撤右脚一步,身体像陀螺一样旋转起来,西服男直挺挺被摔倒俯卧在地上,右肩被大飞死死压住,丝毫动弹不得,两颗大金牙踉跄着抵在被黄土覆盖的水泥地上,想叫却已然没了力气。背手、上拷,一系列动作像是在进行一场排练已久的演习。

“请你永远记住,邪不压正!当你逾越法律的那一刻,你就只剩下罪犯这一个身份,带走!”

两个月后,西服男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等六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而现在,我入警已经三年,这辆警车不觉间已跑了38万公里,这三年来,他陪我巡逻抓过小偷,陪我处警押过逃犯,陪我护送过赶考迟到的学生,陪我救治过紧急送往医院的病人。

我早已不是当年初出茅庐的那个稚嫩学生,他也不再像我刚认识时那么孔武有力,有时狠踩一脚油门,他都得反应一会才给我答复。

也许是老了吧,不过我却越发能体会到当年大飞对警车也包括这个警营的感情,有时候夜间巡逻疲倦了,就伏在方向盘上歇一会儿,困了就在后排将就眯眯眼,他就像我的战友一般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寒冬酷暑,警车无言,也一如默默无闻的公安工作,初心不忘,无怨无悔。

品味时尚

要,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品味时尚

时尚,一个通俗易懂的词,一个令人费解的词。

我承认自己的孤陋寡闻,只知把自己埋在书本与题海中。我费解,在我穿秋裤和厚袜的时候,为何有人还能忍受只穿紧身裤,露脚踝不穿袜子的寒冷?回答永远都是时尚。也许在被人的眼中,时尚只不过是过度富裕的产物。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起码我不是。时尚不仅仅只存在物质,还存在于其他。

我喜爱埋头于书海之中,与古人一起体会当代的生活。这也便是精神的潮流。我随着潮流穿梭于古代,与诸葛孔明一同妙答隆中对;与李太白一起饮酒作诗走天下这时尚,也便只存在于那古代的书籍之中了。

精神时尚,我不再孤陋寡闻,别人笑我不懂时尚,我默不作声,心里暗笑别人不懂时尚。我等待着,等待着反转的机会。

冥冥之中,机会仿佛真的来了。面对试卷上难解的历史考点,我得心应手,不忘在举例中加入一些历史典故。而那些追求“时尚”者,在冷风中瑟瑟发抖,在题目的字里行间心灰寂冷。成绩一出,我得到了好分数。别人问起时,我默默一笑,并不回答,心中早已回答:时尚。

时尚,能帮助一个人,它让我获得了许多终身受益的知识。,它是永恒不变的,是令人充实的。

时尚,却又能分散一个人的注意,在此身后,却又是无尽空洞。,又是那样令人费解。

也许,时尚存在于精神与物质中。但只有那精神上的,才有真正的内涵,值得一个人的品味。

在其中品出一番内涵品出一番哲理。

品味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品味时尚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人生的道路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的。有的人选择了绕道而行,有的人却选择了勇敢面对。第二种做法虽然花的时间多,且不论是否能够克服,但他的勇气就值得我们学习。就如古人所说的: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困难来临时,就要勇敢面对,敢于逆流而上,才能成功。

困难如水,意志是质量,要想不被水流冲走,就要加深你的质量。曾经在书上了解到,在亚马孙河域的热带雨林里,生活着一种名为恩科里特大蜂的动物。这种蜂长相很奇特,它们体型庞大,但却有着一队与身体极不对称的小翅膀,按理说,这样不利的身体条件将会是致命的伤痛,它们应该不能在自然中存活下来才对。但就是这样一种蜂却活到如今仍未灭绝。生理上的缺陷的确是致命的弱点,它们无法飞的如其它同类般飞快,但他们却是蜂类之中持久力最强的。为了生存,它们有时需要在非洲大草原里连续飞行250公里,凭借意志,练出了这超强的飞行能力。面对缺陷,我们不要自卑,学学人家吧,加深自己的质量,不要害怕困难,象巨蜂一样飞舞。

困难是火,智慧是灯,要想在黑暗中发光,就要学会如何用灯。巨蜂翅膀很小,行动不便,确实给它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但生活的残酷使它们意思到,翅膀小也不一定要和别人比快,于是在失败中一次次磨练,终于成为蜂类中持久力最强,飞行高度最高的一族。不要埋怨自己哪里哪里比人差了,要学会找出自己的优点,没有的话,那就自己创造一个。

困难是肥料,生活是树,要想生活之树长得挺拔,要想人生有意义,就得懂得把握生活中的每一点肥料。的确,困难来临时,我们总难免会有退缩之心,但每次迎难而上时,我们也总能有所收获。不要害怕失败,在每次可能的情况下,挑战困难,挑战你自己吧!

挑战困难,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智慧与毅力,更重要的是一颗矢志不移的心,相信自己,你就是明天的恩科里特大蜂。在生活的潮流中,尽情舞动吧!

品味时尚作文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品味时尚高考作文

小沈阳:

你好!我是你最忠实的粉丝。在去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你以独特的幽默,与众不同的搞笑,别出心裁的创意,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并征服了我的心。(行文第一段,有针对性地对收信人表示敬意,为下面写正文作铺垫。)。

“你别看我年纪小,我总结的,人一辈子多短暂啊,睡觉是一夜一夜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啊哈?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过去了,啊哈?”你这些经典的台词,换来了笑声和人们对你的深刻记忆。

你因这次春节联欢晚会而一票走红,成为了大家茶前饭后的一大热点话题。有人说:“小沈阳是小品界的一颗璀璨的明星。”但也有人说:“小沈阳的表演不男不女,教坏了青少年。”作为你的粉丝,我想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并给你提一点建议。(在用简洁的语言稍微客套一下后,开始提建议。)。

我认为:你有自己的风格是好的。但在追求搞笑的同时,你也应符合大众的主流看法,你应将表演中庸俗的东西去掉,将你自己的搞笑继续发扬。比如人们喜欢你幽默的语言,你就把台词写得更幽默、更生动;人们喜欢你夸张的动作,你就在动作上刻上你独特的烙印。

小品的形式很重要。因为形式新颖才会吸引观众。但小品的内容更重要。因为小品的内容是会对社会风气造成影响。如果你小品的形式好,但内容欠佳和深度缺乏,你的小品就不会有永远的生命力。要知道,光靠形式最终吸引不住人。(态度诚恳地给小沈阳提建议。)。

那次你在天津演出,故意学女人的说话、动作、穿着,搞得不男不女。大多数观众都讨厌你,认为你神经病兮兮。久而久之,这会给你带来负面影响。可能你认为这些搞怪动作会赢得观众,那你就错了。据我了解许多中老年观众对你不男不女的说话、动作、穿着很反感。所以,你很有必要研究自己的表演是否有问题。你应该追求观众的认同感。(指出小沈阳表演中存在的不足,继续提建议。)。

品读时尚,我们首先要正确理解时尚,把握时尚。为了让你能成为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我希望你在保留活泼生动的小品形式的同时,也将你小品内容更新一下。这样你才可以赢得更多的观众,成为小品界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概括全文,提出希望。)。

祝你。

有一个更灿烂的明天!

你的粉丝:xxx。

2009年6月7日。

品味时尚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品味时尚作文

睁开眼,看见面前一堆衣着古怪,面带不良笑容的`人,我的第一反应就是:穿越了?经过眼前这位笑容可掬、胡子长到地板上、自称孔丘的老先生的劝慰,我只能苦笑着接受了自己在高考第一天语文考试时,写下作文题目就莫名其妙穿越的事实。不过,貌似事情没那么糟。

孔丘老先生说了,这次穿越目的是为了帮助我写这篇高考作文。这话让我感觉到一阵凉意从脚后跟沿着三叉神经一路直上,引起了口腔小型地震:“难道你们能教我写时尚?”孔丘老先生指指身后一群面貌各异,有点像参加化妆舞会的人们,非常自信地回答:“然!”

哼,那咱们先比比。我拽过一张大纸,顺手写下三个大字:?阉?“这叫火星文,是时下最时尚,最脑残的文字,明白?”孔老先生明显不屑,他挥手叫来一位浑身上下穿得像是五毒教蓝凤凰一样的老太太:看她写。老太太挥手写下一行字:有的是一丿,有的是三丿,有的是斜着的八。“懂吗?这叫女书!”孔老先生看着目瞪口呆的我,得意地说,这是流传在湖南省江永县一带的女性之间通用文字,早在太平天国的时候,就有了。

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颇有收获.

品味时尚高考作文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品味时尚

一杯咖啡飘香,缭绕的香气中萦绕这味觉的沉沉思索。到底何时,桌上那一杯凉茶消逝?在咖啡的香气中回味已逝的时尚,品味如今的时尚。

时尚是什么?也许是古罗马贵妇身上飘逸的华美丝绸,希伯来人手中摆弄的秀美青瓷,又或是时代青年腿上的珠链、周杰伦口中的咿咿呀呀。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一个时代的符号,是思想与观念的转逝,急变造就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心理需求的迎合。一传十,十传百,以至整个社会都充斥着时尚的身影。但这不意味着时尚是某种攀比或是从众的心理在作祟。特定时代人们观念雷同性也许与之有关,所以时尚并非人们的盲目追求。范曾说过,对中国如今有些流行的时尚事物不必作太多议论,它不便从学术方面作太多考究,因为古代,琴棋书画就是文人墨客的时尚。大师之言一语道破了时尚的意义。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尚,它是伴随着社会与思想的发展而来的。

世事的风浪吹袭,如海浪拂过沙滩,但又有几个贝壳留在沙滩上呢?我们不禁要问,那些时尚与经典如何避过世事的风浪,而在世间风行一时呢?随着百家讲坛的风行,讲史成了一种时尚,类似的节目与书籍如今成了一种时尚。你细想就会发现原因。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人们对于思想与文化的积淀渐渐淡漠,而讲史却能激发人们心中积聚已久的对文化的热情,它成为时尚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任何一时时尚的成因都与时代发展的背景和人们思想深处的原始需要有着紧密联系。在华丽外衣的包裹之下,满足了人们视觉而未冲入人们心灵的'事物只能似过眼云烟,一去不复返。

面对时尚,有的人疯狂追逐,有的人却嗤之以鼻,有的人漠不关心,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时尚呢?竹林七贤隐于山野,食玉食散,饮酒赋诗,超然物外。而他们正是受了魏晋文人喜食玉石散的影响,整日昏昏沉沉,在自己制造的朦胧世界里享受忘我的快乐。但同时,若是这些充满才气的人投入于救民于水火之中的斗争中,也许也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面对时尚,我们要竭力保持冷静,在理性的指导下去追寻那些我们认为值得的事物,否则,智慧陷入华美的泥淖。

将咖啡一饮而尽,久久回味它的香气,让这一刻的时尚注入心灵深处,让我感受它永远的香气。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薛明德)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品味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