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通用22篇)

小编: 念青松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问题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难点。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典型案例,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实施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供大家参考。

钱库小学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高等学校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  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领导和切实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离退休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  党委书记的职责。

第五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4、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讨论重大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学校的人才工作;

6、负责协调学校党、政、群团组织负责人之间的关系,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

第六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常委)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章校长的职权。

第七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定期向上级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五章  工作原则与基本要求。

1、集体领导,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常委)会议实行表决时,委员(常委)一人一票,独立行使表决权。

2、校长负责,民主监督。在党委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长应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方面接受监督。

3、群众参与,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机制,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党委书记与校长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校长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和领导班子团结,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尊重教师,关爱学生。

4、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培养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  议事规则与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党委(常委)会在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学校工作,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必须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整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3、学校基本规章制度、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校长工作报告;

5、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方案;

7、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案;

8、需要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调研、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经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条  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常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和有关委员(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长不是中共党员,应征求校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将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议讨论。

3、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必须书记、校长同时参加会议,并在与会委员(常委)及党外正副校长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由委员(常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4、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委员(常委)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六条  党委(常委)会的决策制度:

党委(常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意见,有的应组织教授、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是学校研究处理行政管理工作的会议,处理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

1、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题由学校有关内设机构提出,经主管校领导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室汇总,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3、校长和有关校领导出席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  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同时应分别有专人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第二十条  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责任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实施中如确需改变、调整原定方案,由责任人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同类会议讨论并作出改变或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对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应报批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审批。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党委应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检查一次,检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学校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2、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

3、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党外人士、教职工代表等座谈会,听取对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对高等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头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本意见中出现的问题。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义务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六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权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世界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职权。

党支部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第十条学校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支部成员。学校党支部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一般由3人以上构成,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第十二条党建德育办主持学校党支部经常工作,主要对以下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传达自治区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学校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学校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决定提交党支部审议。

(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具体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

(五)讨论决定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计划,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推荐、提名。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

(六)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及计划。

(七)讨论决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

(八)讨论决定大学文化建设和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等重要事项。

(九)讨论决定党的建设等重要事项,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十)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重要事项。第十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以下重要事项:

(一)根据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实施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三)讨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四)讨论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合作交流、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工作。

(六)讨论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方案。

(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

(八)研究提出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调整方案,研究决定对教职员工实施的重要行政奖励或处分。

(九)讨论决定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学生事务管理等重要事项。

(十)通报交流行政工作。

(十一)研究需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其他工作。第五章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定期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支部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四条、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支部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应在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多鲁二中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着力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执行和实施党委的决议,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

第三条学院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总揽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发挥系、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学院人才工作。

6.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

2.主持制订学院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

5.负责协调学院党、政、群团等组织之间的关系,支持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8.召集和主持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五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和党委决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3.拟订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具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5.拟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任免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院长人选。

6.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一般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组织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执行,实施财务管理,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8.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9.按有关程序,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10.履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职责。

11.行使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党委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第六条党委会及其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是学院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院党的工作、执行党员大会决议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议事范围是:

1.讨论确定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和换届方案。

2.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院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

3.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xx万元及以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4.批准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5.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6.决定学院纪委提交党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二)党委会议事规则。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如有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2.党委会议题材料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安排会议讨论。

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个议题都要进行充分讨论。议事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主持人或由主持人指定的委员就议题作扼要说明;二是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三是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四是到会委员进行表决。

4.会议决定多个问题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任用干部事项或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党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每项决定须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5.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均应记录在案,并以会议纪要、文件或其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承办人和部门,由党委办公室协助分管校领导进行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第七条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或行政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和干部任免时,会议成员独立行使表决权。

第八条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坚持集体领导,分工合作,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集体负责。

第九条坚持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以诚相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十条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党委书记与院长之间每周至少应沟通一次。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学院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后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对重要学术事项,在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学院有关学术机构审议或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党委会决策之前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党委、基层党支部每年要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1次,院长每年要向党委会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委要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支持纪委开展纪检工作。纪检部门依据职责对党委、行政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第十四条学院党委和院长每年要召开1-2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对学院工作和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意见,发挥他们在学院工作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党委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钱库小学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1、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的工作负全责。

2、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3、确定学校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学校的规划和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注重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领导和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义务劳动等工作。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5、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分析情况,并给与指导。

6、组织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和全体学生会。

7、抓好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做好班队工作。

8、领导好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按规定开展文体活动,努力完成达标任务。

9、领导学校的总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的工作环境;组织总务后勤人员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10、廉洁从政,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校长办公会议议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校行政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会议。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校长的职责。

第四条校长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等职能,服务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校长要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党委决议,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在民主推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对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初步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校长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独立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如政治思想、教育教学、体育卫生、总务后勤、安全保卫、教职工聘任、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第三章决议范围。

第九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所批示决定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第十条讨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

第十一条研究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研计划,检查教学评估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讨论落实建立以校长和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第十四条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预算内变更和预算外的资金使用和基建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完善和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讨论决定教职工的聘任、解聘和学生的学籍处理,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第十六条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处、室的重要工作汇报。

第十七条讨论处理教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议题的确定和会议的召开。

第十八条会议的议题,由分管校长提出需要讨论问题的建议,并报校长,在征求校委会意见后由校长确定。议题确定后,由校长办公室提前1-3天通知与会人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会前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人员由校长、副校长、组成,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

第二十一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向校长提出。

第二十二条??校长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和作出的决定。会议结束以后,由校长办公室整理好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审阅签字后及时存档。

第二十三条??校长办公室议事时,如涉及会议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一题一议,有提出议题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汇报初步意见后,出席会议人员即可对该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列席人员也可发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校长根据会上讨论的情况和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归纳集中,作出会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严重意见分歧,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人员,会后由校长办公室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会议内容要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出(列)席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第六章??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第二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少数成员如对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上级主管部门、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未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确需改变原决定时,由校长办公室提请校长办公会复议。复议后仍未形成统一意见,提请校委会讨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

第三十条??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校长、副校长抓紧落实,明确由职能部门执行的,一般由校长办公室催办和督办,并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报告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根据会议决定,需要印发文件或会议纪要的,由校长办公室或职能部门起草、校长办公室核稿后,由校长或副校长签发上报或下发。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如有与今后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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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党执政基础的关键环节,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强、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目标,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进一步选优配强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州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州村党书记开展集中排查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全身心投入到干事创业、跨越赶超的工作中。

总体目标要求是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的复合型党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坚持问题导向,相同问题共同提升,个性问题各个击破,强化对村党组织书记的业务和能力素质的培训,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五提升”:一是提升文化理论素质。二是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三是提升言表达语总结能力。四是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五是提升发展村级经济水平。

1、建立学习制度。每周一干部例会,邀请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与干部共同学习最新的中央、省、州县政策。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县委党校老师来讲课、学习身边典型,组织村干到遵义湄潭等学习先进,开阔视野和思路。探索建立交流学习。对于年轻村干,我们让其到党政办跟班学习一月。部分村委常务干部到遵义塘约村委会跟班学习,走出去,充充电,改变发展观念。

2、建立专题培训制度。制定印发《朝阳镇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方案》的通知,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一周一培训,一月一测试,一季度一排位,每周干部例会结束后,组织支部书记开展“每周党建一小时”专题培训,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专题辅导,通过从党建业务(组织生活、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廉洁自律、四议两公开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支部书记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

3、建立素质提升“一人一策”。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按照“一人一策”进行提升整改。针对排查中发现各支部书记存在的不足,我们分类施策,一是如山江村、洪江村支部书记虽然工作能力强,但不注重细节,容易失误,我们将常念纪律“紧箍咒”,常提醒,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明确纪委书记包保山江村,时时提醒注意纪律和规矩意识,戒骄戒躁,明确镇人大主席和副镇长包保联系洪江村,帮助提高党务业务水平和帮助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又如朝阳村、岜马村支部书记年轻,刚刚任支部负责人,工作经验不足,我们通过“传、帮、带”方式,派熟悉党务,统筹能力强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该村,由我镇自行选派第一书记帮助指导,帮助年轻支书尽快成长。三是朝阳村党支部因事调整,由副支书主持工作,工作有热情,但魄力和号召力缺乏,计划拟选第一书记,到村培养和帮助其尽快成长。针对岜马村支书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的情况,采取多宣传政策,目前得一次县级表彰,再努力就有机会获副科待遇,或者还有考试机会进入正式干部岗位的机会等等。并用身边的人和事多多鼓励他们,提高积极性。针对板麦村在村两委工作多年,有缺乏工作激情的情况。我们将“抓两头带中间”,通过相互比较,每个月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到其他村组到进行观摩,交流经验的同时,也让大家相互“比武”。通过让各村晒晒成绩单,提高危机感,利用山江村支书的优势,帮带其他村支部书记。

4、建立“开口能说,问策对答”制度。从11月份开始,每次例会上,由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作工作交流发言,每次发言时间不少于10分钟,发言内容重点围绕村“两委”班子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村级民主管理等方面汇报,尤其要把自己认为最拿手的一两件事情给大家讲出来,和大家交流,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会上随机抽查党务知识、脱贫攻坚知识。在村级,由各村常务村干、第一书记的“村干宣讲团”,结合精准扶贫、法规、政策,相关的业务知识及农村工作方法等进村入组开展宣讲,不断加强语言表达和政策解答能力。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优化发展“一轴两轮建设四区”新格局,以全域旅游发展策略为轴、以小城镇、美丽乡村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两个经济轮,朝阳村生态养生、世遗高铁小镇经济区,八烂、岜马花香果海农业产业经济区,板麦田园风光美丽乡村旅游区,山江、洪江民族风情、艺术创作、有机无公害产品创新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做到村村有产业,真正做到拉一把。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通过无偿划拨宗地给各村建设乡村小旅馆,给山江村免费提供四间门面做蔬菜冷库,整合资金扩建八烂村、板麦村村委办公房,对外出租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强化堡垒作用。如八烂村农业产业规模大,经果林多,群众收入髙,精神文明建设需求大,我们积极组织村“两委”多开展活动,如枇杷节、重阳节、蜜柚节等等,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让群众参与上来,发挥支部堡垒作用,不断增强村支部凝聚力。

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报经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

2、建立完善报酬激励机制。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办法奖励,综合考评的前三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奖励。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将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镇党委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3、拓宽表彰进步渠道。注重树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典型,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逐级上报。

1.强化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明确分工,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明确班子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职责,把创建目标具体化为个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成立书记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对创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树为先进典型;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3.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发挥朝阳微信平台、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在全镇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钱库小学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钱库小学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高等学校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领导和切实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离退休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党委书记的职责。

第五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5、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学校的人才工作;

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

第六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常委)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章校长的职权。

第七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定期向上级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五章工作原则与基本要求。

1、集体领导,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常委)会议实行表决时,委员(常委)一人一票,独立行使表决权。

2、校长负责,民主监督。在党委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长应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方面接受监督。

3、群众参与,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机制,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党委书记与校长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校长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和领导班子团结,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尊重教师,关爱学生。

4、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培养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议事规则与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党委(常委)会在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学校工作,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必须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整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5、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方案;

7、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案;

8、需要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调研、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经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条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常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和有关委员(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长不是中共党员,应征求校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将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议讨论。

3、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必须书记、校长同时参加会议,并在与会委员(常委)及党外正副校长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由委员(常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4、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委员(常委)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六条党委(常委)会的决策制度:

党委(常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意见,有的应组织教授、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是学校研究处理行政管理工作的会议,处理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

1、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题由学校有关内设机构提出,经主管校领导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室汇总,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3、校长和有关校领导出席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同时应分别有专人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第二十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责任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实施中如确需改变、调整原定方案,由责任人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同类会议讨论并作出改变或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对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应报批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审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党委应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检查一次,检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学校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2、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

3、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党外人士、教职工代表等座谈会,听取对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对高等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党支部要立足基本任务,紧紧围绕办学宗旨和办学目标,坚持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在“强引领、创示范、勤学习、勇担当”上奋力作为,夯实组织基础,筑强战斗堡垒。

强引领上奋力作为。习近平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首要的就是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引领奋力作为,确保办学领航。要建立完善党在学校的组织机构,健全议事决策、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等工作机制,切实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党支部要将习近平教育思想、党的教育方针融会于学校实际,提出科学教育理念,统揽引领学校发展全局,打造书香校园文化,统一全体党员及教职工的思想、行动,确保工作有目标,前进有方向,价值取向统一,努力办出区域性最好的学校。

创示范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示范作用,创建示范奋力作为,确保队伍先进。以党员教师为核心成员,以学科教研组为基本单元,开展做关爱学生的示范、做高效课堂的示范、做教育扶贫的示范“三个示范”活动,逐步打造形成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先进、业务领先的党员教师队伍,影响和促进全体教师以高涨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教书育人的事业之中。

勤学习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提升带动作用,勤于学习奋力作为,确保素养提升。基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培育目标,从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搭好载体入手,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教育思想、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新教育理念、家庭教育理念等,提升党员教师队伍素养,让每个党员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科建设、校本课程、特色项目、管理服务等方面含蕴智慧、练就能力,带动全体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整体上升。

勇担当上奋力作为。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精兵强将作用,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确保育人优质。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在管理服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等各个领域,勇担当能担当,以扛任在肩、走在前头、争创一流树立标杆。总是以饱满的激情走上讲台,总是以亲和的态度辅导学生,总是以专业的精神充实每个课堂,总是以青春的姿态投入每项活动,让学生时时分享教育之光,让每一堂课成为学生成长的沃土。严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有理想信念、有高尚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典范,以模范遵守法纪法规显担当,以底线意识、“零过失”意识显风采,坚决反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征订教辅资料、到盈利性补习机构兼职兼薪等违反师德的行为。

教育是立国之本,而中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基础性工程。贯彻落实《条例》,突出抓好“四作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党支部建设,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和战斗力,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须长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学校党支部的护航引领之下,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领导高校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这一领导体制丰富内涵的认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这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和基础。

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和有针对性的领导。首先,党委是一个集体,实行集体决策而非个人领导。学校党委即学校党的委员会(全委会和常委会)是一个集体,在这个集体中,不存在任何个人特权,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影响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任何个人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防止个人专断。而且,党委的决策形式是民主集中制,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历经“民主—集中—民主”三个阶段,即决策前首先要充分发扬民主,在更大范围、以更多形式走民主程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各方利益诉求、汇聚群众智慧,通过集中来形成统一的集体意志,最后再用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之所以必须重视这个决策程序,就是要防止缺乏前期基础、片面强调会议决策的“集体专断”,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第二,党委是一个领导集体,核心职责是领导而非管理。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主要通过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从组织功能上讲,党委是一个领导集体而不是管理团队,核心职责是领导而非管理。领导和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领导偏重方向、偏重目标、偏重战略,而管理偏重方法、偏重效率、偏重战术;领导重在出主意、做决策,要求正向(即方向不能错)、正义(即不能干邪恶之事)、正确(即不能做错事),而管理重在管人、管财、管物、管事,要求做到人尽其能、财尽其值、物尽其用、事尽其善。因此,党委领导学校绝非党委管理学校。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职权,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第三,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但领导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组织性质的不同而不同。虽然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一领导学校党建、行政、学术、民主党派、群团等各方面工作,但针对不同性质的组织,具体领导方式是有差异的。比如,对党的组织,包括党的机关、院级党委等,党委是直接领导,全抓全管、实抓细管;对行政组织,党委是从总揽全局的战略高度进行宏观领导,主要抓重大事项决策,管全局、管方向、管大事;对学术组织,党委主要是政治领导,确保学术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弘扬学术道德;对教代会工作,党委主要是方向性领导,支持教代会发挥好参与管理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对民主党派工作,党委是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进行政治领导,用真诚的合作激发各民主党派投身学校建设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等等。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其一,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要对党委负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权力,依法依规(包括学校章程)对校务及事关师生员工现实利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或形成议案提交党委研究决策。其二,行政系统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主要运用行政权力推进工作。在现代社会,高校面临来自外部需求和内部变革的挑战和压力越来越大,强有力的行政系统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行政系统具有科层制属性,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是行政最高首长,拥有最大的行政权力。因此,虽然校长要及时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就拟定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等议题,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但作出最终决策的人只能是校长,他必须对决策结果负责。这也是校长和党委在决策方式上的显著区别。同时,为保证管理效率,行政系统特别强调所有管理层级从上到下的意志统一和令行禁止,主要通过规定、命令、督促、检查、奖惩等行政管理方式推进工作,用行政权力保证学校各项建设发展任务的完成。

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形成党政合力需要制度保障,重在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的内部领导体制,旨在从制度上规范学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规定党委领导权力和校长行政权力的运行边界和实现形式,既保证党委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又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落实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证党委决策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讲,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中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二者不是“混合物”而是“化合物”:在工作职能上分,在工作目标上合;在一般工作上分,在重大问题上合;在工作制度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形成党政合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制度的规约和保障作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制度,健全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或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规范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的事情,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健全党委书记与校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

新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的原则,按照“党支部(党小组)建在教研组(年级组)’’的目标,及时、合理设置党支部,努力探寻组织设置与教学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力求通过调整,建立一个能覆盖各个区域、每一名党.员的较为完善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以有效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学校党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五)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作用,通过组织参观考察、研讨交流、举办党建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养,培养一批思想觉悟高、教育理念新、业务水平精的党员教师,真正发挥他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创新中的“领头雁’’、“排头兵”的作用。要在教师党员中深入开展“政治明白人,教育导航人、学科带头人、一学生引路人、家长贴心人、“党员示范课’’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在教学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构建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采取专职配、兼职聘等办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至少有一名政治辅导员。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的“双培养’’活动,使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通过发挥好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更好地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在教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

(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化解矛盾、凝聚群众的有效途径。

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主管方要坚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查,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身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日常工作中,对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从思想上引导、x-作上指导、行为上监督、绩效上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作为协管方要把落实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组织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那些作风霸道、闹不团结、在班子内部搞无原则纠纷、搞拉帮结派、涣散班子力量、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发展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一经查实,将通过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逐步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作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根据我xx市教育部上级部门以及领导要求,我xx幼儿园对我幼儿园有关于建设规范幼儿园以及预防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倾向工作作出具体总结并制成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现将我xx幼儿园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报告如下:

自国务院颁发下达对当前教育发展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以来。我xx市各所幼儿园皆积极贯彻国务院文件的相关内容,加强幼儿教育的组织与管理,进一步使规范化幼儿教育工作落实与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我xx幼儿园更是主动参与到整改活动之中,我xx幼儿园坚持全面展开规范办园的建设活动,认真学习我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根据国务院下发文件的总体要求,将规范办园工作和预防“小学化”倾向全面落实于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之中,全力建设成为一所开发幼儿智力,保障幼儿健康,陪同幼儿开了成长的规范型幼儿园。

我xx幼儿园一直坚持以端正的教学理念,建设规范型幼儿园。我xx幼儿园再启蒙教育的实践工作中,树立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主要指导,以素质教育,优化教育,快乐教育为办学方针的教学目标。坚持“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开发具有特色意味的科学启蒙教育教学模式,以有趣的教学方式,创新的教学活动,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的兴趣以及学习能力,强化幼儿娱乐式体育活动,在带给幼儿快乐的同时,强健幼儿的体制,为幼儿的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建设严格规范办园制度。

我xx幼儿园自建园以来就十分重视幼儿安全,以幼儿的健康成长作为我园的重要目标。因此,我要首先对园内的安全措施方面做出重点建设,我幼儿园建设于远离污染与噪音的安全地带之内,我园园舍独立,具备有齐全的安全消防工具,在房屋,墙面以及各个设施的角落地带设立有安全保障设施,对于尖角物品以及园内设施都包有较厚的海绵护垫,以预防儿童在玩耍时的安全隐患,提供较高的安全保障。我园设立安全责任制度,安排定期定点人员准时定点对室内进行排毒通风措施,保证教室场地干燥,以提高儿童在我园内的安全性活动。

2、规范办园规模教育。

我园在重视保障儿童安全生长的同时,还加强了幼儿的活动场所建设,以及教师质量建设。我园设有较大的户外活动场所,利用此场地开展一些例如羽毛球赛,跳绳比赛等赛事活动,让儿童不仅仅在室内的小空间,小范围里娱乐,学习,还可以在室外开展小型球类运动等文娱活动,来丰富儿童的园内学习生活,除此之外,我院还设有指定的办公房幼儿厕所以及其他备用房。

在教学教师质量方面,我园进行了严格的教师选择,淘选具有极强的责任心,耐心,亲和力以及高素质的幼儿教师,建设师资力量强大的教学队伍。再教育实施方面我园坚持依法办学,娱乐教学,以保障幼儿的学前教育得以良好的发展。在收取学费方面,我园坚定优质公价,公正平等的园内财务制度,保障我园的财务规范。

在现阶段的幼儿启蒙教育教学中,有越来越多的幼儿园教育教学偏向“小学化教学”发展,例如某些幼儿园开展了与小学课程紧密衔接的学前班教学,开设了小学数学,国学。自然等小学教学科目,并减少了幼儿的运动娱乐时间,使得幼儿的学习负担加重,娱乐兴趣减少,这十分不利于幼儿的健康与快乐成长。为防止幼儿园教学偏向“小学化”发展,我园特开设具有特色的娱乐教学活动,以运动娱乐,文艺娱乐等活动方式,在为幼儿制造快乐课堂的同时深化基础的学前教育知识,使幼儿能够“寓教于乐”,记忆深刻。与此同时我院还深化了幼儿的素质教育,积极开发新颖的本园课程,开设音教,英教,体教等教学科目,有针对性的培养儿童的多方面兴趣,创建科学的教学模式。与此同时我园还加强了社会管理教育资源,增加了幼儿园各级领导与教师与幼儿家长的紧密联系,提供园内与家长共同交流的平台,使得我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与社会,与家长的教育教学相结合,使得儿童都能够得到更好的成长与发展。

全面建设规范幼圆,用爱心与素质教育幼儿,使得幼儿能够健康成长,是我园一直以来的办园目标,我园将在未来的教育工作中不懈努力,为儿童的快勒,与健壮付出全部努力,使得儿童茁壮成长。

党组织领导的负责制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xx〕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大家好!我是双语幼儿园的工作主持者。现在让全县各校校长及园长在一起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探讨我县的教育。

下面请让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双语幼儿园是在县委政府的关心下新建于2012年,共投资570多万元,占地面积约为2047平方米。园内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全园共5个教学班,分别为婴儿班、小班、中班、大班两个共135人。全园教职工17人,正式教师8人(其中幼教专业2人)顶岗实习生6人、安保1人、炊事员2人。开园来,我园始终坚持以"藏汉双语教学理念为指导,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为办园理念;以"健康安全、优质服务"。

为办园宗旨;以"孩子快乐、家长放心、员工幸福、社会满意"为办园目标;以"幼儿发展为本,促使每个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发展"为培养目标。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愉快的学习环境。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我园的各项管理情况:

为了使园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如"园务会议制度"、"教工大会制度"、"全员岗位责任制"、"各岗位教职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建立,都是在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后,通过教职工大会的讨论建立起来的,让教职工享有知情权和表决权,使依法治园落到实处。我们又通过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来落实制度。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又以"人本化"思想为指导,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氛围,让教职工体会到建章立制是规范管理并非"管"、"卡"、"压",强化的是教职工的自律性,有利于良好园风的形成。我们通过教职工会与园务公开等形式实施民主管理,坚持园务公开,在人事、财务、评优、福利等重大问题上,增强管理透明度和民主性,并将各项制度,结果在园务公开栏中加以公开。同时要求教师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要求教师要热爱,关爱幼儿,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幼儿,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幼儿。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天缴纳10元,一般事假、病假为30、20元、旷工者14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并与每位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幼儿入园时,教师必须对幼儿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7、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灭火等。

8、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

我园自办园以来,在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至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教育载体,积极开展园本教研,促进了幼儿园和谐快乐的发展。

(一)创设快乐和谐的校园环境。

1、园舍设施科学合理。

我园园舍整体设计具有科学化、儿童化特点,宽阔平整的场地,即科学又安全,展示出了幼儿园宽广的胸怀和博大的理念。大型户外玩具、教师自制的玩具等丰富的设施,为幼儿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条件。幼儿园自然环境生机盎然,让幼儿感受大自然的美好。激发着每一个幼儿科学探索的愿望。

2、注重室内环境的创设。

幼儿的学习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进行的,教师正是通过对环境的利用与创设来引导并促进幼儿的主体性等多方面得以发展。教师们为了追求一种美化与装饰,把布置的任务都由自己包办了,教师们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力图通过环境材料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层次性,推动幼儿自主的活动。(你们现在所看到的环境创设及自制玩具都是老师们自己动手,用废旧材料制作的)。

3、班级环境寓教于乐。

幼儿园每个班级都根据课程实施的主题、班级的文化及特色,进行班级环境创设。

婴托班也叫妈咪宝贝班是我们的国宝班。这里的宝贝只有2-3周岁。老师们像妈妈一样的爱护着我们的宝贝。关心着他们的饮食起居,注重幼儿的养成教育及行为习惯。

小班也叫蝴蝶精灵班,年龄段在3-4岁。有29个小精灵。他们活泼可爱能够积极的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现在他们正在尝试着什么事都自己做,学会如何独立、自理生活。(主题:我们是一只只可爱的蝴蝶小精灵,飞舞在这美丽的童话世界里)。

中班,也叫开智班,由39位4岁的宝贝组成。为了让幼儿有一个快乐的成长乐园。这个班特设立了"玩具王国"、"小书吧"等区角游戏为幼儿提供了游戏、学习的天地,促使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让幼儿寓学于乐用金钥匙打开智慧的大宝库。

大1班也叫雏鹰班,由28个5岁的宝贝组成。老师希望我们的宝贝学好本领后像雄鹰一样翱翔连天自由飞翔。带着老师的期望和家长的希望越飞越高。(主题:让孩子的翅膀可以自己挡风遮雨)。

大2班,叫阳光天使班。由26个宝贝组成,他们童真的笑脸在这里绚丽绽放。他们天真无邪、活泼可爱。他们能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充当老师的小助手。(主题:我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小天使。我们能自由的穿梭于那美好的童话世界,我们热爱自己的小小世界)。

4、重视幼儿多种能力的培养。

在一日活动中,教师们让孩子用藏汉双语表达多种想法与情感,激发幼儿的多种表达能力。还从孩子们幼嫩的作品和表达中扑捉教育契机,力图让孩子从情感、品德、能力等方面得到参透发展,从而培养幼儿的多种能力,为每个孩子的发展提供舞台,看到孩子发展的潜力。

(二)实施快乐发展、科学有效的园本教研。

1、提供展示平台,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为了让不同教龄不同水平的教师有不同的展示和提高,我园通过开展"藏汉双语教师示范课""教师基本功展示"、"激情讲故事"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探讨,使得我园很好地提升了教师的专业水平。为了不断激励展示教师的教学成果,幼儿园便组织老师们将自己一个学期实施地最具特色,成果最丰富的主题进行展示,同时,将自己一学期制作的教玩具进行统一的展示,幼儿园组织展览、交流、经验介绍,这些途径很好地为教师互相学习,展示成果搭建了平台。

(三)创新家园共育方式,营造和谐家园关系。

1、亲子携手,共同体验爱的教育。幼儿园每学期都会组织不同的亲子活动,来营造爱的氛围。通过开展"宝贝一家亲""亲子运动会"、"大手拉小手"等多种特色活动,营造家园、亲子间浓浓地情,深深的爱。

2、实现家园共育。为了更好地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园的生活、学习情况,幼儿园采取了家园联系、家访、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展示幼儿在园及在家的生活、学习情况。开展多元化家园共育工作。

后勤管理工作是幼儿园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我园的后勤管理工作从目前状况来看,各岗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1)膳食管理。

膳食管理工作是保教工作的基础,也是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我园要求厨师认真的计算幼儿营养所需量,制定每日配膳单,并严格执行食品24小时留样,定期对幼儿餐具进行消毒以确保幼儿的食品卫生安全。定期共同探讨膳食管理问题。在后勤会上,由保教主任向家长详细的介绍食谱制定的依据以及每天营养的搭配,并认真听取了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由值周教师填写每天的膳食反馈表,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更改食谱。并将每周食谱单发于家长手中。采购人员严格的按照配量进行购买,在采买中,从来不买腐烂变质等便宜货。

(2)保育工作。

这一学年,制定了幼儿生活常规管理与教育常规管理,使之形成文字性材料;加强了幼儿常规的培养,如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擦嘴等,并使其逐步形成了习惯;在开学初对全体教师进行了生活管理技能、安全工作技能、卫生消毒技能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教师之间进行了互相切磋。

冬季带幼儿外出活动时,及时为幼儿穿好外套,以防由于室内外温差太大,幼儿患病。

在卫生方面加大了检查力度,保育员卫生意识加强了,全园卫生有了大大的改善。

(3)财务工作与财产管理、维修。

认真记录各种帐目,做到帐实相符、帐证相符;严把资金使用关,协助园长搞好经济结算。

开学初,对全园各岗的物品进行了清查登记,对大型物品每周进行检查并了解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对班内物品的领取实行了登记,初步建立了物品领取登记手续。

(4)卫生保健。

配合妇幼保健中心做好新幼儿入园体检工作及时建档并做了认真记录、分析和统计。针对冬季流行性感冒,及时对全园场所进行消毒、为幼儿服用板兰根水,认真作好晨检、午检工作,杜绝各种传染病及流行性感冒在我园发生;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加强了卫生管理的力度。

(5)安全保卫工作。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开、关门制度。加强门卫值班制度,闲杂人等一律不准进入,生人找人一律问清原因并登记。并实行接送幼儿家长实名签到手续。每月检查大型玩具的使用情况,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增强教师安全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在我园发生。

以上是我园在实施快乐教育中的一些做法,总之,快乐教育带给了我们许多可喜的变化:师幼得到了快乐的发展,家园校园关系更加和谐。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完善自身的不足之处,希望得到各位领导的帮助与指导。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称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是指校长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下,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直接负责,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完整的领导体制。

二、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为了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确保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

四、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l)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确保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学校校长、行政人员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学校行政干部的教育、考察、管理和监督,培养和推荐后备干部。

(5)领导教代会和工会等群众组织,领导和关心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的工作,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支持这些组织,独立的开展工作。

(6)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吸收教职工以及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7)党支部领导要参与讨论并参与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在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上,当党支部和校长发生意见分歧时,党支部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

(8)党支部要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开展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校长与教代会及群众组织的关系,保证学校党、政、工、团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办好学校面共同努力。

(9)学校每年的“选好评优”、年终考评、职称评定等工作,党支部应该积极参与严格把关。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三、目标定位。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责任制(试行)的意见》。我在学习中感受到了很多。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

党和国家的希望是在教育和教育的基础上。长期以来,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责任制,是中小学贯彻党的教育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统一思想,确保党组织履行我的方向,管理大局,做决策,抓团队,带领团队,确保领导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党员的旗帜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教育领导干部不仅要埋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避免方向性和原则性错误。

第二,党建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不断发挥党组织的辐射功能,发现和培养党的新力量,加强党员建设,通过发展新党员,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推动更多的人提高政治意识,建设优秀的政治、优秀的作风、严格的纪律胜利的教育团队,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学教育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紧紧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建党融入德育、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团队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师生始终致力于党,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弘扬主题。弘扬革命传统,继承红色基因,深入融入学校教育,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道德、智力、身体、美、劳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最后,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实施,从儿童的角度,开展更多的主题经验交流会议、大事件的集体决策、小事件的交流。继续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成熟调整,促进改革的实施。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心得体会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打造融合“一体化”,夯实基础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原则。《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打造融合“一体化”,夯实党建基础,避免党建和教育教学工作两张皮,有利于丰富党建工作的形式,有利于提升学校立德树人的实效。

组织融合,凸显党的领导。受中小学办学规模限制,大部分学校还应实施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肩挑的体制,做好学校管理机构的改革,明确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职责分工,坚持和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针对学校现有办学规模,画好学校工作组织结构图,修订各类管理制度。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要落实好党政职务交叉兼任,一岗多职,减少人员设置,实现党对学校工作的有效监督。支部纪检委员可兼任学校校监会主任,既承担党务工作和党员教师的监督职责,又做好人事、财务等廉政风险点的有效监督,推进清廉教育。宣传委员既要做好党务宣传,又要兼任校务宣传,把关信息和舆情发布,确保学校良好社会形象。

文化融合,彰显红色基因。在办学文化中凸显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提升学校品质的必然趋势,更是落实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文化基础。通过营造红色文化氛围,帮助每一名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活动融合,突出教育特点。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学校应建立以党组织书记为主任的少工委组织,在工作中有效整合党建和团建、队建活动。在重要仪式和典礼中,可以将党员教师的集体宣誓和团员、少先队员的宣誓一并举行,让团员、少先队员从党员教师中汲取前行的力量,也让党员教师增添自豪感。学校的教研组活动、志愿活动等,应鼓励支持党员教师和青年教师一同参与,利用党员骨干教师的榜样模范作用引领青年教师成长,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竞争氛围。

念好培养“双字经”,抓好队伍建设。

教育双主题,提升师德修养。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是抓好教师队伍的两大主题。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开展师德大讨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培养双机制,提升专业素养。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双培养”策略,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加入党员队伍,培养党员教师成长为优秀学科骨干教师。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成长梯队层次,满足不同教师需求,设计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养心工程和育能工程,为教师专业成长助力。通过支部成员谈心谈话,明确个人成长方向,鼓励专业突出的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教师利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明确自身的榜样示范作用,借助各种平台,加强专业素养学习,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评比,快速成长为优秀教师。

表彰双平台,激发工作潜能。有效的评价机制是激发内在潜力的重要手段。在当下教师职业倦怠普遍严重,绩效奖励激励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开展校级层面明星党员和优秀教师双平台月评奖制度,展示模范榜样的形象,对于激发教师的工作潜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规范程序“三步走”,提升治理水平。

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是政策落地成功的重要保证。学校内部治理应遵循决策、实施、监督“三步走”规范程序,在保障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前提下,实现治理水平提升。

一事一议,支委会议把关决策。作为学校第一决策机构的支部委员会,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制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一事一议,一事一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用好决议表,实施阳光票决,做好档案留存。

一周一会,校务会议落实工作。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长书记一肩挑体制,可采用党政班子例会形式集体布置落实,每周召开一次。党组织书记全力协调处理党政交叉工作。

一季一督,教工大会监督评价。学校应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保证教职员工民主参与学校治理,审议工作报告,对常规工作进行监督。学校还可成立由党员代表、教师代表、校监会成员等组成的校务工作督查组,每学期对学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和常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学校办学方向的准确性、重大决策的正确性。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乌什县国庆中学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总支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校党总支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校党总支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总支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总支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

(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

(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

(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

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

(一)党总支会议。

(二)校务会议。

(三)校长办公会议。

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

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总支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总支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总支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总支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总支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总支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

党总支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党总支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总支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总支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党总支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