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比特人读后感(优秀16篇)

小编: 雁落霞

读后感可以是对作品中引发的问题、疑惑以及自身的感受和触动进行探索和回答。如果您正在困扰于写读后感,不妨看看下面这些范文,或许会给您一些启示和灵感。

霍比特人读后感

又是周末,今天我呆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可他们不让我出门,实在没事做,所以我读了魔戒的霍比特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霍比特人读后感

作为托尔金首部正式出版的作品,1937年面世的《霍比特人》其实已经在托尔金的抽屉里躺了经年之久,甚至连托尔金自己也说不清,他从何时开始撰写这个故事。只知道他大儿子约翰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时已经13岁了,即1930年,而小儿子克里斯托弗也记得,几年前父亲把这个故事读给他听,那时还没有确切的结尾。不过,不管契机是不是传说中那个被托尔金偶然窥见的“地板上的洞”,我们能肯定的是,整个故事徘徊的灵感最初是围绕着“龙”展开,即是故事里强占矮人财物地盘的的恶龙史矛革,在托尔金自己的童年读物和早期撰写的小故事里,往往充满“龙”的形象,比如早年写过的一系列诗歌《宾博湾的故事和歌谣》里,就有一篇写到一条龙袭击沉睡中的宾博湾,简直就是《霍比特人》中恶龙史矛革席卷长湖镇一幕的雏形。

而《霍比特人》的大多数篇章其实可以追溯到托尔金和孩子们深厚的感情——从1920年,大儿子约翰3岁开始,托尔金开始在圣诞节写给孩子“圣诞老人的来信”,直到1943年小女儿普里希拉成年为止,持续二十几年的“圣诞老人来信”贯穿四个孩子美好童年时光,里面描述的世界包括北极新闻、圣诞老人工作的苦闷、大北极熊、大海豹、白雪精灵的故事等等,是托尔金一生浪漫情怀的最好写照,也是他着手撰写长篇的最初萌芽。而在1925年左右,托尔金的创作欲已经很旺盛,他写过一个关于名叫“罗弗兰登”的狗的系列冒险故事,还有一只名叫奥兰穆的老猫头鹰、二儿子迈克尔的玩具娃娃,都成为他的主角,在三个孩子的成长期,天生想象力卓绝的托尔金从为他们编故事里找到属于自己的极大乐趣。同时,他还有大量插画作品,关于龙、妖怪、各种奇怪生物。

如果按照《霍比特人》是在1930年左右落笔的推测,倒是可以想见,这是托尔金从怎样忙碌的生活“缝隙”中挤出来的杰作。其时托尔金从一战战场摸爬滚打回来,经过相当长的落魄期、生病期、小孩嗷嗷待哺期,如今已经获得牛津大学教职,教授古英语,中世纪文学、《贝奥武夫》等;而每天在去学校之前,他至少要在家面授一位学生;在校时除了授课还要面对繁琐的学校会议和行政事务;作为“牛津大学教授”,也是其中尤其开朗健谈的一位,他还需要抛头露面参加宴会,代表系里接见一些重要人物——想成为“得体”的教授,这是传统意义上来说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教授”的另一个责任是在学术界维持先进名声,托尔金在此做的一点不差,他写了数量可观的学术论文,经常在《英语研究评论》、《牛津杂志》、《语言学会交流》等许多期刊上发表文章,还完成了中古英语史料《安克里尼韦斯和哈利梅欧巴德》的重要研究;而在这些“面子工程”背后,是托尔金夜晚在家埋头批改毕业生试卷以便获得微薄补贴支撑家用养活四个孩子的身影——就这项工作,他持续做了二十年。

但支撑托尔金将兴趣变成信念乃至成为成就的,除了给孩子讲睡前故事的动力,还得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

二十世纪初恰好是文学社团在大洋两岸兴起的时候,比如大英博物馆附近便聚集了弗吉尼亚·伍尔夫、e。m。福斯特等人组成的布鲁姆斯伯里社团,影响了一代文艺青年如远道而来的徐志摩;美国硬汉海明威跑去巴黎左岸长驻露天咖啡馆,把毕加索、菲茨杰拉德夫妇、达利搜集在身边;当红作家如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w·h·奥登都有办自己的作家社。本身就喜欢呼朋唤友的托尔金又怎能免俗,更何况,他遇到了c·s·刘易斯。

1920年代末,两人最初结识其实是因为托尔金开办了一个名叫“吃碳者”的冰岛语读书会,全部初衷仅在于——希望可以用冰岛语大声朗读史诗传奇,对冰岛语一窍不通的刘易斯跑来凑热闹,与托尔金日渐交好,到了1930年代初,二人又加入一个名为“因克林”的文学俱乐部,大家除了同为文学青年,对神学、宗教、古语言和上古传说都有着共同兴趣,他们每周二聚集在牛津附近一家名为“老鹰与小孩”的小酒吧,小酌微醺,吞云吐雾,讨论文学,朗读自己手上进行的作品。

他们中间有学生,有教授,有军官,有医生,大多是事业有成、人到中年的社会精英,很难想象,是怎样未泯的童心,让这个“因克林”俱乐部诞生了20世纪最伟大的两部传奇作品(不过不若刘易斯对《霍比特人》的赞誉,托尔金非常不喜欢刘易斯在俱乐部里朗诵的“儿童故事”)——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及其后的《魔戒》系列;c·s·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但在当时,大家甚至没把自己当正宗文学社团,倒不妨称之为“饮酒俱乐部”。时至今日,这间托尔金和刘易斯高谈阔论过许多奇思妙想、神话传说的酒吧仍在营业,只是经过扩建,“因克林”当年聚会的房间成了镇吧之宝,几位梦想家的照片挂在墙上,还有专门的“因克林”之旅让游客重温当年氛围。

1936年,由一个做出版行业的学生带来契机,压抽屉底的《霍比特人》受到出版商赏识,恰好时逢学校放暑假,让托尔金有充分时间用两个月写好全书结局,一切进入正式流程,告慰的是托尔金早已写就《精灵宝钻》但苦无出版门径的无奈。比起涉及许多神话、历史,语言高端优雅的精灵宝钻,朴实、诙谐的《霍比特人》显然亲民太多了,正如出版公司董事拿回手稿第一时间交予自己十岁的小儿子鉴定,被小家伙认定“5—9岁孩子肯定会被吸引”后才放心出版。无论怎样,托尔金的中土世界终于要面世了,多才多艺的托尔金还附赠了一套手绘插图给出版商,除了希望彩印插图,他其他的龟毛要求还有——随书附带索隆的寻宝图,最好是用隐形墨水印刷。

当然,被出版商打回现实的大作家最终要面临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校样,但这也恰恰是另出版商苦不堪言的过程——拿到校样后,托尔金恨不得把整本书重写一遍,他花了两个多月,顶住出版商“耗费的费用都得你本人承担”的压力,细细润泽,大幅删改,去掉所有作者和读者直接对话的部分,将地理位置和年代顺序一一核定,这样完美主义的工作精神,实则出于托尔金当教授多年的个性,想当年,他兼职编撰《新英格兰词典》时,几乎要为每个词考证一周以上时间,彻底研究它的根源含义,追踪它们演变的过程,而最后出现在词典里的,也不过两三行而已。如今换成托尔金引以为豪的心血之作,精神劲头只能加倍,难怪出版商要等到天荒地老。

《霍比特人》在英国如愿获得成功,9月份掐着圣诞礼物市场脉搏上市,还没到圣诞节,首印便一销而空,很快吸引了大洋彼岸的美国书商,但在和书商打交道时,托尔金吹毛求疵的作风每每跳出来扰乱合作,比如,他给出版商写信,指出下一版印刷时小矮人的插图有两个地方需要改进,一处是“背景部分树的线条有些断裂”,一处是“图中央火上的点印的不好”,下一版印出来后,他又对腰封上的广告词非常不满——把自己的书和《爱丽丝梦游仙境》相提并论也就罢了,但怎么能说“另一位教授呢”?查尔斯·道奇森明明只是个讲师!这也恰好暴露了托尔金的不谙世事,狷介的学院作派还是好好地保存在象牙塔里为妙,书商要关注的是合理的推广期、足够的广告效应,而对连莎士比亚都嫌“太现代”的托尔金来说,如何能理解这个现代社会里关于营销的一切一切。

作为严肃的牛津教授,以儿童畅销书作家的身份回到同事中,对托尔金来说也是件颇感怪异的事。“他们在惊讶中夹杂一丝怜悯”,托尔金曾和出版公司董事在信中这样提到。虽然一向开朗好相处,托尔金对于自己出版《霍比特人》的消息始终在同事中守口如瓶,他们还是在《泰晤士报》上看到书评才晓得这件事。托尔金太了解这些教授同事的优越感了,生怕受到他们的奚落,但事实上,还是托尔金多虑了——教拜占庭希腊文的教授买了一本后还对他说,《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初版书如今已经很值钱了,所以,收藏一本《霍比特人》是十分必要的。

无论如何,《霍比特人》推着托尔金走到大家面前。出版商的充分鼓励;美国版同样销路大开;终于可以不做批考卷补贴家用了;次年被纽约先锋论坛报授予最佳童书奖……所有理由都鼓励托尔金写下去,中土大陆的征途不会完结,另一场伟大冒险其实最初是以“新《霍比特人》”为名开始的。

《霍比特人》读后感【】

寒假里,受儿子的影响,我捧起了《霍比特人》。

本书所讲的故事,算是《指环王》的前作——索隆还没有蠢蠢欲动,比尔博·巴金斯还没有拿到魔戒,还没有成为那个自私的小矮人。甘道夫还没有变成至尊白袍法师。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没有战火的纷扰,没有黑暗的压迫,一切都是如此的安静。

故事一开始就是比尔博·巴金斯在给佛罗多讲一个远古的神话故事:巨龙吞噬了矮人国无尽的财宝,精灵族见死不救。巨龙守护着那些巨大的财宝,让无数的种族觊觎着。甘道夫组织队伍,踏上了寻找宝藏,夺取家园的`征程。

本作的主角是原作中那个有点神经质的比尔博·巴金斯咕噜的出现让大家找回了前作带给我们的记忆。咕噜那邪恶的语调,那经典的碎碎念,让人不禁为小巴金斯捏了一把汗。最近的电影都很像,都是讲述旅途的艰辛和困苦。现代社会中要克服天气,交通,和各种骗子等问题,但在中土世界要面对的挑战就更多的多,行走在各种光怪陆离的山脉,穿梭在深不可测的洞穴,对抗奇形怪状的生物如食人妖和半兽人,一不留声可就丢了性命。所以对智慧,勇气和团队精神的考验在这里尤为重要,作为组团出游,比尔博初期的表现实在太囧,团队两次遭围捕,两次遭袭击,这个霍比特人都成了扫把星,要不是导游甘道夫及时解围,不知还能囧到何处止。不过到最后,霍比特人终于诠释了:“最渺小的人也能改变未来!”这一伟大哲理。当比尔博巴金斯智斗咕噜以及扑向即将给索林致命一击的半兽人首领时,这股为保护同伴的勇气终于爆发出来并发挥出强大的力量,战胜了强大凶残的邪恶势力。

无论家乡有多么美丽,也无论前途有多么未知,旅行总不是坏事鼓起勇气吧,即使被乌云遮住了眼睛,即使狂风吹散了心情,到最后,你一定会收获那意外的风景。

《霍比特人》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霍比特人的读后感

读后感。

不仅促使学生去阅读,也学习思考指导学生养成阅读思考的习惯把阅读后的感想、启发写出来。下面是有霍比特人的读后感欢迎参阅。

又是周末,今天我呆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可他们不让我出门,实在没事做,所以我读了魔戒的霍比特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总之是一本可爱有趣的书。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霍比特人读后感

我愿花一生时间只画一条河。

——艾伦李笔下的托尔金世界。

文/普罗。

文学插画是否可以算是伟大的艺术?戴维布兰德在《书籍之插画》(theillustrationofbooks,1962)的引言中说道:“有人爱将‘插画师’作为贬义词来压低画家(画界中个别人有时也这样做),这些人最好记住:我们西方的美术就是从书籍插画中诞生的。”

“在人生的中途,我发现我已经迷失了正路,走进了一座幽暗的森林。”爱书人读到《神曲》的第一行时,心中首先浮现起的一定是居斯塔夫多雷笔下但丁那令人心悸的惊鸿回首。同样,比亚兹莱那冷峻、辛辣的线条,完美谐调的构图,黑白色块的大胆对比,或许比王尔德的《莎乐美》文本本身,能够更为清晰地向后世传达出唯美主义的颓废。当我们评点一位文学大师的时候,常常会颂扬他创造出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心灵的世界。而一位文学插画大师的功绩,则在于他将一个原本只存在于作家思想中的世界,以风格鲜明的视觉形象直观表达,从而深远地影响世人对这个特定的世界、这部作品乃至这位文学家的理解与想像。

毫无疑问,对于英国文学大师j。r。r。托尔金所创造的阿尔达(arda)世界而言,艾伦李正是我们视觉印象的领路人。

20世纪三四十年代,j。r。r。托尔金以其《霍比特人》《魔戒》《精灵宝钻》等一系列作品,为英语世界构建起了一个全新的神话体系,也即发生在阿尔达这片虚构的瑰丽世界里的可歌可泣的史诗与传奇故事。深谙古典神话体系的托尔金,通过数以万计的笺释为阿尔达世界塑造了完整而传承有序的编年历史,壮阔而富于细节的地理面貌,精确而各司其职的神明系统。这里的精灵、人类、霍比特人、矮人、恩特树人等诸多种族,以及他们的语言、传统、生活风俗,相互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随笔带过的一草一木,一歌一叹,背后都有着托尔金精心谱写的篇篇故事与传奇在身后作为支撑。自《霍比特人》《魔戒》出版以来,世界各国的插画家都深深痴迷于阿尔达庞大世界观的诱惑,力图以自己的画笔和理念对其进行艺术表现。其中著名者,不乏如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托尔金教授本人,但在英国插画大师艾伦李之后,全世界的托尔金迷似乎才真正张开了双眼,看到了这片神秘而美丽的大陆。

1947年出生于英国米德尔塞克斯的艾伦李,同托尔金教授一样,深深醉心于英国传统的地理面貌、生活方式与价值理念。艾伦李居住在位于德文郡的一个潮湿温润的小村庄里:常春藤覆盖的小路、起伏的荒原、生满苔藓的森林、扭曲百结的树木。时至今日,已经很难讲究竟是这里的景色影响了艾伦李日后水彩画的气质,还是因为艾伦李一直醉心于这样的氛围,所以才将自己的居所从大伦敦迁移此处。但正如艾伦李自己坦陈而言,他从根本上说是一位风景艺术家,他的灵感直接来自于大自然的线条、语调与形式。而达特穆尔对于艾伦李而言,堪称最为完美的布景——这片土地蕴含着伟大而多变的美感,深深地植根于上古的故事之中,这片土地上有着青铜时代的废墟,风掠过的群山上屹立着巨石。

对于所有热爱传奇与奇幻的读者而言,艾伦李仿佛是上天赐下的厚礼,他从不会去迎合奇幻读者们贪慕华丽的趣味,而是在自己的艺术道路上探索,引领他们去进行更为高雅、幽深的思考与想象。相对于约翰豪所代表的绚丽夺目画风的奇幻插画师而言,艾伦李完全属于另外一个传统,艾伦曾言:“在技法和主题上,我深受20世纪早期一些书籍插画师的影响——尤其是阿瑟拉克姆和埃德蒙杜拉克,还有伯恩—琼斯和某些拉斐尔前派成员,以及由他们产生的‘艺术与工艺运动’。我不断地得到伦勃朗和勃鲁盖尔的启迪,受到耶罗尼米斯博斯、多雷和透纳的启迪。这不是说他们在某个确切的方向上影响我的作品,而是说,他们是我的模范,激发了我的灵感,重新确认了我对于图像之力量的信念——图像可以使我们感动与欢欣。他们向我展示出我还有多远的路程要走,还有多少可能性。自从首次游历威尼斯与佛罗伦萨,我就深深沉醉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波提切利、贝里尼、达芬奇和其他人。他们的作品宁静、克制,然而每张脸庞、每幅风景都保有这样一种激情。在波提切利的画作之中,每块鹅卵石、每片树叶都以宗教式的虔诚予以表达。当他对每一块石头投下深切的关注时,有崇敬孕育其中,这使绘画本身转变成为一种礼拜的形式,一次祷告的行为。”

将托尔金与其他奇幻作家区别开来的地方,也正是将艾伦李与其他奇幻文学插画师区别开来的地方。托尔金与艾伦李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这世界充满他人难以匹敌的瑰丽想象与丰富细节,但他们没有让这样的舞台仅仅被超自然的龙与魔法占据,他们创造这样伟大的世界,是为了服务于更为宏大的主题:人与一种更为超验的秩序——无论你称之为神还是其他不可知的力量——之间的关系。在人行进于漫无边际的自然之中时,他是渺小的一员,他偶尔雄心万丈,但更多时候是独立无助的,这种时候,他将独自去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对这种种关系的点滴思考与答案,并非仅仅存在于奇幻的世界当中,更存在于无关确切时间与地点的世界的每时每地。而这恰恰是托尔金与艾伦李的伟大之处和共通之处。无论是托尔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泥泞行军,还是弗罗多怀揣魔戒前往魔多末日火山的艰难历程;无论是艾伦李在廷河河畔蜿蜒小道上的悠闲散步,还是比尔博巴金斯告别夏尔前往孤山的'勇气之旅。

人,从世间走过。这是一段属于他自己的旅程。

所以艾伦李和托尔金所做的,恰恰不是去夸大他们的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区别,不是通过超自然的设定去改变世界的秩序。他们为想象的世界注入了惊人的真实性,从而去在他们(相对于上帝创造世界而言)的“次创造”当中,探索我们身处的世界的秩序与可能性。托尔金曾经这样思考他自己的创作与神的创造之间的关系:光可以通过棱镜折射出七种色彩。如果说神创造了光,而人不能创造光。那么人可以创造一个特殊的棱镜,通过这种“次创造”的特殊角度,将光的某种美妙的颜色呈现在世人面前;而把握这种美妙的颜色,本身也就是去把握神所创造的这个世界的秩序。艾伦李说:“我第一次阅读《魔戒》和《霍比特人》是在18岁。作者编织起一个宏大无比而又天衣无缝的故事,其中简直包含了我能想到的每一种元素。对我而言更重要的是,托尔金创造出一个世界,一片辽阔、美丽、令人敬畏的风景,即使主人公们终结了战事,各自踏上自己的归程之后,这世界仍长久地作为一股源泉留存下来。在为《魔戒》创作插画的过程中,我让风景居于率先统领的地位。在某些场景之中,人物被画得小到难以辨清。这符合我自己的习惯倾向,我希望尽可能不让更着重于故事人物及人物内在关系的图像,去干扰读者脑海中已经建立起的形象。我感觉自己的任务应该是去跟随那些史诗中的英雄,有时要保持一段距离,当其感情饱满之时走近特写,但要努力杜绝对于文本中的戏剧高潮点进行二度创作。”

艾伦李是一位大自然的热爱者。他所有的创作都来源于他对于大自然的不懈崇敬与学习。“我将尽可能多的时间都用于写生自然。”面对向他寻求建议的青年艺术学生,艾伦说道,“达特穆尔包含着如此丰富的风景多样性,这里有着我的心灵所能渴望的那么多的巨石、卷浪的河流、扭结的树木……当我向一条河流深处看去,我觉得自己可以花一生的时间,只画这一条河。”艾伦李会长时间地漫步于乡野,有时手中拿着素描本——吸取着色彩和光的品格,为他的作品“注入活水”。“你去画一棵树,对这棵树的方方面面倾尽关注,这行为不仅是在向这棵树致敬,向大地本身在致敬,也是向我们人类与它的关联在致敬。这正是绘画的魔力之一——它向我们呈现出这种关联可以看见时的瞬间。毛发、风、岩石、水,这每种元素,其实我都是用同样的物质(石墨、油墨、颜料)去展现,这将它们联系在一起,从而带出了我们清楚存在于自然的那种和谐。它们从创世时起即是如此,如同我们所有人一样,它们都是由自宇宙的黎明之时即已存在的微粒组成的。这同样也是神话的力量,它将我们与自然世界结合在一起。”

1988年,j。r。r。托尔金的出版社与艾伦李接洽,请其为《魔戒》的全新豪华版创作50幅全新插画,以迎接托尔金百年诞辰。这项工作花费了艺术家两年时光,于1991年得以出版——优美的画作令人屏息,它们捕捉到托尔金所创造的世界的独一无二的魔力,并在世界范围内广受赞扬。自此,托尔金基金会宣布,艾伦李的系列插画将作为最为基金会认可的、有资格与托尔金的文字共同出版的正统插画。1997年,在《霍比特人》初版60周年纪念之时,艾伦李完成并出版了包含26幅水彩画和38幅铅笔素描的《霍比特人》插图本。这项成就使他在次年召开的世界奇幻大会上,荣膺年度最佳艺术家的桂冠。

在《霍比特人》的水彩画作当中,艾伦李采取了与《魔戒》有着微妙不同的创作角度。当然,他永远不会放弃他所偏爱的那种对于细腻潮湿风景的描写:“乘桶逃脱”之中树木弯曲的枝条,“荒野边缘”雨后初霁时远方的蒙蒙天光。即使是全书高潮的“巨龙斯毛格”之中,艾伦李仍然在使用颜色时保持着大师的克制,他不是用夸张的色泽,而是以线条的流畅去表现造物的神奇,从而去传达那种闯入者无法触碰、不敢打扰这种和谐感的紧张氛围。但是,与《魔戒》倾向于创造一种史诗舞台感的远观氛围不同,艾伦李很明显感受到了《霍比特人》的焦点与气质的不同。“对于《霍比特人》,不合适去保持《魔戒》那样的距离感,尤其不应远离这故事中的英雄本人。”于是在这批作品的许多画作当中,我们非常难得地看到艾伦李将故事中的人物放置在了视觉的中心:“不速之客”中叠罗汉般趴在门口的矮人们上抬的眼神,“黑暗中的谜语”中比尔博与咕噜的对峙,“展示瑟罗尔的地图”中甘道夫统领全局的气度。这些都是在艾伦李过去强调距离感,更注重自然的作品中所不多见的。

这位文学插画大师并没有永远固执地抱持着自己的喜好与倾向创作,他不断地返回文本,去体会和捕捉经典文本所蕴蓄的独特气息。在《霍比特人》中,他敏锐地感受到了托尔金最为原初的对于霍比特人的理解:“霍比特人已经越来越少见了,而且也越来越畏惧我们这些大种人了。他们简直不会什么法术,当我们这些笨重的大家伙晃晃悠悠地走来,发出大象一般的声响,让他们在两哩地之外就能听见,只有这时,他们才会使出那种再平常不过的小法术,悄没声儿地凭空消失。”即使是对艾伦李的《霍比特人》画作相当熟悉的读者,可能也未必发现我们的英雄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其实一直隐藏在主焦点之外的某个角落里。你注意过吗?巴金斯先生其实隐藏在见到黎明天光的食人妖的肩头,隐藏在座狼莹莹目光与畏惧的矮人群对峙之间的树干上。他就悄悄地走在通往幽谷之桥的最前头,一直充满勇气、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他那“飞贼”的角色。这个身上流淌着热爱冒险的图克家血液的霍比特人,他没有辜负甘道夫的期待。在托尔金如椽巨笔的悉心描绘下,比尔博拥有了自己的生命,自己的性格,成为文学史上一个光辉经典的形象。艾伦李同样感受到了巴金斯先生的生命:“我很喜欢自己那幅比尔博在袋底洞门口驻足的画作,那是在甘道夫到来之前,比尔博的世界还没被搞得天翻地覆的时候。但这时,我已知悉,霍比特人悄无声息又躲躲闪闪,他会避开插画师窥视的眼睛。”

注:本文中艾伦李的发言多引自terriwindling,“pathwaysthroughenchantedlands:theartofalanlee”一文。泰里温德林是英国插画师、作家,更是艾伦李的邻居。艾伦李的院子“是邻里最喜欢的聚会场所,有茶,有闲谈,思想在这里交流分享。在这里,创意是一种可以触摸得到的存在。缪斯女神在房椽间盘旋,俯视着魔法在生长。”

霍比特人的读后感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霍比特人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着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霍比特人读后感

这本书,将我的目光全部吸引了去。它不仅引人入胜,而且扣人心弦,它太神奇了。主人公比尔博·巴金斯的故事告诉我冒险路上的危险与乐趣。一个个与时间赛跑,与邪恶斡旋的故事吸引我,陶冶我。

托尔金先生的这本《霍比特人》与他的另一部奇幻小说《魔戒》被合誉为当代奇幻小说的鼻祖,共同被世人长久赞誉。”纽约时报时评“对这本书做过以下评价:“最为新鲜原创而又富于愉悦想象力的文学作品,《霍比特人》为一次伟大冒险谱写了辉煌篇章,充满悬念,又具有一种静悄悄的幽默;让人难以抗拒。所有热爱优美冒险故事的读者,无论青年或长年,都会将《霍比特人》记在心中。

人类定居生活了数千年,什么时候离开自己的故土?步入21世纪后,整天便是三点一线,如同上了发条一般,生活中几乎不出意外。而托尔金先生笔下的冒险者们呢?他们有时忍饥挨饿有时却蜜蜂抹面包,伴着花香,畅聊一整夜。有时追星逐月,日夜兼程,有时却在丛林与精灵共舞歌唱,围着篝火,分享美味。在他们的冒险生活里,一切皆有可能。

托尔金先生落笔生花,我的心情也随之翩然起舞。不慎闯入半兽人城堡的一行人,在经历一番艰险后,最终安全走了出来,比尔博先生还因祸得福,收获了一枚隐身戒指。当他们步入危机四伏的黑森林,并被蜘蛛围攻时,我着实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而当他们收获先祖那堆满峡谷的宝藏时,我也为他们感到欣喜。当那场惊天之役打响之时,当半兽人的杀喊声从书里传入我的耳畔时,我眼光中充满了愤怒。但当,伟大的矮人王梭林·橡木盾倒下那一刻时,我也难掩愁容。这本书里夹杂了各种心情:喜悦与伤感,愉快与紧张,轻松与惊悚,使人的心情也随之颠簸。

托尔金先生笔下的这个故事,给我传来清凉,它是一阵清风,唤醒我夏日里枯萎的活力。托尔金先生的一句:“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正鼓励着更多人爱上冒险,唤起更多人的好奇心。

《霍比特人》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霍比特人》,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j.r.r.托尔金。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的脑子里就闪现出很多问号:霍比特是什么?霍比特人又是什么呢?霍比特人是什么样子的呢?作者为什么要写霍比特人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开始阅读这本书。

刚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有点不耐烦,因为书中一会儿写这个人物,一会儿又写那个人物,搞得我晕头转向。我总会把这个人物和那个人物搞混了,看几页又要回头在看看前面写了些什么。看着看着我就失去了读下去的耐心。可是就这么半途而废好像也不太好,况且这本书是比我低一个年级的好友借给我看的,心有不甘。好胜心是无法动摇的!于是好胜心又激发起了我继续把这本书读下去的信心。

继续读下去之后我很快就被那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和出神入化的情节给吸引住了,也深深地被主人公冒险精神所折服。想想其实我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尔博·巴金斯的心理想法是一样的,都是一开始心中十分害怕,接着是懊悔,最后却又克服了心中的恐惧成为了一个战胜了恶龙的大英雄!

我从这本书中学习到了很多东西,它教会了我面对困难不要退缩、不要害怕,而是去勇于面对困难。一句名言说得好:“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正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理解了这句话的真谛!

霍比特人读后感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借鉴。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总之是一本可爱有趣的书。

又是周末,今天我呆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可他们不让我出门,实在没事做,所以我读了魔戒的霍比特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霍比特人读后感

如果有一天,13个陌生人冲进我家大吃大喝,第二天留下了字条让我一定要追上他们去冒险,我会怎么做?明明我的日子过得很好,有舒适的洞府,每天舒舒服服吃上两顿早饭、两顿午饭、两顿晚饭,冒险不是我人生中不得不做的事……可是,越是活得无忧无虑,十之有9,我越可能像比尔博·巴金斯一样,懵懵懂懂追上矮人团队,陷入到这场从一开始就总想回家的旅程。

该从《霍比特人》里获得怎样的乐趣呢?在我看来,这是一次返老还童又逐渐成长起来的过程。

在这部小说里有一部童话和神话必须具有的所有要素,矮人、精灵、半兽人、食人妖和恶龙,看那些他们跋涉冒险的段落,想象他们可能的样子、说话的态度、声音和姿态,就让我觉得自己逐渐变小,也像比尔博一样光着脚踩在森林的软地上,正走向心慌又刺激的未知。

而与此同时,我内心成熟世故的那部分又在想比尔博的处境,为他担忧,也不断将他的经历当成现实生活的隐喻,想到这处境就是人之常情:被猪一样的队友拖累,不得不从无欲无求变得肩负重担,明明不是自己的人生追求却不断把施救于人的责任揽上身,从以为自己一无是处变得有了点儿自信和力量,被无可奈何和期待结束的不耐烦逼出煞有介事的“勇气”,造就成半吊子的“英雄”,在最后,难免做出“未必对”的选择,总是会想,如果我没有那么做,会不会事情的结果就不一样,至少会比现在好。当然,往好了看,最终事情都会过去,钱财奖赏都并不重要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像一枚在关键时刻帮大忙却在未来会束缚你的魔戒。

托尔金不能接受英语文化没有自己的神话,他从北欧神话借来了精灵、矮人这样的角色,故事写在20世纪,却更像一部源自中世纪甚至更远古的传说,甚至在书里他自己画的插图,都带有一种古风。他运用了语言学家独特的技能,构建出一个从霍比特人开始的各种族有自己独特语言的庞大神话世界,又用英国人的喝茶吃点心的日常加以包装,让角色和场景都充满活力。

《霍比特人》是“魔戒”系列小说的源头,嘴上叼着长长烟斗的比尔博,最终把魔戒交给了佛罗多,所有的善恶纷争,有关那枚充满夺魂摄魄力量的戒指的故事,都缘此而起。

霍比特人读后感

这是一个用血与泪成一个悲惨的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地下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学科的领导下,以残酷的镇压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间谍机构,但他们害怕在监狱里的强打,没有排气孔。1949年11月27日,重庆,在那里他们打出了“国际悲歌歌”,200多的解放前夕脚镣共产党人,革命者,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震),国民党特务是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沾上下步云桥歌乐山,渣滓洞,白公馆,森林血坡,虽然他们大梅......一部分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鼓舞的革命同志,其余坚持革命的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批革命英雄的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的经历,共产党人和革命者的不同的个性,笔者的仔细鉴定后,都在生动的形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江姐是在努力塑造笔者,她对党的忠诚,对敌人不屈不挠的斗争,在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危机从容镇定的关键人物。华蓥山上要走的路,她看见丈夫挂头骨的墙壁上,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然从容以满足双枪老太婆。就义前,她平静地与他的战友们一一告别之吻“狱花”,梳理头发,换上了干净的蓝色礼服,抚平皱纹的好衣服,然后从容地走向刑场。这一切是如此令人兴奋,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的原型-歌乐山烈士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每个人都会写诗。在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地狱,他们拿起笔枪和刀,刺向社会的黑暗和残酷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答应一切轻党的人”,“想向我的血后土,永久的和平,以换取神”,这首歌的心脏,那首歌陆续在背后的革命乐观主义的英勇烈士精神,所有的性能吧。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那么我们如何让我们的国旗更加鲜艳?我们在享受现代文明,当和平源于生活可以忘记它的血腥历史?可以忘记曾经发生的战争?可以忘记谁支付的烈士的生命和鲜血呢?不能忘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感?不,不,我们没有资格忘记。用生命的父亲,以换取和平和幸福,我们有今天,现在他们没入历史的进程,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希望我们的祖先的精神一直持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土地更加自豪地飞行!

《霍比特人》读后感

《霍比特人》这本书在欧洲可以称之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世界文坛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许多文学巨匠读过这本书后都自叹不如,比如《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用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最近几天,我也拜读了此书。它给我的感受浓缩成两个字便是震憾!我从来没有见过一部作品能将一个世界描绘得如此完整。在j·r·r·托尔金笔下的中洲世界里我们能看到各种各样的种族,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神话,甚至还有他们自己的语言!我不得不赞叹托尔金那浩瀚的想像力。他让中洲世界活了过来,栩栩如生,就好像真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

在这个世界也不见得所有事物都是美好的,其中便有恶龙斯矛格,它血洗了矮人的城市,将所有宝藏战友为己有。幸存的矮人由灰袍巫师甘道夫的`推荐下找到了霍比特人比博尔,希望借助他天生的本领——走路悄无声息来杀死恶龙夺回宝藏。比博尔受甘道夫的鼓励加入了屠龙队伍,踏上了冒险之旅。

这本作品浑身都孕育着美感,但又如同利剑直刺,以如同冰冷的生铁灼烧起来。它让我不禁想到了中国文坛,让我想到了我所读过的中国作品无一不是描写黑暗真实的社会,永远是那么现实。为什么我们中国没有一部如此宏大的科幻巨著?我想是因为我们中国的教育太过于注重分数。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有着丰富的想像力,但都被大人们一句句“幼雅”“小孩子玩意儿”所扼杀。所以孩子们就努力让自己变得“大人化”用同样的语言来讥讽他们的朋友。在我看来那些骂别人幼稚的人才是最幼稚的。就这样,每个小孩都逐渐变成了现实的“大人”,都那么冷酷无情!当他们骂自己的下一代幼稚时,或许已经忘了自己的小时候。他们永远也感觉不到自己失去了些东西,而且永远无法挽回。那便是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他们认为世界永远就是这个样子。他们的思想已补禁锢,永远被禁锢在这个渺小的地球上,这座冰冷的城市中了。

霍比特人读后感

《霍比特人》这本书在欧洲可以称之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世界文坛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许多文学巨匠读过这本书后都自叹不如,比如《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用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最近几天,我也拜读了此书。它给我的感受浓缩成两个字便是震憾!我从来没有见过一部作品能将一个世界描绘得如此完整。在j・r・r・托尔金笔下的中洲世界里我们能看到各种各样的种族,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神话,甚至还有他们自己的语言!我不得不赞叹托尔金那浩瀚的想像力。他让中洲世界活了过来,栩栩如生,就好像真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

在这个世界也不见得所有事物都是美好的,其中便有恶龙斯矛格,它血洗了矮人的城市,将所有宝藏战友为己有。幸存的矮人由灰袍巫师甘道夫的推荐下找到了霍比特人比博尔,希望借助他天生的本领――走路悄无声息来杀死恶龙夺回宝藏。比博尔受甘道夫的鼓励加入了屠龙队伍,踏上了冒险之旅。

这本作品浑身都孕育着美感,但又如同利剑直刺,以如同冰冷的生铁灼烧起来。它让我不禁想到了中国文坛,让我想到了我所读过的中国作品无一不是描写黑暗真实的社会,永远是那么现实。为什么我们中国没有一部如此宏大的科幻巨著?我想是因为我们中国的教育太过于注重分数。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有着丰富的.想像力,但都被大人们一句句“幼雅”“小孩子玩意儿”所扼杀。所以孩子们就努力让自己变得“大人化”用同样的语言来讥讽他们的朋友。在我看来那些骂别人幼稚的人才是最幼稚的。就这样,每个小孩都逐渐变成了现实的“大人”,都那么冷酷无情!当他们骂自己的下一代幼稚时,或许已经忘了自己的小时候。他们永远也感觉不到自己失去了些东西,而且永远无法挽回。那便是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他们认为世界永远就是这个样子。他们的思想已补禁锢,永远被禁锢在这个渺小的地球上,这座冰冷的城市中了。

霍比特人读后感

霍比特人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

又是周末,今天我呆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可他们不让我出门,实在没事做,所以我读了魔戒的霍比特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

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

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

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

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

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

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总之是一本可爱有趣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