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用14篇)

小编: 琉璃

工作方案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困难,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集合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口岸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等重点领域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陶生俊。

副组长:白志强。

成员:张巍李磊单雄志关环政张建芳各班班主任。

四、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体育器材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

实验室、多功能厅、教师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校园周边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落实校园安全保卫长效管理措施情况。

(四)安排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聘用法制副校长;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五)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前)。根据此次专项行动总体目标,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督促学校认真抓好落实。

(二)学校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前)。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三)“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底前)。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实施要求。

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学校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汇总报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空心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空心村,在农村建设中,在农民建房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县教育局xx号《关于开展xx县中小学、幼儿园隐患大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中心校决定在全小学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xx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中心校校长)。

xxx(中心校书记)。

组员:xxx(中心校副书记)xxx(中心校副校长)。

xxx(工会主席)xxx(副校长)。

xxx(后勤主任)各村校校长。

二、工作目标。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用火安全。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d、天气渐凉,生火取暖时,要注意火炉的安全排查,火炉旁不许有易燃物,严禁带火倒灰。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a、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b、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c、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d、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a、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b、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c、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a、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和出入公共通道进行疏导,杜绝伤亡事故。

b、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垂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序高效推进全乡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整治攻坚工作,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根据《黔西南州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和(晴隆县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认真吸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聚焦农村“两违”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现状,掌握全乡农村违法违规情况,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拆控并举,疏堵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治全乡农村“两违”行为,逐步实现“管住现在、规范未来,遏制增量、消减存量”。通过全面集中整治,保护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标本兼治,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减存量,实现农村“两违”行为“零增长”;通过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查处农村“两违”的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农村宅基地的规范管理。

  (一)坚持依法整治原则。坚持严格执法、强化司法、全民普法,严格规范查处程序,不断提升基层“两违”整治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严格规范“两违”执法工作制度,健全执法台账,完善“两违”投诉件办理制度、机制及流程,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二)坚持分类施策原则。聚焦农村“一户多宅”、少批多占、少批多建、旧房翻新等突出问题,正视户籍变化、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历史成因,梳理遗留问题,以易地。

扶贫。

搬迁户回迁违法建房、危房改造应拆未拆的老旧房、地质灾害点搬迁户应拆未拆的老旧房、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等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整治,有序推进,有效处置,坚决刹住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筑频发现象,逐步消减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存量。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秉承尊重历史实际,尊重客观现实,遵照法律法规,根据历史成因、发生时间,认真分析研判,分类区别对待,分类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两违”问题,保障农村村民安居乐业。

    (四)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及时疏导群众合理报建需求,对违法建设不开后门、不留死角、一查到底,确保公平公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严格履职,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与基层自治相结合,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尽可能将“两违”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将整治风险降到最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保障、组织领导,成立“两违”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安星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

执行副组长:岑忠仁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副 组 长:檀峰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后续人。

李秋雨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雷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刚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秦守信  乡四级主任科员。

余林    乡党委委员、安监站站长。

成     员:李远明    乡财政分局负责人。

邢雁婷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选才   乡派出所所长。

陈冰剑   乡林业站站长。

马先德   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秋华   乡国土所所长。

梁  玉   乡司法所所长。

李江龙  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周杨辉  安谷村党(总)支部书记。

文华美  安谷村主任。

朱  波   四合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景峰  四合村主任。

王玉庆  五星村党(总)支部书记。

罗星荣  五星村主任。

李祖维   前进村常务副支书。

黄代才  前进村主任。

罗  斌   白岩村党支部书记。

梁庭富  白岩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岑忠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林、邢雁婷、张秋华、杨选才、陈冰剑、梁玉、李胜旭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办公事务。

(一)调查摸底。5月15日前,各村指挥所组织网格员、村组干部等力量,运用“四逐四准”工作方法对农村村民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存量开展逐村逐组逐户地毯式排查摸底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实行一户一档,分类造册,查清户主、区位坐标、违建面积、违建时间、违建原因以及申请办证等方面情况,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邢雁婷处。同时,全面、准确完成各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排查,确保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在摸底核实底数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分类建立农村“两违”工作台账,完善攻坚。

方案。

制定“一户一策”倒排攻坚时限。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营造“两违”整治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申报审核。暂定2020年12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州、县级。

方案。

时间为准)为“两违”清理窗口期。积极推行容错纠错,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大力开展农村用地、农村建筑申报审核,对按照合法途径合法合规的补全手续,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由农村村民自行拆除,消除违法状态。

(三)分类整治。制定“一户一策”工作方案,精确找到问题来源,准确进行分类,科学制定措施,完善工作程序及拆除工作手续。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攻坚农村“两违”整治拆除,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持续发力,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有序快速拆除,确保农村“两违”突出问题清零销号,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四)完善手续。采取疏堵结合,畅通农民建房的渠道,开通农民建房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宅基地的申报和审批,建立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许可审批,加大报批力度,依法完善用地建房手续,消除违法状态,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治成果。

(五)长效管控。在巩固重点攻坚、分类整治“两违”成果基础上,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两违”行为,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两违”整治,建立健全对“两违”日常巡查制止、联动打击、责任追究的长效管理机制,细化长效措施,对全乡“两违”现象严管严控,构建常态化机制。同时开展“两违”整治“回头看”,对农村“两违”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及时监管,坚决遏制新增“两违”,实现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零容忍”常态化。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部门要将农村“两违”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全体人员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两违”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底线思维,直面存在问题,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指挥所负责本村的排查,各网格员负责本网格内的排查,排查出来后以村汇总上报,乡专班分析研判核实上报,及时组织进行处理,对于排查不认真,排查数据不精准的由网格员自行负责,排查出来后专班不进行处理,责任在于专班。

(三)强化工作调度。坚持“乡村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条块之间、各村之间、部门之间紧密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从5月1日起每三天一调度,一周一研判,半月一通报,各村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含摸底排查情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邢雁婷处(电话:18285161315,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排查台账表。

2.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排查统计表。

4-1.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排查表。

4-2.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排查汇总表。

5.责令停止违法违建行为通知书。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进一步做好乡“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村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乡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为推进全乡“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查处“两违”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两违”建筑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相应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存在的“两违”现状,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深入人心,达到预期效果。一是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全方位的各种会议,阐明乡党委、政府整治“两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二是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宣讲活动。村“两委”负责人要深入到村组、村民家中讲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市、县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剖析“两违”典型案件,讲清“两违”建筑在拆迁中不予补偿的事实。三是采取悬挂横幅、发公开信、橱窗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加深他们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本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2、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在建建筑进一步上门上户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对“两违”建筑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于12月1日前报乡政府办。

3、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重点围绕集镇以及105国道、大机路、沙黄路以及岷黄路两侧的“两违”建筑开展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小产权房开发、违反村镇规划建房,荒山建独楼等行为;各村要选择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4、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作用。“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协调,各村要将新发生的“两违”现象及时报送有关职能部门,一经查实,及时组织实施拆除;派出所、土管、村镇规划、司法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查处发现和举报的“两违”案件;派出所要负责“两违”专项整治的治安保障工作,制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依法维护拆违现场公共秩序和安全;纪委要负责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出现新“两违”案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本次“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对各组及分管负责人要制定考核细则,切实落实责任主体。

5、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全乡范围内建立“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乡、村、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范围内的“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各村要组织专门的“两违”巡查队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信息处置汇报,各村值班干部和各组组长负责每天巡查所在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二是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半之前各村将当天巡查和控违情况上报乡整治办。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村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电话为:6771018。

6、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分段包干,严格执法,控制局面”的原则,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乡党政领导分村和重点区域包片机制,并成立乡“两违”建筑整治执法大队和各村“两违”建筑巡查大队,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二是快速查处新的案件。通过全天候地毯式的巡查,对新发生的任何“两违”现象,无论缘由,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彻底干净,不留尾巴,要通过对重点“两违”现象的查处,在全乡上下形成支持“两违”整治,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上遗留的“两违”问题,要区别情况,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先经营,后自住”的原则,制定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查处和拆除。

7、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发生。各村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1、定期督查。乡“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治工作及存在问题,组织、牵头、协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齐力做好“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考核。把“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各村一把手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管理挂起钩来;各村也要围绕“两违”整治的工作目标,把整治的成效和干部的考核挂起钩来。“两违”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负责人,要将控制违章工作直接抓在手上,严密计划、严密部署、严格要求。分管负责人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认真落实。严格实行防违控违工作奖惩措施。各村每月向镇“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书面报告防违工作进度,年终乡纪委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向乡政府报告全乡防治违法建设情况,并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介入“两违”专项整治过程,实施效能监察。

3、确保稳定。“两违”管理和整治涉及到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较为复杂。整治工作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注意系统考虑问题,前移管理关口,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妥善处理群众的生活问题;在处理历史“两违”案件中,既要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区别情况,又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打击恶性、典型的案件。同时要在整治中创造条件,循序渐进,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把推进整治和维护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社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xx年6月1日——20xx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环境卫生,美化村容村貌,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动员、全员动手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以“四边三大”(路边、屋边、水边、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为主要内容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强化乡村文明卫生意识,建立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和减少病害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乡统筹,村队、站所、学校落实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县级文明卫生单位、卫生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我乡主干道沿线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整治村为重点,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并以此为示范带动全乡环境卫生整治,力争通过1-3年时间,实现全乡环境卫生的明显改观。整治行动主要是通过乡、村的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对居民集中点和村头田边、沟渠河塘、房前屋后、道路两厢、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打造一批环境卫生示范单位、村队、示范户。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努尔兰乡长。

副组长:艾斯波拉提科技副乡长。

成员单位:各村、站所、学校、驻乡各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环卫办,艾斯波拉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有尼鑫、托勒太负责。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乡村和农户庭院环境清理。各村委会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群众对住所外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清除村庄、院落、圈舍等场所的污水、污泥、垃圾、杂物和杂草,整修村内道路,排除积水,填平坑洼,疏通沟渠清理公共场所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修复公共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依法清除残留荒废建筑物质、断壁残垣和违章建筑。镇环保所负责指导各村、社区正确处理各类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镇农业农村办拆违队负责协助村社区做好废弃建筑物、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家禁止的毒鼠强对农村人畜粪便处理机制,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将污泥、垃圾集中,进行高温堆肥杀菌。各级爱卫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人畜粪便处理的指导,尽量利用现有储粪设施储存粪便。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开展植树种花活动。对清理后的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地,要合理规划,引导鼓励村民种植花草树木,减少裸露泥土,美化环境。镇林业站负责为镇、村提供合理种植方案和技术指导。

五、工作步骤。

按照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3年内实现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的整体要求,20xx年为宣传发动、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为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为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5月10日)。各村、社区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20日前报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宣传栏、会议等方式,深入宣传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10月31日)。各村要重点抓好“四边三大”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出的原则开展环境治理,逐条逐项狠抓落实,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验收整改阶段(10月20日-11月31日)。结合县卫生示范村创建工作,对项整治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是爱卫工作持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的重要方式,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各村(社区)要成立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群众清理庭院卫生,组织整治公共场所(区域)环境卫生。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宣传、督查机制,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村(社区)、组干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实效。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防病能力。各有关部门、镇、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爱卫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重点宣传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等知识,使相关卫生降病知识特别是简易行的防病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健康知识的普及、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健康行为习惯的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该。

项工作纳入镇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卫生工作专项,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2、各村(社区)对村民组、各组对户要逐月进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检查评比结果予以通报公示,对环境卫生整治工和领先的村(社区)、组、户颁发牌匾奖状,以资奖励;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后的村(社区)、组、户,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其加强整治,进入先进行列。3、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干部联点包干负责制,深入村(社区)、组户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配合津市市公安局、教育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搞好我镇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我镇交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做出应有的成绩,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交通秩序和提升我镇交通文明程度为目标,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标本长治,通过大力加强对师生员工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塑造文明交通新形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整改学校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面规范学校交通道路秩序,集中时间在全县中小学校(园)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县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体要求是:

1、基本杜绝学校严重交通违法事件发生;

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文明风尚。

3、中小学生自觉不乘非客运车辆,确保周末回家、返校的交通安全。

三、领导机构。

组长:朱传春。

副组长:刘士林唐慧王国安。

组员:雷涛雷志生石磊。

四、工作任务。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把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通过安全教育日、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防患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要以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为契机,并结合中小学生特点,深入浅出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做到:上下学或外出活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玩耍、嬉闹。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并请家长配合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以及在道路上穿滑轮鞋、玩滑轮板等。

3、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使用非客运车辆载学生外出活动,严禁学校(园)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4、要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好安全隐患的建档工作,并及时将交通安全隐患报告交通、公安等部门,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治到位,消除学校周边交通隐患。

5、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拓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共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注重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坚持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亲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搞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寄宿生周末回家、返校的安全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

空心村是指在农村建设中,在农民建设新房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开展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服务管理和改造”。县人民政府决定以“空心房、空心村”整治为突破口,降低农村建设用地,利用农村与城市的“级差地租”,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筹措乡村建设资金,走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具有我县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2.开展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就是要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等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要求,从源头上改变农村“脏、乱、差”问题,使我镇农村进入一个“高颜值”时代。

3.开展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是促进规范村民建房的重要推手。以自然村庄为单元,实行“一户一宅”制,根据“空心村、空心房”的分布和破旧程度,按照生产、生活分区域规划居住、娱乐功能齐全,住房与生态和谐统一的要求,科学编制整治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拆除整治,按照规划先行,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和综合整治效果。

按照“拆、建、管”的思路,结合规范村民建房、农村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异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到2018年10月30日完成第一期200亩验收通过,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200亩,力争2020年底,基本消除全镇范围内的“空心村、空心房”。全镇农村新增拆旧复垦耕地面积达到规定指标;镇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基本治理,环境卫生实现全面治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1.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屋以及废弃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闲置房”;。

2.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的“危旧房”;。

3.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愿拆除的“零散房”;。

4.易地搬迁对象的原建房。

1.抓好示范带头。一是党员、镇村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要带头自愿拆除整治范畴的“空心村、空心房”,用实际行动引导村民支持、参与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二是享受过危房改造、移民建房补助资金的农户先拆。有“空心房”拒不拆除的农户,不再享受房屋类补助资金。

2.依法依规操作。把依法行政贯彻“空心房”整治的全过程,实事求是,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哄而起。一是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二是实行以奖代补、有偿退出。

3.执法整治到位。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政策规定,国土、规划、公安、应急等部门和村(居)组建整治联合综合执法队,对“一户多宅”、已建新未拆旧和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农村“空心房”,要加强综合执法力度,确保拆除整治到位。

4、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选择乡村主干道沿线、以及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进行整治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1.成立机构(2018年5月30日前)。成立镇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彭利任组长,镇长罗昕昊任副组长,人大主席周红波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红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福元、左湘华、杨大勇、侯永华、粟又印、钟斌、陈莉为办公室成员。各村要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将“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落实。

2.宣传培训(2018年6月5日左右)。2018年6月5日前,组织召开全镇农村“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全体机关干部、部门负责人、村级负责人等开展集中培训。各村要层层召开村支两委干部会议、党员组长会议、分片户主会,通过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讲“一户一宅”等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

3.调查摸底(2018年6月10日前)。各村负责,按照“整治内容”对象要求,逐栋核查,建册归档,掌握本村内“空心房”的地块情况,并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4.集中整治(2018年6月10日-10月30日)。对纳入拆除范围的“空心房”,由镇统一组织人员设备进行集中拆除,确保拆除垃圾、附着物彻底清除外运。到6月30日完成全部拆除任务。

5.奖补到位。“空心房”集中整治和退出宅基地的,根据拆旧面积,按上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助。对提前完成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镇政府建立实用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对本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实行按时间节点进行督查通报;对本方案未明确时间节点的整治任务,坚持“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按照整治工作进度对各行政村及负责干部进行奖惩。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整治不彻底、没有完成任务的,一律不予申报各类示范村,并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对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处理,取消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的资格。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主动做好直系亲属或姻亲关系亲属的农村“空心房”集中整治工作,工作不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降低绩效奖励等级。坚决以严格的考核奖惩、严肃的问责追究推动“空心房”整治落地落细落实。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xx个村,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xx个,xxxx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xxxx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xx%,xxxx年底前完成xx%,“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