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访工作制度大全(21篇)

小编: 字海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需要及时反馈和沟通,以适应组织的变化和发展需求。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标准文本,供大家参考和制定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持×公司各级组织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逐步形成大信访格局,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及所属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依法和依照工作职责应当由本公司各单位、部门处理[文秘站网-]的活动。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2、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3、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4、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减少进京上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5、凡发生系统内职工越级上访,上访者所属部门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将上访人员接回本单位妥善处理。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

第五条各单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公司本部各部门、实体公司、所属单位的二级单位要设兼职信访人员,建立信访网络,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河南×系统的信访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信访人。

第六条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和各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信访人可对下列事项进行信访:

1、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2、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4、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信访人应遵循逐级上访制度,对信访事项应当先向与信访事项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出。

第九条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定责任。

×公司机关各部门、有行政职能的专业公司、中心负责人,对分管专业内的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各单位、部门应当建立负责人阅信、接访包案等制度。对重要和重大信访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主持处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部门要重视信访工作,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信访部门的具体职责:

1、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2、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向所属各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4、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所属单位、责任部门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

5、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

6、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7、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信息并做到上情下达;×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半年向×公司办公室上报统计数据(报表格式附后)。

8、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1、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2、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3、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

4、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

毁信访材料。

5、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六条单位、部门发现本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的,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

第十七条信访部门应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愿望,定期向领导汇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第四章信访受理。

第十八条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单位信访部门是代表本单位处理信访事务的主管协调部门,要按照职权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单位内的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单位协商受理;有争议的由×公司办公室协调或请示×公司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并由各部门联合办案。部门解决不了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解决。涉及重大事件及分管副总经理无法解决的问题,报请总经理研究处理。

第二十条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第二十一条对不持答复意见越级到×公司走访的信访人,除特殊重大问题外×公司信访主管部门只做登记、咨询、解释,一般不做处理。

第五章受理时限。

第二十二条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三条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公司信访科;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公司信访科。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发函转办要结果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公司信访科。

第六章信访秩序。

第二十七条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十八条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上访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上访(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策划、参与集体上访)。

第二十九条信访人不遵守信访规定的,信访部门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部门可请求治安保卫部门将其带离接待场所。

第三十条信访部门发现来访人员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信访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

第三十二条×公司将依据《××公司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每年一次对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双文明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对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业声誉重大信访事项的单位,×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单位、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公司办公室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服务工作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作文。

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第六章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五)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日。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审计署(1985)审研字217号文《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规定,作为审计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政法规和我厂的方针目标、规章制度、对全厂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任务和范围第三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工厂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国家财产,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一)厂部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

(二)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

(三)专项工程的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

(四)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立报废的合理性;

(六)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

(七)厂部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确定离或改任的经济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情况;

(九)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

(十)办理审计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其他事项,配合上级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第三章机构第五条成立厂审计委员会,并逐步完善以专业审计为主、兼职审计为辅的内部审计体系。审计委员会由厂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等人组成。厂长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方面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第六条计室是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对全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我厂的情况,聘请若干名有财务、工程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特长的基层职工为兼职审计员。其主要任务是为审计室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协助审计室对本单位的审计和交流审计工作经验。

第八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过厂长或厂长授权人批准,可聘请临时审计员,参与某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审计室在业务上受到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四章职权第十条审计工作的主要职权:

(二)有权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等事项的意见;

(六)有权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第六章奖惩第十二条对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和对揭发检举违反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有功人员都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对阻挠、破坏审计人员行使职权的,打击报复检举人和审计人员以及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都应对直接责任者予必要的处分,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挟嫌报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纪律处分或依法制裁。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如有与上级颁发的计法规相抵触的,应以上级审计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审计室。

企业仓库管理制度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

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以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科长,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四章物资发放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借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限额供料制度;

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以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额,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五章其他有关事项20.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帐、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经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经纪律处分。

24.库存盈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企业服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工作程序,增强卫生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我局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向社会郑重推出服务承诺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态度和蔼,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使用服务禁语;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做到解释“一次清、一口清”,一般事项书面资料审查齐全、合格的,即于25分钟之内办结;承诺件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大型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经审查符合办证基础条件的,先予以“同意筹建”。

2、医务人员拒绝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拒绝接受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的利益。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执法时提倡运用文明用语,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禁止故意刁难,索贿受贿等;执法公正、合理,处罚公平、公开,每季度对行政罚款案件进行公示。

3、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财政及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收费,不私设收费项目;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4、严格医护人员资格证、职称评审资格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5、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凡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7天内把调查结果通报举报投诉人,一般在30天内结案,如违法情节严重的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保证在30分钟内做好出发准备;陆地区域内1.5小时内到达,通航海岛6小时内赶到现场,非工作时间延缓半小时。

对责任人违反承诺内容和工作要求,在履行公务活动中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甚至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直至撤职、辞退处理。

广大群众或单位如发现有违诺情况,可直接到局纪委投诉,一般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每拖延1天,向投诉者赔偿人民币10元;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的,由局纪委负责作出解释。局纪委投诉电话:,地址:。

企业服务工作制度

为积极响应和参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塑造武汉清洁、文明、诚信的城市面貌,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构筑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良好窗口服务形象。我厂(公司)决定推行诚信服务责任制,承诺严格履行以“讲诚实、讲信用、讲公道、讲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的诚信服务公约,接受全社会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缴纳国家税费,严格按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接受客户和社会监督。

二、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模式,创造最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严格按货运行业规范要求规范经营,做到无货损货差和投诉现象。

四、不支持、不参与货运市场恶性竞争,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五、约束本单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交通规则,不乱停乱靠,不走禁行线路,安全准时,文明驾驶。

六、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必要安全设施,不准带病车辆上路,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将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职工教育的始终,把交通法规、交通行业法规、安全行车常识和职业道德作为员工教育的重点。

八、坚持服务至上,为客户和车主提供关心和帮助。

九、收费公开、公平,不向客户吃、拿、卡、要,不向车主摊派不合理费用。

十、严格约束职工经营行为,维护企业信誉。

以上条款,我厂(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以实际行动履行诚信服务承诺。如有违反,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厂(公司)作出相应处罚;我厂(公司)将进一步对主要责任人按厂纪、厂规作出严肃处理。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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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 2

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 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3

8、“创先争优”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2)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3)“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4)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2)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3)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4

二、党员电化教育三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

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

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

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

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

作设备。

(2)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

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3)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4)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

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5)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

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

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2)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

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3)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

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4)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1、团结凝聚职工,共谋公司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

众团结凝聚到公司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

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2、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引导企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健康

发展。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

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公司和党员需要,

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努力创

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

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

“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

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

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支持支部委员和企业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

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

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6、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支

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

岗位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

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

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

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

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严格按照党章规定,

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

(1)作好党员登记和鉴定工作,编造党员手册,定期完成党员统

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2)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

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支部宣传委员是党的支部委员会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学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其他多方面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组织政工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单位的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10项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臵,可适当增加次数。

四、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1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三、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 2

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四、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二、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四、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

一步发挥作用。

五、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7、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8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二、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三、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四、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8、“创先争优”制度

3

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二、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三、“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支部和评选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四、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9、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二、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三、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10、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一、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二、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三、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二)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

1、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一、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二、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2、电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电教器材实行专人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或外单位人员操作设备。

二、建立电教器材登记簿、电教片登记簿。电教员调动时需办理移交手续,并由领导监证。

三、电教设备的保管应做到“三防”,即:防潮、防霉、防窃。

四、使用设备时如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停机,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或送维修点修理,一般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五、电教器材限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得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作为非党员教育之用。

3、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电化教育业务知识,了解电教设备的机械性能,能熟练地播放、复录录像片。

二、积极组织片源,做好订购工作。对本单位组织来的电教片,要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以便交流。

三、播放前,要认真检查放像设备,保证播放质量,要认真检查片名、内容,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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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做好电视机、放像机、录像机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三)上墙材料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公司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公司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公司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公司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岗位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四)有关要求

党员活动室的设施

1、面积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会议需要,并有“党员活动室”标牌;

2、必须配齐桌、椅、橱等必要的设施;

4、有有线电视接口,可接收有线电视的信号,有条件的可以接入宽带。

党员活动室的环境布臵

1、十项内容上墙

(2)入党誓词;

(3)党员的义务;

(4)党员的权利;

(5)党支部基本概况;

(6)三个文明建设的目标规划;

(7)党建工作8项制度(附后);

(8)党员电化教育3项制度(附后);

(9)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表;

(10)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表。

2、上墙位臵规范

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义务、权利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臵;各项制度对称型悬挂在墙壁的两边。

党员活动室的有关资料

1、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及电教片,要求放臵整齐;

2、党建工作台帐齐全。

(1)《党支部党务工作记事簿》、

(2)党员电化教育记录簿

(3)党员学习教育记录簿

(4)--------

党建工作台帐记录规范、内容翔实。

xx工程公司

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编制日期:2012年4月19日

目 录

1、………………党支部基本任务

2、………………组织生活会制度

3、………………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5、党员学习制度

6、………………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五、对因公派驻外地项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党支部应在会后及时传达会议内容。

三、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期满一年、且通过国资委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转为预备党员。

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五、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通过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考察和检验党员的学习成果。对学习成果较好的党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针对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因部分党员分散于全国各地的项目,由党支部委托正式党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成果和学习心得。

六、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时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企业信访工作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正确意见和要求,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做好处理或转办工作。

(二)坚持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处理来信来访的问题,必须作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或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为准绳,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好处理工作。

(三)坚持“党政分工,归口处理”的原则。对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应按内容性质,及时转给有关部门处理和答复。

(四)坚持保密的原则。对属于检举、控告的内容和检举、控告人,在处理过程中应做好****。

(一)登记。对来信来访首先要分别做好阅信和接待工作,并对信访内容和信访者的姓名、单位、职务等逐一登记清楚。

(二)送阅。对比较重要的信访内容,要及时送院领导过目或作汇报,根据领导的批示再作处理。

(三)转办。及时转给有关单位或部门承办处理。

(四)督促催办。经常督促承办单位报告的处理结果要认真审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处理是否恰当,如发现办理不当,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处理。

(五)审查处理结果。对承办单位报告的处理结果要认真审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处理是否恰当,如发现办理不当,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处理。

(六)答复和汇报。对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还应重新调查处理。对重要的信访问题,要向领导汇报处理结果。

(七)立卷。对已处理的问题,除答复信访人外,还应将有关处理材料立卷存查。

(一)接待来信来访要热情耐心,以礼相待,诚恳交谈,耐心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专家教授、中层干部及有重要问题的来访者,院长办公室负责人应亲自接待、处理,并将情况报告党委或有关领导。

(二)对来信来访人提出的问题,要按轻重缓急,及时答复,做到处理及时、准确、不丢、不漏,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

(三)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好答复处理意见的把关工作。

(四)做好院领导接待日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来访人提出的问题。

企业服务工作制度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企业服务工作制度

1、电话铃声响两声后,必须接听电话;铃响五声后,应向来电人道歉。

2、接到电话,首先应该问好,报公司名称“您好,天竺工坊”。

3、打电话过程中应该经常使用基本的礼貌语言。

4、接打电话过程中,应保持笑容,声音要自然清晰,音量最好较普通聊天时稍大,能够让对方听清楚你所讲的内容。

5、电话旁先备妥电话记录本,左手拿听筒,右手准备记录。

6、清楚的记录每一个咨询者的姓名、咨询内容、是哪个地方的人、为什么要咨询。

7、重复一遍电话内容中的重要内容,以检查记录是否有错,例如:电话号码、姓名、联系地址、咨询事项等。

8、在咨询完毕后,礼貌道别,确认对方先挂掉电话后,自己才能挂断电话。

9、负责咨询服务的人员应该清楚的了解公司批发和加盟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以便清楚的回答客户所提出的问题。

10、若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处理的问题,记录下来请上级领导指示,处理。

11、咨询服务最重要的一点是准确的登记电话记录,以方便回访。

12、接转电话,应告知对方姓名、大概事项。

13、下班时,将传真设置为自动接收状态。

企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1、综合协调。

1、2搞好信息服务工作,为公司领导制订生产经营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相关信息;。

1、3负责组织、承办公司有关会议,并形成和发布会议纪要;。

1、5负责汇总、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

1、6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公文处理。

2、1负责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签阅、办理和归档;。

2、2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文件的起草、制文和发文;。

2、3负责公司内外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

3、档案管理。

3、1负责公司行政档案的管理,做好立卷、归档、分类、保管和保密工作;。

3、2负责公司执照、印章的管理,严格使用程序和手续。

4、后勤服务。

4、1负责公司通讯设施的管理和通讯费用的结算;。

4、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和发放;。

4、3负责公司报刊、资料的征订和信函的发送;。

4、4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调度,维修和安全工作;。

4、5负责公司总部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4、6负责领导和总部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4、7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工作制度_企业工作制度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镇要以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例会或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和行政村(社区)干部、联村联社区干部,至少每月1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镇领导和市信访工作部门。重要、紧急信访问题做到随排随报,直报市委、市政府。

3、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不少于每月1次,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各行政村(社区),要健全信访接待室,积极实施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包案调处的重要信访事项:主要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事项;对包案调处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事项,可采取领导包案处理或派工作组蹲点处理方式。包案领导应及时组织力量,集中精力,负责指导、协调和落实所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一包到底,直至该信访事项得到圆满或妥善解决,并写出书面调处报告。对上级交办或指定的'包案件,其调处报告要由包案领导审核上报。

5、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要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调处化解。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应由党政领导包案调处。对信访问题突出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应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逐步引入公开听证制度。

6、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工程信访评估制度。

对街道实施有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在实施前邀请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作综合评估,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7、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对突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处置程序、处置方法和处置责任。

由镇信访办坚持每季度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9、考核奖惩制度。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奖优罚懒。

10、台帐和归档制度。

各类信访工作活动,包括工作例会、领导接待和下访、约访、重要信访调处等情况应有明确清楚的记载和台帐,信访文字。应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做到材料搜集齐全,案卷装订规范,查考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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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工作制度

1、接到跟单安排时,跟单人员应立即放下手中其他工作,接待客户。

2、客户进入展厅,跟单人员立即微笑迎上去。

3、客户所到区域,跟单人员必须打开电灯。

4、跟单人员应主动与客户交流,了解客户需求。

5、在跟单过程中,应做到热情、周到、大方,不得高声喧哗,谈论客户。

6、跟单人员在跟单过程中,发现产品有问题或无标签,应立即记录下来,在不影响客户接待的前提下,尽快告知该区域负责人或理货组长。

7、客户选购需要提醒售后服务知识的商品,跟单人员要当面告知客户,避免客户抱怨。

8、对客户需求,跟单人应立即记录下来,及时告知销售组长登记,并在该产品到货后,及时通知客户。

9、跟单人应记录客户的意见、建议及投诉,并及时告知销售组长。

10、对于客户不要的产品,跟单人在客户走后,及时归还相应商品区并协助该区域负责人归整到位。

11、与客户点货时,跟单人员必须仔细核对编码、数量、单价、金额,边点边包并在各执销售单上作记号。

12、点货完毕后,跟单人员应提醒客户及时付清货款。

银行信访工作制度

对突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建立丈亭镇信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并建立信访应急处置工作组,参加人员:

2、党政办主任;。

3、综治办正副主任;。

5、与信访处置相关的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6、与信访处置相关的班子分管领导;。

7、信访人所属的行政村或社区的干部;。

8、信访人所属的行政村或社区的镇机关联村(社区)干部;。

9、信访人所属的行政村或社区的包片民警;。

10、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视上访情况,可以随时通知镇民防大队及镇城管中队人员参加。

做到全力以赴,认真做好信访人劝返和事态平息工作。

xxx物价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工作。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工作制度_企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的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发〔__〕_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的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的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的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的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的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的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的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的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的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的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的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的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的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的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第十一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的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保密的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办公室主任在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办公室工作,并协助校领导协调部门和院(系)的工作,作好服务;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按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二、岗位负责制。全体工作人员依据办公室工作职责,按照岗位职责及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务实高效,保证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做到服从安排,听从统一指挥。

三、首问责任制。办公室全体人员均为首问责任制人。首问责任人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礼貌用语接待来电、来访者,尽职尽责为其排忧解难。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诿或敷衍了事。首问责任人应及时按信访工作制度,办理有关材料的拟办请办工作,尽快把问题解决。

四、限时办结制。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根据要求,按质按量,限时办结,不延时,不推诿,切实体现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服务承诺制: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好务,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好务,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好务;坚持“六个不让”: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里延误,不让传递的批件在我手里中断,不让办理的文件在我手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里发生,不让前来办事的人因我而受到冷落,不让学校和部门形象因我而受到影响。

六、请示汇报制。对领导交办的事宜,要及时认真完成或认真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要及时请示汇报进展或完成情况,不得擅作主张或不了了之。

七、工作总结制。办公室每周召开主任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议定有关事项。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组织学习、总结、布置工作,商讨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

八、来文来电来信处理制度。办公室所有文件、材料均由专人负责处理。来文处理要严格执行收发文登记、文件办理、签发、传阅和借阅、平时分类、收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来电来信登记制度。

九、安全稳定保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高于一切的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为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积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办公室所有人员要从全局出发,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支持,团给合作,紧密配合,对交叉工作要主动协商,不推诿,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企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发〔__〕_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

第五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经常接触、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事项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掌握国家秘密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涉密人员。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保密部门依据相关保密规定对拟进入涉密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审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检查。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规定,不泄露、不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障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应提前做好调整安排,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文件、资料保密。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是指记录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以下简称涉密文件)。内部件是指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和文件。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涉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归档、销毁等工作,由学校保密办直接管理。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递、移交等工作。内部件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擅自公开。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的制作、收发、传递、承办、借阅、复制、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向校外传递涉密文件应通过机要传递。确因工作急需随身携带机密、秘密级文件、资料或密品时,须经保密委主任批准,方可办理登记手续;携带绝密级文件、资料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出入公共场所和办理私事。

第二十条承办涉密文件必须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时,个人承办的涉密文件必须及时清退。涉密文件阅读需要在机要文件阅文室进行,阅文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密级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第二十二条保密办负责全校密件以及内部件的销毁工作。由保密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销毁,更不得当作废品出售。涉密文件的销毁由保密办直接送成都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条通过非公开渠道或特殊手段获得的涉密文件,其密级、保密期限和接触范围,按提供该密件的部门的要求确定,或由最初使用该密件的部门、单位确定。

第七章涉外活动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项涉外活动,应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对尚未批准对外开放的部位或项目确需对外开放时,应报保密办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放。

第二十五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保密办事先拟订安全保密方案,规定保密纪律。保密办应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参加外事活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密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保密办备案,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七条涉密人员因公出境,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密办等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教育;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章办公设备和网络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办公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二十九条未经加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均不得传输、储存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物理隔离,并设置开机密码、用户密码、屏幕保护密码。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存储涉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应同涉密文件一样管理。

第三十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应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存储或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修应以不泄露国家秘密为原则。当计算机出现故障,厂家上门维修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如需送出维修,必须对硬盘拆卸进行封存保管后,方可送出维修。

第三十四条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电子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电子载体应及时销毁,严禁将涉密办公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维修涉密计算机、制作涉密光盘、销毁涉密电子载体必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或到四川省国家保密局指定单位,非定点单位不得承担上述三项工作。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要严格敏感资料数据信息在线传输管理,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严禁通过各类网络传媒、论坛,互联网电子邮箱,qq、微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网盘、云盘等网络存储服务,普通手机、固定电话等谈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资料数据信息,防止发生失泄密现象。

第九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第三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各单位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或涉及绝密级项目和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由保密办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校保密委员会通过,并报有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调入人员的审查工作,对不适宜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保密办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调入和调离工作。

第三十九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教育。

第四十条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保密工作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配备必要的保密防范设施与装置。要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结合本业务工作制定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建立严格的保密工作责任制。

第十章宣传报道和涉密会议管理。

第四十一条拟公开宣传报道、展出的事项,主(承)办单位的领导负责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事项,除经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外,不准利用公开的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录像、展览等进行宣传报道。

第四十二条内部宣传报道和展览,不得涉及绝密、机密级事项,涉及秘密事项须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非密化处理后,才能宣传和展出。

第四十三条召开涉密的党政及其他会议,主办单位要根据会议的涉密情况,规定与会人员范围,明确保密要求。

第四十四条其他重要的涉密会议,主办单位会同保密部门共同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会议密件应有专人管理,会议结束时要认真清理清退。密件传递、携带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办理。

第四十五条凡召开涉密会议,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手机,不准使用非保密本记录涉密内容,不准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涉密会议不得录音,如需录音,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大型涉密会议应使用移动通信干扰器。

第十一章奖惩。

第四十六条凡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及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凡能及时纠正他人违反保密制度行为,堵塞失、泄密漏洞,避免党和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者;凡坚决同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为保护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学校对单位及个人给予先进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发现、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补救及防范措施,将损失限制在最小,并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学校保密委员会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及时评估失泄密影响及后果,积极采取补救、防范措施,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失泄密责任。

第四十八条保密工作纳入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不严格执行失泄密报告制度或故意隐匿不报,以致影响查处工作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政协信访工作,根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政协关于学习和贯彻贾庆林主席就政协信访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的通知》(政全厅发〔〕32)要求,结合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规定,特制定成都市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事项受理。

l、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应统一编号,按规定进行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2、对随信寄来的领导批示或其它物件,应登记注册,并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核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3、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耐心询问,认真作好记录,并请来访人阅看记录确认后签名,对来访问题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4、对信访处理结果、回复情况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二、领导接待信访日。

1、由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纪检员,机关党委书记轮流值班接待信访。由秘书处负责安排。

2、领导要坚持值班、带头执行信访制度,认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认真解决信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信访接待时间每周安排半个工作日。

三、领导阅批。

l、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由承办信访工作的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报信访负责人审签。重要信访要及时报送领导阅批。

2、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重大信访件和信访中反映的急难问题,办公厅负责人应及时研究处理。

四、信访办理、督办。

1、信访承办人员在办理信访件时,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理完毕,重大信访件不得超过三个月,信访件办理完毕,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附有关材料说明。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2、对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批交办的重大信访件,应指定人员办理。

3、承办信访件,必须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4、对不属本部门责职范围内处理解决的信访件,应做好解释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联系,移送有关材料,由有关部门办理。

5、对交给下一级办理的信访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信访回复。

l、对受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除匿名信、重复信和含糊不清的信件外,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原则上都要把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给来信来访人复信或直接回访。

2、复信、回访要掌握政策,讲究策略,保守机密,有针对性地做好疏通、引导和解释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已作恰当处理,而信访人员思想不通的,应作重点回访对象。

4、受理来信来访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复信,特殊情况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理的,也应复信或回访说明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

六、信息反馈。

l、应定期召集信访分析会,分析情况,全面掌握与本机关工作职责有关的信访信息。

2、信访件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领导和上级机关。

3、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可以选择作为专题调研社情民意信息,促使问题的解决。

七、信访统计分析。

1、信访统计工作由承办信访工作的秘书处负责收集、汇总,实行按季度统计,全年统计汇总。

2、信访统计应分门别类,力求数据准确。

3、做好信访统计分析,写出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领导参阅。

八、信访档案管理。

l、信访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信访件材料,每年都要进行清理登记,立卷归档。

2、做好信访档案的保密工作,信访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如确因需要借阅的,借阅者须持单位证明,并经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批准。

3、对信访反映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遵章守纪,保守机密。

企业员工工作制度

1、有关餐饮加盟企业人员调度、评估事项之处理,有关本餐饮加盟网人事运作制度建立与修订。


2、餐饮加盟企业员工任免迁调考勤、考绩、奖惩、退休及抚恤办理事项。


3、餐饮企业人事资料建立、更新(含对保及雇用契约)事项。


4、员工出勤、公差、请休假管理事项,各项保险业务办理事项。


5、餐饮加盟企业各项制度、核决限及各种员会章程拟定事项,餐饮加盟企业人员召募应征事项等之处理。


6、工作检讨计划、人员盘点,人力计划编订事项(依25日人员盘点资料),员工薪资核算。


7、餐饮加盟企业组织职责之规划及修订。


8、薪资奖金办法拟定,各项福利措施之拟定事项。


9、员工薪给办法拟定事项。


10、餐饮加盟企业各级人员升级之资格评审规划推动人员出勤状况,餐饮加盟网人力发展之规划与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