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初中(专业19篇)

小编: LZ文人

优秀作文不仅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还能够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激荡。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些优秀作文的写作要点和技巧,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那次我和他她都是好样的初中作文

任何一个作文命题,其最终指向通常都是“社会”与“人生”这两个维度。在这两个维度之中又涵盖了个人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甚至是对“自然”的多种观照。作为具有很强教学导向和广泛社会影响的中考作文命题来说,怎样在考查毕业生写作能力的同时又引导他们思想和人格的提升是对命题者的一种考量,也是一份优秀命题所应当秉持的追求。

考虑到初中生特定的年龄和认知心理,过去的中考作文命题(包括义乌市)相对而言比较关注“内省”,以自我的觉醒与成熟为设题的命意。这一定位显然是无可厚非的。我们的初中毕业生群体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相对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生活经历既缺乏丰富性,更缺乏差异性,这容易导致他们要么过于放大自我恣意张扬自己的个性,要么易于封闭自我习于顾影自怜,看问题容易简单化,好走极端,缺乏耐性和毅力。现实的时代、社会和家庭成长的`诸多环境,客观上都或多或少地给我们这些孩子的“自以为是”“意志脆弱”“自怨自艾”“不负责任”等不良品性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中考命题积极发挥它的导向性和影响力,通过引导考生正确的自我“内省”来影响他们人格的完善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20xx年我市的中考作文题是“那次,我和他(她)都是好样的”。这是一个命题作文。从审题上看,秉承了中考作文命题不设审题障碍的传统,不似“观枝头吐新叶”(广州)、“让___像门前小河般流过”(百色)这类中考题那样有所象征或喻指。同时它也较好地平衡了“限制性”与“开放性”之间的关系。“限制性”主要表现在对事件时态、行为主体以及表情达意重点这三者的明确约束上。而“开放性”则体现在对具体事件的不规定性、“好样的”评价本身的宽泛性以及行为主体关系定位的多样性上。在整个叙事过程中,行为主体的关系是可以多解的,“我”与“他(她)”之间可以写成是相互合作的,也可以是写成一方帮助另一方的,还可以是各自努力的……考生可以结合自身经历作多种取材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义务市中考作文题目当中第一次明确地点到了“他”。显然,今年的命题有意识地把我们过去的设题视角稍稍做了调整。从某种角度上说,它是在过去“内省”的基础上向“外视”作了一种趋进,在维系引导人自我觉醒与成长这一基本命意不变的前提下,试图在“个人与自我”以及“个人与他人”这两个层面之间寻求一种结合,这种结合应是既能观照初中毕业生的生活体验、认知心理实际又能拓展他们的成长视野。试图引导我们的学生认识到:在成长的道路中应有一种比照和汲取。从培养“社会人”的角度来说,适当的“他视”无论是对提升我们学生的社会观察意识、同伴互助能力、人际交往水平还是更高层面的感恩意识、责任意识都是大有裨益的。这种命题视角的调整虽算不上大的创新,但我想,抛除规避套题的命题考虑不谈,它应是我市中考作文命题的一处人文价值所在。

我和他们作文

在月光郎辉倾泻在银色的土地上的时候,捧着诗书,我,与他们的心,近了,更近了。

穿越历史几千年的长河,我身边站着的,是杜甫。满胸的壮志无法实现,压抑成为对风雨飘摇家国的深深担忧。“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他对祖国满腔的惆忧。“却看妻子愁河在,漫卷诗书喜欲狂!”是他对祖国的无限热忱。阅读那些饱含神情的诗句,我与杜甫那颗赤诚的忧国忧民之心,近了。

眼色朦胧,忽觉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衣胜雪的男子。是谁,是谁!他,被人们传颂千古,他宛如一朵不败的白莲怒绽在波涛滚滚的历史长河。他是李白。口中轻呤:“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是他豪迈洒脱风格淋漓尽致的体现。他的一声,轰轰隆隆,留下多少脍炙人口的诗篇,阅读这些诗句,我与他那颗超凡洒脱的心灵,近了。

耳畔忽传一阵轻呤浅唱,呵,女子之声:“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莫不是李清照么?那个才化洋溢的女词人?我轻轻扫过她的诗篇,如梦令、夏日绝句……心头拂过一层无名的感伤。诵罢她清丽的诗篇,我,与李清照感情细腻,忧愁戚戚的心,近了。

思绪一点点被拉回现代。那是谁?面貌如妇人好女,下巴上一颗粗大的痣。这莫不是毛泽东么?扔开他卓越的政绩,这位伟大的诗家词人也使我深深景仰。我轻念:“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谒飞舟”毛泽东诗词的磅礴与玉者之气令人折服。《沁园春?雪》、《水调歌头?游泳》、《清平乐?六盘山》、《卜算子?咏梅》哪一个,不是传世之作。阅读这些诗篇,我与这位伟人,神秘的心灵,近了。

月色渐暗,我合上诗集,心中像才游行过样,无限感慨。合上眼,忽觉我,与他们的心,近了。

诗句给我的启迪,装上了翅膀,在飞翔……。

我和他们作文

在我眼中她最美,她就是我的妈妈,妈妈是一名正式员工在社区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千多元,虽然工资少,但是妈妈对我的衣食住行从不苛刻,在我的衣柜中堆满了各个季节的衣服,而打开妈妈的衣柜,还是那几件并没有增添什么,而且每次带我出去逛街手上拎的都是我的衣服;在冬天妈妈怕我冷,就给我包车,为了不让我感冒;早上,是妈妈早早的起床为我准备丰盛的早餐;在我要求吃什么的时候,妈妈会尽力的满足我,即使有一些要求比较过分,妈妈不能满足我,但是她也会高随我原因。

在我的眼中他最美,他就是我的爸爸,爸爸是一名开挂车的司机,每天奔波在外,我在睡觉时,爸爸可能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在我吃饭时,爸爸可能还在饿着肚子,每当爸爸出车回家,我都会问爸爸累吗,但是他的回答总是不累,现在的我想明白了:他也是人,他也会觉得累,只是为了撑起这个家他也不能说累。

每当在电视上看到挂车发生事故时,我的心里在想的就是爸爸,想着出事的是不是爸爸,每当我和妈妈对他说:让他把车卖了,不要再出车了,实在是太危险了。而他每次的回答都是那一句:不能卖,买了之后怎么赚钱啊,孩子以后上大学怎么办?妈妈常常对我说:你爸爸不是在用血汗挣钱,而是在用生命赚钱。这句话铭记在我的心中,让我明白了爸爸的辛苦与挣钱的不易。爸爸也会常常的告诉我:我的学习成绩就是对他的付出最好的回报。我也答应爸爸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让他失望,不让他的付出白费。

在我的眼中他们最美,是他们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是他们默默的为我付出。

所以在我的眼中他们最美,美到可以超越万物!

我和他们作文

父母终于决定了要给家重新翻新一遍——翻墙、买新家具、铺地板……父母忙得不亦乐乎。

果然几天后,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洁白的墙,光滑亮丽的地板砖、舒适宽敞的沙发明明是一座住了十多年的老房子,却是硬被翻成了新房子。

一切,似乎都变美好了不少。就连父母脸上的笑容也增加了不少。

恍惚之中,已走到那儿。面对着眼前这一堵白色洁净的墙,突然觉得很陌生。但又记起是重新装修了。也罢,去外面走走,敢散心吧!

街上人来人往,女生们穿着各色高跟鞋,我忽又想起了童年时候的事。作为一位爱美的女生,我当然非常羡慕那一双双闪亮的高跟鞋,但却不能拥有,于是,每当父母不在家时,我便会偷偷穿上母亲的高跟鞋,在家里走来走去,装成一副职业女白领的模样,有时候,还不甘于此。爬上凳子,在大镜子面前摆几个poss。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跌跌撞撞地从一条小道走上街来。小女孩抬头看见怔住的我,笑着说道“哎呀!这高跟鞋有点儿长,接着又高傲地看着我嘴角微微翘起。我冷笑:“这哪儿是一点儿啊!我看它一只鞋装你两只脚都降绰有余,装……我再次愣住了。

而我,又从何时学会了嘲笑自己?我无从得知。我再次站在镜子面前,认真观察自己的面貌,这个有着浮肿的眼泡,黑黑的大眼袋的我,真的是我吗?我是有多久没认真地观察过自己了,以至于不知自己变成了这副模样?一个星期,一个月,或更久?努力露出的微笑,却显得如此苦涩。

或许,他们已经离我而去。不!我确信,他们已经离去了,在……。

光阴的白驹过常,该去的留不住。

那次我和他她都是好样的初中作文

每次在学校都能看见好多人在吹长笛,那个声音时而像潺潺流水:时而像细雨滴落,时而像铿锵有力的锣鼓声。。。我完全被陶醉了,不由得跃跃欲试,于是,我就求妈妈给我学长笛,妈妈却跟我说:“学什么东西都是很苦的,不是两三天就能完成的,如果你真的想学,我可以给你学,可是,你要给我记住,不能半途而废。”后来,妈妈就跟杨老师说了一下,我就参加了铜管乐队,从此,我每天中午都要抱这一个新玩意儿——长笛。

但是事情真的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妈妈说的话真的有道理,看人家吹得那么轻松,自己去试试,没吹几个音,就头昏眼花,快“断气”了,有好几次,我都要放弃了,可想了妈妈的话又挺了过来。

每个星期的星期三的中午,都要学长笛,那时,徐玲玲就教我怎么发音,学了好几次,都没有学会,别说四个音,就连三个音都吹不到,那时,同学们都走了,但是徐玲玲就留下来陪我练长笛,我们就留在学校里,认真的练着,想想以前老师怎么教我的,我就这样练啊练,还是不行,就请徐玲玲来帮忙,我想,光靠这些时间还是不够的,一定要抽空好好练一下,所以,在放暑假的`时候,我跟她每天下午到学校来练习长笛,每次练好后,都吹得口干舌燥,但是我还是没有放弃,天天练习,最后我终于成了铜管乐队的队员,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最后,我终于能轻轻松松地吹出优美的曲子来。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我的努力,我终于可以像那些同学一样随意的吹了,不再像以前要老师教了,但让我自豪的是,我跟徐玲玲还代表了学校参加了比赛呢!

我和他初中作文

微风轻轻拂过,吹乱我耳边的碎发,阳光的照耀使我的影子变得高大,初中作文我就是我800字。这是有一头乌黑明亮的长发,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一双精致小巧的耳朵,一个并不高挑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粉红的小嘴的人。这是一个长得并不出众的女孩,可以说,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站在人群中,她并不显眼,因为个子并不是很高。可是,这是一个很开朗的女孩,每天她都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每天,她希望得并不多,只期望能看到一缕缕阳光,能看到自己的好朋友快乐的脸庞,能开心地过好每一天。这也是一个很自信的女孩,每次的运动会,场上都会有她顽强拼搏的身影,操场上,有她洒下的汗水。她坚信自己能过得更好,坚信自己能开心的过好每一天。这也是一个很阳光的女孩。她喜欢阳光,认为阳光是美丽的象征,认为阳光是五彩的,每次只要出现了阳光,她都会很开心,站在阳光下手舞足蹈,好似自己就是象征太阳的精灵。

这是一个狮子座的女孩。在美国等地,狮子座的守护神是太阳神——阿波罗。于是,她很爱太阳,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她爱阳光。每次下雨了,她都会很小孩子气的合起手掌,闭着眼睛,樱桃似的小嘴说:“阳光啊,你早些出来吧。”她是一个很天真的.女孩,可是却把自己伪装得很强大。在男生面前,她是一个“女汉子”,表现得很暴力,并且很有女王范,可没有多少男生知道,她是个很脆弱的人,可以因为一句话就哭到天翻地覆的人,初中一年级作文《初中作文我就是我800字》。

这是一个把朋友看得很重的女孩。在她的心里,朋友很重要,所以,在生活中,朋友的一些事会跟家里的事起冲突,如果答应朋友的事做不到的话,她就会很伤心,很内疚,会惦记很久。朋友对于她来说可能是精神的支柱,在学校,与朋友接触得是最多的,每天老师的作业,家长的督促会使她喘不过气来,但是她从未放弃过,她认为,朋友们与她一直同在。在网上,不得不说,与朋友也是接触得很多的,所以她很爱交友,对自己好的人,自己在乎的人,跟自己玩得好的人,她都找个本子记录了下来,不希望自己以后把他们忘了。因为她认为,朋友很重要。

可是这样的她,也招来了很多人的厌恶,不得不说,她自己也有些厌恶自己,因为她觉得自己很黑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自己变成自己讨厌的那个样子了,她不再那么纯洁了,她也不再那么傻了,她也学会了勾心斗角,也知道了怎么用心机。她惊恐地望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冲自己笑笑,眼睛也不似以前清亮了,她有些狼狈。她责怪自己,为什么会变得有心机,什么时候也开始勾心斗角了?她望着阳光,好像明白了什么,她的守护神是阿波罗??太阳神啊,她相信,终有一天,她会变成自己原来的样子,那个天真的自己。阳光照耀到她的脸庞,她用手去捕捉阳光,阳光闪着金色的光啊,她高兴地笑了。微风吹过,扬起她的耳边的碎发,她都忘了,她就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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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们作文

生活中,我们总是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正因如此,我们和他们之间会发生许许多多的故事,而今天呢,我就想和大家聊聊我和下面这几位之间发生的事儿。

“你看看你,怎么能这么不小心呢?腿上又有疤啦,看来你是真想成为“伤疤妹”啊!哈哈…”你们看这就是我这爱开玩笑的老爸,平时他就非常爱开玩笑,可今天是我摔伤了,他还这样,哎……真是无语了。

还有一次,他说好要给我钱,我心里很高兴,可递我手里的却是一毛钱硬币,我就问他:“你不是说好给我钱吗?”他回答:“这不是钱吗?快洗洗睡吧!”哎,我真是拿他没办法。

“快点起床了,上学迟到了!”大家看看这又是我这爱唠叨的好妈妈,为什么说她好呢?因为她对我非常有耐心。

记得有一次,我晚上十点也还没有写完作业,原本以为妈妈会唠叨我,但她却没有,反而继续在我的身旁细心的教导我、陪伴我,直到我做完作业。第二天,当我看见她有黑眼圈时,内心充满了对妈妈的感谢,我多么想对她说一声“妈妈,您辛苦了!我爱您!”

哎,想起我的表弟,我也是醉了,有一次发生的事情,可把我吓坏了。

那一天,我和他来了个激烈的战斗,开始我拿了个小棍子打了他一下,没想到他立刻拿起了拖鞋向我砸来,那一刻,我的小宇宙爆发了,跑过去把他踢倒了,然后我立刻转身就跑了,因为要是我再跑得慢一点,我就会完了。大家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看见他坏坏地冲我笑了笑后转身走向了我的妈妈……这就是我的表弟,一个爱打、爱闹、爱报告的调皮的小男生。

这就是我和家人之间发生的故事,而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虽然我们之间偶尔有吵闹,但我们之间的感情却越来越好!哎,对了,那你们和家人之间又发生过哪些故事呢?说来听听。

我和他作文

时间过得真快呀,转眼间我已经度过了12个春夏秋冬了,在这12个春夏秋冬里我遇到了许多人,有我的亲人、有陌生人,其中有一个陌生人,另我至今难忘。

还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上午,阳光明媚凉爽的风吹在身上有一丝丝的凉,小鸟在树枝上叽叽喳喳的叫,仿佛在说今天的天气有一点儿冷啊。在那个上午,我和妈妈要坐公交车去办点儿事,于是我们俩个人在公交车站上等公交车,我和妈妈便上了车。

开始,车上的人并不是很多,到了下一站的时候,又上来了七八个人。在这些人里面有一位年纪很大的老奶奶,那时候车上没有座位了,老奶奶只得站在一旁。

这时售票员来收钱,他看见哪位老奶奶边收钱边说:“来,谁给这位年纪大点儿的老奶奶让个作为呀。”售票员话音刚落,就有一位叔叔站了起来边走向老奶奶边说:“老人家,您坐我这儿吧。”老奶奶摆了摆手说:“不用,你们年轻人上班也累你自己坐吧。”这时那位叔叔径直走向老奶奶把她扶向那个座位上,让老奶奶坐下。

我的内心对他油然而生一种敬佩感,也许我再也忘记不了这样一位普通而又了不起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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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五年级作文

当老师在上面非常激动地宣读我的作文的时候,他在后面打瞌睡。老师提醒几次后干脆把他提到讲台上让他自己读自己的作文:最快乐的一天。他非常吃力地读到:今天我的`语文考到70分,虽然很多同学都考了90几分,但妈妈还是非常高兴。她给我买了我最爱吃的烤馍,还给我买了一双新鞋……。“不要读了,这明显是抄的了。”老师打断他,他呢喃着似乎想辩解,清秀贫血的脸上写满委屈,但整个教室除了哄笑没有人能听他的,老师将他站到墙角,继续读我的作文。

那天我和他一组放学后留下来扫地。我见老师的寝室窗户没有关好,就用一根棍子伸进去掴粉笔盒。没想到将粉笔盒戳到了地上,全摔断了。我赶紧将棍子扔掉,回头准备逃离的时候,他站在那里很紧张地看着我。

可想而知,第二天的早读课上他被老师叫去了。当他重新回到教室的时候,虽然头低得不能再低,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他红红的眼圈。这些年我一直在想,那天他是怎么对老师说的,为什么老师不叫我一起去问,那篇作文是他自己写的吗/。

当我背着母亲卖瓦片筹齐的三千多元到南充卫校读书的时候,他提着几件旧衣服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务工。我非常艰苦地熬到了中专毕业,待业一年后被安排到现在的乡卫生院。期间隐约听到他的一些消息,结婚了,赚钱了,买房了……。

我拿着每月三四千元的薪水,打五元钱的麻将,买两三百元的衣服,过着小家子气的穷日子。他回来的时候居然来看我,我们已经没有了孩子时的羞怯,非常激动非常快乐地说着话。他现在每年能赚上上百万,孩子们都还在上学,买了几套房子,保时捷轿车,还准备在老家开一家养老院,他现在一边赚钱一边做着公益事业。看着阳光帅气的他,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对他而言,那些灰色的记忆早已忘却,或者根本就没有去想过。

老师告诉我:他每年回来都会去看老师,送钱送物。

我和他

那时候,我7岁,我表哥14岁。他总是把走近他身边的我推开。他和我二哥一起玩游戏的时候,他总是把我关在门外。留下在门外的我嚎啕大哭,然后他被闻讯而来的奶奶臭骂一通,而我则躲在奶奶的背后捂着仍带泪痕的小脸偷笑。

之后,便是三个月的冷漠,那时岁数还小的我根本不明白哥哥为什么不理我。依然傻傻地像个跟屁虫似的黏在他屁股后面,对着他傻笑,得来的只是一张不带任何表情的铁青的脸。

终于,我从“小豆丁”变成了“布丁”,他从“大布丁”变成了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那年我10岁,他17岁。因为家住得近,所以我妈经常带我去大舅妈家里串门。他们一家子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其乐融融。他见是我,用淡漠迎上我的欢欣,起身去了他自己房间,但并未关门。

我委屈地撇了撇嘴,真是的,我的嘴就是那个时候撇大了的吧。陪着大人们在客厅坐了一小会儿。不一会儿就开始对他到底在房间里干什么起了兴趣,打着上厕所的旗号,偷偷溜进了他房间,蹑手蹑脚地接近看他。探头一瞄,啊,在聊qq。小小地偷看一把吧,于是便兴奋地看了起来,忽然,他慢慢地转过头来,对上了我惊慌的双眼。他眼神中显现出一种很强烈的情感,是的,是愤怒。有洁癖的他戴着手套一下就把我拎着扔了出来。

如今,“小布丁”成了“大布丁”,少年变成了青年。今年,我16岁,他23岁。

也不知是从何时起,他收起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我多出了一幅虚伪的面具和伪装的“礼貌”。那天,在外逛街,意外与他相遇,本以为只会如陌生人般擦肩而过,却意外收到了他的微笑与一句“你好!”

恍惚了几秒,脑中闪过了几个他冷漠的画面,等回过神来时,却见他停下了脚步,正站在那儿等我回话呢,忙用大大的笑脸回赠了他,使得他也如我般愣了一会儿。也许吧,那时的我心中的惊喜胜过了惊讶与奇怪。谁能理解被哥哥一直冷漠对待,8岁以前毫无朋友可言的寂寞的我的心呢?连我自己也不清楚。

我和他的距离千万里

我在广西,他在西藏。

我以为我会一直坚持自己的想法,余生不管遇到谁都只当过客看待,不会深陷感情的漩涡。可是,我错了。我遇到了他,我生命里初现的温暖。

我和他正式认识是在初三分在一个班的时候,非正式认识就是没分班前她堂姐跟我一个宿舍的,她经常跟我们说起他,所以那个时候我已经算认识了他,可是他不认识我。

正式认识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像两根平行线一样毫无交集,也没关注过他什么,在印象里他是那种每天晚上翻墙出街上网,每天一双拖鞋到教室,上课睡觉的人,那时候的我是一班之长,被班级弄得心力交瘁,常常沮丧,常常抱怨生活,可是我真的很想要带好他们,我不知道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怎样的角色,我也不知道我就这样走进了他心里。

初三下学期我转班,跟原先的班级再没有了交集,就这样直到毕业。毕业后很多人都没了联系,有的人去了工作,有的去读了职校,有的则上了高中,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着,我跟他也不算熟也没有再联系过,只是各自在对方的联系列表里待着,高二的时候他突然联系我,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说了句还好,我们之后说了些别的就道了晚安,第二天他又找我聊天,然后第三天,第四天,慢慢的我们开始交流彼此喜欢的动漫,知道彼此的一些事,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在哪个学校读什么专业,我以为他只是突然觉得太久没联系过我,所以跟我聊聊天,可是这一聊就是大半年,慢慢的我觉得自己有些在意他的想法,有时候不经意间就会想到他,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我和他学校离的近刚好我班级里有个人是他隔壁家的,她知道我和他初中一个班的,现在挺熟的,然后我们三有时候就一起出去玩,一起玩之后我才发现他是一个特别特别害羞的男生,看他一眼就脸红,跟我们玩的时候都是一个人走在后面低着头,我觉得和他说话不方便,每次都是并排跟他走。

他读中专是两年,然后他毕业了,毕业后他去当了兵,而我们还保持着联系。他真正开始作出改变是经常刷抖音后,他学会了很多撩人的套路,而那些套路都用在了我身上,我以为只是单纯的分享给我,逗我玩,可是这样持续了挺长的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心脏受不了了,我就跟他说我不玩了,受不了了,他说我是认真的,我在撩你。我风中一阵凌乱,不管我怎么说,他的套路还在持续,后来的后来我们在一起了。

我问过他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他说初中,那一刻我真的很震惊,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喜欢了我这么久,现在还好我们没有错过。我们是在他当兵之后才在一起的啊,现在他还在部队,我们已经很久没见过了,我很想他了。

不管多远的距离,我相信我们的心在一起,这就够了。

我和他

我和他既是朋友也是同学,但我们做朋友的时间可比做同学的时间长得多,他还是我的邻居,他叫赵阳。

我和赵阳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在一起玩了。我妈妈经常让我们比一比身高,赵阳我早出生半年,但妈妈总想让我比他高一点。

我在姥姥家上完幼儿园,就回来和他一起上了小班。下了课,我们俩总是形影不离,就连上下学我们都会一起走。那段时光总是美好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跳了级,直接上了一年级,我却仍留在大班,所以大班时,我过得比较孤独。但孤独的时间并不多,他每次一有空便会来找我玩。有一次,他找到了我,我们就在操场上玩耍,一不小心,我被石头绊了一下,嘴唇磕出了血。当时我并没有因疼痛而哭泣,但是赵阳看着我的伤口,像疼在自己身上一样,既着急也害怕,竟为了我的疼痛而流下了眼泪。我一看见他哭,又不知道怎样去安慰他,急得我也哭了。一位路过的老师看见了,以为我们在打闹,忙问我们是怎么回事,我们俩谁也不敢向老师说明事情的原委和经过,因为我们觉得那种事情既丢人又可笑。

后来,这所学校要搬迁到王佐中学,爸爸觉得那所学校教学不好,就把我转到了云岗一小。赵阳的爸爸也觉得王佐中学的教学质量不好,就把赵阳转倒了云岗二小。到了一小的我上了一年级,而他上了二年级。这时的他,仿佛就是我的大哥哥,什么都知道似的。偶尔我遇到他,也会问他一些问题。在那时,如果别人问我的朋友是谁,我肯定会不假思索地答道“赵阳”二字。

现在,我上六年级了,赵阳上了初一,并考上了十中。在我的眼里,他越来越像我的大哥了。前几天我和同学玩篮球,但我不会玩,输得很惨。我心里很别扭,更不服气。突然我想起了赵阳,他打篮球是很棒的。我回到家就立刻找到他,让他教我打篮球。虽然他学习任务繁重作业多,但是他没有拒绝,马上就认真地教我打篮球的基本动作,仔细地纠正我的错误动作。有时他教我几遍我还不会,他就不厌其烦手把手地教我,使我把他教的动作要领熟记在心,直到我完全掌握了为止。天色已晚,他回家又继续学习。

我和他在一起,时间过的总是很快,而且充满了快乐!不知疲倦,身体永远处于最佳状态,我会忘掉所有的烦恼和压力。

赵阳,够哥们儿!

我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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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作文

放学回来的他,满心欢喜,书包里不知何时多出了几包小吃。

“老师发的,给你一包,妈妈一包,爸爸一包,奶奶一包,爷爷一包。”他想了想说,“那你呢?”“你来。”他躲在一个角落里,伸出小手,让我闭上眼睛,不知不觉,我被他拉到了一个地方,你让我睁开眼睛,我乖乖顺从,哇,阳光洒满了整个操场,好美啊!

“其实我还给你留了几瓶饮料。”他小声地说。

“你想这样和我多久?”他望着嘴里塞满零食的我,“只要你天天给我这么多好吃的.,我希望这样可以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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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朋友作文

那天上午第二节课,下课铃声骤然响起,数学老师还没来得及说下课,我们班上就有同学迫不及待地想去操场上玩耍,特别是班上那几个调皮的,比如杨博皓呀,雷洛呀……老师说下课的那一刹那,同学们象一股潮水涌出教室,又像是一只只快乐的小鸟飞向操场。我跑得飞快,在水泄不通的人群之间自由穿梭,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跨入操场的那一瞬间,我像失控的机器人一样,重重地摔在操场上。

这时,从我身后走过一个熟悉的身影,原来是我知心朋友-----刘涵。他关切地问我:“你还好吗?”我说:“没事。”他弯下腰伸出友爱之手,把我扶起来,向教室走去,我们俩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树阴里.......

我和陈明是好朋友。一天,我们把在手工小组做的小木船拿出来玩,陈明一不小心把我的摔坏了。争执中陈明又把它踩坏了,我非常生气,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也把小木船摔了个粉碎。陈明见了泪流满面,我转身就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了妈妈听,妈妈听了说道:“儿子,你不应该和陈明吵架,我给你分析一下:你和陈明吵架,你自己生气了,陈明伤心了,也伤了你们之间的友情,是不是不应该的呀?”“谁让他把我的小木船摔坏了?”我生气的说。“那你自己想一想看着处理吧!”

晚上,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老想这件事:白天妈妈说的话可真是的明明是他先摔坏了我的船,又踩坏了它,反而是我的不对了,如果他向我道歉我原谅他不就没事了吗?不过,妈妈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恍然大悟。第二天我起得很早,在一张纸上写了几句话:昨天是我不对,你可以原谅我吗?对不起.......我又在后面写了一百个对不起,一张纸不留一点空白。早上我去了学校,陈明从我身旁走过,他一句话不说。我叫住了他:“陈明我有......东西给你。”陈明无精打采的说:“什么东西?”“你别问了,我进教室你在再看。”“嗯”我快速跑进了教室,从后门看见陈明慢慢打开纸条,他张大了嘴,流下了温暖的眼泪!

从此,我和陈明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一起玩耍,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我和他是朋友作文

“喂,出去玩喽!”你听教室里又传出了他那兴奋的喊叫,只要一下课他就会立即找我一起度过这短暂又愉快的下课时光,他就是我形影不离的好友----范玉磊。

他,身高和我差不多,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黑豆眼。只要他那两颗黑宝石般似的大眼珠子一转、大嘴巴一张,准是又有“鬼”点子出炉了。所以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总能听到笑声,因为有他在快乐就在。

别看他不是大长腿,跑起来就是我们眼中的飞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个跆拳道的高手呢!他虽然练跆拳道但是他从不用这项技能去伤人,反而待人宽容大度。记得一次下课,我跑出去玩的时候,一不小心和他来了个“亲密接触”,只听一声惨叫“哎呦,疼死我啦”只见他被我撞得四脚朝天,在地上摆出一个活力的“大”字。惊慌失措的我心想:“这下惨了,无论是他使用他那精湛的脚法还是跑去告诉老师,我都是死路一条啊!”我连忙低下头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没想到他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笑嘻嘻地说“没关系,此等小事不必当真,我们一起玩吧!”惊魂未定的我就这样被他拉了出去。

我两就这样“不撞不相识”了,他是我的朋友,风趣幽默、宽容大度。

我和他作文

我和他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不同的班级。我和他经常在楼梯里相遇,但谁也不认识谁,只是陌生的擦肩而过。但,在校园集体舞里,我和他认识了,并且一起跳过舞,我第一次和男生手拉手跳舞,他好笑的看着我的脸不争气的变成番茄的颜色,我不敢看他,他长的很秀气,而且笑容干干净净,笑起来眉眼弯弯,就这样,我毫无预兆的喜欢上了他。

这以后他一直欺负我,总是把我气的要死!!但我却有着一丝丝的甜蜜在心中充溢,好奇怪。

他被别人议论是小混混,但我不在乎,也不相信,仍倔强的喜欢着,把这种喜欢深深的埋藏在心里,谁也不知道,看不见......

不跳校园集体舞了,他也不再欺负我了,在楼梯里见了,仍是陌生人,而我,也将那对他的喜欢扔掉了。我仍然做着老师心中的好学生。

但,一个飘雨的下午,放学后我去推车子,他和一些同学也推车子走了。我正在路上走着,却有一个男生拦住了我的路,莫名其妙的说,他让这位男生来给我说,他喜欢我。我没有理那个男生,径直走了,因为我不相信,但是,星期日,我下午像往常一样去了广场,和朋友玩,我注意到了,他也在广场里,和上次那个男生,他们靠在广场中心的建筑上,夕阳柔和的光辉洒在他身上,那一刹那,我竟然觉得他就是上帝派来守护我的天使,我装作没看见,继续和朋友玩,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往我的方向飘,我的心像小鹿一样怦怦直跳,最后他和那个男生朝我走来,那个男生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不好意思说,就什么都没说,没想到那个男生不管我了,朝我的朋友表白了!!!而他走过来,说:你到底喜欢我吗?我羞涩的点了点头,他开心的笑了,我的脸更红了,而我的朋友也答应了那个男生的表白,回到家,我的心情好happy啊!!

原来喜欢一个人的心情这样奇妙!!

我和他五年级作文

冥冥之中总觉得我们像鱼与鸟相交一样荒谬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带给彼此最真最诚的快乐,又却像玫瑰一样满身是刺,给彼此的也是最深最深的疼痛。

深深的疼痛让我在黑夜里独自落泪。

觉得彼此之间如此靠近却又如此遥远。

望着他的背影,我知道在我们彼此的心中都存在着一个无法跨越的距离,有天与海那么远吧。张开口想叫住他。让自己去跨过那一道坎,可是胆怯只是让自己的双眼在热气中潮湿。

不愿意去面对那种遥不可及却又伸手可触的感觉,对不起。我知道我的固执让我们彼此伤害,我感觉我们正如海与天,当两条平行线的相交时,演绎的是最华丽却又悲伤的舞台剧。

彼此相爱,却又遥遥相望。

鹊桥仙。

纤云弄巧,

飞星传恨,

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

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

佳期如梦,

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长久时,

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和他作文

和他是在补课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我和他之间的故事都是因为那一次考试,我和同桌有翻书,但这也不是我们的错,这些内容我们都没有学过。就是被他发现了,我想:彼此之间一定都没有想到,这就是我们感情的开始。

还记得那天是这样的,在我翻书的时候,被他看到了,下课的时候,他来到我们面前,说:“我全都看见了,你们是抄的,我要告诉老师。”“喂,你不要告诉老师。”我俩一齐反击。就这样,我和他说了第一句话,我没想到的是,从此,我们之间产生了感情,成为了人人羡慕的情侣。

第二天,我们吵了一整天,晚上补课的时候,他就要求和我坐一位,当时的我还不知道,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开始,便没有答应。第三天,他就告诉临近的同学,他喜欢我。我当时还没有把它当作一回事,还以为他在开玩笑,第三天晚上补课的`时候,他还是被同学们推倒了我的位子上,并且在当晚,发生了很特别的事。

在他和我坐一位的第一秒,我就爱上了他,也就是当天晚上,我和他被推进了“洞房”,其实就是补课的教室,我们俩在里面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做任何事。但那些八卦同学不论我们怎样解释,总是一再地追问我们,甚至还推他一把,让他差点亲到了我。我没有告诉任何一个同学我爱他,我对他的感情只有我自己知道。

晚上放学,同学们非逼他向我表白,如果他不向我表白的话,就不让我们走。最后,逼不得已,他抱了我,使我们的感情越来越亲密,但有谁知道,爱的越深,摔的越狠呀!

从我认识他已经有7年了,他的名字叫xxx,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在老师同学面前很腼腆,不怎么说话,但和我在一起,总是滔滔不绝的找出点话题来说,只要说到可笑之处,便开怀大笑,他的学习也非常的不错,也许是我们的性格比较的相似,所以才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认识他是在二年级,那时我们仅仅只是一路回家,所以一起走,()没想到却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们虽然不是一个幼儿园出来的,但我们是一个小学出来的,而且是一个班,也是同一届出来的,而且也被划分到了一个学校。

在101网校上的我写我秀里我见到几篇文章叫《友情、虚伪的可笑》。

《友情》《什么友情?》,这些文章都是遍地友情的,我并不是非常赞成他们的说法,但你们没有遇到真正的朋友,但你们遇见真正可以理解自己,帮助自己的朋友时,我想你们绝对不会这么说了,我会说:“友情是一种摸不着,看不到的,却可以体会到的一种真挚的感情!”

每当我拿着吉他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感到奇怪,因为这个根本不是小孩子摆弄的玩意。其实我练吉他的原因很简单,我想像快乐男生一样站在舞台上唱歌。

当妈妈和我确认好,学习吉他是我自己的选择而且不管多苦我都愿意坚持以后,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把小吉他,开始了自己的学琴之路。学了才知道有多难,我觉得自己的当初的选择是个错误。每当我要放弃的时候,妈妈总会用我最初许下的诺言作为提醒,我只好坚持,因为我不愿意让人笑话是个说话不算数的人。

算一算从中班到现在已经有2年多的时间了,从最初的曲子到现在苦练的“大横按”,想想我不知挨了多少骂,流了多少眼泪。其实我很生气爸爸妈妈对于我不练琴的粗暴态度,我心里恨透了这把琴。但是经过了这么多时间,当我收到别人的掌声的时候,也在窃喜还好当初没有放弃。

看到周围很多小朋友都在学习乐器,我知道大家肯定和我有一样的经历。我现在还体会不到这种努力和金钱之后会给我带来什么,但是我现在已经可以从弹琴的过程中学会了坚持。

现在爸爸已经没有办法跟上我的进度了,我已经可以成为他的老师了。因为爸爸以前就很喜欢吉他,但是没有机会学。所以我要努力,要教会他,也帮爸爸完成心愿。

文档为doc格式。

我和他五年级作文

一回眸,眼前的盛世如花,却也有太多的牵挂,无奈,索性一个人,一支笔,一壶酒,走天涯。

——题记。

相约。

我是长安城中的一棵李树,与他相约,等待着“李花盛开一树白”。

我是大唐上空的一轮圆月,与他相约,等待着“举杯邀明月”。

我是浩浩长江上的一夜扁舟,与他相约,等待着他“孤帆一片日边来”。

高楼之上,我穿越千年的迷惘,他说“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怨长安城小,而壶中天大,他醉成了以霓为线,以虹为钩的江上客。

他不是个将军,但他咽断箫声,手中的剑斩清辉;他不是剑客,但他抽刀,想斩断那亘古的离愁。

赴约。

他来了,驾一叶扁舟,顺江而下,空气中弥漫的酒香,让他不再去想前途理想的苍茫,他用沾酒的手指写下“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他来了,在长安街上纵马而来,白衣翩飞,拂过了一个浮华的时代。

他来了,在高高的宫墙里挥毫纸上“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他在月下对影而醉,白色的衣袖带着酒的香醇;他走遍天涯,望断天涯路,孤身一人,寂寞可也洒脱,寂寞可也了无牵挂。

又约。

可是他做到了,高力士脱靴,杨贵妃研墨的`风光早已不再,一颗忠义之心,却要与身处那温柔富贵乡中神经麻木的李隆基慢慢斯磨。这又何妨?他的才华不应束之高阁,于是仰天大笑离去,寄情与山水,游走于天地之间,悠哉悠哉,如此惬意,足矣!

他在时间里等待着我,看繁华过尽,四野苍白,听风声猎猎。吹过岁月,在烛影摇红的迷离中,看见花开花落。

他把所有的才华,所有的豪情,所有的一切都宣泄在笔墨之间……。

在斑驳的光景里,白驹,过隙。

他是我又约的太阳,我的太阳照亮了我的辉煌。模糊了时间的间隔,我们一定会再见。

终于明白,真正的壮美岂是挥洒笔墨能言明的,本身即是一种伟大的存在,无需说明,便也已知其真正的价值,读诗即在读读人。

梦醒、辗转,花香四溢,不见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