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优质17篇)

小编: QJ墨客

计划书不仅可以用于个人行动,也可以用于团队协作和组织管理。以下的计划书范文中,你可以发现一些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的实用技巧和方法。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刻汲取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号)、《福建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消安委办〔20xx〕1号)、《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办〔20xx〕14号)进一步全面提升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前在全镇部署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全镇高层民用建筑基本情况,集中整治一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难点、痛点问题,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建筑管理。

主要问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或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等问题。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未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消防宣传培训落实不到位: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履职不到位,未按照频次定期开展对居住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或“楼长”制度,真正做到每栋高层建筑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落实村委会、居(村)管理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居(村)委会常态化巡查检查。明确并落实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检查消除隐患、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四个能力”。

(二)建筑防火。

主要问题: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或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堆放杂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问题。

工作措施: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实用。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对1998年之前的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的老旧高层住宅建筑,要推动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建筑电气、燃气。

主要问题: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其他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问题。

工作措施:供电公司和新奥燃气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电气、燃气问题。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外墙保温材料。

主要问题: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20xx至20xx年,重点排查这期间我镇建设的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组织制定改造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紧组织实施。外墙保温防护层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严、开裂、脱落、裸露的,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修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要积极组织业主筹集资金。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构件时明火作业;外墙上现有广告牌、灯箱等易产生高温发热的设备元件要组织拆除,清理老化电线。

(五)救援场地。

主要问题: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设施和占用消防救援场地和车道等问题。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工作措施: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对消防救援场地区域的立体空间内有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在建筑救援面设立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改造、拆除。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据职责分工,务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形成合力。

(一)各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抓紧完善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层建筑安全险。加强与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专家库,定期开展既有超高层建筑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排查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将本次综合治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村镇办负责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县气象局依职责协助做好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行政执法队负责督促燃气部门开展高层建筑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园林部门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火灾隐患问题;督促供水部门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改造高层建筑周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依法清理影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以及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内及周边影响消防云梯车作业的户外广告设施)。

供电公司负责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公安派出所负责排查整治由其规划设置在高层建筑周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

消防站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提供消防安全业务指导,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开展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高层建筑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对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训。

教育、工信商、卫健、民政、文体旅、住建、铁路派出所、邮政等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依法对高层民用建筑内由其管理的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村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常态化巡查检查。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网格力量要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高层建筑业委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逐栋按标准要求补建微型消防站,组织物业服务人员、保安人员、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要上门入户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灾自防自救常识宣传提示,指导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或邻里在紧急情况下协助老弱病残群众疏散逃生。

(四)高层建筑业主、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组建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鼓励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履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火灾疏散逃生演练。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推行“楼长”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高层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和消防车通道,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电梯、入家门。

除上述职责外,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按照《住建部应急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号),强化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超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检查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评估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缮维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管控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层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城市安全发展的“红线工程”,确保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体提升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对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区分轻重缓急,在政策支持、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保障。将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攻坚督办任务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强重点攻坚。要加大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层建筑存在避难层和救援场地被占用、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综合施策,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先进信息技术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总体效益。专项整治结束后,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达标创建。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力度,督促所属系统领域高层建筑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措施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附件)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建立工作档案。。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和高层建筑、社区宣传栏,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治理工作期间,要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为深刻吸取常州武进“10·25”商铺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此类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基层组织具体实施、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全镇“九小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完善“九小场所”消防治理网络,建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进军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顾俊荣同志为副组长,镇政法委员王忠健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镇各消防安全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全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古溪派出所,派出所所长成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周剑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督导全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科室、站所要成立相应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一)治理范围。

主要包括小商店、小学校(含幼儿园、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小医院(含诊所)、小餐馆、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单位)。

(二)治理内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彻底;

4、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现象;

5、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6、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燃气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安全合规;

9、是否提示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是否固定设置并贯彻执行。

(三)治理标准。

1、安全疏散设施:场所应按照标准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场所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配置救生绳等逃生设施、器材;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拆除。

2、用火用电用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规范,无违章动火用电现象;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燃气使用场所符合燃气安装、使用规定,应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电线不得使用接线板多次串联;油烟机应定期清理,保持整洁。

3、防火防烟分隔:相邻场所之间和楼梯间应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墙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楼梯段及围护结构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轻钢龙骨石膏板。

4、人员住宿:除小旅馆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设施和器材:场所内部装修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卷盘;所有场所按每30平方米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点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消防设施。

6、装修装饰材料:场所内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窗帘和地毯应采用难燃材料,严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隔断。

7、易燃易爆管理:严禁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电动自行车安全: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场所内,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电瓶不得入室充电。

9、消防宣传培训: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提示标识。从业人员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场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设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部署和摸底阶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相关科室、站所要迅速部署开展治理行动,细化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属于治理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拉网式逐家摸底,采集场所(单位)基础信息。要认真组织“九小场所”以及其他沿街店铺的业主,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并逐家签订《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附件1)。

(二)检查和治理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相关科室、站所位要组织对“九小场所”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内容和治理标准逐家开展检查,现场填写《“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附件2)。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业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于限期整改到期后依然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整改到位的“九小场所”,由教育、民政科、环保科、村建科、文体卫、安全科、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依法责令停业或予以取缔。

(三)总结和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从治理部署开展情况、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以及形成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整理完善台账资料。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成立工作组,采取明察与暗访、街面走访与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必要时责令重新进行排查治理。对于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负责落实本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举措。“九小场所”综合治理要在古溪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排查治理分工。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对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场所”逐一录入警务工作平台,落实“四个一”工作举措,即对小场所(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作出一次消防安全告知(告知其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职责和要求、发生火灾的法律责任),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要求小场所(单位)“经营者作出一次承诺(承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要明确属地监管机构、监管责任人和场所(单位)承诺责任人,并采取防损保护后固定在场所(单位)醒目部位。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指导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场所(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和宣传工作。

(三)加强协作,从严治理。各相关科室、站所根据治理范围和标准,对排查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要责令其当场或限期整改,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按照治理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实行综合治理。对有人员住宿的行为,一律予以清理;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证场所,要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的场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抄告消防救援部门,由消防救援部门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请属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由镇政府牵头实行联合整治,确保消险除患。

(四)深化宣传,提升意识。要充分发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九小场所”综合治理重要性,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曝光严重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与“九小场所”经营业主讲清当前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针对“九小场所”火灾特点,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升场所(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经营者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请各相关科室、站所明确一名“九小场所”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负责人名单请11月10日下班前报古溪派出所社区民警办公室。《“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登记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统计表》(附件3,附件4)分别于11月13日前、11月27日前、12月14日前各报送一次,治理结束时上报工作总结。

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福鼎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鼎安办〔20xx〕24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自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市各物业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业主(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防范意识。

(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违反规定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

(三)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无消防管控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清理所管理住宅小区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业主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协商改善小区集中停放条件;倡导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二)加强检查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和劝导提示,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清理的,应积极劝阻,劝阻无效的就迅速报属地街道和派出所,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教育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住宅小区主出入口,相关楼道、大厅、地下停车场等部位要醒目张贴公安部印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挂横幅、标语,并利用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广而告之,可以通过微信、网络等平台,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预防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预防演练。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组织业主开展应急逃生、急救自救演练。

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5日前)。市住建部门统一明确方案,召开部署会议,下发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隐患,落实长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排查,集中清理,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重点工作,并入到行业监管内容。要召开好部署动员会,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动员会务必实行实名签到制,纳入到企业信用考核。我局将开展定期检查,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并入年度双随机检查,作为检查主要内容。

(二)强化沟通协作。我局将积极与属地街道保持沟通联系,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配合好街道开展专项治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整治中要主动与属地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沟通,对劝阻无效,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要实施书面报告制度,上报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门。

(三)加强排查,强化督导。各物业企业要按照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强化整改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小区,要督促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并整改到位。逾期未落实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四)注重信息报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每月1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整治活动大体工作措施、宣传措施、整治车辆多少部、制止违规充电多少起、转送属地街道和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的多少起)至市住建局物业管理股。

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进入春季,高温大风天气增多,林区内干枯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对“两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抓好“两防”严管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分管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帮扶单位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层层负责制。全镇划分为8个责任片区,抽调镇干部41名组成8个宣传巡查组,保证每片山头、每片林地、每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每一名社会成员都落实包保责任制。

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学校教育、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移风易俗,严禁上坟用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的意识。

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检查卡,严防火源进山。要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村寨内柴草乱堆乱放要及时制止,对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

一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镇成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抢险应急分队,严管期间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讯畅通,保证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同时各村相应成立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做到一寨一队伍,一村一培训,登记造册,不走过场,做到人人能使用灭火器,人人能组织灭火求援。二是充分调动各种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公安、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一要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治理长效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户户联防、组组联防、寨寨联防,形成综合施治、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格局。

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对村民的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小孩玩火、“低行为能力人群”用火情况监管等情况,实行早提醒晚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有人巡查的工作制度。

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对方通报火情信息,并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是组建镇督查组,加强对镇内“两防”工作的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或工作飘涪不实、甚至存在离岗或失职的不论是谁,该停职的停职、该撤职的撤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片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到岗到位,对因脱岗缺位造成工作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每天14点前报镇森防办,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信息。

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迅速贯彻落实xxx等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区x三级部署,自即日起开展为期x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拆卸改装、停放充电三个环节,着力打击伪劣产品生产交易、电池线路违规拆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四大问题,通过大排查建台账、明责任大约谈、强养成大培训、全民化大宣传、全覆盖大检查、强联合大执法、补短板大建设、奖举报造声势、盯落实大督查、见效果大排名十大大举措,实现到xxxx年xx月底,全x所有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以及外卖、快递领域基本实现基础摸排、实操实训、社会宣传全覆盖;通过约谈警示、排查执法实现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部淘汰,所有村(社区)、物业小区基本建有充电桩、充电柜等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基本遏制,数量显著下降;在此基础上固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整治长效机制。

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xx担任。

按照安全工作“xx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要求,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x各二级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x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包村干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鉴于我x目前与亦庄经济开发区部分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责任尚在过渡期,涉及到的二级班子成员分管和行业部门的职责积极与亦庄经济开发区对接,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职责,明确过渡期责任,确保安全。

(一)整治范围。一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平台。二是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三是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居住场所。

(二)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九个方面问题。一是部门、村、社区、企业、物业、居民等各级、各方责任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等问题。三是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擅自拆改装以及群租等问题。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问题。五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建筑内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六是居民社区自防自救力量不足和缺失的问题。七是村、社区、物业等基层管理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能力不足的问题。八是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足和缺失的问题。九是加速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和违规上路打击力度。

(一)开展基础信息大排查建台账。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会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对全x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门店、蓄电池(含废旧电池)回收、储存等场所进行排查,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新出售的电动自行车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负责对外卖领域、快递领域,分别组织外卖、快递平台、企业对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车辆及蓄电池信息、充电方式以及人员住宿、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逐个摸排,签订安全责任书,逐人建立人员基本信息管理等档案;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负责提供悬挂正规和临时牌照电动自行车的信息台账;x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科)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场所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各村(社区)、物业小区、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各方力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进行全覆盖大排查,逐一建立基础台账,既要统计有牌照的、也要统计无牌照的,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xxxx年xx月xx日前各相关单位应完成排查及信息台账建立工作,并将台账信息上报x防火委办公室xx,xx月xx日以后,实行每半月更新制度,分别于每月xx日和xx日下班前上报更新情况到x防火委办公室。

(二)开展分级分类明责任大约谈。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组织对电动车自行车经营销售门店、蓄电池储存场所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销售门店落实向消费者告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分别组织对全x外卖、快递平台企业、快递服务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重点约谈培训,压实企业管理责任并组织签订责任书,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向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告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x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科)对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要约谈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要约谈物业单位并层级签订责任书;物业单位要向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告知违规停放充电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三告知一承诺”制度。即:销售网点向购买者发放告知书;快递外卖平台向从业者发放告知书;村(社区)、物业单位向使用者发放告知书;使用者与村(社区)、物业单位签订承诺书,推动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附件x、x、x)。此项工作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全部完成。

(三)推进消防技能强养成大培训。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要以“一警六员”实操实训为基础,扩大培训范围,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等为重点的“一警六员”的实操实训,并督促指导物业、社区、村组织全面开展居民“一警六员”消防逃生、初期火灾扑救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其中,对于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由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负责,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配合,对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逐个社区逐人进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达标考核。同时,x消防救援站要指导各村(社区)、园区、物业小区抓紧推进辖区,特别是居民小区自防自救力量建设,确保每个小区至少有x支能够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应急处置力量,切实担负起火灾发生初期,前xx分钟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四)开展安全使用全民化大宣传。xd群工作办公室(宣传部)要统筹指导和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媒体开展大宣传活动,既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更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宣传,以案警示;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在xd群工作办公室(宣传部)统一指导下,开展“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农村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尤其是快递外卖从业人员租住房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特别是要在居民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宣传全覆盖”切实强化案例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意识,落实法律责任。

(五)开展执法监督全覆盖大检查。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会同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严厉查处整治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储存、拆改等场所和违规行为,督促落实企业责任;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严厉查处违规驾驶特别是不合规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着力加强对外卖、快递平台、企业以及经营站点的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平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要加强对物业、社区的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发现、劝阻、制止和举报制度,对管理落实不到位物业服务单位约谈曝光;x综合行政执法队、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综治办)、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居住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管理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充分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全覆盖开展检查。组织发动“红袖标”、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六)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大行动。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和门店违规销售、违规拆改等行为严厉查处,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吊销执照、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对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履职不力等问题,依法落实曝光、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要加大对物业的督促指导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物业进行曝光和约谈制止。x综合行政执法队、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xx派出所、xx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要严厉处罚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个人。各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大建设。x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配合,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指导社区、物业小区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x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办)指导村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金桥园区、物流园区指导辖区单位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负责督促外卖、快递领域落实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一律实行集中充电,同时要督促外卖、快递企业应用科技手段,落实从业人员电池跟踪管理措施;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按照全x统一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排查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全面落实推进本辖区多种形式充电设施建设进度,同步推进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工作;x供电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xxxx年xx月底前要率先新建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柜或充电桩;xxxx年年底实现所有居民小区应建有充电柜或充电桩等集中充电设施。

(八)建立隐患举报有奖励造声势。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公布有奖举报电话,收集汇总举报信息,转交区级部门进行核实核查、固化证据,对于情况属实的每起举报奖励xxx元。各单位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社区、村委会在居民小区的醒目位置张贴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

(九)开展工作落实大督查。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工作;同步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双下达”、“双考核”力度,对于在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发科)、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督促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开展企业大督查,督促所属销售门店、外卖快递站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处罚措施。每月不少于x次集中督导检查。

(十)开展整治效果大排名。x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综合量化排名,并将结果呈报xd委、x政府领导,推动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明确组织领导,负责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组织架构、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及联络表(附件x)于x月xx日前报x防火办xx】。x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组织召开调度会,总结分析形势、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一律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发生火灾后基础信息不在台账上的,也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属地责任。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工作督查情况、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情况,将纳入对单位年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考核指标。

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20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xx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成立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87089819。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电瓶车消防事故多发势头,经街道办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加强违法违规电瓶车停放充电行为治理,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工作机制。采取全面排查、现场联动处置、后续疏堵结合长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

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道)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检查专项行动。

深入摸排居民电瓶车充电刚性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努力做到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瓶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督促居民在集中充电点充电。对于尚未实施集中充电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在小区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封闭的小区,由社区在封闭区域内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开放式的小区,由社区就近选定公共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志愿者巡逻、网格员走访和户外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消除隐患。各社区(村)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在6月1日前逐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一律由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执法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和程序规范,依法合规处理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重点查处住宅小区电瓶车、电动汽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由我办工作人员及时汇总整理上报至县消防救援中心。

(三)实施网格巡查。针对此次整治工作面广量大特点,聚焦住宅小区、沿街店面等重点区域,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提高及时发现、迅速处置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划定分片范围,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四)强化社会宣传。聚焦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利用户外视频、宣传栏、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持续开展电瓶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知识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与群众身边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发生典型火灾案例要及时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电瓶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此次专项行动纳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此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坚决克服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务求治理实效。

(三)加强调度推进。各级要建立通报会商制度,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形成特色亮点。

(四)加强督察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随机抽取两个社区(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连年增加,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火灾呈多发趋势,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也时有发生。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消防工作不容懈怠,安全意识不可忽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xx〕49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即日起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抓好实施,并进行整改。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一)规范停放充电行为。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二)紧盯重点场所人员。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保命墙”工程,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强化源头防范。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街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20xx年8底前,要摸清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整治期间,要积极推广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纳雍县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纳教安[20xx]34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园消防安全工作,我园决定展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全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幼儿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督促各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幼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完好有效。

3、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幼儿园建筑物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一)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13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区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6月开始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各派出所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区安委会将牵头组织对本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区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市场入口关,集中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等部门报告。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要依法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区广电中心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播出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节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区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要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整治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凌云在《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治理的建议》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实现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前)。各乡镇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阶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深入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海报和警示标识,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数量、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现状和缺口,拟定建设计划,建立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由县应急、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置存在困难的居民小区,由县资规、住建、应急、消防和乡镇社区等单位实地调研、会商解决,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对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工作。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住建、资规、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非机动车车棚,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需求。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执法、消防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执法、消防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停放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科商经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有关乡镇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检查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县安委会、消委会要加大协调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治理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请于2月17日前上报,3月19日前上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底数统计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报送《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及当月工作小结;6月底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达贤、王阳阳,电话:7531795,邮箱:624953586@。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以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结合我区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配合全区冬防工作的开展,着力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大众化、普及化、全员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助理、公安分局局长王名为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晨为副组长,消防大队全体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10月23日至11月22日。

1.10月23日至11月9日,消防大队要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立即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检查期间,要结合新《消防条例》颁布实施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对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强力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2.11月9日上午9时在街两侧举办大型防火宣传活动,各单位出宣传车、板报(2块以上)、标语、彩旗等多种形式,此次宣传活动列入年终责任状兑现评比,如不参加宣传一票否决。

消防大队要开展一次消防宣传车队下乡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要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和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动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团体、各类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等多种宣传力量作用,最大限度地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社会各界的参与面和消防宣传覆盖面。

3.11月10日至11月22日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五进”大走访活动。组织各类消防宣传队伍深入到社区、林场、农村,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宣传;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学校,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物资集中场所等单位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19前夕,围绕“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的主题,举行具有区域特点的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我区印制一批家庭防火宣传单,并通过社区发放到全区每个家庭。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119”消防月宣传活动作为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冬季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迅速部署,切实把“119”消防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点之一,摆上重要位置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把“119”消防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积极组织宣传,确保宣传效果。为保证宣传效果,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宣传活动筹备工作,板报(2块以上)、标语、彩旗等多种形式,要紧密结合消防工作形势,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有感染力,宣传性强。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应急〔202x〕97号文件要求,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张雄飞为组长、副镇长石家伟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真正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坚决,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行动部署,确保电动车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整治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辖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临时标志申领以及保险购置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各村网格员村组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任务针对性、有效性。

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按照廉安办(xxxx)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聚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xxxx年3月11日至xxxx年6月30日。

为加强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局成立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市管股,梁浩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总结上报机关信息。

xxxx年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3月11日),局召开各所负责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动员会议。要求各所要结合本所范围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逐级动员到位。

(二)严格排查整治阶段(3月11日至5月30日)。

各所根据本辖区的市场(旧市场)、超市、出租屋等开展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登记,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从严抓实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提升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引起重视并且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会议动员,营造氛围。

为了增强社会人民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各级都必须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动员会议,进一步强化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各股室、物业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针对春夏两季火灾防控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市场内有线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市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开展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局机关要有针对性不定期实施对各专业市场的专项检查,特别侧重对工业品市场,市场出租屋的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各物业所要对辖区市场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要重点对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加强市场内出租屋用火、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各物业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出租屋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对出租屋饮食行、成衣行等行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出租屋“三合一”经营。

3、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物业所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办公楼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股室、物业所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要立即配置,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要对在用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源插座、电动车充电等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超负荷运行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防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夏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同时,社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市场内贸易旺季,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各物业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年火灾防控工作,领导跟踪督查,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不排除、推诿扯皮、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苗永生。

副组长:赵金贵刘瑞龙舒军胡亚娟。

成员: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和各班主任。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来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镇综治办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黄炎锋任组长,镇副镇长陈思泓任副组长,镇综治办、安办全体人员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承担日常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黄炎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根据镇综治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各村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和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的“砌墙清人”行动,强化源头防范。各村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委会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8底前,各村要按职责分工摸清本村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12月底前,各村推动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成率应达到50%以上。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请各村于7月份起每月1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