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汇总23篇)

小编: 雁落霞

优秀作文可以给读者带来愉悦的阅读体验,引发共鸣和思考。这些范文不仅是写作的好榜样,更是我们学习和成长的助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保尔。柯察金,他意志坚强,一生中受了许多困难,但保尔从没有被打败过。病魔也曾降临在保尔身上,可他却靠惊人的坚强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奇迹。直到最后,保尔眼睛失明了,但他依然写出了书。

柯察金的一生充满了意义,没有浪费一分一秒。他用有限的生命做出了比其他人更多、更伟大的事,他还投身于革命事业,为打倒法西斯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保尔就象钢铁,不怕任何打击,永远都会勇往直前。我们也要学习保尔,使自己的`生命发出的光芒最大化。

我爱《钢铁是怎样烧成的》这本经典之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近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是我的爱好,而且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

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是一个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一生的故事。后来,她慢慢地学会了用心去感受世界,她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不能说话,但是她每天仍然快乐地活着。莎莉文老师把她所知道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教给海伦凯勒,海伦一天天成长,终于征服了世界。

我很佩服海伦,她度过了八十七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岁月。她用自己那迎难而上的勇气,克服了千千万万个困难。她虽然残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残疾人也可以坚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这一句话一直激励这我,我们要像她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相信总会找到合适的地方把它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博物》、《自然探秘》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这一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伟大的科学家,让我们了解他们是怎么成功的,发明了什么东西,对我们人类有什么好处。

我最喜欢的部分就要数这本书上的附页了,上面有一些小发明,比如木风扇,小钢琴等。有一天,我禁不住诱惑,就根据上面的说明指导动手做了一个小风扇。我拆拆卸卸、摆摆插插,最后终于成功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那可是我花了四个多小时发明出来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当时就感觉自己已经是伟大的科学家啦。兴奋之余,我想:科学家有多么的累,我仅仅做了一个小型的,就花费了这么长时间,如果做大型的,岂不是更麻烦?况且,科学家们是靠自己的智慧和想象创造发明,而我呢,却是仿制得来的。我可以体会到科学家是多么的劳苦,他们那坚毅执著、追根求源、锲而不舍的精神品质是多么的可贵!

《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谢谢你!你让我爱上了动脑思考,爱上了发明创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习惯了现在市场上嘻嘻哈哈的校园小说,也习惯了玄之又玄的冒险小说和悬疑小说,他们如此热闹,但脑海一掠,什么都没留下。

这是大部分作家的选择,或许,是时候找一本淳朴,异于那些快餐性质的畅销书了。在风起云涌的脑海中,就这么一本乘着记忆之舟登上海岸——《草房子》。

这是本能够真正触动孩子心灵的书,我在床头柜曾放着一本《爱的教育》,但也许限于国家文化的差异,于是并没有真正感受到它的含义,《草房子》就不同,讲的同样是一个孩子,塑造了同样有血有肉的人物,但一个重在于教育,读来有些枯燥,一个重在于生活,读来有些乐趣,一个形式死板,另一个如此活泼。桑桑就是许多孩子童年的原型吧,有几个三五好友,感受过背叛的愤怒,感受过炫耀魅力的骄傲,感受过嫉妒的煎熬。

书中首次出现的人物是秃鹤,极力想维护自己的形象,却被同学耻笑,恶作剧,秃鹤感到愤怒,却又无力阻拦,或许这就是被欺凌的感觉吧。尽管那些孩子可谓天真无邪,却不顾他人的感受,可谓不懂事还是无耻,总之这种感受无法说出来,是一种痛。

其次书中书墨较多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有着传奇版的背景,当时他最有钱,别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当时他是最早有自行车的孩子,如此威风,以至于阿恕肯为此背叛桑桑,但后来,家庭的衰败,父亲的债务,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杜小康颜面扫地,颓废了许多,家庭的变化让他知道什么叫生活,或许这才是书中的重点,杜小康的经历令我动容,为他感到同情,感到悲哀,老天的不公有时未免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孤独之旅中,他学会了成长。

秦大奶奶是这本书蛮有趣却感人的人物,在油麻地小学放养鸡鸭,那些情节,那些画面都令人忍俊不禁,最令我思念的是那片艾地,一片绿又带着苦艾味,秦大奶奶的一番努力,终于和油麻地小学和好,也了了我的感情。

《草房子》是童年的一面镜子,使我们敞开心扉,这是面我们心灵的镜子,反映我们的纯真,一本足以使我们心灵充满向往——多么自由的童年,多么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书中,,当然要数《西游记》啦!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xx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追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生活中,总有一些事物让我们得到启发,比如书。

我从小就立志要考上哈佛大学,留学做一名博士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哈佛凌晨四点半》,从此,我的哈佛梦就更加坚定了。哈佛大学占地154公顷,没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只有随处可见的图书馆,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看到哈佛学子读书的情景对他们来说,学习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在一个普通的哈佛凌晨四点半,哈佛的图书馆内,已经坐满静静看书、认真做笔记的哈佛学子……哈佛图书馆墙上的一条训言让我知道了读书的重要: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既然连人生的一部分——学习也无法征服,还能做什么呢?是呀,所以,我要认真对待学习,丝毫不懈怠自己!

即使现在,对手也在不停地翻动书页!如果想要成为精英,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的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

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哈佛人物的小故事组成的,这些故事让我懂了许多道理。《敢于推开那扇虚掩的门》让我知道,成功确实需要不懈地努力,但是更需要敢于打开那扇虚掩之门,挺过关的勇气。《不行是人最好的的大学》中,米契尔身体以上65%以上的皮肤烧伤,胸部12块脊椎骨全部粉碎,腰部以下全部瘫痪,却成了百万富翁、受人爱戴的公共演说家,洋洋得意的新郎以及成功的企业家。他的故事告诉我,不幸给人的伤害有轻有重,不论大小轻重,都要学会从光明的角度看问题,从积极的方向吸取教训,才能把不幸转化为幸运,成就人生中的成功。

我相信,这本书能带我从平庸走向平凡,从失败走向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太空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经常拿着它,忘记吃饭,总想一下子把它看完。这本书的作者是洪在彻,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书中讲的是三个小学生—玛鲁、秀智、沙沙作为少年宇航员候选人,去俄罗斯的加加林航天中心参加训练的故事。

玛鲁是一个脑子里充满稀奇古怪念头的淘气包,但他有超强的体力。秀智是个很聪明的女孩,性格刚强,掌握了各种科学知识。沙沙是战斗机驾驶员的儿子,他非常了解战斗机和火箭的知识。

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少年航天员,不仅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训练,还要学习各种航天知识。在他们三个参加的训练中我最感兴趣的有降落伞训练、海上生存训练和太空行走训练。降落伞训练很刺激,他们要从3500米高空跳下,这需要有很大的勇气。海上生存训练十分惊险,要在海上漂24个小时,因此需要他们有好的体力和耐力。太空行走训练非常奇怪,不能真的到太空上训练,而是在水里训练,因为水的浮力可以托起身体,使人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所以可以得到和失重状态下相似的体验。最终玛鲁通过了各种考验,被选中了,他搭乘着“联盟号”火箭飞向太空。当他走入太空的时候,看见地球是一个蓝色的星球,非常漂亮,还看见了月亮上的火山口,他感到太空非常壮观。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跟着三位少年宇航员候选人一同经历了各种训练,而且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飞机和火箭的飞行原理,降落伞的原理和使用方法,还掌握了不少在严寒地带、大海等地方遇到危险时的生存知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类第一个航天员是俄罗斯人尤里.加加林,第一个登月的是美国人内尔.阿姆斯特朗,还知道目前只有俄罗斯、美国和中国的航天员是乘坐自己国家的宇宙飞船。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和自豪!

读这本书时正好是我国载人火箭—神州九号上天与天宫一号实现自动和手动对接的时候,我每天都期待着新的那些航天员叔叔阿姨的好消息。通过这本书我更好地了解了很多航天知识。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锻炼身体,长大以后也能象杨利伟叔叔和刘洋阿姨那样当一名合格、优秀的航天员,去探索太空,为国争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什么书呢?我摸着自己的脑袋想了想,哦,《花婆婆》,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三遍了,故事是这样的,花婆婆努力完成答应爷爷的第三件事,让世界变得更美丽的事,她散播一粒粒种子让世界的角落里开满了蓝色的,紫色的,粉红色的'花,让花朵妆扮了这个世界。

长大了我也想像花婆婆一样,做一个心中充满梦想,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不断完成和实现梦想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秦琼传》。小说主要讲了隋朝末年,皇帝昏庸无道,瓦岗寨众义士揭竿而起,辅佐李世民打江山,以求国泰民安的故事。

且不说其中跌宕起伏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单说英雄们的武艺都足以引人入胜。

故事中的瓦岗寨英雄都是武艺高强,行侠仗义的结义兄弟。他们各有各的绝招,各有各的独门武器。老二秦琼,骑的是忽雷驳马,用的是四棱金装锏,双锏使得是出神入化,智勇双全,无人能敌;老四人称“混世魔王”程咬金,用的是一双板斧,虽仅有三招,却有万夫不当之勇;老八罗成,胯下是闪电白龙驹,臂力过人,使得是五钩神飞枪,更是神勇。总之瓦岗寨兄弟个个都是好汉!

我也曾幻想着,有朝一日也练成像他们那样的功夫,仗义执言,扶弱济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那该多给力!

还是那幅对联说得好: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安徒生童话》,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被上面美丽的图画深深吸引了,在看过书中几个小故事后,就被书中的故事打动了,这本书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要与人和睦相处,要乐于助人,要关爱别人。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七个小矮人每次都帮助白雪公主度过难关,这是因为小矮人富有同情心,而白雪公主很善良,她不忍心去伤害每一个人,所以七个小矮人就很爱帮助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个温暖他人的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一个坏人。外表漂亮不是真正的美丽,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丽,我们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那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有一本书让我如痴如醉。它就是《天使在人间》。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书,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小蚂蚁抢树叶》。让我来介绍故事的精采内容吧!

有两只叫黑黑和黄黄的小蚂蚁,有一天在路上发现了一片树叶,黑黑说:“我想拿来当作洋伞。”黄黄却说:“不行啊!我想把它拿来当作凉席一定很舒服。”两只蚂蚁因为意见不合而争吵了起来。突然,天空下起一阵大雨,黑黑急忙大叫:“黄黄,快到树叶下面来躲雨。”

终于,雨过天晴了,两只蚂蚁就爬到树叶上欣赏彩虹。黑黑说:“如果我一直把树叶当做洋伞,就无法看见美丽的彩虹。”黄黄更不好意思的说:“如果我坚持将树叶当做凉席,我们有可能都会被淹死。”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了解每样东西不只有一个使用方法,我们只要将这些方法与人分享,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益处,发现更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并且,我们还要尊重别人的看法,如此可以发挥智慧,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赵树理曾说过:“读书也想开矿一样,“沙里淘金”。我十分喜欢书,并且在书里“淘”出了许多“金子”。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更使我爱不释手。

我从三年级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一次,我为了买到限量版的《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冒着倾盆大雨,踏着一尺深的雨水,终于买到了这本书。回到家,妈妈看着像落汤鸡似的我,心疼地说:“不就是一本书吗,干吗弄成这个样子!”我听了,急忙说:“一本书怎么了,书里也有许多知识,虽然它不像财宝那样惹人喜爱,但它是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妈妈听了,只好无可奈何的摇摇头。有时,我还用自己喜爱的邮、贴纸来和同学换书,那可是我珍藏好久的宝贝呀!为着妈妈不知打了我多少次,可我总是嘿嘿一笑,又去看书了。

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上,基本上都是课外知识,而且都是《十万个为什么上的》,像“太空中有什么”、“鱼儿怎样寻找食物”、“水里有什么奥妙”等等。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我过五关,斩六将,一会儿就ok了。试卷发下来,我考了97分,都是《十万个为什么》帮我绕过难题。我更喜欢这本书了,连上厕所都不放过,爸妈总叫我“书呆子”。

我将会更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把它的知识全部吮吸到我的脑海中,为人民做贡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夏洛的网》是,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开始读书以来阅读过很多书,但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我喜欢这本书!同学们,你有自己喜欢的书吗?有的话,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