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个人借款合同(优质15篇)

小编: 文轩

借款合同是明确借贷双方权益和义务,规范借贷行为的一种法律文件。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关于借款合同的案例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常见的个人车辆借款合同协议

案情简介:

银行与甲企业签订了借款合同,银行根据甲企业的指令将贷款直接付给实际用资人乙企业,后乙企业向甲企业出具还款计划,偿还了部分款项,并发函给甲企业承诺上述款项系其所用,发生诉讼一切损失由其承担,后甲企业、乙企业均未能还清贷款,银行提起诉讼,要求甲企业、乙企业共同还款并承担连带责任。甲企业辩称其并非真正用款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笔者认为:一般来讲,名义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形成借贷法律关系,实际用资人与名义借款人、银行之间又形成其他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用资人与名义借款人、银行之间的其他纠纷应另案处理。

最高法院2个类似判例持有上述观点。

1、借款合同关系不因实际用款人为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而改变原有的借贷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二终字第20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中科信公司虽然与南通投资公司签订了债券承销协议,但并未实际履行,而是直接将1940万元人民币分别汇入长城公司和诚信公司的帐户,形成了事实上的借贷法律关系。南通投资公司与该笔款项的借贷无关,不应承担偿还责任。鉴于中科信公司将其中的1455万元作为长城公司的项目投资款直接汇入诚信公司帐户,系根据长城公司给其出具的划款申请代其划入的,故应认定该1455万元系长城公司所借。作为上述款项实际使用者的诚信公司虽然向中科信公司出具还款计划,偿还了部分款项,并发函给长城公司承诺上述款项系其所用,发生诉讼一切损失由其承担,但上述行为并不能改变中科信公司与长城公司之间形成的借贷法律关系。诚信公司与长城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另一法律关系,与本案并不构成必要的共同诉讼。

2、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与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不可合并审理并互相抵消债务,依资金流向追加诉讼当事人,只审理借款关系即可。

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与山西南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

——警示教育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民商事审判指导》第2辑(总第6辑),人民法院出版社版,第185~200页。

附:承办法官对本案事实与法律的分析本案是并州支行依据其与南都公司的两份美元贷款合同提起的诉讼,根据南都公司在一审中对并州支行的抗辩(该公司并非实际用款人,应由实际用款的两汽巴公司及深圳国投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原审法院列了三个第三人,并由本诉的借款合同关系到货币调期协议、保证金存款关系及美元存款关系,均进行了审理,作出由其中一个第三人深圳国投公司承担主要还款责任的判决。

深圳国投公司就本案实体与程序均提出了上诉。而并州支行因未交纳上诉费不具有上诉人地位。围绕深圳国投公司的上诉意见,首先应当解决的是程序问题,即该公司应否作为第三人加入到本案中来;其次是实体问题,即该公司应否承担还款责任、承担多大范围的还款责任。’关于深圳国投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并州支行对另外两家汽巴公司也提出了同样异议,只是二审对此不予审理罢了)。原审被告南都公司在一审中的抗辩涉及其与深圳国投公司及两家汽巴公司的关系,以及三个第三人与并州支行的关系。如何处理借款合同资金流向上之当事人的诉讼法律地位,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法院只应审理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查明并州支行与南都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委托贷款关系(这是南都公司抗辩的根本原由所在)、款项是否贷出以及是否如数偿还等事实,即可认定民事责任;至于被告南都公司在一审中的抗辩,应另案解决,可由南都公司另行起诉第三人。第二种意见是,不告不理原则,决定了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被动性,贷款人起诉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借款人抗辩应由其他实际用款人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必须审理该抗辩是否成立。

尽管深圳国投公司与并州支行的存款合同关系与本诉的借款合同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该存款合同之签订履行情况与该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直接相关,深圳国投公司(及两家汽巴公司)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故原审法院依南都公司请求,将深圳国投公司(及两家汽巴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追加到本案中来,并不违反国家的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深圳国投公司关于原审判决将其列为本案第三人、超越原审原告诉讼请求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应支持。需要说明的是,有证据表明,还应当将万海公司与华夏银行列为第三人,才能真正调查清楚本诉两笔款项的实际责任人,只是鉴于并州支行没有上诉人的法律地位,该行对其与两家汽巴公司关系的异议,二审不予审理,因此,二审只应围绕深圳国投公司所收取的183万余元,审理并州支行与深圳国投公司的美元存款关系以及深圳国投公司与南都公司的财务顾问协议。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

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

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

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迟延之日起,即原约定利息加倍计算。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什么是复利?就是利滚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于司法解释对复利的态度不支持,所以,建议大家在借款合同中尽量不要约定复利。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

为什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呢?举例:法院判决给付还款本金10万元,合同期内的利息是2分息元/月。债务人每月还款2000元。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债务人一辈子还不完。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那么债务人用4年2月可以还清本金,再用4年多还清利息。

可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约定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积极支付利息。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

七、关于债务担保。

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以下2种形式:

1、保证人。这是最简单的担保方式,担保人签字即可。

通常我们要求债务人的亲属提供担保。理由有2点:1)如果其近亲属不同意担保,那么就要打个问号,为什么连近亲属不信任债务人?2)尤其要求债务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担保。因为,如果债务人有心逃债,经常会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担保,可以断其逃债的念头。

2、抵押登记。

比如房屋、汽车等财产。但抵押登记的手续比较繁琐,要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费。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在信任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但可以要求要求债务人告知其财产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如: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债权人、其他财产的复印资料。

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动静,债权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财产。

九、应该约定管辖条款。

什么是管辖条款?就是万一要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去哪里打官司的条款?债权人应当事先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条款。

因为: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个人借款合同

出借人(全称):借款人(全称):保证/抵押人(全称):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

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保证/抵押人(签字):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宅地址: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借款抵押物(按市场价多还少补)。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

担保借款抵押物: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超期按原确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双方对些无任何异议。

二、上述借款利息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甲方付给乙方,不另立据;剩余利息在。

三、合同的成立:以甲方提供的以下收款人名称:,收款银行名称:,收款银行卡卡号:收到本笔借款为起息日(借用别人银行账户转账,风险责任由借款人负责)。

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五、因解决本协议纠纷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乙方收回本笔借款。

七、还款方式:还款周期:个月。借款本金应在个月全额还款(大写:),直到本金还清为止,还款日期月日,按时归还,延时收取滞纳金每天,连续二期未还按本合同第四条执行,还款汇入帐号:,名称:,开户行:。

八、手续费在放款时收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押金大写人民币元整,如无愈期或违约本合同期满日归还押金。

贷款人(乙方)签章:

借款人(甲方)签章:

负责人:

借款担保人签章:

或者授权代理人:

借款联保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常见的个人借款合同

公司地址:成都市__号楼__室。

借款委托人: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人执照注册号:__。

公司住所:__号。

法定代表人:__。

居间受托人: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住所:__号楼__室。

法定代表人:__。

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民间出借人借入资金人__万元(大写__万元整),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__%,借款期限__个月。愿意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确保借款债权安全实现。委托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并要求在10天内落实出借人及资金。

1.2如一个出借人拟出借的资金不足以满足甲方借款的金额,乙方可组织多个共同出借人共同出借,由乙方协调推荐其中一名作为出借人代表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借贷手续。

1.3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附属合同,并交由甲方审查签订。

1.4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质押)物权登记及合同公证手续。

1.5属于多个出借人组合借款的,由乙方监督出借人代表及时向各出借人转付借款人归还的借款本金及支付的资金利息。

1.6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查出借人为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解除手续。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一条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__%向乙方支付借款居间系列服务费。支付方式:资金到位后,第一次支付出借人利息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四川省__有限公司。

账号:__。

开户行:__。

2.2甲方同意,若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的惩罚性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借款居间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向借贷交易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情况以及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等情况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以及附属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款项后,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借款,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认同乙方提供的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事项的确认方式为: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和本合同。甲方一旦签订前述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借款使用的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人的抵押担保权不能依法设立,致使借贷主体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3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

4.2.6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

6.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年12月31日。

四川省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成都市__号楼__室。

个人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详情。

第二条抵押详情。

第三条特别约定。

1、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贷给乙方人民币元,并于将该笔款项转入乙方指定帐户。

二、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利率为。自款项交付之日起至年月日。

三、还款方式。

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其所欠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乙方逾期清偿本息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自甲方实际发放贷款时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注:上述之借款协议范本可用于小额借款、且不存在保证或抵押的情形,使用这类借款合同一般应控制在亲友之间。其主要意义在于就借款事宜立字据,辅助明确借款事实,毕竟,亲友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宜太过复杂或严苛。

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路(村)____弄___号____室商品房。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年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五条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出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2%,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2%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保证人:

签订日期:

常见的个人车辆借款合同协议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样本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样本,以下是由文书帮小编提供个人借款合同样本阅读。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常见借款合同

现实生活中,借款的形势有很多,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常见借款。

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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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xxx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xxx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x与甲方间已于xxx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月x日。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贷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贷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贷,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借贷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借贷方应追回借贷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借贷方的违约责任。

(1)借贷方未按期提供借贷,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公司个人借款合同_借款合同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和丙方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供三方遵守:

1、乙方借甲方现金实际转帐汇款之日起算。乙方借款用途为___。

2、乙方承诺,在日前将借款本金全部偿还给甲方。

3、如果乙方不按照第2条约定及时偿还借款,除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应按照借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壹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如果乙方不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利息及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丙方自愿为乙方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乙方不及时按照约定还款或者甲方提前收回借款时,丙方均自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担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常见借款合同

债权人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x年x月x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xx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