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小说读后感(优秀14篇)

小编: 灵魂曲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情感,加深对书籍的理解。以下是一些引人深思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向水平方向望去,你会看到天跟地相交接的那条线吗?它很亮、很亮,用手一比划,离我们也只不过有五寸远。你追赶过它吗?你追到它了吗?我想,这对我们是个未知数,可是,我们知道的是——地平线时永远也追逐不到的。

《地平线》是贾平凹先生散文中的名篇,是一片借事说理的的哲理散文。作者小时候是多么的单纯,竟然怀疑一位老爷爷是从天边来的,他又无知地去追赶那条灰白色的“地平线”,然而,接连两次他都失败了,是啊,地平线看似离我们很近,却遥不可及。

难道说知识不是一条学无止境的地平线吗?

难道说理想不是一条催人奋进的地平线吗?

没有目标的生命是一滩死水,人生的地平线对人们产生了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并为人们提供了巨大的前进动力,正是因为对未来充满了新鲜的憧憬,我们才会在成长中努力地追求。可追到这条叫“理想”的地平线会是那么简单吗?这中间会发生许多挫折和坎坷,这时候,就是考验我们的了,怎样去战胜困难、克服困难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当你真的成功的时候,收获的不仅仅是喜悦,更多的是学会成长的感动!

这篇文章讲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吧——追逐自己生活中的地平线、学会成长。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

从再生人开始,整个故事就被赋予了浓厚的神秘色彩,再到剪纸的老奶奶,这个发生在八九十年代的西京故事读来似乎并不像是小说,更像是城里的老人蹲在墙角讲述着一段小人物之间的生活。

对于生活,就像是再生人临死前用古琴演奏出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从夜郎,虞白,颜铭到清朴,到邹云,再到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大的不说,也无从说起,就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这段旋律已经出现,发生。他们之间的相识,相知;他们命运的平淡,起伏。就像是这曲子所要表达的。

故事像是预期进行的那样,有人以‘平’结尾,有人以‘仄’离开。夜郎最终向夜晚前进,即使心中依然可望‘白’,渴望自由与光明;虞白依旧生活着,在留下了‘黑’留下的痕迹后;宽哥在被‘善良’伤害之后,只有夜郎一如既往的相信他,帮助他。而钥匙,帮夜郎打开了想要的锁之后,却把他忘记了到了门外。

似乎凡事冥冥之中早有预定,在这样特定的计划中被生活,心中所想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我们被寄予的,得到的除了挣扎之外,留下的便是存在过的痕迹。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20年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贾平凹小说读后感

最近感觉心情很浮躁,心里有点空虚,但一时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去改变这种状态,只好去图书馆借本书看看,以充实一下自己。

“高兴”这边书早听说过了,只是还没有时间看过,于是看到正好有这本书,大喜。贾平凹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很多人对他是负面的评价。我也是因为他的负面才关注继而喜欢上。记得接触贾平凹的小说是在高中,当时在男生宿舍私底下流传着一本“黄书”——《废都》,大家都互相传阅,以慰好奇。我也就是在挑灯夜战的情况下一饱眼福。其实其小说的内容并没有读太懂,也没有理解,只是关注了其中带框框的地方。老贾的详细描述对于一个青春期的男孩来说,其冲击不亚于东南亚海啸。我就是这样被开启了青春期的“性教育”,并且也开始关注了这个作者,希望还能看到类似的作品。现在想想当时思想何其单纯和不健康,但终究还是因为好奇。以致后来大学后,空闲时间多了,闲来没事逛图书馆才发现老贾的作品那么多,欣喜若狂。可惜读着让我有点失望,但同时也挽救了我。失望的是没有那些诱人的情节,挽救我的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优秀的作家的作品和改变了对一个作家的误解。废都、商州、浮躁、白夜、土门、高老庄、秦腔、高兴、天狗,我都读过,读着读着就越发对他的那种乡土气息的纯朴文字吸引,很厚实同时带着点想象,有点玄幻但不脱离现实。这样才真正和我们的生活相吻合。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带着点幻想来读过每一天。

读《高兴》,我完全沉浸在了里面。感受到了主人翁的心里动态,他的生活状态和现实中的我们多么想象,虽从事的事业不同,但面临的困难也是相同的。越笑的人心里越是痛苦,越是寻高兴的人生活状态越是不好。这一点可能不被认可,但现实却是这样。能有高兴这样心态的不少,但能够认清自己的却不多。我们不是伟人、但也不是任人踩踏的蚂蚁。在整个社会中,我们是渺小的,沧海之一束;但对我们个人来说,生命就是我们的全部。与其天天愁眉苦脸,不如开开心心。来到世上就该潇潇洒洒,品味每一天的生活。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今天,马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文章——《丑石》。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看过之后却引人深思。

作者小时候,家门前有一块丑石,它“黑黝黝卧在那里,牛似的模样。”每逢麦收时节,门前放了麦子,奶奶总是要说:“这块丑石多碍地哟,啥时把它搬走吧!”它没有大自然的保护,就光秃秃的裸露在烈日下,慢慢的,它竟锈上了绿苔、黑斑。就连我们这些孩子,也开始讨厌他。

有一天,一位天文学家。在我家门前看到丑石的时候,眼睛都直了。说它是块陨石,我们很惊奇!这块石头是天上的,我感到了自己的无知,也感到了丑石的伟大!丑石面对人们的咒骂,并不放在心里,而是默默地“坐”在那里,做自己想做的事。

这说的不正是一些人吗?有的人面对别人的反对、质疑,就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而有些人坚持自己的梦想,最终实现。这使我想起了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

有的人经过自己的努力,终成了人才。这些人就是“金子”。有一些人明明不是“金子”、“珍珠”却认为自己是那种人,就不去努力了,最后没有实现。这就是区别。

最近我看了北京大学的宣传片,里面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100年以前,我们这些人就是在被别人笑完后才来到了北大。”

片中的主人公何晓东,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了自己“到天空去摘星星”。这也让我想起了他们,马寅初,经济学家,他喜欢冷水浴,洗了70年。俞敏洪,企业家,他高考了三次……是金子总会发光。

啊!追逐梦想的人们啊!请守护属于你们自己的那片绚烂的天空吧!

带灯贾平凹读后感

近日,有幸拜读了贾平凹先生的新作《带灯》。

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感觉很压抑透不过气,却又无处呐喊和释放。

《带灯》,是贾平凹首次以女性为主人公的长篇小说,全书以“樱镇”为缩影,以带灯为主人公,人物错综复杂,有点类似于《秦腔》中的人物,让读者看的眼花缭乱,但又不拖沓冗长,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个性鲜明。

而高潮部分的一场殴斗,又类似于《古炉》中武斗的描写,给读者呈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生动画面。

仿佛置身其境,心急如焚,却又无能为力,伤心不已,悲痛欲绝。

《带灯》,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呢?……

《带灯》全书通过对樱镇一个乡政府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带灯,在平凡普通的基层工作岗位上,每天面对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一边想方设法的同情和帮助,一边又不得不为了所谓“保障社会稳定”去开展工作。

描写了在当前这个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劳动人民的淳朴老实和善良,基层干部的艰辛无奈和努力。

同时,也反映了一些政府部门的腐朽和灰暗,国家政策实施中的一些不当之法和欠妥之处。

带灯,一个社会新时期的知识女性,她美丽善良,聪明能干,喜欢宁静,热爱自然,善于思考,乐于助人。

在综治办这个“烫手山芋”的岗位上,既要干好上级部门的工作,又要做好人民的思想工作。

为了维系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每天都不辞辛劳的奔波在山路上。

下乡,开会,维稳,吃大锅饭,住大山沟,睡大土炕。

为了让老百姓能有一个温暖的生活,带灯整天都在废寝忘食的工作着。

为了深入了解老百姓的生活,为了解决老百姓的问题,带灯是说粗话,抽纸烟,喝烧酒。

工作累得生病,病着还得工作。

在后面调节打架斗殴中,头破血流,还在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而尽最后一点力量。

读着书中的这些生活的细节,我们队带灯不由得心存敬仰。

然而,带灯也毕竟是个普通的人,一个正直青春年华的女人,工作的同时,也承受着各方面的压力和痛苦。

当然,我们的带灯有她很坚强,她有原则,她有追求。

虽然工作的环境很艰苦,她毅然乐观的工作生活着。

辛苦生活,改变生活,接受生活,热爱生活,享受生活,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你是我在城里的神,我是你在山里的庙……”。

纵读全篇,“元天亮”这个传说中的大神,却始终都没有出现,留给大家的只能是无尽的猜测和遐想。

“是的,有时消失时最好的爱。

我知道浩瀚是纤纤清泉汇聚而成,天的苍茫是我们每人一口一口气儿聚合而成,所以我要做一滴增海的雨做一粒添山的尘。

但还是想凭天边的白云向你遥遥致心。”也许,既然是神,他就只能生活在神话中。

现实生活,只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昙花一现。

元天亮,不管他带给樱镇的是福还是祸,但他带给带灯的是美好的爱情憧憬。

也许,对带灯来说这只是一种暗恋。

如果说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那么暗恋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

她无私无畏不要回报,只有付出,付出,再付出。

“如果我此生一定要忍受刻骨的相思,那一定是我前世欠你的。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前世今生,我们谁也不知道。

可是,我相信有,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爱恨情愁。

当然,《带灯》毕竟不是一部爱情小说,所以元天亮他带给带灯的更多的是精神的追逐、生活的勇气、未来的光亮。

有光亮,就有希望,哪怕只有那么微小的一丝光茫,至少,她照亮了我们前进的路……

樱镇上带灯的“老伙计们”是淳朴善良的老百姓,他们是千千万万劳动人民的化身,世世代代在这片荒瘠的土地上生活着。

他们,也许没有文化,也许没到过城市,也许有些自私,也许有些“虱子”……但他们永远都是生养我们的亲人们。

对此。

我什么话都不想说,说的再多的话都是多余的。

在此,我只向他们致敬!

而“元氏兄弟”和“换布拉布兄弟”,无疑是樱镇的所谓“人物”,他们有远见,有眼光,有头脑,有商机,能及时捕捉到发财致富的气息。

但是,出身生长环境给与了他们自身的思想局限性。

原本是可以带动全村人们共同富裕的大好时机,却最终演变成了一场人财两空的悲剧。

在此,作为读者,我们只能报以惋惜。

但是,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我们的某些领导,没有一定的事先预见性,在事情起初有争端时不能及时调节制止,以至于事态扩大。

在这中间难道就没有责任吗?难道没有心生一丝丝愧疚之情吗?官老爷们,你们好好想想吧……作为樱镇政府这个机构,不得不提说一下。

虽然,我对他们很不屑一顾。

但毕竟还是我们的“父母官”啊!

竹子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作为带灯的陪衬,她聪明纯真,伶牙俐齿,活泼可爱,给人一种“邻家小妹妹”的感觉,让我们看到了正义和善良的一面。

而书记和镇长,这两个樱镇的最高领导者,他们有一些领导觉悟,也做出了一些工作。

但是,我感觉更多的是官僚,狭隘的思想,自私的心理,让我分不清到底是在为樱镇人民造福,还是在为国家社会建设,还是在为自己突显政绩,还是在为自己升官发财。

而“马副镇长”这个角色,他的出现只是为了再次证明一个真理:副手永远都是副手。

还有一个非典型人物,我们不能忘记她,因为我们都很憎恨她,相信大家也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中华民族数千年美好的光荣传统“百善孝为先”,我们永远都不能忘怀,生养我们长大成人的父母。

也许,我们自身能力有限,不能给父母亲荣华富贵的生活,但至少我们要有一颗孝顺感恩的心。

有我们吃的穿的住的用的,就要有父母吃的穿的住的用的;没我们吃的穿的住的用的,也要有父母吃的穿的住的用的。

哪怕吃差点穿破点住陋点用次点,你都得去努力拼搏,只要你不违背法律道德,你就是最棒的!这是必须的,无条件的服从。

这个人物的名字,我实在不想提说,因为我实在很痛恨她。

事情状态的进一步扩大恶化,也与所有人迁她的众怒有关。

作者怀着和我们同样的心情,人在做天在看。

最终,她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谴责这个恶人——“马连翘”。

另外,还有一个“人物”中的“极品人物”——王后生。

此人仗着能说会写,有那么一点小聪明,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惹是生非,造谣惑众,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当然,我们不能不说,我们的社会也有一定的责任。

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对事对物如此,对人亦如此。

也许,瑕疵的出现,是为了更好的完美。

如果能解决一定的实质性问题,提供一定的生存保障,耐心的说服教育,有改过自新的认识。

我们还是张开怀抱,热情欢迎啊!

突然,想起前几天,看到电视《焦点访谈》的一则新闻报道。

在某个县城大肆伐木毁林,成片的树木被砍伐,昔日浓郁的森林变成了满目苍夷的荒山。

自然在哭泣,人类在痛惜。

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不知道,但其实知道结果又有什么用呢?我们一面在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一面在盲目冒进,自掘坟墓。

社会建设这么多年来,我们修了多少条大马路,建了多少个大工厂,创了多少亿收入,取得了多么举世瞩目的成就啊!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我们砍伐了多少树木,污染了多少环境,损伤了多少健康。

唇亡齿寒,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当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精神文明还在初级萌芽时,拔苗助长只不过是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

不尊重大自然,我们迟早要遭受大自然的惩罚。

我们在深思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不是还一定要深做。

中途休息时上了一下微信。

忽然在一个朋友圈里看到了一种叫做“转基因大豆的东西”,也许这是一则老新闻了,说什么某品牌的色拉油,就是用这种大豆做的,还有说美国科学家破解了我们亚洲人(尤其是中国人)的dna,说什么这种食品吃下去将会使人丧失生育功能,最终达到种族灭绝。

暂且不说这是不是一则真实的消息,有没有什么科学依据。

单论我们国家的食品卫生,在此只能保持沉默,无话可说啊!所谓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是再恰当不过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的人民整天在为我们的国家做贡献,可是我们的国家为我们的人民都做了什么啊?再穿插一句,看这几天的电视网络媒体报道,都是我们的主席偕夫人彭丽媛外出访问的新闻。

有一个新名词——“中国梦”,联想到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到底是梦想还是梦幻,能不能实现?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我不懂政治,不敢妄论,但我喜欢音乐,我想起了小时候就常听常唱的一首歌——《在希望的田野上》。

就像我们的“第一夫人着名歌唱家彭丽媛”唱的样,“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我们的理想,在希望的田野上”、“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田野上奋斗,为她幸福为她增光,为她幸福为她增——光——”。

……抱歉!话题扯远了,有点跑题啊!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个社会在带给你惊喜的同时,更多带给你的是无奈。

现实生活中,“虱子”实在太多。

你是那么的弱小,就像一颗萤火虫,虽然在竭尽全力的发光,想照亮这个世界,但是,黑夜带给我们的黑暗实在太黑太暗,作为一个乡镇小干部,带灯她也只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最终在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里“梦游”。

纵观全书,我个人觉得书的后半部分到结尾,整体略显急促。

我不知是作者的巧妙隐含,还是小说的结构安排。

好像有些该交代的还没有完全交代清楚,给人留下了无限的怅憾。

也许,这也是平凹先生的无奈吧!就像带灯给元天亮的信中写得:“……像我们这营营小人物那是都有感情出口,头发指甲手足口眼和吃喝玩乐、不敬不恭、小恩小仇,自己整天给自己的浪荡和无为找下理由了。

”带灯的结局,有些悲沧凄凉,工作,爱情,婚姻,健康,生活,等等,我们都不敢去想,我们也不愿去想。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上,都是上苍的安排,都有他自己的使命,最终完成他自己的人生轨迹。

“或许或许,我突然想,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也许,这就是化身的带灯,也是带灯的归宿。

《带灯》,到底带给了我们什么啊?好像很多,好像什么都没有?就像我这篇所谓的读后感,好像扯了很多,好像也是什么都没有。

套用作者后记尾引王静安的话:“且自簪花,坐赏镜人。”

只有,那只陪伴带灯的可爱的白毛狗……

一切,就这样吧!

贾平凹带灯读后感

《带灯》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贾平凹带灯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读着贾平凹先生今年新出的小说《带灯》,我走进了那个秦岭深处的风光秀丽而又贫困的村镇——樱镇。伴随着主人公带灯走进了那个镇政府大院,窥见了当前乡镇干部内心的隐秘,她的喜怒哀乐是那么的真实可感,最让我难以释怀的是她内心的纠结与矛盾,还有她的隐痛。她的痛苦是深厉的:或许我的命运就是佛桌边燃烧的红蜡,火焰向上,泪流向下。这比喻多么的贴切与恰当啊!一心向上,把工作干好,可努力却未必有回报,天道也未必酬勤,换来的只有苦楚的泪水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悄然滑落。直至最后成了乡民械斗的替罪羊,她努力的抗争归于失败,那颗在浊世间索求光明的灵魂失落了,一个聪秀能干善良灵巧的青年干部被折磨成一个疯疯癫癫的人。

带灯,本名萤,得知萤火虫生于腐草时,则坚决改了名字。而事实上带灯不过是萤火虫的一个别称罢了。作为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她所面对的大多是乡村里的一些难缠的人和事。她同情农民,想着法子维护他们的利益,却又不得不执行领导的命令,极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领导的仕途升迁保驾护航。为了安抚上访者绞尽脑汁,一听说有上访者到县里了,就不顾一切去阻拦,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可矛盾又往往不易化解,尽管矛盾的成因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处处为百姓着想,百姓却未必领情,甚至恩将仇报;处处为领导排忧解难,却无法让领导高兴。工作的苦烦,生活的无奈,情感的挫败,将她狠力地折磨。与元天亮的通信,成了她抚慰心伤的一缕春风。尽管几乎得不到回信,可她还是一直写,用这种方式使自己暂时摆脱现实中的杂乱沉闷,寻到了避风的港湾。她对元天亮的单相思,如清水般纯洁,完全是精神上的爱恋,不沾染一丝儿的尘灰。

带灯,就是一只萤火虫,牺牲了自己暖亮着乡村,默默无闻的贡献着,期待着,抗争着,也痛苦着。她是当前有良知、有责任感却又面对着重重压力终难有所作为的基层干部的典型代表。这一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写作上的一大突破与自我超越,也为繁荣中国当代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带灯》出来,评者如潮,争论也如潮。我把作品找来看,形成了一些看法。奇怪的是,我已不像往常抓紧写文章,加入到评论者的行列中去,以至拖到现在。这是不是一种迟暮之态。不过,静下来想想,《带灯》还是很值得一谈的。我想谈的主要是《带灯》的思想价值、审美价值、创新点、不足,以及由它所引起的关于当今文学深化的问题。

《带灯》仍然是直面当今农村现实,探索中国乡土灵魂及其痛苦蜕变的作品。贾平凹的一系列乡土作品——《高老庄》《怀念狼》《秦腔》《高兴》《古炉》,直到《带灯》,包容了处于现代转型背景下中国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冲突的方方面面,它有一股百科全书式的博物馆气息。就其关注中国乡土日常生活的深度而言,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找不到第二个人。它深入到了农民心灵的深处,其信息量之丰富,人性之诡异莫测,映现的基层社会政治生活之盘根错节,以及家庭伦理和乡土伦理之变迁百态,均堪称丰博。严格地说,从《秦腔》开始,贾平凹自觉地放弃了宏大叙事的架构,潜心于“细节化”展示历史生活的方式,他的视角总是喜欢从一粒沙、一滴水、一个针孔眼儿来看这个大千世界;总是从民间最底层的芥豆之微写起,从最细微、最容易被遗忘的角落发现对我们时代来说非常重要的信息。这近似于蝴蝶效应。他在陕南的某条山谷中的小镇上扇动翅膀,辐射波却涟漪般推向四面八方。这是贾平凹的特点。《带灯》同样没有离开这个特点。

在贾平凹笔下,一个小小樱镇,却有那么多的趣事,“镇政府如赶一辆马拉车,已破旧,车箱却大,什么都往里装,摇摇晃晃,却到底还是在走”。樱镇的风俗画徐徐展开,实在好玩,但也并非负曝闲谈,自有内涵,转化得自然。樱镇人生虱子,由虱子的黑与白又引出了皮虱子的降临。带灯这时走来,她想改造乡人生虱子的陋习,没有成功。樱镇历来废干部,乡干部多遭遇不测,但那是干部们自己屁股下有屎,人要有本事还得把人活成人物,如本地人元天亮就当上了省政府副秘书长,成了传奇。据说这与那一场为保卫风水、阻止高速公路穿过、阻止开挖隧道的大战有关;也据说因他鼻子下的两道法令特别长,是当大官的相,他又属龙,手里啥时都冒烟,那叫云从龙,他走路呈内八字,熊猫就走内八字,于是成了国宝云云。这等闲谈不也很有意思吗。

贾平凹的作品,在有限的时空里面,对人物的品质和人物的内涵有细致耐心的描写。它运用大量细节推动,靠细节说话,这就有了进入生活的内部之深。且看乡上经验视频会的布置,多么紧张、多么滑稽;且看马副镇长的浅薄,虚荣、刚愎自用、权欲异化;再看薛元两家的沙厂之争斗,两个乡村强人相争,镇长如骑木马,搞平衡,煞费苦心;唐先生给出了妙招,油滑而骑墙。这些都是新闻里读不到的学问。过去我们说,巴尔扎克在他的《人间喜剧》中给了我们一个法国社会的现实主义历史,这里不妨借用一下,贾平凹以他浩瀚的小说,也给了我们一个乡土中国的现实主义历史,在经济学、社会学、风俗史方面提供了很多翔实的细节。贾平凹的这幅画卷是动态的,中国的乡土与农民是处在不可挽回的式微中、解体中,就好像秦腔不管怎么唱都很难融入现代生活一样。从社会化的角度来看,解体是必然的;从人文传承来看,又是令人感伤的。贾平凹的作品潜在着这种对立性的矛盾和纠结,因其潜在的悲剧性,所以天然地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带灯》较贾平凹以往的创作,有明显的理想主义倾向,这主要体现在对“带灯”这一人物的塑造上。作品主要描绘她的人格之美和内在的精神追求。作为个人,带灯肯定无法改变现实中的许多问题,她是一种很微弱的力量,但她可以自己发一点光。作品最后的萤火阵,如佛光缭绕,含有象征意义。每个个人的发光,就能汇为民族的希望。这是令人感动的。对于带灯的刻画从两方面着手,一面写带灯干练,能适应世俗,勇于承担责任,在一次特大事故中,她虽已浑身是血,仍在大声叫喊,不要让凶手跑了;另一方面,写她的内心清高脱俗,在一个无法改变现实的环境当中,她只能把自己的精神、理想寄托在给元天亮写信上。这个形象独特、凄凉、美丽、感伤。

有论者认为,比起一些人文宣言掷地有声的作家来,贾平凹就显得缺乏尖锐的思想锋芒、坚定的精神立场和鲜明的价值判断。我不完全赞同这样的看法。我对某些坚守人文精神的作家抱以敬佩,但对文学来说,直接表达出来的思想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一些作家言论激烈并不意味着他的作品的形象世界也一样激烈。文学并不是把哲学思想转换一下形式装进意象和叙事之中就可以完事,而应是通过复杂的艺术形象自然而然地传达作家的思想感情。在我看来,贾平凹真是目前中国作家里少有的敢于正面迎视和试图解释这个巨大、奇特、复杂、纠缠、难以理出头绪的时代的作家。目前中国作家的最大问题是丢失了把握和解读这个时代的能力,无法定性,于是只能舍弃整体性,专注于局部趣味,或满足于类型化。贾平凹也不是先知先觉,但他的作品有潜在的时代性焦虑,他也茫然,却懂得老老实实从细部入手,从最底层写起,他面临着无法命名,或如许多人指出的缺乏思想光芒,缺乏穿透力,缺乏概括力,缺乏宏观把握力,停留在事相本身的问题,但他从未放弃从整体上认识并把握这个时代的强烈追求,这一点殊为难得。贾平凹是有超越性追求的人,与就事论事的平面化模拟写作还是不同的。他胸怀解读我们这个时代的追求,但他同时又没有充分能力解读我们这个时代,这也是一种悲剧性的冲突。

看《带灯》的过程,我经常想一个问题,就是:贾平凹写了这么多年,近1000万字,这种书写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他写作的价值在哪里?为什么它是时代所需的,是不可或缺的,或者相反?在碎片化、微博化、浅阅读的包围下,人们还有没有耐心读他的乡村故事,若无,这究竟是他之过,还是时代的原因?我认为,贾平凹从早期的青春写作,到二月杏,到黑氏,到天狗,再到浮躁,到废都,到病相报告,到高老庄直至带灯,他一直在求索着世界背景下的民族化书写,或世界语境下的中国化、本土化写作,求索着中国经验的表达方式。在汉语写作的方式或艺术形式,主要是语言、话语、风格、韵味的探索上,他下过一番功夫。事实上,贾平凹借鉴西方的痕迹不太明显,主要是精神和哲学上的。大家都说《带灯》有很大的变化,其实有一种很重要的变化就是他语言风格的变化。这里面出现了所谓汉魏风骨的表述,有的行文让我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简劲的、明快的、言简意赅的很短的句子。

最近我不止一次地看到,有评者认为,现在有了大量的迅捷而密集的新闻,像《带灯》这样的作品存在已经没有意义,意思是说,关于农村基层的问题,如上访、拆迁、计生、救灾等等,常常见诸于报端,大家都知道了,与带灯每天处理的综治办的事务非常相似。照这种说法,那么有140个字的微博也就够了。文章没有用了,文学作品也没有用了。这里涉及到当今文学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我现在看电视上满眼的后宫戏、潜伏戏、被武侠化了的抗日神剧就想,为何很少看到惊心动魄的、着力表现当代生活的作品呢?我也看过不少的官场小说,我不想贬低所有的官场小说。但我还是觉得相比之下,我读《带灯》完全是在另一个高层次上,我觉得我是在读情怀,读人性的复杂,读情感的微妙,读人生的韵味,读转型时期世态的多变,也是在读我的世界之外的世界。可以说是读美文,读汉语之美。这就进入了文学的审美圈,文学需要一个人学的内涵,决不是有了新闻,还要文学干什么。文学有文学的领域。很可惜的是,人们往往没有耐心进入文学的领域当中去涵咏、体会。

也有论者认为,当今乡村正在解体,在现代化转型中,作为乡土文学的土壤即将不存在了,因而乡土文学也面临终结的窘境。指出乡土文学的困境和呼唤新的开拓当然是对的,但这一判断是不符合生活实际,也不符合文学传统和现实实际的。我国的乡土仍是广大的,作为农业大国,也还是现实存在;退一万步言,即使中国像某些完全没有农业的工商国家一样,中国的乡土文学作为传统也仍然会潜隐而顽强地存在,寻根仍然是不竭的追求。它是基因一样的东西,是无法去除的,只要中华民族还在,乡土精神也就不会消亡。但它的主题会变化,场域会变化,人物的精神构成会变化,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都会变化,这个变化必然是剧烈的、空前的、深刻的,含有某种悲剧性的,但作为精神家园的乡土人文传统不会断裂和消亡。贾平凹在今天之所以显得重要,之所以在表达中国经验方面为世人所关注,就因为他写的东西关乎民族精神的动向和前景。

《带灯》还是有不足的。我特别看不惯带灯总是给元天亮写信这个设置,我觉得元天亮太具体了,他是个大官——省委,让人觉得带灯这么高的精神境界非要附着在一个大官身上,会不会变成了一种世俗、虚荣甚至有几分幼稚的东西。依。

我的理想。

带灯写信的对象完全可以是一个“戈多”可以是一个无名的对象那就是一个精神的宣泄口。她每天闷得够呛她每天写。

日记。

就是好。

散文。

就是情感的寄托。为什么一定要是元天亮呢?第二点贾平凹的《带灯》虽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带灯》的情节线索肯定很集中语言明快、简洁人物线索的处理单纯化了也更加吸引人但是整个的写法还是“一粒沙”的写法。贾平凹完全具备了不只是从“一粒沙”书写的能力没必要一直不变地采用这种写法也可以从上层比如城乡结合来写甚至把国际的因素拉进来写。这样会有更大的概括力这只是我个人的幻想。第三贾平凹近年来一直奉行的是中性的、不做价值评判的、客观写实的方式就是让生活自己去呈现生活本身的深刻性就是他的追求不像有的作家主观追求明显世界完全是他主观架构的。巴尔扎克写东西就和卡夫卡完全不一样卡夫卡的《城堡》不是写现实中的存在而是我的主观对于现代人困境的形容我总觉得贾平凹的写法里面要不要有一个主体一个更强烈的主体呈现出来。《带灯》是优秀的作品但还是有一点过多地依赖了生活精神上的超越还不够。

学期末,忙完监考、阅卷、录入成绩、提交文档诸般事宜,总算有了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完整时间。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既占用着他人的时间,也被别人占用着自己的时间,这种时间的共享也是社会性的一方面吧。

12月导师来津,闲聊中他说起贾平凹先生年底又有新作问世,名为《带灯》,也就留意起来。在网上看到这部长篇于1月15日发行,算着日子在网上购买,下午发出订单第二天一早就拿到手里开始阅读了!贾老师属龙,创作常求变幻,每部长篇的叙事与描述总求变化:《秦腔》如崖面石刻,文中人物各有其位,蔚为壮观;《高兴》则笔墨集中,关注百花园中一株孤芳自赏的草本植物的每日成长;到了《古炉》混沌之中又以狗尿苔,一个十三四岁、柔弱而满是幻想的孩子的视角来串起古炉村的点点滴滴;在新作《带灯》中,贾平凹先生观足球赛受到启发,在小说叙事中注重细节而有意识弱化情节,通过主人公带灯——一位乡镇综治办女干事所经历的七零八碎的农村琐事和农民与农民、与政府的纷争以及带灯对走出乡镇的名人元天亮的单相思来推动叙述,作者还特意为每篇故事加上了标题,降低了读者阅读长篇的枯燥感。

《带灯》承袭贾平凹先生一贯的平民立场,一如既往地扎根农村生活,以当下发生在陕南农村的点滴来映射中国当代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具有一定前瞻性与强烈人文关怀。正如贾平凹先生在后记中所言:当下文学危机归根到底是社会危机。而中国社会在经济高速发展繁荣之下,仍潜伏着危机:《带灯》描写的时下农村生活与基层管理就是很好的展现。小说的高潮当在后半部分所发生的薛、元两家因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斗殴事件,场景与《古炉》中文革时期的武斗颇为相似,只是前者出于经济利益,后者因为政治立场。毛主席曾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社会历经巨大变革的年代,农村就是广袤无垠的荒原,处理不当,会引起燎原大火吧。从这一角度看,贾平凹老师仍赋予新作忧患意识,但不同于《古炉》中将说书人所宣讲的孔孟之道以安抚民心、唤醒民性的出路寻求,《带灯》并未刻意寻求农村危机的解决之道,只是客观叙述与呈现。同时,新作中对个人命运的关注和思索也令人印象深刻:女主人公的名字叫莹,后改名为带灯,佛语说“一灯能除千年暗”,但个人力量与社会趋势和群体利益相比,不正是流萤之光与日月之明吗?这或许就是为何作者在新作封面上写道:“一只在暗夜里自我燃烧的小虫,一次螳臂当车的抗争,一颗在浊世索求光明的灵魂”来对小说加以概括吧!

真正意义上的小说,随城市繁衍而生,是市民文学的产物,本就满是琐事,言近而旨远。贾平凹先生的新作《带灯》就是这样的作品。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翻开《秦腔》,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秦腔》一书,主要写清风街上农民生活的变化,书中涉及一百多个人物,有总是傻乎乎地和植物讲话的.引生、献身党和人民的老校长夏天智、退休回家的老干部夏天义、心地善良的白雪……围绕着“秦腔”,众多形象各异的人物一一展现在我面前。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入侵和渗透。渐渐地,人们似乎忘记了自己的根,遗失了精神家园。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

丁霸槽酒楼开张,请来秦腔剧团,演员在台上“自娱自乐”,而台下的观众参差不齐的打瞌睡,但,当夏中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起流行歌时,台下竟掌声如雷。那一刻,源远流长的秦腔,似乎成了用完的手纸,被人们丢弃乃至遗忘,取而代之的,是那空洞的流行歌。老干部夏天义暴跳如雷,呵斥人们已忘了本,忘了秦腔,可最终也只能徒留一声叹息。

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犹记起儿时与外婆坐在戏台下,看着穿古装的演员们在台上长袖善舞,咿咿呀呀,外婆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昏昏欲睡,我实在是耐不住它那一字一句的抑扬顿挫,慢悠悠地唱腔和动作,总满足不了我急切、躁动的看戏心理。

电影《霸王别姬》中说:“戏如人生。”似乎灵魂只有经过了岁月的锻造和淬炼,才看得懂戏,才懂得那一字一词里暗藏着的绵长的情思和丰富的韵味。

王开岭说:“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却忘了为何出发。”在工业越来越发达、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别忘了,在繁星点点的夏夜,搬张凳子,静静坐在戏台下,去倾听,来自千百年前的先人的吟唱——那或许是我们躁动的灵魂的安眠曲!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

《白夜》是贾平凹继《废都》之后,又一部以“西京”为背景的长篇巨著。小说写尽了人世间的官商九流、悲欢离合,全文以夜郎和两个女人的(颜铭和虞白)感情纠葛为线索,深刻地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市民生活的矛盾心态。

主人公夜郎是贾平凹笔下血肉丰实但却令人同情的形象之一。他没有高贵的出身,只凭着不断追求的干劲,独自来到西京城里闯荡。小说一开始,就写了夜郎通过南丁山,结识并追随着祝一鹤,但这段经历很快便随着祝一鹤的瘫倒而灰飞烟灭。事业上失意的夜郎只得寂心思于爱情。他喜欢心性高雅的虞白,而他却是一介凡夫俗子,地位的差别、宿命论的困扰使得夜郎痛苦不堪,他只有从同与他一般地位而且相貌美丽的颜铭身上得到爱情的慰藉。

一个不甘于命运摆布的灵魂最终在世俗的摧残下回归“本位”,这是夜郎的悲剧,也是人生的悲剧。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利的,在闯荡的过程中总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选择。向左还是向右?人总是处在这样的一种矛盾之中,因为无论是选择了什么,对于另一种事物,却意味背叛或者是放弃。选择好的,放弃坏的,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我们根本无从辨别真伪和好坏,而夜郎在爱情上的选择正是如此。

人总是将自己置身于“两难”的境地,之所以感觉到“难”,是因为都有太强的占有欲。要占有,自然就害怕失去。夜郎是幸福的,他在事业上失意后,有两个爱他的女人同时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但他又是痛苦的,他必须又要从中作出残酷的选择。最终颜铭胜了,因为她有了夜郎的孩子。整个故事看似就要这样结束了,但事实上,夜郎和颜铭并没有走到最后。他们生了一个丑孩,这让生性自卑的夜郎更是怀疑,他们最终因此走向了离婚。从颜铭留下的笔录中,夜郎得知原来颜铭美丽的相貌,竟也是假的!他们的婚姻以颜铭的出走而全部破灭。整个过程,使人对夜郎这个形象又怜悯又憎恨,怜悯其命运多舛,憎恨其其青红不分。

夜郎爱情的悲剧只是《白夜》故事的一个方面,它仅仅反映了现实社会中,人对命运的抗争与无奈。面对选择,人会在失去一些东西时痛苦不堪,因为他们是感情动物,而一个社会在对人的选择与放弃上却不会这样。

《白夜》中的人处在一个变革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他们也要面对社会的选择和淘汰。宽哥是贯穿小说始末的一个重要角色,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真的可谓是尽职尽责,并且还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但从故事发展来看,他很明显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社会,而处处受人的排挤。房子分不到、妻子要和他分居,最终竟然连警察也无法当下去了,可以说,宽哥的存在,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强烈的讽刺。还有虞白,她出身高贵、心性清高,近乎于不食人间烟火,这是她最让人心动的地方,但也正因为如此,在淤泥一般的现实社会中,她也只能是孤芳自赏了。颜铭是作者刻意制造的一个悲剧人物,她经历了由丑小鸭变天鹅的传奇,但那美丽的外表并没有给他带来实质性的东西,反而加剧了丈夫夜郎对她的怀疑,她最终的出走,可谓是一种必然,因为这个社会她已经无人可信了,但一个弱女子会去哪里,她该怎样生存?这不得不引起读者的进一步思考。还有好多人物,他们选择着命运,而命运也同时在考验着他们,在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中,他们只能是甘心的等待着命运的摆弄。作者在小说中有意穿插了祝一鹤,而他最早被社会所淘汰的,但这种出局并不是与世诀别,他或许也因此成了最早看透世事的一个,终日笑着,最终化为一只透明的蚕。

或许整个社会真像作者起的书名一样,“白夜”——黑与白,人在黑白交织的世界中生存,也在这样的现实中面临选择与被选择,选择意味放弃,在黑与白所构筑的世界中,放弃,或许也是一种美。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怎么写?秦腔是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一起看看吧!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

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

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

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

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

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

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

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

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

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

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贾平凹的秦腔这部小说,我没有细读,我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这本书的后记。

他写了后记,我来写对他后记的读后感。

贾平凹说他是农民,所以我觉得,他的笔不是笔,是锄头或者镰刀,每挥舞一下,都在读者心头狠狠的割去一层浮躁的皮,总是让你感觉到另一个自我的存在,那就是在作为一个所谓的城市人标签下的农民本性的存在.

贾平凹在后记中说他是农民: 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

最最最让人品位是这句话----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

但是,他也恨故乡,故乡给他带来很多痛苦与不快.不管怎么样,虽然他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他最终还是坦率地承认-----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上的。

这哪里是恨呀,这简直就是对自己出身份的极度认可与自豪,一种脱凡超俗的伟岸与自信!

中国几千年农业立国,从农村走出来的文人墨客,学者政客等等不计其数,我想,不管从农村出发的他们,后来走得多远,走得多高,他们都在成功或者成名的背后守护着一个根子里的灵魂------农民本色.

农民这个群体的生活也许没有所谓城市人的时尚文明,但是他们自有自己的一套文明,而且是更厚实的一种文明,更墩实的一种文明,更朴实的一种文明.当这种文明被几千年来所从没有遇到过的改革开放和所谓的城镇化道路所包围,冲击,和围剿的时候,贾平凹所流露的难道仅仅是一种伤心无奈失落或者精神上痛苦么?他失去的仅仅是自己魂牵梦绕的故乡么? 显然不是! 他真正要表达的心事绝不亚于这个民族的最高统治者的心事.

那就是吃饱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明天早晨起来到哪里去,去干什么???

不管情愿与否,贾平凹最后还是失去了自己故乡,至少是失去了精神上自己小心翼翼的护佑着的那个故乡,他感觉到了痛苦与不安.作为农民,在他失去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家园的时刻,也正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失去自己的农耕文明走向所谓工业文明的时刻. 这个民族所经受着的痛苦与阵痛,至少十几亿中国农民的痛苦与阵痛,不应该被忽略!

 几千年存在的一种文明存式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散落,我们没有如椽的巨笔,然而,贾平凹有! 我相信,他记录的这个时刻,这本书所承载的意义,也许不为很多人所意识到或者感觉到.

正如他忐忑不安的担心自己的仇家会骂自己干的事情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件一样,也许有人会骂这本书,会骂他们所认为的无聊透顶农民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这都不重要,因为再过千年,总有人会意识到它的意义所在.

故乡(一或更精确的说成农业文明)作为一种遥远的回忆正在越行越远;一如秦腔作为一种艺术方式正在逐渐走向没落,我想,贾平凹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个痛,于是一本史诗般的力著便横空出世了!!

可以不读秦腔,但是不能不读秦腔的这个后记,一如我们可以不读文献的内容,但是不能不读作为文献结论的最后那几句话!!

我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开始读《秦腔》的,当时他说:“你看看吧,挺不错的,看完了写点儿东西。”于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将《秦腔》看完,但现在,却又羞涩于不知说什么,写什么。

读完这部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叹服于贾平凹的写作能力,他将这部宏篇,几乎用白描的手法叙写下来,着实令人钦佩。

另一个让人叹服的是他的写作触角和对生活的敏感不是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他抓住了一个微观的,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农村转型时期的农民、农村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现状。

通过清风街上的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鸡皮琐碎泼烦”的事件,自然而真实地述说着自身的情感体验。

之所以说“自身的情感体验”是因为我在读了这部小说的后记后了解到: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实则是在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镇棣花街,清风街上的人和事在棣花街大都能找到枝枝蔓蔓。

作者在棣花街生活了十九年,这里有他童年和少年的回忆,而人的一生细分的话也不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已。

一个存有自己童年和少年回忆的地方,在自己心中必定是举足轻重的。

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是富裕还是贫穷,是顺风还是逆流,但它终究是单纯的,是真实的,是幸福的。

所以,最后作者说要以这部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秦腔》不仅是作者对故乡的追忆,也更是对处在农村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与土地的纠葛、农村传统文化将何去何从的思考。

清风街上最有出息的两个人就数夏风和白雪的堂兄了,而这两个人,一个在省城工作,一个去了新疆,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都脱离了土地(这里是说不直接参与耕作)。

还有夏天智死后为其抬棺材时,因东街大部分近亲外出务工而出现的缺乏劳动力的尴尬局面,到最后夏天义去察看七里沟,因土塬坍塌被埋的悲剧命运,等等这些都在一一述说着农民与土地的纠葛。

虽然农村老话说:“农民是土命,土命就该以种地为生。”但当社会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在一个个尴尬和悲剧面前,农民固有的观念是否应该随之改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有该怎样去处理,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秦腔》小说的其中一条主线是秦腔这一古老而传统剧种的发展现状。

而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清风街上最漂亮的女人”白雪了。

白雪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唱秦腔的名角,后来因为结婚生子和多种变故不得不离开了剧团。

而白雪在剧团时的团长是夏中星,夏中星在时,剧团还隔三差五到周边乡镇村庄演出,后来夏中星被调离去当宣传部部长,剧团从那之后也就日益衰败了,凑在一块儿唱秦腔也就更难了。

有戏剧就会有戏迷,白雪的爹夏天智就是一个十足的秦腔戏迷,唱秦腔,画秦腔脸谱,还为此曾专门出过一本书,由此足以见得他对秦腔的热爱。

但他的死,同时也暗示着秦腔这一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体现了作者贾平凹在小说中对农村传统文化的危机感。

而我个人还曾荒谬地认为这本小说的.名字为什么是《秦腔》,而不是《清风街》之类的,或许这正是贾平凹所要突出的以“秦腔”为题,更加体现了他对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心。

不管是置身于作者还是作品,我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值得品读的!

往年寒假,拜读了贾平凸先生的《废都》,今年传闻他的《秦腔》是茅盾文教获奖作品之首,趁假期一睹为快。

之前在网上看过别人对这本书的评论,驳倒不一,有人讲这是一部村落乡市化地史诗,也有人讲基本不配茅盾文教奖的光环。

在没有读过原著前,这些评价当然都没什么可疑度。

《秦腔》的故事哗变其真真的很简单:小讲以一个疯颠之人引生为讲述人,以浑风街为故事发生发水地,以秦腔为乡土中国的意味意象,建筑了一个繁复极重的世界。

我读到的是浑风街上扮演的一台年夜戏:一幅幅鲜活扭捏的人物镜像,一个个农夫的生老病死、聚散悲悲,一件件整碎与喧闹的村落故事,一段段村落豪情的真真写照。

我开展在村落,小讲中的每个血肉饱满的人物:退戚教师深嗜秦腔的夏天智、典型的村落老一辈干部夏天义、秦腔女演员白雪、村落大夫宏生、叽叽喳喳的年夜嫂们、企图生养干部&&我险些都可以或许从身边找到原型;每个故事:没有技能、不懂功令打工的辛劳与悲哀;笨拙与超生;侍奉老人的纷争&&彷佛已就发生发水在我的身边。

一部《秦腔》让我看到了在明天将来诰日村落乡市化的进程中,村落呈现出的无可何如而又不止逆转的衰落与没降,父辈农夫对土地执迷不悟地眷恋与崇拜,年沉一代临危不惧对土地的丢弃与剥离,村落传统的伦理价值与讲德价值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支离破碎,传统文化的担任与抛弃在新情势下的无法与悲哀。

读《秦腔》不克不及着慢,更不克不及慌张,就像作者本人讲的那样:若是您渐渐往读,能熟悉我的苍茫战酸楚。

像抽丝剥茧般一层一层地往外褪才能读到其粗髓战魂灵,像悠悠品咂好酒一样才会感受出它的喷鼻醇与浓郁,像细细品茶一样沉饮慢啜才会感受个中意境战神韵。

作为山西人,固然我对书中的秦腔曲牌知之甚少,但我知讲,广年夜农夫就像酷爱土地一样深爱着故土的戏剧,不可是秦腔,这是一种意象,作家是在表白战农夫不止分割的器械正在阵痛中被剥离母体。

《秦腔》不愧为乡土中国的一座无字丰碑,不愧为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

书中描述的村落糊口的凋敝,土地伦理的嬗变,传统文化讲德陵夷引发的人心紊治战抱负掉序,深深触动着我。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听说《秦腔》这本书在前阵子火了一把,所以也买了一本,仔细地拜读了一下。

匆匆匆匆读过,闭目掩卷,书中的人物分明鲜活,故事的片段仿佛发生在身边。长篇小说《秦腔》由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沉寂3年、历经4次增删而成,以贾平凹生长于斯的故乡棣花街为原型,通过一个叫清风街的地方近20年来的演变和街上芸芸众生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生动地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给农村带来的震荡和变化。小说采取疯子引生的视角来叙述,但真正把所有情节穿起来的是一个个秦腔唱段。

《秦腔》并非写戏台上唱的秦腔,而是以凝重的笔触,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新时期农民的生存状态,解读中国农村20年历史,书这本书通过秦人自导、自演、自观、自评秦腔的痴醉迷狂的传统风俗的描述,揭示了秦腔与秦人在日常生活中血肉联系,秦腔根植于当地浓厚的传统文化,与秦人精神意识密切相连,而秦人离不开秦腔,及生存精状态和秦腔昔息相关,作者生动地展示了八百里秦川人潜藏于意识深层的刚烈、粗放、忍耐的民族气质和精神上自给自足的生存状态,呈现出一个充满生气与活力的、完整的自然的人文景观。

在作者笔下,秦腔不仅是传统民俗,而是一种民族气质的载体和象征,因此作品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充满生命气息。首先,作者不仅生动呈现秦腔的底蕴特点,而且突出人的意义,把秦腔与人的生存状态紧密联系,有这样的人,才有如此的秦腔,有这样的秦腔,才有如此的人,生动挖掘传统风俗和民族气质的联系。作者对传统风俗描绘时,与人民的情感世界相连,秦腔舞台成了人性的舞台,情感的世界,秦腔是人生的艺术升华。作者表达出对这种传统风俗与民族气质熔铸一体的人文景观的独特理解,其中有着苦难的超越意识,苦难生活造就了秦腔,所以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表现作者仁道主义的精神。

《秦腔》是一部“反史诗的乡土史诗”,有史诗般庞大的规模和厚重的质地。贾平凹用文字还原和营造了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是对将要成为绝唱的农村生活作的“挽歌”。是对传统乡土的一种“回归与告别的双重姿态”。

就像作者讲的那样:“如果你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茫和辛酸。”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读了贾平凹的,《落叶》我被他的文字投射出的人生哲理深深感动。

看似在写物记事,实际上,正是以桃树和石头为依托,阐述了作者对人生意义的思考。

我看到了那一个个装满真情的文字,被作者当成了载我们认识人生的车轮下的枕木。通过他的笔,他的思维,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平凡而美丽,历经苦难,终于实现理想的主题。

丑石一文,作者采用了先抑后扬的写法,把一块丑石的命运写得跌宕起伏,让读者大饱眼福。最让我们受益的,是丑石透露出来的精神---虽其貌不扬,却很实在有用。和我们做人一样,要实在,真诚,从不忽视自己的价值,在别人不肯定自己的情况下,自己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只要你是一块金子,总会发光的,切莫被别人的评价迷失了方向。

每篇散文的主题,无不表现了作者对生命美好的讴歌以及对生命本身的深深思考。

贾平凹作品读后感

又一次捧起贾平凹的《丑石》,我仍是爱不释手。让我喜爱的,不仅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丑石很丑,她的模样像石一样,但丑石派不上用场,既不能凿下刻字雕花,也不能供来浣纱捶布;丑石无人喜欢,小孩子讨厌他,大人们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再污土和荒草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后来又将她运走去研究。只有到了这时,人们才对他另眼相看,肃然起敬了。

这,不正是丑石内在的价值折射出的金子般的闪光点吗?

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著名电影舞星艾斯特尔1993年到米高梅电影公司首次试镜候,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然而艾斯特尔并未因此丧失信心,他将这张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在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终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贝多分的老师说贝多芬绝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曾说他“反应迟钝·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堕落的腐败者”。而今天,为什莫他们能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呢?因为他们有用不服输的精神和志气,有自己的真才实学,有时是在在的贡献。

然而在今天,却有人因为一时不被重用,发挥不出长处,找不上合适的工作就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其实暂时的受挫正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这种考验,就会永远被闷在地下。还有的人,并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踏实钻研,却总以为自己是块金子,是个英雄,抱怨这个世界对他不公平,这种虚伪的心里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成泥巴吧,然总人把你踩成一条路。

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辛勤耕作,谁能否认明天不是一个丰收的日子呢?总有一天,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的五彩缤纷。

贾平凹浮躁读后感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

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

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

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

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

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

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

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

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

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

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

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

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

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

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

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

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

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

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

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

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

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

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

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

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

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

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

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

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

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

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

”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

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

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

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

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

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

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

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

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

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

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

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

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

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

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

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

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

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

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

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

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

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

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

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