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保单质押合同(模板14篇)

小编: 念青松

合同协议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书面形式更常见和推荐。接下来,为大家提供几个常见合同协议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

质押财产清单(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身份证号:

出质人:身份证号: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

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

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

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

借款人承诺:

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

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

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质人:

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出质人(全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质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相同,主债权种类及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设定。

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_______(详见动产质押清单)作质物,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质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质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第五条质物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项下质物应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同时将质物的所有有效证明和权利凭证交与质权人保管。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对质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出租、出售质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价值非因质权人原因减少的,出质人应当恢复质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为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债务人归还全部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质物。

第六条质物的保险。

1.质物由出质人在______办理足额财产保险,并指定质权人为该项保险赔付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质权人认可,不得有任何限制质权人权益的条款。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将质物的保险单据正本原件交质权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如保险中断,质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4.质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的,保险赔付金优无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条费用的承担。

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公证费用山出质人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质权人和出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质物的;。

(4)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质权人住所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交付质物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一份,债务人一份,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出质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示。

质权人已提请出质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全面、准确理解,并应出质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___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___,保证该___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___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___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___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___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企保单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质权人:。

出质人:。

为了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___权质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___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主债权为甲方依所号、号、号借款合同向乙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实现质押权的费用首先从___权变现所得中扣除。

第3.1条质押权利详见《质押权利清单》。《质押权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2条甲方质押权的效力及于___权从权利、天然及法定孳息、___权的代位物,以及___权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第3.3条《质押权利清单》对价值的约定,不作为甲方处分该___权时的估价依据,不对甲方行使质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3.4条质押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5条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维护___权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___权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

第3.6条乙方的行为足以使___权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___权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四条质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质押权的实现。

第5.1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实现质押权:

a、甲方主债权到期乙方未予清偿的;。

c、乙方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d、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实现质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5.2条甲方实现质押权时,可将___权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___权折价以抵偿债务。甲乙双方未就质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甲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___权。

第六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第6.1条乙方享有对抵押___权的完全处分权,___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为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已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6.2条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___权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存在法律上瑕疵。

第七条乙方承诺。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第7.1条无需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主债权和质押权转让,乙方仍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第7.2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___权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并保护___权不受任何侵害。

第7.3条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估价、登记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7.4条甲方质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第7.5条甲方实现质押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甲方抵押权的行使。

第7.6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甲方:

a、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___变动;。

b、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c、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第7.7条对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7.8条甲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的顺序,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担保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第八条甲方承诺。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9.1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9.2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任何措施。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10.1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主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10.2条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10.3条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亦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10.4条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

第12.1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12.2条甲方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第12.3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质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保单质押借款合同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 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 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本息的,质权自动消灭,贷款方应当返还上述保险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保单质押借款合同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本息的,质权自动消灭,贷款方应当返还上述保险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借款方(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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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质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款人向甲方借款用途为:生活用款。

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月息2.5分。

三、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于合同签署时将上述款项交予乙方,不另附借据收据,合同签字即视为款项收付。

收款人现已收到上述借款(盖章签字确认):_____。

四、还款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分期还款的乙方于合同生效后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六、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欠款本息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中,或亲自交予甲方本人,以银行回执、收据为准。若发生借款逾期,则该期未还借款本息的逾期、违约等款项,应在归还逾期借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乙方及保证人提前还款,未足一月的利息,按照一月收取。乙方每期还款清偿顺序依次为欠款利息、罚金、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交通费、律师费,剩余视为偿还本金。

七、保证担保:

1、为保障甲方(以下或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同意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担保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

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日到期;。

(3)借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届至及借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甲方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凭证为准。

3、保证期限为:贰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到期)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4、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借款人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全部债务,保证人均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按甲方的要求直接向甲方支付;保证人在此确认,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先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保证人在此明确放弃要求先履行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抗辩。

5、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人同意,经甲方同意展期、重组的借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乙方没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的,在上述约定的保证期间内,甲方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甲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甲方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八、保证与陈述: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及保证人(后者下文或合称为“担保人”)向甲方各自陈述和保证如下:

1、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保证担保而言,自然人保证人在此承诺,如发生保证人失踪、下落不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则将由其监护人、财产监(代)管人以保证人的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保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将以其遗产对债权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借款人或担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担保人(法人)的住所、联系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的一方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并保证在借款期间,将根据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甲方满意的担保措施。

6、担保人确认如已依据本合同承担了有关担保责任,则在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被清偿完毕之前,担保人暂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担保义务而产生的对借款人的追索权。

7、担保人确认,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向甲方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的行为被依法撤销的,担保人于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即时自动恢复;如此时原有担保已经释放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义务自动恢复后的5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权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办理登记或交付,或者提供担保权人满意的其他担保。

九、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3、借款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甲方监督检查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与他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8、借款人违反其与甲方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1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12、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13、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有关担保条款,或在另行签署的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14、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担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担保人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的;。

(2)、担保人违反各自应承担的本合同中有关担保规定的;。

(3)、担保人违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6)、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或违反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签署的其他担保文件项下义务的。

十、违约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1)、有权按照欠款总额的30%收取违约金。

(2)、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

(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借款支付方式。

(5)、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出借人/担保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甲方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中“保证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各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相互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并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借款展期、重组及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

2、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甲方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违约金、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导致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正本共四页,一式二份,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门保单质押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质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质物清单及有关证书、单据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单质押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和《民法典》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_____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_____合同号码为: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_____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八条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_____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_____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借款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单质押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和《民法典》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月利息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逾期支付的,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付清全款之日止每天按全款万元的_________%向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全部款项时止。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七条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保单质押合同

职务: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编:________。

因甲方与乙方签定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甲方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出质软件。

1、详见《软件著作权质押清单》(附件一)。

2、《软件著作权质押清单》对质押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61条对出质软。

件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3、出质软件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甲方交与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质押担保范围。

1、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期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当甲方不履行其债务时,乙方有权直接要求出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质权的存续期间质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出质软件凭证的移交。

1、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应于年月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保管。乙方验收后向甲方出具收据。

2、甲方履行全部债务后,乙方应当及时将该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返还甲方。

质押登记。

2、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质权的实现。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软件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2、乙方依本合同之约定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愈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3、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补充担保。

软件质押期间,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软件价值减少的,甲方应于前述情况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押期间,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2、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3、法人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1、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3、及重大经济纠纷;。

4、出质权利发生权属争议;。

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自然人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1、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2、出质软件发生权属争议;。

3、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再出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2、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付。

3、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著作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出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保单质押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和《民法典》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月利息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逾期支付的,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付清全款之日止每天按全款万元的_________%向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全部款项时止。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七条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