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新冠肺炎应急预案(汇总13篇)

小编: 字海

应急预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方的紧密协作和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下面是一些应急预案实操经验分享,欢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

新冠肺炎应急预案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学校午休、课后托管安排,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新冠肺炎应急预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措施,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周英记。

副组长:彭志文、彭诗宝、李立凌。

成员:李国华、彭少华、刘小青、罗克雄、李茂青、周军、杨国新、周巧装、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听取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系统的联络,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向乡督管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下设办公室,李茂青任办公室主任。

二、疫情应急防控处置。

(一)未发现可疑症状的。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向乡督管办报告疫情。(李国华负责)。

2.加强出入校园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认真登记来访人员,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开学前由厉秣负责,开学后由门卫负责)。

3.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做好师生员工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等日常防控。因病缺课缺勤人员应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各班主任负责)。

4.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操场、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李国华、彭少华、刘小青负责)。

5.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学校宣传栏、告家长书、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宣传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由罗克雄负责)。

(二)出现可疑症状的。

学校对师生员工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或者师生员工主动申报有上述状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隔离。立即将患者(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避免接触。

2.报告。立即报告迎光乡卫生院、迎光乡政府和迎光乡教育督管办,若是学生的,还应告知家长。

3.调查。由乡卫生院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流行病史调查,询问了解近14天内有无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其他确诊病人的接触史。学校应密切配合乡卫生院开展调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送诊。如无流行病史,嘱咐其佩戴好口罩,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发现疑似“新冠肺炎”,乡卫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将可疑症状者转运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5.随访。学校应全程随访患者的就诊信息。如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应协同乡镇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处置。如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新冠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查疑似病人的行为轨迹和接触师生、场所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经疾控部门调查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和物品消毒,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三)出现确诊病例的。

如学校接疾控部门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对疫点进行消毒、师生健康监测、隔离密切接触师生等措施,并开展分类管理处置。

1.如发现输入性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其他师生与病例无密切接触的,未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对出入校园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集聚。与病例有接触的师生涉及到班级、办公室、食堂、宿舍或其他校内公共场所的;或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可能发生校园内部传播的,经专家评估后,根据意见实施局部或全面停课。

三、疫情应急防控善后。

1.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有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情况,要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报告措施。如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相关工作小组应迅速响应,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采取密切接触师生的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全面实施各类消毒卫生工作。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应迅速摸清病例在学校内的活动轨迹、接触物品和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并主动快速封闭和保护好上述场所、物品和车辆,卫生疾控部门专业消毒人员到场后,由后勤消毒组配合做好活动场所、车辆、接触物品的物表、空气等各项终末消毒工作;同时,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后勤消毒组应对其他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3.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各相关工作小组应迅速响应,做好病例家属思想工作,稳定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情绪,引导他们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并如实提供线索,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摸排、联络、确认工作,以保障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隔离等相关工作全面高效快速有序开展。

4.按流程严格落实应急和善后措施。有学生或教职员工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学校疫情评估研判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指令,必要时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学生或教职员工病愈后须持解除隔离告知书等材料,并经应急领导小组复核后方可复工或复课。

5.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主动发现并认真对待寻求帮助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师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让他们掌握防护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疫情防控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据《新邵县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本预案等文件,制定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各乡镇教育督管办和县直单位、民办学校应急预案(加盖公章的纸质稿)于3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综治办审核。

2.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对待疫情,稳定情绪,防止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实行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疫情解除。每日14:00前向乡教育督管办报告。严禁擅自向社会及新闻媒体发布疫情信息。发生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性质、原因及采取的初步措施),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

3.物资保障。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触学生进行留校医学观察的预案和准备工作。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洗手液、消毒液、应急药品、口罩等各类防护用品。

4.资金保障。安排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5.人员保障。依靠乡卫生院,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及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调配工作人员。

迎光中学2020年3月30日。

附件:

word/media/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与处置流程图。

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科科室发现疑似病例后的应急处理,保障发病人和发现人的人生安全,维护科室的正常工作运转,现制定__公司经营科新型冠状病毒突发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__。

组员__。

二、突发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但是高于37.2℃本科室就要上报。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络血和腹泻。

三、应急流程。

1、信息报告。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疫情应急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上级。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小组成员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救急救中心进行救治。发现人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科室办公室要马上禁封隔离。小组成员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其他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易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两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要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一是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二是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科室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公司成员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成员的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五、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付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小组应及时请示上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当地救援机构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在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源均已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为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兼顾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切实发挥集团领导作用,狠抓具体职责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切实保障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集团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具体工作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工作组职责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职责

总体负责领导协调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决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协调的重大问题。

(二)综合协调工作组职责

负责接收和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指导和落实,并提出防控措施;统筹负责集团疫情防控工作内外协调沟通,积极对接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市疾控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和工作需要统一协调、调配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三)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区疫情防疫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度工作;做好集团车辆调配工作。

(三)信息核查工作组职责

(四)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五)舆情宣传工作组职责

(六)督导检查工作组职责

(一)对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

(二)干部职工进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联系社区处理,并核实行程。

(三)后勤保障组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发放防护物资,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差。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状态异常的人员进入单位。

(六)加强重点人员台账管理,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职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干部职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在单位内随意流动。

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乡境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乡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个别乡镇或全县范围内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高坪返乡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遂昌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需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一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对活动轨迹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对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需要县级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市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3)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行政村、自然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5)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6)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本地暴发疫情,并构成全县扩散蔓延风险。需要省、市、县级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全县其他乡镇(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省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采取阻断疫情向周边地区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省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对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以及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遂。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行政村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持续性村级传播,并形成全县扩散蔓延局面。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应急处置措施,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省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国家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完善乡镇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乡镇管控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乡镇局部区域或整个乡镇划定为疫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人员、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县道、乡道、小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离乡通道可暂时关闭。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商店、农家乐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针对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随时组织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共和国传染病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干部职工的健康安全,营造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区经济合作外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机关安全稳定。

四、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做好值班值守。此次疫情发生持续时间贯穿春节期间,做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攻坚战的思想准备,认真落实疫情期间机关值班值守制度,做到疫情期间每个股室要有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二)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局机关干部,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及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通知注意事项,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和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发布区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恐慌等不良情绪。(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三)了解和掌握全局干部职工动态。对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全面了解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重点掌握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广东深圳、浙江温州等地或者接触过上述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并签好承诺书。如有发现,将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当事人本人做好自我居家观察隔离防控,及时向居住所在社区联系登记。(责任股室:综合办)。

(四)加强管控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局机关暂不举办各种规模的投资推介会、恳谈会,不组织规模化外出小分队招商,减少人员聚集机会;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配套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股室:综合办、经济合作办、重大活动办)。

(五)加强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配合管委会封闭办公大楼侧门和后门,上下班只从正门进出。每天在管委会大楼正门进出口配合门卫做好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测量体温工作;定量分配防护用品,购买洗手液、消毒剂,每天做好办公室通风和消毒工作,保持清洁卫生。(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六)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加强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密切联系,坚持每日一报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机关内部防控工作措施,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并配合有效处置疫情。(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五、责任追究。

机关各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股室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股室和个人的责任。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物业小区实施严格管控。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月____日____时,全市所有物业小区有限开放出入口(建议每个小区只保留1-2个),出入口设立门岗查验点,设置“场所码”,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居民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方可进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做好检查,对经提醒、规劝仍拒绝提供相关证明的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记录并通报社区“三人小组”处置。

2、规范出入口管理,实施无接触配送。疫情期间,对进出人员(包含车辆进出)进行“四件套”工作:坚持健康码必扫、行程卡必看、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暂停所有非必要流动,非本小区住户不得进入。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指定区域进行转存取,居民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或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邮购、快递物品,签收快件邮件及拆开包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3、物业小区内停止一切非必要活动。全市物业小区一律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销促销、游园会、集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4、强化公共空间及设施设备消杀、环境卫生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镇街、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切实做好日常公共空间消杀,增加公共区域和业主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门禁把手、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消杀次数。同时要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口罩收集点,做到垃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居家服务和人文关怀,设置便民服务点和暖心服务热线,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疫氛围。要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服务;与村社区和专门医疗机构建立对接机制,配合相关单位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6、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信函等多种途径方式,及时发布管控信息和核酸检测等相关安排,提醒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关注邻近地区疫情变化情况;积极宣传引导居民群众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接种疫苗、坚持良好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等要求,按照部署有序配合镇街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区域的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洗手液、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在小区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疫情后,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危害和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预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

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

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

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动出击,第一时间成立专门机构,及时转发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我区一系列疫情防控救治方案预案。制定发布机场、火车站进藏人员排查流程图,医疗机构发热病例排查流程图和疫区返藏人员村(居)管理流程图,规范筛查程序,严格筛查传染源。组建新冠肺炎专家救治组,确定13家定点发热门诊和8家定点救治医院。在发热门诊设立单独的就诊区、检验区、隔离区,开展分类就诊、分类筛查、分类处置。指导安排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其他住院病人转运到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腾出200张传染病病床,全区预留床位673张,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优先保障防控一线,做好打持久战准备。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会舆论。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唯一一例输入型确诊患者2月12日治愈出院,实现我区医务人员“零感染”,连续15天无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开学、复工在即,返藏人员增多,输入性风险增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学研判疫情防控新形势,聚焦筛查、隔离、检测、分诊、救治等各重点环节,对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安排,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更加周全的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以更规范的机制、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救治确保我区新冠肺炎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努力提高救治水平。

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疗救治组,设立办公室、新冠肺炎确诊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再次明确自治区13家定点发热门诊,确定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各地(市)、县人民医院为辖区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纳入自治区级定点后备医院,必要时征用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拉萨市东城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用于集中收治全区新冠肺炎患者。

预案提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属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各地(市)定点医院和县级定点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本地(市)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认为无法承担医疗救治工作的,可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医疗组申请援助,统筹调配医疗救治力量实施救治。那曲市、阿里地区在救治工作中可申请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医疗救治或转运至自治区级定点医院。

预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完善病例发现和报告机制,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提高患者检出率,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的,要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尽快将疑似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排除。

预案明确,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

预案还就合理分流患者,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病例集中收治转诊与转运、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救治信息报送、患者费用保障、医务人员待遇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5.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6.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7.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1.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假期出行信息。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2.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除不需隔离人员外由外地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14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3.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5.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6.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7.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限定工作区域。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8.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

9.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1.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短缺问题,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协调解决;本地区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解决。

2.配备专职消杀队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五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七不宜”: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3.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1.严格落实进出通道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人员聚集。

2.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单独设置货运通道。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4.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5.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手册(试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__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__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1.3.2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依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3.3公司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项目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应将自有船舶、外租船舶和分包协作队伍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纳入,明确应急措施。

1.3.4公司各自有船舶根据所在项目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不在项目施工的船舶由船舶隶属单位统一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工作原则。

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排查,密切关注相关疫情信息,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工作。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落实监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发挥公司系统管理优势,规范员工卫生习惯。同时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两级集团各项工作部署,完成疫情防控相关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领导和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疫情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疫情发展等实际情况,提出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

各单位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并全力做好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动态跟踪掌握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收并传达指令;负责疫情应对期间公司相关宣传、媒体沟通和舆情应对工作;协调有关应急资源和相关部门应急联动,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办公室:

公司安监部:

2.3主要工作部门。

公司办公室:牵头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疏浚办公室和值班室;负责与疏浚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开展有关沟通工作;指导涉事单位和配合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参与重要措施方案的拟定,该方案报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跟踪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进展情况,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疏浚宣传管理部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媒体沟通、协调与应对工作;组织应急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情引导,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工会办公室:根据疫情情况,为职工统一购置符合要求的医疗防护用品及预防物品;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内部义务捐献等活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

财务金融部:跟踪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进展及处置情况,并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应对工作和应急资源保障设施所需资金。

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开展疫情总体防范工作;参与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订。

市场投资部:统筹协调公司各国内经营机构、项目公司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各国内区域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国内各地政府、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海外事业部:统筹协调公司各海外驻外机构、项目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境外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外交部、商务部、境外当地政府、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其他各部门:跟踪掌握归口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进展情况,并及时开展本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公司办公室保持信息的互联互通。

2.4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

各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2.5项目部/船舶应急组织体系。

各项目部/船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部/船舶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3.1疫情预防。

3.1.1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有效控制人员出差及出行,减缓人员换班,避免交叉感染。

3.1.2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足量配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洗手液、消毒喷壶、84消毒液、酒精、红外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做好人员个体防护,对各场所及时采取消毒措施,加强人员体温检测。

3.1.3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对人员外出或出差、施工人员返场提前进行审核,密切掌握人员动态,避免疫情高发区人员入场,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防范工作。

3.2信息监测。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测信息,并按照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主动监测,包括:疫情监测、主要症状监测等。

在境外,海外事业部应当密切关注驻在国(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动态信息,做好风险评估,并加强与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的信息共享,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苗头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向各相关方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3.3预警。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政府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和员工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公司的网络、电话等多渠道进行通报预警。

3.4信息报告。

3.4.1疫情解除前,公司各级单位实施疫情防范信息日报机制,各单位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疫情防范信息和人员动态,按相关要求向公司办公室、安监部报告。

3.4.2公司内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工作,同时按照《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报送疫情信息,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4应急处置。

4.1响应启动。

公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实行全级次响应,即:发现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员工所属单位(项目、船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上级单位接报后逐级启动应急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4.1.1公司内部出现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1.2响应国家和省级政府应急联动要求的。

4.2响应程序。

4.2.1公司应急机构启动程序。

1.报告程序。

公司办公室收到相关疫情信息后,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组长,由组长决定启动公司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上级集团、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进行报告。

各单位、项目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本级应急通讯录。除明确企业内部通讯方式外,应识别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项目部应识别所在区(县)及所在市的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

2.首次应急会议。

启动命令下达后,公司办公室主任筹备召集首次应急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参加。

3.后续应急会议。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召开后续的应急会议,研究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

应急办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事项。

4.2.2主要负责人的应急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行动。

(1)宣布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主持首次应急会议;。

(3)批准重大应急决策;。

(4)确定是否派工作组赴事发现场;。

(5)决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国家领导人指示及政府部门要求;。

(7)授权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告疫情情况,审批对外公布的材料;。

(8)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9)宣布公司应急状态的解除。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应急行动。

(1)协助组长工作;。

(2)根据授权代理行使组长应急职责;。

(3)组织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

(4)组织召开后续应急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5)调动应急资源;听取专家建议,完善应急救援方案;。

(6)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

(7)及时向组长报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

4.2.3应急办的应急行动。

1.协助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组织应急状态下24小时值班;。

3.保持与各方的信息畅通,及时汇总疫情情况;。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5.保存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记录;。

6.应急状态结束后组织编写总结报告。

4.3应急处置。

4.3.1应急处置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企业为辅。边远地区或境外地区企业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如果当地政府应急范围难以覆盖或者应急响应晚于企业,以企业应急为主。

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内部的,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减少危害和影响。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外部的,要及时做好通知,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3.2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疫情事件后,应当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范围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公司所在区域受到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地区的相关信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通过信息发布等各种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后,积极开展预防预警工作。

(2)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加强在疫区职工的健康检查和差旅控制;。

(3)采购、接受、分配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开展公司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司及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等工作。

5.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在建项目要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1)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值守,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2)要如实开展体检工作,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

(3)对在建项目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登记制度;。

(6)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6.各单位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到所在区域定点医院检测、确诊和治疗。同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将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情况报送公司办公室;并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和统计,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

7.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受灾区域员工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员工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境外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涉事单位应当及时对受灾人群转运回国医治。公司外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境外机构或各单位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疫情区内或受波及范围内的,且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医疗药品、医疗设备等援助申请。

4.4应急结束。

当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境外机构和项目所在国或者业主的要求,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解除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解除命令,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后期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疫情感染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抚、安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专业卫生机构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污染扩大。

对因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隔离情况以及所采取其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积极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6应急保障。

各单位应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所需人员、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下,积极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疫情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7附则。

7.1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安全、平稳、有序,确保全市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冠疫情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规范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四、应急准备。

(一)各校要建立了场所独立、设施齐备的隔离观察室,按照完全满足全体师生“14乘2”的配备标准配备口罩,测温仪平均每班至少一个,消毒液、防护服、洗手液等其他防护物资备足两周以上使用,并能做到持续供应。

(二)调整高三教室和任课教师,调度全校资源,优先保证高三开学需要。按照疫情期间每班不超过40人的标准,实行小班化教学。学生用餐按班级措峰就餐,排队打饭间隔一米以上,单人单桌同向间隔一米就坐。高三学生宿舍按每间4人安排。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一周前,对校内外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完成对学校公共场所、公共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等进行全面消杀。

(四)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学校等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的业务能力。

五、学校开学前疫情处置。

严格人员摸排管控,落实好晨午检“日报”制度,精准掌握教职工、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动态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返校师生实行分类管理:

(1)来自湖北省外的疫情较高风险地区外地师生员工,凭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经体温监测合格后进校学习、工作。

(2)从湖北返沧的师生及学校师生员工中五类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聚集性疫情和确诊病例传染源追踪过程中的暴露人群、所有境外来沧人员、有近期境外疫情持续传播地区和湖北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等)必须报当地卫健部门全部做两次核酸检测、一次血清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合格者方能进校。

(3)境外师生在接到通知前,一律不准返沧进校。

(4)所有师生返沧进校,必须提前三天向学校提供十四天以上体温监测正常记录,填写《师生个人健康登记卡》和《师生个人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