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担保合同(实用13篇)

小编: 笔舞

担保是经济交易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它能够增强债权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信心。在担保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包括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责任等。

财产保全担保合同抵押担保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法院提供财产保全保函,并按法律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收取相应担保费用并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条。

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标的为:被申请人名下的。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后经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认定的实际保全价值:人民币/万元。

3、乙方在出具的财产保全担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担保期间。

乙方的担保期间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后,乙方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之日起至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之日为止:

4、不可抗力出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5、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形出现。

第四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人民币:元整。

(大写:人民币元整),若乙方的担保时间超过12个月,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月)的超期担保费。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产风险评估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应向乙方预交信息反馈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保证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信息资料(包括:财产保全及解封裁定书复印件、案件开庭传票复印件、案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复印件)。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被申请人的财产解封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人。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提供的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无息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监督、查询乙方就本合同事项提供的担保服务的相关情况。

2、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的证据材料(提供原件供乙方核实并由乙方保留复印件备查)。担保发生之后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提供原件供乙方核实并由乙方保留复印件备查)。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对乙方的委托事项不可撤销。

5、甲方与被申请人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申请人恶意串通骗取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6、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7、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担保责任。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如果甲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或者诉讼请求未能得到人民法院全部支持或者其他法定事宜,导致被申请人向乙方索赔,乙方对甲方有追偿权,甲方应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对被申请人的损失赔偿款等)。

2、本合同生效且乙方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后,乙方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财产评估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情形),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的担保未被人民法院认可的除外。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乙方有权行使先履约抗辩权,拒绝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甲方每逾期缴纳费用一日,应当按照应支付但未支付费用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缴纳费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若甲方变更保全财产标的物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本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物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5、甲方在具备申请执行条件后三日内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每逾期申请强制执行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申请强制执行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6、甲方在债权得到偿付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财产保全担保,每逾期申请解除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7、如果本合同涉及的纠纷在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的支付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个人财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邮政编码:

为确保抵押权人与的借款承诺,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用途为。

第二条乙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三条抵押物清单如下:

1、房地产座落:

2、土地面积:

3、土地使用年限:

4、土地。

5、土地合同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7、房屋建筑面积:

8、共有权份额:

9、房屋所有权证号:

10、抵押物确认价值合计为:

第四条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甲方代为保管。

乙方以所购地产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或证明文件、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房屋土地及房地产权证收乙方执管。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金额人民币整。

第七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附着物,该附着物约定一并抵押。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甲方借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七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用乙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甲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甲、乙方双方若一方违反本合同,需承担另一方因此合同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借款人连续逾期利息未付时,属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回收借款,并依据甲方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行使担保权利。

第二十一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一份,广东铭致律师事务存档一份。

副本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财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因,特请求甲方作为保证人为其向(以下简称“贷款人”)提供保证担保。鉴于乙方保证全面、严格遵守合同各项义务,甲方经研究决定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协商,并本着最大诚信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贷款担保是指甲方向贷款人保证,当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由甲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务、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2.1甲方担保的主债务为:依据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确定的数额。

2.2甲方保证的范围及保证期间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为准。

2.3甲方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

2.4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或包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为准。

第三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3.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3.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为。

3.3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此项费用自贷款人向乙方发放贷款后不予退还。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4.1为保证本合同及借款合同条款的全面完整履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4.2履约保证金待乙方依约全面、严格、完整地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的各项约定后予以退还。

第五条关于办理抵押的约定。

5.1乙方应在与贷款人签署借款合同为抵押物、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执管。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乙方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乙方承诺在签署借款合同前将书面许可交由甲方或通过甲方交贷款人保存。

5.3乙方申明并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虚假交易、虚增交易价格等情况。

5.4乙方应妥善保管、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5.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5.6在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未获得完全履行前,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灭失或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甲方及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贷款人行使抵押权。

5.7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

第六条反担保。

6.1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6.2乙方同时指定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由甲方与反担保人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甲方的追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因其他原因代乙方偿还贷款后,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另外应支付甲方代偿资金占用费,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

第八条个人信息授权。

乙方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授权: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等进行跟踪调查。乙方保证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9.1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2乙方保证将甲方指定的手续材料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由甲方转交给贷款人。

9.3乙方保证自己为抵押物的实际占有人,在本合同及借款合同履行终结前不得对抵押物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处置和设定,包括赠与、转让、再次抵押、出租、质押等。向甲方进行权利处置和设定除外。

9.4乙方保证积极、按时履行偿还贷款义务,不拖欠、不逾期。

9.5乙方保证:当乙方及反担保人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及反担保人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乙方应及时(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且乙方有义务提供新的反担保。

9.6乙方保证若与其他人就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

9.7乙方保证并承诺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发生违约时,乙方保证积极、主动承担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9.8本担保合同项下乙方义务是连续性责任和义务,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论、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配合乙方及时从贷款人贷款,协助乙方办理抵押、公证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经济状况、家庭状况、资信情况等,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跟踪监督。

10.3当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乙方经营状况、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乙方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未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债务的意愿或能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乙方履行债务能力和履行意愿的其他情形。

10.4乙方逾期超过个月(包括个月),甲方有权直接向贷款人申请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后,甲方享有抵押物的处置权。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当乙方出现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本合同项下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对待处理,予以扣收不予返还:

11.1乙方违反第十条第9.2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不向甲方提交手续材料或提交的手续材料缺失、不全、不及时等。

11.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对抵押物进行权利设置或者设定的。

11.5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履行关于乙方及反担保人资信状况、经济状况、联系信息及其它信息告知义务。

11.6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5款的陈述与保证的约定,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反担保。

11.7乙方因与他人就抵押物的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并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及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

11.8乙方违反第九条第9.8款陈述与保证的约定而中止、中断履行清偿义务的。

(二)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每出现逾期一期,除应及时向贷款人偿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外,另应向甲方支付累计拖欠额10%的违约金。

(三)因乙方未按时偿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七条的约定分别支付违约金。乙方并应按七条的约定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

(四)乙方除因违约支付甲方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等外,乙方还应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差旅费、邮寄送达费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2.2贷款人将对乙方的债权(包括抵押权)转让给甲方时,甲方或贷款人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即使出现无法送达、无人接收的情形,也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对债权转让效力进行抗辩。

12.3乙方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包括视为送达),应在15日内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还款、承担违约责任;如到期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委托中介机构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而无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引起纠纷,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相关材料均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凭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14.4本合同自乙方履行完毕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之日起终止。

第十五条特点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已提请乙方特别注意有关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经应乙方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和解释。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配偶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财产担保债权人合同

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债务人):*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玻璃纤维纱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约定。

财产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质权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押人陈述与保证。

1.3本合同项下股份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1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质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各出质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质押股份。

3.1本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股份详见《股份质押清单》。

3.2本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质押股份的记载。

4.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持股人)的股东名册。

第五条股份质押的股东会决议。

5.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作出被持股人的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6.1质权人代被保证人代偿债务后,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将出质股份折价由质权人所有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也有权对出质股份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质权人依6.1条处分出质股份时,各出质人应予配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转让禁止。

7.1在被保证人偿还主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各出质人不得馈赠、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

第八条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8.1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8.3在出质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各出质人有义务。

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8.4当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出质人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8.4.1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8.4.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8.4.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8.4.4出质股份发生权属争议;。

8.4.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8.4.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8.5被保证人偿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份,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1.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质权人代偿或造成质权人经济损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9.2有权要求各出质人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出质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3如因出质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该出质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质权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3《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质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3.1出质人承诺妥善经营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业务;。

13.2出质人承诺在被保证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被持股人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质押,也不得与第三方从事任何对被持股人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13.3质押期间质押股份发生权属争议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3.4质押期间质押股份灭失或被有关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出质人须另行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第十四条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质押清单》。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不含正文,仅限盖章使用。

出质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附件:

股份质押清单。

出质人:质权人:

担保借款合同个人财产抵押

甲方:______(简称“借款人”)乙方:______(简称“贷款人”)鉴于: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______万美元的贷款。因此,鉴于本协议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协定,各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贷款。

1.1金额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规定,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____万美元的借款,同时借款人同意从贷款人借取该贷款。

1.2到期借款人应当在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算【____个月】(简称“到期日”)全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1.3利息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____%】的利率向贷款人支付贷款的利息(简称“利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计算,至实际偿还日止。利息应当以在任何时间未偿还本金以及实际贷款天数为基础进行计算,每年360天。利息应当在到期日支付。

1.4还款还款时间不迟于到期日,并应当贷记入贷款人自行确定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根据本协议要求进行还款的任何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在其后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1.5用途本协议项下借款仅限用于【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2.1担保协议作为借款人义务的担保,借款人同意以______设置质押(“______质押”)担保。

2.2担保条件本协议项下担保条件为:无条件担保。

3.违约事件。

3.1违约事件下列任一事件和情形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a)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向贷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b)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c)发生任何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遵守、履行或服从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承诺和义务的情形或事件。

a)通知借款人,自借款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纠正该违约事件;(。

c)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清偿贷款收取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4.其他事项。

4.1全部协议、修改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通过经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

4.3准据法和仲裁(。

a)本协议应当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财产担保书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因 纠纷一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人愿以自有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自愿承担如因保全过错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xx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财产担保书

被担保人:_______,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诉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你院业已受理。担保人愿以_______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担保,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

20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反担保担保书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财产如下: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____。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体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财产如下: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财产担保书

广西中南华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本人自愿为购机人或承租人与贵公司因购买或融资租赁沃尔沃挖

掘机(机型、机号为)所签订的编号为《合同》、编号为《补充协议》、编号为《借款合同》、编号为《委托担保合同》、编号为《融资租赁合同》(上述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为贵司为代垫融资租金保证责任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本人担保购机人或承租人确有稳定足够的正当收入,且信用良好,确能履行与贵公司签订的主合同。

本人担保购机人或承租人在与贵公司签订主合同后,如出现不能或不愿意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而使贵公司发生损失,或不能履行支付租金义务,致使贵公司代垫租金的,应贵公司要求,本人无条件保证履行连带担保义务,代为偿还贵公司全部款项及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拖车费等),否则贵公司可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本人所有财产。本人有义务并愿意协助贵公司督促购机人或承租人履行合同约定。一旦购机人或承租人出现未按主合同履行义务或其他行为导致贵公司的损失,本人将应贵公司要求,代购机人或承租人偿还已到期借款、代垫款本息及其他合理损失。

本人保证购机人或承租人向贵公司所交手续均属真实,如与事实情况不符,造成贵公司损失时,贵公司有权追究本人的法律责任。本人详细阅读了解《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等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对合同中各项内容确认无误。

本担保书自购机人或承租人签收到前述沃尔沃挖掘机之日起生效。

本人对连带担保的上述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并具法律效力。

连带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日期:

质押财产担保合同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

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财产保全反担保担保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财产保全反担保。

担保书。

希望对你有用!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日,(籍贯)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申请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纠纷一案,现被申请人意图转移财产,且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也会导致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特此申请。

富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x月x日对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铜民初字第号裁定:查封申请人的号轿车。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货币担保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申请人被保全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保单号:,保额足以承担相关损失。现申请人又提供相应的货币担保,将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铜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人愿以自有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自愿承担如因保全过错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保全反担保担保书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担保人:

地址:xx市xx区广玉街22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xx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本公司银行账户内的万元人民币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囚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