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自查报告(模板17篇)

小编: 纸韵

撰写自查报告是培养自我管理和评估能力的重要方法,也可以促使自己不断成长和进步。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自查报告,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扶贫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xx万元。其中:xx续建村道xx公里,补助资金xx万元,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xx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于20xx年开展实施,20xx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并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出具了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该项目任务下达xx公里/xx万元,实际完成xx公里,扶贫资金安全到位,资金使用准确无误我镇派出专人监管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保障有力,为茶叶栽种争取了时间。2、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3、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村茶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为我镇茶农运输、销售茶叶提供了方便,为茶农脱贫致富带去了有力的保障。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

象,目前镇财政对扶贫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扶贫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并高度重视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年至20**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17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对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自查验收报告

舒兰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白旗镇沟北村2011年的省补新农村建设项目现已按要求全部完工,申请验收。

项目名称:垃圾场点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沟北村内。

具体分布情况:一社1000平方米。

二社1800平方米。

三社3200平方米。

建设时间:2011年6月30日——9月30日。

项目投资:总投资21万元,其中发包方自筹4万元,承包方先行垫付17万元。

项目内容:一社垃圾场:1000平方米,深4米,四周筑坝0.8米,坝长度100延长米,立水泥板墙100米,购垃圾车1台。二社垃圾场:1800平方米,深4米,四周筑坝0.8米,坝长度为200延长米,立水泥墙板150米,购垃圾车1台。三社垃圾场:3200平方米,深4米,四周筑坝0.8米,坝长度500延长米。立水泥墙板150米,购垃圾车1台,铲车1台。

发包方(甲方):舒兰市白旗镇沟北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乙方):赵春林。

以上情况内容属实、票据合理齐全、申请拨付资金。

白旗镇人民政府。

白旗镇财政所。

2011年10月8日。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市扶贫办《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我们对20xx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我县20xx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20xx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20xx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我们对20xx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xx】号文件要求,我镇于x月xx日-x月xx日由镇扶贫办牵头,镇各站办所配合,对我镇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产业项目开展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该项目于xxxx年开始实施,xxxx年续建,万元;

万元,购买猪xx头、羊x只、鸡xxx只、贝母一亩xxx斤种子、亩,参与项目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xx人,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我镇第一时间成立项目自查小组,对该项目从立项、程序、公示公告、资金使用拨付情况、运营过程中日常监管情况以及最终项目是否实际带动贫困户增收等几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通过查看档案资料,该项目论题充分、符合项目公示、公告程序,资金拨付票据齐全,不存在相关问题;通过入户实地访谈贫困户发现,该项目确实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贫困户对该项目十分满意,不存在实际受益达不到、未带动贫困户增收等问题。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x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市扶贫办《xx年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我们对xx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年初,调整充实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力量。并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和县长协调会议,对xx年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确定成立了扶贫办,扶贫办为正科级单位,编制4人,按照要求,县里匹配资金5万元已拨到专户上。

我县xx年贫困人口18969人,到xx年11月15日,贫困人口为17069人,比上年下降10.2%。

为推进整村战略的实施,共帮助两个重点村协调信用社小额扶贫贷款132万元。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了立项准确,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同时,我们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购进黄牛266头,占应购进的50.8%。畜牧综合服务站实行房屋置换,现已达到使用状态。

我们与县财政局密切配合,对扶贫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了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全年财政扶贫资金86.6万元全部到位,没有出现滞拨、挤占和挪用现象。

我县成立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做好帮扶工作。县主管领导先后两次到省直帮扶单位汇报情况,争取到支持。与市直各帮扶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县直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到xx年12月15日统计,省、市、县各项帮扶共折合人民币296万元。

扶贫办自成立以来,我们组织全办人员积极学习扶贫业务,努力做好扶贫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全年共提出建议6条,被采纳4条,得到县领导的好评。在情况反馈上,做到了与市扶贫办勤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指导,并做到报表及时,汇报准确无误。我们对扶贫工作档案进行了全面归档立卷,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我们对xx年重点村收尾工作进行了督促落实,现已完成全部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因扶贫工作造成上访。同时,对两批重点村全面开展了村屯规划工作,达到了街道拓宽,道路平整,街道树木整齐划一。

扶贫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11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11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11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20**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的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扶贫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巩固党在牧区的执政基础。根据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及时派驻龙门乡那尔扎村“第一书记”我局以专题会的形式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扶贫工作推进情况。

1、广泛宣传,讲明政策。我局于20xx年底和20xx年先后就脱贫攻坚工作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制定了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和安排。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摘要、精准扶贫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同时我局派驻龙门乡那尔扎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对扶贫辖区牧户详细的介绍工作职责,让牧民群众能够理解、支持和配合好他们的工作,从而共同做好此次扶贫攻坚工作。

2、入户调研,精准识别。20xx年11月初,在州扶贫工作队和乡扶贫专干深入到村社,走家串户,认真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一是分别将村社干部“请”到大队部,召开村社两委班子扩大会议,详细听取了党员干部、群众对村社班子评价,了解当地民情风俗、经济发展情况、村社发展计划、社里急需解决的问题等,初步掌握了该社的基本情况。二是为进一步了解牧民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群众对发展本社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选择性地访问了本村致富典型、养殖能手、老党员、困难户等不同层次的牧民代表。了解群众真正想什么、盼什么,需要政府解决哪些问题,真实地了解牧民的现状和实情。通过深入的调查摸底,整理出那尔扎牧业社基本情况,初步掌握了社情民意,了解了牧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三是走访每一户贫困户,通过“五看法”(看房、看粮、看有没有高中或以上的学生、看技能、看有没有残疾人或重病人)等综合因素来对他们进行精准识别,同时重点了解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和需求并建档立卡。

3、识别确认,公开透明。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按照中共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会议、村民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重新确认了贫困户。那尔扎村确认贫困户14户31人,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是家中有重病人或残疾人、家中缺少劳动力以及缺少技能、交通闭塞等。

4、一户一策,精准制定。在对贫困户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按照“八个一批”的要求,对每一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对每户制定不同的帮扶办法,实施发展生产、外出务工、生态补偿、资产收益、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大病救助工程,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明确了责任义务。

5、开展慰问、结对帮扶。近一年多时间里,海西州司法局的领导和部分职工先后多次来到了那尔扎村,开展了扶贫慰问工作,共计给贫困户送去了5000元现金。同时,为改善党员活动室的办公条件,州司法局捐助了价值4万余元的桌椅(旧)。“六一”前夕,经协调,青海大孚律师事务所在龙门乡小学开展了捐资助学活动,共捐钱物7000余元。同时州司法局、教育局的党员与14户贫困户开展了结对认亲活动,从去年3月份开始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二、强化落实、取得实效。

20xx年在州县各帮扶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统筹协调安排,经州司法局协调州交通局在措茫村修建至那尔扎村大队部的砂石公路已投入建设,计划今年完工(那尔扎村境内10公里,投资20万元);由县政府经织合玛乡修建至那尔扎村大队部的砂石公路已勘察完毕,今年开工。那尔扎村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

根据《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那尔扎严格按照贫困村退出程序,14户30人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程序,经过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确认,脱贫退出工作已完成。11月份,州扶贫办委托的“第三方”验收组也已验收完毕,省级验收也于12月23日顺利通过。。

三、那尔扎村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经过帮扶,但那尔扎村仍然存在以下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由于海拔高,自然条件恶劣,草原基础设施薄弱,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导致牲畜死亡高,成活率低,整体畜牧生产滞后。

2、牧民群众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技能缺乏,致富思路不广、路径很窄。

3、通迅问题急需解决。由于那尔扎牧业社大队部离乡政府还有56公里,道路为简易砂石路,交通不便,牧民之间互相居住较远,虽然今明两年,道路已纳入建设,但无通迅,严重影响77户牧民的生产生活,十分不便。

4、因无三产作为支持,仅靠单一畜牧业经济,发展速度慢,加之贫困人口多,人均收入低,牧民生活条件及时得不到改善。由于产业单一,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经济波动的能力较弱。

5、因生态保护需要,熊害、狼害危害牧民及牲畜事件经常发生,无计可施。

扶贫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xx年度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霍扶办函〔20xx〕3号)精神,我局对照县直单位20xx年度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双包”落实

我局包村任务落实,有具体分管领导,有扶贫村三年规划和工作计划,有工作安排,有年度总结(此项标准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二、驻村扶贫

我局将驻村扶贫工作纳入单位计划,驻村扶贫人员做到与本单位业务脱钩。加强对驻村人员的管理,要求驻村人员吃住在村,解决驻村人员实际问题,落实驻村人员相关待遇(此项标准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三、责任落实

局主要负责人重视扶贫工作,先后四次到扶贫村进行调研。帮助贫困村理思路、谋发展,制定扶贫双包方案。每季召开1次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驻村扶贫干部和贫困村扶贫工作建议,研究推进帮扶工作进度(此项标准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四、扶贫项目

驻村帮扶村产业项目实施成效显著,资助帮扶村教育资助、雨露计划全覆盖,没有因遗漏而引起信访案件(此项标准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五、措施成效

我局为帮扶贫困村办实事,争取涉农项目落地帮扶贫困村,干部包扶的贫困户中当年有50%以上实现脱贫,贫困村集体经济得到有效发展(此项标准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综上所述,20xx年,我局切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标准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扶贫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达州市、万源市关于精准式扶贫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庙子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乡精准式扶贫工作,现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将我乡精准式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乡长刘前银为组长,副乡长苟华鑫为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庙子乡精准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站、所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为顺利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

及时召开党委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准式扶贫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庙子乡精准式扶贫工作专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扶贫人口识别提供了认定依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三)强化宣传,统一思想。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契机,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村组大力宣传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社社召开群众会64场次,印制宣传标语14副,村务公开28次,标语宣传28条次。通过广泛宣传,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了家喻户晓,使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进一步统一了乡村干部思想。

(四)动员部署,强化培训。

一是及时召开精准式扶贫工作动员会,对全乡精准式扶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召开精准式扶贫工作培训会,对驻村干部和村三职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了精准式扶贫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三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建指导组4个,分片对各村精准式扶贫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五)公平公正,识别公开。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分片负责等工作原则,按照农户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对象公开等程序,严把审核调查关,全面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做到了全面摸排、调查真实、合理定性、全程公开。优先将低保五保、五保、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纳入贫困人口范畴,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拟纳入扶贫对象的人员,再对拟扶贫对象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精准式扶贫工作的.质量。

以20xx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评判主要指标,将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农村扶贫标准2736元的人员作为拟扶贫对象,坚持以户为单元,实行整户识别,坚持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文化程度、住房现状等情况,按照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实施”的原则,对全乡1374名精准式扶贫对象逐一制定了结对帮扶方案,落实了结对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结合本乡实际,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核桃、魔芋、板角山羊等特色产业和抓好劳务输出培训。一是截止20xx年底,全乡已实现脱贫314人,下剩贫困对象1060人,20xx年力争脱贫225人。二是实施了廖三坝村关山至窄卡子2.8公里村道公路硬化工程,逐步解决325户1293人出行难问题。

一是个别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被动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导致部分群众误认为被确定为贫困对象后会获得很大的利益。

三是个别贫困群众因人际关系处理不当,在民主评议环节,群众不愿为其投票,导致出现漏识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精准式扶贫工作的精准性。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对象参与的工作机制,把精准式扶贫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将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到每个干部,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分户包村工作机制和一对一对接帮扶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制定预脱贫人员帮扶规划。逐村逐户摸清20xx年225户预脱贫人员的致贫原因,根据预脱贫人员需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

三是认真落实帮扶规划,加快实施廖三坝村关山至窄卡子2.8公里村道公路硬化工程,确保早日解决群众出行难题。

扶贫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意见,我局紧紧围绕帮扶附城镇南郡村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紧密团结,责任落实,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措施得力,切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有力促进了“双到”扶贫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的贫困户有76户,并对76户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建档,做到户户有卡,村村有表,镇有册,并实行电脑管理,明确了局长为扶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挂扶的干部职工为具体责任人,并在南郡村委张榜公布。公开栏还公布了《雷州市物价局帮扶南郡村贫困户任务分配表》。确保了扶贫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我局领导先后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双到”工作会议14次,强调“双到”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扶贫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同时,对发展农业生产的贫困户提出了具体奖励措施。我局23名挂扶干部职工开展与贫困户“结对认亲”活动。对帮扶资金建立台帐,督促跟踪帮扶项目资金及物资的落实。做到如实填写《帮扶记录卡》,并签名确认。我局领导认识到真正使南郡村脱贫致富,必须抓好村“两委”班子的建设,提高了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和村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因此,我局为南郡村委订了一份党刊,一份农科知识刊物,组织村干部参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帮助村委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改变落后面貌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项目,完成时间。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累计到南郡村委指导和检查督促帮扶项目资金落实和实施工作6次,帮扶责任人到挂扶村、户指导和落实帮扶措施累计4个月。

(二)重点突出,提高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

贫困户中居住沥青棚有3户,无房户1户,砖瓦危房5户。根据实际情况,我局领导积极与市扶贫办联系,争取住房改造政策性补贴。另外,我局还补贴每户500元。如陈家村陈德贤等4户已完成住房改建,住上新楼房。在解决读书难问题,我局通过努力筹集资金4000多元,资助贫困户子女读书,使贫困户适龄子女普及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且没有发生因贫困被迫辍学,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贫困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就业难问题。我局帮助联系培训单位,然后推荐到相关企业就业,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原则,将技能培训与劳务输出相结合,到目前为止,已经转移31名劳力外出务工。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免费进入雷州市职业学校学习。我局已安排5000元,用于农技部门对贫困户进行农技培训,参加人数已达50多人,邀请有关农业种植和农产品营销技术人员出谋献策。确定以种植芋头为主要经济作物。通过培训,使种植产品商品率大大提高,达到85%以上,确保收入稳定。据统计,贫困户在多个方面帮扶后,人均收入已经有了明显增长,增长水平超过同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了第一年40%贫困户脱贫户脱贫目标。

安全卫生的自来水。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通过多方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完成附城镇至南郡村的水泥硬底化建设。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上,计划安排资金2.5万元,用于打5眼灌溉水井,争取供电部门支持,解决电灌问题,以提高生产效益。为实现村集体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南郡村计划利用省、市扶贫资金25万元,自筹10万元,在雷州市工业大道八路建设物资仓库,用于出租,此项可为村集体增加4-5万元∕年收入。现在,南郡村已经完成了通电、通邮、通讯、通电视广播。教育、医疗、公共卫生设施已经基本完善。同时,我局在逢年过节还专门送上慰问金,食用油等一大批。

虽然我局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好了头,起好了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比较突出,如何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办法还不够多;二是贫困家庭成员的素质较低,加强农技知识培训不够有力。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局“一把手”要负总责,要经常深入定点帮扶村调研,定期研究解决“双到”工作和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进驻(每季度至少要到定点帮扶村一次),检查指导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和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扶贫和党建工作帮扶小组要做到每周下村一次以上,每月参加一次村党支部生活会,每季度与定点帮扶村共同研究一次扶贫开发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时,要大力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充分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二是巩固村集体经济。拟于明年投入资金24万元,落实仓储项目,力求通过仓储项目,使该村集体年收入达6万元以上。

三是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同时,加大培训及富余劳力输出的力度,切实提高贫困户家庭成员的素质,确保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

四是要抓好督促检查。局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到20xx年,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扶贫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回头看”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分管副乡长、乡扶贫办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乡精准扶贫“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本次精准扶贫“回头看”活动实行签字负责制,自查自纠由驻村帮扶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负责,签字人对自查和上级部门抽查结果负全责。

(三)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再次全面筛查贫困对象,逐户摸排。综合分析农户家庭收入、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实际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之外确实贫困的农村人口识别出来,把不符合条件的清退出去,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若有变动,于11月19日12时前向乡扶贫办反馈变动情况。此次贫困户复核数据将作为各村贫困户最终数据。二是重新审视贫困户识别程序。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申请、群众评议、初步公示、村民审议、村委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告、县级审批、县级公告”十步工作法评定程序,必须评议到位、公示到位,做到程序规范,文字影像资料齐全。对新进贫困户户主姓名、家庭成员、贫困户属性、致贫原因、生产生活情况等信息一一摸排,并准确、如实填报《贫困户登记表》,以备录入系统。三是脱贫规划和帮扶措施不实的要完善规划并落实措施,确保“一村一个主导产业、一户一个致富项目”。驻村干部、村社干部要沉下身子,认真核实贫困对象,同时做到工作轨迹清晰。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村对贫困户识别标准不明;二是个别贫困户家庭信息有误;三是脱贫规划和帮扶措施不实;四是贫困户人口太少,不能全部纳入。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做好贫困户复核工作;二是核实各村上报的《贫困户登记表》,确保贫困户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脱贫规划,落实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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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自查报告

步骤、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研究部署我局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公室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为顺利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整合资源,组织培训。结合我局精准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工作培训会,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各项任务能落到实处。围绕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交流电子商务知识,积极参加省、市关于电子商务扶贫培训班,同时,制定《崇信县外出考察学习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现场观摩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电商扶贫工作,汲取各地电商扶贫经验,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县电商扶贫工作。

(三)强化宣传,统一思想。以开展双联行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为契机,组织业务人员深入贫困村、贫困户,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报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及精准扶贫与电商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广泛普及电子商务知识,结合行业工作特点,以商贸领域企业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深入企业宣传电子商务相关政策。通过广泛宣传,把精准扶贫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具体措施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确保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认识,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舆论支持。

(四)紧扣双联,深度融合。严格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紧扣双联工作重点,及时与帮扶村衔接沟通,协助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及时根据脱贫标准更换帮扶对象,确保了“双联”工作帮扶对像的精准性。抓好走访调研,积极组织干部深入帮扶村、帮扶户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结合双联帮扶村实际,制定了帮扶规划,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要帮扶手段,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鼓励做大做强蔬菜产业,积极提供销售信息支持,打造蔬菜种植品牌,全面贯彻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规划,确保了双联工作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有序推进。

(五)创新举措,电商扶贫。一是紧紧围绕省、市精准扶贫意见和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崇信县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立足“六大体系”,不断完善了电商扶贫机制,提高电商精准扶贫的整体水平;二是根据省、市关于电子商务示范县(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点,完成了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及崇信县鑫塬果品有限公司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三是结合全省开展的“1+17”精准扶贫工作,按照电商扶贫试点相关要求,确定并上报锦屏镇于家湾村、冉李村、文家咀村为我县电商扶贫试点,积极争取省上配备的开展电子商务的设施设备;四是针对我县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发展情况,与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崇信县鑫塬果品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特色淘宝店铺,大力推进本县特色产业发展,发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深化精准扶贫电商支持力度;五是指导平凉海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我县电子商务协会,帮扶网商壮大,规范电商行业,促使我县电商行业正规化、集聚化、抱团化良性发展。六是积极与省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公司联系,筹备创建县级电商服务平台,成立“线上+线下”模式发展的县级电子商务中心,不断完善精准电商扶贫体系建设。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省、市、县上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一是对精准扶贫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各项政策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宣传工作还存在漏洞,范围不够广泛。二是缺少发展电子商务的龙头企业和效益明显的示范网店,对全县发展电商扶贫带动效应不够明显。三是大多数企业、农村合作社缺乏电子商务应用方面的专业人才,县上也缺乏指导全县电子商务整体运营发展的专业人才,致使电子商务应用效率不高、发展层次较低,更难推动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发展。四是电商扶贫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还未成立。

为切实把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安排部署落到实处,今后我局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攻克难点,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与人社、扶贫、残联、妇联等单位合作,整合资源,通过电视台、门户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大成功案例和先进典型的挖掘和推广力度,提高电商经济的吸引力;拓宽宣传范围、渠道,利用“刷墙”开展农村电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淘宝大学(兰州)网络培训等专业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培训,特别是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大学生村官、“两后生”、回乡创业就业青年等人员,为农村持续输送电商“基因”,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打造亮点,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挖掘一批竞争潜力大、特色性强的企业创建网络销售品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抱团发展,打造网销品牌,大陆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和注册认证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应用,提高企业电商应用率。

(三)突出重点,健全精准扶贫体系。深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以“六大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电商网络扶贫模式,加强同淘宝、京东等知名电商的对接,搭建我县电子商务网络服务平台。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灵活运用搬迁政策。

加强道路交通、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对于确实过于偏远的农户,要灵活运用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扶贫政策。将农户调整集中安置到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地区居住。三是迁入地要积极为搬迁户协调解决宅基地,土地以及上学、卫生等必须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并积极为搬迁户规划产业发展,确保搬迁户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产业技能。

扶贫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统计执法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扶贫办统计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方法。

按照县政府办文件要求,重点就扶贫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和依法行政等4个方面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

二、自查内容。

(一)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情况。认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等3部委联合印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自觉贯彻落实到具体扶贫统计工作。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办主要负责人对扶贫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安排和部署,并建立扶贫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配备兼职统计人员,积极支持和鼓励统计人员通过自学获得从业资格证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查、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调查管理和统计资料管理、公布合法规范。

(三)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办里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及时、合法。固定资产投资、劳资报表等专业统计工作无任何违法行为,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全面。

(四)依法行政情况。办主要领导带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等3部委联合印发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没有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了统计法制化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贯彻力度,加大对统计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统计人员培训和取证力度,不断提高扶贫办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