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应急保障储备工作方案(通用17篇)

小编: 雨中梧

工作方案的总结还包括对过程和结果的评估和反思,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掌握了这些工作方案范文的精髓和要领,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和任务。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重大传染病事件,切实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建立防疫物资储备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应急防控物资使用效能,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保障应急需要。针对疫情突发性、紧急性特点,结合本地防疫物资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防疫物资的储备量,进一步增加物资储备总量,为高效地响应和处理突发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轮换更新。为防止储备物资储存时间较长、陈旧破损等原因影响到防护功效,将政府的防疫物资储备与单位的日常使用结合起来,使存储物资由“静态”转为“动态”,保持储存物资的不断补充轮换。在确保政府对储备物资支配权的情况下,使储备物资不断更新。

(三)储备应急产能。在全县筛选几家防疫物资的生产企业,政府的储备物资采购、各医院日常物资采购,优先选择其产品。目的是维持选定企业生存,储备一定的富余产能,确保突发疫情时应急物资的生产。我县龙安公司日产84消毒液10吨,德洺服装公司日产防护服5000套,卓夏等四家口罩生产企业日产医用一次性口罩50万只,一次性民用防护口罩100万只,永盛公司日产95+熔喷布1.5吨,轩邦公司日产无纺布14吨,能够满足生产口罩原料需求。

(一)储备物资的种类。按照本次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的需求进行物资储备,主要储备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物资储备库的设立。在县卫健委疾控中心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防护服、隔离衣、n95口罩等防疫物资,其它消毒液和一般防护用口罩防护物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储备。

(一)储备物资总量的核定。按此次疫情防控实际使用量及本地企业生产能力,分项核定物资储备量。分别为:防护服3000套、n95口罩5000只、医用外科口罩10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50万只、酒精(75%)3000箱。

(二)储备物资的来源。按核定的储备物资总量,首先由此次防疫库存的现有物资中划转,以减少财政资金占用(划转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市场价格予以出售)。其次疾控中心所需储备物资由政府按市场价格集中统一采购。

(三)储备物资的轮换。县疾控中心对政府储备的物资负有轮换的责任。按照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政府储存物资予以更新,确保储存物资的使用效能。各医院所需的防护服、n95口罩等防疫物资,通过同级疾控中心按照集中采购价格采购;各医院上述物资的采购量均不少于日常需要量的50%。

(四)储备物资的应急调用。遇有突发事件等重大疫情发生,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的应急物资,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统筹安排使用。

(一)使用管理。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的防疫物资,其所有权属于政府;各单位应将其视同本单位物资予以管理,根据日常出货情况有序轮换存储的物资,保证日常物资库存量高于政府储备于此的物资数量。

(二)日常维护。疾控中心对政府的储备物资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同时,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对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末,疾控中心对储备物资的数量、生产厂家、功效等情况,向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报告,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之时统筹使用。

(一)筛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按照疫情防护特点,结合全县防疫物资实际需求,在全县筛选实力雄厚、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重点选择1至2家防护服生产厂家,1家消毒液生产厂家4家医用或一般防护用口罩生产厂家。

(二)优先采购选定企业产品。政府采购的储备物资、疾控中心采购的防疫物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选定企业的产品。

(三)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及时足额落实政府出台的对疫情期间新上企业的有关奖补政策;建立与定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

xx经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

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1、库存不足的物资。

2、临床使用特殊物资。

3、应急状态下急用物资。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位置。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管人员要勤检查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供货商、生产厂家等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学校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1.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2.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3.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4.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后勤保障专项小组统一调配。

5.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根据后勤保障专项小组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6.科学使用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后勤保障专项小组由潘华峰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财务处、资实处、后勤管理处、校友办负责人组成。

专项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和供应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分配调剂,定时清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根据专项小组的决策,三元里门诊部负责采购、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调度两个校区的物资,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储备情况。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鞋套、护目镜、隔离衣。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帽子、一次性鞋套、护目镜、隔离衣、医用防护服。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含氯消毒液或消毒粉、二氧化氯消毒粉、75%酒精。

5、其他:灭蚊片、喷壶等。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求,由学校防疫专项资金解决。

采购人员物资采购完成后要立即登记和汇总,并每周向后勤保障专项小组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门诊部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每周向专项小组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一)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学校采购、上级下拨的防疫物资由后勤保障专项小组指定两校区门诊部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后勤保障专项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月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调度管理。

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首先满足急需和一线岗位的`需求,再根据存量进行合理分配。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物资暂时供应短缺时,一般由门诊部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后勤保障专项小组决策。

1、申领部门联系三元里门诊部,沟通领取物资的相关事宜。

2、申领部门填写防疫物资申领表。申领表见附件。

3、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后勤保障专项小组审批签字。

4、审批通过后,申领部门携申领表,按约定时间,到指定领取地点领取防护物资。

防疫物资应急保障储备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xx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封控地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镇疫情防控封控期间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方案。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1.明确保供企业。县级保供企业为略阳县腾兴欲购超市,镇级为庞文海果蔬店和吴桂梅蔬菜店,联系方式见附件3。

2.畅通保供渠道。确定2辆物资运输专用车,每车配备专职司机。专车司机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通行证、驾驶员行程码和健康码等,全程穿防护服,运输车辆信息见附件4。

3.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联系方式见附件2)每天12:00前上报镇党政办,由张辉上报汇总至定点保供企业略阳腾兴欲购超市。

4.明确配送流程。蔬菜、米面粮油等常规物资由蔬菜店配送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进行收货和分发;药品、奶粉等其他物资由镇党政办协调人员配送。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金家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村、社区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详情见附件2)做好物资需求统计,对接保供企业接收发放物资;党政办负责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确保必要生活物资不断档、不脱销(总负责人胡传林:);保供企业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总负责人张辉:)。

2.加强人员保障,确保保供顺畅。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配送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企业确保配送人员安全,配送人员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3.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良好氛围。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必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运输保供方案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方案。主要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印发的《xx省应对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医疗服务保障方案》(x疫指医疗组函〔20xx〕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汲取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市5.09疫情应急处置经验,充分预估全市可能发生的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乃至全域静态管理等极端情况,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精准做好医疗机构疫情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分区分级、高效规范、强化感控”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拒收、延误患者合理的医疗救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成立工作专班。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新生儿、需定期输血治疗、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对重点人群信息(见附件1)进行动态更新,并将重点人群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发生大规模疫情后,各地要迅速组织卫生健康、公安、街道办(乡镇)、社区(村组)、医疗机构等单位成立封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在前期已建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深入摸排,精准掌握相关情况包括所患疾病、就医需求、常用药品、日常接诊的医疗机构等信息,畅通救治渠道,统筹做好患者转运、车辆调度、秩序维护、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医疗服务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建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紧急建立“临时医疗点-非新冠定点医院”两级医疗救治网络。

1.临时医疗点。

统筹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疾病类型、交通条件等情况,依托街道党政办公室、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建立临时医疗点,原则上每5000-10000人设置1个临时医疗点(见附件3)。

每个临时医疗点安排1名有经验的全科或内外科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或专用车辆进行24小时驻点保障。

及时与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建立联系,告知其就诊流程(见附件4、5),为封控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为管控区居民提供驻点医疗服务,重点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有关规定规范转运到非新冠定点医院就诊。

2.非新冠定点医院。

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专科特点、技术能力等情况,原则上指定1家救治实力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见附件6),并指定1家后备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职责时,履行定点医院职责,定点医院(含后备)要安排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的主治以上医师成立救治专班,重点保障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急危重症以及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孕产妇、新生儿、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救治,必要时统筹协调市级医院相关专家团队成建制接管病区。

各地应在应急响应启动后6小时内将重点人群非新冠定点医院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要确保24小时畅通,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一)及时释放医疗救治资源。

1.测算必备要素。

科学测算维持本医院最低限度运转所需的要素配置,包括必须开设的科室、必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的医护人员配置、必须的后勤保障等,缩减科室和业务规模,腾出床位等医疗资源用于保障重点人群救治。

2.释放床位资源。

严把新入院患者住院指征,迅速对各病区在院患者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尽快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在院患者办理出院,积极将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以及恢复期的住院患者向下转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妥善做好患者后续康复服务。

3.保证人力资源。

开展大规模核酸采样等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从非新冠定点医院抽调人员,优先从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集中力量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极端情况下物资储备工作,至少常备维持院内工作人员和患者1周所需的生活物资储备,做好医院满负荷运转1个月的医疗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二)加强转运调度服务。

1.加强车辆配置。

各地要在救护车的基础上,加大转运车辆配置力度,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在封控管控区外实行交通管制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志愿服务车队,保障群众就医往返。

组织志愿送药队,为网上问诊、网上购药群众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2.加强院前转运。

坚持统一调度,强化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3分钟出车率达到95%。

120救护车不足时可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在做好标准防护的基础上,120急救单元可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开展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转运工作,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

按照规定对转运车辆、车载设备等进行专业消毒,实行“一转运一消毒”。

3.畅通急救热线。

各地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需求,提前储备120急救热线话务员,强化培训和管理。

根据疫情形势梯次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及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建立重点人群就医保障热线等其他渠道分流群众咨询诉求。

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确保受理能力充足,避免发生占线问题。

(三)减少人群聚集。

1.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2.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大力推行“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模式,多途径为患者提供线上疾病复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3.开通就医咨询热线。

医疗机构要分别设立急诊急救专线和信息咨询热线,并做好两条线路的功能划分。

急诊急救专线仅用于120急救调度指挥,不向社会公开,避免遭到信息咨询类电话挤兑;信息咨询热线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医疗机构内发生疫情导致科室、病区被封管控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将其充实到咨询电话等从事线上医疗服务。

4.组建巡回医疗队。

在辖区大面积实行静态管理情况下,各地要根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分布情况和人员分布情况,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医疗队,深入小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四)加强涉疫应急处置。

1.加强科学研判。

针对出现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组织疾控、院感、社区防控等方面专家共同研判疫情风险、管控范围、处置措施等,科学精准提出疫情封管控建议,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管控范围,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一关了之、一封了之。

2.迅速有效应对。

当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阳性病例时,要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发现“红黄码”人员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应急处置指引》和《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确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尽快恢复正常。

医疗机构整体封管控或停诊,须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备案,原则上不超过2天。

按照“快封、快筛、快消、快解”原则,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4.保障医疗连续性。

各地要制定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整体封控后的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后备定点医院接续承担重点人群定点救治任务。

(五)强化院感防控。

严格感控措施。

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和三级院感巡查制度,强化预检分诊“六个一”,严格执行三级医院“三通道”、二级医院“双通道”要求。

要每日关注“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健康广安”等信息,及时对院内所有人员,包括住院患者及陪护的7天旅居史进行排查,并按规定报告处置。

要组织开展全员院感防控、穿脱防护服等培训,全面覆盖第三方保洁、安保、维修、护工、后勤、进修学习等所有人员。

1.升级病区管控。

通过分时段、分区域、分检查室等多种方式,将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放射、超声、内镜等项目分开检查。

做到住院病区“四个严格”,严格病区封闭管理、严格设置过渡病房、严格病区陪护探视制度、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禁止加床,禁止患者互串病房、陪护人员擅自外出。

2.落实闭环管理。

疫情发生地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采取闭环管理,每天1次核酸检测,不得回家居住,避免疫情由社区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特别是非新冠定点医院要提前与辖区内酒店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储备足够数量的隔离房间,用作极端条件下医护人员的闭环管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在院内安排独立区域安置人员休息。

实施分区收治。

医疗机构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规划设置应急救治隔离病房作为重点人群患者专用收治区,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区域、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专门保洁人员,开通救治绿色通道。

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重点科室“非必要不封控”。

医疗机构要制定针对上述重点科室封管控状态下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开启相应医疗服务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封管控措施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科室医疗服务连续性,确保重点人群得到及时救治。

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一)急危重症患者。

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核酸检测不明的情况下,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

接诊医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诊治,同步核酸采样和快速核酸检测,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推诿、拒诊或延误治疗。

临时医疗点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二)慢性病患者。

临时医疗点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根据《四川省长期处方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病种和用药范围,视情况将符合要求的患者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通过电话、微信等加强远程指导和随访,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临时医疗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帮扶,提高慢性病治疗管理效果。

(三)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

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对于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需定期输血治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要提供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治疗方案,通过增加治疗周期、口服给药等方式减少患者流动。

大规模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各地应将血液透析患者按规定到定点医院接受门诊持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时,实施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产生的相关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孕产妇、新生儿人群。

各级助产机构要根据建档建卡及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严格做好妊娠风险评估橙色及以上、孕36周以上孕产妇的健康监测和高危专案管理。

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临时医疗点的医务人员或社区干部协调闭环转运至非新冠定点医院(包括涉疫孕产妇救治专门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也可直接拨打120或重点人群保障热线,安排转运救治。

产儿科能力不足的由市级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

各助产机构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核酸结果阳性的应规范转运至具备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

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保障救治工作。

(五)其他重点人群。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做好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资源布局,满足诊疗需求,配齐相关医务人员,配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定期开展实战模拟演练,确保发生疫情时迅速发挥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同推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做好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

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

按要求做好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将重点人群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院信息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社会公布。

非新冠定点医院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四)夯实基层力量。

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医学生培养力度和履约管理,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5+3”全科医生,引导定向医学生积极赴基层就业,不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学历人才。

加强应急人才储备,做好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募及培训使用工作,多措并举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

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所需物资进货明细,尤其是外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和市场供应工作实际需要,确保自身养殖需要,确保自身生活必需品需求供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xx〕1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县政府决定成立盂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安排如下:

度、物资运输、终端销售、储备投放、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负责、市级支援、统筹联动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配合支援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状况,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商务局。

(三)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各部门之间通力配合,确保市场供应,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占山任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李华青、县商务局局长田晋中、县政府办副主任高伟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晋中同志兼任。

(二)领导组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执行领导组的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工作方案;及时准确的收集发布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问题。

(四)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调研;指导企业加大产销对接,提高商品采购量和库存量;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支持。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关注全县粮油市场、重要物资的供应动态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种养、屠宰、加工等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自给率;做好产能、产量监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卫健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好高速卡口运输物资车辆消杀等工作;指导培训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协调组织对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医疗救治、事件现场卫生处理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通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为应急生活物资运输提供交通运力保障;协调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运输车辆出入绿色通道,必要时发放应急通行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活动和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全县慈善捐赠工作;负责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措施。

县城镇社区办事处: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本区域内居住人员情况及所需物资情况,反馈至应急供应领导组,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划区域进行分包,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居民物资发放配送工作。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级机关的涉疫情防控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车辆和大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委托采购、配置、调配等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外地来盂支援队伍人员的食、宿、行等综合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援救助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帮扶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员及物资需求摸排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是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防范、管控、封控管理,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县粮、油、肉、菜、蛋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政府采取针对性必要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求情况日报制度,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调运、价格等变动情况,发现脱销、断档、抢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组织协调开展应急调度保供,督导生活必需品生产商、供应商、流通终端商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提高生产企业储备和商贸企业库存,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供给。应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防疫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安全到岗;采取团购配送、电商配送、帮扶配送、移动配送等应急供应方式,保障居民特定情况下的生活需求。(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适时开展储备物资投放。

在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根据县政府统一调度,按照县政府指令适时投放区级储备物资,保障民生需求,市场稳定。县级政府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向市级和省级申请储备物资投放。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销售实行定量销售干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五)畅通物资运输通道。

对涉及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保供骨干企业以及配送骨干企业自有车辆以及外埠生活物资车辆提供应急通行证,确保生活必需品高效、低成本运输,保证辖区运输畅通。做好司机闭环管理,并注意物质和精神关怀。必要时,在疫情地区外围合适地点设置运输中转站,中转站应具备消杀、物资中转、临时储备、综合配套等功能,实行“无接触”物资交接,确保保障极端情况下进出城市物流通道畅通。极端情况下,协调征集非专业运输类车辆投入短途生活物资配送,提升商超与社区间生活必需品运送能力。(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和体育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

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稳定消费预期,维护社会安定秩序。(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保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组织企业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三)高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全部启用线上销售模式,实行“点对点”分包负责、定向供应,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进行定时集中配送,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必要时,可采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工作量。

基于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抢购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情况。

1.启动响应。

在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后,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1)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销售供求情况日监测,掌握重点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日产量、销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价格等基本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县商务局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提高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居民心理恐慌。督促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引导居民有序购物,确保生活必需品安全供应充足。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生产企业提高产能、产量,有效扩大生活必需品的自给率。

(3)县商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要引导协调生活必需品经营主体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市内外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重点保供企业库存量不足时,县商务局要协调指挥企业从周边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迅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6)如果出现全县生活必需品紧缺断供,县商务局将立即上报市商务局,请求给予支援。同时,积极向其他兄弟县区请求协助,给予跨区域货源调运支持。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治安疏导、舆情管控、防护消杀8个工作小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由各街道社区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管控区居住人员情况,反馈至物资供应组,结合每家保供企业供应能力,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

(3)物资供应组组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移动售货车,分时错峰,负责分包供应该区域居民,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必需品物资。支持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的“无接触”销售服务,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由社区、村或物业按照需求代为采购配送。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同时负责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外卖平台等配送人员和管控区域内配送人员,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提供安全放心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管控区域需求充实一线工作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稳定辖区市场价格工作,保证市场生活物资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治安疏导组全力做好物资运输、配送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管控区内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8)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9)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管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a.针对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现场指挥部,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立即对接封闭村(小区)附近的重点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确定一定数量的保供企业作为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根据村(小区)区域分布和居民主要分布情况分散设立应急投放点,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小区)的居民生活需求。根据反馈的需求情况,每日定点配送、投放,根据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同要求采取多种供应方式。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当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指导监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护工作;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b.县区全域封控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以各街道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数据收集整理组梳理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梳理可正常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定向供应,或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供应方式。必要时,上报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给予协调调运,组织周边县(区)进行支援和帮助。需动用政府储备,按程序分级启动物资投放工作。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必需品运输及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组织辖区力量,联合街道对村(小区)进行配送,村(小区)相关配送人员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根据各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保供企业配送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做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街道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及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县商务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置工作。各街道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主流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单位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方案精选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全市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等文化娱乐演出场所复工复产的防控工作措施,根据上级防控工作指引及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实施限流限时措施。

强化人员流量管控,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二、落实扫码测温戴罩登记。

在入口明显处设置扫码(健康码)提示;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检查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和登记消费者的信息,形成登记台账。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配备防护消毒物资。

场所应当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

四、安排专人定期巡查。

安排专人加强场所巡查,提醒消费者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

五、保持场所通风换气。

场所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使用全空气系统的中央空调时,应关闭回风。

六、定期清洁消毒。

每天定时对场所公共设施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包括门厅、前台、独用楼道、独用电梯、楼梯、场所内卫生间、门把手等),保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在营业期间,及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显示器、键盘、耳机、鼠标、麦克风、点歌按钮、屏幕、桌台及座位等进行清洁消毒,其中网吧、娱乐场所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应当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全面推广使用密闭娱乐场所人流监控系统。

七、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上报信息。注意员工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拦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八、科学餐饮。

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错峰用餐;提倡节约粮食,防止餐饮浪费。

九、加强防控宣传。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十、分类建立台账。

一是建立防控方案、预案、文件、指引、检查表等文件台账;二是建立消费者登记、员工测温等健康管理台账;三是建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防护台账。

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好又多超市:负责东片各社区、南片各社区配送。

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物资。

各社区生活必需品每三天配送一次:第一日上午11点。

前将本社区居民生活物资需求汇总发到“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群”,第三天下午配送到各社区。

社区干部、志愿者对不会使用微信、卧病在床、孤寡老人等特殊xx要主动上门收集信息,代购配送上门。代购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不得收取服务费或加价配送。各社区统筹安排配备1-2辆生活物资配送专用车辆,为居民提供代购服务。

营口地区出现疫情后,学校党委迅速反应,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为保证封闭校园内八千多名师生员工的安全,学校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把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3月21日上午,按照省教育厅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求,学校以疫情为令,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会议,校领导到体育馆物资搬运现场检查督导。在学校发出号召后,教师志愿者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他们闻令而动,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履行志愿者的责任与担当。顶着体育馆门口的大风,或肩扛手提、或两人一组,或推着车子搬运物资,经过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将30吨物资全部搬运完毕。

为保证疫情期间学校正常运转,学校积极落实防疫工作指示要求,除居家办公人员外,对在校园值守的教职员工和第三方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在防疫的同时,校领导不忘关心疫情期间隔离师生的实际困难,安排专人送餐、送水果。师生们纷纷表示,虽然不能与家人在一起,但能够为封闭在校园里的学生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疫情之下,虽然城市按下了“暂停键”,但我校保障生活物资工作的人员、设备、车辆时刻严阵以待,在行动上按下了“快进键”。学校不仅储备了充足的米、面和粮油,更为封闭在校的师生员工准备了充足的蔬菜、水果和鸡蛋等生活物资,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幼儿园总务处负责储备全园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成立幼儿园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

园长任组长:马xx。

副组长:杨xx。

成员小组:周xx、杨xx、苏xx、周xx、杨xx、黑彩燕、周xx、黑娅娜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防护用品:重点储备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面罩、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医用帽子、一次性薄膜手套、水银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含测温枪)等12品种。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园长亲自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呕吐物覆盖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迅速降低空气中气溶胶浓度。

(4)移除消毒后的呕吐物。

方法一:使用含氯固化消毒粉的,静置5min使其凝固后,用清洁吸附巾将固化后的污物包裹后移至废弃物收集袋,并取出刮铲和刮板将残留的固化污物移至收集袋。

方法三:使用漂白粉消毒的,漂白粉至少静置5min,然后用清洁吸附巾尽可能的将所有污物包裹后移至废弃物收集袋。

(5)消毒残留污染物。

方法:用含有效氯xxmg/l消毒剂的抹布擦拭移除呕吐物后的地面,然后丢入防渗漏废弃物收集袋中。

(6)消毒周围地面。

用浸有含有效氯xxmg/l消毒剂的拖把拖擦呕吐物周围2米区域2遍,每遍消毒作用15min,保持地面湿润,待作用至规定时间后用清水去除残留消毒剂。

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方案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含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养老中心、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护理站、养老驿站、农村幸福院等。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复工复产后疫情在养老服务机构范围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

养老服务机构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复工前准备。

复工前要落实八项工作,简称“八个一”:为员工建立一个健康档案、做一次体温检测、提供一个口罩、设置一个隔离区和留观室、打一次电话(发现发热病人告知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健康教育、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次人文关怀。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在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和放置宣传手册。强化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员工复工返岗后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减少外出。

(三)人员出入管理。

1.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36号)有关要求,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对确需沟通联系的,要充分利用电话、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便捷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服务对象亲属理解支持。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饮食统一由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供应。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要在养老服务机构各个出入口设置专人对每位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养老服务机构暂停接收新的服务对象;对离院回家过年后要求返院的服务对象,要加强与家属沟通,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再返院。因家庭无人照顾等特殊情况确需返院的春节回家老年人,如果没有疑似症状、且没有在14日内在疫情高发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史的,可返院并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3.复工返岗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下班后尽量不外出,不得参与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在外居住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必须戴口罩,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服务机构。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外出采购或办事工作人员,在外出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机构时须进行体温检测、手消毒,更换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4.养老服务机构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做好老年人及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老年人及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送发热门诊排查治疗。

5.养老服务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服务机构下风向。

(四)老年人防护。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倡导老年人勤洗手;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元及居室清洁卫生;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

3.有条件的.机构,鼓励老年人开展适宜的户外活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

4.养老服务机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

5.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向老年人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利用电话、网络等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怀,必要时及时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7.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内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外出,确因就医等特殊原因外出的,要做好防护措施,返院后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

(五)重点场所重点设施卫生清洁。

严格按照《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及空调通风系统、电梯等重点设施维护管理。

(六)减少人员聚集。

高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暂停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等聚集性活动;老年人不得组织、参与聚集活动。中风险防控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限制大型集中活动、文化娱乐、民俗聚集性活动,老年人减少聚集活动。

机构内如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将老年人转至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并通知家属,由家属或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须在机构内隔离区(隔离室)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返回生活区;陪同工作人员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

(二)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服务机构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也应实施14天隔离观察。

(三)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须居家或在机构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才能复岗;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治愈后需返岗的,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