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试点方案(通用19篇)

小编: XY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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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确保我县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中心,开创“城市守护者”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进行城市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聚焦全面小康城市品质,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四是坚持科学管理。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领域,具体实施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六是坚持社会共治。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七是坚持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加快推动云、网、端等数字基础科技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结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有效的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顿利通过中央、省委审核验收,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称号。

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包括“共性、区域特色、特色和负面清单”四个方面,其中,城建中心共涉及共性工作任务中3个板块、8项重点任务、15项分解任务、23项基本要求:

1.治理体制现代化板块:4项重点任务、6项分解任务、16项基本要求。

2.工作布局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3项基本要求。

3.治理方式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4项基本要求。

创建试点城市历时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小组。

(二)是根据《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对实施范围明确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围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

(三)是按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应机构或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政策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全面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助力。

(四)是严把工作进程,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任务分解阶段制定的落实措施和思路,全面实施创建,针对创建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遇到难以解决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积极配合上级创建试点城市考核办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形成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汇报;根据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意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就创建试点城市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考评、材料归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自评得分情况,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创建试点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细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开设创建试点城市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市域创建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工作成果进一步转化。各科室在创建试点城市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及时上报创建成果,培树先进典型。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16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17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16年11月开始,2019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16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16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19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昌县《全面落实绍兴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新委办[2020]7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和八次全会和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街道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强化风险治理导向,县、街道、村三级联动,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三年努力,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篇章,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羽林、法治羽林,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化、全域化、指标化、实体化、数字化、为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作出应有努力。

坚持一大法宝,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始终贯穿新时代“枫桥经验”本质要求,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通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平安羽林法治羽林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道生根发芽。

2、对标两大任务,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对照上级要求,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线新时代“枫桥式”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建立街道领导牵头负责,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提升到位。

3、突出三大重点,把握工作关键环节。切实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牛鼻子工程”作用,按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处置平台、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平台、风险研判和综合指挥平台”三大平台功能定位,对照“一窗受理、功能集成、闭环运行、清单管理”要求,抓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激活多方动力,推动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注重发挥街道优势特色,增强社会治理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通过激活改革动力、法治动力、文化动力、市场动力,社会动力等推动创建可持续发展。

5、打造特色项目,推动创建工作重点突破。结合街道实际,打造特色项目,通过以点带面,实施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提升行动、新时代“枫桥式”联建联创和评价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建设等牵引性项目,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分三年推进实施县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每年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清单。

1、2020年主要任务补齐短板,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上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工作任务,认真分析梳理我街道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短板,明确责任,落实具体措施。

2、2021年主要任务突破重点,健全体制机制。围绕街道工作重点环节,创新工作载体,有效突破。力争形成一个特色明显、富有实效的工作品牌,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示村。

3、2022年主要任务提升完善,丰富特色内涵。总结提炼我街道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特色亮点做法和工作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注重示范带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新境界,高水平平安羽林建设取得新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班子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该项工作经费列入2021年至2023年财政预算之中。

2、强化责任落地。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羽林街道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措施和责任分解清单》,明确相应职责任务、工作项目、时间进度,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

3、强化评价考核。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水平建设平安羽林作为检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平安羽林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统筹纳入街道的中心工作,列入工作考核。

4、强化宣传推广。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工作的宣传发动,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氛围。适时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街道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在中文中,一般是指具体的工作计划或某一问题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唱歌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活力迸发的现代化新一代乡镇,按照《巴中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市城风险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巴中特点的市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平安巴中、法制巴中建设贡献唱歌力量。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唱歌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党群办、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党委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以党委为核心,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机构及企业党组织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党委核心引领、群众全员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格局。

(二)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

责任单位:人大办。

加强对本辖区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本辖区规划、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安监站。

以天网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完善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加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参与治安防控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

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妇联、老龄办。

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整合政府扶持资源,高标准建设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培育一批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社会组织。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健全党委和村、社区共治的制度架构和权责清单,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联同创”,深入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重视社会领域的普法宣传,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把法律政策宣传到基层群众。

(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综治办。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村、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社区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

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位,以人口、法人、房屋、通讯和事件“五码关联”的块数据智能底板为支撑,应用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标准,构建覆盖镇、村、社区的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控摄像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正一方风气,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城建设,为浦北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2020年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2022年5月,通过3年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江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钦州市全面建成全区一流、全国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县安排给我镇1000亩。在我镇部分村适宜区域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机械化土地深松作业,是提高土地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防涝能力,有效提升粮食增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机械化深松在不翻土和不打乱原有土层结构的情况下,打破坚硬的犁底层,加厚松土层,不仅可有效提高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还因松土层的加厚,吸水能力的增强实现涝情的有效缓解。与深耕作业深翻土地相比较,深松作业工作阻力小,工作效率高,作业成本低。同时深松时不反动土壤,不仅防止了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土层分布,保证作物及时从土壤正常吸收水分和养料,还可以保持地表的秸秆,残茬覆盖,有效防止土壤的风蚀与水土流失。

实践证明,机械深松可使雨水,雪水下渗,形成巨大的土壤水库,减少水土径流,减少水分蒸发,使伏雨、冬雪春用、旱用确保墒情。一般说,深松地块比不深松地块在0-100厘米土层中可多蓄-2毫米的水分,0-20厘米的土壤平均含水量比传统耕作一般增加24-718%。可有效实现天旱地不旱,减少灌溉次数。机械化深松适应各种土质,对中低产田作业效果更为明显。

今年我镇计划在xx社区和鞠家窑社区部分村和发牛社区部分村土地地块较好的,以粮食生产为主,平整耕地为重点的地方,确保我镇实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重点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结合实施,尽量集中成片。

(一)规范作业模式,保证作业质量。

我镇土地适宜深松作业加旋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2厘米以上,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联合深松作业模式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腻,基本没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二)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

农机深松补助对象为合作社,是定额补助,补助为每亩元,三年内同一地块只能补助一次。程序为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

我镇开展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必须为四驱100马力以上。明确作业任务,根据下达的任务,分到社区村。

(三)明确质量监督。

明确地块,在镇政府、村领导协助下,农机合作社与各村签订合同报上级部门备案。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合同中明确作业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模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收费方式、作业价格、个人支付、作业确认及兑现。

(四)有关保障措施。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农机站和各社区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农机站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中共德江县委平安德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铜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季度推进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全面提升教育系统“一中心一张网一网格”治理效能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动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纳入网格化安全风险管理,建立网格化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成立全县教育系统2022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指导各项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将市域社会治理纳入重点工作研究、部署、督促、检查等内容。二是强化部门职能建设。制定教育系统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平安德江建设(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三是完善社会协同体制。积极统筹对接乌江学院、贵州工程职业学院建立市域社会治理人才库,充分发挥市域内高校人才资源优势,抓好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培训,深入开展研究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用好理论研究引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人事股、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

(二)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一是强化防范暴力恐怖活动风险。完善反恐怖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落实反恐怖防范措施,提升第一时间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防范邪教渗透风险。深入开展反邪防邪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反邪防邪意识。三是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有效掌握青年学生、教师的思想动态。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国家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加强县内学校的论坛、讲座和报告会等意识形态的管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三)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教育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和省市县交办的有关涉校“黑恶势力”线索核查;积极处理并反馈“三书一函”发现的行业治理问题。二是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加强学校警务室规范建设,提升校园安防“4个100%”能力(校园封闭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和“护学岗”实施)。三是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县乡平安校园创建专项组工作机制,建立校园及周边精神障碍患者、性格偏执、扬言报复不满社会等高危人员排查报告,落实部门职能内常态化治理校园及周边乱点乱象,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控涉师涉生伤害案件发生。四是加强特殊学生群体管理。建立行为严重不良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留守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人员台账,强化特殊群体排查管控和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建立特殊学生群体人员档案,落实教育转化机制(行为严重不良学生送育新学校就读)。五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落实遭受性侵、家暴、虐待、遗弃等未成年人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六是加强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以班级为网格排查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伤害等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七是加强校外租房学生管理。学校要与家长、房东、社区等签订校外租房学生安全共管责任书,明确家长、房东、社区对校外租住学生的监管责任,经常性开展巡查,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登记和有效处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业务股、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一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清理涉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利益受损群体诉求,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涉劳动关系矛盾风险。二是防范化解突出社会矛盾风险。继续关注90年代大中专毕业生、民办教师等群体诉求,全力做好思想引导、政策宣传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事股、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股,各级各类学校)。

(五)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和措施。动态更新问题隐患“三张清单”和报送“两个清单”,定期开展危险化学药品、食品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进行安全大检查,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二是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在上、放学时段落实“护学岗”制度,确保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三是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护灭火器、消防栓、安全出口标识及安全通道等处于正常状态,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汛前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针对特殊恶劣天气,统筹安排可能受灾学校停课停学应急疏散处置,有效预防校园及周边洪涝、山体滑坡等造成的自然灾害风险,每学期开展1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六)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一是加强国家组织的各种考试的诚信考试宣传。配合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加强对组织考试作弊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犯罪活动的情报搜集,依法查处作弊人员,确保考试秩序和考生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教育。组织教育系统全员干部职工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纳入教职工评先选优、晋升晋级考核。(责任单位:县招生考试院、县教育局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

(七)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增强凝聚政治力量,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平安德江建设的意见或建议,积极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按照要求参与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做到“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三个100%。(责任单位:教育局学生安全教育服务中心)。

(八)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一是做好德江县民族中学与第八小学校址互换、新建第三高级中学等校园重大工程建设,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二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单,按照程序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园)办理办学许可。三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各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定期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文化宣讲活动,全面增强师生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业务股、教育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股,各级各类学校)。

(九)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一是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活动,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引导青少年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让学生形成养成教育习惯,建立学生评价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局业务股、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各级各类学校)。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长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包保督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指标化推进,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把任务逐一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人,保障季度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认真查找平安校园创建中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密切配合,丰富安全教育形式,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要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紧盯交通、溺水、消防、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和学生心理健康等领域,对存在的风险隐患逐一“过筛子”,明确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整改落实,做到消除隐患、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到位。要加强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密切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做好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包保落实到责任人,稳控在责任地,坚决防止出现漏管失控,有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地落实。

(四)加强工作档案建设。要明确专人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照任务清单推进学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并做好工作资料归档。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乐安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湖溪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具有湖溪特点、乐安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湖溪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湖溪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民生民安、联防联治,检视补齐社会治理工作短板弱项,充分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以问题倒逼各项措施落实,有针对性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建设的能力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3.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一体推进、并驾齐驱,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激活全域全员主观能动性和现实创造性,在社会治理体制优化、平台贯通、要素融合、能力建设、科技运用等方面创新突破,推动试点工作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乐安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

4.坚持协调共进。着力系统融合、开放共治,一手抓工作任务的逐项落实,一手抓目标要求的辩证把握,打造以“五治融合”为出发点,平安建设为落脚点,体制保障为支撑点的试点工作格局,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制度设计、机制运行、实践操作各方面协调一致,有机统一。

5.坚持群策群力。着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固本强基、村(社区)落细落实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基层首创精神,转变治理方式,细化治理单元,凝聚政府、社会、公众各类治理资源和工作合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精细治理发展。

(三)工作目标。

用六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试点工作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使湖溪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乡镇,为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湖溪贡献。

整个试点工作从20-年3月开始,至20-年底结束。总体分六年、三个阶段完成:。

-为巩固提升阶段,确保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在达标基础上巩固提升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更高,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布局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方式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市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围绕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党委重要日程,研究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党委定期议稳机制和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切实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于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成立乡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调机制,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分担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统筹好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围绕联动融合、集约高效,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加强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平台建设,破解制约社会治理的关键性、保障性难题。运用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手段,推动乡、村行政职能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条块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

3.完善民主协商体制。围绕程序科学、环节完整,统筹兼顾市域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性、差异性诉求,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围绕市域内发展、改革、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广泛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制定乡协商事项清单,全面落实乡协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4.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围绕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明确各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机制,提升乡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乡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群众参与、丰富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社会治理具体事务。深入推进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5.完善公众参与体制。围绕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创新社会力量组织和发动方式,巩固推广“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个人调解室、法律法学工作者咨询服务站等经验做法,为更多有能力的社会公众搭建参与平台。广泛开展平安乐安志愿者行动,成立志愿者服务管理中心,持续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壮大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

1.健全国家政治安全体系。围绕提升市域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加强市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机制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对敌斗争组织领导和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统筹市域公安、安全、宣传等资源,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西方媒体在市域内活动的管理。把防控邪教和天主教地下势力等非法宗教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网格化管理,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切断境外渗透渠道。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收人员教育转化,加强基层反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教宣传教育。和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危事国家政治设和管理,爱和能理会大局稳定的重大学事件,不发生宗教极塔活动和暴力想相活动,不发生重大影响的那牧滋事用事事件。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统一。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对突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开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传销“清网”行动、出租汽车客运秩序专项整治、河道采砂联合整治等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铁路护路、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健全完善网络社会防控体系,有效抵御意识形态网络渗透,精准高效防范化解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市域政法网宣铁军和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精准引导、稳妥处置各类舆情。

3.健全矛盾风险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广运用“三老理事会”“夕阳红”“法通村”“警调对接”“刘莹姐姐工作室”等乡土特色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法律服务站与综治中心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对接,提供“一站式”纠纷调解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成覆盖全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络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夯实基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防早防小,打早打小,切实降低非法集资风险。

4.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为重点,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关,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关,依托综治中心等体系,建成县乡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

5.健全市域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最多跑一次”、村(社区)“一门式”综合服务站点、代缴代办代理等做法,努力提高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游水,精准提供个佳化服务。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评价机制,格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机关党员“社区报到”等制度,探索建立完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加强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防政法领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规规范体系,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本地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县乡两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市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育用工程,在村(社区)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面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崇廉尚德.好家风润乐安”“孝满才乡”等系列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量。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及时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在县级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在基层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活动,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在农村全面推广运用道德“红黑榜”做法,提高村民道德涵养,促进乡村治理。

4.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厘清基层自治权责边界,明确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用好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把村(社区)党组织打造成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建立议事协商载体,推动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100%的村(居)委会下设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健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100%的村(居)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100%的村(居)建立民情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突出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建优建强“城市大脑”,拓展应用场景,织密织细城市运行“感知网”,让城市更聪明,治理更精致,群众更方便。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着力提升农村地区覆盖面,全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运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推进视频数据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建立平安建设报告制度,完善情报搜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全面推进“五区”(社区、校区、园区、小区、景区)智慧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依托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及时跟踪应用抚州社会治理app。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建设,建设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

1.做优市域红色治理文章凸显传承力。积极探索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嵌入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实施“旗帜+网格”工程,在党组织领导下,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调、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依托乐安红色资源优势,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推动红色文化开发传播,为构建富有乐安特色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不竭红色基因滋养。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创新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式,完善推广民情访谈、民情夜话、民情日记等做法,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

2.更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增强引领力。树立政策制度创新贯穿于社会治理的理念。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以地方法规和政策制度创新推动市域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制度法规建设,增强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耦合性和“共生效应”,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坚持“五治”融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从治理主体、结构、对象、功能等要素加强顶层设计、综合施策,在党组织领导下,推动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三大主体的协同性治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系统性治理,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全过程治理,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的全方位治理,最终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3.加强市城治理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大力营造市域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专兼职队伍建设,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在防控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治理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推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治理人才队伍融合发展,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组织开展社会治理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4.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强化保障力。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平台、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操作平台作用,分级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整合基层党建、综治、城管、社保、环保、民政等网格,实现人财物统筹管理,每个网格按照“1+n+n”模式充实网格力量,即1名网格长、若干名网格员和志愿者,落实网格员报酬补贴和志愿者激励机制,打造全县统一、多网合一、全科网格的社会治理网格。优化完善综治信息系统实战功能,构建贯通县乡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一)调研规划,动员部署。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会治理现状,厘清短板弱项,明确试点方向。成立湖溪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明确试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试点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

(二)组织实施,督导评价。

1.参照全省第一期试点工作和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同步启动、同步推动、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本地本系统试点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任务举措落实,统筹制度机制建设,抓实内部考核调度,确保试点目标落地见效。同时,切实建立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常态化请示汇报机制,及时掌握上级最新精神,争取政策支持、业务指导,确保试点有方、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2.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试点办)根据《工作指引》确定重点村进行重点指导,推动责任主体明晰试点路径,把准目标方向,压实工作责任,拓展创新思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外出考察和交流学习活动,加强乡镇之间、村社区之间的横向沟通。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简报、专报,定期印发,推介典型经验。

3.乡试点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解决乡级层面机制性、保障性、政策性事项,为高质量试点成果竞相涌现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改提高,验收达标。

1.组织业务骨干和权威专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试点工作开展集中性审核,通过交叉检查、问卷(访谈)调查、资料清查、数据核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帮助查摆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充分运用督查、评估成果,加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特色总结、资料归集、成果展示等系列审核工作,确保圆满通过省市县考核初审及中央复审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乡纪检书记及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公室,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专项组、社会治安专项组、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专项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组、社会心理服务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护路护线专项组、多元化解专项组、“三项建设”(综治中心实体化、综治信息化、网格化建设)专项组等10个专项组,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统筹抓好平安建设重点工作。

(二)强化项目推进。根据县委政法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实施细则》,要坚持项目化推进,按年度设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权责职能、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推行清单化整治,防风险、堵漏洞、补短板,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三)强化以点带面。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跃.上新台阶。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进行挂图作战,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建立8+x清单制度,由8长和相关责任单位领导每月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各村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督查考核奖惩问责“一条龙”机制,真督、实查、严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组建工作指导组、工作督查组,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加强动态督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强势推进。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

我院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初步建立“防、治、康相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现将我院的情况总结于下:

20xx年11月,我院成立了康复医学科,并中医科、理疗科的医务人员纳入康复医学科,配备了12名医生、12名护士,设置病床48张,配备了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注射泵、输液泵、中频治疗仪、微波治疗仪、腰椎牵引床、颈椎牵引器、中频治疗仪、微波治疗仪、超短波治疗仪、磁疗仪、电针仪、红外线(tdp)治疗仪、拔罐器、推拿床等医疗设备。并先后派出3名医生到xx市中医院康复科、云南省红会医院疼痛科、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康复科进修学习。为有利于康复医疗业务的.发展,根据医院的情况,于20xx年xx月将中医、理疗的医务人员从康复医学科中分离出来,实行独立管理。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护师1人。

我院的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应用电针、普通针刺、针刺运动疗法、温针、推拿、红外线治疗、梅花针、穴位贴敷治疗、中药热奄包治疗、中医定向透药疗法、中药封包治疗、中药内服、穴位注射、灸法、隔物灸法、拔罐疗法等传统治疗及脉冲电治疗、超短波治疗、磁疗、牵引、运动疗法、偏瘫肢体功能训练、关节松动术、作业疗法等现代康复治疗方法对早期脑梗死、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颈椎病、偏头痛、眩晕、耳鸣、落枕、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骨质增生、截瘫、坐骨神经痛、面瘫、三叉神经痛、面肌痉挛、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顽固性呃逆等疾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1、由于医院占地面积狭小,无发展空间,康复医疗业务用房不足

2、我院无康复医学专业的医生,缺乏康复医师和治疗师,也招聘不到此类专业人员。

3、康复医学专业设备不足。

4、目前只能开展中医方面的针灸、推拿、按摩和物理治疗项目,不能规范开展规范化、系统化的康复医学治疗。

1、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纳入我院的建设业发展规划,建立真正意义的康复医学科。

2、加强康复医学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人才的引进,打造一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一个有特色的康复医疗学科。

3、加大设备购置的投入,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

4、待新医院建成后(预计2013年11月9日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率先小康、生态文明、人民幸福”主题要求,采取“镇指导、村实施、干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统筹规划,综合治理,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创建整洁、优美、安全、和谐、文明,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通过不断加大村环卫人力、物力和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形成人人动手,户户参与的局面,进一步改善山门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的美好乡村建设提升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环境整治主要针对本村的沟、渠、路、道、房前、屋后等处的环境污染及垃圾清理,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培养群众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努力提高全村群众的文明程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提升村环境质量,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主要任务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清理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和垃圾漂浮物,彻底清除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合理配置垃圾池、垃圾桶,进一步细化保洁人员工作职责,及时清运垃圾。

(二)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大力开展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适宜山门村环境的植物进行绿化如元竹、红豆杉、江南牡丹等,逐步提高山门村绿化美化水平。

(三)治理村庄道路。重点治理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随意倾倒垃圾、堵塞路边排水沟,影响畅通和排水的行为。督促村民进一步做好门前环境卫生,道路两旁垃圾筒实行集中清运,并由专门车辆运输,确保村组各点的清洁卫生达到卫生清洁全面覆盖,实现日产日清。

(四)加强保洁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召开保洁工作讲评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实施考勤制度,配备专职的环境保洁人员和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的范围和责任,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发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整治,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五)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责任制建设。村级环卫管理工作列入20xx年村“两委”工作日程,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保洁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主要沟渠路道、河塘和其他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定和落实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村两委监督和农户相互监督相结合管理村民乱倒、乱堆和乱建行为。

总体要求是村道路沿线及可视范围内和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及重点部位等达到“三有”、“四分”、“六无”的总要求。

(一)“三有”工作要求

1、有一只专业化的环卫保洁队伍。按每300人配一名保洁员标准确定,按3000人以上村标准配备2名垃圾清运员,更换不合格保洁员。采取村组聘用的形式实施,并上报镇政府。

2、有一整套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设备。及时保养垃圾清运车,大型垃圾清运车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及时为保洁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3、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垃圾处理模式。

(二)“四分”工作方法

1、分区包干。对辖区进行分类分区,明确专职保洁员进行保洁。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洁由农户进行“三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

2、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垃圾分类分散减量化处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可降解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3、分级投入。根据上级要求采取市、镇、村三级配套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发动企业参与环卫基础建设中。

4、分期考核。村与保洁员签订环境保洁工作责任状,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查,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三)“六无”工作标准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性生产生活垃圾,沿路沿街无零星垃圾,垃圾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现象。

2、无水面垃圾漂浮物。对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河流清畅保持河道、库唐沟渠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贴的大小广告、无秩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杜绝牛皮癣、非法小广告。

4、无乱堆乱放。各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房前屋后堆放要有序整齐农贸市场村庄车辆停放有序。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下水道、阴沟要进行疏通,对厕所和家圈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加快改水改厕工程,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不造成空气、水源、土壤污染。

6、无杂草垃圾。绿化草坪中的杂草要及时拔除,确保环境优美,对有害植物要及时清理。公共场所卫生整洁,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并同意处理。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环卫专干具体抓落实,确保工作效果。

3、多方筹措,加大投入。积极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各商家、住户也要增强责任意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齐心协力抓整治工作,不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继续实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月度检查结果与保洁员绩效工资发放,通过检查评比,激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我镇决定开展20xx年度“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年”活动,以项目化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为市级和镇级创新项目,由综治办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抓好项目落地。还未完成的市级创新项目应继续抓好建设工作,确保实施到位。

(一)推动多元化解,消除矛盾纠纷

永和镇“老叔公”人民调解团。以镇聘专职调解员为主,充分发挥“老叔公”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成立“老叔公”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设在镇调解委和司法所,负责来访来电申请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责任单位:司法所

(二)强化治安防控,升级综治中心

永和镇综合情报指挥中心。投入专项经费,在永和派出所整合指挥调度室、视频监控室、情报研判室,建立综合情报指挥中心,优化内部运作机制,以实战实效为导向,加强对警情和信息资源的分析研判,更好地实现小案快侦、快破,实现“发案少、秩序好”。

责任单位:派出所

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工作项目要按照全市性示范项目的标准和要求,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分完善细化、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细化阶段(5月-6月)。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项目思路办法,认真细化项目落实方案,研究提出具体目标、工作措施,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创新工作项目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月)。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的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统筹研究,创新方法手段,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务求创新工作项目取得实际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推广,积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平安建设。按照阶段目标,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新进展、新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加大和上级新闻媒体联系,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优势,多形式、多角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我镇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水平。

三是加强督导考评。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工作项目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综治办将加强创新工作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进展情况、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创新工作项目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于12月底前将项目完成情况报送综治办。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xx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xx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xx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xx年6月-20xx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市容市貌,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临江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按照重点治理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清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着力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文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

(一)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社区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搞好街道、小巷卫生清理,集中治理社区内卫生死角;整治垃圾坑塘、排水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做好社区楼院卫生,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观念。

(二)主干线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公路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杂草,治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规范沿路商户管理,对有碍观瞻的责令整改。

(三)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进行区域责任划分,将每个区域的卫生落实到各单位、企业,分工负责。在此基础上,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存在的垃圾死角集中人力、物力进行清理;加强对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问题的综合整治,确保市容整洁。

(四)商户占道经营治理。严禁占道经营和占道作业,对店外经营、作业严查重罚,对长期占道经营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五)企业单位环境治理。辖区内各企业要对厂区内外、进厂路及门前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

(六)加快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健身活动场所、宣传栏、阅览室、公开栏等设施配套齐全,定期维护,书籍、宣传内容等及时更新。

(七)完善内业资料。各社区要做好工作部署、会议记录、活动简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收集资料,完善内容,规范装订,分类归档。

(一)加强领导。成立临江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社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下派街道科级领导及街道干部包干社区,对所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和督查。

(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及纸质印刷品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辖区内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由街道办事处下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环卫设施、清运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绿化补植及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督查。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治效果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营造铁腕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临湘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电[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整治、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从严整治”的原则,拆除-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违建隐患,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街道统筹、村(社区)为主体,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开展我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还居民以公平。强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严格问责、查处一批涉违党员干部,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点排查整治(长安、长城、围城、三角坪社区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的违法建设问题,从集中整治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和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等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成立长安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何华光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彭晓鹏任组长,副主任张向荣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控违办、城管办、自然资源所、规划站、应急办、信访办、老旧小区改造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控违办主任李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整治执法组、督查督导组、信访维稳组五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控违办。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之前)。各村(社区)分解责任、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8日)。各村(社区)要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违法建设问题。重点摸排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范围违法建设问题。深入甄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认真填报《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明细汇总表》,做到一户一档,不漏一户一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应急管理、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三)分类确认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综合组将收集的资料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认定,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牵头召开分类处置工作会议,确认最终分类结果、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封、整改、拆除、没收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对属于存量违法建设的,按照用途、现状、危害程度、违建对象政治面貌进行分类认定,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重点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一批集中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来生产经营牟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特别是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第二批集中拆除屡拆屡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抢搭抢建行为。第三批集中拆除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充分结合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认定。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住宅小区内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重点项目用地、预征预控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对违规加层用于自住、屋顶维修超高、偏杂屋违规改扩建等涉及民生的违法建筑,按照政策标准、民生需求、建成年代等实际情况,采取整改、拆除、完善手续等方式,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拆尽拆。

(五)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督查督导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考核验收,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确认、集中拆除阶段的评估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六)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综合组负责进一步深化群防群控机制,推广“群英断是非”基层治理模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公众参与、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进一步加强禁违队伍建设,建立轮岗交流制度,优化执法人员配置。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重心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各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问题。以及重点排查整治县、省、国道两侧违法建设问题。属地村(社区)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社区)书记、办点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责任,全面负责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服从所在村(社区)调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讲评,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现场会,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和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集体研究典型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整治进度,合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动机制。要完善各站办所牵头认定,村(社区)联动配合,公安、司法保驾护航的联合执法体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实现有效管理、有效防控,彻底铲除违法建设滋生的土壤。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集中整治动态,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的教育、警示、威慑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反映问题、提供违建线索,对违建在“正负零”以前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对其他违建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500元奖励。要注重发挥村(社区)、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鼓励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站所、村(社区)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纪工委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及时清零;存量违法建设制定年度清零计划,实施逐月上报,动态清零,20xx年底前分类处置到位,及时消除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一批无违建小区、无违建村(社区)和无违建街道,全面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成立五里牌街道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陆晖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权志伟组长,常务副主任李敦乐任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办点领导为副组长,自资所、经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2、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和报告;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上报。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劝阻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村(社区)、街道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现场复核、分类处置。

(一)厘清责任,联防联控,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清零。

1、及时发现。建立街道督查、执法大队业务巡查、村(社区)网格巡查工作机制,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2、及时制止。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进行处理,严控继续建设。

3、及时拆除。对拒不停工或逾期不整改的违法建设,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动态清零。

1、进一步核准底数和精准分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已摸排分类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拆除、限期整改和没收三种类型,再次组织核查,进一步澄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晰、不漏一处,分类准确、不错一户。对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防火间距、危害公共安全、占压公共空间、破坏房屋结构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应当纳入拆除类。

2、强力拆除应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对已纳入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各单位要制订三年拆除计划(其中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20%),20xx年6月底前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要逐月制定拆除计划,实施每月动态清零。

3、依法推进限期整改类违法建设处置。对已经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在履行相关处罚后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对市政府认定限期整改可依法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经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完善土地出让手续,按照处罚时的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再根据市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与资规、住建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及交易过程中,凡发现有涉及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4、依法处置没收类违法建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宜拆除但可依法予以没收的违法建设,由市资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没收类违法建设作为资产交由市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原则上涉及国有土地上的作为国有资产、涉及体土地上的作为集体资产依法处理。

5、联动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应结合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一并进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作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以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促进提质改造。进一步推进别墅小区、地下空间、仓库仓储、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域违法建设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专班,重点推进。土地依法征收时要严格组织对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必须坚持拆迁先拆违,违法建设一律实施零补偿,凡违规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挖鱼塘”等违法用地等问题由街道依法查处,持续推进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和“大棚房”等专项整治。

(三)加强督查,奖优罚劣,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加大重点区域、典型违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成效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成绩并与本单位领导干部奖惩挂钩。对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进行约谈,或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视情扣除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分数。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制定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相关的典型违法建设案例适时曝光,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违法建设治理,营造舆论气氛。

(三)强化案件查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移交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线索,对通过违法建设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和介入违法建设的黑恶势力,应依法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1、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3、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

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尚村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诊断社会问题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相比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我们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究其根源,部分在于我们在社会治理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中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准确研判,为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补齐短板、提升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转型升级。

1、扩大服装加工群体规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黄金机遇期,充分发挥尚村交通便利、市场辐射力强、交易品种全、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大等优势,对接京津地区的服装加工企业,加快建设裘皮服装服饰加工园区,把尚村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裘皮服装加工制作中心和批发零售中心。

2、优化养殖、改良品种。通过“科技+龙头企业+养殖户”的方式,

引进国际优良品种,进一步改进养殖技术,提高皮毛品质,增加养殖收入。同时,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化养殖、规范化取皮屠宰,正确引导养殖场、养殖户的对动物致死、取皮、胴体利用行为。目前,华斯公司正在积极运作,引进丹麦优种貂种事宜,宝来金康公司正在从事动物胴体中提取甾醇的研发。

3、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统筹市场功能分区、治安和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毛皮产业信息中心功能,及时发布最新皮毛资讯;对接中国皮革协会和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编制并发布毛皮价格指数,引导企业、养殖户规避风险,增加收入;加大城管中队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增强尚村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1、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尚村镇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道路、给排水、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尚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小城市标准,为尚村镇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城建设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尚村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支持尚村镇社会保障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把继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擦亮“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县”品牌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载体和制度化平台,秉持“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创新理念,实现“四个覆盖”和“四级服务平台”的高效对接和有机融合,推进“四个覆盖”农村社会治理的紧密型、服务型、主动型、多元化、常态化“三型两化”建设,全面创新“党组织、民主组织、经合组织、群众性平安组织”四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机制,为省市乃至全国农村社会治理探新路、做典范。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xxx塘建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xxx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xxx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xxx专业数据资源,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利用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现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县202x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县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年的工作任务,以全面对标推进、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在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的同时,着力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社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各项指标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三年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紧扣年度工作目标,国绕“一个全面,三个着力,一个杜绝”推进年度试点工作。

(一)全面对标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对标《实施方案》,全面认领与乡镇相关的各项任务,确保今年应完成的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内应启动的工作全面启动,为明年全面完成打牢基础。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指定工作机制和配套的实施细则,协助县公安部门做好反奸防谍工作。

(2)建立健全反那教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各村组的职责任务,建立调查研究、督查请示报告、会商研判等制度。

2、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定期议稳机制。建立乡党委会议定期研究维稳工作机制,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

(2)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应评尽评,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佔向各系统各领城延伸、向基层延伸,切实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和包案化解等制度,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乡村范围内。

(4)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综合治理机制“民转刑”案件预防等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多调联动对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第三方常态参与矛盾化解的机制,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

3、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体制机制。

(2)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综治督导机制。健全市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差异化考核方式,严格落实综治督导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3)建立健全综治中心实战工作机制。县综治中心建立组团式服务机制,健全综治中心民安、民生事项的收集、流转、交办、督办和工作调度、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乡村综治中心建立健全多元受理、首问责任制、分流办理、分级上报、反馈核验、台账管理等制度。

4、建立健全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立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机制,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机制。全面落实乡村协商,制定乡村协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基层和行业自治制度。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4)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健全完善诚信激励约東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创新社会组织解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建设政务(政法)网络新媒体,做好政务(司法)公开、信息发布、與论引导、公共服务借鉴“网上枫桥经验”探索网民诉求处理程序及反愦机制,推进社区、网格、群众工作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相应的诉求搜集、解决、回应机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5、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问题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完成时限:年内启动并长期坚持)。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防控机制。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健全公安、联防队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机制。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态监测与实时预警能力,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3)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6、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2)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法治宣传相关国家规划,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7、建立健全红色基因融入社会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党建引领机制。推行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党员分类管理,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紧密融合。(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建立红色治理研究机制。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加强苏区治国理政经验总结研究,以项目或课题形式,开展红色治理研究,全面探索运用,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8、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的推进机制。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建立专班运行、投入保障、调度通报、督査督导、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工作有机接融合的市域社会治理考核机制,同时将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列为全乡改革创新的特色品牌,进行集成打造。(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2、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工程。整合党建、综治、消防、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等现有网格,建设统一的社会治理网格,统一网格编码,实现“多网合一”,民安民生深度融合。完善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并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年内,各地基本完成社会治理网格力量整合、职责整合,构建“全科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兼)职网格员,日均网格巡查至少2小时,每名网格员月均上报事项不少于10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完成)。

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年内完成农村“雪亮工程”(含“天网”六期)建设,每个行政村不少于5个监控点,每个自然村不少于2个监控点,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任务。

4、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工程。依托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平安社区(村)”“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园区”“平安市场”等区域、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平安创建精品亮点。(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6月底前完成)。

5、矛盾纠纷调处平合建设工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抓好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建设,村重点抓好调解室建设,乡、村平台建设均达到100%。同时,要大力推进网上调解平台建设,培育一支经验丰富、本领高超,数量充足的调解员队伍。

6、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属地负责、逐级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要求和标准》,加大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压实部门和辖区主体责任,推进具体任务落实。

7、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持续改进和优化便民服务,建设并打通政务服务app、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快“贛服通”3.0版、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年内,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90%以上的村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动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统一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实现对各类民安、民生事件及时采集、实时监测、分流处置和跟踪问效。(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底前全面完成)。

8、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全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初步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搭建县乡村三级心理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全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推动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等重点群体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底前全面完成)。

9、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切实加强政法系统入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共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具体实施意见》,完善政法系统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强化政法干部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等能力培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积极培育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枢组型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完成时限:202x年启动,202x年底前全面完成)。

10、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工程。在村探索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切实解决群众信访相对突出、民生诉求不能安全保障等基层社会治理问题,深化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完成)。

(四)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底线任务,着力推进“六大”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夯实社会稳定根基。

1、社会治安领域专项打击行动。坚持以打开路,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昆仑202x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一是“线索清仓”。对全国扫黑办12337平合和省扫黑办下发的、尚未有查处结论的举报线索,加快核查进度,精准作出结论。二是“逃犯清零”,组建抓捕专班,穷尽一切资源、力量、手段,全力开展追逃行动。三是“案件清结”。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如期高质量办结。四是“伞网清除”全面回湖深挖“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绕黑恶犯罪组织发迹史,抓住关键节点,逐条梳理研判,推动一査到底。五是“黑财清底”、坚持抓捕涉案人员和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査清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六是“行业清源”强化重点行业领城的突出问题整治,促进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乱象根治到位。

3、重点行业领城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稳定”的职责要求,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黑恶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乱点乱象,有效整治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铲除苛症顽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寄递物流、旅馆业、机动车修理业、娱乐服务业、出租房屋等行业治安管理和专项治理,补齐监管漏洞。(完成时限:年内实施并长期坚持)。

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尤其是聚焦矛盾突出的地区、领域和人群,重点排查涉稳问题、涉军、涉众、涉企经营、房地产、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以及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與论引导等多元化解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做到95%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就地有效化解,短期不能化解的做到100%稳控。(完成时限:202x年底前)。

5、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市202x年度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大打击、大整治、大防控、大化解、大服务、大宣传“六大”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挑心事、操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6、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紧扣《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意见》三年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共建共治提升、基础设施提升、隐患清零提升和文明交通提升等四大提升工程建设。今年以打造“高马”公路示范路为基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活动,重点开展示范创建,示范带动提升全县农村道路管理水平。

(五)杜绝负面清单情形。

1、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2、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3、杜绝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5、杜绝发生其他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特别重大、重大案事件。(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6、十万人命案发案率不得高于0.65。(完成时限:年内确保不发生并长期坚持)。

第1、2项负面清单情形的标准按《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有关分级标准确定;第3、45项标准另行发布,相关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须及时主动处置。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村委会和各有关职能站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竭力维护我乡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工作台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台帐由乡综治办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村要按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

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