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的读后感(模板18篇)

小编: 紫衣梦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使得这些感受能够被长久地保留下来。接下来,为大家推荐几篇优美的读后感作品,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写作的灵感。

《天狼》读后感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

在我眼中,杜仲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金谷园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三种,一种是葵姓狼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还有一种是狈姓狼家族。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他的狼类就向狗发起了攻击。就这样,他们就从同类,变成了仇敌。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看见一只蚂蚁正在搬一堆小木屑,我想:这根本不可能,一个小木屑比它还大一点,它背的时候,腰都弯下去了,走都很吃力,更别说是搬回去了。这时,妈妈叫我吃饭。我只好走开了,我边走边想,它肯定不可能搬回去,说不定还会累死呢。终于我吃完了饭,当我再去看蚂蚁的时候,没有看见木屑和蚂蚁。我并不惊讶,自言自语到:木屑被风吹走了,蚂蚁也累得回洞里去了。忽然我又看见了那只蚂蚁,就在蚂蚁洞口它已经把木屑运回去了,我大吃一惊。

小小的蚂蚁竟有这样的魄力,它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永远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云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这本书,它还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

天狼读后感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齐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齐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我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我,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天狼读后感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我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十分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我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厌恶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景下都要对自我有信心,要对自我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

和一只狼共度一天一夜,这怎么可能?我好奇地看了这篇文章的标题,心想:人和狼不可能和平在一起!因为不是狼吃人,就是人杀狼。所以说,这篇文章的名字让人感觉很奇怪,不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泪流满面,因为我看到了一只不一样的狼,有野性,也有人性。文中“我”的哥哥病倒了,需要狼心才能治好。“我”为了拿到狼心,听了镇上老人的抓狼方法,准备了门板和匕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鼓足勇气来到了荒漠里,挖了一个坑,把木板放进去,在木板上挖了两个洞,木板放在头顶自己跳进去并把鸡血抹在脸上,等待狼的来临。

真有狼来了,“我”用老人教的方法并利用好时机,果真抓住了它,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却迷路了。文中的“我”带着狼走在沙漠中,却不小心走进了流沙。在与流沙的搏斗中,“我”和狼中间发生了很多波折,最后主人公把狼从流沙中救出来那段情景最令我感动。文中的“我”本来在木板上滑几下就可以逃脱流沙,可看见狼快要被流沙吞没,尤其它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愤怒和悲伤,“我”心里涌起了一股同情心,不由自主地向狼伸出了援助之手,扑上去把狼救上岸。当时“我”已经几乎虚脱,狼也是站都站不稳,可就在这样的困难之下,一人一狼和平相处,并且狼还帮助人找到了回家的路。其实“狼心”是一种草药,“我”后来才知道,当然也没有再杀狼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动物是通人性的,只要你爱护它,保护它,它也会对你表示尊重。文中令人感动的是在生死边缘,人性的伟大,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依然救出了狼,狼最终也没有恩将仇报吃了人,而是帮助人找到回家的路。这让我感受到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也无论语言是否相通,心灵和心灵之间总是存在最后一丝本能,那就是信任。如果人不相信狼,总是害怕狼吃他,他就不会救狼;如果狼不相信人,总是害怕人杀狼,狼就不会帮助人找到家。

信任是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交流最基本的条件,没有信任就没有这美好的世界。

天狼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贯穿全书的有三条线索-——人、狗、狼。

小山村里的一家人,善良、淳朴、勇敢,在他们身上展现出的是原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么忠实,那么勇敢,他们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全力保护主人的安全,正是因为他们的顽强与勇猛,才使得狼类的一次次复仇未能得逞。

狼的霸主思想在书中一览无余,它们以为自己才是万物之王,母狼为了复仇不惜将自己变成独眼,体现了狼的残酷,对自己也不例外,当然,狼也是有爱的。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光辉、狗性的忠诚和狼性的原始,但各自都有各自的爱,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天狼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我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可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当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最终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齐打败了犬姓狼家族,仅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我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可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那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读后感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这部小说的资料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十分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齐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职责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我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明白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一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一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明白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我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当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资料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

贝尔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火、烧水求生,夜晚在梦中时不时被野兽惊醒,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多种危险环境中,生动地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又实用的求生技能。我对他在困难面前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自做工具进行自救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是我在朋友家发现的一本书——《荒野求生》中的情节。一看见封面上那张脏兮兮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就知道这是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有关贝尔求生的故事。我万分惊喜地把它借回了家。

暑假里,我带着《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参加了“中国强,少年强”夏令营活动。特种兵夏令营的活动艰苦而又紧凑,我只能用饭后的一点点时间来看书。

在第一天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枯燥的队列训练。大家一动不动地站着。十分钟过去了,腿开始发酸了,真想偷偷地休息一下。但是,我想起了书中主人公贝尔鼓励同伴的话:“战胜你自己的疼痛,你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迈出一步,然后还能再迈出一步。很快,你的身体就会适应这种节奏。”我坚持着站完了队列。回到了休息大厅,发现墙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写着“逃兵名单”四个大字,下面是十几个“逃兵”的名字。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没有当逃兵,否则也一样上墙了。

在拓展训练中,一看到操场上八米高的圆柱子时,我的心就凉了一大截,那么高怎么爬呀!教官给我们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带,开始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爬。手心开始冒汗了,腿在微微发抖,大家在下面的呐喊声激励着我只有向上攀登。到了顶端,我用力一蹬,伸手去抓三脚架。架子没抓着,我“摔”下来了,荡在半空中。

虽然没有成功,但我努力去做了,克服了害怕的心理。就像学习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天狼读后感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向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并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日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向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日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之后,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之后,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先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十分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终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终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终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此刻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天狼读后感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天狼读后感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天狼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红楼梦》《爱的教育》《天狼》等课外图书,最让我爱不释手,回味无穷的是《天狼》,我只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这本306页的书。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有狼类、狗类、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他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趣浓浓、互相帮助、共同对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有一次的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廋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

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儿小斑点,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

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儿小斑点,慢慢向回走。”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我默许狼类的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因为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它们的爱和恨,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在学习中要学习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

当我读完《天狼》后,第一次写下的读后感突然因某种原因不见了,只好忍着脾气的愤怒重写一次第二篇时,突然领悟到了“忍耐”这两个字。

书中说的是从一个狼家族为了维护自我的生活领域赶走居住大山的人的故事,延伸到狼家族的后代为亲人报复人类的事。

从母狼独眼与母狗雪玉相逢中厮杀到母狗雪玉杀死了母狼独眼,为儿女报仇,从母狼独眼言传身教教导子女的生存之道到儿女几乎残死;从雪玉逃出巧碰杜仲到教子女对付母狼,保护主人;从母狗雪玉独闯狼穴到与老主人杜伯杀害母狼独眼;从山妖逃出人类的枪杀到成了狼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狼为保护自我的生存之地;狗为了保护自我的主人和子女不受伤害;而人类这了保护自我。

生存之道,在狼的世界里就和人一样,在人的世界里就和狼一样,大家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大家都遵守着同一个自然原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在这次阅读和重写中,我学会了忍耐。

《天狼》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