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专业15篇)

小编: 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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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女,汉族, 市 村人,住 市 村,联系电话: 。系犯罪嫌疑人 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男,汉族, 市 村人, 厂 (职务)。

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20xx年 月 日被 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 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非法持有一案,于20xx年 月 日经 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 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 厂急需犯罪嫌疑人 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 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叶某某,女,汉族,1980年10月20日出生,住xx。系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妻子。

联系电话:xx。

申请事项:对嫌疑人刘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xx年9月7日刑事拘留。现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一、刘某某伤害被害人尹xx的行为实属于偶然,其主观恶性不大。刘某某与受害人尹xx原系一个工地上做工,尹xx还是刘某某顾用的工人,平常关系还是不错的。但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受害人与刘某某的岳父发生了争执,刘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打伤了受害人。刘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属于偶犯。事发前,刘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要伤害被害人,其主观恶性不大。

二、刘某某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与其他暴力犯罪有所区别。受害人尹xx受伤,是刘某某用拳头打一拳及脚尖踢了两脚所至。在事发前,刘没有准备凶器;事发时,他也没有用其他凶器打受害人,只是想给他两拳,教训一下他欺负老人的行为。不慎酿下了犯罪的恶劣后果,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

三、刘某某被拘留后,家属已经完全对受害人受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付,并且已经取得了受害人尹xx的谅解。事故发生后,嫌疑人的家属已经代表刘某某向受害人陪礼道歉,对受害人受到的经济损失也已经完全赔偿到位。受害人对刘某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表示已经完全原谅刘某某的一切过错,不再追究刘某某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放弃一切诉讼权利,请求公安机关从轻处理。刘某某的家属已经用实际行动来弥补其所犯罪行,用行动来表示忏悔。

四、刘某某系家中独子,上有一丧失劳动能力且多病的父母,下有两未成年的孩子(长子六岁,次女只有一岁),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全部由刘某某一人承担。现刘某某被刑事拘留,家里的唯一顶梁柱垮塌,现在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急需用刘某某回家,承担起家庭重梁。

五、刘某某认罪态度很好,能够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如果能够让他取保候审,更加能够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立法宗旨。让刘五军更加努力改造自己,让自己脚踏实地地生活,为社会、为家庭贡献出自己应有之力。如果能够让他取保候审,我们愿意应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保证刘五军随传随到。

综上所述,我认为,刘某某由于一时冲动,犯下了故意伤害罪。但犯罪后刘某某悔罪态度明显,家属也已经完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已经表示对刘某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现特依法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望贵局批准。

此致

成华区公安局。

申请人:xxx。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王x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河北省xx市北城区xx小区南楼东单xx室。系犯罪嫌疑人胡××之妻。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胡××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胡××因涉嫌xx罪一案,于20xx年11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申请人系嫌疑人的妻子,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方式是交纳若干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本人认为,胡××一般表现良好,并在xx市有固定的住处,随时可以讯问,目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胡××身患乙肝需要治疗,家有老人需要照顾。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本人认为,胡××在被刑事拘留前就患有乙肝,曾被检查出乙肝大小三阳,在家时经常出现肝脏疼痛难忍的现象,并且家中父母已达80多岁高龄,需要胡××回家照顾。故依法可对胡××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

综上,对嫌疑人胡××采取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会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有利于其治疗疾病,有利于社会、家庭的和谐,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规定的条件,故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恳请予以批准。

此致

xx县公安局。

申请人:胡××的妻子。

王xx。

20xx年xx月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男,______岁,___族,______省______市人,______市______厂工人,住本市______路______号,系犯罪嫌疑人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市人,______市______厂工人。因涉嫌伤害罪,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______市______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______区看守所。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_________担任保证人。保证人_________系申请人_________之妹,女,______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局干部,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_________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保证不离开本市;

(2)保证随传随到;

(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

(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签字)

保证人: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生于x年x月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系犯罪嫌疑人x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男,汉族,生于1994年x月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号。因涉嫌x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历城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x因x一案,于20xx年x月x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事拘留。该犯罪嫌疑人生于x年x月x日,系未成年人,该犯罪嫌疑人参与实施抢劫次数较少,涉案金额不大,危害社会后果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愿依法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事项:

申请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被公安局立案侦查,现羁押于看守所。申请人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贵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3)犯罪嫌疑人本身也是受害者,通过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的多次提审,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没有故意违法的`恶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综上,申请人恳请给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申请人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保证取保之后督促犯罪嫌疑人吴成贵积极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工作,随传随到。请予以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x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xxxx年x月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王志贤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文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2013年1月13日因犯罪嫌疑人文xx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铜川市耀州区公安分局依法拘留,现关押于耀州区看守所。

1月14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接受文xx妻子的委托,指派我们两位律师为文xx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于1月15日已发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文xx,然后进一步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文小臣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第一、文xx的涉嫌犯罪行为属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

文xx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本案是由于经济纠纷所引起,并非故意扰乱社会秩序。

本案是由于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拖欠文xx巨额运输费和股金分红所引起,文xx的行为是一种不不理性自救行为,没有危害扰乱公共秩序的主管恶意。

第三、本案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

文xx并没有围堵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的大门,文xx的车辆和听闻前来帮忙的`车辆仅仅是停靠在路边,没有长时间造成企业车辆无法进出入,也没有造成交通的堵塞。

第四、文xx没有前科。

文xx一项遵纪守法,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甚至违法记录。

第五、本案涉嫌的罪名是非暴力犯罪,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发生危险。

文xx被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发生社会危险,也没有证据证明文小臣取保候审之后文xx仍然会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综上,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文xx完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且文xx的家人愿意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新刑诉法对取保候审制度做了大幅度的改革,其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挽救可能犯罪的人,降低审判前的关押率,使犯罪嫌疑人不受看守所其它犯罪嫌疑人的污染,从而更好地达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依照上述规定,本辩护人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请求变更文xx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致

申请人:崔**,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漯河市人民路美盛大厦b座1011室。

联系电话:1**********6。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男,岁。于2013年5月日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漯河市第一看守所。

申请理由:。

申请人根据会见嫌疑人及会见后了解到的情况及应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父亲、母亲的要求,依法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一、嫌疑人的户籍出生日期为199年月日,为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2)已满十五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二、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可构成自首。

如本案构成强奸罪,那么嫌疑人的主动投案行为及如实供述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律构成要件,依法可构成自首。

三、嫌疑人已被确认患了“性病”,看守所做的再好,也不如看守所外面的专业医疗机构做的好,因此,继续羁押将不利于“性病”的治疗,如延误治疗,将会给嫌疑人造成更大的危害。

四、如最终查明系自愿发生的性关系,那么本案将依法不能成立,如继续羁押亦会造成不必要损失。

五、根据会见时嫌疑人的陈述,受看守所条件限制,目前其与成年在押人员羁押在一起,不利于对未成年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六、嫌疑人的父母愿意提供金钱担保,并有能力使嫌疑人做到随传随到,不串供、不翻供、不隐藏、毁灭证据,不打击报复证人、被害人。

对嫌疑人取保候审既有利于其疾病治疗,又利于对其“惩罚、教育、挽救”,有利于其将来的健康成长教育,有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护刑事政策的贯彻实施。

综上所述,嫌疑人如构成犯罪,结合其法定量刑情节,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且对其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为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贵局批准。

此致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自本月中旬得知自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网通缉后,自愿、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就该案中涉及其本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且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等待北京警方前来处理,积极配合调查。

犯嫌疑人xxx仅因其短暂就职于xxxx有限公司受命给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便莫名涉案,并被列为网上通缉犯,感到既是困惑、无奈,又是无辜、委屈。因此,无论是xxx本人还是家属都会竭尽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便尽早查明案件真相,还xxx自由与清白。

第51条关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且,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犯罪嫌疑人xxx随传随到,申请人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其他力所能及的保证。

恳请贵局依法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x公安局朝阳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景,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供给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委托,指派本人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xxx的律师,为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询问委托人,会见犯罪嫌疑人xxx,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北京市近期颁布的刑事司法政策,本人认为,犯罪嫌疑人xxx所涉案件性质轻微,又是从犯,且系在《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所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因此,恳请贵局详细审查上述情节,对xxx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xxx在《通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根据《通告》精神应当从宽处理。20xx年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颁布了20xx年第4号《关于限令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第一条限令各类犯罪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本案犯罪嫌疑人xxx于20xx年7月18日向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符合《通告》关于投案期限的要求。《通告》也第3条明确规定,在期限内自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恳请贵局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由于本案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本人没有查阅案件,因此,不便于对本案实体问题发表观点。但,本人作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提请贵局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1、xx即便被认定共同犯罪人,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很可能是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假如xx被定罪的话,羁押状态将严重制约法院对其从犯和自首两大法定从宽量刑情节的适用,使得xxx承受本不应当承受的刑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由于种种原因,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期限会对法院判决结果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恳请贵院对xxx采取非羁押的强制措施,以使得其从犯和自首的量刑情节在定罪的情况下能够得以充分体现。综上所述,xxx主动投案自首,一方面是其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追诉犯罪的客观表现,另一方面更反映出他迫切希望侦查机关查明案件真相、分清责任的主观愿望。xxx所涉案件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就本案具体情况,xxx符合《刑诉法》第51条规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因此,贵局变更强制措施,对xxx采取取保候审,既是对法律和公民人身自由的尊重,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恪守,又是对本市刑事司法政策的切实贯彻执行。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xx公安局。

申请律师:xx。

申请日期:x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邹某某,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某某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女,汉族,______市_________村人,住_________市______村,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_________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男,汉族,______市______村人,____________厂(职务)。

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______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因涉嫌非法持有一案,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被__________公安局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看守所。

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一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曾某某(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xxxxxx。联系电话: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根据北公刑诉字[2012]第00363号《北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2年5月23日由北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北流市看守所。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证据不充分,且其被捕前有正当职业,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不大,在侦查阶段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态度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此致

xxx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意见:

申请人:

2012年8月2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_____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公安(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