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总结大全(20篇)
在这个月里,我经历了许多挑战和机遇,需要用一份月工作总结来记录下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这些范文涵盖了各个行业和岗位的工作经验和心得,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灵感,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x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年度管理监督工作要点,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检查等方式,基本实现了“转变观念、增强意识、完善机制、规范设施、扎实推进”的目标。
(一)基本情况。
1、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市卫生局印制发放了9000余册《医疗废物管理文件汇编》,市、区县两级印制发放了12万余册各类宣传品,开展各类宣传、宣讲活动3000余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以上。市卫生局组织了区县卫生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规知识培训,并对新修订的《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各类培训活动xx余次,培训约5万余人,专门从事收集、运送人员的受训率达90%以上。
2、监督检查情况。市卫生局组织了5次指导、检查活动,对12个区县及97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共组织了31次指导检查,涉及913个单位。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执法监督5788次,对54家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医院、卫生院3家,占5.5%,诊所、门诊部36家,占66.7%,村卫生室15家,占27.8%。市卫生局聘请了36位医疗废物巡查员,每个区县2名,开展了417次巡查暗访活动,反馈信息1612条。
3、互查工作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卫生局在第三季度组织了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及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废物管理互查活动。市卫生局制定印发了互查方案,分八个方面共35项互查内容和评判标准,每两个区县之间各互查两所医院,市属三级医院与中央直属三级医院之间进行互查。同时,要求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将《x年医疗废物互查评判标准》下发至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整个互查活动于9月底结束,相关单位均完成了互查工作,互查中发现有20所医院存在43项不规范内容。
4、服务保障情况。市卫生局统一制作下发了块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牌。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由政府出资组织集中收集、转交医疗废物;通州区、海淀区政府出资修建、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小型、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培训师资等。
(二)工作成效。
1、完善机制,齐抓共管促落实。新修订的《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一年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实施都在按照“规定”赋予的职责和义务而有条不紊地抓落实。通过对“规定”的学习、宣传,使所有从业者充分认识到安全收集医疗废物的重要性。特别是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领导层面,还从“规定”中领到了自己的任务。市和区县卫生局由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监督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形成了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后勤总务部门、感染控制部门和相关医疗部门共同管理监控的局面。从而保证了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全院在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转运管理,防止了疾病的传播,保护了环境,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一、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由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管理制度以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转运制度等,并对所有制度在全院加强学习,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认真执行。
二、设置了医院医疗废物的监控管理部门。医院在彭院长带领下,由院感科监督,后勤总务科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转运工作。制定了管理人员及运送人员的职责并参照执行。
三、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的知识培训。在全院进行了医疗废物相关法律知识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学习,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重罚。
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防护和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流程及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上报流程知识的.学习使医疗垃圾能更加规范的在院内运送,保障了人员的身体健康,保护了环境。
四、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管理。全院新购进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用收集桶,更换了院内不符合规范的所有垃圾桶,医疗垃圾均用黄色桶装,利器进入利器盒。所有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包装运送并标识清楚,每日下午四点半至五点由科室交院内暂存点交接登记。
五、加强了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管理。今年我院对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了全面改造,由原来的一间改为了两间,将储存间分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在半清洁区设置了拖把池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点,污染区内置医疗垃圾分类储存箱,该区域内标识清楚,各种制度上墙,均参照要求执行。每次医疗垃圾运出后对暂存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院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有效的保证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来年我院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特指定专人兼职负责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现总结如下:
首先建立健全院医疗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业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组长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设有医院感染科为监督部门,保洁员为日常巡视员,有专职人员负责本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转运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明确了院内各个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各部门的行为准则。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集中储存转运交接等各个环节均明确由专人把关,责任落实到人,院内设有医疗废物暂存处,并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库房管理。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及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防患突发事件的发生。
全员积极参加院内院外组织的.相关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并经考核成绩合格。
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暂存、转运集中处置,严格操作规程,并按要求完善记录。
经检查发现,我院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做到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醒目,设置有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包装符合要求,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按要求消毒清洁,达到各科室每天至少收集医疗废物一次,并暂存在规定的容器内,均未露天存放。按要求交接转运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从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分类暂存、到转运集中处置整个流程均严格规范操作,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经办人规范记录并建立台账。本年度不存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及其它废物中的现象,不存在擅自处理医疗废物的现象,也不存在转让、出售医疗废物的现象,而是均将医疗废物委托给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置,并签订有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
全年,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经统计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1月我院累计产生收集转运交往处置中心的医疗废物共有461.5桶,其中感染性废物计15306公斤,损伤性废物2111.4公斤。
2、个别科室医废记录本记录不够明细。
3、偶然有个别科室医废分类收集、暂存的容器标识图案不太符合要求。
4、医废暂存间防渗、防鼠、防蚊蝇、防盗安全措施虽然具备,但有些设施需要改进。回收暂存时需配备计量器。
5、医废间清洁、消毒、个人防护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需要有及时清洁,消毒手的设施,以便更好地执行手卫生和手消制度。
6、医废管理人员个人防护设施不齐全,无防护服等设施。
1、继续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医废管理条例》和《医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由医务部、感染办负责,拟定出新的医废培训计划,重视平时考核,加大力度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培训。
3、完善奖惩制度,重视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每周深入科室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指正,责令纠改,促使各科室人员养成按照条例安全管理医疗废物的好习惯。
4、各科室人员进一步完善医废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并继续履行交接签全名等相关手续。
5、加强与后勤供应科室之间的协调,完善医废间、医废容器、医废标示图案、医废回收计量器和个人防护等设施的配备。
6、仍指定专人兼职管理医疗污水,加强医疗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模板
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各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临床科室护士长及保洁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
我院为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按要求进一步完善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医疗废物暂存地配有防盗门,磅称以及消毒设备;有专人管理,专职人员配有防护用品,制度、流程上墙。
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等和各种废弃的血标本,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专职收集人员每天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
一年来医院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收集、运送、处置、监督管理等要求。给各科印发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并按规范要求执行。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一年来我院还积极做好污水处理工作,不担专人专职,还投入两万多元购买污水消毒药剂,并定期进行维护,从而使处理过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设计能力为日处理300吨污水,实际处理量为每年14万吨,年消耗稀盐酸800斤、二氧化氯1000斤。工作流程:稀盐酸和氯酸钠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电控柜操作处理,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0xx年我院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对20xx年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改正。严格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由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管理制度以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转运制度等,并对所有制度在全院加强学习,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认真执行。
二、设置了医院医疗废物的监控管理部门。医院在彭院长带领下,由院感科监督,后勤总务科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转运工作。制定了管理人员及运送人员的职责并参照执行。
三、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的知识培训。在全院进行了医疗废物相关法律知识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学习,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重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防护和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流程及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上报流程知识的学习使医疗垃圾能更加规范的在院内运送,保障了人员的身体健康,保护了环境。
四、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管理。全院新购进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用收集桶,更换了院内不符合规范的所有垃圾桶,医疗垃圾均用黄色桶装,利器进入利器盒。所有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包装运送并标识清楚,每日下午四点半至五点由科室交院内暂存点交接登记。
五、加强了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管理。今年我院对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了全面改造,由原来的一间改为了两间,将储存间分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在半清洁区设置了拖把池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点,污染区内置医疗垃圾分类储存箱,该区域内标识清楚,各种制度上墙,均参照要求执行。每次医疗垃圾运出后对暂存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院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有效的保证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来年我院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全院在区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区执法大队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转运管理,防止了疾病的传播,保护了环境,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社区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由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社区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管理制度以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转运制度等,并对所有制度在全院加强学习,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认真执行。
社区在杨站长带领下,由院感科监督,后勤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转运工作。制定了管理人员及运送人员的职责并参照执行。
在全院进行了医疗废物相关法律知识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学习,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重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人员进行了职业安全防护和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流程及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上报流程知识的学习使医疗垃圾能更加规范的在院内运送,保障了人员的身体健康,保护了环境。
全院新购进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用收集桶,更换了院内不符合规范的所有垃圾桶,医疗垃圾均用黄色桶装,利器进入利器盒。所有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包装运送并标识清楚,每日下午四点半至五点由科室交社区内暂存点刘亚男处交接登记。
今年我社区对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了全面改造,由原来的一间改为了两间,将储存间分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在半清洁区设置了拖把池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点,污染区内置医疗垃圾分类储存箱,该区域内标识清楚,各种制度上墙,均参照要求执行。每次医疗垃圾运出后对暂存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为了加强医疗垃圾的集中处置,我社区用后一次性医塑用品回收处理站签订了定点回收协议对我社区的医疗垃圾进行集中处置,有效的防止医疗废物对社会的危害。
20xx年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社区共产生、处置医疗废物共计1900kg,其中一次性医塑用品1007kg,医疗垃圾493kg均送至我院协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有效的保证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来年我社区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各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临床科室护士长及保洁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的全程监督管理。
我院为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按要求进一步完善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医疗废物暂存地配有防盗门,磅称以及消毒设备;有专人管理,专职人员配有防护用品,制度、流程上墙。
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等和各种废弃的血标本,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都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专职收集人员每天分类包装、做好标识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收回后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收集时带好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簿,与各科当面交接,做好双签字。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必须要求科室重新包装,否则,运送人员有权拒绝回收运送,做到日产、日清。
一年来医院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理》、以及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收集、运送、处置、监督管理等要求。给各科印发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科室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并按规范要求执行。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奖惩分明。
一年来我院还积极做好污水处理工作,不担专人专职,还投入两万多元购买污水消毒药剂,并定期进行维护,从而使处理过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设计能力为日处理300吨污水,实际处理量为每年14万吨,年消耗稀盐酸800斤、二氧化氯1000斤。工作流程:稀盐酸和氯酸钠经过二氧化氯发生器、电控柜操作处理,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一、医疗废物暂存间消毒不彻底,分类不明确。
二、对各科室医疗废物处置量记录不全面。
三、污水处理站每日监测不到位,对损坏设备维修更换不及时。
20xx年我院将继续加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对20xx年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改正。严格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达标相关工作要求,我县xxxx年狠抓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一次性医塑用品和医疗废物加强了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携带有大量致病菌和病原微生物,管理不善将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局历来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xxxx年我局印发了“xxxx县医塑用品回收处理及其他医疗废物处理实施方案”。xxxx年我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域达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一是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管理者学法、知法、守法。二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之掌握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医疗安全意识。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
2.医疗机构设置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点,并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贮存,统一移交给合法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
3.镇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机构,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相关工作。各医疗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良性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有效保护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指导,严惩违法行为。
县卫生局组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移、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发现隐患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县疾控中心定期到各镇乡级医疗机构回收医塑用品,随时督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并按时上报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
四、xxxx年全县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xxxx年全年全县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量59.9吨,其中医塑用品交有资质机构处置量8.9吨,乡镇级以下医疗机构自行焚烧处置量20.2吨,焚烧后深埋量1吨,县人民医院焚烧处置量30.8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100%。xxxx年共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8家次,其他医疗机构252家次,未发现各机构有违法违规情况。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治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院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治理办法】的规定,确保了医疗废物的安全治理。现就我院医疗废物治理处置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建立医疗废物治理处置责任制,由院长总负责;后勤设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焚烧、集中掩埋的`日常工作;各临床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各卫生室室长负责本室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每十天将卫生室的医疗废物经过处理、集中后送卫生院统一处置。
2、依照国家【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治理办法】制定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卫生室医疗废物必须集中送医院统一处置;规范垃圾分类;明确人员职责;制定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建立应急组织;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交接、登记手续;保证分类收集、运送、暂时保存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3、对全院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了职工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焚烧、集中处理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明确了责任,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技能。
4、所有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首先由使用科室负责初步消毒和毁形处理,再由后勤人员定期到科室集中回收,回收时,与使用科室负责人进行数量核对,签名确认后按照包装要求进行密封包装,收集暂存,并按时间集中转运销毁。期间要对处置的医疗废物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流转过程、最终去向、经手人等项目进行登记备案。
5、截至今年10月底,我院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90公斤,其中本院60公斤、卫生室30公斤,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55公斤、损伤性医疗废物33公斤、其它类别医疗废物2公斤。所有医疗废物全部用专用袋密封包扎,包装袋内容物不超过其容积的3/4,不含血水和其它污水,袋口密封扎紧无泄漏。
由于领导重视,加上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指导,我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有效防止了医疗废物流出医院造成社会危害。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现将医疗废物管理总结如下: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领导小组,为院长第一责任人,并制定了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和处置等各种制度;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废物及医疗废物暂存库房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到人,医疗废物存放、转运、收运实施全程监督。
2、为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我院组织了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了医疗废物管理意识,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3、医疗废物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的是上级要求有标识的医疗废物桶,做到标识清晰、分类符合要求,并每日上午、下午分别由各科室清洁工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集中处,并做好记录。
2、对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手术刀片等)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不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4、每天的医疗废物由各科室专人(清洁工)使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并做好双人(见证人)签名,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5、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清洁。
6、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科室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7、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清洁工能够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清洁工工作时能够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8、20xx年下半年(7月1日起)医院与玉林市"爱民公司"签订合同,由玉林市"爱民公司"专职人员每隔日下午使用医疗垃圾专用车收集医疗废物,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收量、交接时间、集中处置单位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能够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医疗废物集中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经过多年来由于院领导重视,对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使我院的医疗废物能够有效地无害化地处理。来年我院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保护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我诊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医疗废物及污水履行管理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处置及管理。
二、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床单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个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四、医疗废物桶并加盖,医疗废物、利器盒分类收集。
五、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医疗废物暂存不得超过48小时。
六、安瓶、针头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医疗废物每日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大地维康及时处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九、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记录,并签名。收集总量应与运出诊所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医疗产生的水,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汇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一、每月对污水进行一次采样,标本送往安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污水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存档。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订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20xx年10月15日)起施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工作总结
xxxx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年度管理监督工作要点,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检查等方式,基本实现了“转变观念、增强意识、完善机制、规范设施、扎实推进”的目标。
(一)基本情况。
1、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市卫生局印制发放了9000余册《医疗废物管理文件汇编》,市、区县两级印制发放了12万余册各类宣传品,开展各类宣传、宣讲活动3000余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以上。市卫生局组织了区县卫生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规知识培训,并对新修订的《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各类培训活动20xx余次,培训约5万余人,专门从事收集、运送人员的受训率达90%以上。
2、监督检查情况。市卫生局组织了5次指导、检查活动,对12个区县及97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共组织了31次指导检查,涉及913个单位。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执法监督5788次,对54家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医院、卫生院3家,占5.5%,诊所、门诊部36家,占66.7%,村卫生室15家,占27.8%。市卫生局聘请了36位医疗废物巡查员,每个区县2名,开展了417次巡查暗访活动,反馈信息1612条。
3、互查工作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卫生局在第三季度组织了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及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废物管理互查活动。市卫生局制定印发了互查方案,分八个方面共35项互查内容和评判标准,每两个区县之间各互查两所医院,市属三级医院与中央直属三级医院之间进行互查。同时,要求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将《xxxx年医疗废物互查评判标准》下发至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整个互查活动于9月底结束,相关单位均完成了互查工作,互查中发现有20所医院存在43项不规范内容。
4、服务保障情况。市卫生局统一制作下发了20xx块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牌。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由政府出资组织集中收集、转交医疗废物;通州区、海淀区政府出资修建、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小型、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培训师资等。
1、完善机制,齐抓共管促落实。新修订的《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一年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实施都在按照“规定”赋予的职责和义务而有条不紊地抓落实。通过对“规定”的学习、宣传,使所有从业者充分认识到安全收集医疗废物的重要性。特别是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领导层面,还从“规定”中领到了自己的任务。市和区县卫生局由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监督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形成了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后勤总务部门、感染控制部门和相关医疗部门共同管理监控的局面。从而保证了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
2、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显成效。巡查暗访管理工作不仅为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了及时、真实的管理信息,还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法规、业务咨询和指导。医疗废物互查活动,达到了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检验、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海淀区公共委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指导意见》从管理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等方面逐项规范,为医疗卫生机构和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工作依据。大兴区、顺义区充分利用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近的条件,积极协调小、远医疗卫生机构与集中处置厂家签订处置协议,大大减少了医疗废物的自行处置量。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由政府出资,与市政市容部门联合收集医疗废物,基本解决了医疗废物不能及时处置的问题。多数区县卫生局安排协调按区域收集集中转交处置,较好地解决了小、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处置的问题。xxxx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在《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发布的第一时间邀请市卫生局主管部门为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解读,xxxx老年医院主动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xxxx胸科医院按照“规定”对所有设施一一完善,中日友好医院在受到表彰后仍对照“规定”找差距,市卫生局抽查的海淀区、石景山区的几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都有比较明显的进步。
3、上下联动,规范行为打基础。市卫生局年初下发了《xxxx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五种监督管理工作方式,每个时间段都有1—2项重点工作,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积极响应,卫生监督部门重点执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落实。使帮助、指导、落实、检查有机地融为一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按照“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抓大促小,全面提高”管理模式,在20xx年修订《xxxx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基础上,xxxx年主要工作是抓规范运行,特别是产废量大、在区域内有辐射影响的'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全市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都达到了规范运行的要求,对所在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xxxx年重点抓小、远单位规范运行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认识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的区县卫生局仍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消极应付的现象,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有待提高;一些医疗卫生单位仍存在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处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基层和民营医疗卫生单位仍是管理的薄弱环节。
xxxx年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工作要围绕“全面监管、突出重点,加强规范、典型引路”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使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监督检查方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开展这次监督检查活动,各单位要有正确地认识,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到不遗漏单位,并通过这次监督检查活动把问题查清,把情况搞准,使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二)把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作为监管重点。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90%以上,分部在全市所有人员居住区,产废量少,单位收集成本大,集中处置企业不愿意收集,同时,这些单位的法规意识、专业技能和培训能力都相对薄弱。我们要协调共管,合理安排监管力量,加强指导和培训力度,使小、远单位的管理有明显改观。
(三)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考评标准。为达到规范监督管理的目的,根据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制订相应的考评标准。
(四)编制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教材。为保证培训实效,市卫生局组织区县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编写培训教材。
(五)选拔、推广示范单位。市卫生局重点选拔2—3所二、三级医院,每个区县至少选拔2家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示范单位进行推广。
(六)规范巡诊活动收集行为。随着医疗服务活动的不断深入,巡诊活动越来越多,伴随的医疗废物收集活动也必须跟上,市卫生局将对外出巡诊活动中医疗废物收集行为进行规范。
(七)规范自行处置行为。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填埋地点等问题的同时,对焚烧地点和焚烧设施进行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2、为有关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3、在工作中发现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
2、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4、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5、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6、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7、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8、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9、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人员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登记本签字,并对登记本保存三年备查。
10、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1、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2、培训对象: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3.新上岗职工、进修医生及护士、实习医生及护士等。
3、主要培训内容: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4、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由广泽物业公司每日2-5pm专人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16.医疗废物的交接由广泽物业公司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反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7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9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10消毒(灭菌)后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放置在中心医疗废物存放点,存放不得超过三天,由中心医疗废物管理部门集中处置。
1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医疗废物管理部门报告。
1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