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务工合同(专业15篇)

小编: 曼珠

合同协议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完整准确地反映交易的真实意愿,避免故意欺诈等行为。在起草合同协议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经典的范文,以确保合同的准确和合法。

农场土地合同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___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农场土地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经营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___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农场土地合同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_____元/亩,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_____年至_____年租赁费为__________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场土地合同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大队(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省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农场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在所有参与方自愿和互信的基础上,共同探索、践行、推广自然农业种植及生活方式。

二、经营:

以合作社的经营模式,自愿参加、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双方在承租______亩土地,由乙方全职负责生产;甲方以现金认购公共基金,最终以农产品直销为主的方式取得回报。

三、公共基金:

1、双方约定设立公共基金作为本项目的投入,乙方作为公共基金的管理人。

2、公共基金存续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3、甲方认购公共基金以______人民币为一单元,总共______单元,其中各人份额见第十一条。

4、认购人在认购数量确定后,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以现金方式将相应金额交予乙方,乙方收到公共基金认购金额后书写凭据给认购人。

5、每单元公共基金基准收益为一亩土地出产品,折合大米___斤和菜籽油___斤。

6、公共基金到期结算或约定结算,可按约定进行分配,鼓励双方继续约定永续经营。

四、甲方权利:

1、获得实际收益之相应实物,或统一出售之所得现金。

2、产品优先认购权。

3、引进社会资源开展活动。

五、甲方义务:

1、保护项目不背离初衷,不过度商业化。

2、向大众介绍和推广项目成果。

3、在生活中实践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

4、维护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合理权益,做到诚实守信。

六、乙方权利:

1、获得实际收益超出基准收益之盈余分配。

2、管理和使用公共基金;

3、自主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七、乙方义务:

1、按照自然农业种植方式生产,禁止对农作物使用农药和化肥。

2、做好财务记录,公示_____资金使用情况。

3、合理准确记录生产数据和收益情况。

八、农作物定价:

本项目之农作物出售以双方协商定价。

九、风险承担:

如实际收益未达基准收益,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1、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由公共基金承担。

2、非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但如证实减产原因属乙方玩忽职守,或出现严重操作不当的情况,损失部分则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盈余分配:

实际收益超出基准收益之盈余部分,按照30%收益归乙方所有,30%归甲方所有,20%作为发展基金,20%作为公益##资金馈赠自然之友、热爱家园、或者其它公益机构。

十一、公共基金份额情况:

认购人:__________

认购数量:__________

认购总金额:__________

乙方确认:__________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县政府办各执____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农场土地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大山种羊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宋玉民委托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所在单位:第管理区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

为规范耕地承包者经营行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所承包耕地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承包期限:1月1日—月20日第三条承包费用明细。

单位:亩、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

2、对乙方弃耕撂荒地承包土地,有权终止乙方承包行为,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应收费用;。

4、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土地和其他资源以及破坏地面生产设施的行为,在承包期内发生损坏渠道和毁坏闸门等水利设施的,由乙方按现行造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除赔偿外,收回土地承包权。

5、维护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随意调整已发包的土地;6、按照统一耕作、轮作、培肥制度及技术标准从事农业生产;并按场制定的《量化管理方案》执行,拒不执行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7、有权对逾期未完成缓交租金、未按期履行偿还陈欠及新欠义务的承包户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发包。

8、为加强水稻科技示范带管理,有权对科技示范带制定一切农事活动,对不配合的承包户有权调整地块,情节严重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9、负责对缴纳水费的承包户供水,供水时间为4月10日—15日开始,8月20日停水。用水者不准跑水、浪费水资源。如有跑水视情节每次罚款50-200元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3、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守界生产,不许私自扩大承包面积;。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乙方为非本场职工除外)。

6、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凡属自然灾害造成的作物绝产、减产除农业保险协议条款理赔外,其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担10个义务工,两个车工。用于农场公益事业建设。

8、按照国家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接受甲方在农业生产基本制度及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接受场逐步实现统一供应良种要求,保持原有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完好状态,防止土地污染,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9、乙方在二月末前缴清土地承包费、量化管理保证金、水费等一切费用,有欠款职工还需签定还款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原承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第六条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经协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土地承包、转让、互换等变更行为,都必须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注销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按承包给乙方实际耕地面积收取各项费用,旱田预改水田的暂按旱田收取,改后水田增加相应税费及各项费用按相邻水田就近靠等级。旱改水后面积不得少于原旱田面积。

二、其他费用标准。

1、水利工程维护费水田3元/亩。

2、量化管理保证金水田20元/亩,旱田10元/亩。

三、土地收费按《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确定。

四、上年没有履行陈欠上交义务的取消下年的土地承包资格,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偿还陈欠:元,担保人:。

五、极特殊情况下交不起承包费的,由其找担保人进行担保。经管理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农场同意可以缓交承包费。到期不交的由担保人负责。

六、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农田防护林、草原进行依法管理,乙方有义务对农田防护林、草原植被进行保护。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签字)。

农场劳动合同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在所有参与方自愿和互信的基础上,共同探索、践行、推广自然农业种植及生活方式。

二、经营:

以合作社的经营模式,自愿参加、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双方在承租______亩土地,由乙方全职负责生产;甲方以现金认购公共基金,最终以农产品直销为主的方式取得回报。

三、公共基金:

1、双方约定设立公共基金作为本项目的投入,乙方作为公共基金的管理人。

2、公共基金存续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3、甲方认购公共基金以______人民币为一单元,总共______单元,其中各人份额见第十一条。

4、认购人在认购数量确定后,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以现金方式将相应金额交予乙方,乙方收到公共基金认购金额后书写凭据给认购人。

5、每单元公共基金基准收益为一亩土地出产品,折合大米___斤和菜籽油___斤。

6、公共基金到期结算或约定结算,可按约定进行分配,鼓励双方继续约定永续经营。

四、甲方权利:

1、获得实际收益之相应实物,或统一出售之所得现金。

2、产品优先认购权。

3、引进社会资源开展活动。

五、甲方义务:

1、保护项目不背离初衷,不过度商业化。

2、向大众介绍和推广项目成果。

3、在生活中实践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

4、维护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合理权益,做到诚实守信。

六、乙方权利:

1、获得实际收益超出基准收益之盈余分配。

2、管理和使用公共基金;

3、自主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七、乙方义务:

1、按照自然农业种植方式生产,禁止对农作物使用农药和化肥。

2、做好财务记录,公示_____资金使用情况。

3、合理准确记录生产数据和收益情况。

八、农作物定价:

本项目之农作物出售以双方协商定价。

九、风险承担:

如实际收益未达基准收益,则按以下情况处理:

1、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由公共基金承担。

2、非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但如证实减产原因属乙方玩忽职守,或出现严重操作不当的情况,损失部分则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盈余分配:

实际收益超出基准收益之盈余部分,按照30%收益归乙方所有,30%归甲方所有,20%作为发展基金,20%作为公益##资金馈赠自然之友、热爱家园、或者其它公益机构。

十一、公共基金份额情况:

认购人:

认购数量:

认购总金额:

乙方确认: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县政府办各执____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农场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及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完善、规范土地二轮承包管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1、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及时规范办理好因国家征收、征用、集体占用土地及农户流转土地的相关手续,搞好土地档案管理。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经营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5、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生产设施建设。

6、负责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和集体道路、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占用,应自觉服从,但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村镇规划区内耕地,因农户建房需要的,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积极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搞好项目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

4、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须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的,流转合同报甲方备案。

1、甲方干涉乙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涉及国家征收和征用、集体占用和规划区内农户建房等需要,乙方不服从安排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包土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年去甲方处办理合同、清册、证书等相应变更手续。乙方放弃办理,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拒绝办理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颁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作废。

2、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姓名: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农场赠与合同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乙方所负义务:_________(写明乙方应承担的具体义务)。

五、赠与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写明交付的具体时间)。

2.交付地点:_________(写明具体的交付地点)。

六、乙方应在_________(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具体的生效时间,也可以写自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

发包人:蔬菜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的'蔬菜科学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餐饮、休闲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蔬菜科学研究所南岸科研示范园内(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甲乙双方清单)。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该示范园东北面,北至水沟(甲方用地红线),南至场内水泥硬化排灌沟、西至乡村公路、东至小溪(甲方用地红线),占地面积约20xx平方米,具体位臵以甲乙双方标画的红线范围为准,该四至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及附着物(水塘、停车坪、果树等)在承包期内其使用权、管理权均归乙方所有。

b、食堂设施:甲方自建于其示范园内的砖木结构餐饮用房(含室内餐饮设施、用品)共两层及值班室上下两层,约500平方米,其中一层厨房1间、客房2间,二层包厢(包厢含卫生间)5间、用餐大厅1间、产品展示厅1间、室外露台1间。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20年11月18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共计12年6个月,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承包金。

1、本合同承包金标准按时段分别计付: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20xx元包干。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计12年,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承包金为30000元(即30000元/年),20xx年4月30日以后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年(即12年的总承包金共计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3、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承包金。

第四条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证金1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自20xx年5月1日起作为乙方承包金,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金中抵扣。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缴承包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负责协调周边村民、村组委及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负责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发电机及自留井无偿为乙方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营业期间门卫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协助乙方在进该所的主马路(郴州至华塘公路)入口处建设牌楼一座;营业期间负责腾空所内停车场,保证该停车场仅为乙方经营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向村民租赁土地等用以扩大经营,给乙方扩大经营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场地内开垦鱼塘、菜圃;搭建塔楼、包厢、围廊;硬化停车场等,甲方应积极支持并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营业期间,甲方的果蔬基地及养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顾客免费开放,为乙方实现自助式、体验式休闲提供方便,有偿提供菜地及相关技术支持。甲方所种植(养殖)的果蔬及畜牧产品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乙方,其价格按市场价考虑一定比例的优惠;乙方顾客需采购甲方所种植的果蔬及畜牧产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采购结算,乙方向顾客的销售、定价及收款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期该所范围内经营乙方同类产业,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7、甲方在该所内所开展的种植、养殖、科研等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8、以甲方名义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乙方为该经营实体的法人代表,负责该实体的经营管理与利益分配等。

9、负责对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按期进行检查、修缮,以保证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10、对承担因前期建设及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的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扩大经营,并在期承包场地内进行改扩建。乙方改动或扩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经营期内其顾客在甲方非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产。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支付或拒绝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承包手续。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资金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及经营设施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承包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承包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x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年,自200年月日始至20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公证处一份,xxx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部门:(盖章)。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大队(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省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省_____农场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农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____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转让合同

兹有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居委会______的____________园艺农场,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农场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名称:____________林园艺农场;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园艺作物种植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甲方保证该园林园艺农场不存在任何纠纷。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第一条中____________农场按照现状转让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双方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由甲方将该园林园艺农场交付给乙方使用。

(一)甲方保证上述园林园艺农场没有任何纠纷或其它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交易前即已存在任何的纠纷或权利限制的,概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保证上述园林园艺农场无任何争议可以使用,全部经营权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乙方今后拥有全部经营权和处置权,如遇征收或办理任何证件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任何手续。

(三)签定本协议书后,该园林园艺农场的.一切经营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接手后,凡国家相关政策涉及该园林园艺农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与甲方无关。

(一)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本次农场转让总价款的3倍,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农场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2、土地类别: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共公顷,其中水田公顷,旱田公顷。

3、甲乙双方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只有土地耕种经营权,仅限用于从事法律允许的种植业。乙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将土地转让、出租、荒芜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永久性建筑物或挪作他用。如需更改土地类型,如旱改水、水改旱,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负责将到期后土地上由乙方投入建造的设施拆除,如不拆除全部归甲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无条件按期交还。乙方如要继续承包必须在承包期满三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交给甲方,参加新一轮土地招标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条承包土地期限。

该土地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该土地每年承包费总额为元(大写元整)。

2、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全部承包费,逾期不交,则合同自动废止,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下两年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在3月15日前上缴当年承包费。如未按期上缴承包费,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乙方土地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当种植的农作物发生疫情时,有权要求乙方对种植的农作物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为确保土地资产提高地力保值增值,甲方农机作业组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深松整地作业。按不高于当地的深松翻(旋、耙)地作业价格向乙方收取机耕作业费。

(四)指导、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种植面积,有权对乙方承包耕种土地的面积进行普查和测量。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期间与地方土地、农业等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事务。

(五)鼓励乙方秸秆还田提高地力,但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棵作物时,乙方应将秸秆粉碎还田。不能粉碎还田时,乙方应负责将秸秆在承包期最后一年时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秸秆清理费用。

(六)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独立自主耕种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二)享有在承包耕种土地上的收益权。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在承包期内,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化肥的包装物等及时焚烧、掩埋,不得对农田造成污染。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实施。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擅自进行整地作业,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收获作物,如因乙方作物收获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进行整地作业,视为乙方违约(特殊天气造成不能收获时除外),甲方将按土地承包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购臵的机械设备、田间水利工程、房屋、临时性建筑物及水利设备等自行负责修建、维护和保管,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回收和拆除,其回收和拆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拆除,甲方将强行处臵,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加强自身和对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乙方负责对自身以及雇用人员的人身和工伤保险。在承包期内自身(包括雇用人员和第三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一切安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由乙方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

(五)乙方不得用在甲方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外担保或抵偿债务,不能改变土地的用地性质。

(六)乙方在种植土地时应向当地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自愿种植业保险,如个人不自愿到当地保险公司进行种植业保险,一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上缴年土地承包费,截止到本年度3月26日。对乙方不能按时上缴土地承包费的,投标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不予发包土地,自动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土地另行对外发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荒地、弃地。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对农田进行改旱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他人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耕种或从事其它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甲方发现之日起终止合同。

第七条免责条件。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征用土地或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如需变更或终止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主要条款相抵触。

(二)由于土地面积需要再确认,甲方若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进行普查测量时,应按测量后重新确认的实际面积执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应根据新确定的面积核算出应缴承包费用后多退少补。如乙方不按照重新确定的实际面积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法院裁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