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热门17篇)

小编: 灵魂曲

心得体会是对过去经验的沉淀和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避免重复犯错。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和方法。

学习部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军事力量在国家发展和安全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纪律性,学习部队纪律条令成为每个官兵必须遵守的规范。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纪律条令对每个官兵的重要性,体会到遵守纪律带来的种种好处,并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下面我将从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停留、上下班渐进式出场、动作规范标准四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不迟到不早退,是我们军人遵守纪律的基本要求。纪律的第一条便是守时,迟到、早退不仅破坏了集体纪律,更是对自身职责和使命的不负责任。在部队中,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天按时参加训练、按时完成任务。通过不迟到不早退,我深刻认识到珍惜时间的重要性,只有严格按照纪律来行事,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人。

不中途停留是我们部队纪律的重要要求之一。在训练和执行任务中,中途停留会打起断了队伍和破坏了节奏,严重影响了训练和任务的质量。在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个规定的意义后,我在工作和生活中也积极地践行。无论是完成日常任务还是处理公关事项,我都能保持一种高度的集中注意力,不分心、不懈怠,迅速解决问题并达到预期效果。

上班渐进式出场是我们军人养成良好习惯的一个表现。它是军人在出入场所时,由散步态度逐渐变为正步态度的要求。这种动作要求规范、标准,让人显得庄重、整齐。在我掌握了这个动作要领后,我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也时刻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一种庄重得体的形象,举止得体,讲究礼仪。这种良好的形象不仅是表现我作为军人的威严,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修养的体现。

动作规范标准是我们军人日常训练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在军队,动作的规范标准是衡量一个人训练水平和军事素养的重要指标。只有细致入微的动作才能确保训练的效果,提高军人的战斗力。通过长时间的训练,我自己的动作规范被不断深化和拓宽,不仅在训练中表现出色,也让我在生活中养成了良好的动作习惯,更加自信地面对一切挑战。

学习部队纪律条令的心得体会并不仅仅停留在学习和实践上,更是对自身修养和职责担当的一个反思。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以学习纪律条令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的自觉性和纪律意识,时刻绷紧自己的训练和纪律这根弦,坚持原则,始终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军人形象。

学习部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部队纪律条令是每个在部队服役的人必须遵守的,它们为部队成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纪律对于个人和集体的重要性。通过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我不仅更好地适应了军队的生活,同时也收获了更多的成长和收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自律、团队合作、责任感、荣誉感以及对部队纪律的理解等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培养了我的自律能力。在部队,时刻要求自己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和饮食习惯,并按时参加各种训练和任务。这种自律加强了我的意志力,让我自觉地克服懒惰和拖延的习惯,提高了我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效率。通过持续的自我约束和严格的规范要求,我学会了如何充实自己的时间和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这对于我的成长和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其次,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促进了团队合作的意识。在部队,纪律要求我们始终与战友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无论是在训练中,还是在实际任务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通过紧密的配合和相互信任,才能够取得团队胜利。而遵守部队纪律条令则是整个团队能够良好协同的基础。通过共同遵守纪律条令,我们能够更好地协调行动、相互支持,并最终完成任务目标。

第三,严格遵守部队纪律条令还培养了我对责任的高度意识。部队生活中,每一项任务都要求我严守纪律,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只有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起责任,并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保证整个团队不出差错,顺利完成任务。因此,在遵守部队纪律的过程中,我逐渐养成了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这对于我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此外,严格遵守部队纪律还让我对荣誉感有了更深的理解。在部队生活中,纪律不仅仅是一种行为准则,更是一种信念和精神追求。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要求,才能切实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守纪律也意味着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声誉,这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荣耀,对于整个部队来说是一种骄傲。我渐渐明白,在部队中,荣誉感来源于履行职责、取得成绩并受到表彰,这不仅给了我自己很大的满足感,同时也让我更加珍视和追求荣誉。

最后,通过遵守部队纪律条令,我对部队纪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纪律不仅仅是一种限制和约束,更是一种价值观和文化。它代表着秩序、规范和组织,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在遵守纪律的过程中,我明白了军队纪律无处不在,无论是训练场上,还是战场上,都需要我们不断自觉地遵循和践行。只有通过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才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挥,提高部队整体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总结起来,学习部队纪律条令给了我很多宝贵的体会和启示。通过自律、团队合作、责任感、荣誉感以及对部队纪律的理解,我逐渐成长为一个更加自信、自律和能力强的人。纪律不仅是一种习惯和行为准则,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生活态度。我将继续保持对部队纪律的敬畏和认同,不断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部队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心得体会: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在现代国家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为了严明公安机关纪律,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6月1日起,中国首部警察纪律条令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宣布实施后,落实这一条令立刻成为地方公安民警机构的近期工作安排。

近日,驾考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组织全体民警对条令内容进行专门学习,要求分局全体民警熟记条令,认真遵守,并就驾考工作如何贯彻好《条令》做出部署。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学习贯彻《纪律条令》动员部署会议后,驾考大队贯彻会议精神,下午,立即在驾考大队会议室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律条令》进行再部署,把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与民警日常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把模范遵守《纪律条令》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结合起来,让全体民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

会上,大队长贾建文就《条令》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及重要意义进行了重点辅导讲解。他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贯彻条令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大队要贯彻落实好条令,就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条令,建立《纪律条令》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在学习《条令》上,要求全体民警达到“入脑、入耳、入心”的效果,学以致用,重在贯彻、执行,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与广大民警一起严格遵守各项禁令规定,决不碰“高压线”,决不越雷池一步。将学习贯彻《纪律条令》作为年终综合考评检查内容之一,组织考试来检验民警对《条令》的学习掌握情况,同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驾校大队民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

二是围绕《纪律条令》贯彻落实措施为中心,切实履行驾考的主要职能,进一步规范驾考工作。通过条令的学习,使考试秩序得到改善,并继续保持;从根本上巩固工作机制的转变的效果,使各科目考试都能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驾校的监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环节进行:1是以公开信的方式,使学员了解考试的.环节、程序;2是做好学员的考前教育;3是设置提示标识,提醒学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避免受到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三是加强各科目考试的调研工作。做好跟踪调查,多各科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需找根源,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用好手中的权利,把好人情关,规范考试过程,提醒“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抓好考试安全,即学员的安全,和考试车辆的安全。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学习心得体会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指导制度制定,提高制度有效性,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系统反腐”是当今反。

腐倡廉的总趋势。“系统反腐”体现在制度建设方面,就是坚持从腐败现象发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原因入手,从宏观上进行总体设计;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使各方面制度紧密配合、综合发挥作用。具体而言,应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第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增强全体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和制度意识,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根本。应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素质和公民依法监督的自觉性,使预防腐败工作更有成效。第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化的关键。完善的监督制度,可以保证权力的授予和运行受到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二、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学习军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在进入大学军训之际,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了军队纪律条令,对于这些条令我心中充满了好奇和期待。经过几周的学习和训练,我逐渐了解到纪律条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军队纪律条令不仅仅是指挥的工具,更是塑造个人品质的良好教育方式。

二、培养自律意识和责任心。

在军训中,我发现军队纪律条令在促使我养成自律意识和责任心方面有着巨大的作用。按时参加晨训、进行整理练兵,严格遵守集合时间和场地,这让我逐渐养成了良好的时间观念和执行力。在军队纪律条令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承担责任,班队训练时,每个成员的齐心协力是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也加强了我们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三、约束行为规范和提高个人素质。

纪律条令也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规范,给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例如,坚持不携带手机,不迟到早退等规定不仅培养了我们的遵守规则的习惯,更让我们集中注意力,从而提高了训练效果。此外,纪律条令训练我们的标准动作和礼仪,促使我们培养良好的个人素质,这些都对我们的今后求职和社交生活有着积极的影响。

四、锻炼顽强毅力和承压能力。

军队纪律条令的学习和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面对各种考验,比如长时间的训练、枯燥重复的动作等,这需要我们具备顽强的毅力和承压能力。只有在严格的纪律制度下,我们才能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并最终取得好的成果。通过这样的锻炼,我们的意志坚定了,能够在面对困难时不畏惧、不轻言放弃,不断超越自我,实现更高的目标。

五、培养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

军队纪律条令中的集体行动和协作原则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在军训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集中力量,齐心协力完成任务,这使我认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凝聚集体的力量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此外,纪律条令也给予了一些同学担任班队长等职务的机会,通过这些机会,我们学会了如何领导和管理集体,锻炼了自己的领导能力。

总结。

学习军队纪律条令给我的成长带来了极大的帮助,通过遵守纪律条令,我逐渐养成了良好的自律习惯,培养了自己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能力。同时,纪律条令锻炼了我的韧性和承压能力,使我在面对困难时能坚持不懈地追求目标。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军人纪律条令精神,不断提高自我,追求更高的目标。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总队的要求部署和中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及奖罚条令》和《军人经常使用到的一些条令内容》。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威名、百战百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二、从现实来看,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保持着这一光荣传统。

当香港回归之后,不少香港人对这支年轻的解放军还保留着神秘感和陌生感。然而,十年过去了,如今的广大香港同胞再说起我们的驻港部队,无不交口称赞,衷心拥护。曾几何时,参观驻港部队军营,参加军营一日成了广大香港市民最高兴,最盼望的时刻,能与驻港官兵合影成为人们的骄傲和时尚。这些都充分说明了,驻港官兵以自己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有力地维护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无上荣誉。我们再放眼世界,看看远在非洲、黎巴嫩等地参加维和的中国军人。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在世界人民心中重重地留下了中国的印记,留下了中国军人的伟大身影。

三,从未来再看,我们的人民军队将永远继承发扬这个治军法宝。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

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解放军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军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于世界军事强国之林,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武器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百战百胜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所以,我可以自豪地说,未来,也许我们的人民军队在军事装备上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保证,我们的人民军队绝对是世界上战斗力最强的铁血劲旅!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

总结。

回顾了人民军队光荣的历史,辉煌的现在,展望了光明的未来,我深深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而骄傲自豪。作为红色尖兵普通一员,虽然是虚拟社区的一份子,但正因为这个团队是红色尖兵,是继承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的优秀团体,所以,在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团体荣誉,倍加努力工作,用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激励自己,为红色尖兵的发展壮大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xx》(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xx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公安局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要求其成员严守纪律条令。公安局纪律条令不仅涵盖了工作内容,更是一种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在实践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纪律条令对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诸多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对公安局纪律条令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和总结。

首先,纪律条令是公安机关工作的基石。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我深知工作纪律对于我们的工作效果和形象产生的深远影响。从公安机关纪律条令中,我明确了公安工作的规范行为和职业道德。警察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要得体,做到言行一致。这不仅是对自身的要求,也是对整个公安系统的要求。只有当我们做到严守纪律,牢记纪律的底线,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

其次,纪律条令是加强警队管理的重要依据。纪律条令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内部的行为准则和管理原则,对公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行为监督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加强纪律建设,能够有效地规范警察队伍的行为,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在我的实践中,我意识到严格执行纪律条令能够有效地推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只有做到“从严从实从快”,守住底线,才能更好地改善工作氛围,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再次,纪律条令是公安工作的保障。公安局纪律条令明确了公安机关内部各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警务行动、案件查处、执法程序等等。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严格按照纪律条令执行工作,就能够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在现实工作中,我始终秉持以案件为导向,依法办案,保证工作的公正和透明。同时,通过纪律条令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警务队伍的管理和指导,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纪律条令还是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方面。作为执法人员,我们每个人的言行都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我深知自己身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都需要保持优秀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只有在遵守纪律制约的前提下,才能展现出公安工作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态度。我时刻谨记纪律与形象紧密联系的关系,以谦虚、严谨、奉献的精神,向公众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

总之,公安局纪律条令是一份行业规范和表率,对于公安工作至关重要。通过实践和思考,我深切理解了纪律条令的核心价值和意义。它不仅是公安工作的基石,还是加强警队管理、保障公安工作、维护形象的重要保障。通过遵守纪律制约,我深感公安工作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我将继续坚守纪律条令,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为社会的安宁与和谐尽一份力量。

消防大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消防大队纪律条令是消防部队的基本纲领,也是我们每个消防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规范。近期,我们大队为了更好地规范自己的各类行动,对纪律条令进行了学习和宣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应该如何严格执行和遵守紧要的事业。

第二段:加强自律。

在学习消防大队纪律条令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消防员,必须要具备出色的秩序观念和自律能力。我们应该自觉接受行为规范把我们的行为纳入到规章制度之内,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以此增强对职业的热爱和责任感,保证所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段: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纪律条令不仅规定了消防员个人行为的标准,也明确了团队协作的要求。一个完美的消防大队需要有一支紧密协作的战斗团队。此时,遵守纪律条令就尤为重要,一旦成员违反条条规约,那么整个团队也就会存在隐患。遵守规则的同时,我们需要学会引领他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段:提高战斗力。

遵守消防大队纪律条令能够提高我们的战斗力。消防员工作特定,环节繁多,遵循条令不仅能减少因操作不当带来的危害,还能增强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实效性和迅速性。同时,遵守纪律条令,可以使消防部队具备协调一致、灵活应变的特点,从而更好地完成各类工作。

第五段:结论。

消防大队纪律条令不仅具备组织标准的法定效力,更强调每个消防员应具有的正确组织、积极进取、自律约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遵守本条令,不断完善自身,大队才能发展壮大,圆满完成工作使命。希望所有消防员都能深刻领会学习,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持续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消防大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消防大队是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而纪律是保证消防队伍有条不紊地开展任务的核心。作为一名参与过消防队伍协助灭火的志愿者,我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这篇文章将着重探讨消防大队纪律条令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严格执行纪律条令。

消防队伍的参与人员来自各行各业,因此要确保大家遵守同一的纪律条令才能更好的开展任务。我发现,一个成功的消防队伍需要具备坚定的纪律,而这基于每名队员的自觉性。在消防大队中,严格执行纪律条令是必须的,尤其是在面对火场时,有序、迅速地行动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第三段:加强沟通,提高协作效率。

消防队伍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要完成任务,需要多人密切协作。在这种场合下,紧密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清晰的命令和准确的配合才能保障更好的协作效率。如果出现不良的沟通,团队内部便会出现混乱和失误,这是非常危险的。

第四段: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水平。

作为自愿进入消防队伍的一份子,从认真听取讲座到实地演练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素质水平。在培训过程中,我也从中了解到纪律执行不仅是行动上的表现,还体现在思想上。只有掌握科学技术和开展危急任务的要领,才能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

在我参与的消防队伍中,每个成员都非常认真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将一个个指令传达到位,并精准地完成任务。我深刻认识到一个有纪律的消防队伍的重要性,也体验到了同事间密切配合和沟通合作带来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在未来,我将继续秉持纪律规定,提高自己的素质,为消防安全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纪律条令学习心得

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xx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修订的内容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xx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

规章制度。

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印发《xx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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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精选范文: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按照总队的要求部署和中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及奖罚条令》和《军人经常使用到的一些条令内容》。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从历史上看,严明纪律,严格军纪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无不胜的关键所在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长史上来看,人民军队来自人民,由于当时军队的主要组成是农民,人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特别是人民军队中还有不少吸收进来的绿林人士、起义解放过来的旧军人,这样一个由社会各阶层人大杂烩组成的军队,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严明的军纪,怎么可能拉得出,打得胜。所以,改造士兵,强化纪律,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就成为人民军队的当务之急。从最基本的军容军纪开始,到吃穿住行战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土匪、兵痞、流氓这些原本被人不耻的人,到了人民军队之后仿佛脱胎换骨一般,都成为了钢铁战士。于是世界军事史上一支最奇怪的军队出现了。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军装,甚至还有平民衣服,扛着各式各样的武器,甚至还有大刀长矛,但却是一个纪律严明,战无不胜的军队。反围剿,踏长征,抗日寇,打蒋匪,上朝鲜,训越霸,拒印军,抵苏修,几十年的铁血征途,终于打造出了一支赫赫威名、百战百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

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按照市局领导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

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

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

[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

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

方律行。

交警大队。

公安局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强化纪律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出了一系列公安局纪律条令。这些条令旨在规范公安机关干警的行为准则,加强纪律约束,提高作风规范。作为一名公安机关干警,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些纪律条令的重要性和价值。以下是我对公安局纪律条令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局纪律条令强调严明法律底线。作为公安机关干警,我们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而这就需要我们具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公安局纪律条令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并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公安干警,要自觉践行法治精神,严守法律底线,用法律束缚自己的行为,保证一切行动合法合规。

其次,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坚守职业操守。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自己的岗位使命和职责。公安局纪律条令不仅要求我们保持廉洁自律,杜绝贪污腐败行为,还要求我们服务群众、忠于职守,决不以权谋私。我深刻体会到,作为公安干警,必须要坚守职业操守,保持纯洁的心灵和高尚的情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对人民的忠诚和执着精神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第三,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严格自律。自律是一种强烈的自觉行为,是坚持原则、遵守规则的主动自我约束。公安局纪律条令从严要求干警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注重个人形象、搭建家庭和谐,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只有自律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自律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四,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纪律执行力。纪律执行力是指在执行纪律方面的坚韧意志和执行能力。公安局纪律条令对违反纪律行为予以严厉处分,并设立了监督机制,对违纪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问责。这让我认识到,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要时刻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保持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只有确保纪律的执行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最后,公安局纪律条令要求廉洁从业。廉洁从业是公安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一环。公安局纪律条令对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干警积极参与反腐斗争。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公安干警,必须严守廉洁从业底线,坚决抵制贪污腐败行为,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警惕。

公安局纪律条令对提升公安机关干警自身素质和能力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要时刻牢记公安局纪律条令的要求,坚持从自己做起,发扬优良品质和职业道德,提高自身修养和业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呼吁广大公安干警,要以公安局纪律条令为参照,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共同打造一支忠诚、纯洁、司法为民的公安队伍,为中国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

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