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大全(20篇)

小编: FS文字使者

每个月末的工作总结,是给自己一个机会来思考自己这个月的工作表现,也是一个机会来进行自我反省和提高。好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可以提供给我们宝贵的参考和借鉴,下面是一些可以供大家参考的范文。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综合利用,减少面源。大力宣传并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强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大力宣传并扶持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的养殖模式,从源头减少土壤污染。市政府对我县下达了搬迁取缔禁养区内x家畜禽养殖场(户)的任务已全部完成取缔并通过验收,近年来禁养区内养殖场共搬迁取缔x家;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采取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厌氧发酵、三级沉淀和沼液储存、消纳利用等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理,达到“零排放”要求。20xx年完成了x家养殖场(户)的治污设施配套建设。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是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方面。督促金日盛矿业公司、临水酒业有限公司等有燃煤锅炉的企业安装了锅炉除尘和脱硫设施。金日盛矿业公司20蒸吨燃煤锅炉还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局实现联网。同时,我县不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督促新中天水泥有限公司对2座水泥窑进行了关停,实施jt窑改造。目前,该企业对原有落后的水泥窑全部进行了淘汰。为巩固石料厂关停成果,我县认真落实《xx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了矿区环境监察和监测频次,在督促各铁矿开发企业加大选矿厂、场区和尾矿库粉尘污染治理的同时,督促铁矿开发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自建石料加工厂,杜绝废矿石无序加工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煤烟整治方面。督促位于城区的金蓼磁化肥有限公司1台2蒸吨工业燃煤锅炉实施了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工程,使城区彻底告别了燃煤锅炉,也彻底解决了因扰城区多年、群众反映强烈的燃煤锅炉烟尘污染问题,群众拍手称快。完成9家城区大型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并进一步加大了县城区露天烧烤污染整治力度,初步划定了县城区露天烧烤禁烧区。

三是扬尘污染整治方面。加强s343霍陈路扬尘治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对运载施工材料车辆进行覆盖,遇有四级以上风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区域内道路安排专人清扫,且在沿线施工路段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开展了砼搅拌站和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共完成11家砼搅拌站、10家物料堆场和4家渣土公司扬尘污染整治。

积极提升城区道路扬尘治理能力,购置负压式清扫车2辆,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作业面,确保道路清洁。加强城区绿化,新增绿化面积达94.13公顷。

四是加油站油气回收整治方面。全面完成我县5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五是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方面。县政府多次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从公安、交管、交通、环保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督查。目前,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已圆满完成,共淘汰黄标车1769辆,全县在用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达100%。

六是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方面。5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和6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完成。

七是秸秆禁烧方面。我县坚持疏堵结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全年禁烧实现“零火点”。

经监测,我县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城区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8m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28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11mg/m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是强化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工作是“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拳头部队,为确保该项工作开展有力,督导组经常性的开展自查,不间断的学习新的政策文件,以中央环境督查组的督查行动为契机,以帮带学,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为尘治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为扎实做好扬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督导组下发了《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关于做好国家20xx-20xx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局督导组、县公路站、祥瑞公司、兴周公司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个单位都能按照标准定期进行治污减霾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人员清楚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及路面保洁,效果显著。

三是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严格按照局扬尘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洁专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做到了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八月份以来,共计出动车辆14台次;向施工单位、养护单位发放“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传单24份,上报文件5份;转发整改通知单2份,上报整改回复2份,收到整改回复和工作周报16份;督导检查建设工地和县乡道沿线企业20次,路面保洁督导巡查1500余公里,基本做到了建设工地和列养道路全面督导。

四是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追究。为确保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督导组一方面加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频次,严查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检查中有问题的建设工地和保洁不到位的路段,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对督导组反馈问题不重视的单位移交问题督导单,按照情节进行处理。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按照《西安市20xx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工作方案》、《西安市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周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专项督导组认真开展督导工作,扎实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完善了生产加工场地的钢结构大棚设施,实现了矿石加工、储备的全封闭作业。

二、已配备相应的除、收尘设施,能在生产工作中有效的控制粉尘。

三、新建了车辆冲洗设施,在车辆出场时,对车辆进行全方位的喷淋,保证车身干净无灰尘,达到抑尘目的。

四、已建设完成污水沉淀池和排水沟渠,做到了污水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并能再次利用于厂区的除尘、喷淋等工作。

五、厂区主干道已完成道路硬化,新硬化道路覆盖了厂区内主要交通要道,安排了洒水车定时作业并随时待命,保持道路潮湿,可以有效避免道路扬尘。

六、舒磊石料厂现已严格规范车辆运输,车辆出厂都会进行过磅检查,绝不允许车辆超高超限运输,且每辆运输车在工作时都会用遮布、挡板等将车厢封闭覆盖,并在出厂时进行喷淋除尘,有效控制了跑冒滴漏现象。

七、舒磊石料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责任人已对厂区内所有员工进行环境卫生宣导;厂区内多处摆放垃圾桶,要求员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安排了清洁人员随时做好卫生工作,做到垃圾及时收集、分类处理,保证了厂区的环境整洁卫生。

以上是xx镇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成果。xx镇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积极响应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围绕“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到20xx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保持在68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气逐年减少,力争到20xx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较大幅度改善”这个总目标,以《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方向,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努力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

(一)巩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督促20xx年新建成和原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发挥良好的削减作用,努力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

(二)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力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污染控制,抓好餐饮油烟和城区生活燃煤小锅炉整治扫尾工作,全面整治工业有机废气排放,集中整治渣土车。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事业单位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改善城区及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今年以来,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明确提出要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我镇党政班子领导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进行,取得较大实效。现将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我镇政府机关对水设备施行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等进行了节水改造,并在用水区域内设置了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了“长流水”现象。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详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包括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

在市环保局指导下确定疑似污染地块一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xx区五菱工业公司塑料厂,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我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筛选原则》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筛选,目前暂未发现监管范围内有符合筛选原则的企业。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产生废矿物油、污泥和涂装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磷化渣等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严格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xx年未发现擅自处置危险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均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管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柳州市百川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太阳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对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废存放点标志牌放置不规范等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地的确认工作缺乏依据。建议尽快发布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以便于开展污染耕地管理工作。

市政府层面,城区职能部门获得的规划开发信息较为滞后,无法实现疑似污染地块的联动监管机制。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确保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安全。

20xx年xx区按照《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极配合市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排查工作,推进“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填报。相关工作完成率达100%。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航道沿线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小组以站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职能科室全体人员参与,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辖区航道周边进行摸底排查,对环境及水质有影响的设施等进行梳理统计。

2、严格落实《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要求,做好航道工程及航道沿线水环境质量排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港务海事等相关部门,清理整治非法港口码头、趸船、住家船等对水环境有影响的设施设备。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自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以来,在政府机关的带动下,全镇各公共机构单位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悬挂横幅6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3次,组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1次,绿色办公活动1次,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发送相关短息200余条。通过这些形式,广泛宣传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机关干部和广大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了节能知识。现在全镇干部职工都能自觉做到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养成了勤俭节约、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1-9月以来,根据沛县20xx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施策,长效管理的理念,对辖区航道周边环境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协同配合,圆满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是依法管理难到位。农村宅基地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责任主体难落实,执法程序繁琐等问题,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难以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二是部门协调需磨合。“守护净土”行动涉及部门较多,部门之间配合度还不够、主动性不强,需进一步协调磨合,形成工作合力。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服务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目前工作效果良好,成效明显。对车辆经过较多的上下道口、广场停位等容易产生扬尘和垃圾的室外场所,加大洒水、清扫垃圾的频次,以降低扬尘和保持各场所的卫生干净;对各经营场所和卫生间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增加清扫垃圾的频次,加强对保洁岗位的督导检查,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者,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各场所卫生的持续干净整洁。

(一)继续落实片区管理责任制,压实各部门主要职责,在做好日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加大污染防治管理力度,把污染防治工作细化到个人,持续做好相关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污染防治工作关乎未来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服务区从长远思考,在全区内加大污染防治宣传,同时提醒司乘人员参与到污染防治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污染防治、污染治理新模式。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xx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xx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xx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xx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xx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xx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按照《西安市20xx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西安市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工作方案》、《西安市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周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专项督导组认真开展督导工作,扎实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安排部署,督导组主要加大督导力度,加强督导频率,严格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措施和建设工地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进行检查、督导;对上级领导部门检查中检查中存在问题立即督导,并要求及时整改,及时汇报督导工作情况至县交通运输局。

一是强化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工作是“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拳头部队,为确保该项工作开展有力,督导组经常性的开展自查,不间断的学习新的政策文件,以中央环境督查组的督查行动为契机,以帮带学,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为尘治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为扎实做好扬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督导组下发了《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关于做好国家20xx-20xx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局督导组、县公路站、祥瑞公司、兴周公司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个单位都能按照标准定期进行治污减霾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人员清楚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及路面保洁,效果显著。

三是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严格按照局扬尘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洁专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做到了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八月份以来,共计出动车辆14台次;向施工单位、养护单位发放“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传单24份,上报文件5份;转发整改通知单2份,上报整改回复2份,收到整改回复和工作周报16份;督导检查建设工地和县乡道沿线企业20次,路面保洁督导巡查1500余公里,基本做到了建设工地和列养道路全面督导。

四是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追究。为确保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督导组一方面加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频次,严查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检查中有问题的建设工地和保洁不到位的路段,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对督导组反馈问题不重视的单位移交问题督导单,按照情节进行处理。

由于近期砂石车辆违法违规超限运输,道路清扫设备落后,新添置道路保洁车辆操作处于学习阶段,人力清扫效率低,造成个别路段及限高、限宽处抛洒物未能及时清理,保洁不力。

一是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关于《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活动方案》开展自查整改,为迎接下一步中央大气环境督察组的检查做好准备。

二是积极协调加强督导。严肃处理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路面保洁不力的现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洁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及时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工作过程中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经验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力促工作开展上水平、上台阶。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以推进对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四个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为起点,立足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着眼省园林县城复查暨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将网格化管理与分层管理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协同工作效应,切实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效率,持续加强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全力推动我县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近期污染防治形势,确保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得到具体落实,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文件内容和相关要求,服务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针对渣土运输抛撒污染和运输扬法问题,我局对全市18家运输企业和渣土车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秩序。运用gps监控平台对160台新型渣土车实施全天候定位监管,同时执法人员24小时路面巡查,严格单车运输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查处解决,尽量减少路面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的发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坚持源头管理。市督查考核中心(局执法督查科、稽查支队)和渣土管理所人员,采取分片、定人、定岗、定责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24小时对全市68处施工土地出入口、冲洗设备是否具备、保洁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排查,对未达到要求、未建立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保洁人员未配备等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一律不予以审批,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备档留存,待整改到位后再审批准许施工和运输,从源头杜绝出入口运输扬尘、车轮带泥、车身挂泥等产生污染的隐患。

2.严格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由协会进行处罚,通过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运输行为。明确运输企业在承运建筑垃圾前,应当持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申报运输路线材料真实齐全,企业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经现场勘查符合条件后核准运输,并于施工工地门前设置渣土运输企业公示牌。按照渣土管理办法和考评机制,共审批建设工地运输线路129条,换发临时单车证179件,查处渣土抛撒、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乱倾倒等行为32次,涉及运输企业15家,记扣总分72分。通过完善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规定》给各渣土运输企业,有力的帮扶措施,强化了协会、企业、单车自我约束管理意识。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违反密闭规定的,车辆所属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需上缴协会作特别会费,同时“停车”不少于8小时。如该公司第二台次车辆违法该规定,取消其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证。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共有六台次车辆出现违规情况,所在的运输公司向协会缴纳了12万元的特别会费。通过部门管理协会、协会管理企业、企业管理车辆的模式,强化了行业自律,促进了渣土运输良性发展,有效的减少了各类污染和扬尘问题的发生。

3.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坚持教育引导,从根本上解决运输污染问题,按照边营运边整改的原则,我局会同协会帮助运输企业更换新型密闭环保智能渣土运输车辆160台,并力争在1―2年内逐步淘汰所有老式渣土运输车,彻底解决抛撒污染路面问题。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巡查中发现施工工地出入口扬尘和运输污染路面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现场进行处理,对轻微问题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清理整改,同时通知指挥中心交办局综合支队进行处罚,渣土管理所对企业实施停车或停运。三是依法从严处罚,对违规运输造成扬尘和路面污染的行为,我局坚持严管重罚,管理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处罚措施增强企业和单车规范运输行为,杜绝各类扬尘和污染路面问题。共查处渣土运输各类污染案件826余件,罚款金额43.83万元,保证了城区道路整洁和减少了扬尘现象的产生。

4.更新管理手段。在人为24小时巡查的基础上,对新换160台新型渣土车实行统一定购,统一办理入户手续和公司化归属运营管理,做到规格、颜色、标识和监管的统一。并统一安装北斗终端系统,利用gps卫星定位全程监控。运用现代远程监控平台,真实掌控车辆运营轨迹,实现限速、限载、防遗洒,运用科技手段减少污染问题。此举使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跨入全国领先水平,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技术保障。

(二)道路清扫扬尘治理工作。

1.建章立制,明确要求。为解决好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空气环境,减少雾霾天气产生因素。我局拟定下发了《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和《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了各类建筑工地应达到的施工作业标准和防尘措施,明确了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现象的作业要求,规范了实施机械化清扫和保洁工作的作业程序,为扬尘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制度保障。

2.加大投入,更新设备。近年来,为提高环卫作业质量,改善城区道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局的积极推动下,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近3000余万元,根据道路状况和实际需求,分批购置了83台各类新型环卫机械设备,重点对全市xx5条主次干道1210.23万平方米范围实施机械化清扫,减少人工清扫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

3.严格奖惩,减少污染。为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落到实处,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进行督查考核。首先对东海大道、迎宾大道、淮上大道、解放路、朝阳路、黄山大道、中环线、中粮大道等8条主干道路实施早4:00时至7:00时的机械化清扫作业,坚持“先冲洗、再洗扫、后保洁”的模式,淘汰人工清扫保洁方式,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避免扬尘现象发生。在以点代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城区其它干道和区域推行,全面实现机械化清扫作业模式。局执法督查科和环卫处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机械化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凡违反规定不按要求实施清扫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扣分,纳入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动态考评分值内。截止目前,对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化作业的蚌山区政府、淮上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标准,分别扣除1―2分,总计扣除6分,并纳入了四月份和五月份动态考评分值内。规范的管理标准,有力的检查和考评奖惩措施,确保机械化作业的实效,解决了道路浮尘和人工清扫扬尘污染,有效得改善了城区空气环境,减少了pm2.5的产生。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3月大气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形势分析。

从历年同期数据分析,3月份本市处于冬春转换,空气中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处于全年较高时期,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逆温、静稳天气现象多发,出现空气重污染的概率较大。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了《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方案》。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强化作业标准。各作业中心在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借鉴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会议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经验,采用“吸、扫、冲、收”工艺,按道路等级采取相应的清扫保洁措施。

一是对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2次机械保洁作业,每日开展1次机械冲刷、冲洗和不少于1次喷雾降尘作业,在每日12时前完成一次喷雾降尘作业。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保洁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机械清洗作业。三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6:00前完成清扫作业,白天开展人工巡回保洁,视条件开展机械保洁作业。

二是人员清扫时顺着风向扫,压低扫帚高度,减少因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三是在沙尘天气过去后的24小时内,对道路路口、桥下车辆掉头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栏底座,开展清除积尘作业。

四是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根据空气质量颜色预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各作业中心成立了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车辆、设备,确保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提高业务检查组巡查频次,对各作业中心降尘、压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完成工作量。

截止到3月31日,共出动人员7824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行驶里程47406公里,作业里程35697公里,使用自来水5610吨,中水840吨,巡视自查495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房山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内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业务水平再提高。为降低路面尘负荷,提高道路洁净度,贡献最大力量。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省环保厅:

为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广安城区4个功能区环境噪声、112个区域环境噪声、11个交通干线噪声进行了监测。经统计,20xx年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4.6db(a)。各类噪声标准适用区达标率相对稳定,达标率均为100%;我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昼夜监测值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较好水平,呈下降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经统计,我市共处理噪声投诉37件,占投诉总数的7.0%,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噪声投诉比例分别为13.5%、37.8%、5.4%、43.3%。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20xx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健全完善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机制,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高效联动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面对广场舞、坝坝舞噪音扰民问题,由市文广新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广场舞(歌)、坝坝舞(歌)噪音扰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广场舞开展的时间、地点、音量等做出要求,此次整治活动对参与的部门进行了明确职能分工,并建立取证处罚联动机制,有力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切实营造周边居民文明、有序、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加强城市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同城管、公安、工商、文化、建设等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公共场所的噪声污染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规定商业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并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拥有一个安静、良好的考试环境,政府发布禁噪公告,环保部门与公安、建设、城管、工商、教育、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此期间出动车次49次、人次151次,对工业企业、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城区娱乐场所等噪声源敏感区域进行24小时检查、巡视。督促噪声排放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曝光、从速处理,有力地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对乱鸣笛现象监管。交管部门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严格管理机动车违章、占道问题,着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同时,加强道路建设改造,对环城北路、永前大道等共计10.4公里的城区主要道路进行高品质“黑化”,对万盛路等共计2.4公里已“黑化”的道路进行修补,建设交通干线绿色声屏障,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四)加大施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施工项目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声环境监管,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督促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主要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共规范17家建筑施工工地,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批准。

(五)加强工矿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加大对工矿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符合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标准。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xx年我市共要求16家企业完成噪声自行监测并于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督促其他有机械性噪声源且有条件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完善噪声监测。

(一)明确职责。对环境噪声污染的分类管理及内容进行明确的界定,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城市行政管理处罚权相对集中的现状,我市将建筑施工夜间违规处罚、社会娱乐噪声扰民处理、住宅装修噪声扰民处理等权力集中到城管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厂界噪声扰民的查处,负责各类噪声污染检测;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禁鸣措施落实,防止机动车噪声污染;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加大投入。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降噪基础设施建设,黑化各级道路,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通过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有效防治交通干线噪声污染。

(三)强化监督。鉴于噪声污染的特殊性,受污染者与污染者一般都是相邻关系,涉及到民事关系和社会稳定。我市充分发挥居委会和街道办的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尽可能避免噪声污染源的产生,全力调解因噪声污染引起的相邻纠纷。

(一)存在的问题。

1.噪声污染投诉率呈上升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噪声源的数量增加,加之部分路段经常施工,造成这些路段的噪声较高,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二是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强度逐年加大。三是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流通市场的不规范,商业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如商业区文化活动噪声(酒吧、ktv)营业时间延长,以及街道、家属区内流动性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噪声污染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个别噪声源具有临时性、随机性的特点,违法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企业与执法人员周旋,玩“捉迷藏”游戏,逃避检查。

(二)意见建议。

1.建议国家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给予资金支持,特别是对于广安这样欠发达地区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部门的噪声污染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基层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设备。

2.建议进一步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工作参与的同事,发挥媒体对各类噪声扰民的舆论监督,加大噪声违法的曝光力度。

(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环境准入。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完善功能区划,加强噪声监管。结合城市发展情况,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分技术规范》,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完善和调整。同时,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等相关要求开展噪声监测及数据报送工作。严肃查处噪声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三)加强源头管理,加快污染治理。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同时要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