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快递服务合同范文(23篇)

小编: 笔尘

服务月是为了增强社会责任感而设立的一种活动,旨在通过各种服务行为传递关爱与温暖。在这里,我们汇总了一些优秀的服务月总结,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技巧。

简单快递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国内(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本合同包括: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8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损毁,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损毁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运输服务合同快递

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运方):

身份证号码:

车牌: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同意将乙方作为其成品外协运输车队之一,公路运输甲方物资至西江码头码头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产品的安全运输;托运货物主要为散货,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业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的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时间、价格及结算方式。

1、运输地点及时间:西江码头码头或往返乙方应在甲方规定运输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运输时间指:自乙方车辆提货完毕于地磅处登记的出厂时间至目的地,根据收货有关部门反馈的到货时间,乙方承运司机应与对方共同确认时间。

2、价格及结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西江码头码头或往返)。一车一单。

(1)乙方应及时将当月发生的运输凭据于次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2)乙方将凭据交齐后,应在下月提供汽运费明细表。甲方核实无误后通知乙方,并提供汽运费明细表,甲方签收记账,应在月内支付乙方运费。

(3)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运费,逾期或不足额支付者则需事先知会乙方。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乙方所发生的交通及各类事故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甲方有运输任务时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保证车辆按时到场地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3、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应为国家规定有效证件齐全的货车,以适于甲方产品运输的品质、数量及货物安全需要。

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捆绑用的保护材料。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人员和客户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6、乙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司机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地磅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7、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八条: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经典快递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1.3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认可签字后按新的价格执行,同时旧价格作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6如遇需转运ems情况的物品,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2.9若甲方变动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员自行安排人员与乙方协商承接。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损毁,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损毁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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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合同快递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圆通快递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本着相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内快递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至全国范围快递运输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承运货物分拣、派送及查询等业务。

第二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更改合同有效期或终止本协议。

第三条包装。

1、在甲方自行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其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对于因包装材料或包装方式不合格所造成的快件内物遗失、破损以及短少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甲方自行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快件到达目的地外包装完好无损、无变形,而发生内件短少、破损或无内件等情况,视为甲方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乙方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该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由于乙方包装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损、短少或内物遗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按时向甲方收取本协议范围内的快递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

2、乙方自主安排快件操作方式。

3、在甲方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乙方有对甲方需要配送的物品进行开箱验货的权利;对于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液体粉末等违禁、违险物品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禁止快递企业承运的物品,乙方有权不予以承运。

4、在甲方负责快件包装的情况下,乙方对甲方货物的规格、颜色等其他内在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保证将所委托的物品送达至指定收件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7、交付发票时甲方不当场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工作人员在发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该笔款项未支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依据本协议为甲方提供全年不间断的国内快递运输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委托的物品送达至收件人。

3、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协调快递运输有关事宜,并按时与甲方结算,核对好服务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提供全年无间断的国内快递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甲方物品按时、安全、准确地送达至收件人。

3、在运输派送过程中如有甲方物品发生破损或遗失,且为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索赔。

4、甲方对快递服务情况享有知情权,有权对乙方的快递服务过程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配送或者在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流通的寄递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液体粉末物、淫秽色情物、发票、有价证券等物品。

2、甲方须正确完整填写或打印快递详情单(包括收件人发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3、在甲方自行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应保证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快递运输相关事宜。

4、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协议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快递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服务费用、时效及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及时效标准请见附件一《海航天天快递贵阳分公司淘宝业务价格表》。转邮局费用按当时邮局代理商最终报价结算。保险费按甲方投保价格的3%收取(只限于乙方网络内),仓储管理费三个月内免费,如三个月以甲方业务增大且乙方各项成来增高,双方共国协商增加相应费用费用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式,即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核对上月1日至31日期间产生的快递服务费用,甲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顺延),甲方如没有按时向乙方支付快递费用,乙方有权每天向甲方收取标准为所欠快递服务费用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七条、赔偿条款。

1、在甲方快件没有保价或保险的情况下,快件在乙方运输或派送过程中如有遗失且为乙方责任的,文件类的赔偿标准为该票快件运费的2倍,物品类的赔偿标准为实际遗失物品数量的8倍。

2、在甲方快件没有保价或保险的情况下,快件在乙方运输或派送过程中如有破损且为乙方责任的,乙方以遗失件的赔偿标准按损失比例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该票快件遗失的赔偿标准。在甲方自行负责快件的包装的情况下,如因所使用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方式不符合道路运输要求而导致快件破损,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代甲方转邮政或其它物流快递公司,出现各种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以邮政或其它物流快递公司赔偿标准为准;但没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险与保价。

1、为了避免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可向保险公司购买运输保险服务。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运输保险的,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货物如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的,且是由乙方代为购买运输保险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对索赔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有权选择货物保价运输,保价货物如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该票快件的声明价值。

3、在快件保险与保价过程中,甲方对于保险与保价快件的声明价值不得高于其实际价值,否则,超出实际价值部分视为无效实际价值的确定标准为该票快件所承载货物的市场平均零售价格。

第九条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不得无故违约或者单方面解除协议。

2、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在友好的前提下进行积极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决。

第十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协议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得到对方确认。

2、甲乙双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泄密方承担。

3、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快递服务标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如需修订,补充、变更时,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圆通快递服务合同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快递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快递公司。

2.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的资料,物件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件人。

4.每项快递业务,甲方须开具业务委托单,注明委托时间和收件时间。

5.乙方对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为:

_________公里以内_________分钟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超过_________公里面议;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重要单证,如提货单,手册,税单等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发事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抵达,须在1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后应立即致电乙方,并由收件人签收并注明日期。

9.甲方的快递价格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

10.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付清款项。

11.违约责任:

甲方若出现延时或遗失单证,现金,损坏物件等现象,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乙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1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15.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委托代理人: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韵达快递服务合同_韵达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范围。

中通快递全国网点覆盖范围。

第二条: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保价费:甲方付给乙方保价费。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服务确认方式。

(4.1)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委托业务。

第五条:运送进程中的安全要求。

(5.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标准包装的,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甲方付给乙方包装费。(包装费根据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定)。

(5.2)甲方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3)延误3天以上的免收单票运费的30%,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点,乙方不承担责任(航班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务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6.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6.2)乙方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的工作单及发票,并做成结帐明细表。甲方在核实无误后,于当月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6.3)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

(6.4)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价格体系1执行。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7.1.3)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详细的收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名址及联系方式有误所造成的货物延送,乙方不承担责任。

(7.1.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责任。

(7.1.5)甲方有义务承担因对方拒收货物而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运送货物服务,在车辆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7.2.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向甲方提供承运服务执行情况的存根。

(7.2.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7.2.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8.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8.2)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8.3)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4)本合同如有与《快递服务标准》相冲突的条款以《快递服务标准》为准。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服务合同快递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公司的乘车需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客运服务费用及乘坐人数。

2.1元/月/辆。每辆车每月服务费含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车辆数量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确定。节假日不计算加班趟次。当月运行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依照当月运行天数除以当月自然天数折算服务费。

2.2甲方提供普通大客车。并配备三年以上驾龄的司机负责接送,每辆车限载员工以车辆行驶证核定人数为准,但甲方提供的普通大客车标准载客数不得少于45人。

第三条:结算方式。

3.1转账:由乙方转账至甲方。

3.2时间:前月26日至当月25日截止(结算期),次月15日前结算支付。

3.3付款确认:乙方凭甲方开具的发票与甲方结账,甲方开出3%的增值税发票。

3.4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第四条:发车时间、线路及停靠站。

4.1每班车发车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

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提供合格的车辆及驾驶员,须保证准时接送乙方员工上下班,在工作中做到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载车,行驶过程不得接听电话(戴蓝牙耳机和有线耳机除外)、吐痰、超速,不得向员工发牢骚,不得闯红灯,如果发现驾驶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则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在接送过程中如发现超载,可以拒绝接送,以保证乙方公司员工的安全。

5.2甲方如因大雾、大雪、暴雨、冰冻等恶劣气候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时间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须尽快为乙方临时调度车辆,或配合乙方做好转车工作。如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接送而使乙方员工迟到的,则每发生一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元。

5.3如果甲方车辆临时发生故障,不能准时接送时,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迅速为乙方安排替代车辆,尽量不影响乙方员工的正常接送。

5.4甲方应保证乙方员工在甲方车辆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员工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处理机关责任认定,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5.5甲方每月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记录可提供给乙方查验,乙方有负责监督的权利,甲方车辆相关强制险、商业险必须要齐全。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5.6乙方员工在乘车过程中,不得将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及随身携带的物品伸至汽车窗外,严格杜绝超载,乙方公司应协助监督执行。否则驾驶员可拒绝接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7乙方对员工要经常进行安全宣导,做到上下车应讲文明,讲秩序,要排队依次上下车,乙方公司应派人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5.8乙方应规定员工在各停靠点提前5分钟等车,如因乙方员工未准时到达乘车停靠点而没乘到车的,甲方不构成违约。

5.9乙方需要临时调整接送时间的,应提前3个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

方临时通知准时接送乙方员工。

5.10乙方应教育员工主动爱护甲方车辆的各项配套设施,不要在车厢内随地乱扔杂物。如发生配套设施人为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给甲方。

第六条:续约事宜。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需续约,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需支付每辆车壹万元作为违约金(按照实际违约车辆数)。

如甲方出现人为原因造成延误情况3次以上(含3次),则甲方除了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外,乙方仍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应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经典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大班快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快递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地区进行递送服务。

1.1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资料在地区进行上门递送服务,

二递送范围。

递送范围为.

三取件与递送时限。

3.1取件时间:乙方从周一至周日每天按甲方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取件,乙方保证公休日和节假日对甲方进行正常递送服务。

3.2投递时间:

加急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范围内1至3小时内送达。

四运费结算方式。

4.1、递送价格。

快递区域价格限重续重。

海淀区及四环以内地区7元2公斤1元/公斤。

五环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30元2公斤3元/公斤。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50元2公斤3元/公斤。

国内一般省会城市及部分二级城市10元1公斤8元/公斤。

注:往返和加急在单程基础上加收1倍费用。

4.2、结算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快递费。

五代收款(只限本市)的结算方式。

5.1结算时间,一般乙方代收货款于次日取件时交于甲方。如甲方需当日交回,则按往返件计算费用。

六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在与乙方办理货件交接时,向乙方提供收货人的姓名及其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字为准。

6.2保证委托乙方投递货件为国家认可流通货品。

乙方权利和义务。

6.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件投递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投递须及时和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方式。

6.4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货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严格履行3.2款规定之投递货品时限,并负责答复甲方就货件送达与否,送达时间等提出的查询。

6.5乙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得知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业务人员,在客户面前应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达到良好的服务质量。

七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2本协议期满,届时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协议附件之修订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

八理赔。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货件后,在投递过程中,发生货品丢失或缺损,理赔方式按照附件1(契约条款)执行。

九争议与解决: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其解决方案作为补充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申通快递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国内(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本合同包括: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6如遇需转运ems情况的物品,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损毁,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损毁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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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合同快递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参照附件一:《运输服务价格》。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以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发生服务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将货物信息反馈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出现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0.01/kg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索赔证明文件;。

c、如因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承担。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可抗力。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担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运输服务合同快递

托运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承运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第二条运输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四条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货物受领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和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为。

(运输费用计算方式)。

2.付款方式(可选)。

(1)甲方应当在 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2)甲方在期间分次向乙方支付运费,每次支付。

(3)甲方在期间分次向乙方支付运费,第次于前支付运费总价的,第次于前支付运费总价的,余款于前全部支付。

(4)其他支付方式。

3.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甲方以银行转帐或其他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应当开具发票。

(账户信息)。

第九条保险理赔。

1.保险办理和费用承担。

为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______%。

2.理赔规则。

甲方已委托乙方购买保险,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资料,甲方损失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损失金额为准,乙方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可先行赔付,甲方在乙方赔偿后,根据最终的赔偿结果来决定货物残值的归属权。

第十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甲方应如实填写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5)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货物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货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

(6)甲方如采用到付时,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甲方应承担此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7)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资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送达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费的权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发运货物包装及货物合法性的权利。

(3)甲方计量、填写货物重量有误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并据实加以更正。

(4)乙方应当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5)乙方有提醒并协助甲方办理货物保险的义务。

(6)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方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数量及质量后,在乙方的运单或送货单签字盖章、确认收货。

(7)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其运费总价的%偿付向乙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货物,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非合同规定的货物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快递服务合同

1.由甲方担保“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申通快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合同期限为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申通快递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快递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快递,(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双方亦不会因本合同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条。

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合同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快递服务合同

6.1甲方自愿为价值500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2%,最高报价金额为20xx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

6.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遗失或损毁,或延误配送时效而引发顾客退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应承担赔偿责任:

a.包裹或商品损毁,遗失的,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按照本单实际交易金额及快递费赔偿。如发生乙方应赔偿金额的,在甲方应付乙方该期款项中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现金补足。

b.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损而引发顾客拒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发一票快件给甲方顾客,如发生该顾客仍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免除此单运费。在符合法律和。

合同。

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第八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甲乙双方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它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收件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发件方):

法定代表(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区域及价格见合同附表(不管物价上升或下降),此表价格不含税,若索要发票,按10%的税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利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接收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接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发费用由乙方负责。

2.5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派送(限于凤冈县城),签收的查询服务。

2.6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2.7同一地点,同一收件人,按批量结算。

2.8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但不提供塑料袋和包装箱。

2.9只要外包装好,若有内损(质量、数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必须签收。

2.10若乙方在发货过程中夹带违禁物品或有价证劵、支票、现金、发票、手机、首饰、高贵物品,导致有关部门没收货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还要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12甲方有权拒收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三超物品(重量大于100公斤,长度大于2米,三边之和大于3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包管的要求。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第一条的区域及价格支付邮费。

3.4在运输或保管过程中外包装若受损,乙方有权开箱验货,并按照中通速递公司的赔偿办法处理。

3.5乙方指定的发件网点属于超区范围,乙方自行提取。

3.6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被运输车辆错运到其他地方,乙方有权按当时面单指定地方货收货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

4.1以现金方式:每月1号—5号结算上月的邮寄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20xx年4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第六条:争议处理。

6.1有关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的,移交上海中通速递公司总裁部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未见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合同协议为附件。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意见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7.5以上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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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航空、公路、国内快递等运输服务。

第二条:服务确认方式。

1、乙方通过电话或传真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上门收货、提供运单、检查等服务。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货物手续,按双方协商同意的承运方式及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依协商的承运方式、期限规定将物品运至目的地。

第三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项。

1、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有合理的、符合安全运输的包装,应参加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办理;乙方应保证在上述服务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如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现象的,按货物的投险申明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的投险价值、甲方未参加保险的货物若遗失、损坏,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国内货物最高赔偿额为当票货物运费的3倍(文件按1公斤计)。

3、收货签收后,该货物产生的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负责任。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查寻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2、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相关责任。

第五条: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快递服务合同

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快递行业日渐成熟,随之而来的是快递服务。

合同。

纠纷日益突出。快递服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快递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国内(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6如遇需转运ems情况的物品,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损毁,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下货物,按照货物实际损毁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并免除此单货物的运费;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支付;价值500元以上的货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中通快递全国网点覆盖范围。

第二条: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保价费:甲方付给乙方保价费。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服务确认方式。

(4.1)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委托业务。

第五条:运送进程中的安全要求。

(5.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标准包装的,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甲方付给乙方包装费。(包装费根据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定)。

(5.2)甲方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3)延误3天以上的免收单票运费的30%,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点,乙方不承担责任(航班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务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6.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6.2)乙方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的工作单及发票,并做成结帐明细表。甲方在核实无误后,于当月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6.3)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

(6.4)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价格体系1执行。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7.1.3)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详细的收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名址及联系方式有误所造成的货物延送,乙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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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运费。

二、快递详情单(简称快运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自乙方寄件人在《快运单》正面签字起,甲乙双方建立的快递服务关系立即生效。

三、乙方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违禁物品和易碎、易损、易变质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

四、协议期限:从日止。

五、运费与结算

1、运费详细价格:见附件。

2、运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于每月1日把上月账单和发票交给乙方结算,乙方办理报销后通知甲方收款,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运费。

六、保价与赔偿

1、贵重物品务必保价。乙方寄件人保价的,应在正常资费外,另按保价金额的3%支付保价费。保价金额为快件的实际价值但最高不超过20xx0元。

2、本协议结算仅限于运费,保价费务必在办理快件交寄手续时当场支付。未当场支付保价费的,视为未保价。

3、乙方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甲方按照快件本身实际损失的价值在保价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4、乙方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甲方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

七、乙方快件经收件人或代收人签字后,视为快递已经送达。

八、因以下原因造成快件延误、损毁、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3、乙方寄件人对快件包装不善,导致损毁的。

4、如快件内物品属于违禁品或其他违法物品,导致快件被扣留、没收或罚款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九、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异议需修改、补充的,应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十、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行业标准处理。

十二、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可自动延期。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_________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反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表金额的._________%收取费用。

9、甲方除应负责上述条款的责任与义务外,还应承担分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中所有与甲方有关条款的责任。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______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

(1)地区:

(2)首重:

(3)续重:

(4)总价:

11、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______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12、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设有专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该专人处办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与乙方其他部门发生来往,乙方将不承担付款责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应准确提供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别、城市、电话与传真号码和物品种类,以保证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3、对所提交的物品,应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符合进口国的管制条例,杜绝危险物品、易碎品和有毒物品的提交,所有物品快件,应向甲方提交形式发票______份,准确记录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价值最好掌握在______美元以内。

4、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快递业务,并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快件,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5、每月按照甲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仔细核对,如有差错,应与甲方联系,以便纠正。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______日内付清款项。

6、对协定价格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商议,商议后的价格从次月开始执行。

7、乙方除遵守上述条款外,还应负责分运单背面所载与乙方有关的所有条款。

三、保密约定。

严守客户隐私秘密,快件处理过程中,严禁随便翻阅快件信息内容,不得私自抄录、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名址、单位、电话等快件信息。

四、违约责任。

在合作中如果不遵守本协议视为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______违约金,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______年。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补充,并以新的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快递服务合同

1.快递成“慢递”,未按规定的期限延误送达,理应赔偿损失。如王某通过一家快递公司向客户邮寄了一批货物。本来两地相距不到250公里,三天内完全可以到达,可客户等了15天仍没收到货物。为此,王某因延期10天交货,而被迫赔偿客户10000元违约金。后经核查,是邮递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延误。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而成讼。

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鉴于快递公司在15天内仍未能将货物交至客户手中,王某也就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法院遂作出判决快递公司承当赔偿责任。

2.货物毁损、丢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例据实赔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3.少报多收应当退款。如在深圳出差的李某,通过本地一家快递公司托运货物到安徽省明光市。双方约定货到付钱,快递服务费用为50元。可3天后李某到明光提货时,却被收费250元,原来,李某的货物在运往明光的途中,经过合肥等地中转,需收多项中转费用。为xxx,李某诉请法院要求快递公司退费200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快递公司在需要中转的情况下,隐瞒不能直达事实及真实价格,致使李某不能获得真实报价、无法正确选择、支付多余费用。法院据此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4.霸王条款当属无效。如快递公司提供的格式《快递递送合同》中规定:“公司送货至指定地点时,如托运人或指定的签收人不在,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公司无关。”若因代收发生消费者实际未收到货,快递公司理应赔偿。

者当时是否认可,该约定均属无效。

5.“保价”未尽告知义务,快递丢失,公司应负主要的责任。

快递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自身所能承担及所应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考虑,如一般快件运单都会注明:“寄件人须保证每票托寄物价值不高于0元(不同快递公司的限定金额不一样)”,“托寄时快递员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义务”,并注明寄件人可对价值较高物品“声明保价”。虽然在快递单背面印有格式条款,但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往往在接收该贵重快递业务时,没有提醒消费者可以保价,更未将快递保价条款对消费者进行告知和解释,未充分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若快件丢失,快递公司应负主要的责任。

二、避免快递纠纷的方法。

快递属于高风险行业,快递公司一般都采用格式运单,并在运单背面印制格式条款,对丢损货物的赔偿责任作出限制。一般情况下,较为规范的快递公司都会在运单正面明显提示阅读背面条款,并注明签字即视为对格式条款的同意,因此,除非该格式条款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寄件人签字后该条款就对双方发生效力。

因此,在采用快递方式运输物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寄递之前最好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约定好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的解决办法,以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是要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三是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注意阅读运单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尤其是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这在发生纠纷、申请赔偿时是相当重要的凭据。有的消费者就因为在运单上简单填写“物品”,而无法证明寄递的内容物到底是什么,而失去了获得合理赔偿的机会。

四是要快递前进行保价。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所以建议消费者切勿因小失大。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

五是要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寄递贵重物品时,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切记要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

快递服务合同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快递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快递公司。

2.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的资料,物件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件人。

4.每项快递业务,甲方须开具业务委托单,注明委托时间和收件时间。

5.乙方对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为:

_________公里以内_________分钟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超过_________公里面议;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重要单证,如提货单,手册,税单等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发事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抵达,须在1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后应立即致电乙方,并由收件人签收并注明日期。

9.甲方的快递价格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

10.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付清款项。

11.违约责任:甲方若出现延时或遗失单证,现金,损坏物件等现象,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15.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运输报关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货物到香港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公司提货或及时派送入仓。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货物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陆送货时间、品名、重量、体积、包装情况、香港派送或入仓地点和时间等信息,以便甲方能准确安排装货、报关、派送及入仓。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的货物,我司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乙方须如实提供货物品名、数量及唛头标记,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或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电脑系统坏、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

五、乙方交运的货物,必须保证包装牢固、安全,特别是易碎品。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六、收费及发车时间之规定:

a、收费标准: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__所出货物我司按bg收费。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则另收派送费。

b、发车时间及__送货时间规定:早班车特指每周一到周六凌晨四点钟始发的中港货车,由于周日香港放假,周日凌晨四点不发车。如遇法定假期发车时间甲方另行通知。__送货到我司深圳仓库的时间应越早越好。最迟不能超过凌晨2:30,这样才能更加保证__货物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七、结算采取月结天方式。即乙方务必在每月____日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给甲方上个月发生的所有费用(如____月份发生的费用,乙方务必在____月____日前付清给甲方)。超过一天按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如对赔偿事宜有异议,应先付款后协商。

八、所有发生费用均不含税费,乙方如需要甲方开具税务发票,则发生税款须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手写发票税为发票所开金额的5%,电脑打制发票税则是发票所开金额的6。6%计收。

九、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后,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及签名)。

乙方:(盖章及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版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快递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地区进行递送服务。

1.1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资料在地区进行上门递送服务,。

1.2如甲方要求,乙方可为甲方代收货款.

二递送范围。

递送范围为.

三取件与递送时限。

3.1取件时间:乙方从周一至周日每天按甲方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取件,乙方保证公休日和节假日对甲方进行正常递送服务。

3.2投递时间:

加急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范围内1至3小时内送达.

四运费结算方式。

4.1、递送价格。

快递区域价格限重续重。

海淀区及四环以内地区7元2公斤1元/公斤。

四环至五环之间地区10元2公斤1元/公斤。

五环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30元2公斤3元/公斤。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50元2公斤3元/公斤。

国内一般省会城市及部分二级城市10元1公斤8元/公斤。

注:往返和加急在单程基础上加收1倍费用。

4.2、结算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快递费.

五代收款(只限本市)的结算方式。

5.1结算时间,一般乙方代收货款于次日取件时交于甲方。如甲方需当日交回,则按往返件计算费用.

六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在与乙方办理货件交接时,向乙方提供收货人的姓名及其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字为准。

6.2保证委托乙方投递货件为国家认可流通货品。

乙方权利和义务。

6.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件投递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投递须及时和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方式。

6.4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货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严格履行3.2款规定之投递货品时限,并负责答复甲方就货件送达与否,送达时间等提出的查询。

6.5乙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得知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业务人员,在客户面前应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达到良好的服务质量。

七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2本协议期满,届时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协议附件之修订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

八理赔。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货件后,在投递过程中,发生货品丢失或缺损,理赔方式按照附件1(契约条款)执行。

九争议与解决: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其解决方案作为补充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10.2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和规定,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警告,若警告无效,另一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因对方违反本协议而提出诉讼等一切权利。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收件必须在18:00前,由承包人亲自上门取件。当天的收件必须当天发出,并在快递公司网站上查询到单号流程。

二、市内7公斤以下的货品收费为6元,7公斤以上的为10元。丢件或损坏件:7公斤以下的按每件1200元赔偿。12公斤以下的按1800元赔偿。12公斤以上的按2500元赔偿。如有不同意见,按市场价7.5折赔偿(或以给予顾客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三、如因快递延误时间(一区七天,二、三区十天)超出此时间途中快递费由快递方承担。

四、快递费月结。在下个月10日前付清上月费用。运价以双方认可为准(见附件价目表),运单由快递公司提供(不计费)运价区域分类和价格:

一区:起价6元,超过3公斤,每公斤加2元。

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江西省广东省。

湖南省山东省。

二区:起价8元,超过3公斤,每公斤加2.5元。

广西省河北省福建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南省。

三区:起价10元,超过三公斤,每公斤加4元。

四川省重庆省云南省辽宁省贵州省宁夏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内蒙古省海南省陕西省。

四区:起价12元,超过三公斤,每公斤加6元。

新疆省青海省西藏省甘肃省。

不到区域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