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假制度(通用13篇)

小编: 曼珠

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风险,需要灵活应对和及时调整战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成功公司的经验和案例,供大家参考。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办公室核准,三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公司请假制度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司总经理室批准不做日常考勤岗位的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出勤

第三条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室批准后由办公室执行。

第四条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90分钟之内到岗为迟到; 上午12:00及下午17:30(夏时制为18:0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

第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5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 不签到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4.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六条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三章请假

第七条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补休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请假单》,完成审批程序后,交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请婚假、年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再送公司分管副总审批;最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病假

1.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4. 病假可用年假冲消,最小单位为0.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事假

1.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经理审批;2个工作日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分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均须分管副总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须交办公室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陪产假、年假、探亲假的审批)

3. 事假可用年假冲抵,最小单位为0.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婚假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实行晚婚(指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职工婚假为15日(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办公室备案。

婚假只能在领取结婚证当年内休完,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

第十三条丧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第十四条年假

2.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5. 员工休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第十五条产假轻松写作-公文易

2.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在上班时间可安排45分钟到60分钟的休息时间;

5. 女职工在产假休满到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享受两次,每次30分钟的哺乳假,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出一小时。

第十六条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享受产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享受工资及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陪产假

晚育者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3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男方护理假7日。

第十八条   探亲假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和父母不在一地生活(跨省),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 

4、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适当给予往还路程时间;

6、员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及津补贴照发,路费报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补休假

2、员工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至晚上9点以后的,给半天补休时间;

3、各部门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本单位员工补休时间,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

4、如享受公司加班补贴的,不再安排补休时间。

第二十条   工伤假

员工因公负伤假期及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第二十二条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签到的,应当事先向其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向办公室补交请假说明。

第二十三条严禁托人、代人签到。

第二十四条 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5日至次月5日。

第五章扣款

第二十五条病假处理方式

3.一年中病假时间超过180天的,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工资和其他补贴的80%扣除。

第二十六条事假处理方式 好文章尽在公文易

1. 事假为无薪假期,即按当日工资和补贴的100%扣除;

3.一年中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不得享受公司年终奖金及福利,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秀等级。

第二十七条迟到或早退处理方式

迟到或早退一次,每次扣款30元。

第二十八条旷工处理方式 

第二十九条未签到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三十条凡发现托人代人签到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第三十一条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陪产假、补休假及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交通午餐补贴和加班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xx-xx保险公司xx中心支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系方法,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须延长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期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相关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经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期核准权限如下:

(一)公司市场销售部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包括二天),由总经理审批,财务,行政办公室人员由董事长审批。

1

(二)公司所有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部门主管人员请假的,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审批。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其余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七、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批准而不到岗位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四章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经2015年7月1日公司行政办公会议通过。

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三、本管理办法自2015年7月7日起执行。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带薪假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规定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司规章制度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资料。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职责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能够申请事假。

3、3、1、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景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贴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女性员工贴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景,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请假所需供给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一)员工本人因并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 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规定 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5天以上)须交接手头工作,要副厂长以上级别书面同意,确保工作连续性。

3、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4、备案制度

公司领导层干部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层无论因公或因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例如:一位员工3月份请事假x天,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7*x)。

(3)员工班前患急症或特急事情,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回来上班8小时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按旷工处理。

2、婚假、丧假

(1)一般婚假:3天。均需一次连续休完假。

(2)丧假,(仅指三代以内直系亲属过世的情况),按以往公司习俗规定,回来上班8小时内,需到公司办公室签字备案。

3、公司各种假别的工资算法:

(1)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2)婚假: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3)丧假:(前三天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后请假的天数只计基本工资)。

第四条 公司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回厂上班的8小时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均以旷工论处,相应扣减当月工资。

3、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管理级以下人员,假期2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2-10天以内由厂长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2)车间管理级以上人员、安全员,技术骨干等公司规定请假要向厂长报告的人员,请假2天内由厂长核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3)副厂长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1天超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各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10、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11、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2、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

15、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请假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部存档。

二、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通报行政部,1天以内请假的员工可以由部门的其他同事代为请假,并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核定,行政部核准,提交到行政部存档,否则请假不生效;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均以旷工论处。

二、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报知(短信无效),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附:有关证明请呈交以此作为请假依据,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1天到3天需要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才可生效;请假3天以上(含

3天)部门领导核定,行政部核准,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部门领导请假,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将《请假条》提交到行政部,否则请假无效。

五、假满之日均需到行政部销假,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事先通知行政部及所在部门领导,在回公司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补办手续,否则依旷工论处。

第五章 各类假及规定

一、事假

1、私事假期间,扣除日全部工资。

2、请假期间适逢公休日,不另补假。

3、事假跨越公休日、节假日时,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以事假计。

4、员工因公请事假,参加公司相关的活动及培训等公项,工资照常发放。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提供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人事行政部。

2、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领导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病假工资规定:病假期间按实际工资的60%发放。

4、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

5、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

四、工伤假

1、因公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人事行政部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易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五、丧假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所以,由以上可知,北京产假天数的规定是: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还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附注会根据国家政策,而有所改变)

七、婚假

1、按照婚姻法规定普通婚假(女20周岁 男22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婚假(女23周岁 男25周岁)可多享受7天的'婚假(包括正常婚假共计10天婚假).

3、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待遇。

8、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3月8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放假半天。

第六章 附 则

一、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补充。 三、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附个表格模板(请认真填写)

请假申请单

请假、调休/加班申请表

一、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不在公司,可由总经理进行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核确认后,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备案,否则请假不能生效。

3、较长时间假期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5、员工假期满后,须到人事销假,并交接工作。

三、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需要请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2)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1

(3)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除外)。

(5)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6)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全额工资及当月满勤奖。

2、 病假

(1)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2)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3、婚假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15天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假请假单》至人事备案。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周岁,男 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 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4、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准假3天;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去世,准假1天。

5、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人事部门确认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在医疗、休养期间,凭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工伤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结论执行。

2

6、产假

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请产假应提前十五天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人事备案。其具体请假流程和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附 则

1、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2、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3、本制度由马鞍山市悦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4、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3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原则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如因病、事、等原因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要按本办法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三章请假类别

(一)病假:凡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且一次请假天数在3天(含3天)以上的,请假时必须报有关领导批准。

(二)事假:因事请假,离岗前要申明请假事由,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 员工因违反规定和相关操作流程导致受伤,按病假或事假处理,医药费自理,造成死亡或伤残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系方法,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财务部备案。(请假单必须由当天上交的财务部,特殊情况除外。)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财务部销假,并交接工作。

第五章请假相关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期核准权限如下:

(一)、生产一线员工请假程序的规定:

1请假2天以内,由工段主管同意,车间主任批准后,请假人将请假单交车间统计后生效。

2请假2天以上4天以内,由工段主管、车间主任同意,部门经理批准后,请假人将审批好的请假单交公司财务部后生效。

3请假4天以上由工段主管、车间主任、部门经理同意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请假人将审批好的请假单交公司财务部后生效。

(二)、行政后勤和管理人员请假程序规定:

1、请假1天至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和经理同意批准后,请假人将审批好的请假单交由公司财务部后生效。

2请假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经理和总监同意,总经理批准后,请假人将审批好的请假单交由公司财务部后生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六、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

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续假

员工请病假一次不得超过7天,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因故确需续假者,应在原假期未满前提出续假申请,审批程序与请假相同。

第七章销假

请假期满复岗的员工在向部门负责人销假的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到财务部销假;或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备案后方可上班。否则上班不计工资,公司有权冻结未销假而上班的员工工资。对于未登记的员工,同意其上班的相关管理人员公司将追究责任,期间造成的其他后果(例如工伤事故等)将由同意其上班的相关管理人员及该员工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第八章 旷工处罚

请假期满既未到岗也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或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直接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对于旷工1天的员工,将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对于旷工2天的员工,对其处以100元的罚款;对于连续旷工3天的员工,公司将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九章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经2015年4月21日公司行政办公会议通过。

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

三、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时间、事由等(二级市场员工请假条可以电子版方式发至公司邮箱sctaorantiancheng),后勤人员需总经理审批,销售团队员工需经片区经理审批,并报行政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扣除本人当日工资(按照底薪计算),超过三日按日工资的三倍扣除。

(二)病假:提供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最长为2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

(三)

工伤假:按镇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

(四)婚假:凭结婚证明(晚婚5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

(五)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紧急事件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标准按旷工天数3倍工资扣除)。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城市经理,假期两天内由片区经理核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送办公室备案。

(二)片区经理,假期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公司所有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012.2.15 四川柒泉乾阳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部人事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 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当日工资标准扣除;

(七)矿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罚款100元。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事先因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经理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三)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均须在行政部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xx年3月1日),解释 权由河南申通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校所有员工。

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总教练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

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总教练,教练员还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练员,安排好学员的学习,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内勤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后勤负责人批准。教练员请假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2、教练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本人填写《请假单》后由本组教练员同意并签字后,再由总教练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组教练和总教练签字同意后,报校长批准。

3、总教练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后报校长批准。

4、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将《请假单》及时交到后勤部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3个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评选先进个人的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驾校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驾校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六、其它规定。

1、、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

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3、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

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主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驾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的请假休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公休日。

公休日包括以下几种: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3、劳动节。

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

5。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

第四条员工请假的种类。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住院者,以x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x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x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4。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x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x星期;小产x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x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x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x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x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x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x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x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1、员工特别休假,休假时间区别如下:

(1)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x日。

(2)在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x日。

(3)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x日。

(4)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给特休假1日但以30日为限。

2、职员休假以不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x主管于每年元月x日前,根据各员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移x核对后,转送给x核定,并退交x保管。

3、特休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第五条员工请假的核准权限与手续。

一、核准权限。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x核准。

二、核准手续。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条员工请假期间的薪酬计算。

一、事假。

1、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x天内全年x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2、试用人员月薪者,凡请事、病假薪资全扣。

二、病假。

病假在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薪资发给半薪,超过一个月者全扣。

公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除薪资照给外,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

三、婚假薪资照发。

四、产假:(针对女性职员)。

1、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

2、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

五、丧假薪资照给。

六、公假。

申请公假,其准假天数,薪资照给。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经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__。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例文10。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第1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4条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5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6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7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8条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10条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12条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15条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17条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18条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19条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调休,共7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条非法定假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21条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1、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资照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数工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22条事假: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有薪事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2、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过7天(含7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条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凭医院的医疗证明填写请假条,由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再按事假审批权限报批;病假的医疗期及待遇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第25条婚假:员工符合结婚条件,需请婚假者凭结婚证填写请假条,经计管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假期改发补肋工资。

第26条生育假: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需请生育假的,按请婚假审批程序审批;请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写请假条。其假期及津贴补偿按《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8条长假:员工请假超过15天即为长假,请长假员工不在归属车间管理,由办公室直接管理,期满后需续请的,须通过办公室来办理。

第29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30条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小型公司请假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结合教育行业的特点,充分体现公司制度化与人性化管理的优势,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营运质量,特此制定和规范员工请假制度和流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第一条 除公司统一调整安排休息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按本制度和流程请假。

第二条 请假累计时间限制:

由于公司所处服务行业的.性质,要求每名员工都能为了客户着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缺勤,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不得超过10天。 第三条 办理请假手续的流程:

2、由所在部门的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根据请假天数对应的准假权限(见第四条)逐级审批假期,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重要紧急事项等)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实时以电话形式告知直属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事后上班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准假权限

部门主任有权批准属下一天及以下假期,校区总监有权批准两天及以下的假期(包含调休假),三天(包含调休假)及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批假流程如下:

第五条 其它相关规定

1、请假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处理,超过半天按一天处理;

4、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达到两次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系方法,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须延长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期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相关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经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期核准权限如下:

(一)公司市场销售部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包括二天),由总经理审批,财务,行政办公室人员由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所有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部门主管人员请假的,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审批。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其余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七、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批准而不到岗位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四章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经2015年7月1日公司行政办公会议通过。

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三、本管理办法自2015年7月7日起执行。

一、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不在公司,可由总经理进行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核确认后,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备案,否则请假不能生效。

3、较长时间假期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5、员工假期满后,须到人事销假,并交接工作。

三、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需要请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2)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3)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除外)。

(5)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6)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全额工资及当月满勤奖。

2、 病假

(1)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2)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3、婚假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15天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假请假单》至人事备案。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周岁,男 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 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4、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准假3天;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去世,准假1天。

5、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人事部门确认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在医疗、休养期间,凭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工伤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鉴定结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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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产假

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请产假应提前十五天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人事备案。其具体请假流程和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附 则

1、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2、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3、本制度由马鞍山市悦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4、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 内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 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 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 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 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 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 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 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 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 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 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 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 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 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 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第十五条 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 例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 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