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百日攻坚工作方案(专业13篇)

小编: 念青松

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在下面的范文中,作者通过实例详细描述了他们在编制工作方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值得借鉴。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柴东升

副组长:李亚娟

成员:各班组长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在全乡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非煤矿山、冶金、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废弃矿山、农村危旧住宅、小微企业、来料加工点、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整治。

1、矿山和尾矿库。地下矿重点整治夏季通风不畅导致中毒窒息,汛期重点防范应急逃生救援系统不完善等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高温时段违规作业,超时加班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尾矿库情况,做好极端天气环境下的'应急工作。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3、冶金等一般工贸企业。重点对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按照武政办〔2015〕56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液氨制冷、可燃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安全整治。

1、检查农村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金华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已经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要及时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还没有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应抓紧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要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确定重点企业。根据本乡实际,从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保护职工权益。

1、乡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经研究,决定建立xx乡“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祝xx。

副组长:朱xx。

成员:何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朱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乡企业安全生产由工办负责,村企由联村干部负责的原则,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对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网格员要及时上报乡安监所。二是组织督查检查。乡安监所与县安监局一起组织检查组,对所辖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在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执法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整治行动结束后,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完善提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内在要求,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温度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联合行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联合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移动手机信息平台等传媒作用,加大对“百日攻坚”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充分发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平乐县卫计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

37。

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

10。

2017。

1

“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监管治理和事故防控,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继续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牢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牛鼻子”不放松,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促进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

.检查重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消毒锅炉、氧气设施、消防设施等重点部门,建筑、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工程,医疗救护等重点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门诊大楼、住院病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

2

.检查内容。

1

)各单位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以及各单位今年以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

2015。

20。

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

3

)各单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

)各单位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影响较大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限时结案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5

)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1.

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非法进购、非法使用、药品使用人资质、处方情况等。

2.

急救车辆管理:重点打击救护车辆非法改装、无证非法营运、超许可范围经营、违法挂靠与外包;整治违规装载,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3.

消毒锅炉、氧气设施:消毒锅炉、氧气设施的进购与日常管理。

4.

消防:消防设施的配备与管理、缺失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消防演练情况等问题。

10。

月下旬开始到。

2017。

1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0。

30。

日前完成本系统开展百日攻坚战的动员部署,并督促抓好落实。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

1.

各单位根据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可能存在隐患及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发现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组织整改,并向县卫计局报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3.

县卫计局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对下辖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百日攻坚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强化重点单位的打击整治力度,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暗查暗访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百日攻坚战各项工作进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图片)报送县卫计局办公室。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对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院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副院长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攻坚战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卫计局办公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战。既要全面发动,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科室部门,如毒麻药品、氧气设施、消毒锅炉、消防设施及各种电器设备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降下来。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攻坚战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于。

11。

2017。

2

月上旬将百日攻坚战总结报告报送卫计局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由县卫计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县安委会。

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根据《xx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的通知》(安脱指发[2017]x号)要求,为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从2017年8月起止10月,集中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百日会战”行动,聚焦计划脱贫的303个村15。72万人口,进一步明确任务,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落实教育脱贫各项政策,切实保障脱贫村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实现按期、高标准脱贫。同时,以脱贫攻坚统领教育发展全局,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省市教育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开展“十项行动”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行动。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以及月报季评等十项制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在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积极做好入学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秋季义务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在9月底前,全面建立在校学生入学登记台账,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加强对贫困、学困、留守、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准确及时掌握学生的家庭、生活、思想、学习状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夯实劝返责任,加大劝返力度,对现有辍学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7年计划退出脱贫的303个村辍学学生,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进行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劝返情况台账登记销号制,确保在10月底前全部劝返就学,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

(二)贫困学生精准资助行动。8月份,重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应贷尽贷”;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合理安排好“泛海助学行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市政府资助贫困大学新生、中国人寿保险资助贫困大学生以及其他部门、社会各届等开展的助学活动,扩大资助范围,加强资助力量,让更多贫困家庭大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资助;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完成2017年秋季学期学前、义教、普高资助预算资金拨付工作。在9月底前,按照省教育厅反馈的数据,积极争取县区扶贫部门支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就读情况,建立动态、精准管理机制。同时,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6]121号)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类贫困学生档案库;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的核查工作,及时拨付秋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预算。及时组织学前到高中阶段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特别是303个脱贫村的贫困学生,一个不少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10月底前,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三)13年免费教育推进行动。积极做好13年免费教育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心理预期,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秋季学期开学前,要根据免费教育政策要求,及时将免费教育补助资金拨付到各级各类学校,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学期间,要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对物价部门批准许可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公示程序,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各种违规收费。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13年免费教育政策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设备配置,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满足学生供餐需求,在实施营养餐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高营养餐实施水平。加强督办检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做好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切实改善学生营养。

(五)职业教育惠民富民行动。加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力度,强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落实职业教育招生“双线责任制”,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在10月底以前完成全市中职招生7436人的目标任务。在中高考录取期间,及时做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学生的培训、就业意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入学。充分利用暑假期间,积极协调人社、扶贫等部门,及时开展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技能培训,在10月底以前,完成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免费技能培训工作。

(六)农村学校师资能力提升行动。在秋季开学前,做好2017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用工作,通过特岗计划、事业单位招考完成1001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完成120余名免费师范生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确保新录用教师按时上岗。完成对2016—2017年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考核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三区”人才工作。乡村教师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积极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通过培训团队建设、送教下乡等项目提升县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和教师素养提升。采取送培到县、分层分类等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暑期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域外培训,在10月底前,完成10000名教师培训任务。

(七)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加强贫困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力度,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细化进度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月度,对接到每所项目学校,充分利用假期,加快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争取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有更多的新建、改扩建校舍投入使用,力争在10月底,项目开工达到100%,完成投资比例达到85%以上。按照县区制定的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贫困学生资助等教育脱贫各项工作,为创新试点镇村的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教育服务保障。

(八)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行动。按照省教育厅“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安排,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建立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关怀贫困学生的心智情感、学习生活,教育知恩感恩,激发成人成才,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九)教育扶贫典型培育行动。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扎实工作、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对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及时挖掘发现、指导培养和系统总结,成为带动教育脱贫攻坚的示范和引领。在10月底,基本培育、总结出比较成熟的典型案例,在有关媒体报道,向上级部门推荐,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十)争先创优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围绕“争创一流、争当先进”目标,做细、做实、做优教育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确保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在各县区开展的“脱贫攻坚百日会战”行动中位居第一方阵,为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打好坚实基础。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加强“百日会战”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全面实行工作推进“事前列单、事中跟单、事后清单”机制,明确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百日会战”行动深入的开展,并于8月11日前将行动方案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市教育脱贫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区、各学校的行动方案,从8月份开始对“百日会战”行动实行周报进度、月通报和会战总结评估制度,突出过程管理,加强明察暗访,定期召开办公室联席会议,汇总“百日会战”行动落实情况,研究推进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各学校要根据“百日会战”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三单”制的要求,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夯实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时序安排、政策落实、力量调配、进度推进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行好各自具体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对象识别、资金发放、政策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考核。一是加强巡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督查组,专门负责“百日会战”行动督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反馈问题线索。二是跟踪督办,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整改落实,一包到底的督查和整改同责工作机制。三是纳入年终考核,把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开展、巡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主要的权重,用于年终教育脱贫工作专项考核。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对照《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任务列单》(见附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于2017年11月8日前,将“百日会战”行动总结报市教育脱贫办公室。

藤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范文】

2016。

(

藤安委﹝。

2016。

20。

号)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16。

i1。

2017。

1

月春节期间,约。

100。

天。

通过百日攻坚战,严厉打击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制度等,防止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1.

车站码头、酒店宾馆、商场、住宅小区、学校在用的锅炉、电梯。

2.

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压力容器(含各类气瓶)、压力管道。

3.

公园、风景区在用的大型游乐设施。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2.

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

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5.

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6.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

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

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

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

5.

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有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技术参数内运行;

6.

7.

8.

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张贴检验合格标志。

本次百日攻坚战即日起至。

2017。

2

5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

2016。

12。

月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及整改阶段。此阶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前阶段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第二阶段:

2016。

12。

2017。

2

第三阶段:

2017。

2

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中,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把百日攻坚战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同时要求:

1.

深入现场、车间、一线实地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查看各种资料、记录和台账等基础工作。

2.

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形成检查意见,对受检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3.

按要求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1.

长:何永春。

副组长:黄一桥、黄小锏、李志祺。

员:黄自伟、罗伟华、李定强、粟兰清、林娇燕、叶春玲。

2.

综合股、特设股、法规股负责此次百日攻坚战的组织实施。

3.

分工:综合股、特设股负责锅炉、压力容器(不包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的检查,法规股负责电梯、气瓶、客运索道的检查。

1.

认真开展此次百日攻坚战,对查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督查意见,要责令企业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2.

开展百日攻坚战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应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报告。

3.

节庆期间,各股室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保持。

24。

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一旦发生涉及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和协调,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xx]25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的交通状况,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使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及搭乘学生的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成立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名单见附件)

(一)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净化校园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杨桥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领导小组要组织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造册。

(三)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

(四)加强路查路检。公安要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五)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和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其子女上学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其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此种行为,公安要加大道路监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六)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教师制度,检查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中心校、中学和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周边环境治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治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截停扣留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督。为确保此次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一是建立驾驶员、随车教师业务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培训。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险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六是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七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八是信息报告制度。九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督查违规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力维护我校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组长:陈凤霞成员:张绍飞杨净然李杨。

工作职责:学习上级文件,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活动方案,召开百日会战动员会及百日会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认真开展此项活动。

组长:李杨。

成员:宋艳玲(班主任)曹玲(班主任)。

孙金力(学生家长)曹家勇(学生家长)。

工作职责:定期对学校开展安全百日会战情况进行监查;督促学校自查自纠。

6月25日-9月30日。

(一)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校园保卫、安全教育与培训、传染病防控、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建筑及设施安全、化学危险品等管理制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各班队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1、我校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小组,健全由教师、家长及学生组成的安全工作监督小组,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通过一封信、厨窗、板报等宣传媒介,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在学校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我校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教育进课堂规定,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增强师生行动的执行力和教育的影响力;建立健全“五个一”安全教育机制,并根据当月的主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师生及家长安全素质;定期组织开展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学校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3、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我校充分利用暑期放假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销账制度,落实整改措施、人员、资金立即整改,逐一销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4、加强信息反馈。我校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并于每周三9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情况周报表,重大问题及时上报。9月25日上报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总结。

6月25—30日召开百日会战动员会及百日会战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活动方案。

7月1日—7月12日各班队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一封信、厨窗、板报等宣传媒介,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7月13日—9月1日利用暑期放假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销账制度,落实整改措施、人员、资金立即整改,逐一销账,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9月2日—9月30日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五个一”安全教育机制,并根据开学初安全第一课的主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组织开展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学校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1、通过学习乘车小常识,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2、激发幼儿主动关心别人,做一名文明小乘客。

3、在绘画和游戏教学中体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

活动图片、音乐《叭叭叭、汽车开来了》、a4白纸若干、油画棒每人一盒。

一、放音乐带领幼儿玩开汽车的游戏,引出主题。

在音乐声中,幼儿与教师一起开汽车进入课室。

——“公交车是什么样子的,和其他车子哪里不一样?

——“公交车前排座位是留给谁做的?

——“我们在乘车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1)出示图1:有个小朋友在公交车上与其他小朋友大声吵闹,走来走去的。

——教师:这样的小乘客能做文明小乘客吗?为什么?他该怎么做?

(2)出示图2:有个小朋友把头伸到窗外东张西望,而且把手伸出去。

——教师:这样的小乘客能做文明小乘客吗?为什么?他该怎么做?

(3)出示图3:有个小朋友在公交车上吃东西,而且把垃圾乱扔。

——教师:这样的小乘客能做文明小乘客吗?为什么?他该怎么做?

三、教师:

我们在乘坐公交车时都要做一个注意安全,讲文明、讲礼貌的小朋友,不能像图中的小朋友那样不注意乘车安全,不讲文明礼貌。小朋友你下次乘车时,你会怎么做?请个别小朋友讲述正确的乘车方法,然后让全班小朋友用绘画的形式,表现自己乘车的行为。

四、幼儿绘画,教师指导。

引导幼儿发挥想象把自己的想法画出来。教师鼓励、启发幼儿根据自己的想法,大胆的绘画,同时细心的添画细节部分,丰富内容。

1、展示幼儿作品,讲述作品内容。

2、在交通安全模拟城,组织幼儿玩“文明小乘客”的模拟游戏。

首先,我通过提问,了解孩子们平时乘坐公交车的经验,让幼儿说说他们在车上看到什么?都坐过哪路车?公交车是什么样子的?车里的前排座位是留给谁坐的……,鼓励孩子们能大胆、积极说己的经历和想法。在看图讲述的过程中,孩子们都能积极讲述图中所发生的事,并能正确判断图中的小朋友的行为对不对,为什么做得不对,这样做有哪些危险,从而了解正确的乘车规则。教学时,我请幼儿说说自己乘坐公交车有没有注意礼貌,遵守交通安全守则,大部分小朋友都能积极回答,有的幼儿还说:“以后我要主动为老爷爷、老奶奶、还有行走不方便的人让座。”在绘画的过程中大部分幼儿都能将自己的想法用绘画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有些幼儿的画较空洞,没有画出具体的内容,还需要更多的启发、引导。通过这次活动,我班幼儿对安全乘车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知道乘坐交通工具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

乡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推进扫黑除恶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据《xx县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举全镇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使全镇涉违法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改观,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违法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按照“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驻村班子成员包片,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包线”总体要求,成立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扫黑办,负责百日攻坚日常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办公室主任。镇各相关领域部门均要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高位推进,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全镇一盘棋打整体仗,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全镇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

1、召开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完成时限:7月中下旬)。

2、持续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学习,开展责任剖析,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摆在重要位置。(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完成时限:7月底前)。

3、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工作短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4、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切实运用好“7+x”清单管理等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党委、乡镇扫黑除恶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纸媒、led屏、广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增强舆论宣传热度。(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宣传办)。

6、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包线挂点督导制,对百日攻坚开展强力督导。(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7、深化常态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工作机制,配合县政法委开展“百场政法集市”暨“平安xx”建设(扫黑除恶)政法主题宣传送戏下乡和“百场政法大宣讲”暨送电影下乡活动(简称“双百”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宣传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力争发现一批新的涉违法涉恶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业清源”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各行业整治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重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各重点行业部门长效常治配套机制全面建成并完善;行业整治涌现更多特色亮点。

1、切实跟进上级单位下发的“四书一函”,及时做好回复,督促镇相关部门对涉违法涉恶案件办理、执法办案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行业突出问题,抓紧整改。(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对重点行业部门“行业清源”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告、每周一调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到位,实行精准调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镇村“两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

(二)强化跟踪问效。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乡镇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要求及夏季安全事故多发的特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自7月初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

在全乡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非煤矿山、冶金、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废弃矿山、农村危旧住宅、小微企业、来料加工点、安全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联合整治。

(一)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整治。

1、矿山和尾矿库。地下矿重点整治夏季通风不畅导致中毒窒息,汛期重点防范应急逃生救援系统不完善等安全隐患;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高温时段违规作业,超时加班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尾矿库情况,做好极端天气环境下的应急工作。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

3、冶金等一般工贸企业。重点对在液氨制冷、可燃爆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喷涂作业场所整治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按照武政办〔20xx〕56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液氨制冷、可燃粉尘、喷涂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是抓好“回头看”,机械作业主要是做好安全防护和反“三违”工作,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安全整治。

1、检查农村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并按规定配戴等。

2、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认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验收等建筑安全关键环节和部位安全措施情况,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钢管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经检验合格,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金华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等。

3、建筑工地现场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等。

(三)工伤预防及劳动保护。

1、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作时间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超时加班、是否遵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工作时限、停止工作时间段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休时间以及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

2、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已经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要及时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还没有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放入,应抓紧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要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指标纳入费率考核体系。

3、确定重点企业。根据本乡实际,从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工伤预防档案,制作规范的工伤预防书面指导书进行指导。确定企业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建立工伤预防工作档案。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或书面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工伤预防。

(四)工会参与安全生产,保护职工权益。

1、乡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运用工会“主动参与”机制,通过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2、结合《工会法》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职工安全与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经研究,决定建立xx乡“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祝xx。

副组长:朱xx。

成员:何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朱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乡企业安全生产由工办负责,村企由联村干部负责的原则,督促辖区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对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网格员要及时上报乡安监所。二是组织督查检查。乡安监所与县安监局一起组织检查组,对所辖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对在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四是及时通报曝光。对执法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曝光,推动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对夏季“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整治行动结束后,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完善提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内在要求,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温度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全市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联合行动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联合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移动手机信息平台等传媒作用,加大对“百日攻坚”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处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充分发动全社会广大群众包括新闻媒体开展投诉举报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排查整治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总结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舒安17号)等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围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制定了“五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攻坚行动领导组,按照攻坚行动要求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五大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明确措施,制定实施方案。镇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未雨绸缪,超前谋划,有的放矢。

(二)建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气象、水利、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镇信息中心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灾害性气象信息,做到信息及时共享、预警定向精准、应急同步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突出汛期安全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排查。镇安监所、国土所和水保站等单位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在汛期来临前都组织开展了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尚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严格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工、停用。

加强对塘坝以及河流防洪堤坝的监测和险工险段、重点部位的巡查,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细化落实境内主要河流的“防、抢、撤”措施,绝不能发生决堤垮坝。

强化对公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巡查监控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

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要妥善保管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强化镇企预案有效衔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落实应急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在今年6月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和“铸安”行动等。同时,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警示教育和“企业家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龙舒行”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一)压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当由政府负责的隐患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明确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强化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各类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四)拓宽隐患排查治理渠道。广泛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现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充分调动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性,拓宽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渠道。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

(一)紧盯重点行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储存经营酒精、甲醇、油漆等违法行为。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油气输送管道沿线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管道上方占压、施工等现象。

烟花爆竹: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限放区域安全监管,防止零售户非法储存;加大对“两关闭”、“三严禁”整治力度,杜决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烟花爆竹销售监管工作,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粉尘防爆: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对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版)》,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全镇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重点整治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问题和隐患,结合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有限空间: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建材、轻工等行业为重点,尤其是以玻璃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在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审批制度及执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七大方面,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提升重点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职业健康:以《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为主线,以“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发生。

建筑施工: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大培训、风险大管控、隐患大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电力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二)剑指问题开展治理。专项治理做到“四个突出”:突出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突出汲取国内外重大事故教训,重点解决“想不到、认不清、管不了”等问题,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突出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地区、企业;突出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各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五、监管执法攻坚战。

(一)严格监管执法责任。配合有关部门依据企业所属行业领域、隶属关系、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确保每个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

(二)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紧紧围绕管控住大风险、整治好大隐患,紧盯建筑施工重点项目,危化品重点厂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地区,以及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班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各级“两会”及今后一个时期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养贤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努力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春节及各级“两会”期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此次活动要以查安全生产认识、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查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到位,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为1月15日-4月20日,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阶段(1月15日-2月15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要动真格、求实效,认真制定方案,采取日检查、员工自查、班组互查、企业普查的方式,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遗漏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消除,一时不能消除的,要列出整治计划,限期消除,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2月5日-3月20日)在班组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力量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检查坚决做到不走过场,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紧盯隐患不放过。

第三阶段:迎接督查阶段(3月21日-4月20日)。由于乡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查,为此我场将严格按照乡政府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迎接政府的督查工作。

(一)深刻认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我公司董事长为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要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包保、交办、督办”等的方式,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各班组要根据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切实把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抓细、抓实、抓到位。要将隐患详情登记表、隐患整治情况登记表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交办督办事项规范建档。

(三)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整治每一处隐患,坚决做到查出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为认真落实青岛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我镇实际,决定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查保促”活动)。应急办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0月21日,青岛市安委会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所属镇街和部分单位、企业。重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学校(校车)、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燃气、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儿童娱乐设施、一氧化碳中毒、养老机构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设施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

(五)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查重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为认真落实青岛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我镇实际,决定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镇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单位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查保促”活动)。应急办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0月21日,青岛市安委会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所属镇街和部分单位、企业。重点督导检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力、学校(校车)、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和燃气、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农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儿童娱乐设施、一氧化碳中毒、养老机构等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预防工作情况。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组织机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设施配备、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

(五)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11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社区负责人为组员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要把此次行动作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推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镇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和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缺补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到12月底完成15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工会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安监办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督导组自11月2日起到12月底,定期不定期对我市进行督导检查,我市安委会也组织成立9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镇安委会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社区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从现在起至12月底,各社区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1月上旬至中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各社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按规定对社区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科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成员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各科室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各科室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督导检查。10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16个督导检查组,每个组督导检查1个市,延伸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市属功能区和部分部门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各科室积极配合督导检查。

(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各科室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为配合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省应急厅成立16个执法检查组,自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对16个市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市、县(市、区)应急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3)。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参照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五)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自11月份开始,省里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18〕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科室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科室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科室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科室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会计师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各市也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的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各科室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科办公室。

各分厂、单位(处室):

现在是秋冬交替、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的季节,同时四季度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敏感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及会议精神和要求,公司决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发展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落实自上而下的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管理格局,带动全员参与,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实现百日攻坚战的目标。

1、10月21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召开“百日攻坚战行动动员会”把文件精神和公司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并利用板报、条幅等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的教育,努力增强在隐患治理工作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落实公司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具体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逐步形成完整的隐患排查工作和长效工作机制。

1、隐患排查治理的共性问题。

各单位全面排查在生产工艺、基础设施的配备、技术装备的运用、工作环境及事故预防措施等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现场管理、违章违纪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各单位要把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考核,确保贯彻执行情况。

(2)各单位要制定正副厂长、工段长、班组长和职工等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严格按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对每个单位提取安全费用,用来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4)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对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等情况进行查看和改进。

(5)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时对其的完好状况和检测检验进行核对,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6)安全培训教育方面,各单位在每周三进行的安全会,要求必须认真对待,不能走过场,要有学习内容和签到表。三级安全教育方面,各单位要对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负起责任,不能应付了事,对新进厂的职工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进行告知。另外对于特种工的培训,首先要确保持证上岗,还要定期对其培训并进行考核。

(7)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是否有效,要求有演练方案和演练后的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及时进行修订预案。

(8)安全三同时有安全处主抓,确保在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冶金行业所设计治理的专项内容:

在公司内部,主要是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柜、制氧机、连铸机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

(1)各单位重点是监管煤气在生产、传输、使用过程中要防止泄露、中毒、爆炸事故的发生,建立并煤气管理制度,配备煤气防护设施并确保能可靠使用,同时建立应急制度。

加强煤气防护能力的建设,对煤气作业相关人员和煤气防护站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在日常巡检的同时,辨识确认重点防护目标,像煤气管路、煤气柜和水封、排水器等。

(2)各单位要加强煤气设施设备管理,对煤气设施设备进行编号管理,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和责任,对煤气水封排水器、泄爆装置、快切装置、报警装置等设备及安全阀和压力表等设备附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各单位在煤气区域动火检修时,必须开动火票,制定检修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4)在涉及吊运铁水、钢水的炼钢分厂和炼铁分厂,使用的罐体耳轴、天车、吊钩等必须定期检测,防治倾翻、喷溅和爆炸。

(5)安全标准化建设。上次安监局领导和专家来公司炼钢、炼铁进行标准化验收所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查看并督促整改,确保下次验收顺利通过。另外制氧的标准化建设,要立即着手,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今年也通过标准化验收。

各涉渔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20〕64号)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在全镇沿海四个涉渔村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渔业船舶经营者和渔业企业自查、政府督查的办法,全面开展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全力开展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推动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有效落实,镇安排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工小组,由镇分管农业的领导挂帅,镇农办渔业专职人员和玉前、玉霞、玉山、浮山等四个行政村主干为督促指导人员,四个村分管农业村两委及渔业协管员分组包片负责各村业务工作,分组包片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

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

4、渔业船舶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配备情况;。

6、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穿连体雨衣作业的;。

7、未落实编队编组生产作业或网格化管理的;。

8、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

(二)渔港和渔船防火安全。

1、渔船内部是否存在管线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擅自改变防火设施等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电气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

2、是否加强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防火管理,认真落实渔船防火制度;是否认真梳理渔港应急预案,检查渔港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配备情况,并检查渔港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加大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对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渔船维修保养是否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渔船进行明火作业是否经过渔港监督机构批准。

(三)渔业船舶防风、防碰撞。

1、重点检查渔船ais终端、北斗卫星一体化、北斗示位仪终端配备;检查海上作业渔船的安全设施和通导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是否与海事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作业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防范和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是否利用广播电台、手机短信、北斗短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地将恶劣天气信息告知渔船所有人,并督促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标语、政策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社会对自然灾害和碰撞事故的危害性的认识;是否采取入户宣传、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每个船东、每个渔民及其家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防风浪、防碰撞知识进行再宣传、再普及、再强化,提高安全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28日)。镇将组织对四个渔业行政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船东船长要按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则和规范,全面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村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29日)。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镇村要积极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船东船长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镇农办要对排查出来的渔业船舶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出现的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存在弄虚作假的渔业船舶要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市、区局指导工作组将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要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加强督查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船东船长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船东船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把攻坚行动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渔业船舶,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航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航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渔业船舶,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镇安排专人负责攻坚行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区里的要求的时间点将全镇开展攻坚行动情况,包括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多少排查整治组、排查多少渔业船舶、排查整治隐患情况报送市局安办,内容要求具体详实简要。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19年1月10日开始至2019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局质安办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因监管缺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好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较大以上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强化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底线措施,通过严格的安全专项整治与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杜绝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重点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危险作业。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抓好电动自行车、城市客货运车辆、重点市政交通设施和公路防护设施、水路运输等问题,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

4.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乡危旧房、农民自建房等。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

7.瓶装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瓶装燃气充装经营企业。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范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科室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各工会成员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各科室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各科室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督导检查。10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16个督导检查组,每个组督导检查1个市,延伸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市属功能区和部分部门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xx〕8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各科室积极配合督导检查。

(四)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各科室积极配合执法检查。

为配合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省应急厅成立16个执法检查组,自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对16个市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市、县(市、区)应急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3)。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参照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五)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自11月份开始,省里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鲁厅字〔20xx〕47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工作开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情况;依法治安工作开展情况等。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将其作为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统一巡查。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科室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科室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科室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配合市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科室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会计师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各市也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的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各科室有关部门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