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车改补贴标准(专业21篇)

小编: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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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用车改补贴标准

你了解河南省公务员的车改补贴标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河南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现就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传统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此反映强烈。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部署,强调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了积极改革探索,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改革步伐。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1.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统筹协调、政策配套。妥善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

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切实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具体范围由各地根据本意见研究确定。

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统筹资金使用须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制定。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在。

应急预案。

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补贴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

劳动合同。

的终止、解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要依法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减少车辆闲置浪费,过渡期由各地确定,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

湖北车改方案补贴标准

7月24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意味着我省公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以下是由本站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湖北车改方案》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分别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节支目标等确定补贴层级和标准,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厅局级1690元/月、县处级1040元/月、乡科级650元/月)。

参改机构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垂直管理系统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公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车改将涉及全省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车辆纳入改革范围,离退休干部用车暂按现行办法提供保障。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改革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此外,我省已出台办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根据方案,我省力争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级公车改革,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

重庆市高温补贴标准

对于2015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第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海南、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年湖北车改方案补贴标准

湖北的车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湖北车改方案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方案出炉。今天(7月24日)从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意味着我省公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规定执行。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分别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节支目标等确定补贴层级和标准,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厅局级1690元/月、县处级1040元/月、乡科级650元/月)。

参改机构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垂直管理系统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公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车改将涉及全省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车辆纳入改革范围,离退休干部用车暂按现行办法提供保障。

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改革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压缩51%。此外,我省已出台办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根据方案,我省力争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级公车改革,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

公车改革,众望所归。然而,大量公车取消后,如何避免“没车不办公”?如何防止“既拿钱又坐车”?如何杜绝公车拍卖暗箱操作?对此,社会高度关注。今日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

实现最大限度节约是本次公车改革的目标之一。我省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省、市、县各级车改后的公务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

据测算,全省车改后年总支出(含保留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留用司勤人员支出等费用)要比车改前减少数亿元,全省节支率9.31%,省级党政机关7.98%,达到中央要求的整体节支率不得低于7%。

大量公车取消后,如何避免工作人员“没车不办公”、“拿钱不出门”?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纪委等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追责。

改革后,公务员可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规定区域内公务出行将不再报销交通费。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车改补贴保障范围为武汉市江岸、江汉、口等7个中心城区,到武汉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可以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经费,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

同一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按相关规定公布交通补贴相应上浮,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厅局级1950元/月、县处级1200元/月、乡科级750元/月),我省有18个市县可享受这一政策。

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将依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补贴标准。

这次改革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安、纪委(监察)等17个执法执勤部门(系统)可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并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按车改方案,保留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标准为:省直机关每单位核定1辆,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核定1辆。保留应急用车编制标准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各核定5辆,其他省级党政机关按编制人数最多不超过5辆。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单位,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各单位都有保留车辆,如何防止“既拿钱又坐车”?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中,特别强调要严肃纪律,突出“六个不得”: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违反公车改革纪律和公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我省将出台保留车辆用车相关规定,并为保留车辆安装识别号牌和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每月开展暗访。

同时,将组建省级党政机关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集中保障省直机关保留执法执行用车17个部门及其他具有执法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两年内到位。平台车辆集中使用、合理调度,并喷涂统一标识,确保专车专用。

在省级机关的公车处置中,陕西在全国率先尝试,用淘宝网竞拍的方式拍卖公车,堵住了诸多暗箱操作的空间。今年4月,陕西省级机关首批109辆公车网拍落下帷幕。不仅无一流拍,且总体增值率达到109.95%。

我省是否会采用这一方式?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处置。对取消的公车,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现场竞拍等方式公开处置。届时,所有拍卖公车的信息都将提前在网上公示,社会各界可公平竞拍。已拍卖车辆按规定办理过户,原车牌号由公安交管部门收回处理。在处置公车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暂未处置的车辆,将采取设置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

重庆市高温补贴标准

入伏,长达40天的三伏天开始,高温、高热、高湿的酷暑袭来,重庆也和全国多地一样进入“烧烤模式”,最高气温逼近40℃,高温津贴跃升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高温补贴?从来没发过,要是领导来工地检查,兴许能发个饮料、毛巾什么的。”重庆一处建筑工地上,记者发现很多农民工对高温补贴不甚了解。

据汇博人才网介绍,不仅仅是农民工,还有快递人员、清洁工,实际上能领到现金形式高温补贴的很少。他们中的很多人不知道有高温补贴的政策,甚至还会对包工头在三伏天给买一瓶冰红茶感激涕零,觉得遇到好老板了,却不知道自己丢掉了应得的权利。

根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庆高温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重庆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5-9月份共5个月,每个月高温认定天数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温为准。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具体规定如下:

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施工企业按劳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记录。

1、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清凉饮品为由,拒绝发放高温补贴。市安监局表示,以清凉饮品冲抵高温补贴,不合乎现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5、员工遇到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青岛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想知道青岛的车改补贴标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青岛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青岛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酝酿已久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这次车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方案》提出,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省级党政机关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为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方案》要求,要严格做到六个“不得”: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根据全面摸底统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加车改的机构共13887个,参改人员共473141人,参改车辆共122870辆,涉改司勤人员共65091人。这次车改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此次车改,省级党政机关将先行实施,市、县党政机关压茬进行,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这次车改的参加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

省安全厅系统公车改革,经批准后单独启动实施。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参加同级政府的公车改革。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车改革,待中央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方案》提出,要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

《方案》要求,各级各地要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交通补贴标准。

允许参加车改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的比例进行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各市之间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省级党政机关和济南市执行同一标准。驻济南以外的省属参加车改单位执行当地的补贴标准。

按照《青岛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方案》规定,省级党政机关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省机构编制部门单列编制、数量在50人以上、相对独立或驻济南以外的部门属处级单位,可单独核定1至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市级党政机关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总量,按照不高于各市市属部门总合计数的200%核定;县(市、区)级党政机关,按照不高于各县县属部门总合计数的150%核定。乡(镇、街道)一般可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1至2辆,地处偏远或山区的可保留3辆。

关于执法执勤用车,《方案》规定,在中央确定的17个执法部门内,省、市、县(市、区)分别按照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40%、60%、70%保留;在中央确定的执法部门之外,其他部门的执法执勤车辆应严格配置在相关一线岗位并严格控制总量,省、市、县(市、区)分别按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执法车辆编制数的30%、50%、60%保留。

《方案》规定,符合保留条件的各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以继续保留。

在调研和接待用车方面,《方案》规定,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市、县可分别按照保留公车总数1%的比例保留调研、接待用车,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单独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方案》提出,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地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据了解,省发改委通过公开招标,已确定了8家出租车公司,为省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提供租赁服务。

《方案》要求,要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各级党政机关根据车改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聘用合同或。

劳动合同。

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方案》提出,要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要制定处置办法,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公车改革政策性很强,社会广泛关注,时间紧、任务重。《方案》要求,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重庆市高温补贴标准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6: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注意: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该发的钱要发,该做好的高温天劳动保护也必须做好。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职能部门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具体来说,单位要做好哪几件事?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资料共享平台。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注意: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3、还有一项重要规定。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庆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记者从重庆市发改委获悉,《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日前正式实施,重庆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重庆的车改方案规定,本地公务交通补贴原则上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130%、艰苦边远地区原则上不高于150%。

由此测算,重庆厅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干部每月交通补贴最高分别为1950元、1200元和750元。

根据改革方案,重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暂不纳入改革;党政机关只能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和其他车辆;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报废处理;其余车辆公开拍卖处置。改革后,全市整体节支率、市本级节支率、各区县节支率都必须达到7%以上。

对改革后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行为采取有效手段,及时加以纠正;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维护和交通补贴发放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范围,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查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年云南车改方案补贴标准

车改补贴一直是社会的关注点,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云南车改方案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我省公车改革确定时间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工作方案》要求,力争2019年2—3季度完成省、州(市)级车改,四季度基本完成县乡车改,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9年,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争取2—3年内全面完成公车制度改革工作。

又讯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近年来,云南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件25件。仅今年前三季度,查处了普洱市政协原副主席张丽菊在计生系统采购工作中严重违纪违法案;省交通厅原副巡视员王宝基在交通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中严重违纪违法案;德宏州政协原主席杨跃国利用职务之便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涉及政府采购问题的案件。

《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此外,政府各部门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支出计划,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预算和决算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各部门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政府各部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依法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违反了《管理办法》,又要受到哪些处罚呢?如果发现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嫁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开支的;超标准采购或者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的;办公用房超标,未按规定移交的;新建、调整办公用房后未按规定腾退原办公用房的;擅自建设、购置、置换、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等问题,将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云南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公务员车改补贴一直是备受争议的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云南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0月13日上午,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媒体政策解读会上透露,云南省公车改革确定时间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党政机关省级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州市级于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区及以下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并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车改。

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已于8月经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总体方案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改革后出行保障等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

关于补贴发放。省级参改部门在编在岗的厅局级以下工作人员,按4个档次发放,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省级公务交通补贴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五城区一般公务出行。各州市以省级标准为上限制定本州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方案,云南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仅可留用机要通信、应急、相对固定、特种专业技术和执法执勤五类定向化保障车辆。按照保障基本工作、倾斜基层的原则确定各级各类留车数量。

公务用车改革后,将沿用中央竞聘上岗、转岗安置、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终止解除聘用。

合同。

的5个渠道。

对拟取消车辆的处置,将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回收机构,以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改革后如何保障公务出行呢?对此,方案也明确,全省各级要搭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用于保障突发应急、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等工作,州市本级平台车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辆,县市区本级原则上不得少于25辆。并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组建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形式,保障公务出行。

辽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辽宁的车改最新方案已经出来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辽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辽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已获国家层面批复,我省的公车改革即将启动。

9月18日,本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辽宁等16个省份的公车改革方案已获国家层面批复,具体批复文件近期将抵达各省。随后,我省将立即召开关于车改方案的电视电话会议,并计划于同日召开相关执行单位的培训工作会议,车改箭在弦上,即刻启动。

《辽宁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今年8月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9月份,经国家层面各有关单位对车改方案进行会签,昨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确认,辽宁省的车改方案已正式获得批复。

依照此前透露的我省公务车改革方案主体思路,我省公务车改革的车补一项将遵照中央精神,即“地方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浮,最高不超过30%”来设计车补标准。

中央和国家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如按“地方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浮,最高不超过30%”精神,我省处级干部的平均车补每人每月有望超过100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不超过650元。

依据今年6月我省相关方面吐露的消息,对比中央方案“司局级、处级、科级及以下”的级别划分设定,我省的车补方案曾提出过“细化级别”思路,即比中央和国家车补标准提出的级别更为细分为正局,副局,正处,副处等等。

本报获悉,因比中央方案对级别的划分更为细致,我省的车补标准也与国家层面的车补略有出入,部分级别可能参照国家标准,部分级别执行上浮标准。

今年6月份,我省已传出消息----已完成对省级层面各单位公车保留与封存的登记车辆等前期工作,在公车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后,将报废一部分车辆,同时,大量车辆将进行拍卖,我省将适时对处理车辆进行分批次拍卖。

据有关部门吐露,因各单位情况不尽相同,封存车辆的工作进度也将有所差别。车辆封存工作要求落实到每辆车,每个人员,我省省级层面的车辆封存工作预计将持续1到2个月,这意味着,如车改工作于9月中下旬启动,年底前,将完成大部分车辆的封存工作。

只有完成车辆封存工作的单位,才能开始发放车补。所以,我省有关部门预计,受各单位各自情况不同,以及封存公务车辆进度不同的影响,全省省级层面各单位拿到车补的时间不会完全同步------我省将采取“哪个单位先完成,哪个单位先发放车补”的方式,完成一家,发放一家。

到今年年底前,将有部分封存车辆及各项工作进展迅速的省级单位,率先拿到车补。

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目前中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19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个省区市都已经制定了公车改革方案,20省份已将方案上报到国家层面,16省份获得批复。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吉林省均在16个方案获批的省份之列。

这次公车改革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就是公车改革后比公车改革前财政为公司保障的支出要减少,这是衡量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在当前测算的基础上明确节支率是不低于7%,现在的实际情况,中央国家机关初步测算节支率是10.5%,就地方来讲,已经审批的这16个省区市,平均节支率是7.88%,其中省本级的节支率更高一些,大致是11%左右,节支效果好于预期。

而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公车违规配备的问题仍然突出。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截至6月30日,今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920起,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突出,达4260起,占问题总数的30.6%。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去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2019年底前完成。针对辽宁省的最新进展,辽宁省有关人士分析“也可能分批进行,具备条件的机构先启动”。

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车补标准如何设定?依据中央精神,“地方党政机关的车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上浮,最高不超过30%”。

辽宁省有关部门也表示,全省公车改革方案正在根据中央最新精神进行完善,还要经过征集意见与审定等程序,具体实施时间待定。

沈阳市直机关有关公务员均表示,尚未领到车补。沈阳市相关部门透露,公车改革工作已经多次讨论研究,但最终方案还没敲定,要等待省里的方案出台后,才能落实市一级的方案。

虽然目前辽宁省、沈阳市都尚未出台具体的公车改革方案,但沈阳市浑南、沈北、皇姑、大东、沈河、和平、铁西、于洪等区都根据各自情况完成了一轮公车改革。

刚刚过去的12月份召开的市委全会公布,沈阳9个区县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试点,清退公务用车810辆。

总结各区的车改,普遍的做法是各部门统一上交公车,只保留必需的少部分车辆,其余进行拍卖,所得钱款统一上交国库。保留下来的车辆统一调度使用,贴有明显公务用车标识,以方便用车监督。

一些地区成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如浑南区。中心负责全区车辆的运营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政府提供公车服务,实行公务用车企业化运作,彻底告别“花钱养车”,实现花钱租车,购买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各区车补标准差异较大,有的区与国家标准基本相同,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左右,有的区要高一些,处级的能达到近1000元。

某区工作人员表示,“每个区的标准都会不同。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新标准的通知。”省市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各区将统一执行。

山东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山东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已经出来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山东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备受关注的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如今终于揭开面纱。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据了解,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共划分为7个补贴层级,其中,厅局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690元,县处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1040元,乡科级正职每人每月不得高于650元。

7档车补“消除”6万多辆公车。

厅局级正职1690元。

厅局级副职1560元。

县处级正职1040元。

县处级副职960元。

乡科级正职650元。

乡科级副职600元。

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据悉,省级党政机关的车补将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可根据其当地实际确定。

参改车辆共122870辆涉改司勤人员共65091人。

车改后全省可减少公车62412辆压减率达到50%以上。

民革中央的一份提案曾指出,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

如今,“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已成各地公车改革所遵循的大方向,而这也是此次山东公车改革的主要任务。记者了解到,此次山东公车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简称“车补”)。

这次,山东的公车改革也是选择了通过“取消一般公车+发放‘车补’”的方式展开。

此次山东公车改革,覆盖范围非常大。记者了解到,这次车改的参加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而且,市及市以下地税系统也参加同级政府的公车改革。另外,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车改革,将待中央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省安全系统公车改革,经批准后单独启动实施。

此次,山东为车改明确了时间表:20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及省属参公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

未来,市、县、乡党政“一把手”还能不能保留工作用车?根据上述方案,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保留工作用车。但鼓励上述人员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这次车改,在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的同时,山东也明确提出“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下一步,这些车辆的数量也将被大幅压减,而且执法执勤用车还将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方面,上述方案也给出了“硬杠杠”。其中规定,市级党政机关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的总量按照不高于各市市属部门总合计数的200%核定,县(市、区)级党政机关,按照不高于各县县属部门总合计数的150%核定,乡(镇、街道)一般可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1至2辆,地处偏远或山区的可保留3辆。

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上述方案还提出,将鼓励公务人员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地也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除此之外,还将把公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平日里,调研和接待用车,也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一方面,上述方案规定,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以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市、县可分别按照保留公车总数1%的比例保留调研、接待用车。

听说山东公车改革方案已出炉,济南一市直单位的公车司机周勇(化名)就开始到处打听此次车改的一些细节。“车改一下子取消了那么多公车,我们这些司机里肯定有不少人都没法再给单位开车了,那下一步怎么办?能继续留在局里吗?”他说,他所在的单位的司机们,“都想知道未来自己会怎么样”。

按照上述公车改革方案,在公车改革后,像周勇这样的司勤人员将得到妥善安置。在具体层面上,车改后,各级党政机关将根据车改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可以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则将做好聘用合同或。

劳动合同。

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司机将得到妥善安置,公车则将被统一处置。上述方案提出,对取消的公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处置时,得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封存停驶、鉴定评估、移交车辆、公开拍卖、收入上缴、核销账务”六个步骤进行,防止出现甩卖和贱卖现象。

9日从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已经明确,省级党政机关车改今年上半年完成,市县今年年底前完成。

据了解,山东省已经成立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目前,我省的车改方案已经基本确定,正在上报国家审批。

根据计划安排,山东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市县要在年底前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山东公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保障公务、高效服务的原则,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公务用车市场化保障措施、制定车改后定向化车辆管理办法。

2019年,山东将全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的主体内容就是取消一般公车,而对于保留的机要通讯、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车辆,其编制核定和配备使用也将制定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

据了解,结合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机关事务局将研究制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明确定向化保障公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车辆定向化管理后,其用途将会明确限定,源头上防止公车私用。

由于车改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省市相关部门也将提前了解政策,积极准备统筹做好车改期间的交通服务保障、衔接等工作,保证政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公车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年来,我省对公车的管理进行了严格和规范,在有力的监督措施之下,公车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同时省直部门的黄标车淘汰工作基本完成。

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

浙江公务员的车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浙江省温州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关于浙江省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意见》称,此次公车改革要使公务用车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按照“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要求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拍卖处置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浙江省温州市区(含功能区)范围内公务交通,实行限额货币补贴,其他远程及重大应急公务交通,通过市场化方式保障。县(处)级领导干部远程公务可向服务企业租车,其他涉改人员以公共交通方式解决。

本次车改的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含上述机关单位主办的协会、学会等)和市级功能区中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必须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

医院、学校公务用车不参加改革;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劳教所等单位,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经费不在地方财政列支的部门暂不参加车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有企业车改政策执行。离退休人员原用车待遇不变。

列入车改范围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都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处室及相关人员,摸清涉改人员、公务车辆、公车开支等基本情况,填报相关报表并于4月30日前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车改单位在完成车辆上缴、驾驶员分流处置等工作后,于次月起向涉改人员发放用车补贴,6月底前完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县(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近程货币化:车改单位涉改人员在浙江省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从事公务活动,其公务交通按职级实行限额货币补贴。

补贴对象:县(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补贴标准: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繁忙程度,经车改单位正职互评、市级领导测评、车改领导小组审定,将车改单位分三类核发补贴。

从正县实职到科员、办事员按其职务层级划分为7个车贴档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最低为300元(详细补贴见附表)。

公务用车补贴在车改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车贴为公务活动交通费用,不计入个人工资性收入,全部存入市民卡专用账户,用于跟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加油、保险、汽车维修等费用,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

涉改人员退休(退职)、辞职或调离车改单位的,自正式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停发车贴;涉改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自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级标准发放车贴;新调入车改单位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自调入次月起发放车贴。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停发当月个人公务用车补贴。

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在浙江省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及市级功能区)外从事公务活动的公务交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保障,并按规定报销费用。

保障方式:县(处)级领导干部可向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租车,并实行节约奖励政策,提倡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员以公共交通方式解决,自行解决远程公务交通工具的,经审核可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贴。

经费安排:财政部门按原渠道核定车改单位远程公务交通专项经费,行政机关不超过。

当年涉改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总额的15%、事业单位不超过当年涉改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总额的10%,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车改单位年内人员增减、职务变动,不再调整年度远程公务交通专项经费预算。

由市交运集团组建一家公务用车服务公司,为市级机关远程和应急公务提供租车服务。在涉改车辆中优选一定数量公车,以社会评估价和分期付款方式出售给服务公司。

车改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市区以外公务活动(在规定范围以内),放弃租车乘坐公共交通,在报销公共交通费用时,凭票据给予相应奖励。县(处)级领导干部不得报销自驾私车从事公务活动的各种交通费用(如过路(桥)费、停车费和燃油费等)。

车改单位原有公务用车经清理后,由市车改办统一收缴,在办理国资核销手续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拍卖,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车辆评估机构对拟公开拍卖的公车统一集中评估,对符合拍卖条件的公车采取车、牌分离方式统一拍卖,车辆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牌照由公安车管部门统一收回。

各车改单位正式在编驾驶员按以下方式妥善分流:

1、留车留用:不列入车改或经批准留用的车辆驾驶员可以继续留用。

2、提前退休:按照人事社保部门制定的鼓励政策,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3、保留岗位:涉改车辆在编驾驶员可留在原单位,以远程和应急公务租用车辆驾驶为主,兼职从事其他工作。

4、自谋职业:自愿辞去公职,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涉改车辆临时聘用驾驶员先由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择优聘用,其余人员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给予经济补偿并解除。

劳动合同。

关系。涉改车辆借用驾驶员一律退回原单位。

公车管理是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群众要求治理“车轮下的贪腐”呼声越来越高。去年,我市进行市属国有企业公车改革,拍卖处置市属国有企业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

据市纪委调查,本次涉改单位中共1790辆公车,去年这些车辆运行费用达9084万元,车辆更新购置1814万元,折旧费用3580万元(按每辆车2万元估算),三项合计共14478万元。无论从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还是从加强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看,都迫切需要对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实施改革。车改后每年可节省不少费用。

目前,我市已成立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时间安排,车改单位在完成车辆上缴、驾驶员分流处置等工作后,于次月起向涉改人员发放用车补贴,6月底前完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据悉,各县(市、区)也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本次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原则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制订车改方案,报市车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于2019年12月前完成车改。

年浙江车改方案补贴标准

每个省份的车改补贴方案都是不一样的,那么浙江省的车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浙江车改方案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作为全国率先开展公车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浙江正紧锣密鼓部署全面改革。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发改委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浙江公车改革方案已经基本完成,有望最快在一季度获得批准后全面实施。而对于社会关注的杭州、温州公车改革试点中补贴标准过高的问题,浙江将严格依照中央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中央公车改革划定的时间表,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9年底前完成。底以来,浙江已部署今年的车改计划。

“方案已经制定好了,在走最后的征求意见和批准流程。”浙江省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正常流程时间,浙江公车改革方案有望最快在一季度获得批准。随后,浙江将召集97个省直机关、11个地市相关负责人开会,下发省级改革方案,全面部署改革。各省直机关和11地市根据方案再制定地方细则报送批准,通过后将全面实施。县(市区)的改革方案在地市相关部门通过批准后实施。

为了彻底有序推进公车改革,浙江之前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各个单位的车辆和司机编制是多少,现有多少车多少人,基本一次摸清。”该负责人介绍,单位的司机和车辆情况通过编号存档后,不能再更改。据统计,浙江确定要进行公车改革的单位有一万多个,各单位公车基本情况同时也录入数据库。

早在几年前,浙江就陆续启动了多个公车改革试点。截至目前,浙江已有7个设区市、52个县(市区)开展了公车改革。杭州车改后公车开支下降了25%;嘉兴车改坚持“单轨制”不给一把手特殊照顾等,收获不少社会掌声。而因为取消了所有市管干部用车,温州车改被冠以“力度最大的地方政府公车改革”。

然而,随着中央文件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杭州温州车补引起多方关注。根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按照不得高于130%计算,地方局级干部的补贴上限为1690元/月,处级为1040元/月,科级为650元/月。

而据了解,杭州车改现行补贴标准分多档:正局级2990元/月,正处级1610元/月,副处级1270元/月、主任科员690元/月、办事员及其他人员350元/月。温州现行标准分7个档次,从正县实职到科员、办事员,补贴标准自3100元到300元不等。

杭、温车改试点实行的补贴标准高出规定不少。近日,记者先后从杭州、温州相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目前两地仍执行高标准车补。

浙江省发改委一位负责人表示,“改革启动后,杭温的补贴标准将严格依照中央规定调整。”他说,浙江的改革方案将对补贴标准、公车封存拍卖程序、应急用车设置,以及人员安置等方面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强化监督确保改革全程规范。目前各地改革试点中的与方案不一致的地方,浙江都要求对照方案调整。

年江苏车改方案补贴标准

江苏的车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江苏车改方案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备受关注的江苏公车改革有了明确的时间表。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江苏正在起草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年底前将上报中央。按照计划,江苏公车改革明年启动,首批1万多家机关单位明年底前完成车改。其中,明年上半年省级机关车改到位,下半年地方党政机关车改基本完成。

据透露,江苏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省长李学勇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此外还有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审计厅等参与。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进行调研,跑了周边七八个省市进行调查摸底。”蔡湧啸透露,改革前的调研主要包括参改的单位和人员,改革前的公务用车数量、运行费用、司勤人员情况等,“现在正在进行数据测算和方案起草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今年年底前,江苏要把方案起草好上报中央。

“全省第一批的参改单位有1万多个,明年底完成。”蔡湧啸介绍,主要包括全省各市县、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像全省就有868个乡镇,403个街道”。按照时间表,明年上半年省级机关车改到位,下半年地方党政机关车改基本完成,后面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江苏全省到底有多少公车?每年的运行费用又是多少?

对此,蔡湧啸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统计摸底。“这些数字和费用必须要摸准、夯实,将来各级审计部门要进行专项审计,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此外,江苏还专门组成了三个督查组,进行督查,尽可能想办法把这些数据统计得更准确。

此外,他透露,在江苏的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还将配套出台一系列文件,包括取消的公车如何处置,执法用车如何管理,保留的公车如何管理等。

提到车改,江苏一些地方的官员肯定不陌生,因为他们此前已经在进行车改。比如,南京的公车改革早在2019年就开始了。

“此前江苏有47个县(市、区)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都是自己在探索,实事求是说还不够完善。”蔡湧啸坦言,像包括应该保留哪些公务用车,补贴标准应该放在什么档次等都需要完善。他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已经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必须按照这次的公务用车改革的方案进行规范。

明年上半年省级机关将完成车改,那么,届时哪些人会保留专车?

蔡湧啸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改革方案规定,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可视情况保留用车,鼓励其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通俗来说,因工作需要,像厅局正职、一把手就可以保留专车。”

在中央的车改方案中,可以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至于江苏如何发放交通补贴?蔡湧啸回应说,“还在研究,不会一刀切”。

第三条红线是:改革后不能既拿钱又坐车。

黑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

黑龙江公务员的车改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黑龙江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着《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公布,全国范围内的公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1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多部门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正在起草制订公车改革方案和细则,预计一个月内公布。届时,黑龙江省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出行方式,并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国家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公车改革,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202019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黑龙江省正积极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包括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等,方案制订后将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出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正在起草时,黑龙江省日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已透露了黑龙江省公务用车的改革方向,并对黑龙江省公务用车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条例》规定,黑龙江省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黑龙江省规定,今后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应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后黑龙江省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此外,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私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从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开展了公车改革,将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公车处置的重要平台。为配合做好黑龙江省公车改革工作,作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黑龙江联交所,正积极筹建黑龙江省公车处置平台,调试全省交易网络系统,为公车改革各项配套服务做好准备。

据了解,黑龙江联交所在12个地市设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实现了全省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审核鉴证、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收费标准。全省公车处置通过联交所及其子公司公开拍卖,可实现公车改革的规范处置。目前,黑龙江联交所还引进了2套全国性的网络竞价系统,可实现上百台车辆同时处置、上万人同时竞价的规模化交易。参与者在任何地方只要登录竞价系统,即可参与竞价,杜绝了暗箱操作,规避了传统现场竞拍方式中的串标、围标、控场等现象发生,提升了竞价率。

黑龙江联交所还接入了国务院国资委的网络监测系统,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两级国资系统,对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时监测;接入了省监察厅的电子监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对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实时进行电子在线监察。黑龙江省公车处置平台将实现全方位监管,以确保公车处置过程公开透明。

海南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方案

公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已全面完成,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海南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改有何最新进展?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的同时,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也一直在研究当中,目前方案已基本成熟,会在年内印发并对社会公布,争取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据介绍,中央事业单位和企业车改实施意见分别由国管局和国资委牵头制定,目前已分别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中央车改办将尽快完善两份改革方案,经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执行。

据统计,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涉及一级预算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10余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1万家左右,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100多家,还有数十家中央金融企业及各部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该负责人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涉及面更广,情况更为复杂,应分类施策,但节约开支和应改尽改是必要前提。企事业单位车改一定要避免将车改补贴标准福利化和发放范围扩大化的倾向。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行政机关有很大差别,涉及公务出行的人员范围有限。推进改革首先要按规定严格确定涉改人员范围,改革后也不是像机关车改那样统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而是要根据各单位实际,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不同方式。同时,要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将得到保留。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7月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12月,134个部门实施方案获批,年底完成车辆封存停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工作;2019年上半年,又分两批完成了其他6个部门实施方案的审批。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解释,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参改部门实施方案全部批复,参改车辆全部封存,司勤人员全部安置,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车辆处置全部公开,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各项改革措施均已顺利落实,改革后公务出行实现多种方式有效保障。

据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部门共取消车辆3868辆,保留符合条件的2391辆,取消的占62%。各部门涉改公务人员49355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执行。初步测算,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为10.5%。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曾表示,这只是根据直接节约支出测算的节支率,如果考虑到司勤人员的相关支出、车位的建设及其他潜在费用,节支率比10.5%还会有所提高。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封存停驶的车辆移交后,到达报废年限的进行解体,其余的公开拍卖。目前已举办26场拍卖会,据初步统计,共2672辆车拍出,总成交价15665.95万元,平均溢价率65.15%。

涉改司勤人员也进行了妥善安置。据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共有涉改司勤人员2126人,其中提前离岗136人,解除。

合同。

265人,清理清退退休返聘人员50人,内部安置1675人。目前,安置工作平稳有序。

发放补贴后公务员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费用自付;87家社会化车辆租赁机构提供服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车改后,公务出行实现了多种方式的有效保障。国管局、中直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分别选取了51家和36家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机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出行提供服务。北京市在中南海、人民大会堂、京西宾馆等重要场所附近还增设了6处出租车扬招站和相关配套设施。

据了解,领取补贴后,公务员出行方式自行选择,包括骑自行车、开私家车、乘公交,不少人也用起了叫车软件。记者注意到,公车改革的推行,也让社会化车辆服务机构捕捉到了商机。今年7月以来,一些中央机关办公楼内就装上了“人民数字”公司与易到用车公司共同推出的“政务用车使用平台”,通过大屏幕用个人手机号叫车,车辆到了后,乘车人自行付费。

有群众关注,如果个别单位在上报方案中填报不实不准,甚至弄虚作假,能不能审出来?

对此,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各部门实施方案,采取“联审联核联批”,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同时审核方案,同步反馈意见,发现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中央车改办通知上报部门修改,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记者在某部门获批的一本近百页方案中看到,车改单位除了要详尽提供申请保留公务用车情况说明、中央编办核定编制、参改人员花名册,还要填报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列清车辆所有人、品牌型号、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排气量、购置价格、使用性质、使用人姓名、职务、任职状况、级别、备注(留用或上交)等。而在补贴预算申请表中,列出了机关参改人员的总人数,包括中管干部总人数、执法执勤人员总人数、其他人员数(含离退休),同时附上每位参改人员的花名册和岗位信息,以便核查核对,避免冒领误领公务用车补贴。

保障车改效果,监督管理得下大功夫。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除了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车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还将通过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实现实时动态监管,防止公车私用。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央车改办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成效进行全面科学评估。

年黑龙江车改方案补贴标准

车改补贴标准一直颇受社会的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黑龙江车改方案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筹建公车处置平台公开拍卖公务用车随着《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公布,全国范围内的公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17日,记者从我省多部门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起草制订公车改革方案和细则,预计一个月内公布。届时,我省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出行方式,并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国家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公车改革,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202019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我省正积极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包括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等,方案制订后将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出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我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正在起草时,我省日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已透露了我省公务用车的改革方向,并对我省公务用车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条例》规定,我省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我省规定,今后我省党政机关应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后我省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此外,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私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记者从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开展了公车改革,将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公车处置的重要平台。为配合做好我省公车改革工作,作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黑龙江联交所,正积极筹建我省公车处置平台,调试全省交易网络系统,为公车改革各项配套服务做好准备。

据了解,黑龙江联交所在12个地市设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实现了全省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审核鉴证、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收费标准。全省公车处置通过联交所及其子公司公开拍卖,可实现公车改革的规范处置。目前,黑龙江联交所还引进了2套全国性的网络竞价系统,可实现上百台车辆同时处置、上万人同时竞价的规模化交易。参与者在任何地方只要登录竞价系统,即可参与竞价,杜绝了暗箱操作,规避了传统现场竞拍方式中的串标、围标、控场等现象发生,提升了竞价率。

黑龙江联交所还接入了国务院国资委的网络监测系统,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两级国资系统,对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时监测;接入了省监察厅的电子监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对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实时进行电子在线监察。我省公车处置平台将实现全方位监管,以确保公车处置过程公开透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副部级以下的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202019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年车改方案实施细则及补贴标准发放时间

据介绍,市直、各区(县级市)、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为公务用车改革范围。具体包括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所属行政机构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随本部门机关一并改革。

各级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门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均为“改革人员”范围。

各级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含单位自购用于公务的非定编车辆)为车辆的改革范围。各部门的通勤用车也纳入本次改革范围;经核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这次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市、区(县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办公室保留车辆数量,除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外,允许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

据介绍,参改单位保留车辆数量有具体要求:市直单位每个不超过3辆,各区、县级市所属单位每个不超过2辆,具体根据各单位编制总量,按30名以下1辆,31至60名2辆,61名以上3辆的标准。

镇级保留车辆数量也有规定。各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镇不超过3辆,较大镇不超过4辆,特大镇不超过5辆。

据了解,改革后保留的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纳入服务平台的车辆,在社会化交通方式供给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可用于保障跨区域远距离公务出行,也可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据介绍,这次车改,将优化执法执勤用车配置,制定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在原核定的执法执勤编制车辆数并扣除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编制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执法执勤车辆规模,市直机关保留比例不超过60%,各区、县级市及以下保留比例不超过70%。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这次车改,将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确保两年内建成。清理现有行政执法用车,与国家核定执法执勤用车口径不一致的行政执法用车,原则上不再配备,非定编的行政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一律取消。确属地方行政执法需要的一线执法执勤车辆,在从严控制总量、符合保留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具体由各级财政部门核定车辆编制数量,经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予以保留,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须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规范使用。

鼓励市、区(县级市)、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交通补贴。

据介绍,改革后,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制度。交通补贴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下同)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的区域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距离等因素合理确定,超出交通补贴区域进行公务活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据介绍,根据“中办”等有关规定,各职级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30%,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原则,茂名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划分为8个档次,具体补贴标准为:

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

副厅级每人每月1500元。

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

副处级每人每月800元。

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

副科级每人每月450元。

科员每人每月300元。

中央和省驻茂单位、省垂直管理单位和各级各部门的派出行政机构及工作驻地不在交通补贴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按原资金供给渠道予以保障。

此外,为重点保障频繁出行岗位的出行需要,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本单位交通补贴总额的10%作为统筹资金使用,采取统筹的单位应制定统筹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公开透明。

据介绍,涉改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各级、各部门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和。

劳动合同。

的终止、解除工作,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制定处置办法,对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以公开拍卖等方式公正处置。取消车辆的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公务用车的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对高污染排放车辆一律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置。对暂未能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由财政部门登记造册后备案,并抓紧组织拍卖,尽快消化车辆。

允许利用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公务交通车辆服务平台,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营,不得再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

据介绍,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面,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其中:车改单位、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车辆,在车辆两侧前门喷涂“茂名市公务用车”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的车辆,在车辆两侧前门喷涂“茂名市执法执勤用车”;国家核定执法执勤用车口径内的执法执勤车辆,按照原来各级有权限部门制定的统一标识图案执行),实行各自管理,根据需要集中使用。

甘肃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公务员的车改补贴政策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甘肃省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年,兰州不再新购公务用车,还将对94辆车进行内部调剂、近200辆车进行报废,公开招标保险公司、汽修厂……今年,兰州市公务用车进入全面改革阶段,节约、压缩成为核心,将通过实行费用包干制度、定点维护、定点保险等措施后,公车费用将大幅降低,预计全年将节省2019多万元。近日,记者走进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深入采访。

甘肃兰州市公务用车改革是从去年12月31日正式启动,并于今年1月1日对所有越野车进行了集中管理,同时,启动了市级公务用车管理系统。

“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是参照省上相关规定执行,严格实行车辆编制管理,要压缩车辆总数。”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正选说,对于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财政、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确定,统一纳入本单位车辆编制管理,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

“今后,公务用车都需要有派车单才可以使用。由所在单位按工作需要提前一周报送用车审批计划,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系统审批后才能使用。集体外出开会或参加公务活动,要求尽量合并乘车或集体乘车。”王正选说,这些过程均是从网上完成,非常便捷。

严格落实日常使用登记、统一调度安排、定点存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使用范围包括远郊三县一区、兰州新区和兰州辖区以外地区。

王正选说,今后兰州公务用车要实行费用年度包干制度,包干费用包括加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和停车费、通行费等。具体做法是,市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季度审批后,由市财政局拨付使用单位。市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委托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定点保险公司、8家汽车维修厂。“比我们预想的效果要好,所有公务用车集中保险后,保险费用可以降低51%。”王正选高兴地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定点保险公司,可以享受“团体优惠价”,整个核算下来,预计费用可以节省51%。

王正选说,定点维修又是一个亮点,所有中标的定点维修厂对维修价格给予了优惠,即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对公车维修优惠30%。

“保险费用节省51%,维修费用节省30%,这两项加起来,就可以为公车总费用节约15%。”另外,按照市上要求‘三公’经费下降15%的‘硬指标’,公务用车也不例外。如果按一辆公务车每年2万元的运行费用来算,集中保险、集中维修后,整体可以节省费用15%,再加上“三公”经费要求减少的15%,一辆公务车每年可节约6000元。

“依据现在的情况来看,兰州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后,保守估计今年就可以节省1600万元。”王正选对此满怀信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只是甘肃兰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第一步。今后,还会按照节约、环保的原则,逐步引进节能环保型车辆,优先采购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并对现有公务用车进行清洁能源的改造。如此一来,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就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今年,兰州市不再新购公务用车。”王正选坦言,不新购公车的情况下,为了解决一些单位用车的刚性需求,甘肃兰州市将会做一些必要的内部调剂工作。“按照我们摸底调查的情况看,今年共有94辆车可以进行内部调剂,基本满足公务用车的需求。”王正选说。

据了解,按照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甘肃兰州市还要报废一批公务用车:一类是1999年以前购置的公务用车,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一类是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黄标车”。根据摸底统计情况看,今年全市可以报废的公务用车有近200辆。

“按每辆车每年的运行维护费2万元来算,200辆报废车又可以节约400万元。”王正选说,省下的费用与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三公”经费压缩的费用,全部加起来就是2019多万元。

公务用车驾驶员工资统一审核管理也是公车改革的又一大亮点。“在编驾驶员工资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发放,实现工资的统一审核管理。”王正选说,这一部分涉及的人员约有2019多人。公车驾驶员工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再由市财政局拨款,最后由用人单位发放。

河北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

公车改革是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年河北公务员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日,《秦皇岛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办法》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向,并对因公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办法》明确:将研究制定市、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执法执勤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等,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加强车辆调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杜绝“车轮下的浪费”近来成了网上热议的焦点。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公车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相继推出的公车拍卖活动,在吸引不少卖家参与的同时,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和期待。拍卖的价格算不算合适?被拍卖的公车都“花落谁家”?公车拍卖会不会带来新的“车轮”?在这些质疑背后,其实是老百姓对公车拍卖的“隐忧”。

“拍卖属于‘窄众’行业,但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承德银源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卿告诉记者:“尤其是公车拍卖,作为拍卖行业里的新兴业务,刚一露面就吸引了十足的目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从拍卖的定义就不难看出,拍卖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开竞价及价高者得。”陈卿表示,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公车处置,可以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治暗箱操作等行为的发生。

拍卖行作为中介机构,接受卖方的委托,与多个买方(竞买人)进行现场交易,使不同的买方围绕同一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竞相出高价,从而在拍卖竞价中发现其真实价格和稀缺程度,避免交易的主观性,更直接地反映市场需求,最终实现商品的最大价值。

“镇江进行公车拍卖,170辆公车在竞价后溢价达到48%,可谓价值最大化的典型。”陈卿说:“也只有通过拍卖,才能让公务车彻底进入市场,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3月12日上午9时,平泉县机动车处置专场拍卖会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举行。此次拍卖会为公车专场,消息一出,便引来多人电话询问,最终参与竞价的人数为28人。

“成交!”随着拍卖师的手起槌落,编号为1号的丰田霸道越野车被28号竞买人以14.2万元的起拍价成功竞得。

随后出场的斯巴鲁森林人因车况较好而受到多位竞买人追捧,而13.3万元的底价也被众人交口称赞“物美价廉”,经过多轮举牌,最终同样以14.2万元的价格成交。

编号为10号的本田雅阁轿车因其1.3万元的全场最低价而同样成为热点,经过5轮举牌,8号竞买人笑到了最后,以1.8万元的价格将其“收入囊中”。

“虽然行驶里程数多了点,但是政府用车一般都保养得比较好,车况我比较放心。”在签字确认时,8号竞买人告诉记者。

28号竞买人无疑为本场公车拍卖会的最大赢家,这位杨姓市民一人购得3辆车,他表示购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购买新车不但价格贵而且手续繁琐,而拍卖的公车不仅手续齐全,价格也合适。

“拍出的车辆大都被个人买走,前来‘淘车’的二手车市场也屡有斩获。”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金纯双表示,自2019年6月26日以来,平泉县已陆续举办了4场公车拍卖会,共计拍卖公车16辆,总价137.25万元。本次公车拍卖会是平泉县今年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预计今后再次举办类似公车拍卖会。

公车拍卖什么时间才能过户?过户车辆的牌号是否还保留?数位平泉县本地居民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记者在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一旦拍卖成功,车辆将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但牌照不包括在内,均需换为民用牌照。

“11辆车流拍了6辆,主要是因为评估价有点高,一下就让人没有了竞争的欲望,起拍价能低一些,这样大家才有举牌的热情。”一位张姓市民告诉记者。

“车确实不错,可就是少了点。”一位从市区专程赶到平泉县参加拍卖的市民告诉记者,对于公车拍卖,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好便民服务。“这些公车只披露品牌、排量、上牌时间、行驶公里数等基本信息,而对于有无大修、有无肇事记录等信息则不予披露,而车辆又不在现场,看不到车总觉得心里没谱,所以还是决定等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