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实践报告(模板14篇)

小编: MJ笔神

实践报告是对实践过程中所进行的观察、调查、分析和结论的书面表达。现在,我会为大家展示一些好的实践报告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法律咨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根据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的安排,本人于年2月24日至年4月28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毕业实习。这次毕业实习的目的是:经受社会锻炼,接触法律实践,检查考核理论知识,培养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在毕业实习过程中,我尽量把课本知识同实践相结合,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老师请教,实习工作做到了守纪、认真、踏实、负责,得到了法院领导和指导老师的褒奖。通过紧张有序的毕业实习,我学习到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首先,培养了独立办理民事案件的能力。在法院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引导下,我进一步,温习了办理民事案件一审、二审的程序,熟悉了民事司法文书的写作,协助司法人员进行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参与庭审、卷宗整理等工作,培养提高了办理民事案件的实践能力。第二,提高了交际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的优劣是一个大学毕业生社会竞争力强弱的最重要标志,交际表达能力则是个人综合素质的最重要体现。为了尽快适应法院民事庭实习工作的需要,毕业实习期间我借助各种机会来提高自己的交际表达能力,遇到问题多与指导老师进行交流,认真倾听老师的分析,明确表达自己的见解,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表达能力。在实习过程中,我深切的感受到只有具备良好的交际表达能力,才能适应将来社会巨大的竞争压力。第三,提高了写作能力。在法院实习工作之出,由于本人文字表述能力尚不能达到实习工作的各项要求,因此全面提高写作能力迫在眉睫。在指导老师的引导下,我认真学习司法文书学和司法逻辑学,努力提高语言的严肃性和文书的逻辑性,取得了一定成绩。另外,本次实习我最重要的收获是深化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同志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十六大报告,报告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开拓创新的改革意识、执政为民的高度责任感和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感,描绘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宏伟蓝图,是全党全国人民在世纪征途上的行动指南。报告第五部分提出了加强政治建设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并且明确指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改革目标。在现代法治国家,政治文明有着多种标志和体现,但我认为主要应体现在法制文明上,而其中司法文明又是法制文明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为了建设法制文明和司法文明,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独立、公正行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我们必须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所以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是因为构建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现行司法体制,在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人财物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诉讼程序及管理制度等方面有许多的不完善、不科学之处,存在不少的弊端。这些弊端的存在,对外而言,使得司法机关无法抗衡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其结果是导致作为中央权力的司法权的分散化和地方化,国家法制和司法的统一性受到破坏,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对内而言,不符合司法权运行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同样也使司法权威受到损害,不利于司法职能的发挥。自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以及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以来,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厉行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39项具体的改革任务和措施,涉及审判管理、诉讼方式、执行体制、证据规定以及法官管理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到目前为止,3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实现或者有很大进展,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涉及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深层次改革进展迟缓。可喜的是,党的十六大报告及时吹来了改革的春风,报告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使我们树立了信心、鼓舞了斗志、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十六大报告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这一段话,文字虽然不多,但字字珠玑,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要求具体,目标明确。首先是明确指出了我们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这就是“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必须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真可谓高屋建瓴,振聋发聩。实现公平和正义,这是现代法治化国家的一个国际化命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追求社会普遍的公平和正义,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与司法的生命和灵魂,与我们党的崇高理想和根本宗旨也是完全一致的。在法治条件下,社会正义首先体现在立法上,叫做“分配正义”。但分配正义是静止的,规范性的,往往带有宣言性质,且在现实生活中,分配正义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阻碍、干扰、冲击,或者无法实现,或者失去平衡,或者受到损害,这就产生了公平与否的问题,就需要求助于司法。司法的基本职能作用就在于调整、解决法律性的矛盾和纠纷,矫正失去了公平的分配正义,所以司法上的正义又叫“矫正正义”。。可是司法体制改革明确以保障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可谓阐明了要义,切中了要害,抓住了根本,其意义是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其次是明确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报告具体确定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七项任务,几乎涵盖了构建现代司法体制的各个方面,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为全面启动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最后是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定位非常明确。司法体制是党和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课题下讲司法体制改革问题是非常适当和准确的。正是因为这个定位,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时,首先必须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先导,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大局;其次是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第三是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有利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第四是必须有利于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统一,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总之,经过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我经受社会锻炼,接触法律实践,培养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基本圆满完成了本次实习的各项要求,达到了毕业实习的目的,为正式踏入社会工作作好了全面准备。

实践报告

每天10点,到达地点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换好工作服,然后再自己的岗位上,向顾客推销自己的产品。由于是海苔,一般来说,都是小朋友比较喜欢吃的,所以我就缩小了自己的推销范围。把推销人群集中在小朋友和女生上。

来了来购物的人,就要面带微笑,很热情的和他们说“你好,欢迎品尝波力海苔!”然后送上食品。但是有时候,人们都是尝一下,然后又转身离去。如果我看到小朋友来了,就会上前去,很亲切的问小朋友“小朋友,要不要尝一下波力海苔啊?”然后,小朋友就会用他那纯真的声音回答我“要!”这是吸引小朋友的第一步,我已经做到了。然后第二步,就是给试吃品给小朋友吃,小朋友拿了样品吃了之后,会很高兴的点点头,“好吃!”然后,我就会借机说“好吃啊?那要不要妈妈卖一桶回去呢?”“要!”父母都是爱孩子的,见到孩子喜欢吃这种食品,就会很爽快的买一桶灌装的海苔回去,但也有父母,对这种食品部放心,于是我就会讲解“波力海苔是绿色食品,你看,这上面还有绿色食品的标志,并且由于它取材于海产品,是很有营养价值的,……”然后,他们听了就会把海苔买回去,不过,开始买的时候,不是买最大的灌装的,而是选择买小点的袋装的海苔。

有时候,遇到和我差不多大的女生,我也会上前推荐,她们会很乐意的品尝,尝了之后,发现很好吃,但是,看了一下价格,觉得太贵了。在这个时候,我就会向他们推荐小包装的海苔,即可以满足自己的要求,价钱又合适。而如果是家长觉得灌装的海苔贵了的话,这时候,我就会拿袋装的和灌装的价格进行比较,同样的重量,买灌装的要比买袋装的便宜大概10来块钱,在这个时候,家长们就会选择买灌装的。

三、实践结果:这次实践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交际能力,促销能力。

在促销的过程中,也遇到过难缠的顾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白自己的目的是什么,目的就是为了把产品销售出去,所以,必须找到所有一切对销售产品有利的因素,然后一一给顾客讲解,让顾客相信你,当然,在介绍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以诚待人,我们所说的,必须是事实。

比如,如果顾客对产品的安全有所顾忌,那么,就可以拿“绿色”来说服他们,如果顾客对产品的价格有要求,就可以和其他产品进行比较,或者和自己的其他包装进行比较,以此来说明,我们促销时商品时值得买的。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一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学习不是局限于书本,而是要对知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掌握。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些最基本的往往是不能在书本上彻底理解的,所以基础的掌握尤其显得重要,特别是目前的就业形势下所反映的高级技工的工作机会要远远大于大学本科生,就是因为他们的动手能力要比本科生强。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如果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使一个本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学习与实习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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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实践报告实践报告

漫长的寒假开始了,想到如今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势不可挡,我决定利用这次假期进行一次手机销售的社会实践活动。于是,从20xx年的1月21日到2月21日,我在家乡县城柘城县文庙街蓝天通讯进行了一个月的手机销售实践,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践概况。

我的工作主要是在专柜针对不同的顾客根据他们的购买意向进行相对应的手机销售。

(二)实践详情。

1、流程。

其实我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是对具有购买意向的人介绍相关的功能以及最新的产品,引导顾客挑选自己喜欢的手机。基本上,要首先问他们:“什么价位的,手机带不带系统,翻盖还是直板”,确定这些,再向顾客介绍相应的不同款式的手机。

专业技能。

首先作为产品的推销员要了解商品的基本知识。基本途径为3种:第一种,阅读商品的宣传单,了解商品的基本特性以及商品的一些基本数据,其中包括:手机屏幕的大小,电容还是电阻,系统是什么的,cpu多大,内存多大,电池多少毫安的,像素多高等等;第二种,通过上网查询以及了解网上对该品牌的该项目的口碑如何;第三种,多看多听多去从那些资历比较深的店员中了解应该如何去向顾客推销、宣传我们的商品。这些是从宣传单上学不到的,就好比老师常说的“理论是理论,最终还是要应用到实际中去。”

我很庆幸自己遇到了两位很可爱的老板和一群可亲的同事,他们并没有因为我是实习生而刁难我,排挤我,反而在一些顾客刁难我时挺身相助,帮我解围。她们其中有的甚至都比我小,可她们身上那股吃苦精神,敬业精神却令我深深佩服,我虽是一名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但社会阅历,待人处事却远不及她们。她们可以忍受工作上顾客的挑衅,保持笑脸相对,我自认现在的我还做不到这一点!但我也明白,社会竞争的残酷迫使她们去忍受别人所不能忍受的,从而在这个社会上为自己争取到立身之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且在为着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生活而做着不同的努力,无论职业贵贱,他们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那就是:能力,耐力!

实践了一个月,对于销售手机的这块,我也有了些想法。首先,大多数回答你“看看”的人基本上不是有意向买手机的人。当他们对你所销售的这个牌子的手机感兴趣的时候,他们会过来询问,此时,你再向他们介绍比较好。但是手机的价格往往是一个比较大的需要考虑的因素,它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质量等综合因素与价格是成正比的。往往都有不少消费者介于喜爱款的价格偏高而转向别的稍微便宜点的品牌。因此,在寒假期间,尤其是不少学生需要买手机的时候,应当做适当的促销活动。比如,最简单的,是适当的降低部分商品的价格(在没有亏损的基础上)。同样,搞些小促销手段,购买手机可以赠送手机卡或者一百元话费,这样会吸引顾客的购买。货比三家,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时每个消费者所追求的。因此,拥有好的品质的同时,我们应当考虑到价格是否可以让人接受。众所周知,服务态度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根据观察,我发现笑容可以吸引顾客,相反,过于严肃或者漫不经心就会使顾客绕远。由此可知,不管怎样,我们应保持十分的笑容去迎接每一位顾客。

实践报告

挥挥手告别了战火纷飞的高三,跨入陌生的大学校园,转眼已是半年。在这半年中熟悉了身边的环境,也明白了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大学生,成绩优秀是一个方面,而实践活动更是必不可缺。没有家长的陪伴,生活经验要一点点自己摸索。这才明白父母的辛酸苦楚,从此懂得了感恩和回报。

寒假共计36天,除去过年走亲访友,回老家和亲人们同聚一堂一起尽享欢乐,剩下的时光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再加上作为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也在假期中,这个寒假真正能闲下来的时光并不是太多,春节预想单位的放假也使本来计划的社会角色体验泡汤。于是,老老实实在家里体验了一把父母的角色。毕竟作为社会组成的最基本单位,只有家庭和谐和幸福才能成就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安康。我们从属于家庭,以后也将成立自己的家庭,也将为人父为人母。于是抱着成为一个好男人的信念,积极扮演了父母的角色,也算是为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础吧。抱着极大的热情,在回家后的不久我就开干了。然而过程却并不如我料想的一帆风顺,其间充满了各种有趣的、心酸的事,当然最多的还是感动。我家的家庭情况蛮特殊,因为父母单位相隔太远,所以无论家在那里,父母都要来回奔波。大学前因为上学的原因家在东城,离爸爸的单位较近,工作单位在西城的妈妈每天要乘近40分钟的公交车去上班,因此,中午也无法回家。如此妈妈奔波了12年。上大学后,我家在妈妈单位租了一套房子,换做爸爸来回奔波,因此中午爸爸只能留在东城,家里也就只剩下了我和妈妈。第一天的体验生活显然有些手忙脚乱,补觉计划被彻底打破,努力睁着惺忪额睡眼给父母做早饭。早6点半要醒来,简简单单的一碗面条搞得鸡飞蛋打,葱花很不幸的由绿色变成黑色,面条也因煮的太久变得“水肿”。折腾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成功的将面条端上了桌。时钟指向了7点,爸爸妈妈起床吃完饭匆匆忙忙的去上班了。一顿早饭,我做的可能是一天两天可父母又做了多少年呢。高中时因为赖床想多睡会,爸爸每天6点便要起来做饭,我的一天可以从7点甚至更晚开始,而父母的一天却要开始在早晨6点。或许这跟地理位置有关系,可除去这些呢,支撑他们坚持下来的正是对家的责任,对这个家的浓浓爱意。工作的奔波和劳累正是为了改善这个家的环境,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当我还在梦中酣睡,他们便已悄然起身。更多的时候怕把我吵醒还轻手轻脚的关上屋门,早起晏眠却无怨无悔。困意又一阵袭来,这才明白每一顿饭都是那样的不易,那样的温暖。

租来的房子远没有原来的那个家大,客厅里迎来送往的人群留下的礼品把不大的客厅塞得满满当当,让屋子显得凌乱不堪。怎么把这个小屋收拾好实在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地板是暗绿色的,加上上一个主人留下的岁月的斑驳印记,特别容易脏。每次地都要拖好几遍才能略微有些干净的感觉,玻璃桌子反反复复的擦才能保证洁净。重复这些工作单调而无味,但这些工作必须要有人去做才能保证家里的干净整洁。把客厅里堆积如山的各种东西搬上阳台,打扫干净地板擦干净桌子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小事,但却让我从中读懂了那一份心酸。一天工作之后劳累的父母下班之后还要为家里的环境卫生操心,扫地擦桌子,只为让家里变得干净整洁,让环境变得更好更舒心。而作为孩子的我却经常无视这份整洁,把家里弄得凌乱不堪,现在想起来不禁汗颜。爱卫生讲卫生不只体现在家外,更应该从家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你可以说是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但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呢?一个人的修养正是从这点点滴滴中体现出来的。从这重重复复的动作里我读懂了父母的勤劳和认真,真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注重每一个细节才能最后走向成功。干净的桌子、清洁的地板都洒满了父母辛勤的汗水。珍惜父母的劳动,从一点一滴做起。

假期的生活比学校里轻松很多,早上可以晚起一会,有时赖床到八九点吃完饭刚上会儿网就到了11点,纵使没有过瘾也得麻溜的关电脑准备做饭,妈妈中午回家大概是12点。提前一个小时准备也经常让我手忙脚乱。煮饭,炒菜,通常刚刚忙活完妈妈就回来了,仓仓促促的端菜上桌,很多时候不是咸了就是淡了,看着妈妈佯装欣慰的吃下去,我心里说不出的心酸。准备一顿饭所需要的时间远比我所想象的要多的多,而我做的仅仅是最简单的菜肴,父母所做的远比这个多的多。或许一顿饭,15天并不是多么的困难,但是如果换做20年呢,可能其中的辛苦只有当我们做了父母时才能体会的到。这一顿饭,这15天是一个缩影,从中折射出了父母的辛苦,迈进21岁,成熟的不仅是年龄,更有身上的那一份责任和使命。作为一个合格的家庭成员承担的还有很多很多。

生活我体验了一下“简单”的生活。我觉得这次的体验不仅是想让我们做儿女的换位体验一下父母的辛劳,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感,更重要的是唤醒我们对家庭的责任感。虽然现在我们的羽翼还不足以让我们飞的很高,不过没关系,那我们就在低空努力,好好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一点一滴的储存我们对家庭的责任感。

总的来说这次的家庭体验对我是成功的,在行动上,我扫地、拖地、收拾房间、晾晒衣服、买菜做饭等等,把自己的心思花在整理家上,总的来说算是及格吧。当自己的手在水的浸泡下变红,当自己的手沾满油腻,当自己的家务任务告一段落,当自己长舒一口气摊在沙发上的时候,我领悟到其中的辛苦。在实践中反复练习、反复琢磨之后,我逐渐成长逐渐变的关心这个家。知道了很多事情也许父母没说出来,但我们依然要关心他们体谅他们,谅解他们,其实支持一个家比想象中艰辛。

虽然这是一次简单的实践,但是,通过它所带来的体会却是很深。

我们平时总在说父母很累很累,但是,我们把他们的辛劳看在眼里,却很少放在心里。看过去了,却想不到用实际行动来帮一帮父母。我们说的太多,做的太少。

现在的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也许在父母的眼中我们还是小孩子,但是,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年幼早已不是借口。是的,我们能力有限,但是,总是,可以帮爸妈做一些。哪怕只有一点点。让父母知道,自己的孩子会心疼人了,懂得父母的付出辛劳了。他们不会介意我们干了多少,他们感动的是我们的那份心。父母抚养我们成人,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们成长的每一步都带了他们的汗水。请不要把父母的所作所为当成理所当然,父母不欠孩子的。可我们是否感受到了他们的那份付出。中国的古话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其实就是在教育人要懂得感恩,要学会知恩图报。古代尚且如此,现代社会的我们,还做不到吗?我们要看到父母为我们的付出,我们对父母要心存感恩。更要把感恩之心,化为行动,付诸于实践之中。可以是一句问候,可以是分担一点家务,我们可以做的其实很多。

懂得感恩,更要学会回报。虽然,父母为了我们,从不求什么回报。但是,用我们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不是或许,而是必须。这是我们的义务,更是我们的责任。没有理由,更没有借口去推脱这些。请记得,感恩父母,感恩社会。

一个人的成长,不是在一个独立的环境中的,而是在整个社会中的。社会给了你机会,给了你挑战。让你磨砺了自己的意志,让你张开羽翼渐丰的翅膀,去寻自己的一片蓝天。不要把成长当作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没有社会,就没有我们的成长。

常怀感恩之心,常为感恩之行!请记得,感恩!

法律咨询网的设计开题报告

书籍的出现彻底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大大加快了文化的传播,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古今中外,中国的线装书、西方的羊皮书、苏美尔的石板书都是颇具时代和地域特色的书籍样式。据考证,早在魏晋时期,我们士大夫阶层接十分重视书籍的外观和整体外型。陶渊明说过“书若其人,面甚为重”,这句话充分表现了古人对书籍外观造型的重视,这些,其实也就是当下书籍装帧的雏形。

随着人类经济的发展,物质产品不断丰富,人类对事物的要求不再局限于实用性,而对美学等因素的考虑越来越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人类科技的飞速进步,传统事物正面对新生事物的冲击都加快了变革的步伐。一方面装帧很差的`书籍即使内容充实也很可能压在书店积灰,很多读者甚至连翻阅的兴趣都没有。另一方面电子图书的兴起对传统书籍形成了巨大冲击,其丰富的图像影音内容和高度的互动性使得传统书籍望尘莫及,时代的剧变使得书籍的装帧必须要朝着更高的“非实用”层次发展,让书籍的装帧精美化、美学化,从而吸引读者的眼球。正是由于此,书籍的装帧在当下的环境既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更面临严峻的挑战,对其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传统的书籍装帧。

诚如前文所言,基于物质资料和科技水平的限制,虽然早在20xx多年前的罗马时代就出现了专门的书籍装帧部门,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书籍装帧不论社会调查报告是在范围还是形式上的发展都非常的有限,具体来说,传统的书籍装帧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使用范围有限。传统的书籍装帧使用的内容范围和人群范围都十分有限,基本集中在政府或一定的社会组织编订的书籍,如中国的《四库全书》,西方的《圣经》。同时使用装帧较好的书籍的人群,基本为上流社会的贵族或富商。

2、形式单调。一般来说,东方的书籍装帧以线装书为代表,而西方以羊皮书为代表,同时内容以文字叙述为主,形式十分单调且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

3、技术含量低。传统的书籍装帧基本就是将书籍组装和保护起来,高级一点的装帧也只是使用金银等贵重金属装饰,本质上装帧的技术含量和设计理念处于很低的水平。

3、当代书籍装帧的要求和思路。

时代在飞速发展,书籍装帧在这个剧变的时代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要注意以下要素:

1、改变传统书籍装帧的观念。传统观念将书籍装帧的思维局限在书籍的装订、保护、封面扉页的制作等方面,但当今时代对任何一件事物的要求都变得综合性和复杂性,在装帧过程中,如果我们将思维局限在装订和封面这些方面,那对提升我们书籍的整体质量是非常不利的。根据新时代的观点,书籍装帧包括了书本中所有与文字、图形、色彩、形态的有关系的设计和制作。

2、结合时代背景,书籍特色增强书籍的美观性。

美观是书籍装帧十分重要的一个作用和要求,在当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朱熹榜书千字文》为例,来看看这个问题。这套书的装帧给读者的视觉冲击是非常强烈的。首先,他用木盒制作了书的外套,并创造性地将朱熹文章片段运用现代激光雕刻工艺反雕凸刻在面板上,让读者光是看到这震撼的封面便对书籍里面朱熹的大作充满了渴求和期盼。而反雕的千字文,完美的与朱熹生活的时代宋朝结合起来,展现了宋代印刷术的跨越式发展,使读者的思绪一下飞回到千年以前。这样的书籍装帧,带给读者完美的想象空间和意境,创造惊人的销售量自然不足为奇。

3、突出民族特色。

时代的发展使得任何一样东西都可以一夜之间世人皆知,然而一个民族的文化却是无法复制的,这正好给了我们书籍装帧的一个思路,那就是彰显民族风情,使我们的书籍“仅此一家”,具有极强的独有性。

图一像我们展示了《小红人》的装帧设计,这本书至今也是中国书籍进攻国外市场的典范制作,当年在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多个国家取得了惊人的销量。我们从图片中可以看到,《小红人》几乎处处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元素装帧设计理念。线装模式、封面的窗花剪纸、扉页的中国结设计、还有整本书的黑字红底的对联模式,可以说是页页有景,片篇有情。

4、大胆使用不同材质实现装帧功能。

书的材质早就不能在局限于纸张,所以材质的多样化也是我们现代书籍装帧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为了吸引读者或者更好地体现书的内容或时代特征,我们可以使用木、铁、塑料等多种材质。

结语。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把书籍的现代装帧理念用1个图表示,对书籍装帧的进一步研究对于我们提高书籍实用性和美观性的整合将具有重大的帮助。

销售实践报告实践报告

家具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而买家具的市场,品牌也有很多,大家有印象的有曲美qm、联邦、全友、红苹果。而我将在全友家私实习销售。

一名销售首先是对于这个品牌的了解,全友家私是中国品牌,一家大型民用家具企业。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创建于1986年,经过二十余年的励精图治,已发展成为中国研、产、销一体化大型民用家具龙头企业。全友家私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家具制造企业,公司拥有共计占地数千余亩的超大工业园区,30多个专业分厂、20多个驻外销售服务机构、3000多家专卖店。公司打造了一支由中、意、德、丹麦等国200多名顶尖设计师组成的跨国研发团队,在中国成都、深圳、意大利米兰设立了3个研发中心,主要研发、生产板式套房家具、沙发、餐桌椅、床垫、软床等系列产品,涵盖50多个系列、6000多个产品款式,其中,板式、沙发两种产品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是中国家具行业荣获两个名牌称号的家具企业,是中国家具制造业为顾客提供“一站式家居服务”的典范,赢得了“绿色全友,应有尽有”的美誉,为顾客实现温馨家居梦想提供了最大化的满足。公司产品连续多年畅销全国,并远销欧美、东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销量在全国同行业中连续多年遥遥领先。全友以“成为世界级家居用品开发制造商与服务提供商”为企业愿景、以“提供优质家居产品和服务,创造美好家居生活”为企业使命、贯彻“客户是水,全友是鱼;员工是水,全友是鱼;社会是水,全友是鱼”的企业文化,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国际化视野,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家居产品和服务,引领舒适、环保、健康的家居生活方式。

刚来到全友家私家具专卖店实习时,我很紧张和兴奋,毕竟是刚踏入社会什么都不懂,对社会上的一切都充满着好奇。可是看到其他同事们都是以微笑看我的时候,我也就不紧张了。刚开始时,领班是让我对这些家具进行了解,看着一张张介绍书我的头都大了,可是没有办法,如果不记下这些家具的好处,那拿什么来向顾客介绍呢?我就在旁边一件件家具进行对比和记忆。一直连记了两天,之后才开始销售,开始就和另外一位同事搭档,有顾客上门了,她就一一向顾客介绍,而我就在旁边学习,有什么不懂的就虚心向她请教。在工作时少说话多做事,经常做卫生,那个同事需要帮助,都乐于帮助他人,与同事们打好关系。慢慢的和同事之间混熟了,对家具的了解也更家深厚了,自己也已经能够独自进行销售了,对家具的讲解,对于顾客的提问也能应付自如了。

法律咨询实习报告总结

中心接待大厅主要用于接待遇到法律难题的群众的来访。作为法律援助心大使,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员,我的职责就是每天坐在大厅里接待来访群众,向他们耐心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大部分案子法律援助程序的开端也来自于接待大厅的工作,如果我们一旦发现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况或者当事人到中心来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我们就会立刻向中心主任进行申请批准。在中心接待大厅作法律咨询员的时间里,我接待了很多来访的群众,也接受了很多符合条件的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学到了不少东西,在向别人解答问题的时候,我很高兴能够把自己学到的东西服务于社会,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

做咨询员对我影响最大的方面是接人待物。因为来访的大部分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众,这部分人可能在来中心咨询之前已经遭受过很多的不幸,因此很多带着对社会不满、对法律持怀疑的态度,而且很多人的情绪也不稳定,这就锻炼我与人打交道的能力方面起到了考验作用。接待来访群众,我认为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方面恢复他们作为一个正常社会公民对法律、对社会的信任;另一方面让他们能够得到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方法。但是要达到这两个办法,确实要使出浑身解数,有时候如果遇到情绪很激动的群众时,更是难上加难。我的做法是,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平缓,多听当事人叙述,解答问题时一定要紧扣法律依据,如果遇到情绪激动的群众,一定要更加耐心地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政治制度。

(二)xx县法律援助热线

法律援助热线是整个xx地区的法律援助热线,接线员的职责是义务为他人电话解答法律咨询。每天除了来访的群众外,还有众多的来电咨询法律问题。因为电话咨询的特殊性,很多事情没有面对面咨询的那种方便,因而解答电话咨询要求咨询员能够更加简单明了地回答当事人的问题,需要比较好的概括能力,也要求咨询员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有更高的理会。从电话咨询的要求可以看到咨询员能力提高的方面。我在回答电话咨询的时候,一般尽量做到多问情况、多回答法律条款、少带感情-色彩和少说无关紧要的事情。

(三)办公室行政工作

除了以上两大项工作外,我还经常审查法律援助的申请、管理中心的网站、参加中心工作会议、与领导一起下乡实地调研考察。在办公室的这段日子里,我始终被一种求真务实、互帮互助、团结奋进的团队精神所鼓舞。无论是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大家总能通过坦诚的沟通,达成默契,形成合力。不管谁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其他同志总能伸出真诚的双手,尽管话语不多,但是心与心是相通的。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从第一天起,“勤奋”的氛围时刻感染着我。办公室的工作每天从早忙到晚,而且经常出现加班加点现象,定点下班对我来说似乎是一种奢望。为了掌握详尽、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我经常对法律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术语,经常与同事、朋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不断更新、充实自身知识层次结构的同时,为法律信息编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储备。由于办公室工作性质决定,在学习法律写作的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有益工作方法。在受益的同时,我认识到: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仅要不断锤炼自身的文字写作能力,而且要在处理事物中也要有所提高。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基层实践工作,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一、对办公室工作了解还不够全面,有些工作思想上存在应付现象;二、工作的创造性还不够强, 缺少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三、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定还不够,对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还有差距;四、调研工作不够深透,工作方法上还有待改进。这些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摸索,收获很大,我坚信工作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一年的基层锻炼,我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尽管我接触的工作还是有限,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法律咨询、行政工作;然而却系统掌握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法律援助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的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有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有经验,或是由着自己的判断来处理事情,所以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给领导添了不少麻烦,使自己当时无法解决难题,最后在领导的帮助下都解决了问题,事后才知道自己的社会阅历缺乏,或是处理方法不当,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提高自己的素质与休养,结合实践的所见所闻所想,试图从思考中开始,在学理的角度上分析、接触、论证新事情、发现新问题。多学习为人处世的哲学,才能够超越自己,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大的进步!

法律咨询社会实践总结

活动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农民工的街头法律咨询,一块是院落服务,这两块服务已经进行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本身做这些服务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为我负责的是打工妹项目,最终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认识更多的打工妹,为以后的活动开展提供资源和途径,以目前的结果来讲,毕竟内地人适应这种服务还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活动过程当中参与进来的打工妹很少,我想还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街头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如红十字会,医院等,开始尝试着去做,这又是我项目的一个转折点!

院落服务还是和小朋友玩游戏,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来观看,虽然他们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服务当中,很显然他们对我们的服务很感兴趣,只是游戏设置有点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点,他们很多都不能理会,所以,以后的游戏尽量简单一些,关于院落服务这一块,我还没有想出新的办法能让大人也参与进来,可能有挑战性的游戏要好一些,中秋节的时候我想在这个院子里面做猜灯谜,大人的参与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内地开展还是有些难度,还是要慢慢来,慢慢的改变,争取做到活动最终的目的,不过在这个过程和变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开心!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国家提出了很多促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现在的新新农村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然而新农村的环境问题却越来越多,深刻影响着社会主义新新农村的建设。环境问题让新农村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到底新农村的环境与以前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我们究竟要怎样对待这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与几位好友在寒假期间,组成一个小小的团队,展开了一个以“新农村环境问题”为主题的问卷调查。

(一)调查对象。

20xx年1月27日、28日、29日,由我与四位好友组成的一个团队,对我镇的8个大队的部分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通过上门拜访并填写调查问卷为主,在调查的准备阶段我们也随机访问了几位老乡,帮助我们完善了调查问卷的题目,也得到了老乡的肯定。

(一)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其中每个大队10份,调查的范围比较广,而且老乡也比较配合我们的调查,问卷得到了100%的回收率。

(二)调查问题分析。

1、农民的环境知识缺乏。

人们对环境知识的认知程度是决定他的环境意识是否高尚的基础。如果环境知识缺乏。不知道如何保护环境。那么他的环境意识必然不会高尚。在调查中我们设计了以下几个问题来调查我镇老乡的环境意识。

(1)对相关的环境纪念日的认知程度,目前已经确立的环保纪念日有10多个,我们选择与农民和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三个环保纪念日作为调查项目:“世界环境纪念日”(6月5日)、“土地日”(6月25日)和“植树节”(3月12日)。在80位被调查村民中,对上述纪念日不知道的人数分别占%、%和%,这说明多数村民对环保纪念日不太了解。

此外,村民对环保纪念日的了解程度还与受教育程度相关。对上述纪念日回答不正确或不知道的人数中,小学及文盲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的比例分别只有%、%和%。在调查中发现,村民中能正确回答“植树节”的人数明显多于其它三个环保纪念日。即使在回答不正确的村民中多数人也表示知道有植树节,而对其它二个环保纪念日,多数村民表示不清楚有这些节日。这是因为每年植树节时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机关、团体、学校都会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而在其它环保纪念日时几乎没有任何活动。

(2)对“工业三废”及其危害的认知程度。工业三废指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这些废弃物如果超标排放就会污染环境。而且在环境中还会发生物理的和化学的变化而产生新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人畜健康造成危害。“工业三废”是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中出现频率最多的词语之一。但是,当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哪些是“工业三废”时,80个被调查者中回答完全正确、不完全正确和完全不正确的分别占%、%和%,而且多数村民并不了解“工业三废”的危害。

2、农民的环境行为不雅。

在新农村,农民的环境行为直接关系到新农村的环境状况。在调查中我们询问了下列有关的农民环境行为问题:

(1)如何处置废电池?有关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在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几种物质中,电池里就包含了汞、铅、镉等多种,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或者随手丢弃。渗出的汞及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从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威胁人类健康。在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题目:下列物质(废铁、废玻璃、废电池)丢弃在土壤里,哪一项对环境危害最大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废电池对环境危害最大。但调查结果仍有26人回答不正确,在平时的生活中大多数村民都是随手丢弃。有许多人虽然能够意识到废电池的危害。但可能仅仅是图方便、嫌麻烦而仍然选择了不利于环保的行动。

(2)如何处置秸秆现在新农村有不少农民为了抢农时图省事。将收获后的秸秆一烧了之。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浓烟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影响交通安全。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你认为焚烧秸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吗”结果有23人勾选“不清楚”。10人回答“不会造成污染”,两项合计人数33人。当我们在调查中问:“你家是如何处理秸秆的”结果大部分回答“在田地里焚烧掉”,可见焚烧秸秆的问题比较严重。

(3)如何处置废弃的农药瓶废弃的农药瓶、农药塑料包装袋已经成为新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其主要危害是其中的农药残留渗入土壤。流入河流池塘而形成污染。威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甚至造成人畜、鸟类中毒。我们在调查问卷中问:“你如何处置废弃的农药瓶”勾选“随手丢弃”的33人,“随生活垃圾堆放”的30人,占全省被调查人数的%。在我们那里废弃农药瓶、农药塑料包装袋污染还是比较严重的。

(4)使用农药的环保行为。农药使用不当或滥施农药,不仅会污染大气、土壤和水源,也间接和直接地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是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由于气候变暖。害虫猖獗,被调查者普遍反映“不使用农药不行”。蔬菜生产中使用农药的安全采摘期因农药品种、蔬菜品种、季节等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讲,叶菜收获前禁用期至少7天,茄果类、瓜类蔬菜禁用期至少2—3天。在调查中询问:“施过农药的蔬菜何时可采摘食用”%的被调查者能回答正确。这说明大多数农民是了解相关要求的。当询问:“自己食用的蔬菜也使用农药吗”结果有80人回答“不使用农药或很少”。

通过以上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农民环保素质总体来讲不高。主要表现为环保知识缺乏,环保意识淡薄和环境行为不雅。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环境意识,改善新农村环境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新农村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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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_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_中央、_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年,而城市为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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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该更加重视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发挥自身职能,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支持,完善国家教育体制,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教育。政府要贯彻实施“三农”惠民政策,重视新农村存在的问题,为早日建设美好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采取积极措施,关注新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让孩子接受全面教育,将来为国家做贡献。其次,国家要加强经济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收入,制定惠农政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让新农村的家长可以尽量不用外出务工养家,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关爱孩子,从而减少留守儿童数量。最后,国家要加大对新农村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基地,配套教育设备,投入更多的师资队伍,不断完善新农村教育水平。及时弥补新农村教育的不足,达到国家总体平均教育水平。

在留守儿童的教育中,学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对留守儿童关爱的缺乏只有通过学校的帮助来弥补,学校应该义不容辞发挥其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孩子提供教育帮助。老师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多与孩子交流谈心,多开展集体关怀活动,让孩子们感受到必要的关爱,从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老师要定时到儿童家庭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跟身心情况,还要定期跟孩子的监护人交流,进行各方面的沟通,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垫下基础,给孩子实现全面健康成长提供一个美好环境。

新农村基层组织应该建立新农村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儿童的教育除了靠政府、学校、家长,也离不开基层的大力支持。儿童教育是社会各阶层共同的责任,村政府应该建立教育咨询点,少年儿童教育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暑期期间,村委会可以通过邀请当地各校大学生到新农村进行三下乡支教活动,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新农村为孩子们提供学习的指导和各方面的交流,开展对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服务工作,为孩子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学习更多的知识。

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从农民工大规模涌入城市务工开始,已经持续了将近20年之久,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阻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建设。国家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为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大力帮助,争取早日实现我国的城市化建设。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系到数千万儿童和上亿农民工的重大问题,同时,更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广大地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所以,解决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xxx的职责,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尽一份力量和一份职责,伸出援助之手。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共同承担职责,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希望社会能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争取为新农村留守孩子提供一个美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一个儿童都有机会接受教育,学好文化知识,实现全面健康成长,将来为国家的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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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了了解中学生的农村子女孝顺程度,我准备了一次调查活动,此项调查旨在了解当前中学生的孝顺父母的程序及水平。

调查方法及对象:此次调查活动,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调查对象为高中生的部分学生及部分的农村人口,此次活动得到了积极的支持。

调查主要内容:

1、对高中生来说,回家会利用零用钱往家里买些水果之类的情况。

2、对打工子女来说,一年会往家里打电话次数的情况。

3、对于打工子女来说,一年会往家里寄钱的情况。

4、农村的媳妇对婆婆及公公的孝顺情况。

调查结果分析:

1、高中生回家会给家里带水果之类的.:

大部分高中学都对父母十分地尽孝,只有少部分的学生叛逆心理很强,认为父母管得紧,因此十分地厌烦。大部发高中生表示因为有父母,才有自己的今天,因此感恩,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多做家务,减轻父母的负担,在学校里守本分,让父母少担心,而少数的则感觉过激,认为父母的管教是错的,只有父母改变了态度,才可能再谈感恩。

2、了解农村子女孝顺的程度状况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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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水南镇位于赣州市的新城区,属于赣州市新规划的市政、办公中心区,其所辖的4个村中既有土地被全部征用、农民全部“洗脚上田做市民”的;也有部分土地被征用,处于“半农村半城市”(即城乡结合)局面的;还有离城市较远,基本保持了传统农村面貌的村庄。该镇的现状与新时期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大部分农村发展的现状是基本吻合的,即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以该镇为个案,对它的法律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可以基本看到经过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大部分农村在新时期的法制建设中所面临的困惑和不足的,笔者自2022年7月随同江西理工大学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队在该镇进行社会实践起,不间断地针对新时期农村的法律现状和农民的法律意识等问题,对该镇干部及广大农民兄弟进行了较长期的走访、座谈与问卷调查,从得来的资料中,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农村的发展中,农村法制建设正面临着经济与法律相脱节、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间相互存在裂痕、法治与人治传统互相对立对峙、司法和行政貌离神合、法律宣传欠缺力度、普法徒具形式等方面的现实困境,从而希望在以后的农村法制建设中能更多的关注到和走出这些困境,并针对个案农村所存在的这些现象,就新时期我国的农村法制建设提出了几点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内容摘要:本文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为例,对当前农村法律状况、农民法律意识状况等进行了思考与分析,揭示出在当前我国农村的发展中,农村法制建设所面临的经济与法律的脱节、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的裂痕、法治与人治传统的对立、司法与行政的貌离神合、法律宣传欠缺力度,普法徒具形式等方面的困境,并对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促进农民法律意识提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认为应在发展经济、严格执法、人文执法;深入务实不懈地普法、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加快司法改革、实现与维护司法独立;改良旧道德、建立新道德,在法律与道德间寻找契合点等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隐患;农村良好秩序;困境;出路。

正文:

2022年的暑期,笔者有幸作为江西理工大学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重点队的一员,在赣州市章贡区的水南镇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一名法学科的学生,面对那些开始直面的农村社会现状,笔者开始思考。也是从这次社会实践开始,笔者针对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二十余年后,各项事业都已获得长足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的法律现状与农民的法律意识等,对水南镇下辖的4个乡村及各基层机关进行了较长期的走访、座谈与问卷调查。在调查结束后,笔者对那些材料进行了整理,整理之时,笔者的心情有些沉重。

我国目前有9亿左右农民,这就意味着我们还有约3/4的国人生活在农村,因此,农村的稳定对于我国的发展异常重要,而稳定是要法律来做保障的。一直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民生活水平与素质也普遍不高,有些政策传达到农村时也已经成了强弩之末,相对于被制度与法律时刻关注的城市而言,农村在其看似平静的表面下有着太多的隐患。在今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也正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在这场变革中,在这个新时期,特别是在极力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今天,农村的各项工作都在热火朝天的开展的,而同时农村原先所隐藏着的各种问题也开始不断暴露出来,农村基层干部强行征地、先富起来的农民在外重婚等报道时常见于报端,农村法律现状令人担忧亦可见一斑,法律在农村遭遇困境也开始展露其冰山一角,从笔者的调查数据上可以看到,在相对较富裕的章贡区水南镇有约40%的农民对法律表示陌生,约25%的认为法律不可信,20%的认为在走投无路实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会求助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只有15%的农民明确表示在切身利益遭受侵害时会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对法律的陌生使他们对身边的制度产生了迷惑,有57%的农民认为村规民约就是法律,仅有43%的认为不是,且不说村规民约是否完全体现了缔约者的真实意思,但这组数据却真实的表明:农民对“法”的产生程序是陌生的。因为陌生,所以心存畏惧,所以难以接受。综合笔者一个月内的社会调查和所见所闻所感,结合个人所学知识,“窥一斑而知全豹”,笔者认为法律在农村遭遇到困境:

困境之一:经济与法律的脱节。

相对于城市而言,当前农村的发展严重滞后。经济上,整体贫困;精神上,极度贫乏。农民的生活节奏缓慢,思想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原始的农耕方式依然盛行,而作为现代文明的法律则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环境才能大展拳脚,落后的农业经济决定了法律所倡导的法治观念与人权观念在农村将被抵制,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前大多农民只是单纯的注重村委会的民主选举,而忽视乃至漠视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监督。农民依然习惯着对权力的绝对服从,这些都是因为贫困落后的经济。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只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能铸就相应的健全完善的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法律不能脱离经济基础而取得发展,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距离法律所需的实施环境尚还差着很大距离;同时多年的农村建设现实也让我们看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尊重与重视,由此可想而知作为高层次精神文明的法律文明,其在农村存在和发展是何等的举步维艰。有资料显示:离城市越近,交通越方便,经济越多样化,农民越富裕的乡村,其村民的法律意识也相对较高,法治的进行也相对的较好。此次在对处于赣州新市区规划中的南桥村和距城区约有5公里之远的高楼村的调查走访,也证实了这一观点。落后乡村更多的保留了小农经济形式及其思想意识,虽然改革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对它们造成了冲击,但在短期内还无法从根本上消灭它们,而小农意识的狭隘与自私恰恰与法律所追求的追求自由平等是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同时,落后的经济所带来的贫穷也导致了法律在乡村传播的艰难,在水南镇最富裕的南桥村,笔者可以在村民家中看到村民所需要的一些单行法律规范,而在该镇最为偏远的高楼村,笔者即使在村委会也未能见到多少法律法规资料,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经济上是否宽裕是个很大的因素,一个人只有手中有了“闲钱”,才可能会去考虑接受生存以外的事情。

困境之二:法律与传统道德的裂缝。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讲究以礼立国、忠孝廉耻,由于教育水平的相对低下,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部分“传统道德”在农村依然大有市场,封建礼教、宗族观念等依然还是广大农民判断是非善恶的重要标准。笔者认为,有一个现实我们必须正视:在农村,由于缺乏“法治”的经济基础,法律进入农村和在农村的传播更多地表现为蛮横的移植和强制的灌输。这样被传播的法律势必是无法与农村实际完美结合,结果,“法律”不仅没有给农村秩序和稳定,反而破坏了原有秩序,打破了原有平静,带来了人心惶惶。由于在农村已有千年的历史,传统道德和风俗习惯在意识上、表现上等与农民的素质水平、农村的现实环境相符合,农民反而更愿意接受传统道德、风俗习惯的管理约束,而不习惯于服从法律。从本次调查的数据上看,约52%的农民认为维护农村良好社会秩序的是道德,约有43%的农民认为应该是良好风俗,只有24%的农民明确表示是法律(数据是对走访、问卷的结果统计所得,问卷允许多项选择)。我们无意去怪罪农民,缺乏经济基础的法律在农村犹如无根之木,它难以让人对它产生信仰(这里面自然有普法不到位的因素,下文再述),而且在同一问题的解决上,农村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似乎也比法律来得更切合实际,更深入人心,更合理有效。信守传统道德的农民也更愿意相信伦理常情,他们多是以人论事,而非以事论人,在他们的观念里,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他们认为,一个人的好坏,一件事的是非,用道德伦理就能一下分清,根本就是与法律无关,在农民的宗族观念里,发生在家族、家庭内部的事都是“自己家里头的事”,无论家庭暴力还是族内奸情等都与外界没有关系,那又怎么需要外界力量的进入呢?!笔者在调查过程中曾有妇女这样问道:我家老公喝醉了酒或者在外受了气回来就打我,打我满身是伤,但他后来会给我钱叫我医疗所看看,这算不算犯法啊?在笔者告知她的,这是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等法律,你可以去法庭或者妇联请求帮助时,那些妇女往往表现出来的是“不可思议的表情”,他们认为:是自己的老公打了自己,而且已经给钱并叫去医疗所了,那还能是违法啊,还要去法庭啊。在农民的潜意识里,“上法庭”、“打官司”不是一种维权的手段,而是一个骂名,谁动了就会被人说三道四,指手画脚,丢家里人、族内人的脸,甚至还可能要受到族规的惩罚。“私了”往往是广大农民最愿意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正是小农意识与传统道德伦理观念的结合,同时与“打官司”这一“公了”手段背道而驰的。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常常被人这么问道:这样的事要他多少钱才不亏呢?这样的事我该不该付这么多钱?面对这样的问题,笔者往往无法坦荡地作答。由此可见,与贫穷落后相伴而生的封建道德伦理观念目前还残存在我国的广大农村,而此刻,它们也正在农村与现代法律意识相对峙,在两者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它需要由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做基础的相应思想来弥补。

困境之三:法治与人治传统的对立。

由于法律在农村的苍白与无力,法治在农村的实行也是举步维艰,在农村的传统道德观念中,人们更愿意去信仰一尊神,尊崇与服从一个被神化了的人,说出这些话,笔者并不觉得他们很可笑,中国历来是实行人治的,讲究的是服从,历史上的法律大多都是只设定义务而极少设立权利,几千年的传统中,法律只是一个维护统治者统治秩序、保障“人治”的工具,而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立足点与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以实现有效统治为既定目标,而忽视其公共管理职能,将法律的权威牢牢地与“统治者”的德行与威信捆绑在一起,法律似乎忽视了“法律该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效(近十年来相继制定、修改颁布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规正在开始使这种局面大有扭转),农民得不到政策法律的实惠,只会让他们对政策法律产生厌倦情绪。同时国家多年来城乡分治的做法和农业与非农业区别明显的户籍制度,城市居民与农民待遇不同的传统,也严重压抑了农民的思想,闭塞了农民的视听,这也使得农民对法律怀有失望情绪。而对权力充满追逐与崇拜,表现为对行政的害怕和绝对服从,对领导的感恩戴德和顶礼膜拜。在农村总不缺乏这样的场面,某户农民的冤屈被“平反”了,该农民往往会对过问过此案的干部送这送那,甚至上门下跪感谢,他们认为是这个干部个人帮助了他们,是这个干部手中的权力拯救了他们,而非法律,同时有一点我们还必须认识到,人治社会并不总是产生“坏官”,它也会有“好官”,当他们握有权力的时候(人治的社会环境往往使他们的权力难以受到制约),通常能很好地造福百姓,惩恶扬善,超越法律,带来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而且,他们那种依靠行_力净化社会风气的行为所表现出的人格魅力,亦被老百姓所津津乐道,心悦诚服,五体投地,直至在心中升华为神,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北宋时期的包拯与明朝嘉靖年间的海瑞了,他们都是生活在人治社会之中,但是他们做了老百姓所希望的事情,在乎并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这也就是民间为什么对“包青天、海青天情怀”久久不能释怀原因了,然而,人治下的稳定、秩序、公正、繁荣都是暂时的,要想保持长期稳定,就必须建立制度,实行法治。

困境之四:司法与行政的貌离神合。

笔者在乡村调查的过程中曾经遭遇过这样的事情:当笔者在乡村采取随机聊天的方式进行调查时,每一位村民都乐意与你聊,海阔天空,对你问的问题无问不答,但是当笔者掏出调查问卷,请求配合就问卷题目进行回答(注:问卷中的问题与笔者随机聊以及座谈等所问的问题基本相同)时,被调查的村民多半面有难色,接二连三的推脱。这是为什么呢?笔者分析认为:这与农民多年来形成畏官、害怕因为反映问题而被打击报复的心理分不开,因为无论你农民以什么方式反映问题,最后总会落到官员手上,为什么?因为农民往往看到执法的官员就是法,行政长官能够调动司法……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司法历来就是与行政合一的,这一体制,使后来中国的执法者与老百姓都产生了一种极其错误的思想:司法,原本就该是行政的附庸。这一思想,不仅使司法在实现独立的路上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行_力凌驾于司法之上,行政手段横加干涉司法工作的场面屡见不鲜,而且行政司法权限不明,时有冲突。同时这种行政司法各自权限不明的现象,不仅在基层农村大行其道,而且在许多内陆城亦普遍存在,它主要表现为:基层法检自身无人事自主权,无财政决定权,这些权力全在地方政府手中,如此情况下,原本该有司法机关来行使的权力,被移植到行政机关手中,或者司法听命于行政的指挥,行政命令可以抵制、更改甚至替代司法判决,司法的终极权威形象如同纸糊,而司法似乎也惟有依附于行政才能“有序发展”,一旦司法与行政发生冲突,其处境将十分危险,生存亦将成为问题,司法对行政的依赖性,使行政很容易干预司法,导致司法不公,且由于在监督体制上存在缺陷,虽然宪法规定司法监督行政,但基层司法受制于行政的现状,又如何能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益呢?所以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独断专行层出不穷,致使农民不相信法律,无意诉诸法律,而对行政手段解决争端带着憧憬,从而形成基层司法的巨大障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一半以上的农民在纠纷发生时、在权利被侵犯时,首先想到的是向政府信访,而非寻找法律援助。这不得不让我们对基层司法有所忧患。在我国的信访体系中有一种极为奇特的类型:诉讼类信访。且不说诉讼当事人去信访是否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效果,单就他们的那种心态就已十分耐人寻味了——他们寄希望于某一领导的批示,来影响司法,以加重其在诉讼中胜诉的砝码。

困境之五:法律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徒具形式。

调查中,有很多村干部询问我们是否能够给开一些法律课程,对一些涉农法规进行讲解。询问其原因,答是:有些法律,我们知道是有这么一部法,知道有那么一个名称,但是里面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或者知道一些内容,但不能理解或者害怕理解有误。看着他们恳切的表情和悲痛的诉说,笔者不禁思考:法律到底是怎么走向农村的?在改革开放后,从中央到地方,都确定了经济建设这个这一工作中心,农村的经济建设亦热火朝天,发展乡镇企业、调整农业结构等热潮一再掀起,政府在这些方面也是大费心思、不遗余力。然而,这些仅仅只是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基层要么忽视漠视了,要么就是流于形式,作为高层次精神文明的法律文明建设亦不例外。的确,法治环境的形成需要厚实的经济基础作支撑,但却也不能允许某一段时期成为一个“法律盲区”。我们看到,农村的法律宣传工作做的并不好,其所谓的普法,形式呆板生硬,往往是简单地将一部法律或部分法条在基层政府或村委会的黑板上一写了事;要么就是在广播里一播了事,也不管是否有听众,有没有听懂;要么编个册子,到各村或个生产小组一发了事,也就不再管那些册子的命运如何了。就这样,一部法律,在其传播落实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认识与理解上的断层。再则,法律条文往往都是对普遍现象进行专业化的高度概括总结得来,是语言的精华,如此只有形式没有内容的“送法下乡”,又如何能使农民理解法律,农村接受法律呢?又如何能指望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能得到大的提高呢?笔者无意责怪基层政府在经济建设上的高度热情和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漫不经心,也无意否定基层农村在经济上所取得巨大成就。笔者认为:欠缺一定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农村将使我国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受到巨大挑战!没有一个健全有效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与维护是难以建立起高速稳定的发展体系的!

法律在农村的发展,已面临一定困境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长期忽视这一现状,将会导致农村文明与现代文明的脱节,那么如何解决上述困境,改变农村、农民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薄弱的局面,为法律在农村开一条新路,使其能真正深入到基层,被每一个人所熟悉并运用,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社会加以重视和用心解决!本文旨在指出法律在农村所遭遇到的困境,并从一个法学科大学生的视角出发,试图找到一些走出困境的路,笔者认为可以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出路之一: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尽快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人文执法。

正如前文所述,经济基础是法律文明的保障和基石。加快经济建设步伐,提高农村的物质文明水平,在法律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已无须累言了。但是,在加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又如何来保证农村的法制建设呢?笔者认为:这种物质文明与法制文明的矛盾可以立法来调和。既然中国在很多领域一向实行城乡分治的做法,为何司法就不能变更一下其一直以来一律平等的司法立法价值取向呢?将更多的法律关怀给予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同时,在司法执法上,对于那些并无太大恶劣影响的涉农案件,能否向农民一方稍稍倾斜?就如同法律更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样,对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多一些人文关怀。使农民对法律怀有感情,在法律上找到归属感,使法律赢得民心,这也符合“法律的道德观”,现代法律的最终价值取向不应该是管制与束缚,然后树立权威,成为让农民畏惧的统治工具,而应该是从公正人文秩序等理念出发来维护、确立、保障、服务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做一个亲民者、民亲者。

出路之二:深入务实不懈的普法,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

在前文中,我们已知农村普法长期以来徒具形式、缺乏实质内容,致使农民对法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法律在农民眼中就是一个空架子。故而,就必须要改变现在的普法形式,笔者认为:首先,使普法者对即将“下乡”的法律进行揣摩研习,使其对该法的规范意义价值原则等一系列法的整体观念有深入的了解。为普好法选好材,以免普错法,乱普法。其次,结合本地农村的特色实际,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其目的只有一个: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农村扎根开花繁茂。再次,普法要有重点分步骤的进行,农村至今还依然还存在“敬人”的思想。普法,可以从德高望重者、取得一定成就者等人开始,并有效利用他们的影响力来扩大普法的效果。最后,发展教育。此应该成为重点,法律说到底都还是一种意识,主观世界里的东西,只有头脑开放了,才可能真正被人接受,教育旨在开发大脑,提高下一代农民的思想意识水平,为法律在农村的遍地开花做准备。我们清楚,法律意识的产生寄托于一定思想意识水平的存在,故而,作为人类思想的塑造工程的教育,便重任在肩了。

同时,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也可达到一定的普法效果,

而且甚至可能改变千百年来法律在农村及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多年来对贫穷的深刻体会和对小康的强烈向往、追求,使农民对个人利益看的很重,正确的执法,将能使法在维护农民的切实利益上展开其功能,诚信有效地执法则将使法律赋予农民的各种权益在现实中得到及时兑现,这样,将使农民感受到用法律来维护权利是有利的是方便有效的,他们也才肯于用法来维权,正如贺卫方教授所说:如果我们能够把法制、民主、自由解释成和农民们密切相关的能给他们权利、给他们尊严、给他们发展机会的东西的话,那么我相信农民们是不会那么冷漠的。

出路之三:加快司法改革,实现与维护司法独立。

千余年来实行的行政与司法合一的流毒一直波及到今天,至今,基层行政与法检关系依然暧昧,行政机构不仅远比司法机构庞杂,而且职能上多变,虽然权限较小,却也可以随意插手司法,越权行为几近家常便饭,如此情况下,如何能保证司法的公正?而且,信访等方式得来的行政命令可以对抗甚至推翻取代司法判决,这样,司法的权威性又该从何而来?司法的生杀大权掌握在行政手中,使宪法赋予司法对行政的监督职能难以行使,“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这也就不难怪为什么腐败官员屡查屡有了;同时,农民对行政命令的相信与依赖,也使司法障碍重重,这样往往也就造成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导致错案、冤案的发生,西方有谚语:一次不公正的判决给当事人和社会所带来的伤害远比十次平反所带来的安慰要大。因此,划清司法与行政的界限,实现和维护司法独立并有效监督地方行政是当务之急,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与司法改革,明确各个行政机构的职能,避免职能的冲突与重叠,消灭争相管辖现象,确定行政越权、司法违法的责任及其承担,将有效消灭行政意志在司法领域中的横行,维护法律公正正义,净化审判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将有效的维护司法的终极权威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心里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出路之四:改良旧道德,建立新道德,在法律与道德间寻找契合点。

法律之所遗,道德之所补。法律与道德同为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护者,二者相辅相承,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和谐平安,然而,道德终究只能作为法律的辅助手段发挥作用,而不能与法律相对抗,同时法律亦要遵循公序良俗之原则,不可任意践踏和破坏乡村良好道德,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相应经济基础的欠缺,法律往往是以蛮横生硬的方式进入农村,由于缺乏磨合,法律在农村的处境如同在夹缝般左右为难,原生的农村道德与外来的现代法律发生冲突在所难免,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端却先发生了。如何排除这些磨合期中的弊端,使农村秩序在法律的调教下重新回归良好,将是下一步农村工作与法律工作的重点。笔者认为,改良旧道德,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将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农村中常有这样的“悖论”:恶媳妇虐待善婆婆,丧尽天良,天理难容;丈夫得知后,痛打恶媳,大快人心,天经地义,符合道德。然而,这种家庭暴力行为却违反了法律,——这时,道德与法律便发生了冲突,这又该一谁的标准为“标准”呢?当然是法律了,当前农村还没有形成一个共同的道德判断标准,现存的道德多是松散的,片断式的,还无法让每一个人都接受、信服,而法律则不同,法律中含有道德,它是最普遍的、最基本的道德,是被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法律是由人们选举出的代表制定的),以社会中大多数人的道德观为准,既不是少数精英的道德观念,也不是个别落后分子的道德判断,所以,也可以说,法律是对大多数人的尊重与宽容。由于法律具有普遍性,而某一地的道德风俗可能只适用于该地,将它推广到各地是不现实的。也有人说在城市成功实践的法律也只适用于城市,在农村也将难以施行,是的,法律与道德一样,都不是万能的,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和受到时间上的限制。然而,法律作为基本的道德标准是为大多数地方大多数人制定的,这就注定了法律将在大多数地方得到普及,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而不像道德风俗,各地都有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农村,不能要求法律去“将就”农村道德,而应该在农村建立一个以法律为核心的新道德体系。法律与道德并非敌人,两者应当共生共存,相得益彰。一切重在进化与改良。

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的全面小康,离不开广大农村的发展与进步以及广大农民兄弟法律意识的提高,否则依法治国就无法得到全面落实,“法制社会”的目标也就不可能完全实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有九亿人口是在农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因此,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改善农村的法制环境,实现农业与农村工作法治化,其意义与责任不可谓不大,特别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新时期,尽快实现农村的法制现代化,将能尽可能的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以早日实现我国社会的全面小康,而农村法制现代化的实现,通过调查,笔者认为应该早日摆脱目前农村法制建设中所存在的经济与法律相脱节、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间相互存在裂痕、法治与人治传统互相对立对峙、司法和行政貌离神合、法律宣传欠缺力度、普法徒具形式等方面的困境,这些困境的存在,将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极为不利,并将阻挠国家科教兴国、兴农战略的实施,阻碍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摆脱这些困境,而使农村法制建设得到顺畅、快速、高效的进行?笔者在文章中提出应在发展经济、严格执法、人文执法;深入务实不懈地普法、诚信正确有效的执法;加快司法改革、实现与维护司法独立;改良旧道德、建立新道德,在现代法律与传统道德间寻找契合点等方面做出努力。而且我们也可喜的看到,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对农村社会的影响日益加深,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逐渐深入,那些在这场变革与实践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农民,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巨大的渴求,这也就更加要求每一个农村法制建设的规划者、执行者要早日摆脱农村法制建设过程中遭遇的困境,使农村法制建设得到顺畅、快速、高效的进行。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中就有九亿是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研究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因此,一个真正关心中国人喜怒哀乐的人就不能不关心中国最基层社会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们对家乡周边的六个村进行了一次关于“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我们本着面向农民,服务农民的精神,相继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查,从中掌握里许多第一手资料。

当今社会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都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农村法制建设活动,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报告主要是了解农村的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设计的问题相对比较简单,通过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分析近几年农村法制发展的状况,从而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座谈调查为辅。

问卷调查,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服务现状的另一重要手段。有专家认为,在中国的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尽是少用书面调查方式。然而我们认为,这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事实上,我们所接触到的农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触过许多外部信息,对我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们对访谈对象的选取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农民群众,包括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未接受过法律服务两类。这种分类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是何种原因使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务所之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与对农民的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在闲聊甚至是吃饭时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相当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他乡保证自己的护法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欺骗农民工等不法行为屡屡发生。为什么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三、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前三题为自由式问答,无对错之分。后十七道题为基础的法律常识,包括继承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于农民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