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合同(优质19篇)

小编: 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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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房屋租赁合同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土地管理法》、《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_。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_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____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____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________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报: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确权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长沙县__乡茶塘村委会(甲方)。

承租方: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_合同法》和现行土地流转政策,依据公平、公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将茶塘村所属石江塘组、洞子屋组等耕地和山地租给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物科技工程研发、生产基地,暂定名为:生物科技观光园。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特订立意向书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

茶塘村位于长沙县政府星沙城东,从县城至村部五公里路程;开元东路以北,毗邻星沙产业基地;京港澳绕城高速穿过村内15个组。乙方科技观光园用地位于甲方石江塘组、洞子屋组,使用面积约500亩,地理位置适中,适宜于生物科技项目投资。

二、流转土地的范围和用途:

甲方愿意将茶塘村石江塘组、洞子屋组等的耕地、水塘、山地流转出租给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物科技工程研发生产基地,研发、生产、试验腐植酸有机膏肥等腐植酸系列产品,建设生物科技观光园。具体界线四至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三、租用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租用期限按土地流转法规定确定为5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为:自乙方可以对租用地块全部勘址、放线完毕,可以正式动工修建围墙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耕地(包括水塘、

水渠等在内)元;山地元。

五、青苗补偿费:

耕地、水渠元/亩;水塘成鱼补偿元/亩;山地林木元/亩。上述青苗补偿费为土地交付时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完毕后乙方无需再次支付青苗补偿费。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总面积付款。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分别于当年元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支付。

七、双方职责和义务:

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关手续。

甲方应协调村组与乙方所租用的土地手续,凡已出租给农户的,由甲方组织该农户签字同意流转,并由所在村组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字确认在农户承租到期后,不再对该土地进行新一轮土地承租或新一轮承租后新承租户全部接受本协议条件继续将承租土地租给乙方使用,确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于50年。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土地,都必须征得每一个农户的同意,必须与每一个农户签订协议书,必须有每一个农户的.签字和手印。每一个农户签字和按手印时,必须有乙方人员在场,并有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留存乙方。

3、甲方应尽心、尽责、尽职为乙方服好务,协调周边关系,及时协助乙方协调解决周边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对乙方的使用、经营管理流转土地没有任何不利影响,如有任何不利影响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各种社会活动。

2、乙方从事生产必须是环保产品,对地方环境应无污染。

3、对流转土地不擅自改变用途,不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4、从事生产、生活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尽量处理好周边农户的关系。

5、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流转政策乙方有权建造房屋和设施用于该流转项目作为相关配套使用,乙方应予以配合协调县乡政府同意并及时办理规划建设审批证照手续。

十、如遇规划调整,土地征收,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优先乙方按高科技产业落地政策优先、优惠乙方征收使用,确保乙方产业的长远发展。

十一、乙方投资资产的约定:

1、在承租期内,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国家征收,甲方取得的有关乙方投入的相关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地上的固定资产征收补偿、青苗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以保证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内所产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满后,甲方亦需尽可能的优先让乙方继续租用。如果乙方放弃继续租用则按照如下原则处理:植物、设备、设施由乙方处理,地上房屋作价处理优先售给甲方,其余的留归乙方。

十二、双方达成意向后,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约,或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而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还给乙方且不计息。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正式合同予以确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的一份交组;一份交政府。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长沙县__乡茶塘村委会代表:

乙方:容大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二0__年九月日。

土地确权承包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______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东临_________,南临_________,西临_______北临_________,东西长______米,南北长_______米,合计_____亩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长期转让,甲方永久丧失对该土地享有的任何权益。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全部转让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并在本协议下方由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与承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土地征收确权合同

甲方在乙方征地______亩作为______生产性用地,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征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_______亩作为甲方_______生产性用地。

第二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____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____元。

第三条、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等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土地征收确权合同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条、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各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土地确权承包合同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合同内容。

*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

承包土地确权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西岭土地承包给乙方:至:

二、承包年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每项亩xx元,年共计:xx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种植、养殖为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四至不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确权承包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土地管理法》、《^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承包土地确权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xxx民法通则》,《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阳西县县城黎昌朗村委会张公桥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块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个月内支付总额的%;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4、政府按“三旧改造”政策返还给甲方的款项(包括各项优惠政策带来的收益和土地出让金等)和竞买者支付给甲方的拆迁补偿及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土地确权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民法典》、《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元/平方米,评估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评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字第号,为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元。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元。

第三条:乙方预付合同定金元,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纳,甲方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给乙方时,支付元,余款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经鉴证后,作为附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登记,凡符合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条件的,由乙方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六条: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批准之日起,该幅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甲方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办理房地产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留档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江苏省大丰市签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确权合同范文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速村组经济发展,扩大优质效经济发展规模,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用有价租赁的方式将其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供其开展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休闲娱乐、观光旅游、历史文化等经营建设和使用。

二、协议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二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四、协议双方约定,土地流转价款前三年为100元/亩,(大写:人民币壹佰元/亩)。从第四年开始每年130元/亩。每年交清时间为每一个整年度的前一个月,逾期三个月未缴纳土地流转费款时,甲方有权收回流转土地。

来的一切阻饶。

六、乙方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建设、生产、经营自主权,且承包期内乙方具有独立转让权利,但在转让同时需向甲方说明,使其受让方继续按照本合同所有条款执行。

七、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额赔偿。赔偿金额将从下年度租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不受村领导干部变动限制。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关于对流转土地上现有的附着物处理问题。甲方流转给乙方的土地应是净土地,乙方对现有土地上的附着物不作任何赔偿,甲方无条件解决。

2、在承包期内,如上级部门征用这方土地,赔偿所有按甲乙双方二八分成,甲方二成,乙方八成,土地赔偿归甲方。

3、甲方应协调水源、电源及建坝基用土供给,以及通往田间的所有道路的畅通,保障乙方正常建设、生产、经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9月18日。

承包土地确权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宝飞敬老院土地包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永谷村3组(原明扬乡敬老院的土地),总面积亩左右,其中田4快面积亩,土6快(含敬老院自留地)面积大约7亩左右。

二、承包期限: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止。

三、承包价格:在承包期间,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护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损失,其租金费:即为乙方以承包该土地应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款金额(在现行政策不变时),乙方不再交其他费用。

四、交款时间:租金实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镇财政领到国家粮食直补款为交款时间。如乙方到镇财政领到后,须在10日内交与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六、在承包期内,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承包耕地的稳定,便于乙方种植。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乙方负责解决争议。若乙方进行了结构调整,甲方要转包或期满另包给他人,则对乙方进行结构调整的投入进行补偿。

七、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土地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清水村农场村民组法定代表人李昌友,该村民组组长。

被申请人: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清水村新滩村民组法定代表人李国昌,该村民组组长。

第三人滕明清,男,1955年5月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铜仁市人,农民,住铜仁市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清水村农场组,公民身份号码:5222211955080051635。

第三人徐建四(又名徐富四),男,1963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铜仁市人,住铜仁市碧江区环北办事处新滩村民组。

申请事项:

1、依法确认“鱼田”处两丘田属申请人所有;

2、依法确认“鱼田”处两丘田四至抵界及其面积;

3、依法确认“鱼田”处两丘田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属第三人滕明清所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是一个生产队,1981年分成了现在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直属于申请人所有的“鱼田”处两丘田1984年第一轮承包时,发包给了我组村民滕明清。由于第二轮土地延包时的工作疏忽(当时土地延包各地都有类似情况发生),末将滕明清承包的“鱼田”两丘登记在第二轮承包证上,但是,“鱼田”两丘田承包经营权,直属滕明清所有,申请人至今未对滕明清“鱼田”处两丘田进行调整或收回。

滕明清由于1995年铜仁市涨大洪水,无法过河耕种,于1995年、1996年没有耕种。1997年3月份,徐建四(属被申请人村民)的伯伯徐发喜找到滕明清商量,希望代耕“鱼田”田一丘(自耕自收),滕明清同意后,徐发喜即叫徐建四耕种,其断断续续的耕至20xx年。后该土地被征收,滕明清与徐建四就该承包地发生争议,滕明清于20xx年12月13日向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申请确权。《碧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滕明清土地确权申请的回复》认为:申请人(滕明清)与被申请人(徐建四)不存在权属纠纷。后第三人滕明清就土地补偿款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滕明清承包了“鱼田”的士地,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其未将该地填证承包,但未有证据证实该地被集体收回;徐建四在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时在“鱼田”(鱼前田)登记有三块田。双方对“鱼田”使用权有争议。

徐建四认为,滕明清承包的“鱼田”处两丘田,系其二轮承包的田,并在“鱼田”赴有三丘田,其中两丘就是滕明清承包的。现申请人认为该土地一直属申请人所有,并且1984年发包给了滕明清,至今没有改变过,其承包经营权及其使用权属滕明清所有,因此,请求碧江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确权。

此致

铜仁市农业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霍家村一组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松洲区夏家乡霍家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见光盘)

在李永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李永、赵强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赵强的承包地合同书。

________年____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李某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霍家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二主要事实

原来早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王清,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给了刘枝(王清之妻)________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上述事实有书证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________年土地勘查时制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民承包地合同书及本村其它组证人三组、四组组长李祥、郑海、本组当时的负责人王永的证言证实,与书证相互印证。

事实证明:该争议的两条荒沟属一组村民所有,村委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擅自发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理由

1、从两条荒沟的历史沿革看

早在人民公社时期,该荒沟就属一组村民所有,由一组(一队)经营、管理,沟的上下沿均为一组的土地直到现在也未改变(有证人李彦、李祥、董瑞清、郑海证实)

2、从两条荒沟的历史形成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两条沟很窄,也不象现在这么深,是从山体往下形成的一条小沟,沟的上下沿均是一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植被破坏的加剧,水土流失逾发严重,现在这两条沟,沟体深10—15米、最宽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这么宽、这么深的沟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于历年来洪水塌帮,一组村民的承包地逐渐减少,而沟却不断加宽。于是一组村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沟内拦截大坝,使沟内的土地淤积,覆盖沙层后,再种植树林或庄稼。(有一组村民霍强和现场照片证实)

显而易见,这两条沟是以牺牲一组村民的承包地为代价而形成的。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土地是不动产,不能因为地形、地貌的改变,而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3、从两条荒沟的地理位置看第一条沟(前洞沟)位于一组村南,距离鸡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边界还差六、七里路,沟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为一组的耕地或退耕还林地,与其它组的土地不搭边,没有任何权属争议。

第二条荒沟横穿一组村子中间,南侧、北侧均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沟向西延伸处沟的两岸,均为一组的土地,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的大坝(有一组村民霍富的合同书及光盘证实)这条沟是一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经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劳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两条荒沟内均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书为证。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内由于地震形成一道宽窄不一的深沟,难道这条沟就成了乙村的了吗村委会主张为其所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还有我国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都对发包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会的名义发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变村内土地所有权性质。而被申请人在行使职权时,无视一组村民利益,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发包,非法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申请人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综上,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两条荒沟确认为一组村民所有。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土地确权公告

为加强对衡水滨湖新区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完善用地手续,明晰土地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告如下:以滨湖新区管委会、衡水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共同核实确认的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实地勘测范围为土地确权范围(土地勘测定界面积864.8亩,土地边界以勘测定界图为准),确定该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按勘测定界现状土地用途并按划拨用地类型属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即衡水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64.8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河流水面,其中水工建筑用地面积540.5亩,河流水面面积324.30亩。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请在公告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国土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市政府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衡水市人民政府。

土地确权申请

申请人:

莫x杰,六十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团,五十八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群,五十五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莫x维,四十七岁,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村民

被申请人:x x村x x屯第六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莫x和,64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长

潘x秀,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兴,六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莫x英,七十岁,长塘村长塘屯第六村民小组群众代表,村民

申请人请求事项:请求上级政府将

定归申请人所有。 x x六队借用的土地使用权确

事由: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莫x群未曾得到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将原x x六队的晒谷坪铲成平地,在施工过程中与x x屯六队群众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双方都未能就权属纠纷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为此请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解决。

x福家也分得一份。当时莫x

调换,留下谷坪给群众晒谷子,后莫

x福借用的,现申请人块地原是生产队因没有集体晒谷坪而向父亲莫

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十条: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按照我们国家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依据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本府对莫x杰等四兄弟与x x屯第六生产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所有权形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各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所有权应属于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所有。

x分得了相应的一份谷坪和其他生产资料,所以生产队不存在侵占莫

福土地的行为。

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本府确定:该争议土地继续由长塘屯第六生产队集体管理使用;申请人认为该地是国有土地、祖宗地没有法律依据,本府不予支持。

弟自行承担。

5、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 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直接向x 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本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x x镇人民政府

年5月10日

土地确权申请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关村人。

被申请人:yyy,男,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依法对位于xxx村xxx即申请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请人柿树之间的土地作出使用权确权。

事实与理由:

位于申请人现在建房门前至被申请人柿子树下的两块荒坡地,是申请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队村民换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另外,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之间的一分地属于申请人所在村小组所有,申请人经本队队长和集体成员同意,花1000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以上事实,申请人有三份证据附后。

现如今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设置道路通行,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处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 致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土地征收确权合同

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转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

2.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葬坟用地。

二、转让(买卖)方式。

1、甲方保证把该土地块卖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不能再次转卖给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为葬坟。

3、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元,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责任。

6、该地由乙方独立运作。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葬坟期间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个地方挖掘),并且甲方有义务协调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该村的村民无理取闹,延误葬坟的时间。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权利归属乙方千古己拥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签定协议之后,乙方具有处理此块土地的权利,但是甲方无权利干涉。

9.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转让(或卖)土块(或岩石山头)上的石头和树木均属于乙方拥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石头和树木的施工利用。

三、违约责任。

1、当甲方诚邀乙方索要土地时,甲方应承担《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且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甲方卖地时千倍的赔偿金:即--------------------------。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甲方是认为乙方不要,并不退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买卖土地的本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虽然部分空处用碳素中性芯笔填写,但是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

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确权公告

原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办事处友谊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集体土地共17宗,总面积为64362.49平方米(折合96.544亩),其中宗地一面积:14954.70平方米(折合22.432亩),东邻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西临创新路,南临昆明路,北临绿地;宗地二面积:2946.94平方米(折合4.420亩),东临西二环,西临规划路,南邻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陕西明日新概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邻陕西华航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宗地三面积:3325.73平方米(折合4.989亩),东邻西安市自来水总公司,西邻颜家堡村,南邻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周家围墙村,北临丰镐西路;宗地四面积:3607.42平方米(折合5.411亩),东临巷道,西邻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工农村、巷道,南临昆明路,北邻工农村;宗地五面积:668.80平方米(折合1.003亩),东、西南、北均邻工农村;宗地六面积:280.80平方米(折合0.421亩),东、西南、北均邻工农村;宗地七面积:1627.61平方米(折合2.441亩),东、西、北邻工农村,南邻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宗地八面积:2340.22平方米(折合3.510亩),东邻工农村、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西、南、北邻工农村;宗地九面积:201.12平方米(折合0.302亩),东、西、北邻工农村,南邻西安华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宗地十面积:2843.33平方米(折合4.265亩),东邻西安市第三印刷厂,西、北邻工农村,南邻西安华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宗地十一面积:16460.04平方米(折合24.690亩),东、南邻工农村,西邻工农村、西安市自来水总公司,北临巷道;宗地十二面积:4320.09平方米(折合6.480亩),东邻工农村、西安市莲湖区中医医院,西、南、北邻工农村;宗地十三面积:1403.30平方米(折合2.105亩),东、西、南邻工农村,北邻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宗地十四面积:1871.63平方米(折合2.807亩),东邻颜家堡村,西、南、北邻工农村;宗地十五面积:2572.17平方米(折合3.858亩),东、西、南、北均邻工农村;宗地十六面积:3439.70平方米(折合5.160亩),东邻颜家堡村,西邻工农村,南临规划路,北邻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工农村;宗地十七面积:1498.667平方米(折合2.248亩),东邻西安天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西邻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南、北邻颜家堡村。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有关规定,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办事处友谊村村民委员会建制已撤销,其人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户口,西安坊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友谊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我局对上述土地进行确权,现予以公告。对上述土地所有权和面积有异议的相关利害人,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局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毛炳耀吴龙。

联系电话:8262429684269799。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