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销合同大全(12篇)

小编: 文锋

合同协议应包含完整的合作内容和流程,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以下是一些案例中常用的合同协议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房合同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

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系母女关系,乙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元,其中房屋首付款为______元,余款______元由银行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当中丙方出资______元,甲乙共同出资______元;银行按揭贷款______元由甲方一人负责偿还。

三、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约定,该房屋全部产权归乙方一人所有,甲丙对该房屋的出资视为对乙方的个人赠与,甲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

四、违约责任:甲乙丙各方应当诚信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内容无正文)。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就甲方向乙方购置事宜,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款。

2、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货物总价款为元整)。

二、随货资料。

1、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一套交货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随货资料(如有),且提供的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应有)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三、合同单价调整。

(1)本合同总金额及单价不作调整。

四、本合同所供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验收:

1、交货时间: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货物必须在月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验收:乙方按甲方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并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乙方交货人共同对货物进行质量及数量的交接,同时办理货物的移交验收手续,作为交货结算凭证。

五、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的、全新的'货物,其质量保证和性能必须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范。

2、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货物,在所有权移交给甲方时除符合上述。

第1款要求外,还应符合甲方质量要求。

3、如果发现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任何货物缺损,或所交货物不符合其特性和技术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提出索赔。

4、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扣留本合同总价款的作为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并无乙方未能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七日内结清余款(可根据所供货物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约定本条并留质保金)。

六、售后服务。

1、乙方应提供并按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乙方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须乙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货款结算与支付据双方约定的具体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确定。

2、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甲方资金紧张,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适当延期付款。

3、乙方在向甲方交货后、办理货款结算支付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所供货物的足额税务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必须符合国家税票管理的要求。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乙方延迟交货7天以内(含七天)的,每天(不满1天按1天计算)按迟交货物价款的向甲方交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乙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

乙方迟交货物达7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对乙方已供货物按部分或全部退货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如果乙方所供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和技术规范等方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乙方负责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和甲方要求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货物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更换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运杂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更换有缺陷合同货物所造成的施工拆除费误工损失费等其他费用)。

(2)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验收不合格货物的退货(包括货物数量不符、货物型号不符、经检验货物存在质量缺陷、随货资料不全等),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书面更换或退货通知后7天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则应理解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通知要求。如收到甲方上述书面更换或退货通知后7天后10天内未按照甲方要求的上述任一方式来人(来函)处理相关事宜,则甲方有权确定单方解除合同,将乙方已供货物放置于甲方认为合理的位置,并理解为乙方已接收退货。由其而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乙方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履行义务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十、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洪水、台风、地震、塌方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请求延迟相应受影响部分的履行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件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和无法避免的。

2、对于本合同中未受不可抗力直接影响的其他义务,义务方应按合同继续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1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问题。

十一、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合同交货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提交裁决的争议事项外,甲方要求乙方仍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交货义务,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履行。

1、合同各项条款按约定履行完毕。

2、因乙方违约,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因情势变更(如甲方所购施工专用货物因工程项目取消)导致本合同甲方所购货物失去实际意义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办理相应的合同结算及终止事宜。对此双方均不属违约。

十三、其他。

1、

2、

3、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本合同若有变更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点:

商品合同

合同号:

卖方: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买方: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日期:

签约地点: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1.

品名及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3.包装: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5.唛头: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运期限: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在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

买方:卖方:

日期:

商品合同

销货方:

购货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行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并准备好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等,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承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商议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后,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运输体系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承运所发货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理。

第九条商品从甲方承运到乙方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物件丢失、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回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商定结算的具体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系。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装卸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损失的出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双方商定的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由此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等,应在明晰责任后,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理,但任何双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三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本合统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签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双方如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品合同

合同号: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

乙方:

商品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做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属于一般公寓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完整,墙面清洁,家具、家电齐全完好,水、电、气、有线均已开通。

2.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价值等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

租赁期共(个月或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出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等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押金元。在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押金和当前月租金。

2.乙方每月日前缴纳下月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租金交纳方式:乙方将月租金汇入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1.出租期间,水、电、气、有线以及物管费(包含卫生费,污水费,垃圾费,公摊费)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

1.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2.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

甲方(债务人、回购人):乙方(债权人、转让方):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支付以下全部款项的条件下进行回购。

3、其他费用合计元(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咨询费等)。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或者注销销售备案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四条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部回购款项。

第五条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乙方相对于购房款的`30%的违约金。

第六条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年月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该房产,并不受甲方任何约束。

2.乙方另行出售、处置上述所购买商品房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两倍回购房款。

第八条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合同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商品房合同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_________。

1.2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2.3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

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商品房合同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保修为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商品房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____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____的周转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__‰,每季结算一次。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时,计算复利。

四、逾期贷款,加计利息30%,挪用贷款加罚利息100%。

五、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六、甲方用________作为借款的保证。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以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应用自有财产或开发产品作为贷款的抵押。借款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作为贷款保证的财产或开发产品。

八、甲方出现《贷款办法》中第十七条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贷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按照《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签章方各执一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一份。

十二、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