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灾害心得体会(模板16篇)

小编: 曼珠

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传承和分享经验,帮助他人提高。下面是一些写得不错的心得体会样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写作指导和思路。

灾害防治心得体会

灾害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既有自然灾害,也有社会灾害,而且常常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损失。为了有效地防治灾害,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高度紧张,形成一种共同的防灾意识和行动,这才能有效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在实践中,大家对于灾害的防治总结了许多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从个人角度出发,和大家分享一些灾害防治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及时预警。

在灾害防治过程中,及时预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当灾害来临之前,必须有一种稳定可靠、科学合理的预警系统,能够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预警。为此,政府应该完善灾害预警系统,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普及灾害预警制度和知识,使得广大市民深入了解防灾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及时有效地避免灾害的发生。

第三段:精准应急。

一旦灾害发生,应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救援,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在我国,往往由于灾害多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灾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应该从当前实际出发,加强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还需要加强灾前预防工作,防止灾害的发生,这样才能够减少应急救援的重负。

第四段:知识宣传。

就目前而言,大多数人在灾害方面都没有足够的动手能力,只会依赖于救援队伍。因此,我们要灾后必须进行知识宣传,以提高广大市民的防灾意识和动手能力。从儿童教育入手,普及应急知识,让孩子们学懂如何自救,提高自救意识。同时,加强公共信仰教育,提高灾民心理抗压能力,认真做好抚慰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严重后果。

第五段:公共意识。

无论什么样的灾害,其实都是一次公共危机,因此我们需要不断提高公共意识,增强公共精神。灾害发生时,不光是政府和救援队伍可以有效地化解,社会各界也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一起勠力同心,为灾区的重建和救援工作做出贡献。这样才能够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参与,让灾难的减轻和重建变得愈加迅速,也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坚强。

结语:

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每个人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要养成安全意识,如对一些自然灾害灾害的危害性,也要认真宣传,例如文化教育、影视作品,让公众关注救灾问题。同时,我们也要习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好灾害防治准备,做到及时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工作。这样才能够真正的做到灾害防治有我、有你、有大家。

灾害防治心得体会

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防治自然灾害,已经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我们应该动员起自己的能力和智慧,积极参与到灾害防控工作中来。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总结了一些灾害防治的心得与体会,现在分享给大家。

一、建立预警系统。

在灾害防治工作中,首要的任务就是建立高效的预警系统。在地震、台风、龙卷风等突发自然灾害时,预警给予了人们充足的时间防灾御灾。我认为,建立预警系统既是防范自然灾害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手段。从个人角度来说,我们可以定期关注气象预报,关注官方的灾害预警信息,以此来做好灾害的防范。

二、树立危机意识。

灾害防治工作中,危机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危机感越强,做好防治工作的意识就越强。因此,我们应该切实树立危机意识,明确灾害来临时的应对方法。对于那些容易受到灾害侵袭的地区和人群,我们更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灾害防治工作的关注度和警惕度。

三、强调科学防治。

在灾害防治工作中,科学技术是重要的支撑手段。科学防治是指以科学方法来预测灾害、预防灾害、抗灾救灾,以科学理论来指导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目前,很多科技手段已经运用到灾害防治工作中,如传感器和无人机等。对于个人而言,我们可以通过提高科学素养,加强灾害防治知识的学习,以及关注最新的技术发展趋势,来更好地预防与抗击自然灾害。

四、加强实践与防护意识。

灾害防治工作,不仅仅是靠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的垂直推进,更需要大众的广泛参与与支持。在实践中,我们应当加强自己的防护意识,学会自救和互救的方法,做好家庭的防灾准备。在防灾准备中,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提前规划好逃生路线和应对措施,这些都是很有用的方法。

五、强化组织协调。

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我们要在灾害防治中发挥出集体智慧和协调成效。加强各地区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发挥好政府、媒体、社区和公民各自的作用,形成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的防灾顶层设计,并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强化组织协调可以更好地推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提高效率和效果。

总之,灾害防治工作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但通过反复实践和经验积累,我们可以逐渐总结出一套防范自然灾害的体系,逐步提高自我防灾意识和能力,为保障社会和人民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防治灾害心得体会

灾害是自然界的力量,无法完全掌控和预测。无论是地震、洪水、旱灾、风暴、火灾,都会给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的影响。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减轻其损失,许多国家都付出了努力。在防治灾害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有效的措施。本文将分享我的防治灾害心得体会,以便广大读者在面对灾害时能够更加淡定从容。

1.灾害不可预测。

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各种未知的力量,而灾害就是其中之一。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灾害,它们的发生都是不可预测的。尽管有些地区或国家可能比其他地区更容易受到灾害的影响,但我们仍然无法确切地知道哪些灾难会在哪里发生,甚至什么时候发生。因此,预测和防止灾害需要长期而有计划的努力和合理的资源分配。

2.灾害是能够减轻风险的。

尽管我们无法完全预测什么时候、何地会发生灾害,但我们可以采取措施来减轻它们带来的损失。各种预警系统、紧急救援计划、建筑和基础设施的规划等,都可以在灾害发生时提供协助。此外,改善环境和减少污染、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等都是有效的措施。正确的管理和规划可以使灾害的风险降低,减少损失。

3.灾害宣传和教育必不可少。

教育和宣传是防治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灾难经常发生在那些缺乏知识或未受过培训的人身上,这些人无法正确地评估风险或做出适当的反应。因此,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和宣传来让人们明白灾害的真相,学习如何在灾害中保护自己和他人。通过教育和宣传来加强人们的意识,并传授适当的技术知识,人们将更有能力在发生灾害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4.新技术可以缓解灾害。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为防治灾害提供了更多的渠道。新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灾害,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例如,卫星技术、气象技术、水文技术和地震技术等,都可以提供有关自然灾害的准确信息,便于更好地评估和应对风险。此外,大型数据、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等技术也可以为应对灾害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5.社区的联合行动至关重要。

社区的联合行动是防治灾害的第一线。社区内的人们可以通过自然资源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形式参与到防治灾害中,这将增强社区应对灾害的能力。为此,必须鼓励人们参与到灾害减灾行动中,促进社区和组织间的合作,营造全民防灾、减灾、救灾的氛围。当社区和国家能够密切合作时,就可以更快、更有效地对灾害做出应对。

总之,防治灾害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提高个人意识、增强社区行动和采取政策行动都是必要的。在未来应更加注重防治灾害的预防,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灾害对社会的影响。

防治灾害心得体会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灾害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因此,防治灾害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话题,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视之为自己的责任,积极参与到灾害防治工作中。在我多年的防治灾害经验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现在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重视灾害预警。

灾害预警是防治灾害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步,我们必须及时留意天气预报,关注政府发布的各类预警信息,了解灾害来袭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只有有效地利用预警信息,我们才能在灾难来临之前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防治灾害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份完善的预案能够在灾害来临时有序、有效地展开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案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应当涵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和突发事件,针对不同情况列出不同的处置方案。此外,预案制定后要进行演练和不断完善,确保在发生灾难时能够不失时机地进行有效的应对工作。

第四段:普及灾害知识,提高灾害防护能力。

每个人都可能遭遇灾害,所以我们需要普及灾害知识,提高灾害防护能力。例如,我们要学会用简单的方法进行急救,学会避免出现隐患和危险,学会使用灾害应急工具等等。只有普及灾害知识,我们才能更好的提高灾害防护和自救能力,在面对灾害时更加从容和自信。

第五段:积极参与志愿者和公益机构。

志愿者和公益机构在防治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为受灾区域提供了物资、救援和心理安抚等帮助,在灾难中保护了更多的人。因此,我们要加强和当地志愿者和公益机构的联系,积极参与其中,奉献自己的力量、智慧和知识,为灾区带来更多的希望和生命力。

总结:

防治灾害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需要从实际出发重视灾害预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普及灾害知识,积极参与志愿者和公益机构,营造一个全民参与防治灾害的社会氛围,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不懈努力。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心得体会

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的一种,其威力巨大,危害严重。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防治方案,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在实际中,我也学习了不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知识,深刻地体会到了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段:防治工作对于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有重要作用。

地质灾害不仅威力巨大,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也非常巨大。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的发生不断增加,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才能尽可能避免灾害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段:防治工作的实施必须与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

防治地质灾害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必须与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基础设施建设之前要进行全面的地质勘察,降低地质灾害的风险;生态环境建设则是通过修复植被,构建生态防护屏障,降低山体崩塌等灾害的发生率。只有综合考虑这些方面,才能保证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段:多种管控措施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防治效果。

防治地质灾害并不是简单的一种措施就能解决的,只有采取多种管控措施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防治效果。如加强监测,预测,预警,及时撤离人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等。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更好地发挥防治工作的作用。

第四段: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创新防治工作方法。

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防治地质灾害的手段也在不断创新和提高。例如,通过地震勘探技术,预测地震和其它地质灾害的发生;利用先进的数值计算方法,预测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发生的概率等。同时,还要注重培养人才,提高专业技能,借鉴先进的防治经验,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的水平。

第五段:创造更为安全可靠的生存环境。

防治地质灾害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必须利用各种资源和技术手段,打造更为安全可靠的生存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面前更加从容,迎接未来的挑战。同时,我们也应该从而反思我们业已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更加关注环保,预防和减少各类环境灾害的危害。

结尾:总结。

综上所述,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必须在各方面做好全面的防治工作,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创新防治工作思路和方法,打造更为安全可靠的生存环境。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也是我们要走向更为美好未来的必经之路。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心得体会

地质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给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威胁。为了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不仅需要正确的防治方案,还需要政府部门和广大公众的共同努力。在本次工作中,我们组认真对待任务,积极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形成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防治地质灾害的关键在于制定有效的防治方案。在确定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分析灾害的发生机理和成因,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立足于实际,注重前期勘测,及时修缮隐患点,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意识。

防治方案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执行是关键。在执行防治方案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对于各个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实施,需要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管理经验,提高效率和效果。

在防治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需要对其进行评估。通过对方案实施的成效及存在不足等进行综合评估,为下一步改进和完善防治方案提供参考。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防灾应对能力。

第五段:总结。

防治地质灾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总之,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制定、执行和评估,需要全面考虑、科学制定、切实执行、及时完善。同时,应当重视公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实现人类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灾害学心得体会

灾害是一种无法预测的自然现象,而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如何在面对灾害时做出有效的应对和管理,一直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关键挑战之一。在灾害学的学习和探索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心得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分享一些我在灾害学学习中所得到的这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灾害管理的重要性。

在灾害学的研究中,我认识到灾害管理对于减少损失和保护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管理者需要制定应急计划、动员应急力量和物资、预防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危险。同时,灾害管理也需要公共参与和政府参与的平衡,不断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应对能力。

第三段:灾害预测与应对。

预测和应对灾害是有效减少灾害损失的关键步骤。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模型预测灾害情况和可能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可以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和影响。早期预警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也是十分重要的。

第四段:社会意识的重要性。

除了在灾害管理和应对方面的必要性之外,我也认识到了灾害相关的社会意识和素养在灾害防范中的重要性。公众需要对灾害的主要因素和表现形式有基本的了解,应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在新闻媒体、教育和科普方面也应加强人们的灾害常识和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第五段:结论。

在学习灾害学的过程中,我意识到灾害管理和灾害预测都十分重要,同时,社会意识也与灾害防范息息相关。应对灾害应是全体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未来,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力量的协调和合作,并不断更新科技手段和建设灾害管理基础设施,共同保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于2007年9月28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30日。

(2007年9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的分级包括灾情分级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三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三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威胁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四)小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一百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下的。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交通、水利、煤监、市政、三峡水库、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负有监测及参与防治的责任。

第七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及责任进行认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汇交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质资料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涉密的地质资料除外。

第九条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义务。

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调查。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救灾、民政、环保、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分析;。

(四)地质灾害险情等级、防治项目及其防治方案、主要保护对象;。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极易发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的划分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救灾、民政、环保、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现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根据水文、气象等预测情况确定的重点防范期;。

(三)地质灾害的直接威胁区域、威胁对象;。

受长江三峡库区水位影响的地质灾害,应将水位升降期确定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第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划定的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纳入地质灾害数据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告。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xx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和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创建活动,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巡查监测,明确防灾责任,落实防灾措施,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1、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20xx年调查发现,全市存在重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其中危险性中等的有5处、危险性较小的有21处。主要的危岩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点有北沟仲庄矿区、双塘沙沟矿区及马陵山镇的宋山采石宕口。

2、地裂缝重点防治区。地裂缝灾害主要分布在墨河街道及棋盘镇的部分地段,其中以墨河街道姚湖村一带尤为严重,防范期为全年。

3、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合沟镇。防范期为全年。

4、黄砂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沂沭河和骆马湖黄砂开采区。防范期为6月至9月。

5、软土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草桥和窑湾等镇。防范期为全年。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之外为一般防治区,在重点防治期之外为一般防范期,也应做好相应监测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各司其职,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密切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镇(街道)应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把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认真治理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各镇(街道)应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整治工作。对于因工程建设单位或采矿等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由工程建设单位或矿山企业落实检查和监测防治责任,及时采取避让、治理等防范措施。

(四)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报告制度。市国土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报告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理,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加强险情巡查和动态监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今年以来,毕节市加大力度排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对已查明的1210处地质灾害隐患着力抓好监测预警预报,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今年入汛以来,地质灾害形势较去年严重,我们深化工作机制、布好监测网、落实‘五级全覆盖’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抓实地灾防治工作。”毕节市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管庆军说。

据介绍,入汛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深入隐患点调研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前谋划部署相关工作。

同时,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全面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无空档;开展全覆盖排查巡查和复查工作,针对性落实防治措施,共巡查排查隐患9000余人次,发现新增隐患3处,现已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管理;每个县(区)至少安排1支专业技术保障队伍参与巡查排查、宣传培训、研判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

“科学的监测能帮助我们减少工作难度。”管庆军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665处隐患点已安装群测群防设备,共安装裂缝报警仪533台,远程智能预警仪565台。

据了解,毕节市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项抽查调度”措施,切实做到“五级全覆盖”(即群防群测群防员要每天巡查全覆盖、村级每周循环抽查全覆盖、乡级每月循环抽查全覆盖、县级每季度循环抽查全覆盖、市级每年对中型以上隐患循环抽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值班领导共抽查调度24次,值班室共抽查调度43次,市地灾办共抽查调度威胁100人以上隐患点101处。

按照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三个紧急撤离”要求,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堤。截至目前,共组织群众临时撤离避险11起,共3204人。

为有效提高基层群测群防员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今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避灾知识宣传240次,发放宣传资料39148册。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开展921次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参演人数38040人。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区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中小学校是未成年人集中场所,确保安全至关重要。受自然环境等因素制约,全县不少学校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防灾能力和措施相对薄弱,随时面临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目前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

各中小学校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把它作为执政为民,创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行动,彻底排查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学校重(特)大伤亡事故。

二、建立机构,全面普查。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中小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精神,有效防止中小学校校区(舍)周边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经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会商决定:从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开展全县中小学校校区(舍)及周边地质环境普查工作,凡是存在(可能存在)地质灾害的学校都要分类登记造册,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整治、加强监督的依据,作为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勘查工作,向各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整治的依据。普查工作按照分片普查,逐校排查的原则,采取重点查和一般查相结合,彻底摸清辖区学校面临的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后地质灾害类型和危险程度。第一普查小组:由莫建全、吴世康、涉及乡镇分管国土、教育工作的副乡(镇)长、学校校长、国土资源所所长组成,负责渠江、天星、城郊、板桥、三板、宝城、有庆、鲜渡、琅琊、卷硐片区;第二普查小组:由程兴社、许明勇、涉及乡镇分管国土、教育工作的副乡(镇)长、学校校长、国土资源所所长组成,负责临巴、土溪、流溪.三汇、丰乐、文崇、涌兴、贵福、岩峰、清溪、静边片区。

三、健全制度,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凡是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都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特别是汛期)监管工作,建立有效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快速反应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尽量周全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研究制定对策,同时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储备相应抢险物资,全面提高学校应急应变能力。

四、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师生防灾救灾能力。

学校是加强防灾救灾教育的主要阵地。各中小学校要把防范地质灾害的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教育活动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借助科普读物、影像资料、互联网络等手段,通过专题讲座、参观考察、疏散演练、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要特别注意加强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应急预案演练,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增强各中小学校防灾救灾能力,从而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灾害的心得体会

近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损失。而我在这些灾害中亲身经历了一场大地震,深刻地认识到了灾害的残酷和无情。这次经历让我对灾害有了更多的思考和体会,也让我深信只有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更好地应对灾害的挑战。

首先,灾害来临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地震发生时,我看到一些人慌乱地乱跑,有的甚至大喊大叫。而那种情况下,过于慌乱只会增加危险,扩大伤害。所以,在灾害面前,保持冷静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冷静的思考和行动,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自救和互助。

其次,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灾害时,我看到很多人在灾难面前表现出了巨大的善意和友爱。有的人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陷入危险中的人。而这种善良的行为不仅带给了灾区人民关心和温暖,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人性的美好。因此,时刻保持一颗善良的心,不仅可以帮助他人,还能够让我们更加从容面对灾难。

再次,我们要重视灾害防范。地震过后,我深感灾害防范的重要性。灾害毫无预兆地降临,我们只有通过防范和准备,才能在灾害来临时做到心中有数。无论是加固建筑、制定灾害应急预案,还是提高对灾害的认识,都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我们才能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最后,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在地震后的重建过程中,我看到了众多志愿者和社会力量的加入,他们投身于灾区重建工作中,为受灾群众提供援助和支持。这种积极的参与,不仅带给了受灾群众无限的希望和力量,也体现了社会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因此,我们应该要有一颗积极主动的心,为灾后重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共同将灾区建设得更加美好。

通过这次灾害的经历,我深刻地认识到灾害的残酷和无情,也明白了我们要用冷静和善良的心态面对灾难。同时,我积极呼吁大家加大对灾害防范的重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以减少灾害带来的伤害。最后,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心,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就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条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二十三条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主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防治,突出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根据遂川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全镇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我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范围主要有衙前村街组、潭背组、金田坑组、大东坑组、店下组;士高村乐木会组、泥坑组、东边坑组、蕉坑组;上芫村曲尺坑组、洋金坑组;溪口村、茶盘洲组、龙凤桥组、嵩岭洞口组、横坑组;双镜村岭子脑组、郑花坑;段尾上庄组、庙山组、老屋场组;石盘村桂林坑组、高车坳组、双斗坑组、足子坑组、大坑组。灾点威胁农户96户,人口574人。重点防护段为衙前街、士高、段尾、溪口、石盘崩滑群和公路沿线崩滑体,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与山体滑坡。各村委会和水利、道路工程受益单位对灾害点、灾害段进行逐一检查,对危险处抓紧实施整改措施,避免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人为的损失。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今年雨季(3—9月)平均雨量比往年年略偏多,汛期平均降雨量为700—800毫米,局部1000毫米以上,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并考虑台风影响,所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在3-9月。

1、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形成的实际,结合气象、水文部门降水趋势预测,20xx年全县汛期由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略高往年。在汛期部分地方会有降水集中期和强降水。各村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当地实时天气预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注意防范。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地段,在雨量集中的3-9月,特别是6-9三个月受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常因灾害性暴雨和特大暴雨而引发地质灾害。我镇属暴雨型地质灾害高发区,在集中降水时,当连续降水达到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将出现崩滑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一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要加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矿山、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应加强监测防范,特别要注意防范山区傍山切坡建房地段的滑坡危险,不得新增傍山高切坡建房,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汛前镇国土资源所会同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镇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定危险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核定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二)巡视监测。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国土资源所、水土保持站、民政所、各村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与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三)预警和防治工作。

1、重要地质灾害危害点,应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监测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有其他明显征兆者。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以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险性,分别由县和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预警分三级。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或省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三级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4、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预警点所在村要立即成立有关人员参加的防灾领导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

2、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按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五)抢险和救灾。

1、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2、灾发地的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民政、卫生、水利、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肖邦锋同志任组长,肖瑞培同志任副组长,曾令春、刘见生、谢晓弘、郭薇薇、汤仰永、罗海春、彭丽芸、谢大源、胡毅辉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镇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制。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各村要根据村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测群防和防治工作任务,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村民建设用地选址,严防高切坡建房,发生一起坚决制止。

防治地质灾害的最终成效必须依靠全民参与,要利用生动案例、气象短信、宣传单、黑板报等手段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教发办〔2017〕7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溪办发电〔2017〕17号)文件要求,全县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地质灾害和汛期风险排查、防范和应对,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当前全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教育局决定成立竹溪县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徐国臣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督导办公室、项目科、安全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思忠任办公室主任,柳垂锋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指导、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总体安排,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制定竹溪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查险、排险、除险。

一是要做好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鄂坪乡中心学校原校址、丰溪镇洞滨教学点、桃源乡杨寺庙教学点等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要及时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对于尚未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的隐患点,必须逐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成功临灾避险。

二是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6月22日全省教育系统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县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强化预警,提前研判。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的雨情、水情,提前研判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抓好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雨前排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做好洪峰过境期、强降雨期防灾减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包括临时停课、调整假期时间等,提前做好应对。

四是要加强在建工程防范,确保施工安全。暑期是各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主要施工期,要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选址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施工,并确保不因施工引发地质灾害。

五是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安全逃生演练制度。将演练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方案、有预案。学校即将放假,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开展以防汛防灾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一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防汛抗灾责任落实到预报警、隐患排查整治、指挥调度、巡查值守等各个环节。尤其是在预报有强降雨时段要将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应对。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变化动态,及时、准确掌握实时雨情信息。特别是地处库区、矿山及新修公路附近的学校要关注地质变化;加强对山区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管理和临水临涯路段的安全管理。要强化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灾害险情,各学校要根据灾情等级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安程序及时上报,联系有关部门开展救援等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从6月25日开始,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如遇重大险情、灾情,必须按程序迅速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含规划,下同)、交通运输、教育、民政、环保、水利、林业、农业、卫生、煤炭、安全监管、旅游、文物、气象、电力监管、铁路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组织防治,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因采矿、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承担治理费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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