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优质19篇)

小编: 影墨

月工作总结不仅是对自己工作的回顾,也是为了让领导和同事了解自己工作情况的一种方式。请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范文,希望对你的月工作总结有所帮助。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我局在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精神,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局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位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先行,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各单位、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均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有条不紊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过一段时间的督促检查,现大部分单位都能够自觉地、及时地进行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好事做实、将实事做好,以发案即破、打早打小保民安、护民利。二是制作发放“警民联系卡”,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办事办证程序、时限和结果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业务办理规则,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三是大力实行警务公开,不断增强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尤其是窗口单位全部设臵了警务公示栏,内容包含办事制度、办案程序、民警姓名和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不断推出公安窗口便民利民新机制,受到办事群众广泛好评。五是全面推进社会公调机制,通过法院、检察院、学校、街道等行政、社会力量调节治安案件,规范民警行为,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意性,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使得我局在行风评议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各单位种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个别单位及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够,导致此项工作推进不够,与其他部门存在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绝大多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方式进行,但个别单位存在不主动问题,给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碍和被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法制化是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的载体,我局在这一点上还有待加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制度建设,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寓于全市公安工作中来,切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下部工作安排。

(一)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应公开单位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将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发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年终干部考核相挂钩。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抓先进促后进。以示范单位建设为抓手,培育和挖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做得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指挥中心、宣传科、纪检监察、警务督察以及应公开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逐级开展督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局应公开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通报督查情况,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政务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特别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行政执法领域作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领域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大情报体系建设契机,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xx年我局结合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按照构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不断完善机构建设。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兼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严格了责任追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xx年,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截止xx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xx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信息32条,其他信息50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上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计划规划不够充足。

(一)工作思路。

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县信息产业办的指导下,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县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依申请公开内容。

我镇人民政府2011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1年度全镇共接受群众咨询约2200多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64人次,现场咨询接待1800余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的实效,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政务公开方式。一是通过行政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镇共设立各种公开栏12个,各服务窗口、工作部门都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公布。二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1)决策事项公开。一是公开政府的重要决策事项。将全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年度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招商、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项目招标、集体资产处理、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工程等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公示、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公开。

(2)财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收支等内容,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坚持财政预决算向人大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杜绝乱收费现象。二是公开招投标。

(3)干部人事公开。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实行民主推荐、公开招聘,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等措施,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

三、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和及时,本级政务公开网站的建设尚未启动。二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各部门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信息。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枣庄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高新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高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区党政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50人。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1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3次。

三、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7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4次。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高新区编制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和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分解了工作任务,印发全区各街道、各部门遵照执行。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高新区在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2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8条。

3、政务微博。2015年发布信息38条。

4、政务微信。2015年发布信息24条。

5、其他方式。2015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7条。

2015年共受理申请办结公开政府信息151件,当面申请数0件,信函申请数1件,按时办结数15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

2015年,高新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015年,高新区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5年,高新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明确了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人员少,致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度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几个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8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0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8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1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02、传真申请数。

03、网络申请数。

0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

(二)申请办结数。

1511、按时办结数。

151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0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位置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保守信息数。

784。

(一)纸质文件数。

704。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区(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期数。

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证经费情况。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适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费用)。

万元。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65。

一、概述。

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本局于2005年9月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制订了七个相关的配套制度,还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室。截止2008年底,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属于本局业务类信息39条,占90.7%。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咨询情况。

公众监督(含咨询、投诉和建议等)1091次。

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40万多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信息类、规划计划类、政策法规类、机构职能类。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全部是本机关办公室公务人员。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全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08年度,本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虽然在法。

定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信息,但是更新的时间还需努力加快。

(二)改进措施。

1.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认真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公众查询提供其方便。

2.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在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推广电子化,力求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切实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从方便公众查询出发,进一步提高本局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继续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建立查找快速通道,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xx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

(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xx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近10项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教育动态;政策解读;招投标信息等。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12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20xx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完善《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局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严格发布信息。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积极利用x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xx日报、广播电台、xx电视台等信息公开载体,今年我局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教育情况。

(二)移送纸质信息情况。今年我局未向档案馆移送纸质信息。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责任追究情况。今年我局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

20xx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教育政策栏目,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市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在信息化的社会里,信息成为及其宝贵的资源,而政府则是信息的最大拥有者,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已成为时代发展的需要。2007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对于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有效实施将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对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年以来,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引起各方的关注和重视。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之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个地区行政效率的高低已成为该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树立行政机关透明、开放、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快国际化、市场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但在当前政府部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得苍白而无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亟待提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由于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2、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阻碍信息畅通的误区。当前,在确保政务信息畅通中还存在着三个误区,这同样成为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误区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误区二,重形式轻内容。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此外,在信息公开中,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缺少对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众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难。一些网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几个月都没有更新,还有一些政府网站成了内部网,公布的都是政府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动态。误区三,重公开而轻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信息的简单发布。

3、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政府社会管考,试大网站收集理水平提高的重大进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特别“危及社会稳定”会否成为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值得观察。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现在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因此,此类信息公开尺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

4、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政务信息一般可分为三类:可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可公开的信息和应当保密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操作性不强,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条例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仍给政府机关留有较大自由裁量的空间;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送有关部门批准。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

5、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大多限于宣传条幅、公告栏、公告手册等,运用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比重依然较小,运用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务信息更是微乎其微。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6、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该既包括行政事务办理的结果又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目前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有的单位只是将一些行政程序编印成册供政务信息使用者在现场查阅,或仅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有的单位虽然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搬上了红盾信息网,但是要么只是公布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要么虽然公布诸如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但是更新速度太慢,一年或两年以前的信息也赫然在列。除此,在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于抽象的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或者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7、政府信息公开变成了政绩公开,政务公开栏变成了政绩光荣榜,而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闭口不谈,尤其回避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

二、成因剖析。

1.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内尚有许多部门和工作人员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有的甚至认为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后,造成议论纷纷的局面,会影响社会稳定,存在着“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息”公开,对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

2.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漠,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受阻。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质是推进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手段,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服务意识问题。如果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把当行使政府职责看成是手中的权力而非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时,那么其政务公开必定是避重就轻搞形式,以种种借口推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可能缩小公开范围、压缩公开深度。目前,尚有不少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的事务就是本部门的权利范围,不愿也不必让他人知晓。

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高政府领导干部“阳光意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有效保障不多,信息公开的程度还远远不够。这就使得信息公开的程度取决于部门主要领导的“阳光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政府官员要树立“阳光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密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者都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不可偏废。要使“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为政府官员的执政理念。

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但相关部门实施办法仍未出台。各个政府和各个部门应根据《意见》的要求,在2008年10月底前加快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特别是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第四章“监督和保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3、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第一、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明确的公开或保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当事人申请有权机关确认相应法律违宪和确认相应法规违法,相应信息则必须公开或保密。第二、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没有公开或保密的规定。除非行政机关有证据证明该信息公开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否则相应信息必须公开。第三、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保密规定,但保密的范围、条件或对象不明确,相应信息是否能在某些范围内、在某种条件下向某些对象公开,则应取决于相应法律考试,大网站收集法规制定机关对法条的解释和法院以往对相应案件的判例。第四、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国家秘密就要适时进行变更和调整,该降密的降密,该解密的解密。同时,强化保密管理,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为信息公开与保密提供保障,切实提高发现和查处泄密隐患、泄密事件的能力。

4、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要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同时,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5、完善政府行政行为过程公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集中于结果公开、程序公开,而对过程公开基本上没有涉及。社会公众所期望的信息公开涉及面更宽,如官员财产情况,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过程等。应加大对于重大公共决策,过程的公开比结果的公开,及时公布“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各种会议提供市民旁听席、开展意见征求会等。

6、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为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申请提供便宜服务。如果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

7、渐进的将条例完善为法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统计法》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相对应冲突的法律法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从行政法规尽快“升格”为法律,将更好地推进整个公权领域、公共领域的透明化,更为全面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总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打造“阳光政府”迈出了第一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无论从思想、行动到制度都非易事,这是一个不懈努力的长期过程。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步地扎实推进,脚踏实地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无须操之过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xx县卫生局卫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卫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卫生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卫生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卫生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局积极贯彻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公开政务信息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20xx年,我局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有序运行,并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方面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明确了卫生局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加大重要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在着重做好医改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重要卫生工作动态、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事项的卫生相关信息。三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下发相关文件,强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以及公开内容和形式等具体要求,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医院评审管理和考核范围。

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卫生系统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除了运用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广播、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以外,我们还编制了本单位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拓展了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了公开渠道,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方便。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20xx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xx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政委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政治处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要求信息维护人员要在拓宽信息渠道、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及服务群众等方面下功夫,按照综合性、经验性、时效性、多样性、便民性、服务性的要求,力求所发布的信息能够多层次、多角度地反映出本地区公安工作动态和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大对公安门户网站的投入,充分运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一是规范网站维护管理。我局政治处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按照规范的信息报送程序、报送方式及报送最新、最真实工作资料的要求,经专人审核后上传到网站上,切实做到了涉密资料不上网,上网资料不涉密。二是积极探索网上公安建设工作。我局将群众普遍关心的户政、消防、交管、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办事流程、审批时效、审批依据等方面的资料均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三是更新网站信息,完善网站内容。网站管理人员能及时将我局工作动态信息通过信息审批程序后上传本网站,并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扩宽信息公开面,极大地推动了我局的电子政务工作,也使得我局的官方的网站在群众中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四是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为载体,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建设。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公布内容进行严格自查审核,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积极构建政务服务信息查询平台,方便群众快捷查询。

(二)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信息公开。

交警、治安、出入境、消防等警种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和群众息息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和查询服务,节省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增进了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

(三)通过各种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其他媒体形式,进一步扩大公安宣传工作阵地,搭建警民沟通的新渠道,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净化了社会环境,震慑了违法犯罪。

20xx年,我局没有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案件,实现了无举报、无投诉和无失泄密。

20xx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加强网站运行考核,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xx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国网xx县供电公司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公司通过网站、宣传栏、宣传日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事项,没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一是建设供电服务大厅电子屏幕及触摸屏公开信息及查询功能。完善供电营业厅功能,通过95598平台,提供用电报装、用电故障报修、用电服务投诉举报、用电信息变更等业务。

二是设立公开栏,公布电费电价等相关政策,方便客户了解。

三是及时准确发布停电公告,做好停电检修提前宣传和告知服务。

四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积极参加“行风热线、行风热线”节目,通过电波宣传企业,为客户解决用电问题,让电波架筑了企业与客户的连心桥。

五是举行“你用电、我用心,情暖保定光明行”大型宣传日、法律宣传日等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用电政策咨询,受理电力客户遇到的用电问题。共计发放宣传单3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现场进行解答,得到客户对此赞许。

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正式公开前,都要按照公开程序预先保密审查,坚持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信息一律不公开,确保了信息准确有效、保密安全。扎实强化信息公开考核。按照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责任分解到岗位,每周进行统计,每月公开通报,年底进行专项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年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我们的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不够等。新的一年,我们将在总结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深化年”活动要求,加大了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以及基层政务和为民办事服务等信息公开,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健全了工作机制,提高了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2011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机构更明确。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xx乡确定乡党政办为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部门,设立了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定办公室专人承担网站信息更新及政务信息的依法申请公开工作,乡领导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其他部门负责自身工作范围的信息公开,全乡上下相互协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更健全。

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乡根据《条例》及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xx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平台更完善。

今年以来,我乡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和网上查询系统,创新推出了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公开查阅点设在乡党政办公室、乡图书室;网上查询系统为xx乡政府门户网站和xx乡政府信息公开网,指定网络信息员负责在每个工作日上传、更新政府动态。截至目前为止,我乡政府公开信息,都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标等信息,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内容、工程进展、招投标等信息。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上报上传公开,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更加方便人民群众和其它组织及时的获取所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党的精神,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深化延伸,重点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现制定20__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兴庆区档案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贯彻、落实兴庆区的重大方针、决策,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消除因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而产生的种.种疑虑。

二、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1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出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运作方式和考核办法。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档案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及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督导。按照“谋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过程监控,把“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有效的要有鉴证,无效的要有追究”的现代管理精髓,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当中,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2010年以来,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全面实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充分发挥网络发布信息及时、方便的特点,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0年以来,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建设要闻950余条,视频新闻30余条,市县建设信息2000余条,《河南日报〃城乡建设》专版40余版,文件通知540余条,公告17条,媒体报道127条,领导讲话40余篇。

(一)加强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我厅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设置,在厅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会议”等事项,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设置了“建设要闻”、“文件通知”、“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和“民意快线”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等11个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我厅完成了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在厅门户网站首页开办了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厅1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等服务,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开发完成了厅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的打印功能,使厅行政审批申报、转办、公示公告、证书打印、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都在厅门户网站上实现。同时初步建立起了建设企业数据库,并提供网上查询、下载、传递等政务信息服务。目前网上注册企业已达到5366家,受理网上申报事项5000余项,发布批前公示167批次,批后公告150批次,发送短信通知30000余条。

(二)推进网上审批,打造阳光政务。我厅围绕推进办事公开,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了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信息公开。全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受理部门、审批程序、办理规程、办结时限、申请书格式文本、审批结果等十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办事场所公开发布,实行全面、全部、全程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审批工作过程、结果的公开。开通了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动态服务系统”,对企业申报事项办理中的全过程实行“即时短信”告知。实行了审批事项专家评审、评估公示制度和批后公告制度,坚持做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了服务大厅办事现场的政务信息服务,我厅进一步建设完善了服务大厅办事场所政务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最新政策法规信息的同步发布,及时公开披露相关政策信息,为企业解疑排难。在大厅办事场所设立了专人专岗的政务公开咨询窗口和咨询热线电话,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申报事项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信息咨询、解答、文档下载等服务近5000多人次,现场发放办事指南15000于份。

(三)加强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时刻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市不断提高周报、月报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和市场形势分析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二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地市规范化管理工作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地市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都按照规定设立了住房保障办事服务窗口,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较好地保证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省城市供水水务公开纳入试点范围。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河南省建设系统水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城镇供水行业服务规范》,指导全省城镇供水企业水务公开工作。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水务公开实施方案及落实措施,不断完善评价和追究制度,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水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市通过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城市供水管理、经营、服务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去年,建设系统多家单位在全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中受到表彰,其中,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洛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授予“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是措施不断创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水务公开内容,在现有水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公开措施。如:漯河市深入社区举办供水企业座谈会,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需求。南阳市通过媒体、原12319城建服务平台及南阳建设信息网公开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及重大事项。另外,信阳、焦作、济源、新乡都在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都有固定的栏目公开相应的内容。这些好的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服务不断提高。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围绕供水服务,兑现对用户的承诺,增强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水务公开对生活、生产、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安阳、平顶山、商丘、驻马店、许昌、周口、鹤壁等地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等便民服务活动,同时根据《投诉处理指南》,结合供水服务实际,建立了用户供水投诉处理的相关制度,并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用户水质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洛阳、濮阳、开封等地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三门峡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礼仪培训。郑州设置了客户服务中心,并通过了信息产业部cccs评审认证,成为全国供水行业内第三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以来,我厅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12件,办结1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的2件,全部公开的6件,部分公开的4件,回复办结率100%。

(一)规范程序。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专门设计《政务信息公开办理审签单》和《政务信息公开办理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具体办理人员、办理情况、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在办理过程,我厅坚持以下工作程序:首先,收到申请后,先由厅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然后根据业务处室的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其次,在厅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分送主管副厅长逐件审阅批示,交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厅办公室及时督促催办,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再次,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并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同时建立依申请政务公开办理台帐,认真记录,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类办理。对于咨询类问题,在第一时间及时查找有关政策依据,详实准确回复;对于意见投诉类问题,及时查实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和办理时限,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协调解决。

(三)重视质量。在及时回复的基础上,高度注重办事实效,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对于不满意的事项重新进行办理,直到满意为止。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0年以来,我厅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省建设系统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还没有建立,无法实现信息共享,所以对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委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还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整合全厅政务信息资源,搭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一数据库平台。先建设三个主要的数据库—建设企业数据库、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共享,消除数字鸿沟。并依托统一数据库平台,建设“12316工程”,(1指1个数据共享交换中心;2指2个网络,即互联网和政务内网;3指3个平台,即外网服务平台、内网综合办公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16指16个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包括oa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企业资质审批等系统),从而建立起涵盖厅机关和各地市建设委局的统一监管系统平台。

二是进一步研究探索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有效渠道,打造我厅政务公开亮点,密切我厅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一套系统的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带动厅机关、厅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

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部里要求相比,与兄弟省市的成绩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查找不足,学习先进,完善机制,创新思路,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3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全和完善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统一部署,同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一)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行为,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为打造和树立高效务实透明的税务机关形象夯实基础。

(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凡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列入为公开内容。

(三)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要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分常年、定期和随时公开。做到“常务”常年公开,“要务”定期公开,“急务”随时公开。要把领导分工和机构人员、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窗口工作内容、服务承诺、管理办法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长期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凡是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首先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隆安县政务信息网国税网页和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税收宣传资料、液晶显示屏等载体扩大受众面,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设置“依申请公开接待室”,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并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切实发挥政府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传统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不断增强广西国税门户网隆安县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积极通过办税大厅、手机短信等方式,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下的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电子政务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积极开展争创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标兵单位活动,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三、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制度。

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重视政务公开流程再造,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20__年底镇政府把政务公开纳入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部群众代表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评估。各单位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深入了解社会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本镇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xx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党的精神,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深化延伸,重点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平台建设,现制定20xx年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兴庆区档案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贯彻、落实兴庆区的重大方针、决策,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消除因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而产生的种种疑虑。

二、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1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沟通工作情况,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本局实际,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出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运作方式和考核办法。

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档案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近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大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及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督导。按照“谋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过程监控,把“该说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效,有效的要有鉴证,无效的要有追究”的现代管理精髓,引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当中,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福建检验检疫局的有关部署要求,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服务海西建设大局,紧密结合局党组提出的“单项争第一、综合创一流、努力打造服务海西示范局”的工作目标和“保安全、促发展、抓建设”的工作重点,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其他公开途径为补充,继续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深化内容,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年、创先争优等专题栏目,集中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和我局对应措施及成效,受到了地方各界的充分肯定。此外还通过3c免办、流程查询等网站办公模块,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传统媒体发布信息351条次。2010共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开信息351条次,进一步扩大了受众面。其中广播45条,电视203条,报刊103条。包括省部级媒体32条次。积极宣传检验检疫工作服务民众、服务企业、服务外经贸出口的情况。

(三)主动定向专送各类简报259份。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2010我局先后编发行评简报107期、国检通报35期、检情通报13期、警示教育简报67期、创先争优简报31期、福建国检信息(企业版)6期,主动寄送相关企业、政府部门及行评代表等。

(四)电子宣传栏强化传播时效。检验检疫工作业务时效性高。我局在一楼大厅建立了电子宣传栏,及时提炼发布国家政策、上级精神,在上班时间滚动播放,确保报检员等第一时间了解重点内容。

(五)电子触摸屏提升检企互动效果。在检务窗口、保健中心、江阴港办以及出口加工区办配备多台电子触摸屏,与内部网络连接,方便企业现场操作、查询。

(六)内网、oa不留内部公开死角。除门户网站外,我局。

还架设了内部网站,与oa一起,满足内部干部职工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咨询处理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为依托,加大了公开力度,走在福建局分支机构前列,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全面、及时方面,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二是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建设上,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三是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方面,还要下更大的功夫。

四、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今后我局将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管理理念,增强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规范制度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的有效性;四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局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取消和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法司、人事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我局“检查核查事项目录”和“推广随机抽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对象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造林司、资源司、林改司、计财司、场圃总站、工作总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计财司、场圃总站、科技中心、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4.积极做好林业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信息办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5.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局办公室、信息办、政法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人事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7.进一步推进林业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林业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8.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林业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加快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计财司牵头,资源司、场圃总站、基金总站、天保办、三北局、退耕办、治沙办、速丰办、湿地办配合)。

9.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研究起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计财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计财司、场圃总站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国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计财司、林改司分别牵头落实)。

1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人事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4.推进林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计财司牵头落实)。

15.做好涉及林业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科技司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6.加强野生动物疫源传染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保护司、造林司分别牵头,森防总站配合)。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涉林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局办公室、政法司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18.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涉林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涉林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局办公室、计财司分别牵头,相关司局、直属单位配合)。

19.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林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计财司、基金总站分别牵头落实)。

20.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计财司牵头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2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林业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林业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林业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林业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林业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涉林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各司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分别牵头,信息办、宣传办配合)。

23.遇有重大林业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24.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宣传办牵头落实)。

25.对重要林业会议活动、重大林业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6.重要林业信息、重大林业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信息办、宣传办分别牵头落实)。

27.出台重大林业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2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林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29.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办公室、政法司分别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0.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林业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信息办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31.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围绕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办公室牵头,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配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各科室、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局公开政府信息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一)及时、准确、合法、便民原则;。

(二)统一规范原则,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对外;。

(三)先审查、后公开原则。

第二章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第四条本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属性。

(一)本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应急管理工作办法和政策;。

(三)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概况、安全生产统计信息;。

(四)本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本局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二)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六条之外的其他政府信息,原则上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特定主体的政府信息;。

(二)失效但仍有可能被公众利用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政府信息;。

(五)其他宜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八条本局制作的信息需市人民政府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的,未经市人民政府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公开。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

第九条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监察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及其他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和对外发布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具体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报告;负责拟订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分管和督办申请人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统一对外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策法规科:审核拟公开规范性文件,编制规范性文件目录。

行政审批办:统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各科室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在编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局办公室。

第十三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在办文笺上的“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中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否则局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四章主动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四条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二)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

(三)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

(四)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十五条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应报局办公室备案。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注明“主动公开”的,即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该类文稿制作完成后由文印室统一提供给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收到信息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并根据需要报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

第十七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失效,制作该信息科室应当于失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失效情况报局办公室。如失效信息需要下网的,报送时注明下网要求和理由,局办公室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下网;无下网要求的,局办公室在收到失效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原信息注明失效。

第五章依法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途径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时需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代理人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现场申请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统一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书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申请书形式要件齐备的,向申请人出具《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并及时将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送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第二十条通过电报、传真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分类办理。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收到局行政审批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回复申请人;如需延期答复的,需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发改委、财政局相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由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送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其他部门转来的申请,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根据本办法受理;不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退回原部门。

第六章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局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本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各科室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科室上信息公开情况和本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一旦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并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澄清。

第二十九条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掌握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第三十条本局各科室和个人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局原有相关工作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落实我局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适用于相关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局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部门和挂点联系工商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职能股(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科室初审后,报局办公室和法制科复审后,经领导审核公开。

4、各职能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公开内容初审关。

5、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审议制度。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4、本局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政府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或党组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1、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2、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属于本规定需要征求其它行政机关意见的,行政机关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同意。

(五)备案制度。

1、各职能股(室)应及时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材料进行备案。

2、各职能股(室)应及时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或审议小组审核后,进行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开。

3、各职能股(室)信息员要定期对备案材料进行整理,按期送档案室归档。

(六)反馈制度。

1、适时采取上门咨询、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

2、各所和各职能股(室)要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和反馈。

4、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投诉电话,电话:8886160,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核制度。

2、上述人员在年终总结中必须对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述职;

3、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八)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公务员法》给相关人员予警告或行政处分:

1、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2、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应该提供的信息的;

3、违反规定收费的;

4、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5、违反保密审查规定,未经审核,公开保密信息的。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为原则,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阳光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领导小组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网管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各区镇、各部门也不断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安排专人承担日常工作,真正把“谁主管谁负责”落到实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促进工作稳步推进。

首先是人员配备到位。县信息公开办设立在政府办,由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分管,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同时要求县网管中心、监察局等落实专人配合。其次是资金保障到位。设立专门资金用于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进一步打造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在县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各区镇、各部门也拨付专项资金在县行政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室等开辟了覆盖城乡、网点齐全的信息查阅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第三是制度保障到位。先后制定完善了《海安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第四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作为对县级机关部门的一项考核内容来抓,通过考核来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成效。

围绕国务院及省、市文件要求,以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的事项为重点,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运行程序。分组召开了5次全县区镇、县级机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座谈会、培训会、民生事业信息公开推进会,力促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一方面,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把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下,便于人民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对应予公开的在法定期间内答复,不应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

(四)借助科技互动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设立“领导信箱”,通过领导批办,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的形式,向申请人公开信息。完善“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通过整合全县各区镇、各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的热线服务电话和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库,努力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为目标,对涉及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记录、查阅、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定期间内予以答复。力求做到群众只记一个电话号码,只打一次电话,就能及时、快速、有效地得到所需的政府信息。此外,借助手机短信功能,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内容编成短信进行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让全县人民最大限度地了解政府信息,有效发掘信息公开带来的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013年度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00余条。

1.充实主动公开范围。

度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化教育体育方面公开了《县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等等。其他方面,每次政府常务会议、政府组成人员会议等重大会议结束之后,均及时予以公开;各镇、各部门发布及时发布动态信息5800余条。

2.优化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市民通过海安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各区镇、各政府部门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2)公共查阅点。在县档案馆设立了公共查阅点,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各县级机关大多设立了公共查阅点,全县所有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和信息公开栏,主动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3)网上回帖。及时关注西祠胡同“海安漫思”、“海安石板街”,百度“海安吧”等热门论坛,通过“网络回帖员”或“网络发言人”对相关信息进行答复。

(4)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的澄清机制,对涉及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为民办实事等重大事项举行发布会。

(5)其它渠道。县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所辖各镇、各部门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采用设立公示栏、公告牌,编印办事指南、信息手册,开辟咨询电话、报纸公报,941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图文点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均及时予以回复。有的予以告知,有的告知暂无信息,有的告知向相关部门申请。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县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今年,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后申请人主动撤销;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后因申请信息所涉事宜达成协议,起诉人主动撤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的来看,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向前推进,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还不够;二是一些部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一些区镇、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尽力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公开新方式、新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平台互动功能,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其他公开方式,实现多元化公开方式,便于广大群众及时知晓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考核细则等工作制度,强化考核的推动促进作用,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