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大全(17篇)

小编: 影墨

制定工作方案时,需要考虑到工作的可行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和指导。

部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51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我区按时圆满完成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统一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理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书管理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自治区对区直部门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盟市,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各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的自查清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结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盟市及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所必须的初始数据。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益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有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内财资〔20**〕88号)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

(一) 基本情况清理

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二) 账务清理

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 财产清查

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 完善制度

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

1、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实施细则》。

2、拟定有关资产清查的其他工作文件。

3、对区直部门、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各旗县财政部门和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

4、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培训,区直主管部门和盟市及以下主管部门布置开展系统的资产清查工作。

5、确定参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实施阶段(20**年3月-6月)

1、区直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务于20**年5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2、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和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务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3、20**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对区直部门、单位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资产清查数据,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分析、汇总、上报,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各类资产管理信息初始数据库。

(三)总结阶段(20**年7月)

1、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各级财政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要针对资产清查中查找出的各种问题、漏洞,分类梳理和总结剖析,从堵塞漏洞,防止前清后乱入手,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六、组织结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设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资料,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实事就是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产清查的政策规定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已去。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确保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约束与监督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益。对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向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全区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良好基础。

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实行“阳光党务十公开”:

1.党组织及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

2.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9.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为民办实事情况;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党员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寒同志任组长,曾亦之、李昌清、周海波、肖莉君同志为成员。曾春燕同志为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基层建设年活动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帮扶村村情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付神首村位于新河县城西部,距县城2公里,人口980人,320户,5个村民小组,贫困户200户,耕地面积1474.4亩,人均1.5亩。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种植结构单一,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作物为主,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效益低,农民收入低。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年久失修,坑洼难行,交通不便,制约了村域经济发展,是县扶贫办确定的贫困村。

工作组驻村以来,以调研村情,摸清村情民意为首要任务;以选准问题,找准突破口为第一要务,工作组通过走家入户座谈广泛征求民意,实地调研考察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委班子会议研究,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xx年重点帮扶工作,现列出计划如下:

(一)科学指导种植。

为帮助村民做好春季小麦的田间管理,协调市农科院专家来村到田间地头为老百姓手把手指导春季小麦田间管理技术,并互动座谈解答农民种地中的遇到的疑难问题。

预计3月份完成。

(二)健康巡回义诊。

为方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疗保健服务,走访市县卫生部门,协调市县医院专家组成医疗小分队深入该村为村民免费体检、看病,讲解医疗保健知识,提高村民们的保健意识、医疗常识。

预计3月份完成。

(三)街道硬化。

针对村内道路坑洼难行、多年没有硬化修整的现状,为缓解村民行路难问题,协调市、县发改、财政、交通等职能部门,争取街道硬化专项资金20万元,可硬化村内街道1000米。

预计4月底完成。

(四)一村一品。

着眼于该村现有的养猪、养鸡现状,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扶持壮大该村养殖业,促进村民增收,与村干部一道筹划成立村养殖合作社,积极争取县扶贫办政策补助资金。

预计5月底完成。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为改善农村居住出行环境,提高村民生活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健康指数。对村内垃圾乱倒、尘土飞扬、污水横流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协助村“两委”制定村卫生制度,动员村民固定垃圾点,明确专人定期清理垃圾,修建垃圾坑、垃圾池。

预计5月底完成。

(六)改善民生。

走访贫困群众,向民政局争取增加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访民政局为烈士家属争取救济补助。

预计5月底完成。

(七)节能灌溉。

针对浇地难的村情,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走访县水利局争取节水灌溉项目,铺设地下节水灌溉设施,覆盖田地200亩。该技术省时、节水、省电,备受群众欢迎。

预计7月底完成。

(八)打浇地井。

为缓解浇地难问题,促进农业生产,争取协调县水利局打浇地井1眼。另通过县扶贫办争取配套扶持养殖业打井1眼。协调电力部门配套浇地井增上变压器1台。

预计7月底完成。

(九)危房改造。

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协调县建设局,为危旧住房群众争取危房改造资金。

预计7月底完成。

(十)设置村庄交通警示标志。

该村毗邻国省干线,大车多、车速快,村民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规则知之甚少,交通事故频发。联合县交通、交警部门为村民开展交通规则教育,增强村民安全出行意识。同时,在公路设置村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礼让行人、安全驾车。

预计7月底完成。

(十一)文体设施。

为满足群众学科技、长知识,健身心、增体质的愿望,结合村情民意,走访县文化局争取为该村配置投影仪一台,便于村民集中观看学习现代科教知识。走访县体育局争取乒乓球案一台,丰富青少年业余文体生活,增强村民体质。

预计8月底完成。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13.32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著,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xx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2、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季报、年报。季报日期为每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季报采用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到电子邮箱。年报日期为下一年1月31日前,年报实行电子报表与纸制报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制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逐步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及节能设施的改造。按《计划》要求,各单位应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快进行节能设施改造,使用节能灯具,节水洁具,要求各驻郑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4、实行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各驻郑单位节能联络员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以及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新精神、新要求;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

5、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局各驻郑单位。局属各驻郑单位签订《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能耗削减指标、任务作出承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四)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驻郑单位节能的经常性检查。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0日前,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驻郑单位检查节能工作情况,每次选择1-3个驻郑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依据《河南省省直机关节能减排达标考评细则》进行,重点包括:有关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节能档案是否建立、完整;节能措施是否有效落实、节能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等。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前,完成对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编制。

2、3月30日前,召开河南省地矿局节能工作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20xx年节能减排统计上报工作的总结,指出上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以后统计上报提出相关要求。

(2)安排各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事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由各单位带回,于4月1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20xx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安排。

3、20xx年5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节水、节油、节气以及照明、电梯、空调、办公设备等节电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于6月底前报局节能领导小组备案,并严格实施。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4、20xx年6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将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同时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进行全部更换。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民政部门创建健康镇实施方案]民政部门创业服务工作指导方案范文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尊重创业、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机制、完善运行程序,实现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发挥积极的作用。

局机关各科室、市老龄办、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亲民、为民、利民”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民政宗旨教育。把形势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民政业务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亲民、为民、利民”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爱民之心。

2.制定并落实干部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能力。

3.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分头挂点一个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通过走村入户、上门倾听的形式,带着课题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全面掌握民情,解剖和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为基层排忧解难,推动和指导所分管的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并为困难群众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组织开展民生工程落实活动。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补助水平,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并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他们就业,使其自食其力。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规定标准发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扩大城市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救灾救济科)。

(三)组织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城市低保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坚决清退“关系保”、“人情保”,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

2.在清查中对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按收入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3.坚决纠正分户保、合户保现象,低保证和救助金领取证(折、卡)必须由低保户自己保管,不得由基层干部代管代领。

4.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抓好落实。

5.进一步完善档案和救助数据,符合完整、规范、及时更新的要求。(负责单位:社会救助处)。

(四)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平台创建活动。

1.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基层队伍建设。(负责单位:办公室)。

2.继续开展民政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创建13个(每县市区1个)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负责单位:监察室及有关科室、单位)。

3.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拓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覆盖面。在全市打造13个(每县市区1个)精品农村社区。(负责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继续推进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向民政部争取“蓝天计划”项目1-2个,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项目13个;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市本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负责单位: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

5.集中力量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具体指导并达到中心城区2-3个、县(市)城区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负责单位:市老龄办)。

6.积极启动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办自主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为退役士兵提供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负责单位:优抚安置科)。

7.服务社会组织创业发展。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降低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共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负责单位:民间组织管理科)。

(五)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活动。

1.继续更新完善“吉安民政网站”专栏,采用问答式,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发放到基层和服务对象。

2.局机关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办社会福利企业、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负责单位:办公室、监察室、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市老龄办)。

(六)继续开展优化创业环境活动。

1.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落实到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梳理,公布项目表格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加快构筑全市民政系统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细化标准》等文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民政网站、电子屏幕适时公开民政政务。继续实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的服务方式。(负责单位: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4.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负责单位:监察室)。

5.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1]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镇“两基”工作水平,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为原则,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镇“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全面提高教育。

教学。

质量,全镇“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重点要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我镇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在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狠抓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1)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乡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要求学区学校要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适龄儿童全部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辍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符合国检标准;(2)高度重视学生流失问题。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对流失在校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乡镇政府必须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尽快返校就读。(3)要切实提高教育完成率。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4)要不留盲点。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随时了解随父母流动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确保流动儿童、少年正常入学。

第二,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两基”迎“国检”的七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最硬的一项指标,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关键指标。乡镇有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三,建立和完善“两基”档案。我镇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乡镇政府、学区学校必须做到“两基”档案规范连续、齐备、准确,表册相符、人册相对,检查方便,教育经费划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的全额征收和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必须齐全。对使用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学区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扎实“硬件从实”工作。(1)加快我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2)要做好学校音体美器材和实验室、图书室、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更新工作,使中小学办学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白驼镇“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各村、乡镇级有关部门、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3月份召开全镇“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

3.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要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通过书写永久性标语、办板报、墙报、进村进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7月底)。

1.乡镇部门及学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4日)。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自查以国检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4月中旬结束,同时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迎接县“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相关领导的跟踪督办。

2.接受市政府复查(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底)。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数据填报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镇“两基”工作汇报材料。镇相关部门、政府及学区学校再次查漏补缺后,迎接市政府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市上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底)。

我镇在自查、县上督导、市上复查评估后,迎接省上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指导,我镇进一步落实整改意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软硬件指标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

(三)第三阶段:省级预检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10月中旬)1.省级预检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国检”前)。8月上旬,迎接省督导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我镇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2.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底)。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镇“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我镇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两基”工作进行全面盘查、全面整改,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本镇、本部门“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宣传我镇“两基”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好汇报。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确保我镇顺利通过验收,现将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国检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2)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审核有关材料;(3)负责编写工作简报,传达工作信息。2.业务指导组: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有提升,确保迎“国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对迎“国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认真排查,切实加以解决。3.档案资料组:

组长:

成员:主要职责:(1)指导“两基”材料立卷、归档及数据填报等工作,完成“两基”各项档案资料建设工作;(2)完成“两基”迎“国检”复查报告的撰写,填报有关表册数据;(3)做好验收材料工作。4.安全工作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2)做好中小学生自我保护、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3)督促、检查《学校卫生安全条例》等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卫生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卫生工作;(4)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努力优化文化环境。5.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两基”迎“国检”后勤保障工作。6.宣传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迎“国检”的宣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书写“两基”宣传标语,营造迎检氛围。7.督查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各工作机构迎“国检”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2)对工作进展缓慢、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工作机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

“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形成运转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职能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责任清单的范围与建立权力清单的范围相一致,即已经建立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

35。

个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相对应的责任清单。

责任事项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责任事项要与部门公布的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职权逐一对应,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明确规定的,依法进行确定;法律、法规、规章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党纪、政纪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来界定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即对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进行追责和问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切实纠正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

“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

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重叠和不清问题的管理事项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各部门要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责任追溯等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根据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类别,梳理部门以满足公民某种具体的直接需求为目的,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研究确定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工作原则、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建立责任清单工作,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基本原则。

1

31。

日前报县政府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行改办组织审核组,由县编办行政体制改革科及有关科室进行业务培训后集中开展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审核工作。审核小组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力求达成一致的审核意见。一是各审核组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目录》、《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逐项逐条审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上报部门,各部门研究后再次修改上报;二是各审核组将各部门第二次上报的修改意见报综合组复核;综合复审组对部门上报的责任清单进行审定,审核无异议后通知各部门修改完善后正式上报。对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

建立责任清单审核意见经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5

个子任务。审核把关是建立责任清单工作中重要环节。部门主要职责和职责边界。

2

个子任务,根据职责分工,由县编办编制科负责审核,其他。

3

个子任务由县编办行政体制改革科牵头负责。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由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准确把握相关要求,及时提出并上报建立责任清单的意见,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由县编办牵头,县行改办成员单位各司其责,认真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承担主体责任,落实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行改办要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确保在

2016。

5

【府办方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推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精选】

31。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将县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县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定依据的权责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履职,没有法定依据的要予以清理调整。坚持权责并重、全面清理,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同步清理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责任事项。坚持转变职能、厘清关系,重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事业单位、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优化办事流程,推行办事工作日制度,大力推行行政事务网上办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

1.

梳理权责事项。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对行使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及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权责事项(文秘、会务、保密、人事党务、财务、外事、政府法制监督等部门内部管理职责除外),进行全面彻底梳理。

2.

形成权责目录。参照省、市分类标准,对梳理出的职权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等类别进行分类,逐项列明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等内容,汇总形成部门行政权责目录。

1.

取消于法无据和不合时宜的职权。对没有法定依据或法定依据已经废止的事项,部门自行设定的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事项,以及省、市、县已取消,但各部门仍在实施的同类事项,应予以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的行政职权,要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

2.

理顺纵向权责关系。对上级下放的事项,要加强联系,做好承接。对国务院、省、市下放的事项,各部门不得层层下放。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的权责,未经法定程序授权,不得下放乡镇。

3.

理顺横向权责关系。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或相似职权,厘清部门之间权责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分工配合机制,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对存在权责不清、交叉扯皮、管理分散等问题的职权,梳理分类,逐项说明存在的主要矛盾、原因,涉及部门及对策建议,依法逐项调整理顺。

1.

依法依规审核。对各部门清理后拟保留的权责事项和拟调整的职权目录,按照严密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审核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

2.

明确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按照权责并重的要求,逐一梳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列明行使主体在职权运行各环节应尽的责任义务,明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3.

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许可类职权,各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通过办事指南予以公布。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为重点,逐步绘制和公开其他行政职权的运行流程图。

4.

编制权责事项编码。经过审核确认的职权要按照全省统一的编码规则赋码,每项职权对应唯一编码。编码是权责事项的身份证号码,未经赋码的事项不得列入权责清单,不得发布和实施。

5.

公布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对各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权责清单,除保密事项外,将权责事项名称、类型、编码、依据、行使主体、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予以公布,并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等载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职权调整目录。

1.

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办理时限,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监督。

2.

开展权责清单实施情况评估。权责清单公布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权责清单实施情况自评,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和计划,报送评估报告,同时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部门进行重点评估。

3.

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按照应进必进、能进都进的原则,大力推动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进驻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过程、结果等全流程网上公开运行,并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强化政府执行职责,加大对市场和社会主体遵守法律、执行强制性标准、诚信经营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监管方式由注重主体资格监管向注重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转变。

5.

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审批制度改革、机构和职能调整、管理任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需修订部门“三定”规定的要及时修改完善。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有效的职权运行监督机制,对依法应当纳入而未纳入权责清单、应当履行而不履行、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制定我县推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开展培训指导,组建审核工作小组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由部门梳理职权事项并提出保留、调整意见,形成本部门权责目录。审核工作可采取部门上报、一审反馈,部门再报、二审反馈,部门三报、进行三审的步骤开展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部门、基层代表、企业代表、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在审核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权责清单和职权调整目录,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经批准后的权责清单统一编码,并在相关载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和监督部门监督。对县级政府部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县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报告,于

2016。

1

31。

日前报市编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县编办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机构编制部门要牵头做好组织实施,政府法制部门要负责做好合法性审核,逐项提出审查意见,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务(行政)服务机构要全面参与,配合做好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网上运行等工作。

1.

县编办:具体负责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和权限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上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负责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责归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其他涉及编办职责的工作。

2.

县司法局(法制局):具体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管理事项项目表述、设立依据、实施程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核;其他涉及司法局(法制局)职责的工作。

3.

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网上并联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各部门梳理职权目录网上办理流程的优化和规范;其他涉及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

县政府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情况纳入重大督查事项,相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对瞒报、漏报、拖报职权事项,不按要求梳理权责清单、不按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等情况予以通报和问责,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权责清单和职权运行的透明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北安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2016。

145。

号)和《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有关部门应将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通过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归集到省工商局牵头建设的信用黑龙江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并通过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动态更新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明确本部门归集信息的具体内容,并建立数据更新、比对、校核、修复工作机制,确保所提供信息准确、全面。鼓励支持各部门使用公示系统的企业信息,实施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

依托。

“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全市各有关部门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向社会公示。

“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上述企业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的要求进行归集。

各有关部门涉企信息需要登录。

“信用黑龙江”网站的信用核查栏目,进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系统,按照信息填报模板分类填报上传。已经实现涉企信息集中存储、管理的,可将集中后的企业信息通过系统接口方式统一提供给“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产生的信息实行“统一归集”。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归集内容和方式参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归集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公示系统,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的

3

个工作日内及时认领。

要充分利用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间联动监管、联合惩戒,努力推进

30。

天内反馈至共享信息发布单位。同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的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企业信息归集公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现有条件,按照

“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企业信息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归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在信息归集中的指导和服务,并协调做好技术保障等工作。市国税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北安市支行、市地税局、市盐务局、烟草专卖局、市发改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体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要在

6

15。

13945733632。

0456---6428711。

电子邮箱:

bascqj2016@。

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清除冬季市区路面积雪,确保城市雪后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参照《xx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为加强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xx市城市除雪指挥部(详见附件),负责城市除雪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市城管局: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财政局:负责除雪经费核拨。

市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管辖道路、公交站点及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除雪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租用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根据xx年除雪量和除雪经费测算,1厘米厚雪清除费用为0.007元/平方米(含融雪剂)。按照实际降雪量,在每年4月底前,由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将除雪工作量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核定除雪工作量报市财政局核算除雪费用,由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给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按照工作量核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除雪应急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各责任单位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认真做好除雪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工作的落实。各街道须于每年11月8日前完成辖区推雪铲操作人员的培训、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外租各种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机械和人员待命点、融雪剂堆放点等设置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4、除雪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其除雪任务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完成,代除费由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人)协商确定。不承担除雪任务和拒交代除费的,由市城管局按照《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在除雪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冰雪路上抛撒沙石、渣土等,禁止使用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道路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1)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一千元罚款;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大连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进一步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全省、xx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xx为主线,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以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为重点,结合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做到走访宣传“四不漏”,对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测评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全面、彻底整治,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以及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为全乡“发展品牌特色产业、建设生态宜游乡村、共创和谐美好xx”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措施(一)深入开展大宣传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落实包保工作责任,组织召开组级村民会议,发动全乡村组干部和党员参与活动。要充分利用群发短信微信、派发宣传资料、书写标语、悬挂横幅、制作板报、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小手拉大手”、流动宣传车、村广播播放、开展文艺汇演活动、青春在线活动、平安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向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群众宣传公众安全感及政法部门满意度测评的方式、时间、次数、内容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宣传入户到人,营造平安创建和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1.做实包片包干走访。落实蹲点领导包村、蹲点干部和村干部包组包户制度,并在每个村安排一名联络员。按照每村“一干一警一员”,即:一名乡干部、一名政法干警、一名村联络员的要求组成“双提升”工作队。对xx乡落户企业开展一次实地大走访活动。各村要对辖区内村居民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核对甄别辖区群众电话号码准确性,并整理成册归档备查。组织开展“走千家进万户”大走访。坚持“五个一”即上门入户做一次问卷调查、发一封公开信、填写一份走访登记表、张贴一张政法服务联系卡、征集一次对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五个一”活动,了解群众对社会治安和政法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群众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时能够积极正面回答,努力提升群众的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

不能办理的,要回访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确保做到100%回访回复。将包村走访与模拟测评相结合。对模拟测评提出不满意、指出存在相关问题的受访群众,在10个工作日内,由包村公安干警和包保责任人员联合进行回访,确保批评建议整改到位、合理诉求依法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疏导解释到位、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到位。

(三)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坚持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村各单位要借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苗头、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局部胜利成果的宣传,并积极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坚持做好矛盾纠纷大化解。各村各单位要深入排查受疫情影响的行业、群体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复工复产、民生就业等出现的问题隐患,压实主体责任,集中时间、集中资源力量,加强预警研判,依法落实化解、帮扶、疏导措施。充分借鉴“枫桥经验”,对辖区内新老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归类、落实责任、限时解决,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包案负责,挂牌督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重要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3.深入开展大巡防活动。强化群防群治。要整合辖区民警、“一村一辅警”、网格员等力量,壮大群防群治队伍,继续推进村居治安义务巡逻,加强集镇、重点路段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强化对案件高发地区巡逻防控,科学设定巡逻范围和时间,提高村居民治安防范意识,推动义务巡逻工作常态化开展,形成群防群治格局,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科技防范。加强对“雪亮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确保在线率在规定时间内达100%,最大限度激发信息活力,实现预判预警预防,有效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4.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大力开展平安xx、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在“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的基础上,把平安创建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确保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要切实加强各类重点人员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四包一”责任,切实将人员吸附在当地,不发生越级访,做到重点人员管理责任清、情况明、管到位、效果好。

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双提升”工作是扩大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影响力的有效手段。各村各单位要从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摒弃厌烦、敷衍思想,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下苦功夫、硬功夫,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确保打赢“双提升”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xx乡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副组长,乡综治干事、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定期调度,强化督查。乡综治办每月要对各村“双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动员部署工作、宣传工作、上门入户走访工作、宣传单发放工作等,督查结果进行全乡排名通报。

(四)模拟测评,考核问责。乡综治办将模拟测评,每周测评一次,每村测评x个固定电话和x个手机电话,共xx名群众。测评结果进行全乡排名通报。“双提升”工作常规督查和模拟测评结果将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评分依据,连续3次倒数第一的村,取消当年综治评先评优资格。

【府办方案】阜新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74。

7

104。

按照省统一部署和安排,建立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市政府部门常态化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机制,保障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

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

“公示系统”),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辽宁的分系统,是我省涉企信息集中汇聚、统一公示、互联共享的基础平台。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凡依法应向社会公示的涉企信息,均应通过公示系统按照标准的格式规范,提交和记录在相对应的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市、县区各级政府应统筹建立本地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目录》,汇总所属各部门涉企信息项目,统一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公示主体、时限要求等。各级政府部门负责本部门涉企信息项目的梳理确认,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的调整进行动态更新,在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供查询的同时,也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阜新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跟进反馈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史国良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牛正民同志兼任。

“谁产生、谁公示”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涉企信息的采集、整理、向公示系统归集以及公示后异议的处理,同时负责本系统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目录的规范、业务指导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跟进反馈等。

按照通用性、可用性、适用性的原则,制定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数据格式规范,并通过关联比对技术,确保涉企信息与市场主体的唯一关联性,使记于市场主体名下的信息准确、权威。依托公示系统建立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公示的信息,所有政府部门可以自由查询、批量定制、全量使用,部门之间也可按照相互约定内容和标准,彼此共享其他有关信息。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654。

号令,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复函》、《意见》的有关规定,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主要指各级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涉及在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

“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涉企信息。各级政府部门具体涉企信息内容,通过《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目录》细化和明确。

以《条例》生效日。

2014。

10。

1

12。

30。

日前完成向公示系统的归集并公示。

依据《办法》,

3

1

2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归集和公示。

http:///saicpub/。

)政府部门信息公示”专栏以用户名、密码登录后,逐条录入或批量导入相关信息,并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删除等,没有与市场主体实现唯一关联或不符合数据格式规范的信息,不能记于市场主体名下进行公示。

市、县区政府部门按照省级政府部门的选择确定是否自动交换数据方式。凡选择自动交换数据方式的,无需再进行手动填录,但应在本部门内部建立归集信息反馈与数据质量校核机制,对不符合数据格式规范被公示系统回退的信息,进行人工核查、补充、完善,确保信息交换顺畅。

公示系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为工商注册号)为索引,关联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

(一)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信息涉及市内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通过公示系统实现关联比对、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并公示;涉及对象为外市其他地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在公示系统直接提交相关信息后,交换至相应地区工商部门记于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并公示。

(二)以各级政府名义作出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信息,由具体承办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向公示系统归集和公示。

(三)公示系统面向互联网展示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公示,公示信息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由信息产生部门采取技术手段屏蔽处理后再公示。

(四)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公示不能记于市场主体业名下的相关信息的,可通过公示系统部门公告栏进行公示。

各级政府要把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点工程,成立领导机构,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突出从业务规范上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长效机制,履行好对下指导职责。

11。

号)各项规定,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公示系统公示、其他部门交换的涉企信息,依法在本部门履职过程中对相关市场主体采取进一步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联动。加强涉企信息公示制度的宣传,引导利益相关主体、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查询使用企业信息,鼓励社会各方运用公示数据开发合规的衍生产品,不断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本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在政策和资金上提供必要的支持。市直各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立足统一和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涉企信息无障碍归集、共享。

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制度,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落实。要建立严格的信息公示责任制度,制定数据使用管理机制,明确使用管理职责、人员、权限、流程等,杜绝信息归集公示的随意性,防止涉企信息滥用。市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洪湖市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市局薄改计划精神,努力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李先军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张家仁副校长,后勤副校长朱斌任副组长、教导主任韩中彬和远程室主任白德权、副主任张文杰及各专室管理员为成员的学校改造领导小组,积极制定改造计划,落实改造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市局目标和要求。

二、目标任务。

我校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专用的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电子备课室、综合实践器材室、卫生室各一个,配备更新更全的教学实验仪器,提升我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装备水平,使我校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学校要求。

三、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在本次薄弱学校改造中,我校要加强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的领导,立足校情,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改造的目标和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2、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我校对领导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校长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负全责,副校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实施,总务处负责合理规划各功能室,并做好配套设施的分类整理、入库登记和保管工作;远程室拟定具体的操作方案,使各项配套设施能及时投入教学应用。

3、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我校改造工作的重点是落实、更新完善教学实验仪器,从整体上提升我校教育实验装备综合水平。在后段工作中,我校将把落实本次市局薄改计划作为基建重点,利用有限的资源,合理加以整合,使其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利用价值,做好各项工作,不负各级领导部门期望。

3、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我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管理技能,使配套设备能高效应用于教学中。

四、日程安排。

二月:填写上报小学体育器材推荐配备清单;。

填写上报小学实验教学仪器购置单。

三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摸底统计,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中心学校和市教育局。

四月:1、制订学校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方案;。

2、做好各室建设前期准备,将原有设备情况分册登记。

五月:1、制作各室管理制度,做好各室装备布线准备;。

2、接受中心学校督查。

1、清理专室,扫刷墙壁,做好隔断:

2、接受中心学校督导。

八月;安装调试教学设备,完成各室建设,月底迎接市装备站检查。

九月:接受市局装备站检查验收。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校安全工作方案。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确立各年级安全监督人员。

2、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4、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饮食卫生、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5、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二、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实行安全首见责任制(即第一个发现的教职工有责任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由首见责任人负责。

2、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备无安全隐患,重视校舍安全,经常检查。学校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保管。现金保管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备用金不得超标。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由总务处、出纳及有关责任人负责。

3、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由分管领导及班主任负责。

4、各类课上课时间,教师不得擅自离岗。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事先要有准备活动,并对体育场地、器械进行检查,活动过程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由各任课教师、体育教师负责。

5、学生放学要组织好路队,做到井然有序。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小孩交其接走。由班主任、任课教师负责。

6、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由班主任、各科老师负责管理。

7、学校实验室应有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秩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烧、有毒有害的物质,严防实验事故。由实验老师负责。

8、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

9、各班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公约》。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由班主任负责。

10、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1、认真做好早、晚值日工作及认真做好学生放学护送工作。由值班教师负责。

12、教育管理规范,无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无学生成绩排队、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育活动中无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责。

1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安全隐患的一切活动。由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负责。

14、各班要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由兼职卫生员及班主任负责。

15、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一般事故报告安全分管领导,重大事故报告校长室。由班主任及有关责任人负责。

16、每学年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

1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三、考核与奖惩。

1、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人,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对不执行制度、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或逃学出走等违法乱纪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除参照《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处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年岗位责任奖。

3、学校将对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和奖励。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部门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市公司《加强部门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现就集团客户事业部人才梯队建设、确定骨干员工和后进员工情况落实如下:

一、 骨干员工和后进员工确定办法

1、按照集团客户事业部各岗位分工,分别按照销售战队、业务管理、技术业务支持几个工作岗位划分为三个小组,参考2015年1-5月份kpi打分情况,在小组内进行排名。

2、每名员工要上报一份2015年1-5月份的工作述职报告,由部门领导班子和各班组长组成测评小组进行综合打分,在小组内进行排名。

3、销售战队成员参考2015年1-5月份业务发展情况和收入完成情况进行排名。

4、按照以上内容排名后,进行综合测评,销售战队测评内容kpi占20分,述职报告占40分,业务发展和收入完成情况占40分。其他成员述职报告占50分,kpi考核占50分。小组内进行排名。

5、根据各小组内综合排名,按照部门人员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对于小组内全体人员综合表现整体突出且综合得分超出其他小组的,给予名额分配的特殊考虑,免于后进员工或增加骨干员工名额。

二、重点培养内容

1、销售战队:重点培养销售经理的销售能力,快速提升业绩。

2、业务管理:培养业务人员全面综合的业务能力,全面了解和掌握部门整体的业务内容,能够快速有效完成日常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3、技术业务支持:提高业务技术能力,有效为销售战队做好技术支撑。

三、要求

请部门全体人员按照要求将2015年1-5月份的工作述职报告于6日下班前上报至崔洪波处。

1、 总则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培养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公司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公司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各项目组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战略人才培养体系的构成、战略人才的甄选、战略人才培养模式、战略人才的培养方法、战略人才的淘汰与晋升。

“雄鹰计划”四个部分组成。由这四个部分共同构成公司战略人才库。

第六条:“雏鹰计划”

第七条“飞鹰计划”

第八条“精鹰计划”

第九条“雄鹰计划” 通过上述四个计划逐步将培养对象培养成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公司后备人才。关键岗位主要指公司根据当前或根据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一些重要中级和高级岗位。后备人才主要是指公司为因应未来发展变化贰储备的一些可替代公司某些中、高级岗位的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

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十一条甄选条件、 进入战略人才培养队伍的员工必须能够胜任现有岗位工作有强烈进取精神有一定的培养潜质。

第十二条甄选工具

1、《战略人才推荐表》

2、《职业锚职业倾向自我评价测试问卷》

3、《管理人员能力评价表》

4、职业满意度测试

5、《霍兰德职业倾向测验表》

第十三条甄选程序 对于公司战略人才首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甄选条件和甄选工具提候选人员名单然后由总经理确认战略人才库入选人员名单。

列两种培养模式

第十四条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 对于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公司采取宽口径培养模式即采用轮岗工作不同系统挂职锻炼不同部门新项目工作继续教育多种培养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业务/管理型专才培养模式 对于业务/管理型专才。强调又红又专在业务线和管理线上深度培养。公司采取用叉培养模式即采用业务或专业领域内轮岗项目工作继续教育内部指导人培养等多种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采用不同的培养方式。

第一部分对于列入“雏鹰计划“的人员 对于列入“雏鹰计划”的后备人员可以采取内部导师、在职培训、外部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六条内部导师 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雏鹰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 凡列入公司“雏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员工必须按公司《培养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外部培训 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雏鹰计划”的战略人才可以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培训协议的公司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十九条内部导师 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飞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飞鹰计划主要在于培养中层管理人员所欲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能够熟悉部门内部不同岗位的主要职责和不同岗位间的配合情况。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本部门内部不同岗位间的轮换。

4、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轮岗审批部门内部人员的轮岗需由部门经理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内部轮岗人员仍由部门经理对其日常工作 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内部培训 凡列入公司公司“飞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员工必须按公司《培养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外部培训 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飞鹰计划”的战略人才可以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培训协议的公司将不在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内部导师 根据公司《内部导师手册》及公司《内部导师管理制度》对列入“飞计划”的人员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飞鹰计划主要在于培养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拔尖人才、销售拔尖人才所以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熟悉公司不同部门主要职责和不同部门间的配合情况。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本部门内部不同岗位间的轮换。

4、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轮岗审批部门内部人员的轮岗需由部门经理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6、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内部轮岗人员仍由新任职部门主管领导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内部培训师 为了满足公司高级岗位所必须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知识自主积累总结能力凡列入公司“精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根据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凡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或未能完成《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规定工作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六条内部培训 凡列入公司“精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的员工必须按公司《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二十八条岗位轮换

1、轮岗目的由于雄鹰计划主要为公司培养分公司总经理级或副总经理公司运营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人才所以其岗位轮换的目的主要是使其能够熟悉公司不同部门主要职责和不同部门间的配合情况。运营副经理的主管财务部、综合部、报建部、成本部、营销副经理主管销售和策划、工程副经理主管工程部、监理部、招标部针对上述主管区域不同将有针对性的培训。

2、轮岗前提轮岗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3、轮岗范围公司不同部门间的轮换。 轮岗周期轮岗周期原则上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三种具体轮岗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轮岗审批部门间的轮岗需由主管副总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5、轮岗人员的管理部门间轮岗人员由新任职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内部培训师 为了满足公司高级岗位所必须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知识自主积累总结能力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必须根据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并完成相应的工作。凡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或未能完成《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规定工作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三十条内部培训 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公司战略人才的员工必须按公司《培训积分管理制度》完成必须的积分。规定期限内没有积满培训积分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第三十一条外部培训 根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凡列入公司“雄鹰计划”的战略人才可以参加公司付费的外部长短期培训但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凡拒不签署协议的公司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6、 战略管理人才的淘汰与晋升

第三十二条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规划的有效实施促使公司战略人才积极进取的精神公司战略人才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结合进行调整一次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吸收新的优秀人才加入。

第三十三条淘汰 经过绩效考核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由主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没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将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进行培养。 凡淘汰过程中未能达到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或未能达到本制度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条规定不报名参加内部培训师的经人力资源部确认不再作为公司战略人才培养。

凡淘汰出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仍有机会再次进入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但第二次被淘汰的人员将失去再次进入公司战略人才培养计划的资格。 公司将根据《培训评估管理办法》对各层次战略人才的培养工作进行评估在是评估过程中凡不配合评估工作的个人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淘汰出战略人才管理库。

第三十四条晋升 当公司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优先从公司战略人才库中选拔适合人选战略人才库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再考虑从公司外部引入适合人才。

7、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省市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灵宝市电业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我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状况。

2、施工队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6月18日—8月2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整改及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xx]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20xx]6号)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以下6个方面的党员:

1、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3、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

4、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5、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6、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二、排查任务。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联系查找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等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妥善处理等工作。

三、排查步骤。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大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2月上旬)。

1、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地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作出部署。

3、开展培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务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掌握相关政策。

(二)摸排查找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排查清理。

一是明确排查对象。基层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工)委,下同)和市委各专业工委会同所属党组织,核查党员名册,对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名单。

二是核查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外出流动、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记录表》,摸排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名单。

2、联系查找。

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要将查找任务明确到每一个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确定查找时限,落实查找责任。

一是主动联系查找。

(1)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直接与本人联系、通过亲属等人际关系联系、通过户籍信息查找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查找。

(2)对20xx年实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已经落实组织关系的,要求接收单位补开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对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党员,仍由现党支部负责查找联系和管理。

二是做好调查核实。党支部要对查找时间、方式、经过、责任人等情况详实记录,一人一档。党支部在联系查找时,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研究分析党员,失联的具体原因,调查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看有无不合格的表现或违纪违法的行为,并对联系查找的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为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

三是登记造册汇总。20xx年4月中旬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报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核查;各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地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参照《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参阅资料》的排查案例,收集整理一些有代表性案例,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一起于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三)管理处置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

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运用民主评议党员成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组通[20xx]85号)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

1、规范管理。

一是纳入组织管理。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基层党(工)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理顺组织关系。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到接收单位落实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衔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探亲、讲学和从事劳务等的,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三是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对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的党员,无法认定其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对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吸收入党的,或证实为非党员的,按相同程序不予承认。

四是td除名。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愿做共产党员的,经思想工作劝说无效的,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按td除名处理。

2、组织处置。一是组织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水准不端等不合格表现,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帮助,要求限期改正,时间一年。

(2)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不改正的,应劝其td,如果被劝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将其除名。

(3)自行脱党除名。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考虑其预备期内正在接受组织考察教育,除非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延长预备期外,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是组织处置程序。组织处置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召开支委会研究初步处置意见时,基层党(工)委可派人参加。

(2)基层党(工)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预审。

(3)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4)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5)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或经多方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四)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8月中旬)。

1、分析研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2、健全党员档案。结合集中排查情况,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档案重点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不规范、不齐全的,要认真做好鉴别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联系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要明确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职责,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材料,应由基层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没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建立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工)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保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管理隶属关系,实行归口负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各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业务培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确保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全覆盖。要强化工作责任,基层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基层党(工)委要具体指导所管理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2、把握政策界限。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既要稳妥慎重,又不能回避矛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3、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地和基层党(工)委要建立由纪检、组织、公安、人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排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的问题。要统筹利用户籍系统、学籍系统、社保平台、医保平台等信息资源,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下级党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推卸拖拉、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以及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遇有特殊情况,各县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直接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置决定。要强化舆论导向,排查工作不做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等工作,防止恶意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