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补助申请指南大全(19篇)

小编: 琴心月

租房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打造一个温馨的家。这里整理了一些关于租房市场的动态和趋势,希望对租房者有所启发和参考。

北京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化需调整配租住房,或因家庭自身原因申请在同套型内与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产权单位予以调整或调换。具体申请程序和办理时限按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承租家庭调换登记轮候册。承租家庭住房调换后应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南宁,简称“邕”,别称绿城、邕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地级市、首府、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是怎样的呢?更多20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请点击“公租房申请”查看。

办理条件。

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申请人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属于单身人员,并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如有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申请家庭和个人申请类别根据主申请人身份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本市城市规划区包括:

1.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

2.经开区、高新区。

注:本市城市规划区不含市辖县、武鸣区、东盟经济开发区。

办理材料。

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属于丧偶的,应当申报已故配偶的身份信息;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并且显示属于夫妻关系,结婚证提供有困难的可以不用提供。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由受理机构现场核验,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除武鸣区外),还应当持有有效居住证: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区分目前不同婚姻状况,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核验:

(1)已婚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登记结婚的,提供结婚证;。

(4)丧偶的,应当申报已故配偶的身份信息;。

3.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主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

5.申请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有关监护关系材料。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申请信息,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1.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户口簿;。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结婚证、离婚证;。

3.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缴纳的南宁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材料;。

4.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籍的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有效居住证。

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手段无法核查或者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核验。

注:1.已取得实物配租家庭和个人申请续租时,除武鸣区户籍外的其他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籍的原申请人,可以凭公安部门受理居住证的回执单、申报居住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核验,进行缺项受理,但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自提交续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应当办理并持有效的将居住证,否则市住房保障部门有权取消保障资格;已取得实物配租的家庭申请续租时,新增加的除武鸣区户籍外的其他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籍的申请人,应当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居住或者未持有有效居住证的,不列入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居住或者未持有有效居住证的,不得共同申请。

3.申请人持有的居住证应当在有效期内,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以居住证签发日期为起点,公租房申请受理日期为终点计算受理公租房申请时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审核过程中过期的,应当办理有效的居住证。

1、无房和居住面积方面: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3、户口方面。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__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的。

尊敬的___区领导:

本人___,是____镇居民,20__年至20__年在___厂做工,20_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___,_20__年生,_镇__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__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__县民族小学三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__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__年8月和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20__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一、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

(一)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及有关内容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本单位公示10日。

(三)用人单位应当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报送市住保中心审核,市住保中心审核通过后,登报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审核程序由审核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

(一)由申请人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按照要求,配合信息核查。

(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内公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将初审通过的家庭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街道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

(四)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经初审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区民政部门在《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收入认定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认定意见集中转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区民政部门反馈意见10个工作日内,应提出申请家庭是否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初步审核意见,并将初审通过的家庭全部材料提交市住保中心。

(六)经市住保中心复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住保中心予以登报公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审核程序由审核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二)。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二.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郑州公租房申请指南

符合郑州市公租房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郑州市公租房申请表》如实填写,交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受理,之后交由街道办事处、市民政部进行初审、复审。

审核无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并备案,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资格证并进行配租。

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核准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备案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

公租房可以租一辈子吗?

根据相关规定来看,公租房是不可以租一辈子的。目前,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会实行定期的复核制度。经过复核,只有是符合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继续享受保障的,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保障资格。

同时,公租房的租期确实也是有一定年限的。等到合同期满后,还是需要续租的保障家庭,这样才可以重新申请,如果说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郑州公租房申请指南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记者注:今后,房管部门将逐步放开申请者收入标准限制,逐步变为低保标准的6倍、7倍、8倍。郑州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为每月340元,5倍就是1700元,8倍就是2720元。)。

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父母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记者注:今后,申请公租房将只考察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有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来郑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记者注:这项规定将改为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一)具有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二)在南宁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单身家庭除符合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2.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外来务工家庭。

(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

(三)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以上3类人群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其父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八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人均财产不超过10万元。

当你具备申请公租房条件后,你便可以进入到公租房申请分配环节了。

第一步:领取申请书、格式表格。

为了方便申请人就近领取《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项目户型确认表》、《安居卡申请表》,除了在主城八区范围内开设153个便民服务点,发放申请书以及格式表格外,申请人还可以登陆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网站()下载申请书及资料,并逐项对照提交材料清单准备齐全相关材料。

第二步:申请受理。

在完成资料准备后,申请人根据《项目户型确认表》上所填写项目,到对应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

选择泽惠园的申请人到泽惠园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子君村和云峰家园的申请人到子君村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天骄北麓的申请人到天骄北麓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幸福邻里的申请人到幸福邻里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选择高新邻里的申请人到高新邻里项目便民服务点交件;若资料齐全,便民服务点会出具收件回执,次日该申请人资料会录入住房保障业务系统。

第三步:审核。

自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系统次日开始,进入到公租房审核、公示期,整个工作流程为22个工作日。

其中,由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市民政部门下设的居民收入状况核对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完成对申请人的住房状况、经济状况等的审核。

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或无效,申请人有15个工作日的复核时间重新提交新的证明材料。

这15个工作日的复核时间不计入22个工作日。

第四步:公示。

在完成一系列审核工作后,会在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昆明市主城八区住建保障部门、主城八区街道办事处进行三级同步公式,这就是“三公示”环节。

此外,在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网站同步进行公示;。

在7天公示结束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即具备了住房保障资格,由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进行轮候登记,同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领取安居卡。

对于没有通过审核、公示环节,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的申请人,会由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的《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业务受理告知单》。

第五步:摇号。

在具备了住房保障资格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会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项目户型和优先情况,分类建立摇号库,组织摇号,并将摇号结果进行公布。

确认摇号代表:申请人只需在填写《项目户型确认表》时,在是否参加摇号一栏勾选“是”,我们会先期从有意愿参与的申请人中抽取现场观众,由现场观众进行监督完成正式项目摇号。

正式项目摇号:在具备了住房保障资格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会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项目户型和优先情况,分类建立摇号库,在摇号代表的现场见证下,组织摇号,并将摇号结果进行公布。

第六步:选房。

摇号结束后,进入到选房阶段。

根据摇号结果,各项目运营单位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选房方案,并对选房工作进行适时公布。

过程中,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保障人群取得联系。

这个环节到时候会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向媒体进行通报。

以上步骤合并在一起,就完成了昆明市公租房申请分配的流程图。

为了方便申请人了解新流程以及房源信息、便民服务点具体位置等,市住房保障局还特别制作了《20昆明市公租房分配全攻略》的口袋书发放,以及精美的项目海报。

申请时间:从11月17日开始至12月16日终止申请时间从11月17日开始至12月16日终止,过程中申请人的申请交件时间有前有后,所以审核和公示也会按申请交件的时间逐一展开,而不是等所有这一轮申请都结束了才全部一起审核公示。

所以,请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申请。

需要提请申请者注意的是,重复申请不会提高成功率,一旦被筛查出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房。

22个工作日的正确计算方法是:即自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昆明市保障性住房业务系统次日开始计算2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公示工作。

另外,22个工作日开始起算之后,如果申请人提交资料的虚假成分或无效时,将进入到15个工作日的复核阶段,这个时间是不计入22个工作日范畴的。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二)。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二.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工作收入证明在重庆本地宝微信可以下载。

最新变化:2019年重庆灵活人员申请材料已经发生了变化。

问:我是灵活人员但没有劳动合同,也没交公积金或社保的情况能申请吗。

答:哪就无法申请了。

个体工商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温馨提示:无工作承诺书需要本人带身份证与主申请人一起去申请点开具无工作承诺书(现场需要无工作人员签名按手模)。

孩子证明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6岁以下小孩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岁以上的小孩必须出具主城区学校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学校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名字,身份证号码,就读班级及学校联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未在主城区读书的小孩不能一起申请。

退休人员申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或退休证(原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申请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由单位出具工作收入住房证明,另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一、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材料: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所需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材料: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二)户口簿或其他居住证明;。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二)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

(四)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

(五)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南宁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持有有效市级(b卡)或市内四区(c卡)人才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珠海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二)。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包括主页、增减页及所有申请人户口单页)。

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非重庆户籍的一定是要居住证(暂住证明不行)。

单身承诺书:在申请点就可以拿。

二.申请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文档为doc格式。

西安高新公租房申请指南

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以下,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以下,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以下。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

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1、申请个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

2、申请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卡)。

3、社会保险缴地在高新区的,可不用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缴纳地未在高新区的,可由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正在办理之中,可提供单位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承诺替代,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可提供单位出具的本人上年度工资证明替代。

4、申请个人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情况说明。

5、共同申请人为配偶提供婚姻证明。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网上申请配租,资格须经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资格申请资料将提交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六部门联审,高新区根据联审结果进行配租资格的确定。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根据发布的'房源情况通知,选择所需的小区、楼栋、户型进行网络摇号报名。

摇号现场,将邀请部分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监督,摇号未分配人员,可轮候到下一批次再次进行报名、摇号。

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在年度资格复核或动态核查过程中,若申请人的配租资格已超出住房保障标准,已获得配租资格将自动取消。

咨询投诉电话。

锦业公寓:68761074。

蓝博公寓a区:63389713。

蓝博公寓b区:63389713。

蓝博公寓c区:87578996。

租金退费咨询:63389711。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88333728。

物业服务电话:

锦业公寓:68761070、68761080,68251800(24小时)。

软件公寓:88442683、88443341,87546936(24小时)。

蓝博公寓a区:65676600、65676677,65654918(24小时)。

蓝博公寓b区:65676600、65676677,65654918(24小时)。

蓝博公寓c区:87578991、87578992,87578990(24小时)。

咨询投诉地址。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1703室)。

上海公租房申请指南一览

1、残疾证。

2、居住证。

3、就学迁出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军官证、士兵证。

6、抚恤定补优抚证。

7、学历或职称证明。

8、独生子女死亡证。

9、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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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申请指南

近年来杭州市房价增长过快,导致很多人买不起房,住房存在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杭州市一直做出努力,除了经适房外,还推出了公租房。详情可以点击“申请书模板”查看更多相关申请书的模板内容参考喔。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上述三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公布房源。各区收储机构公布已签订收储合同并移交的房屋信息。

2、摇号分配。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根据房屋信息,自行选择拟租用房屋,并携带公租房资格审批表、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收储机构报名登记。一套房屋有2位及以上申请人同时报名的,由区收储机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配租资格。

3、登记看房。取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持有效证件到收储房源所在区收储机构实名登记看房,并限定只能看其申请的房屋。

4、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对所看房屋及租金无异议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与房屋所在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过期取消配租资格。

1、到期退租:公租房租赁期为3年。

2、保障对象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长沙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5.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6.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持有有效市级(b卡)或市内四区(c卡)人才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4.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5.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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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申请指南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父母、子女和申请人配偶父母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劳动(聘用)合同。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供个税完税证明)。

7、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区外来务工办出具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证明。

6、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市级审批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地产、收入等进行复审,最后选房。

杭州公租房申请指南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珠海公租房申请指南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备案。

二、现场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备案。